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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读后感锦集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读后感锦集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是一本由[美] 塞缪尔·P·亨廷顿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68.00,页数:387,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读后感(一):政治秩序、革命和改革

塞缪尔·亨廷顿是哈佛大学的政治学教授,以“文明冲突论”闻名于世,主要论点是21世纪国际政治的核心矛盾存在与不同文明之间。而《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则是奠定亨廷顿政治学大家的开山之作,在本书中作者阐述了什么是政治秩序,什么是改革,什么是革命,以及经济发展和政治进步之间的关系。其实就是好的政治应该如何的问题。

一、怎样获得政治秩序?

各国之间最重要的政治分野不在于其具体的政治形式,而在于其有效程度。有的国家政通人和,具有合法性、有效性、组织性,而有的国家则完全相反。这两类国家的差别比民主国家和独裁国家的差别更大。

有效政府的反面就是暴乱和动荡。作者认为,很大程度上,这是由社会急剧变革,新的社会集团被动员起来参与政治,而同时政治体制的发展又步伐缓慢造成的。托克维尔曾说,如果人们想保持文明,或者想变得更文明的话,就要提高处理相互关系的艺术,这种提高的速度必须和提高地位平等的速度相同。政治上的首要问题就是政治制度的变革落后于社会和经济变革。

政治制度的力量取决于政治制度化和政治参与两个方面。政治制度化又分为适应性-刻板性,复杂性-简单性,自主性-从属性,内聚力-不团结四个方面。任何一种整体的稳定都依赖于政治参与程度和政治制度化程度之间的相互关系。制度化和参与度均高的政治是现代化政治;反之都低的政治是传统政治。制度化高、参与度低的政治是公民政体;而制度化低,参与度高的政体是普力夺政体。普力夺政体是最不稳定的政体。

政治现代化也有三个方面的标志:权威合理化,政治权威取代宗教、宗族等其他权威;政治机构专业化;政治参与度扩大。

二、革命

革命是非常罕见的。意味着对现存政治制度的摧毁、动员新的力量参与政治以及新的政治制度的创立。

革命发生的可能性有赖于(1)城市中产阶级与现存政治秩序的疏离程度;(2)农民与现存政治制度的疏离程度。(3)城市中产阶级与农民联合起来,对抗共同敌人,为相同目标奋斗的程度。

三、改革

革命是罕见的。改革则更加罕见。

改革者所面临的问题比革命者更加困难:1.改革者必须两线作战,既要面临保守派的反对,又要面对革命派的反对;2.改革者要更善于操纵各种社会力量,而且在控制社会变革方面要更加老练;3.处理各种改革轻重缓急的问题,对于改革者比对于革命者来说要尖锐地多。

改革者有两种战略:闪电战和费边战略。比较有效的方法是两者的结合。

改革的效果也可能有两种:1是对革命的替代。2是引发革命,成为革命的催化剂。迎合城市中产阶级的改革是改革的催化剂,因为城市中产阶级永远不可能满意;而迎合农民的改革则是改革的替代物,因为农民只有在活不下去的时候才会造反。

土地改革是至关重要的。很大程度上,改革发生于农民失去土地。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读后感(二):社会环境与架构,政治制度能否立足的更本

如果说把一个政治制度比喻成一颗大树的话,那么这个政治制度所依托的社会便是它成长的土壤与环境。就像那些能够发芽并且茁壮成长的种子需要合适的土壤以及环境一样,一种政治制度能否在一个社会中成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项政治制度是否契合该社会的现状。

就以民主制度为例,其发源于古希腊的雅典城邦。而在雅典城邦之中,民主政治之所以在初期能够得以良好的运行,主要是取决于当时雅典城邦地主体力量是拥有一定财产的雅典公民。而这些处于社会中坚力量的雅典公民虽然在人数上并不占多数,因为那时候雅典城中还有大量的奴隶、外国人、以及没有公民权的雅典居民。但是由于这些雅典公民在当时握有了占绝对优势的社会财富、以及在他们各自的氏族之中占有一定的话语权。于是就是这么一群在财产上势均力敌,在社会地位上旗鼓相当的雅典公民构成了雅典公民大会的主体。因为这群人在财产上势均力敌,在社会地位上旗鼓相当,也就使得每一个人在其他人面前都是相对平等的。而且由于当时的雅典城邦里的各个氏族亦是势均力敌,所以没有哪一个氏族可以成为城邦地领导力量,从而在雅典城邦中建起僭主制度,或者君主制度。而正是这种环境,导致了民主制度得以适用于雅典城邦。因为民主的运作模式就是在各方力量势均力敌的时候,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达到政治上的妥协。

