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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的简约之道》的读后感大全

《谋杀的简约之道》的读后感大全

《谋杀的简约之道》是一本由[美] 雷蒙德·钱德勒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12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谋杀的简约之道》读后感(一):大师的嬉笑怒骂

散文和书信也许是窥见一位作家文风较好的选择。尽管我对鸿篇巨作《罗马帝国衰亡史》有些望而却步,但是吉本的回忆录和书简却觉得趣味盎然。大概因此对这些名作家的散文、书信感兴趣。凑巧遇到了雷蒙德·钱德勒的《谋杀的简约之道》,拿来一读。

之前,我并不怎么喜欢钱德勒,对他推崇的哈米特更不怎么喜欢。大概是哈米特的笔下人物的道德观我并不认同吧(同时也怪宣传过火)。而就我看的那几本马洛故事而言,故事有些冗长复杂。不只我困惑,霍克斯、鲍嘉甚至钱德勒本人也有糊涂的地方。不过马洛这个人物本身不错。我更喜欢布洛克的风格。

不过,散文可谓真知灼见,大概是钱德勒的真正水平。

《谋杀的简约之道》及其引言堪称硬汉派宣言(尽管钱德勒本人对这些分类不太感兴趣)。就像切斯特顿撰文为侦探小说辩护,江户川乱步为推理小说作评论、分析,为日本作家分类,钱德勒也为自己坚持的创作观念、和自己心目中的优秀侦探小说立论。首先评论“传统”侦探小说,不留情面地指出名家的缺点:柯南道尔的常识性错误过多,一口“中小学生”法语的比利时任波洛先生遇到的案件情景过于离奇,脱离现实,更不用提文字、诡计还不如他们的人了:几乎是点着鼻子指责塞耶斯种种不足,对推理大家卡尔更是嗤之以鼻(见信件)。他们缺乏常识,写作脱离生活,写的并不算好小说。(需注意,他还是挺喜欢弗里曼的推理作品)“唯有那些不知真实世界为何物的作家,才会心满意足地摆弄这些道具。”再引出能够写出有血有肉的作家:哈米特。“哈米特把谋杀案从威尼斯花瓶所在地搬到了小巷里。”所谓“比暗夜还要黑的东西弥散在街道上”,他们把真实的人物带到犯罪所在的街道上。“所有能够被称为艺术的东西,都带有救赎的性质。”他们的角色,已经不再是休闲一般的贵族,而是平凡人,以正义感面对这些犯罪。大概就是硬汉派作品的精髓所在。

《推理小说十二按》可以说是诺克斯十诫、范达因二十条的进化版。比起有些过时的陈腐戒条,还是钱德勒写得更生动、鲜活。《英美文风说明》则是简要地分析英美两种写作文风的区别,各自发展的土壤不同,也就有了不同的特点。《好莱坞作家》则畅谈对好莱坞的看法。钱德勒的编剧生涯也挺成功,但他意见也多多。与希区柯克等人所持的“导演论”不同,钱德勒更倾向“编剧论”(毕竟他就是)。我想怀尔德和他合作《双重赔偿》时,少不了争吵。即便是“黄金时代”的好莱坞,他也毫不手软地大加批评,(毕竟侦探小说“黄金时代”他也看不上),对好莱坞片场制更是厌恶,大概和奥逊·威尔斯颇有共鸣,不过并不指望两人能和平合作。

信件多为回复读者或者编辑,有一篇是自己的小传,有一篇则是马洛的概况。这些信件也如刀锋一般犀利,反驳也头头是道,并在信中也大加阐释个人创作理念,堪称风格尽显。

各出版社大可考虑多发掘些名人书信,对钱德勒这样以小说闻名的作家,可以通过书信和散文认识他的另一面。

《谋杀的简约之道》读后感(二):钱德勒:侦探小说的“自赎者”

(刊于《北京日报》2018年2月6日)

文/俞耕耘

在埃德蒙·威尔逊这类严肃批评家看来,侦探小说就是不伦不类的“亚文学”。这相当于,在“物种等级”上,划定了一条深深的“鄙视链”,把通俗和低俗相混同,显着轻蔑的优越感。雷蒙德·钱德勒这位作家,自然不买这个帐,他用作品回怼了这类“经典批评家”。不是侦探小说登不了大雅之堂,是以往的侦探作家趣味太低,犯了一堆自废武功的失误,用矫揉造作的聪明世故掩饰着故事的虚假。优秀的侦探小说完全能和严肃文学一较高下,因为靠题材划分文学高低,不过是肤浅短视。事实上,钱德勒就把类型文学一手推进了经典文学殿堂。这种才力,大约和格什温直接把爵士拉升到交响乐层面相当。

