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林网

以牡丹的遭遇为话题的作文300字

以牡丹的遭遇为话题的作文300字

提升写作能力,做到手到擒来,希望这篇文章对您的作文能力提升有帮助,特地精心编写的以牡丹的遭遇为话题的作文300字。

第一篇

牡丹的拒绝

一个又冷又静的洛阳,让你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枝繁叶茂的满园绿色,却仅有零零落落的几处浅红、几点粉白。一丛丛半人高的牡丹植株之上,昂然挺起千头万头硕大饱满的牡丹花苞,个个形同仙桃,却是朱唇紧闭,洁齿轻咬,薄薄的花瓣层层相裹,透出一副傲慢的冷色,绝无开花的意思。偌大的一个牡丹王国,竟然是一片黯淡萧瑟的灰绿……

一丝苍白的阳光伸出手竭力抚弄它,它却木然呆立,无动于衷。

惊愕伴随着失望和疑虑——你不知道牡丹为什么要拒绝,拒绝本该属于它的荣誉和赞颂?

于是看花人说这个洛阳牡丹真是徒有虚名;于是洛阳人摇头说其实洛阳牡丹从未如今年这样失约,这个春天实在太冷,寒流接着寒流,怎么能怪牡丹呢? 当年武则天皇帝令百花连夜速开,以待她明朝游玩上院,百花慑于皇威纷纷开放,惟独牡丹不从,宁可发配洛阳。如今怎能让牡丹轻易改了性子?

于是你面对绿色的牡丹园,只能竭尽你想象的空间。想象它在阳光与温暖中火热的激情;想象它在春晖里的辉煌与灿烂——牡丹开花是犹如解冻的大江,一夜间千朵万朵纵情怒放,排山倒海,惊天动地。那般浩荡。它积蓄了整整一年的精气,都在这短短几天中轰轰烈烈地并发出来。它不开则已,一开则倾其所有,挥洒净尽,终要开得一个倾国倾城,国色天香。

…………

于是你在无言的遗憾中感悟到,富贵与高贵只一字之差。同人一样,花儿也是有灵性、有品位之高低的。品位这东西为气为魂为筋骨为神韵只可意会。你叹服牡丹卓尔不群之姿,方知“品位”是多么容易被世人忽略或漠视的美。

我种的牡丹

对于养花,我向来只是听说却无实践。而这次,我却要亲自体验一番养花的感受了。

面对刚刚移盆过来的牡丹,我应付得有些手足无措。又是换土,又是浇水施肥,还要把楼下别人种田的沃土偷偷拿到家中给花换上。一天下来,整个人腰酸背痛,手脚发软,浑身无力躺在床上。刚想把种花这些烦人的琐事丢给爸爸妈妈,自己倒时候拿个结果去应付学校,可换个念头一想,这不正是培养我责任心和自理能力的大好机会吗?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想罢,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起来,去观察牡丹。

仔细观察牡丹后,我发现,这个在花中不怎么起眼的小家伙,仔细观看后竟别有一番滋味:那碧绿叶瓣上还残留着刚才浇水的水滴,在阳光的照射下,犹如几颗璀璨的钻石,四射着迷人的光彩;原本错落有致的叶瓣在水滴的点缀下,在我看来,绝不亚于一朵朵娇艳欲滴的百合和香味四溢的玫瑰。

日子一天天过去,牡丹在悄悄长大。但是由于学习繁忙,很快,我对养花就没有了耐心,渐渐的我不给它浇水施肥、换土了。牡丹毕竟是一盆花,没有仙人掌顽强的生命力,时日不长,那原本洋溢着活力的叶瓣变成了枯萎的黄色,当我发现后,赶紧请妈妈帮助我想办法采取补救措施。妈妈细细端详了牡丹的叶茎,说还来得及。妈妈教我小心翼翼地松开土,修剪枯萎的黄叶,浇水施肥,打那天以后,我每天都观察着牡丹的变化。终于有一天,我发现牡丹的叶瓣渐渐由黄转绿了,别提我有多开心了。

这件事使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有责任心和毅力,否则,即使我种的是仙人掌,到头来也会种死掉的。

