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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三部曲》读后感摘抄

《魔戒三部曲》读后感摘抄

《魔戒三部曲》是一本由托爾金著作,聯經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TWD 380,页数:57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魔戒三部曲》读后感(一):原著和电影《指环王》的区别

袋底洞在原著里卖掉了

原著中干豆腐、亚拉冈和木精灵追踪过咕噜

原著中皮聘和梅里都是早决定和弗罗多一起走的,不是玉米地里偶然遇到的

电影删掉了 和精灵吉尔多相遇的情景,蘑菇田的哈比人马嘎,汤姆•庞巴迪和金莓(老林的主人,不受魔戒影响,救出古墓中的Frodo),跃马旅店的奶油伯

原著中渡口只有一个精灵贵族帮忙,没有出现亚汶(其实她在书里的戏份相当少)

原著中凯兰崔尔女皇 没有出现在瑞文戴尔,而是在第一部快结束的时候出现在罗斯洛立安

进摩瑞亚大门要说精灵语的“朋友”还是甘道夫想出来的,电影中好像是弗罗多

原著里提过树妻,快枝戏份也很多的,电影里都简化了

第二部基本和电影差不多,该有的情节都没少

刚铎宰相和骠骑王女在医院相识相恋的故事电影里简化了

亚汶和Aragon的恋爱故事其实在魔戒里面提到的很少

众人别离到收复夏尔,电影里基本都没有提及,尤其是“收复夏尔”这一章,看着挺感人的。

的确,看书可以发现,托老最爱的是人类和哈比人。

《魔戒三部曲》读后感(二):魔戒评论

这是一本伟大的书。我到了现在,对文学的理解和领悟都比以前成长了许多的时候来读,方充分地感受了这部书的伟大。所以我以为之前的拖延是有价值的。

死硬去读英文版,而且挺在看电影之前去读,这些选择都会是有价值的。读了英文版可以读到那些诗,也可以读到各种稀奇的古文文法。什么thou之类的古文倒是司空见惯了,可是用be come来表完成时的这种德文式的日耳曼文法,还是第一次见到活的运用。读英文版,不由自主地就会念出来,而且不由自主地就会带上中气。以前很不习惯读英文的时候带上十足的中气,但现在已经很习惯了。:P

读了读朱学恒的译本,那简直就是罗森写的风味了,也许还不如。而魔戒的情节的曲折度是肯定要输的。

我觉得魔戒最了不起的地方,其实是大家都非常感动,却很多人都忽略过去了的一个地方——万人冲锋的大场面。电影拍出来的是不容易,可是书写成这样,尤其不容易啊。人人都知道万人冲锋的大场面的震撼力,但没有人写得出来,《战争与和平》也没能做到呀。是所谓人人心中有,人人笔下无。魔戒之所以是魔戒,是因为万人冲锋。假如没有万人冲锋只有中土大地和精灵语,那恐怕就会降为连《温室》都不如的一般佳作了。

《魔戒三部曲》读后感(三):中土世界的传说

据说内地的翻译很渣,我看完后觉得台版的翻译的那种活泼的语言可能更适合故事本身,尤其是适合于哈比人之间的对白,也有可能是从小看台湾节目比较多觉得更有亲近感。

这本书拖了很久很久才看完,前前后后看了快一年吧,尤其是在第一部后期和第二部前中期的地方节奏冗长。但是从第三部开始,前期的铺垫结束后就是一波一波的高潮,看得痛快。但是因为看的是电子版,没有地图所以很多地方看起来有些云里雾里。

关于小说本身给我更大的感受是气魄宏伟绮丽,精灵矮人人类鹰群等种群设置还有诸如刚铎洛汗米纳斯提力斯等等的拉风地名无不让人神往。以及里面的价值观的那种庄严雄壮的氛围,诸如战胜自我,战胜人性的弱点等等。至于其他的比如结构啊隐喻啊之类的倒不怎么引起我的关注。关于里面的人物刻画方面的感觉其实给人印象倒不太深,这么多的人物里有很鲜明的形象的感觉不多,有点三国演义的感觉。

因为先看的是电影,所以看书时都是浮现出那些已经定型的形象。而且觉得电影剧本改得反而更好,整体节奏简洁有力更适合拍电影,尤其是最后那段可能剪掉后更加一气呵成有利于电影结束

《魔戒三部曲》读后感(四):时间的车轮滚滚,摩戒永远激励着人心

魔戒要下映了奥。

突然想起来之前去上英语课,要求每一个人都要有一个英文名字。

大部分是老师给起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们一直没有来得及给我起。

几节小班课听下来,认识至少有二个爱丽丝。但是我不想叫爱丽丝,就给自己取了一个《魔戒》里面杀死戒灵之首安格马巫王的女人的名字,Eowyn.