钱德勒早年在英国,只是写写书评散文。走上创作小说之路,那纯属偶然上道。一战期间入伍,之后入职石油公司,都与专职作家不太搭边儿。在大萧条时期,钱德勒因为手头拮据,想提笔赚赚外快,给《黑色面具》杂志写了他第一篇侦探故事《勒索者不开枪》。那年他45岁,简直就是“老处女作”,大有“中年处女”的既视感。然而,辗转英、美的履历,也是财富。他自带英国式的古典文雅,又透着美国式的随性幽默。那种“损损的”机灵劲儿,总在犯罪和冒险里透出人性深沉,反倒显出浪漫和忧伤来。“犯罪小说的桂冠诗人”之谓,至少说出了一个特性:他的作品弥漫诗意的韵律和情境。

这也是他不高产,写得慢的原因,总在沉吟迷人的句子、场景,凸显动作和魅力。侦破的情节,推理的形式,反而不那么看重。我一直有种大胆错觉,钱德勒或许和但丁、塞万提斯有点儿异曲同工。但丁在神学语境里反思宗教神权,塞万提斯借骑士小说嘲讽骑士小说。钱德勒也一样,披着侦探小说的“外套”,清算了古典推理、黄金时期以来的各种套路、流弊。在我看来,这种“清算”和“自赎”姿态,直接戳中了推理小说痛处。可以说,他就像修复系统漏洞的“补丁”,对侦探小说提出了全新格局、法则和趣味。

只不过, 他总是一副吐槽气质和牢骚激愤。《谋杀的简约之道》一书所收文章皆是充满火药味儿的创作宣言,即使在书信里也不忘顺带一击放“短刀”。在他看来,柯南·道尔也许并不了解警署编制,办案流程,私家侦探牵着体制内警员鼻子走,近乎失实。爱伦·坡《失窃的信》里的把戏如今看,也有点儿小儿科。阿加莎·克里斯蒂则把小说写得如同“舞台剧”,一切都是“表演”出来的严密。你要先画出庄园的平面图,车厢的关系图。结果,她靠“不对等的信息线索”,五花八门的毒药道具,轻易来个障眼法,就让你瞎耽误功夫。换言之,读者并没有和剧中人公平智力竞赛的机会,就像老实学生被作弊者涮了一样。

我喜欢钱德勒毒舌的耿直劲儿,一副痛陈积弊的正义脸,一张揶揄挖苦的嬉皮相。见解完全出于个人体验(圈内人)的倾泻。在好莱坞写剧本,拍“黑色电影”的经历,让他对好莱坞体制也深有抱怨。在制片人、导演看来,剧本作家完全就是雇工打杂,没有尊严,何来创造,作品完全被践踏歪曲。钱德勒的小说能数次搬上电影,或许就是那时受的刺激――让他的小说自带剧本气质,对白抓人,镜头感爆棚。这恰好是其他侦探小说“惨白”的地方。

他的“硬汉派”不像哈米特的起范儿,用粗暴的恐怖震撼肉体感官,他的“硬汉”天生和“黑色”孪生。黑色在本质上是一种情绪弥漫,场景印象。“黑色电影”用昏暗打光,黑色调系,粗犷布景彰显有力的“简硬”。在《漫长的告别》里,行动和对白压倒了以往假模假式的心理描写。马洛的形象和寡言、冷面、酗酒、暗夜联系在一起,是扑面的“帅酷”。没有矫揉造作的世故,只有人性复杂的模糊阴影。

马洛不会像福尔摩斯、波洛一样,卧在躺椅,智识卓绝,闭着眼睛在烟丝缭绕里,就把案情条分缕析。他有时要用拳头说话,结果往往街头挨揍,在警局被虐,智力平平,比我们高不出多少。钱德勒写了一个心酸、蹩脚、酗酒又拮据的私家侦探,只是为了生计,讨要一点调查费而已。唯一符合侦探形象的,或许只剩下英俊单身汉这条了。福尔摩斯和波洛这类绅士,把破案当癖好消遣的有闲人自然不懂马洛的艰辛。