心中的牡丹

“绿叶闲且静,红衣浅复深。”在诗人眼里,牡丹是那么婀娜多姿,而在我的记忆里,牡丹却远没有那么美。

爷爷爱花,不大的阳台上,各色各样的花朵临风摇曳,偶尔抚过,总可以惊飞一两只美丽斑斓的花蝴蝶。

我也爱花,蛋爱的只不过是花开放时的美丽姿态也扑鼻香味。我爱花的美丽胜过对花得怜惜。我尤爱攀枝,直至花的汁水浸入我的皮肤,染成淡淡的绯色。

一日,欣闻爷爷的好友给他移植了几株牡丹,我的脑海里不由的浮现那些华丽凄凉的诗句。待到爷爷把花放到我的眼前却大失所望,没有硕大的花朵,没有鲜叶的花叶,只有几根枯枝似的根随意地插在土陶盆里,潦倒的迎着风。还有几朵零星的花苞半闭着,才让人想起,这也是花。

“这,也是牡丹?”我迟疑了许久,才轻口说出。

“是啊!牡丹。”爷爷怜爱的抚过牡丹,语气里透出惋惜。“这花本是卖钱的,挖出来时上了根,活不长了。”

我看着那枯枝似的牡丹,心里也十分惋惜,多可惜啊!这么好的一盆牡丹,竟然看不到了。

次日,我像往常一样棒爷爷浇花,看见几只蝴蝶翩飞着,在那盆牡丹花旁。花苞绽放了,小小的,没有绿叶的点缀,孤零零的开放了。虽然迎着风摇摇欲坠。但还是坚强的保持这样的傲人姿态,颜色殷红,让人心惊。

不知道它是怎么样在一夜之间开出这殷红的花,就凭它那几乎断尽了的根?牡丹。那般美丽的花,以一个并不美丽的方式展现了了自我。没有诗文中的雍容华贵,却更加傲气凛然。

在濒临灭绝的绝境中,牡丹用生命绽放了奇迹,绽放了希望。也许花并不美丽,但在我心中,却胜过繁华万朵绽放在心头。

第二篇

牡丹的自述

你们好,我是冠绝群芳的牡丹,我不仅是洛阳市的市花,还是中国的国花。可有名了!

我原产于中国西部秦岭和大巴山一带地区,为多年生落叶小灌木,生长缓慢,株型小,是我国特有的木本名贵花卉,素有“国色天香”“花中之王”的美称,被人们当做富贵吉祥,繁荣兴旺的象征。

到了盛开期,百花争艳,竞相开放。俗话说得好,“洛阳牡丹甲天下”,原产于秦岭一带的我,为什么会生长在洛阳呢?这里还有一个小传说,我给你们讲讲吧;当年一代女皇武则天命令百花在她第二天早朝时一起开放,唯独我的祖先因未到花期而独不能开。武则天一怒之下,把我的祖先贬到唐时的东都洛阳。由于洛阳地脉很适合我们的生长,祖先就在洛阳生生不息地繁衍。

清晨,昨夜下雨时留下的露珠还没回家,它们挂在我纤美柔软的花瓣上,晶莹剔透,就像几颗圆润的珍珠,点缀着我,淡粉色的身子,薄得透明的花瓣,绿得发蓝的叶子,笔直的叶杆,芳香的花蕊。瞧!还未梳妆的我也如此美丽1

这就是我——牡丹!

第三篇

牡丹花落了,在这个初冬的时节,她撒瓣而落,“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在这护花前的一刻,她想到了许多。

她想到风雨的飘摇,她想到阳光的滋润,她想到大地的依偎,她想到游客的赞美……

一切都是瞬息,短短的几个月的生命虽不足以让她展现自己的英姿,但几个月的经历也是值得去无穷地回味的。

她想到春天,万物复苏,百花齐放,花族的琼林宴上,她始终是最为耀眼的一颗明珠。“百花之王”的称号是人类赋予的,大家觉得她当之无愧。蜜蜂乐此不疲地帮她传粉,蝴蝶在周围兴致勃勃地跳起了华丽的舞蹈,这是其它花种所享受不到的高级待遇。在其他同类的羡慕目光中,人类办起了“牡丹花展”;在人类的欢呼赞叹中,牡丹迷失了自我,她以为自己是花之霸主,但却殊不知,自己以后的路途没有如此一帆风顺。

