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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摘抄

《乡土中国》读后感摘抄

《乡土中国》是一本由费孝通著作,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页数:16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乡土中国》读后感(一):为什么对土地心怀眷恋?这本书里找到答案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我们对于土地的眷恋并非只针对土地本身,这是一种复杂的情感。很多影视作品中往往都会出现土的身影--电视剧《贞观长歌》中,身为君主爱女的安康公主不收金银财帛,想要送礼的臣子另辟蹊径,带了一坛泥土说是来自家乡,希望公主收下(其实是临时在客栈院子里挖的,不过这主意一般人想不到)。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以学术的眼光去看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让许多存在许久却无人解答的问题有了答案。

为什么我们喜欢看种植,收获并加工成餐桌美食的视频?对于土地,我们有一种相见即存在的归属感。远离家乡心存想念叫故土难离,故乡永远是我们想要回去的地方,最亮的月亮,也是老家树上那一个--那是我们的童年,我们的心之所向,走得再远也想回去看看。

聚族而居的人们在一方土地上扎根,即使由于种种原因需要离去,也往往不是孤身离开--我现在还记得父亲告诉我,从家谱上来看,我们这一支是明朝时从南京迁到现在居住的地方。即使时间已经过去几百年,即使很多人已经定居他处可能清明祭祖才会回来,毕竟是从同一个地方再一起迁到另一个地方,这种亲缘也与土地粘合在一起。

“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小农社会里“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是常有的状态,邻居间互相看顾劳动能力较弱的老人和孩子也是无需多言的事--大家都会这么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吗?”这在现在看来还真的“需要多说。”学生时代邻居家孩子结婚,晚上包饺子(一种婚礼习俗)时除了自家亲戚,左邻右舍也都去帮忙,一起分享这份难得的喜悦。现在防盗门分隔开来的居住空间,住上几年可能对门叫什么来自哪里都不见得知道,类似这样的分享也就不大能进行了。这或许是一种遗憾,也有可能是新的社会关系的演变。

习惯一旦形成,惯性是非常大的。回想一下:如果有人敲门,你问,“谁呀?”大概率对方会回答,“我!”而不是自报家门--在“面对面生活的社群”一起生活的人是不需要通报姓名的,大家都很熟悉;但无法通过声音分辨“我呀”的时候,也确实容易闹笑话,但笑着笑着可能也笑不出来了--我们还是怀念那样的氛围。

是的,看这本书,心头好像总是萦绕着乡愁--即使这本书已经问世许久,但读起来还是让人不由自主地对号入座。我们离开家乡是为了追求更好地生活,但是我们的心却不会流浪。它有来处,也有归途。

《乡土中国》读后感(二):一本书,了解最本质的中国

《乡土中国》是一本既与我想象不符,却又以它自身的方式给我以惊喜的一本作品。

读之前早闻其鼎鼎大名,因此我是抱着看近千年来中国一直维持着,以后或许也会部分保存的乡土性的期待进行了阅读。与我想象中的不同,作者并没有将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进行过多的对比,而是从乡土性的根源,以及在乡土性基础上衍生的秩序和道德以及整个社会的格局。

因此,全书的脉络十分清晰,逻辑层次分明,虽然偶尔会有一些论点比较生涩难懂,但是作者通过广大的横向介绍,以通俗的形式使得读者明白较为学术化的观点。

乡土性也是人性,是中国上千年来的文化传承。两性话题自然是绕不开的。读遍全书,令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书中对乡村婚姻的介绍。即使是出生成长在现代社会中,也不代表完全没有接触过中国乡土性的方方面面,但是书中那对于婚姻极为赤裸的展现,还是让我大开眼界。在熟人社会中,婚姻自然是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定,我也曾听起农村来的钟点工阿姨说过,她和她的丈夫在结婚之前是从未见过面的。这些过去的传统我们或许都多多少少可以想象和理解。

然而书中所描述的情况却是除去同枕而眠以外再无感情上的交流,同住一个屋檐下竟只为了繁衍后代这唯一目标而已,这甚至比如今社交媒体上被多次谈论的tong妻话题更为残忍。

