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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00字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100字

《基督山伯爵》是一本由(法)大仲马著作,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128.00元,页数:171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一):等待和希望

还记得《肖申克的救赎》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个世界上一切高墙都关不住的东西,他就在我们内心深处,那就是希望”它与《基督山伯爵》奇妙的统一着,就像这本书的结尾这样写道:“世上没有幸福和不幸,有的只是境况的比较,唯有经历苦难的人才能感受到无上的幸福。必须经历过死亡才能感受到生的欢乐。活下去并且生活美满,我心灵珍视的孩子们。永远不要忘记,直至上帝向人揭示出未来之日,人类全部智慧就包含在两个词中:等待和希望。” 一个人决不能放弃爱的能力,就算世界给了他太多仇恨的机会。我们并不倡导一味地承受,也并不谴责所有的反击,但请记得,如果你失去了自己,那么你就失去了所有。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二):零零碎碎

埃德蒙·当戴斯,一个单纯热情优秀的小伙子,本来有幸福的小日子,但却因为别人的嫉妒和计算,被害的坐了14年牢,期间认识了法里亚神甫,获得了知识和财富。虽然梅塞苔丝最后也成了一个家,但是一生都不幸福,她没能像埃德蒙一样,最后遇到能够救赎自己的人。德·维尔福应该是复仇对象里学识地位最高的人了,会反思,爱自己的孩子,但还是犯下了不可弥补的错误,在一个又一个打击中疯掉。费尔南的背叛行径亲手给自己种下毁灭的种子,最后被妻子儿子抛弃身败名裂,自己在家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当格拉尔一个只爱钱的人,最后也是落得千金散尽,人到晚年一无所有的下场。

基督山伯爵的复仇可以说是很高级了,出狱后不是提着刀去找仇人算账,而是步步为营,直击要害又不落把柄,最后他的仇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自己也和海黛一起过上了归隐的生活。

这里面有年轻人炙热奔放的爱情,有热烈却又不能公开的爱情,有同性的爱情,有跨越年龄的爱情,但是对于反派的夫妻感情的描写大多是负面的。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三):敲黑板讲解维尔福父子

首先维尔福这个人的语言水平是很高的,他三言两语就把唐代斯忽悠的眼泪汪汪、感激不尽,背地里又敲着他的细竹竿陷害人家,两面三刀、不知廉耻的很有技术含量。其次,他很法国绅士的照顾自己的脸面,仿佛就是他家的狗吃饭时姿势不优雅,他都要面红耳赤的把那狗给灭了。他的择偶标准更是规范的体现了法国上流人士的做作,要么娶有钱有权的,要么就娶长得漂亮的。充分表明他就是个损人利己的上班狗。

我非常喜欢维尔福他爹(这里简称老维),这是一个极有智慧的残疾老人,由于长年积极的配合医生的“毒害”,直接导致百毒不侵。他慧眼识珠,迅速看穿美艳儿媳的凶狠目的,残暴直接的帮助心爱的孙女逃婚。老维和他儿子的政治立场截然不同,一个保王派的儿子和一个当波拿马分子主干人物的爹,居然关系该死的好。他是主角入狱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他老人家后期由于瘫痪,比较热衷于在家里兴风作浪。我认为老维比他儿子活的更轻松一些,拿得起放得下,做任何事情问心无愧,问心有愧的事就不做,是做人的态度;利己而不损人,在正当范围内谋求利益,是做人的水平。

老维自己做人做的人模狗样,但看看威尔福的混蛋样,就充分说明老维并不是个好爸爸。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四):聊一聊基督山伯爵的经典情节。

这部小说称得上是世界通俗小说史上的巅峰之作。书中一幕幕情节之经典,一百多年来不断为世界各路小说家模仿。如果你先读过金庸的小说,读这本书时,你会觉得如此熟悉,不必说《连城诀》的前半部分和它的神似,《射雕》中郭靖学武为父报仇,《天龙》里虚竹得逍遥子真传,跟随童姥学武,替逍遥子报仇,《雪山飞狐》里胡斐身怀父仇。纵然不是和《基督山伯爵》神似,亦大多是主角陷入困境——遇高人指点——学成绝技——和仇人决战——抱得美人归。这些在《基督山伯爵》里都能找到痕迹。