而在美国独立战争前后,制宪会议或者说大陆会议召开,从而成立美国这个国家的时候,它的社会架构亦适合民主制度的施展,也就从而使得民主制度在这片土地上扎下了根。而这一切也都源于美国这个社会的发展到了十八世纪末期,需要民主制度这样的政治模式让其内部的各方势力得以协调与统一。因为在其独立的时期,各州里的人民已经是各自在这片土地上奋斗了好几代人。每一个成功存活于这片土地上的欧洲后裔,都完成了一定的积累。无论是经商还是务农,这些当时北美东部十三个州的欧洲后裔都是在财产上势均力敌,在社会地位上旗鼓相当的。

而由于每一个家庭在来到美国之后,都是孤立的个体,不像他们在欧洲的亲戚有着盘根错节的社会关系,这群在北美大地上的欧洲后裔就像一盘散沙一样存在于当时的北美大地上。而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社会架构,当时的美国没有任何一股力量能够在整个大陆会议中起主导力量。也因此,民主制度在此时此刻的美国就成为了最佳的选择。而正是因为民主制度,当时的各方力量能够在政治舞台上以相对温和的方式进行利益的角逐,从而为整个社会的发展创造了相对稳定的环境。而民主制度和美国社会也就以这种方式相辅相成地让美国成为了第一强国。

但是在上个世纪二战结束后,当美国把民主制度引入刚刚独立的第三世界国家之时,却遇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当时第三世界的国家大多数处于前现代化的状态。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的社会架构依旧很原始,特别是大多数国家都处于农业社会。而在这种社会架构之下,氏族占据了社会的力量的主体,而在这个社会之中,每一个个体其实都是依托于氏族而得以存活的。而在这种社会环境下,民主制度就会遇到南墙。因为当民主制度引入这种社会之时,整个政治依旧会被几大氏族的力量所把持,而议会之中所谓的政党着会变成氏族的代言人。在这种情况之下,所谓的民主政治则会流于形式,而其政治内核则是僭主制度。

而想要把民主制度从新引入这种社会,并让其发挥应有的功能。只能是让这个国家加入工业化。因为工业化的推进正是消除氏族力量的主要方法。一旦工业化在一个国家达成,那些原本从属于氏族的个体就能从氏族之中解放出来。而当他们并入工业化的洪流之中时,他们本身也就拥有了源于自身的资本。而这正是个体参与政治博弈的开始。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读后感(三):现代化过程滋生动乱

