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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米之血》经典观后感有感

《萨米之血》经典观后感有感

《萨米之血》是一部由阿曼达·克内尔执导,琳恩·塞西莉亚·斯贝尔克 / 米娅·埃里卡·斯贝尔克 / 玛姬-多丽丝·里姆皮主演的一部剧情类型的电影,以下这些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萨米之血》观后感(一):萨米之血

2016东京电影节影后&评委会大奖获奖影片。讲述一名生活在北欧北部的萨米族小女孩艾拉玛雅的成长故事。 萨米人,亦称拉普人,是生活在北欧北部的一个游牧民族。萨米人拥有自己的的语言及独特的民族音乐及传统服饰等等,以饲养驯鹿为生。有相当长一段时间,瑞典挪威等国以强制其接受教育等方式试图同化萨米人,官方甚至禁止在学校和公共场合使用萨米语。

《萨米之血》观后感(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打记事起就记得一个神奇的地名,那是在日本动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故事里,尼尔斯中了魔法成为拇指小人,骑着自家会飞的大白鹅,追随着加入候鸟雁群团队,去往大家梦想的地方——拉普兰。我已经40+了,一直以为这个地名是童话故事里虚构的呢。

这是我第一次在电影里知道,真有这么一个地方,真的看到拉普兰的世界,真不愧是迁徙者的梦中家园!有冰川、苔地、草场、郁郁葱葱的针叶林和峡谷湖泊,阳光给从容的驼鹿勾上一层金边…当然还有尖尖帽子的萨米人。

可是,在这样的世界里,一样有排斥、孤立、优劣、贵贱。白人的世界里因财富而傲慢,因财富而给人文、政治勾上一层金边…放牧驼鹿无法带给萨米族少女文化自信,但财富可以。当然,对瑞典白人也一样。

回到核心话题:文化是让我们脱离本性还是实现本性?前提是,“文化”让我们身处其中去思考、呼吸、行动,同时文化很可能带领我们的族群去寻找新的出路;“本性”最大的特征很可能就是“趋利避害”的本能?

公平吗?我不知道。看在哪个维度上了。

《萨米之血》观后感(三):三次血

第一次血是萨米人的民族仪式。女主帮妹妹割下一小块驯鹿的耳朵,宣布这头驯鹿属于妹妹

第二次血象征着萨米人受到的伤害,女主因为是拉普人被几个瑞典男孩在耳朵上割十字,就像中国古代的墨刑。

第三次血是女主与少数族裔身份的割席,用杀死驯鹿的一身血来表明自己要融入主流社会的决心,逼母亲交出父亲的银腰带——卖了钱就可以交上瑞典学校的学费了。

《萨米之血》观后感(四):民族进化史&同化史

同化泣血而行

艾乐米娅直到耄耋都不愿回到故乡,亲妹妹的葬礼她局促不安,迫切希望离开。血缘里的同类视她为异族,她拼命想融入的一生都不会真正被接受。主持葬礼的老人告诉她,妹妹一生都在为她标记驯鹿,她没法破除心中的障碍。

萨米族,获拉普族被瑞典人认为是愚钝,粗鲁,野蛮,喧嚣,甚至是尚未进化之物。

老人坐在酒店里,和旅途的瑞典人聊天中,她听到那句伴随了她一生的嘲弄:拉普人像野蛮人一样,追逐驯鹿大声喊叫,多么烦人。她静静听着,沉默不言

女孩和妹妹就读当地的学校,50年代,在民族部落,学校里已经禁止萨米人讲当地语言,而是必须讲瑞典语。艾乐米娅的妹妹读不来瑞典诗,而艾乐米娅却能悠扬的唱出瑞典诗,老师恩典她能够接待远方来的客人。这时的她充满期待。

幻想太快被打破,客人拿她当研究土著民族的工具,即使窗子外面有男人在偷窥,仍然命令她脱掉衣服。赤裸着,丈量眼睛宽度,鼻子高度,身体,她在高级的人面前只是一个研究标本。

之后被男孩们割掉耳朵的一部分,她就像驯鹿一样,是毫无反抗能力的,是蠢笨的。

所以舞会上遇到的男人对她来说就是天神一样的存在,穿着得体,笑容完美,接纳她,她对欲望的初级感受都来自这个男人。她没法对男孩讲出自己是拉普人,对这个身份厌弃。于是编出一个名字,第一次大声喊出肮脏的拉普人。

同化,是胜利的,从人对自身身份的厌弃开始。

艾乐米娅想接受更高的教育,却被老师告知拉普人不像瑞典人一样聪明,不能继续接受教育了。

同化,就是要你像我一样,但永远低我一等。

编来的名字,偷来的衣服,却在一块蛋糕上漏了馅。她走在瑞典的城市里,这里充满了高级人种的智慧,被修缮整齐的西式园林在街道上秩序盎然,喷泉,她对一切都充满期待。来到那个爱慕的男人家里后因为不知道蛋糕上的蓝莓是否能吃,被男人的母亲一眼看穿。男人的母亲不在乎是否发生关系会使她受到伤害,她只说:拉普人心眼多着呢。

在尼古拉斯一家的夜里,她偷偷起来,抚摸钢琴的琴键,不敢让它发出声音,抚摸电话,抚摸男人的身体,她拼命的想从触觉中感受这里的一切,融进这个社会,她笑容满足,做了个短暂的梦。就像火柴划来的烤火鸡。火柴熄灭一切都会坍塌。

用编来的名字,附上从书籍中看到的莱勒姓氏,假装自己是德国人,她看到瑞典的女孩,身材高挑,神态骄傲,无比羡慕,相比之下,她又矮又胖,头发粗糙。

她跟学校的太妹女孩混在一起,高兴的以为自己被接纳了,却在看到学费账单后被打回原形。她回去找男孩的家庭,在生日会唱民歌,她明白,无论宴会上的女孩是善意的,还是捉弄的,此刻的她就是一只任人参观的低级动物,向男孩一家借钱后被拒绝的她只能回到嫌弃的家乡。

家乡如此原始,背靠高山,草原上是和驯鹿驻在一起扎营为生的同族人。

她的妈妈,同族人,在长久的隔绝和偏见里也获得了同样的东西。正如瑞典人无法接纳拉普人一样,拉普人也无法融入一个所谓的文明社会。

全篇最温暖的一段就是她抱着妹妹洗澡,妹妹是始终信任接纳她的人,在她的拥抱下,安心的像水中仰去。开心的时候唱起悠扬的民族歌谣,那是姐姐教给她的。

不难想象,当艾乐米娅拿着银腰带如愿回到文明社会学习之后,她会遭遇什么。

直到老年也不愿再回去故乡,这一辈子,听过了多少句,拉普人是肮脏的人,终于被顺利同化,得到的,不过是另一种无知。她憎恨一辈子的民族称谓,转过头来,才明白不过是傲慢。

就像贫穷,我们一辈子都追求远离贫穷,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无论怎么想,贫穷都是被人造的词语,靠这个词语,实现阶级的分化,把罪恶都推给贫穷,让人对这个词深恶痛疾。

一种人凭什么去决定另一种人的生活方式,连语言都丢弃,抛弃人类的历史。轻视同类呢。

当推行同化的时候,一定也是高高在上的寄予了美丽的希望,希望自己的国家走上更高的层面,人民实在大一统。但孵化出的,尽是隔离。

把历史曲折的一步,放在一个普通人的身上,留下的,绝不是残缺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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