给我上课的老师听我拼完名字,好心地跟我直说:你这个名字太不好拼了,建议你换一个。

我猜想她应该没有看过魔戒,那个小小的不起眼的沉默的洛汗国女子,在家园被毁灭前夕,在整个中土世界全被索伦的恐怖笼罩着的时候,人心都在惶恐,她伪装成男骑士,跟叔叔和哥哥一起为守卫家园而战。

黑暗骑士安格马巫王高高地坐在飞龙上面,有恃无恐地散发黑暗跟死亡还有绝望的气氛。因为葛罗芬戴尔在一千年前说过预言:安格马巫王不会死于男性之手。“天下的英雄好汉都无法阻止我”!安格马巫王信心十足,坚信自己所向披靡。

但Eowyn不是英雄好汉,她是女人。

是一个从小苦练剑术,却因为性别被叔叔和哥哥拦阻,从未上过战场的洛汗国女性。

但是,最后关头,为了保护她的叔叔,洛汗国的国王最后的尊严,这个小小的金发小女人,挣扎着爬起来,刺死了英雄好汉都阻止不了的安格马巫王。

精灵女王在跟弗罗多告别的时候,预知这个小小的快乐的喜欢看书的普通的夏尔小男孩要背负销毁魔戒的重担,要受到黑暗世界的折磨,一路的艰难,此去不能回头,他永远也回不到过去的夏尔了,但是当时的弗罗多可能还不知道——女王知道。她提前安慰他说:这是我们最挚爱的星辰,我把它送给你,但愿全世界的光亮都熄灭的时候,它仍然能给你带来光明。

后来,弗罗多到了最黑暗的地方,全世界的光都熄灭了,唯独埃兰迪尔之光照亮了他前面的路。

魔戒第三部上映了,20年后的重映也马上就结束了。

魔戒三部曲,每一部都是两个钟头起步。

跟现在的短视频和爽文太不搭了———因为太务实了,也太厚重了…

没有一部电影可以逾越魔戒在有些人心目中的地位。

每一个普通的渺小的不起眼的小人物,总有自己的坚持跟不能逾越底线。

也许这样的人能算做是真的“活着”。

时间的车轮滚滚向前,

魔戒仍然抚慰鼓励着努力前进的人们的心。

这是魔戒永远散发着魅力的地方。

《魔戒三部曲》读后感(五):魔戒:独立于现实之上的华丽史诗

坦白说,在21世纪已经跨入第二个十年的时候,太多资讯和现实世界的压力已经使阅读这部繁杂浩荡,人物众多,历史事件层出不穷,几乎创造了一个独立世界又带有奇幻色彩的巨著变成了一个几乎不可能的任务,但我还是愿意把我的第一篇书评以推荐的名义,献给这部不可思议,才华横溢的“世纪奇书".

魔戒在中国大陆真正受人瞩目,还得归功于彼得杰克逊的电影指环王三部曲。托尔金创造了一个完全脱离于现实世界的奇幻世界,它和现实世界一样,有英雄和小人,有爱恨情仇,有忠诚与背叛,有坚持与矛盾,有正义与邪恶,也有在善恶之间摇摆的心魔与贪欲。某种程度上,他可以定义为一部史书,但这部历史,完全是关于一个作者虚构的世界。

在读这部书之前,英国人给我的印象,总是牛津的世俗赢家与剑桥的严谨学究,是欢乐畅快的足球与啤酒,优雅绅士的赛马与斯诺克,迷雾萦绕的伦敦城,曼彻斯特久未散去的工业硝烟,泰晤士河的沉静夜幕,褪去绅士外衣的愤怒与迷茫。以及在皇家盛名下无比显赫的爵士微笑。英伦三岛,更多的是主流的赢家文化,以炫耀为主的绅士运动加以发泄为主的大众娱乐。 正统有余,情怀不足。

但魔戒不止这些,他有今天不列颠民族本身不具有的另一部分东西,即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不羁,脱离孤岛思维的征服情怀和傲傲仙骨。所以在任何一段关于魔戒的介绍中,都少不了史诗奇幻小说这样的文字。除了广为人知的魔戒三部曲《魔戒再现》《双塔奇兵》《王者无敌》,还包括具有序言性质的《霍比特人》《精灵宝钻》。

能用史诗来形容的小说,百年孤独,约翰克里斯托夫可算,静静的顿河也可算。如果说读完静静的顿河,是透彻心扉的平静与回味的话,那么读完魔戒,更多的是荡气回肠的悸动,如同经历了一场拉锯战式的马拉松,紧张地不停地喘息。

我看电影其实是在看书之后,但是看完书之后看电影却感觉异常郁闷,虽然电影有令人艳羡的画面,但却远远缺少了原书文字的精彩与刺激,用诗歌起承转合的魅力和细节描写的传神,本书语言的魅力,不在于人物的对白,而在于精彩无比的推陈铺垫与环境渲染。 事实上,国内经常有魔戒迷吐槽这部书的译林翻译版本,但是就中文版的语言效果而言,已经远远优于大陆市场上的多数书籍,可以想象这部书的语言之精妙晦涩足以使多数译者黔驴技穷,华丽而富有起伏的语言,仿佛来自于欧洲中世纪的游吟诗的人歌唱,时而横穿几个世纪的事件穿插,都让这部书成为了对译者的巨大折磨,对读者却成为了一顿百尝不厌的饕鬄大餐。