这样的婚姻关系从古至今一直如此进行着,照着做就有福,不依照了就会出毛病。于是人们对于传统也就渐渐有了敬畏之感了。因此绝大多数并没有感觉到异样也没有人提出反抗,对于反叛的人,社会则将其评价为“没出息”,这在血缘社会中是令人抬不起头的致命评价。

即使是tong妻,也是事出有因,可以上关系是为何呢?作者提出,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在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不肯像西洋人一般的在表面上流露,也是在这种社会圜局中养成的性格。多年来的xing压抑也许正是由此而来。

社会学的意义是什么?当我们从这样一本书中发现了中国社会乡土化的本质和根源,并按图索骥地看到了各类社会现象,对于普通读者来说,或许并不能对如此社会文化和潮流做出什么改变,但是至少,我们可以增长见识,作为一个中国人,了解最本质的中国,是十分必要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三):从籍贯来看排外

作者费孝通的籍贯是吴江,但是他10岁就离开了吴江,在苏州城住了9年。抗战时期在云南住了8年,孩子在云南出生,但是籍贯也是江苏吴江。

作者的祖宗在吴江已经10多代了,但是灯笼上贴着“江夏费”,江夏在湖北。费孝通和江夏有什么关系呢?他的孩子从来没有去过吴江,却又和吴江有地缘上的关系。

这点我真的很有感触。我爷爷是河北人,我爸出生在甘肃,我出生在宁夏,我的孩子也出生在宁夏,但是我们的籍贯都是河北。我27岁的时候,才第一次回河北老家。

用费先生的话说:“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和所住的地方,而和姓一般继承来的。那是“血缘”,所以我们可以说籍贯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从籍贯来看血缘,比较好理解。就好像你有了北京户口,但是你的籍贯还是宁夏。

虽然我是土生土长的宁夏人,但是不管对于我自己来说,还是对于我周围的人来说,我都不是一个纯宁夏人。

一、我不会说当地方言。家里全都是说普通话的,没这个学习的条件。接触的同学虽然会说方言,但是在提倡普通话的年代,也很少有人说。

二、我爸妈都不是宁夏人。虽然在这个地方生活工作,但是对于本地人来说,我们也算是“外地人”。

还有一个例子。我一朋友,土生土长的宁夏人,祖上也都是宁夏的。但是当他从宁夏的A市去B市工作的时候,哪怕在B市生活了20年,有自己的交友圈,也有亲戚在B市,但是B市人还是认为他是外地人。

费先生在调研的时候注意到这类问题,他说怎样才能算村子里的人呢?第一要有土地,第二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圈子。

看,现在大部分人都有房子,但是不一定会通过婚姻进入当地的圈子。这对于当地人来说,你就是外人。所以有时候我们会觉得某个地方的人排外,主要还是因为血缘。

那什么情况大家是地缘联系呢?

费先生说:“如果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客户群,他们之间的联系可以是纯粹的地缘,而不是血缘了。” 这里可能说的就是漂亮国吧,逃犯、掘金者、商人,都跑到一个地方去拓荒。他们的关系是因为这片土地而存在的,所以他们这是地缘关系。因为他们都是外地人,所以也不存在排外一说。

有些书真是常看常新,以前觉得排外问题是一个群体的问题,看了费先生的书,了解了血缘和地缘,发现原来这都是骨子里带出来的,也不谁教的。说白了,你跟我没血缘关系,你就是外人。

《乡土中国》读后感(四):你也曾尝试过用泥土建造强韧的城堡吧

我们常常会说乡下人身上带有一股“土气”,但是这里的“土气”用得非常好,乡村人日日与土地打交道,自然身上会沾染上一些泥土的芬芳。在很久以前,种地就是一种最基本的谋生方法,只是随着社会和科技的进步,我们需要人们分配在不同的岗位上,才能让我们生活得更加便利。尤其是当中国在如今也是较大的粮食供给国,我们就应该明白,我们的生活和乡土是无法区分开的。

说到乡土,就要说一说乡土之间的生活,以及这些生活带给我们生活的影响。在中国农村,人们大多聚村而居,大家聚集在一起,周围遍布着分属各家的土地,共享同一片水域和阳光。在这样住宅和农场不会相隔太远的环境下,每家每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土地随着家族不断传承,人口也就围绕着土地一代代地成长起来。