如果说,动动腿脚就算硬汉,那未免太肤浅。马洛就是你我身边的人,在美女面前有点保护欲,爱逞能表现。调查过程中,不忘搭段艳遇,有些贪色的揩油。然而,他对朋友有侠义,对女人有柔情,自有一套不同于社会良知的“个人良知”。《高窗》里,他会和雇主先谈调查费和交通费,不会因为缺钱就“敲竹杠”;在《漫长的告别》和《重播》中遇到富家女,也不会“吃软饭”。缺钱不贪钱,马洛有的不是高调的道德感,而是有底线的“利益观”。正是这种痞气加侠气,让人物真实切近,触手可及,这才是硬汉的根源。

此外,还应加上作家本人的作派:那种“迷人的武断”,强势得不容置疑。即使情节出现漏洞,交待不明,钱德勒也毫不在意。因为,他鄙夷古典推理看似严密的虚假,对成天依赖道具,设计八百万种死法的小说不屑一顾,对愚弄读者,自以为是的作家嗤之以鼻。侦探小说需要传递一种“现实感”。钱德勒对洛杉矶近乎写实油画的捕捉,对人情世相毫不隐恶的描绘,既突破了古典推理刻意封闭的做局猜谜,更克服了以往侦探小说俗陋的乐观主义,泛滥的智力、道德优越感。当你把侦探情节全都抽掉,古典推理或许肢解骨碎,钱德勒却依旧有份深情,马洛仍然散发魅力。

《谋杀的简约之道》读后感(三):雷蒙德·钱德勒的标准

雷蒙德·钱德勒的标准

卢德坤

《谋杀的简约之道》一书收录“硬汉派”侦探小说名家雷蒙德·钱德勒的五篇文章以及十一封书信。这些文章、书信以谈论侦探小说写作、电影编剧为主,让我们比较方便地一窥钱德勒在这些问题上的看法。总体观之,钱德勒的词锋甚厉,有些话说得挺精辟,偶有很直接的人身攻击,俏皮话随手甩甩就能甩出好几句,还有些想得不怎么周严的控诉,读起来也让人有一股子“爽劲”。这样的书,人们多是爱读的。书里有一些前后矛盾的言辞,也能引起人们探究的兴趣。

五篇文章,都可以称之为檄文。发表于1944年的《谋杀的简约之道》(或译《简单的谋杀艺术》)是一篇有名的文章,主要讽刺、批判了一群英国“黄金时代”侦探小说家如阿加莎·克里斯蒂、多萝西·塞耶斯,同时树立起一面“硬汉派”的大旗来。说树“硬汉派”大旗,是不准确的、后设的,因为钱德勒在文中并未特别地要创立什么侦探小说的“硬汉派”(虽然称赞了达希尔·哈米特),而主要提出侦探小说写作应该更靠近现实:生活中的警察是怎么办案的,小说中就该怎么办案,不要让他们沦为名侦探的智力陪衬;花里胡哨的诡计、谜题没啥必要,侦探别动不动就不费力气地找到一张关键的纸片什么的;人物刻画是重中之重……历史地看,虽然对“现实”的理解有点生硬,但《谋杀的简约之道》一文对巩固侦探小说写作别开生面的“硬汉派”一路,做出了贡献。对严肃文学,没准也产生过一点影响。

我们知道,钱德勒在好莱坞混过几年,参与过比利·怀尔德《双重赔偿》、希区柯克《火车怪客》等片的编剧。发表于1945年的《好莱坞作家》一文中,钱德勒以同样犀利的言辞描述了作家,特别是“天才作家”在好莱坞遭遇的窘境:作家的劳动完全不被尊重。不懂编剧的制片人、导演想改就能改作家的呕心沥血之作,改的结果必然很糟糕。如果电影侥幸成功,编剧作家也没什么功劳,完全被爱出风头的导演、演员、制片人抢了个光。在钱德勒看来,剧本是一部电影最重要的东西,其他无论什么都是次一等的。钱德勒声称:“只有作家才能写出剧本,而且只有一身傲骨、独立自强的作家才能写出好剧本,如果还用现在的手段对付他们,就等于要毁掉电影赖以生存的力量。”(第38页)只有作为雇佣文人的作家才能在好莱坞待得下去。钱德勒哀叹:“那些并不是死钻钱眼的电影实践者本不该这么快就对它(引者注:好莱坞)生厌。”(第28页)钱德勒进而号召,编剧要反抗铁一般的好莱坞法则。这场战役,编剧有望得胜。到最后,“制片人会老老实实干好自己的份内工作,整合、调节各方力量,同心协力拍好影片。至于导演——老天啊,帮帮忙,看他那副趾高气扬的样子!——就只能乖乖照着剧本构想和写作的样子去拍电影,而不是把剧本改头换面,好像他才是会写的那一个”(第39页)。钱德勒七十多年前的针砭,想来仍能引起当下一些影视圈编剧的共鸣。