现代性是完成时。仅就政治层面而言,意味着权威的合理化、职能结构分离和大众参与扩大的完成;扩大到整个社会层面,意味着普及化的教育,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庞大的经济总量。具备现代性的国家以美国、欧洲大陆(英国)为代表。现代化过程是正在进行时。伴随着经济总量的越步上升、人口识字率扩大、素质水平提高、价值观念转变,在当前的世界格局下,正在经历现代化进程的国家代表地区为亚非拉。 现代性自不待言,尤其结合上述亨廷顿关于政治现代化的三个特征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出,在权威集中、职能结构兼具适应性、自主性、复杂性、内聚力且公众参与水平高的国家中,动乱不会轻易发生,稳定程度高。而现代化过程往往伴随——冲突、暴力、腐化、城乡差距拉大、人民的渴望与指望差距过大(差距假设),经济不平等。再加上目前现代化进程速率过快,造成社会冲突矛盾重重,动乱频仍。时间维度对正在进行现代化的国家值得注意,跟以往大不相同,英美等国现代化的时间都非常长,长至100余年,在这么长的时间跨度之下便拥有足够的可能来解决接连出现的问题,实现缓慢过渡,但这对于目前的这些“后起之秀”们——亚非拉国家来说几乎是不存在的。此类正在进行现代化的国家都具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历时短。结合本书第五章革命与政治秩序亨廷顿关于革命爆发的社会基础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在当前的背景下,社会矛盾完全有可能地震式爆发。是否过去、现在、将来所有正在、即将进行现代化过程的国家都会伴随着动乱,我们尚不能得出完全肯定的结论,但至少从当前的现状来看,来自各方面的数据都说明了这个结论下的并不鲁莽:①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②政治现代化水平(政治制度的现代化+大众参与的现代化)不高的国家,动乱更容易发生。 与我自身原有的观念相比,有冲突亦有契合。契合之处在于,现代化并非线性一步完成的,在这当中必然伴随着种种的冲突和矛盾。精彩并且我之前没有仔细考虑的地方是这种一步完成的观念到底是什么地方出现了问题?亨廷顿给出了精彩的回答,那就是欧美范式的影响(尤其是美国),使得我们自然而然的认为现代化即——经济现代化而后政治现代化,亨廷顿指出,这一假设很可能是错误的。 首先,现代化必然伴随动乱。仅以我国当下实际为例,尽管经济体世界第二,一党政治表面上社会安定,但近年一些频发的社会事件如“红黄蓝”、“上海环卫工人罢工”、“nhk纪录片:三和大神”等浮现在人们的视野并激发人们广泛热烈的讨论,虽然并未酿成全社会范围的动乱,但这足有力的说明现代化并非一派和谐。 其次,以下这一点十分有趣,与我自身原有认知不同,亨指出,现代化从经济自然而然到政治并非一条黄金定律。在那些已经完成现代化具备现代性的国家都会有类型上的差异,更何况目前亚非拉国家。在这里,亨廷顿第二章有关美国逆17世纪潮流,为什么能够将都铎社会与大众参与很好的结合起来给出了精彩的分析,这更加提醒我们美国实在不具有参考意义(美国)。因此,倘若我们不对这一点加以注意,唯那些现代国家“马首是瞻”,便很难完整地过渡到现代化社会。 那么为什么“经济到政治”这个假设可能是错误的呢?我们又是如何得出这样的假设的?首先亨廷顿在第一章摆出我们都不会否认的一个事实,那就是左右整个世界秩序、国家/地区对外政策的依然是当前世界第一大经济体的美国。而美国自身现代化的经验决定了美国有关现代化的政策并不会将【政治】这一关涉现代化的维度考量在内,“经济现代化并不一定带来政治稳定”是美国经验无法得出的结论。那么美国的特殊性在哪里呢?整个第二章给出了具体的回答。简单来说,首先,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其地理区位决定了既无面临侵略竞争外患的可能(顶多受印第安人的骚扰),且殖民地分散决定了又无社会分裂的内忧;其次,清一色的清教徒使得整个美洲大陆不会像欧洲宗教纷争激烈,社会阶级划分在一开始几乎是不存在的,不存在要推翻的阶级;第三,在这些条件下,既然不需要中央集权,自然就会考虑如何制衡,对美国来说,民主是一开始就刻在骨子里的。从而他们不必操心政治会如何左右现代化。如亨廷顿所说,“复杂的政府无需一个政党。”在这一点上,过去我的理解就是美国范式,经济不必多说,政治民主比对我国简直天壤之别,但亨廷顿的分析提醒我们,美国的民主有其不可忽略独特的社会根源。亨廷顿进一步例举一系列数据说明,在当前亚非拉这些政治制度化十分低的地区,在走向现代化的过程里,左右其社会稳定的,恰恰是制度化程度的高低。公众参与的扩大如果不伴随着政治权威集中,职能结构的有机分离,就只能沦为普力夺社会,结果是革命一触即发,动乱理所当然。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读后感(四):转型路漫漫

二十世纪中叶后,从战争的废墟里和反殖民斗争中诞生了一批新兴国家。在动荡结束后,这些古老又年轻的国家无疑都面临着重整秩序,再建经济的历史任务。提纲挈领地说,这个任务就是实现“现代化”。然而,一直到本书诞生的六十年代止,这些在新兴国家中建立起来的政权更迭不断,社会混乱,“政治衰朽”。此前,现代化理论家认为现代性中的好东西倾向于一同出现。经济发展会为更好的教育添加动力,会导致价值嬗变,而价值观的转变又会促进现代化的政治,诸如此类,处于一种良性循环中。在这种理论的指导下,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帮助部分第三世界国家发展经济,实现工业化。然而现实粉碎了这种乐观的论断。

亨廷顿这本比较政治研究的著作,基本的观点是发展现代化与无组织的政治参与扩大并不相容。当经济和社会变革的程度赶不上政治参与扩大的程度时,群众被动员起来,但没有有效的政治制度疏散这种参与意愿,一旦这种不对称累积到临界点,只要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就容易发生现存政治秩序崩溃,社会动荡,现代化进程被阻断。所以,为了发展现代化,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来集中权力,谨慎地扩大政治参与。而现代政治的独特产物是政党,如果有一个强大的制度化的政党来组织群众,使政治权力的更迭不至失序,那对一个处于现代化中的国家来说是值得庆幸的。

