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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教材 2014新版 刑法学 00245 张明楷 法律专业 北京大学出版社读后感锦集

《自考教材 2014新版 刑法学 00245 张明楷 法律专业 北京大学出版社》是一本由北京大学出版社著作,平装出版的图书,本书定价:2014-1-1,页数:,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自考教材 2014新版 刑法学 00245 张明楷 法律专业 北京大学出版社》读后感(一):【金融诈骗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金融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

票据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

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有价证券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

《自考教材 2014新版 刑法学 00245 张明楷 法律专业 北京大学出版社》读后感(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劣药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自考教材 2014新版 刑法学 00245 张明楷 法律专业 北京大学出版社》读后感(三):【危害国家、颠覆政权的犯罪】

【危害国家、颠覆政权的犯罪】

1. 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2. 投敌叛变罪、叛逃罪。

叛变、叛逃的犯罪

3. 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资敌罪。

(1)煽动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2)叛逃罪

(3)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自考教材 2014新版 刑法学 00245 张明楷 法律专业 北京大学出版社》读后感(四):犯罪分类(三)隔隙犯 VS 非隔隙犯

犯罪分类(三)隔隙犯 VS 非隔隙犯

隔隙犯是指在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时间的、场所的间隔的犯罪。

其中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时间间隔的犯罪称为隔时犯,如安放爆炸装置与发生爆炸结果的时间相差一个月;

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场所间隔的犯罪称为隔地犯,如在北京寄送毒药,导致上海的某被害人死亡。

就隔时犯而言,存在如何确定犯罪时的问题;

就隔地犯而言,存在如何确定犯罪地的问题。

实行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没有时间、场所间隔的犯罪,则是非隔隙犯,如被告人当场将被害人射击身亡。

《自考教材 2014新版 刑法学 00245 张明楷 法律专业 北京大学出版社》读后感(五):刑法:生效时间 VS 失效时间

刑法的时间效力所解决的问题是《刑法从何时起至何时止》具有适用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生效时间、失效时间、溯及力、与限时法效力

刑法:生效时间 VS 失效时间

(一)刑法的生效时间分为两种情形:

一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如关于禁毒的决定》第16条规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是公布后间隔一段时间才生效。

如刑法典于1997年3月14日通过并公布,同年10月1日起生效。

这两种生效情形均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但相比之下,后一种情形更为合适。

因为法律既是裁判规范,又是行为规范,要使规范产生实效,就得使人们事先了解规范的存在及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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