可是,不管是那时候还是现在的影视圈人士,必定不赞同钱德勒的另一些判断:在一部电影中,编剧比导演占据更重要的位置;只有作家,甚或“天才作家”,才能做一名合格的编剧,等等。事实上,后来钱德勒自己也不这么看了。1950年,致出版社老板哈米什·汉密尔顿的信中,钱德勒说:“1943年,我去了好莱坞,与比利·怀尔德共事,创作《双重保险》(引者注:一般译为《双重赔偿》)。那是一次极端痛苦的经历,很可能折了我的寿。但我从中尽我的学习能力学到了一些剧本创作方面的东西,虽说我的能力十分有限。”(第103页)另外,钱德勒也承认自己把握不了作品的结构(第81页)。这段有点不合钱德勒风格的谦虚话,可视为其观念的转变。后来,钱德勒对于编剧能否在好莱坞争取更高地位也没了信心,“纯粹的愤青对好莱坞而言是个废物,对他自己而言更是如此。他应该在不费半分力气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最好。他应该对自己的作品持有小心翼翼的坦诚态度,但千万别指望别人也会同样一丝不苟地报之以坦诚。想都不要想。等到混够了的那一天,他应该在道别的时候带上微笑,因为他知道,自己未尝不想再回来”(第104页)。对此,我们可以视作钱德勒服了软,降低了标准,变得更实际了。当下的不管哪个地方儿的影视圈人士,或许会觉得钱德勒的这条训诫更让人受益。

在《谋杀的简约之道》一文中,钱德勒给侦探小说写作设定了高标准,好像得花写世界名著的劲道——有没有那劲道先不说——写侦探小说。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可以这样说:钱德勒本人的确有所创造,但也没能达到他所提出的那种高标准。钱德勒揭露了不少旧的俗套,但也创造了新俗套。这方面的“黑材料”不能说是少的,这里只以钱德勒本人的经验总结举个例子:在《“谋杀的简约之道”引言》(“谋杀的简约之道”也是钱德勒一部小说集的标题)一文中说,写作卡壳时,他就写“一个男人从门外进来,手里举着一把枪”。“这样做也许傻透了,但似乎无伤大雅。”(第62页)这是自欺之谈,隔三差五就来个“一个男人从门外进来,手里举着一把枪”,而且,必然地,受到威胁的侦探总也死不了,是个大俗套。在同一篇文章中,钱德勒又说,自己小说里某些东西,他也想删汰,但试过了发现不行:泼掉脏水后,孩子也跟着丢掉了。那么,到最后,原本怎么写的,还得怎么写。

1949年,钱德勒致评论家詹姆斯·桑德的信也非常有意思。这封信主要评点了钱德勒的“硬汉派”小说家后辈罗斯·麦克唐纳的作品《移动的靶子》(或译《移动飞靶》)。钱德勒历数《移动的靶子》的缺憾,比如作品有一股孤高劲儿,爱用生僻词,文字中有不明意图的比喻如“时间战战兢兢地过去,像垒起一座颤巍巍的扑克筹码塔”。的确,《移动的靶子》是不怎么好的。不过,特别拈出那个句子,而认为麦克唐纳的遣词造句矫情,是件有意思的事情。我们随便翻翻钱德勒的小说,类似的句子扑面而来,堪称招牌,早期作品似乎更多些。在同一封信中,钱德勒还说:“只有故事设计本身同样极尽精巧世故之能事,才能和这样的写法相匹配”(第92页)。在别的地方,钱德勒又说了,自己不擅长安排情节(第81页)。那么,钱德勒设定的标准是否只适用于他人,而不适用于自己?还是说,他在否定别人的同时,也暗地里将以往的自己加以批驳了?

回忆合作编剧《双重赔偿》的日子,比利·怀尔德说:“他(钱德勒)是个门外汉。他不喜欢剧本的结构,不习惯。他一团乱麻,但他能写美丽的句子。‘没有比一个空游泳池更空的东西了。’伟大的台词,很伟大。一段时间之后,我能够像钱德勒一样写作了……我能把他写的东西拿过来,进行再结构,这样我们就把它完成了。他恨詹姆斯·凯恩。我喜欢这个故事,但他不喜欢凯恩(引者注:詹姆斯·凯恩是《双重赔偿》的原著作者)……钱德勒也不喜欢阿加莎·克里斯蒂。但他们各有千秋。克里斯蒂,她懂得结构。她的情节有时十分学院派。她有结构,但她缺乏诗意。克里斯蒂被大大低估了。她被讨论得还不够。”(《对话比利·怀尔德》,卡梅伦·克罗著,张衍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年7月版,第83页)这段话可谓持平之论。“没有比一个空游泳池更空的东西了”是一个典型的雷蒙德·钱德勒式句子。如果照钱德勒评麦克唐纳那句话的标准,“空游泳池”云云是不是也有点空泛,有点矫情呢?