毫无疑问,美国是当今世界现代化的领头羊,这就导致许多致力于现代化的国家中的精英分子乐意以美为师,学习美国权力分散的政治结构,亨廷顿从比较政治研究出发,通过美国与欧洲的比较,得出美国之所以形成此种模式,有它的独特性,所以美国政体并不具有参考价值。相反,亨廷顿认为解决权力集中,机构分离和政治参与这三个需求的亚非拉国家应师法苏联和中国的一党制。并认为苏联和美国政治之间的差别要比这些混乱国家与美国政治之间的差别要小,因为美苏政治是有效的政治,它们可以保证基本的稳定,而这些国家在这方面是失败的。这在当时冷战的背景下,是令人耳目一新的。

现代化是一种趋势,而不是一个终点。没有哪个国家可以说它已经完成了现代化。我们可以把这些新兴国家成为转型期国家,他们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亨廷顿通过丰富的比较展现了几种模式的转型期国家。一,君主政体的转型。现代化潮流是任何社会都必须面临的。君主同时面临着经济现代化和政治现代化的难题。为了维持统治,君主需要集中权力发展现代化,不论他的改革成不成功,都是在做自己的掘墓人。改革不成功,会丧失统治合法性。改革成功,则不可避免地现代观念的引进,而这与君主专制是水火不容的。所以,现存的传统君主制的前景是黯淡的。正如亨廷顿所说“现存君主制在获得任何足以应对改革所产生的政治参与问题的新能力之前,将丧失某些甚至全部业以在传统形式下发展起来的政策创制能力。”但亨廷顿还是给了三种可能性,寡头君主制,普力夺社会和现代政党的独裁统治。二,普力夺社会的转型。这种社会可以说是一地鸡毛。政客,军人,学生,中产阶级,农民工人全部“政治化”。不但没有有效的政治制度去调停,升华,缓解各团体的政治行动,连有效的政治机构都没有继承到或建立起来。政变,军人干政,暴力运动此起彼伏,乱哄哄你方闹罢我登场,这就是“政治衰朽”。因为传统社会虽然落后但它起码是稳定的。朴正熙在韩国,基马尔在土耳其为结束这一恶性循环提供了选择。他们起初都是军人政权的领导人,但通过组建制度化的政党组织群众参与,并通过选举获得了权力合法性。一方面有权力集中的政府,一方面有一定程度的政治参与,这些国家不但结束了混乱,有的还实现了经济腾飞。三,革命转型。革命是暴烈的行动。如果革命要取得成功,必须动员和组织群众。这个工作必然需要一个纪律严明,有明确的主张的团体来进行。这个团体就是政党。在革命中锻炼出来的政党在革命成功后,其组织化,纪律化是建设国家的有力领导力量。作为其中的杰出代表,列宁的布尔什维克党为苏联的政治动员和政治制度化的平衡功不可没。四,改革转型。改革是艰难的,它同时需要准备接受拥有既得利益的保守派和理想主义的激进派的攻击。既要改变现状的性质,又要不至引发革命。改革者必须掌握好这个平衡,他既需要底层群众的支持来抵挡社会上层既得利益者的压力,又需要谨慎地组织这种政治参与。中国的光绪帝改革失败了,土耳其的基马尔成功了。亨廷顿的比较研究告诉我们,改革只有组织起来之时才能实现,组织要由有效的政党来建立。

显而易见,亨廷顿的比较分析研究发现对于这些转型期国家来说高度的政治稳定与多元化民主不能兼容。有党胜过无党,一党胜过多党,强党胜过弱党。

今天看来,亨廷顿的理论在当时绝对够颠覆,也确实得到了验证。然而,从长远来看,他曾经认为的稳定的政治体苏联在本书问世不到30年轰然倒塌,韩国李承晚政权在军人干政转型为政党选举后,确实取得了经济奇迹,可也就在70年代,韩国大学生在一次走上街头反对全斗焕军事独裁。拥有强大集权的政府与独裁政府的区别在哪里?这些国家在取得现代化的成功后政治秩序会往哪儿发展?这些亨廷顿都没有告诉我们。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读后感(五):宏大而欠严密的故事

