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林网

《执子之手》的作文

提升写作能力,做到手到擒来,希望这篇文章对您的作文能力提升有帮助,希望以下这些《执子之手》的作文,能对您有帮助。

第一篇

一九九五年九月八日,当洛杉矶探员古斯曼打开大学区一所公寓的大门时,这位蓝眼睛的西洋人无法不为眼前凄艳的景象动容:古色古香的家具散发着迷人的光晕,一位身着褐红色旗袍的华裔老妇人躺在客厅中央一块华美的地毯上。桌子上还摆着一沓文稿和一枝未合盖的钢笔。黑白的瓜子壳散落一旁……古斯曼自然不知道他面前的正是声名响彻华文文坛的才女张爱玲,他更不知道这个在寂然中悄悄辞世的才女有着怎样的心思与感情!

也许张爱玲早已计算好她的逝去,不然她为什么留下“把遗骨带回上海”的遗言。友人们曾邀她回国,然而她又不愿:“能回去的已然不是上海了。”是呀,她是属于中国的旧时代的,十里洋场,纸醉金迷,而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她所能够的只是忘记,忘记前半生的喧嚣,忘记前半生的浮华,忘记他人带给自己的伤痛或是不快,以至忘记自己,在一群柏克莱学子健步如飞的身影中完成对灵魂彻底的放逐。张爱玲将一切浮华写在沙地上,大风呼啸而过,痕迹渐渐淡去,一切都是那么落寞……于是,她说:“我的心轻了……”

五十年前,张爱玲把自己最心爱的照片夹入《流言》的扉页———那张年轻的脸上洋溢着微笑。五十年后,面对许多往日旧影,她毅然提笔,在每张旧照片下记录随想,记录追忆,记录当年的感恩与感动。无法不爱亦无法不恨,爱情在时光的流转间更加刻骨铭心。而追忆仿若回旋的楼梯,上上下下,回还往复,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阶迷失方向,没有人知道会在哪一阶停下。于是,《对照记》成了张爱玲的绝笔。张爱玲把自己的真心、真情、真思想深深地刻入石头,石痕在岁月的冲刷下更加清晰……

在《倾城之恋》中,张爱玲道出了“与子相悦,死生契阔,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不正是她铭记在心的爱么?这不正是她“忘记”之后,用以支撑生命与心灵的“铭记”么?

她已长眠,她向死而生。当逝去的生命被纳入漆黑的彼岸世界,灵魂则已凝成了剔透的白石。忘记浮华,铭记真心。

让我们再道一声:执子之手,死生契阔……

第二篇

5岁时,她在贫民区的巷子里被几个孩子拦住,抢走了快餐盒和水晶发卡。惊恐中大哭时,一个男孩跑过来,赶走了那些人,然后牵着她的手,陪她回家。她忘了问他的名字,只记得他手心的温暖。

6岁时,她转到新的学校上学。她的小礼服裙与其他同学朴素的衣着相比,显得格格不入,她低头不语。班长走过来,牵起她的手。这时,她看见了那双浅蓝色瞳仁。她记得他手心的温度。

12岁时,她考入一所私立中学,才发现自己已经不习惯没有他牵手的日子。放学后,她跑过好几个街区,到他的学校找他,正巧碰上他和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说话。她伤心了很久。

14岁时,有一次,她躲在角落里看他打篮球,结果被他发现。他又好气又好笑地拖着她,坐到了最前排的座位上。

16岁那年,他犹豫着说,他家很穷,怕配不上她。她不让他说下去,踮起脚尖主动吻了他。那个晚上,他跑到树林里,摘了一大捧娇艳的野玫瑰送给她。隔着她家后院的铁栏杆,她把他伤痕累累的手贴到了自己的脸颊上。

19岁时,她考进了外地的一所大学。一个寒冷的清晨,她站在空荡荡的站台上,向浓雾弥漫的铁轨尽头眺望。因为,他已经攒够了旅费,要从遥远的家乡来看她。火车还没停稳,他就跳上了月台。看到她的脸冻得通红,他一下子把她揽进自己的大衣里。

她满24岁时,她父亲找到他,以她一生的安定幸福为由,建议他离开。临行前,他在她窗下站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早晨,她推开窗,看到院墙每一根栏杆上都别着一朵憔悴的玫瑰,还有一地凋零的花瓣。

25岁时,她结了婚,随先生移居国外。

她一生安定富足。75岁那年,丈夫去世了。儿子已经事业有成,执意接她回国同住。不料,3个月后的一个清晨,她醒来后发现,再也看不见家乡美丽的阳光。儿子急匆匆请来当地最好的医生。那个白发苍苍的老专家在走进房间的一瞬间,突然愣住了。

老专家颤抖着走向她,仿佛回到了从前。轻轻地,他握住轮椅扶手上她瘦骨嶙峋的手。这时,她脸上的皱纹突然凝住,然后又舒展开来。她摸索着,把那只同样苍老的手贴到了自己的脸颊上,喃喃低语:“就是这个温度。”

她的眼睛虽然治不好了,但他还是满心欢喜地娶了她。结婚那天,她挽着他缓缓走在红地毯上,闻到整个礼堂里都是红玫瑰圣洁甜美的芬芳。她泪光闪闪,感觉自己就像70年前那个被他牵着的小姑娘。

第三篇

执子之手作文600字

日新月异的今天,网络、手机、流行音乐、选秀,一切流行元素充斥着我们的眼球和双耳。

当现代化的浪潮袭面而来,发展迅猛的大众传媒使文化日益世俗化、娱乐化,我们能否紧紧抓住传统文化的手,执子之手,与子共生?