在那样的环境中,每一个村落都是相互熟悉的人,人们不但在熟悉的土地上成长,也在熟悉的人群中成长。所以大家经常会对与乡土有着特殊的情感,欢乐地方居住容易水土不服,会在离家的时候随身携带一捧家乡的泥土,以解相思之苦。也会有大家熟悉的落叶归根,在多年奔波后最终回到自己熟悉的土地,好像在那里我们才能得到安息。熟悉的乡土带给人们更多的经验,而这些经验就在帮助人们更好地生活。

随着人们在乡土之间的成长,乡土之间也就保留了一代代人们的记忆。乡土从某些程度就成为了历史的见证者,它眼看那高楼起,也看那大厦倾倒,上面的痕迹成为了过去的投影和记载。从乡土之中也诞生了我们交流所用的文字,从最早先的写在泥土上和洞壁上的象形文字,再到后来不同国家的不同语言,它们从乡土而生,帮助我们保留了所有过去和现在。

可是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科技的不断提升,虽然中国人仍旧依赖着乡土,但是同时也存在了很多问题。因为仅仅依靠乡土,并不能够让人们达到足够的富足,很多偏远的地区人就存在很多贫困人口,他们一生只能依靠土地而活。目前中国在不断的书写刷新自己的历史,但是依旧没有从根本上处理好乡土和科技的共存问题。或许这个问题才是我们希望从乡土中获得的关于新环境的新选择。

《乡土中国》读后感(五):平易近人的社会学研究:乡土社会为什么是这样的?

一说起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我脑子里出现的画面就是鲁滨逊在一片陌生的地方,身边围绕着一群群星期五。在实际的研究中,不论是费孝通的导师马林诺夫斯基,还是《天真的人类学家》的作者奈吉尔·巴利,都不远万里跑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呆上一年半载,从零开始观察和研究某一个民族或社会。

但这样的方法必定会产生文化误读,一个人要如何不带偏见地去理解异域的人和文化呢?

费孝通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他非常熟悉农村的日常生活和村民之间的交往方式,这样的背景让费孝通先生能自然融入到他要研究的地方——中国乡村,在描述乡村生活时,费孝通经常会提起自己过去在江苏、云南农村的生活,这也更让读者信服他的研究内容。

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费孝通提出了许多理解中国农村文化的新观点。《乡土中国》不是某个村的田野调查笔记,而是费孝通对于整个中国农村的思考和理解,所以这本书不是单纯的叙述农村生活,更多的是对于农村的分析和解释。

乡土社会为什么是这样的?费孝通主要提出了两个原因。

首先,农民是“粘着在土地上的”,他们在土里生了根,生活在相对稳定的环境里。“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这样的熟人社会中,行为约束的准则不是依据“法”,而是“礼”。

其次,因为农村社会的变化相对来说比较少,所以文化也容易一代一代流传下来。在不流动的土地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往往用不着文字,约定俗成的特殊语言就能满足村民们的日常沟通。“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

费孝通用平易近人的方式引经据典,介绍了很多西方前辈的理论。除了导师马林诺夫斯基,他还提到了奥斯瓦德·斯宾格勒、孙末楠、史禄国、滕尼斯、涂尔干等人的观点。如果是社会学门外汉,看到这么多学者的名字可能会恐慌,但这本书不会带来这样的压力和焦虑,反而会有种长知识的满足感和愉悦感。

费孝通曾在西方学习交流过,在《乡土中国》中,经常会拿中国和西方做对比,但这个西方在我看来是个非常模糊的概念,像是把除了中国之外的所有地区都揉合在了一起,统称为一个城市化、现代化的“西方”。比如在讲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时,书里把中国的“差序格局”和西方的“团体格局”进行对比,西方的“这种结构很可能是从初民民族的‘部落’形态中传下来的”。西方国家都是从部落发展来的么?在阅读中经常会有类似的疑问,不过因为我自己也并不清楚问题的答案,所以也激起了我的好奇,读书之余会去查查相关的资料。

这本书常看常新,虽然写于上世纪四十年代,但是现在看来也不觉得有时代感,反而会激起我对于乡土社会更多的好奇,费孝通的《江村经济》已经放在我之后的阅读书单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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