她接着想到夏天,在烈日的照射下,她早已不复从前,原本淡粉色的花瓣渐渐褪去了鲜艳的颜色,枝叶也在烘烤下渐渐褶皱起来。牡丹这时候才渐渐明白,自己当时的不可一世是多么的可笑。可是为时已晚了,她已经淡出了舞台,被后起之秀——荷花给抢去了自己的头衔。蜜蜂蝴蝶不再向她献殷勤,人类对她的关注也逐渐减少。她这时候才明白“世态炎凉”的真正含义,她的骄傲被消磨了,转而是一种“甘居花下”的心态。

秋天,牡丹的日子更是难过了,不少同类都消逝在了自己脚下的泥土里,人们虽有丰收之喜,但对花却没有偏爱了。牡丹已经熟悉了平静的生活,她想与世无争地结束自己的生命。

于是,在冬天,牡丹终于踏上了死亡之路,她的茎叶枯黄,花瓣也渐渐落下……

当最后一片花瓣落下之时,牡丹想到的不是当年自己如何的一朝风光,也不是后来自己如何的落魄,而是命运的变换和情感的复杂。

世事无常,也许一朝天子,一朝乞丐。我们能做到的,不过只有安守本分,做到问心无愧罢了。

第四篇

(一)

北宋末年,金兵入侵中原。有位姓卞的抗 金将军率部途径洛阳,时令正值隆冬季节,满眼百草枯黄,千树凋零的凄凉景象。

将军急欲催马征程,马鞭折断,便顺手在路旁撇了一段枯枝,打马向东而去。

几经转战,一天他率部来到江苏省盐城的便仓镇,已是人困马乏,亟待休整。将军下马,环顾四周,将权作马鞭的枯枝插入地下,以令所部在此安营扎寨……。

翌年的春天,那段插入地下的枯枝竟抽出了嫩芽,展出了新叶。随着谷雨过后,又神奇般地开出了鲜艳美丽的花朵。当地百姓闻得此事,从方园百里纷纷赶来观花烧香。经药农辨认,方知是一株牡丹。人们奔走相告:“大宋有望,大宋有望。”并将此牡丹呼称为“枯枝牡丹”。后来,当地人捐款筑台,兴建了“枯枝牡丹园”,将此牡丹奉其中。

(引自刘翔、徐晓帆《牡丹大观》)

(二)

据说施耐庵与刘伯温是上下村子人,打穿开裆裤,两 人就在一起,是屁股沾尘灰的朋友。后来上学,俩人又在一个书房,投的一个师。他俩的师父,可是个“云彩里伸腿——不是凡脚(角)”:种过田,跑 过生意,当过兵,做过官脚踩了半个中国。晚年设账收徒,一次只收四人,到施、刘上学时,就他俩。两人都聪慧异常,老师一点就亮,根本不作费劲。老先生在精心授业的余暇,常常拈须自得地说:“想不到临老结大瓜,晚年才教到这样两个可心的学生。”准备在施、刘结业后,他就关门收摊子啦!

施耐庵年长两岁,做事稳重,三步一计,计计得中。刘伯温精灵些,一步三计,三计难活一计。刘伯温非常尊敬师兄,施耐奄也很爱护师弟。转眼三年过去了。一天,老师向他俩问道:“两位徒儿,准备将来干啥?”刘伯温风快地说:“治国平天下!”施耐庵想到晚上,才向老师回话:“遇则治天下,阻则自己受。”刘作温听愣了,说:“施耐庵讲的对,谁能保着一根竿子爬到头呢?”停停,又说:“明日,你俩就满师了。念师生之谊,各送一朵花给我作纪念 吧!”

老夫子就是怪,要个礼物也与众不同。时当十月,万物凋零,哪有花呢?刘伯温就找了一朵迟开绛红菊花。施耐庵想了想,捏了一截牡丹枝子。牡丹叶子一落,那黑瘦的枝子,就象枯的一样,有什么样哩!? 先生拿起刘伯温的绛红菊花看看,颜色还可以,虽然迟点,毕竟开了。心想,这可能预兆刘伯温发迹晚。又伸手拿起施耐庵的牡丹枝子,看不到花。以为老眼昏花,就揉揉眼,又瞅了瞅,还是看不到花,放到鼻子上闻闻,才晓得是牡丹枝子。他不解地问:“耐庵徒儿,你怎么以枝当花呢?”施耐庵回答说:“老师,我平生就爱牡丹,她不畏淫威,武则天在冬雪天一声令下,百花俱开,唯独她铁枝傲上,不改本性。现在不是牡丹花季,我只好以枝代花。”先生点点头收下。虽然心里佩服,但觉得毕竟不是好兆头。人各有志,不能相强。只是对施耐庵日后会吃性子硬亏不放心,于是对两位徒儿说:“现在朝纲不振,政治腐败,天下大乱,即将到来,你俩会不会各保其主,翻脸不认人,师兄弟干起来?”两人都 干脆地答道:“不会。”第二天,先生送别他俩,嘱咐说:“日后,望你俩记住:同窗谊厚莫相忘,手足情深互提携。切切。”两人记住了。辞了先生,施耐庵向西走了。刘伯温又与先生讲两句话,也往西走了。