尽管当年指环王在内地的上映的确引起了巨大的轰动,但相对而言,电影的情节与丰满度就显得苍白得多。即使是誉满全球的大导演彼得杰克逊,也不得不对原著的情节做了简化甚至省略处理。不过,必须说外景场地和演员选择都相当恰当,特别是阿拉贡,福拉多等几个主要人物都极具特色。这足以是对原著最好的宣传,因为一百名文学评论家的好评,也恐怕比不过一部电影,难怕粗制滥造的社会驱动力。读书与看电影毕竟是不同的活动,看电影,七成是享受,读书的话,却有七成是思考。

如果要对本书进行分那么无疑魔戒是线索,这枚上古时代锻造的戒指是各路豪强争夺的焦点,了解魔戒秘密的术士刚多尔夫,寻找到了无意中得到戒指的霍比特人毕尔博,并试图凭借毕尔博继承人福拉多的力量销毁这枚具有强大力量,能腐蚀人心灵但却能够印发世界暴乱的戒指之王,而试图征服世界的红衣萨茹曼,邪恶之主索隆不依不饶得试图以魔戒的力量实现野心,销毁魔戒之旅,一场涉及无数人的较量却承载在霍比特人弱小的身躯下,使这场旅程注定充满困难与艰辛。最终,弗拉多团队销毁魔戒,载誉而来的弗拉多远走西方,阿拉贡顺利成为人类之王告终。

鲜活的人物以丰满的故事为依托,使全书不愧为史诗之名。正直无畏的阿拉贡,勇敢坚定的弗拉多,智慧无边的术士刚多尔夫,幽默善良又权倾一方的汤姆,高贵的埃尔德隆家族,灵动飘逸的小精灵家族,踏实耐干的小矮人团队,树立了光辉正面的人物形象,索隆邪恶势力通知下的奥克斯,组成了一幅生动丰满的历史画卷。王者无敌中的最后一战以及弗拉多团队的莫都之旅,使全书掀起了高潮。

据说托尔金总是竭力否认该书具有任何象征意义,魔戒总让人联想起世界大战,索隆更让人联想起纳粹魁首希特勒。这一说法值得怀疑,因为该书的描写,托尔金参加一战并负伤的经历毫无疑问使托尔金具有了学院作家不可能具有的战争体验和创伤,这使魔戒中的战争描写尤为逼真。

魔戒之旅,可以说是一种征服精神的象征,一个足以改变所有民族命运的历史使命,居然交付给长期远离事件中心,生活安逸舒缓的霍比特人手中,并且在征途中体现出了令其他民族不能企及的胆识与气魄。

托尔金在魔戒中流露出的另一个思想,是对工业文明的强烈不屑,他更相信人性的力量可以战胜所谓的技术先进。托尔金说,美、真实、荣誉……这些都是超越了凡人的真理。人们知道那里有真理,但他们看不见,这些真理是非实质的,但这并不影响它们对我们的真实性。只有通过神话的语言,我们才能说出这些真理。我们来自于上帝,只有通过神话,通过众口相传的故事,我们才能对来自上帝的生命产生期望。

对高科技和工业流水线的抵触是托尔金作为具有极高独立性的学者对社会把人塑造成机械人的反抗与声讨,他相信爱与勇气会战胜力量与秩序,这两大势力的斗争其实是人类历史上永恒的话题,比如美国大革命,比如法兰西独立。如索隆的军队一样,某种意义上,这种同质化的过程可能会令社会的运行更具效率和组织性,但却会牺牲个人的思想与价值实现,最终弗拉多们战胜了不可一世的索隆帝国,应该说算是托尔金对于人性价值大于社会机器力量的表达。

魔戒中还充满着炫技式的环境描写,人物形象描写,才情逼人的游吟诗,以及托尔金凭空创造出的相当系统的精灵语言昆雅和辛达林,这两种语言成为了他著作的标志和常用语言。

在阅读这部世纪奇书之余,我们只能慨叹托尔金的语言功力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他的履历足以证明他在欧洲语言史上的翘楚地位:牛津英语词典编者之一,精通古英语,日耳曼语,哥特语,古冰岛语,利兹大学和牛津大学教职。也许对于托尔金来说,表达早已不是问题,问题在于他究竟要用怎样的故事来表达他对美,真实,荣誉的渴望。

故事的最后,褪去了中国古典小说三国演义和西游记中惯用的英雄封王,盛世凯旋的好大喜功。弗拉多,山姆和梅利回到了老家,壮丽的英雄史诗变成了田园农家式的嬉笑,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迎接他们的是与妻子做梦般相见,似乎他们只是出门买了一袋水果。如此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以如此温馨平凡的场景结尾,再次强调了托尔金的挚爱:爱,真实与荣誉。所有华丽的传奇,都比不过在家中青涩原始的美好,所有的炫耀与头衔,都没有安静美好的自己更能昭示人生的意义。也许人生的价值,不在于深藏的功与名,而在于在征战的背后还能做回自己,在夕阳的余辉之下,与心爱的人相依在一起,不说话,便已十分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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