毋庸置疑,答案是肯定的。

执起传统文化之手,与子共生,流行文化才具有扎实的根基和深厚的底蕴。流行文化是以追求感官的享受和刺激为主要特征的,当它与传统文化、经典文化相背离时,它只能带来思想的浮躁与浅薄,沦为“快餐文化”,只能流行一时、昙花一现。譬如市面上一些改编的刊物和影视作品,其内容竟是贾宝玉与众姐妹进行多角恋,唐僧与众妖女谈情说爱,庸俗得不堪入目。还有某些包装华丽内容空洞的书,同样是缺乏价值的。

流行文化只有与经典和传统相结合,才能真正成为文化大餐上的主菜,而不是甜品和开胃酒。

执起传统文化之手,与子共生,只有这样,流行文化才能经得起时间的淘洗,成为明日的经典。在这方面,韩剧的兴起给了我们极好的启示。近些年来,荧屏“韩风”越刮越猛,主要原因之一是韩剧中普遍流露出的对传统文化的肯定,对仁、义、礼、谦等传统品性的弘扬,而这些正是一些国产剧所缺乏的。如热播剧《大长今》,就处处有传统文化的身影。

传统文化不可抛,忘本是没有前途的。只有执起传统文化之手,流行文化才具备长久的生命力,真正促进民族和个人的发展。当网络的发展一日千里,传统文化也能借此契机再次流行;当手机成为最平常的通讯工具,言简意赅的“红段子”也能随之成为时尚;当学者的课堂从校园搬到屏幕,我们欣喜地看到了《论语》《庄子》《史记》等经典著作的再次火热;当流行音乐与传统音乐相结合并创造出令人惊喜的效果,我们不能不被传统音乐的美妙所吸引......

这便是传统与流行相结合的魅力!

执子之手,与子共生,流行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完美结合,共同散发着令人醉心的魅力。新潮能与经典结合,流行能与传统共生,在愈演愈烈的现代化背后,我们必须能清晰地看到传统文化的身影。假如将其束之高阁,流行文化只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当我们钟情于流行文化之时,切莫忘了传统文化。让我们共同执起传统文化之手,让流行与传统共生!

执子之手作文600字

《诗经》中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完成这句话需要怎样的魄力呢?

我们这个年代的爱情脆弱而不堪一击、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只是一个传说吗?

真的好喜欢这句话

没有理由的

好喜欢……

曾经乜梦想过拥有这样美丽的爱情

但是

这根本不可能!

这个被利益包围的世界

我甚至找不到一个可以透气的地方

其实好想生在古代

找个宁静的地方

找个心爱的人

和他一起续写“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美丽故事

这样应该很幸福吧?

但是已经不可能了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现在只是一个传说

一个很美很美的传说

如果有来生

我不想出生在这个被利益充斥却有无处可躲的时代

因为

在这里好累

执子之手作文600字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美丽而又浪漫的传说。

就在这一次的旅游中,我看到了这样一对老夫妇,让我记忆犹新,难忘不已。老奶奶的腿好像不怎么灵便,走路一瘸一拐。走路都不方便,为什么要出来旅游呢?我不大理解。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便向那边看了几眼。在她身边的一位老爷爷伸出了那双被岁月刻下了一道道沟痕的粗糙的手,小心翼翼的挽住老奶奶的手,一步一步慢慢的向前挪动。湖上荡漾着微波,芦苇在轻轻地摇曳。温顺的风儿轻轻吹过老奶奶那已有许些银白的头发,吹在我的脸上,暖暖的。老奶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那笑容就像湖上的花儿一般美丽。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定格住了,眼睛不由自主的被那道亮丽的风景线吸引过去了。

他们走到了岸边。老爷爷咧嘴笑了,脸上的皱纹仿佛舒缓了。他让老奶奶扶住栏杆,自己慢慢的举起背在胸口的相机,笨拙的调弄了一番。那巨大的相机看起来很重,老爷爷的脖子上已经显出了青筋。过了一会儿,老爷爷便用双手举起相机,嘴一咧笑了起来。“来,笑一个,茄子!”老奶奶笑了,嘴里快乐的吐出了两个字:“茄子!”柳树轻轻抚摸着老奶奶的脸颊,湖中弥漫着一种幸福的味道。微风拂过,老爷爷的衣角被轻轻吹起;微风离开,带着老爷爷和老奶奶永恒的微笑。