《谋杀的简约之道》一书中,还有些更奇特的“标准混乱”,看上去真是“一团乱麻”的。1945年,钱德勒致信出版社编辑戴尔·沃伦:“……另一些人则告诉我,我有社会良知。P.马洛(引者注:钱德勒多部小说中的侦探)的社会良知只有一匹马那么多。他有的是个人良知,而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第68页)可我们之前明明在《谋杀的简约之道》这篇名文中看到侦探该是“道德高尚、无所畏惧的人……是英雄,是一切,是一个完满的人……”(第25页)。混乱还没完。四年后,钱德勒给美国演员约翰·豪斯曼的信中说:“电影,哪怕是硬汉派电影,应该说尤其是硬汉派电影,内容应该是合乎道德标准的。(因为《长眠不醒》电影版里并没有道德可言,所以你也没有意识到其实原书具有很高的道德水准,这让我有点儿生气。)本周的《时代周刊》把菲利普·马洛称为‘无耻之徒’。这绝对是一派胡言。假定他的智商不比我低(也不可能更高了),假设他谋求一己私利的机会数不胜数——这是一定的,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去做这种入不敷出的工作?……有一个事实不会改变:马洛是一个比你我都要高尚的人。”(第97-98页)读到这里,我们可能都不免疑惑:先不要管人家马洛的道德水平究竟怎么样了,你钱德勒算是个诚实的人吗?

出现这种“一团乱麻”的情况,在我看来,出于以下几种原因:一、钱德勒所设立的标准,只是一种酒鬼的标准:他在写这篇文章时,可能喝得不多,写那封信时,其实处于醉态中。有人也许会说,不过是写信,不必那么一本正经,他随兴所至地写写,我们不妨随便看看,取个乐子,不是很好吗——这话说的也没错。酒鬼的标准,我们不必认真对待。信件和文章,有所取舍的话,我们得更看重他的文章的。二、钱德勒属于那种得了“雄辩症”的人:不管在什么具体情境中,都要跟人唱一下反调,不管需要他作出反应的是具体什么事情:别人对他说马洛是高尚的,他就说,也没那么高尚啦;别人对他说,马洛是无耻的,他就说,不不不,马洛可高尚了。“雄辩症”并非真的反对什么事情,只希冀在一种空洞的反对姿态中获取一时的自我满足。在本书的好几个地方,钱德勒都承认:没错,他讨厌自我中心的人,但他自己就是个自我中心的人。三、一种创造,在它刚创造出来那会儿,是本真的,活泼泼的。它可能不被大众、社会接受,也可能被接受。可在大众、社会的接受过程中,创造会变成一种俗套。大众、社会接受这种创造时,并不是以这种创造本来的面貌去接受的,总要给这种创造洒上自己的香水,或者擦点涂改液。如此,当俗人、媒体跑到你面前,说自己也是晓得这种创造的,那么,对创造者来说,唯一能做的只是反对。在“马洛的道德水平”这个例子上,从正反两方面简单地说“马洛是有道德的”“马洛是没道德的”,在各自具体的情境中,都是经过改造的、有偏差的、变成了俗套的说法,钱德勒所能做的只能是自相矛盾地反对了。在这里,在这种矛盾中,他还是有他一贯的标准,而非空洞地摆姿态:反对直面奔来的俗套。这种标准不在乎具体的言辞在不同的情境中的滑动。在这里,我得到一个奇特的印象:钱德勒常常看上去不诚实,但实际上是个诚实的人。对于这种“一团乱麻”的情况,我个人更倾向于第三种解释。

最后,我们回过头去谈谈高标准这件事。既然标准连自己都达不到,何必还要去设定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得说,恰恰是因为标准是太高了的,自己也达不到的,才有设定、追求的必要。这里是有一种勇气、魄力。轻轻松松就达到的标准,没有设定的必要。雷蒙德·钱德勒设定了连自己都没法达到的高标准,我们没法嘲笑,只能追摹。

(刊2017年11月5日《南方都市报·阅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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