亨氏此书,讲了一个宏大的故事,但不够严密。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的首要成就,是建立在对李普塞特等人的现代化理论的批判上的。理论创新,说人之不敢说,甚至打破政治正确,公然赞美共产党政权,声称美国的特殊经验(托克维尔所谓的生而平等、天然民主)对处于封建社会的亚非拉诸国的政治现代化毫无借鉴意义,已是本书最大的突破。亨廷顿在这里的工作,就是重新检视被认为是铁板一块的现代化,从现代化中把政治现代化隔离出来,考察它与经济、社会现代化的联系。

首先,亨廷顿指出,政治现代化未必与经济、社会现代化步调一致。它们的发展可能有不同的组合模式。其次,亨廷顿将政治现代化分解为政治制度化和政治参与扩大两个部分。其中政治制度化旨在建立能够柔化、调节、平衡社会集团的冲突的舞台,即政治制度,它的程度可以由制度的适应性、复杂性、自主性和内聚力来衡量。在社会集团的冲突中越能保持稳定和有效统治的制度,其现代化程度越高。而政治参与则指向政治制度包容的社会活动范围。随着政治现代化的深入,政治制度的舞台上应该能够容纳越来越多的新演员。而能够容纳新演员,使他们和平地在舞台上与老演员共处,演出一幕和谐的舞台剧,则是政治制度化的功效,也是亨廷顿在这里主要考虑的问题。

关于政治制度化与政治参与的关系,亨廷顿的观点是清楚的。这二者在相当程度上是矛盾的。过早扩大的政治参与会导致普力夺政体的形成,阻碍政治制度化;而缺乏政治参与的强政治制度化则会阻碍政治参与的扩大,最终以革命的形式让那些在政治制度化中失声的社会集团登上政治舞台。政治制度化应与政治参与扩大相互配合进行,或略先于政治参与的扩大。尽管亨廷顿以法、德和美、英、瑞对比,说明了缺乏政治参与的政治制度化的后果,但是显然,他在后来的讨论中有意无意地淡化了这一点,而将批判的重点放在了“缺乏政治制度化的政治参与”上了。

界定完概念,亨氏就开始竭力论证这些概念能够解释各国政治现代化进程。首先是早期欧洲诸国成功的现代化,不论是法国的君主专制,还是英国的议会至上,都完成了“权利集中(权威合理化)、职能分化(结构专门化)”的政治制度化要求。这里与英法适成对照的是美国政体。亨氏认为美国继承自都铎王朝的都铎政制乃是一种相当古老的“权力分割、职能混合”的模式,美国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政治制度化水平是较低的,是顶着古老的政治制度的帽子完成了扩大政治参与和经济社会现代化的任务,并不是20世纪现代化可以借鉴的普遍模式。

继而,亨廷顿在传统君主政体、普力夺政体和革命政体中的讨论,也无非是指出,政治制度化和政治参与的扩大是矛盾的。传统君主政体能够集中君主权力,和完成社会改革,扫除贵族、地主、教士等传统社会集团的势力,建立现代化的政治制度和官僚体系;但君主政体天然阻碍政治参与,这又使得君主政体在现代化浪潮中的合法性越来越低,缺乏支持,走向腹背受敌的地步,君主也越来越不愿意改革,最终导致君主政体被取代。而在亚非拉典型的普力夺政体中,政治缺乏制度化的规则,所有社会集团皆直接参与一种无规则的政治,他们的利益冲突没有一种公认的办法能使之被和平地调停。中产阶级军官团在早期能够扩大寡头政体的政治参与,但参与达到一定程度时,军官团又会成为反对政治参与扩大至下层工农的阻力,充当所谓“宪法秩序监护者”,依靠否决性军事政变来摧毁民选文官政府。但无论如何,这种军事护卫对政府的政治制度化是不利的,军人也难以统合各社会势力。除非军人组织政党,否则其合法性亦会像传统君主政体一样,随同政治参与需求的自然扩大而降低,使普力夺政体进入群众普力夺阶段。而革命政体则是亨廷顿最为推崇的政治现代化道路。政党在亨廷顿的政治制度化中的地位极其重要。政党是一种顽强的输入制度,在亨廷顿看来,列宁式的革命党能够通过“组织”和“动员”来完成政治制度化和政治参与两项任务。政党的代表性越广泛、能够动员大众,自主性越强、不被哪个特定阶级所俘获,就越能胜任政治制度化的工作。因而同样是专制政体,在亨廷顿看来,墨西哥的革命制度党、金日成、胡志明政权的政治制度化水平就比玻利维亚的帕斯·埃斯登索罗、李承晚、吴庭艳政权来得高,因而更能够避免政治衰朽。