“来,这边也照一张。”老爷爷看起来十分开心,不停的给老奶奶照相。老奶奶被他这种举动逗乐了,心里开了花似的,她嫣然的笑着说:“呵呵,照这么多干什么。”老奶奶虽然嘴上这么说,但还是摆出了POSE。老爷爷继续举着相机拍照,逗乐的说:“现在这么漂亮,多照几张嘛。十几年后就没这模样了哈。”我的心仿佛颤动了一下,就看起了老奶奶的样子:黑色中夹杂着几丝银白色的头发,脸上已有了岁月的痕迹,眼角的皱纹常常是那样明显。老奶奶已经很老了,老爷爷的心却还是活在那年轻时的岁月中。

我离开了风景区。老爷爷他们也慢慢的离去。那里,留下了他们永恒的微笑;那里,曾经存有老奶奶最幸福的时光。一阵微风吹过,却吹不走已撒落的幸福的味道。

回到家中,我看见在厨房里,爷爷奶奶忙碌而又幸福的背影……

执子之手作文600字

习惯了被伤害,习惯了保护自己,习惯一笑掩饰,心中所有的痛……从来不知道心痛是什么,总是以为那是无聊的人乱写的,是一种夸大的形容词。但我真的感觉到了心痛,在失去你以后,心真的会痛,我会恨你的,会报复的。报复,报复又怎样?伤害你,也伤害自己吗?不要报复,默默承受,承受一切伤痛……痛就让它痛,痛过以后,就会清醒了!痛就让它痛,痛过以后,冷冷的目光,冷冷的骄傲,冷冷的笑容,和那颗冰冷的心,将再次回到我身上!不会再为任何人笑,我不会再为任何人……让我平静的心,泛起一丝涟漪。这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受伤,我不会再让任何人伤害我一次!我发誓,够了,我承受的已经够了,上天带给我的伤害还不够多吗?为什么我傻到从来不会保护自己?为什么我要相信……相信些骗人的谎话,为你付出又怎样?你从来不知道珍惜,离开你又怎样?我一样过的很好离开你,离开感情的束缚,离开你,离开家的感觉。家……有你的地方处处有家;家……没你的地方,再好也不是我的家。认真去爱,认真受伤,认真绝望,认真承受,认真放弃……一辈子,只认真一次,不要,我什么都不要了……只是别再伤害我了,好吗?我不哭,我不会哭,我的骄傲不许我懦弱,不许我为任何人落泪!是谁说45度角看天空,眼泪就不会落下来。可是为什么45度角看天空,我的眼泪还是会落下来?其实谎言到处是,我何必在乎这么一次……

执子之手作文600字

如果我跪下来求你,你可不可以回头再看我一眼.如果我脚下血流成河,你会不会有一丝心痛.如果我抽噎着哭泣,你会不会有一丝怜惜.你对她微笑,笑容温暖如同冬日里最灿烂的阳光.而那些笑容是我生命中的信仰.我站在樱花树下,看所有的光华汇集到你身上.你们骑着单车在长满法桐的道路上,我透过车窗,看到碎碎的阳光撒到你的身上.你不会回头看到身后落寂的我.我低头催促司机开快点,却忍不住再回头看你.她是你生命的唯一,你会为她而忽略的所有人.而我只是个局外人,无论怎么努力,还是局外人.你不会在意到我,我总是在你身后,落寂的微笑.可我一直在努力,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注意角落里的我.总有一天,丑小鸭会变成白天鹅.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对我微笑,所以就算是再辛苦,我也没有哭.我笑着等待奇迹.终于,我蜕变成一只天鹅,吸引周围男生的目光,可是那些爱慕,却比不上你的一个微笑.我的成绩几乎和你的相持平.你总说我是个很好的对手.偶尔因为年级里的公事跟你闲聊几句,你总是漫不经心,而我却会高兴好几天.偶尔在办公室遇见,你总会帮我抱并不是很沉作业本,我会笑着跟在你身后,打量你脸的轮廓.我以为自己已经接近阳光.有天,我问你:"是不是只要努力什么事情都会成功?"你笑着说:"怎么可能呢?有些事情在努力也无能为力."就像我的努力么?最后都付之东流,什么都碎了.我认识她,很文静的一个女生,很漂亮,学习很好,稳重娴静.她也会对我微笑问好.而我总是失神的应着.心里苦笑.老天残酷的敲碎了我的幻想,只留下一片片破碎的回忆.当我听到你对她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时,什么都已经结束了.我终究还是个局外人.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费,无论我怎么努力也无法挽回,只可惜我知道太晚了,我一直单纯的认为,只要努力就会有收获,就像你的感情……终于明白,我不是变成天鹅的丑小鸭,而是化成泡沫的小人鱼.画上天堂和对翅膀

尽力飞到那远方

飞的路上蒸发所有的伤

本文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或网友转载),绿林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未经作者许可,不可转载。
点击查看全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