主角唐戴丝受人诬陷,身怀夺妻之痛,自己亦被下狱,险些惨死。在狱中遇高人学成一身本领,又得到接近于无限的财富。重新出现在世人面前化名为基督山伯爵的时候,在熟悉金庸的中国读者看来,此时的他就是个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

而书中经典的越狱情节更是为各国小说家,编剧,导演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灵感。

还有伯爵和唐格拉尔第一次见面时,只言片语之间的交锋,没有刀光剑影和血雨腥风,精彩程度却绝不亚于天龙三兄弟大战少林寺,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让人读来大呼过瘾。

而后来伯爵表面上不动声色,又暗自发力,逐个击破完成复仇,更是让人叹为观止。无怪乎有人说这本书在书写复仇的艺术。要论精彩程度,绝对称得上是站在世界通俗小说巅峰的作品。

如果你还未读过这部作品而恰巧又是一个金庸迷,我会强烈推荐你阅读这部作品,因为在读的时候,会既觉得新鲜,却又有一种熟悉感。读着读着,偶尔会发出咦的一声,露出心照不宣的微笑。这或许是喜爱金庸的中国读者才能拥有的阅读体验。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五):基督山伯爵的阿尔贝

花了数星期零零碎碎的时间,终于读完了基督山伯爵。是的,年轻时候一向不喜欢读书的我,现在在补以前该看的书了,不过我个人认为,像这一类的世界名著,年轻时候读可能真的没什么用,人的认知得到一定程度了之后,读这种书才有意思吧。

读完这本书后的第一反应还是: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啊,全书都弥漫着金钱的味道。

个人认为,一本书能成为名著,故事本身的精彩当然是必不可少,而文学性质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译者的影响,而且自己觉得最关键的,还是作者对于人物形象刻画。每一本好的作品,书中的人物必定是个性鲜明,让读者的脑海中清晰地刻画出他们的形象, 对于基督山伯爵这本书来说,我个人最喜欢的恐怕不是伯爵了,而是阿尔贝,因为明显阿尔贝的形象是很假丰满这真实的。

伯爵的形象已经是神化了,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伯爵,在身边的人看来已经是神的存在,而他自己也把自己看作是上帝的使者,人和神之间是存在不可逾越的距离的,而每个人对于“全能”这一概念的理解都是有差异的,所以去刻画伯爵这种“神”的形象真的是不容易。不过大仲马伟大之处,我觉得一个体现就是,他不把伯爵彻彻底底的封神,而是在快要结束的时候,特意去描写伯爵因为维尔福夫人和儿子的死,让他内心动摇的情节,这样一个情节让读者意识到,伯爵是有血有肉的,只是复仇的心让他令得自己麻木机械,最后他也希望靠拯救马西米兰和瓦朗蒂娜来完成对自己的救赎,这是伟大的一步,将复仇之神变成凡人的一步。

但是阿尔贝的形象,却显得非常的生动。他在书中的出场,是法国以富家子弟在意大利游玩的背景,而且描写他样貌出众,在意大利的时候整天就想着艳遇,让我以为他是一个典型的富家少爷花花公子。然而他被绑架之后的淡定,在强盗大营呼呼大睡,让人觉得这位公子有点蠢萌,他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境遇,或者说是勇敢,处变不惊。

在书本的后半部分,他的戏份越多,也让人意识到他不是游手好闲的公子哥,特别我记得有一段描写他对母亲的孝顺,他说如果自己的母亲真的反对那门为他找好的婚事,他将决定和父亲翻脸。他对母亲的孝顺,应该是第一次让伯爵对他有了正面的感情。

之后在父亲的名誉遭到打击的时候,他第一时间决定向伯爵发出决斗邀请,这种为了家族而不顾一切的热血,当母亲把二十年前的真相告诉他,他选择忍受来自周围人的嘲讽,并且向伯爵道歉,这样的明辨是非,有责任心有担当,彻底把阿尔贝的人物形象推向了最高峰。

以及之后选择参加军队,以此换来母亲的生活费和洗刷家族的名誉,让人多了几分佩服和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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