亨廷顿讲了一个宏大的好故事,但支持这个故事的论据却嫌不足,这恐怕也是比较政治学难以走出的困境。全球上百个国家都经历过了现代化或正在步入现代化,亨氏的论证方式大概是,讲一理论,再援引几个国家的例子,加以佐证。但为什么选取这些例子、为什么不选取那些例子、评判标准是什么,究竟是这些例子具有典型性,还是只有这些例子适能“套进”作者的理论,而舍弃了“不好看的事实”,作者没有加以说明,读者亦无从知晓。尽管魏玛共和国政治衰朽的锅可以让凡尔赛体系和大萧条来背,但从政治制度化程度相当高、还拥有高度组织化政党的第二帝国到虚弱的魏玛共和国的转变、政治制度化程度相对低的奥匈帝国解体后各东欧小国的发展、纳粹德国垮台后东西两德的对比,似乎都是很有趣而被忽略的研究。另外,有几处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和日本的阐述,稍有常识的人都可以看出是在口胡。

同时,一如王正绪指出的,亨廷顿的很多指标无法准确地描述。亨廷顿给出了政治制度化的“适应性、复杂性、自主性和内聚力”的标准之后,在后续讨论中并没有致力于严格地量化和比较各国之间的这些指标,以致于政治制度化到底是什么,在后续讨论中模糊不清。至于其所谓“权力集中、职能分化”的表述,也相当不含混,在第二章用过一次后就未再使用。权力在中央政府内集中,未必能渗透到地方,如16世纪的卡斯蒂利亚之于阿拉贡、18世纪的巴黎之于朗格多克和布列塔尼;而权力在中央政府内分散,又未必不能渗透到地方,如南北战争后的美国。如果真要讨论权力集中和分散的问题,则中央政府结构、央地关系势必应纳入制度化的讨论范围。至于职能分化,也随着政治事务的日益复杂而越来越不严格,许多事务涉及诸多领域,需要诸多职能部门通力协作,难道也是政治制度化的倒退吗?但所有这些,这里却又未加讨论了。亨氏的讨论对于什么是政治制度化缺乏清晰的辨析,却只是凭一个对亚非拉诸国大概的印象,就集中火力赞美政治制度化对于防止政治衰朽的作用了——但实际上,亨氏后续的讨论中正是用“避免政治衰朽”来界定政治制度化的,看到谁的政体比较稳定,就认定谁的政治制度化水平高。这样就陷入了循环论证,而未能指出政治制度化的实质和要件。

对于政治参与由哪些变量构成,亨廷顿也没有认真考究,而得出了“共产党政权的政治参与程度相当高”的结论——而这一观点在苏联解体后对斯大林体制以降的研究中,显得颇为荒谬。亨廷顿似乎认为,在公民政体(这是指政治制度化与政治参与之比例平衡的政体)中,大众参与政治不意味着大众能控制政治,那么参与是什么,又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对于亨氏所谓“苏联的投票率达到90%+、欧洲的投票率在80%左右,美国的投票率只有60%”,这种比较方式本身就会让苏联人笑掉大牙。福山在苏联问题上也对亨廷顿做了批评。实际上,亨廷顿的理论中本身也包含了“高度政治制度化能够阻碍政治参与”的逻辑,苏东剧变不是无法解释,只是亨氏一心注重强调政治制度化的重要性,而对政治制度化对政治参与的打击,甚至政治参与水平倒退的前景看不到了。

此外,城乡对立的论述和阶级分析也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如农村的保守主义究竟是农民意识上的保守、小农经济利益的驱使、抑或是地主乡绅控制农村选票,没有认真分析。贫民区流氓无产阶级在政治稳定时期对保守候选人的拥护,也应与其在政治动荡时期的作为区分开来,而不能以前者一概而论(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对流氓无产阶级有过仔细的讨论)。最后,现代化进程中经济发展正相关于社会动荡早已被托克维尔论述过。如果看动荡社会集团的相对收入增长而不是笼统地看全国GDP,亨氏就不会把这个发现当做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了。

当然,这本书作成于1968年,针对的是当时的问题,故而现在回首一看,也是一本老书了。民主转型的问题,本身也在其讨论范围之外。虽然亨廷顿没有给出大胆的预测,但福山对亨廷顿的批评也略微苛刻了些。至于亨氏又写作《第三波》加以补充,这里便存而不论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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