不久,元末农民大起义。施耐庵帮助陈友谅拉了队伍,做了军师。陈友谅没有队伍以前,对施耐庵 言必听,计必从,很快地人马增 多,地盘扩大,在全国成了一支响当当的队伍。可是坏了,后来陈友谅变了,他不能居安思危,每打下一座城池,就选一次美女。施耐庵谏发九次,都未听;第十次,施耐庵又谏了,陈友谅还是不听。施耐庵挂冠遁了。隐到家里,种着牡丹,过着耕织、写书生涯。

朱元璋带队伍打到长江,才遇上刘伯温,便认他做军师。自此,朱元璋节节胜利,地盘不断扩大。这一年,队伍从兴化经过,刘伯温对朱元璋说:“主公,我有一个故人,家住这里,想请你一道去看望看望。”朱元璋说:“嗨,是你故人,又不是我朋友,我去干啥呢?”刘伯温只得打开天窗说亮话:“此人上知天文下晓地理,古今中外,诸 子百家,无不通晓,有经天纬地之才,比我强百倍……”朱元璋笑着打断他的话说:“军师,得了,得了。你们读书人喜欢圈子,说半天,还不是要我学刘备请孔明吗?成,走。”于是,两人一道去访施耐庵。

施耐庵在家听说朱元璋的队伍从这里过,想起老师临别的话,晓得师弟一定要来,就嘱咐家里人说:“近日无论何人来找,就说我出门访友,三年方归。”说罢躲了起来。刘伯温领着朱元璋来到施家,家人说:“先生,家主出去啦,三天后回来。”刘伯温说:“那好。施先生回来,请你告诉他,故人刘伯温和主公朱元璋来访。三天后再来,望他务必等等。”说罢,就走了。

家人把“三年”错成“三天”,施耐庵听了干急无汗。他没有对家人发脾气,只是想着如何解决这事儿。

施耐庵这人“倔”得很。他跟陈友谅干过,就不愿再帮朱元璋。“好马不配二鞍”嘛!再说,他会看麻衣相,他看到朱元璋额大下巴小,好干绝情的事,所以就怎么也不愿出山。但又无奈老同学盛情。他想,要让刘伯温死了这条心才好。当时,他正在写《封神》。一看书稿,乐了。“让《封神》帮我度过这一关吧!”于是第四天,东方才露鱼肚白,他便把《封神》摆在桌上,然后悄悄地——连家人也没打个招呼——就下乡了,跟老农“两文钱买条瓠子——刮刮谈”去了。

朱元璋和刘伯温按时来了。家人把俩迎进家中,让他俩在书房坐下,说:“我家先生早晨喜欢遛田埂。你俩坐坐,我去找!”

朱元璋坐下,瞥眼看到桌上的《封神》,就随手翻着看。朱元璋这人怪,看书从后面往前面看。看到书上写的尽是些云里来、雾里去、土里遁的事,飘飘缈缈,不觉边际,心里便有几分不乐,觉得施耐庵太玄缓啦!因此对刘伯温说:“施耐庵这人太玄啦,恐怕没有真才实学,不敢见我们。”刘伯温一听,急得满头是汗,陪着小心说:“主公,他确有本事,你再看看。”朱元璋只得耐着性子看下去,看到哪咤降生,来劲了,目不转静地边看边笑,手还不断地比划着。待看到哪咤闹海,他不觉 诵出声来,连连叫绝:“好,好!军师,东海叫他写的真美啊!这东海,可就是淮安那个东海?”刘伯温忙答道:“是的。这里人说,‘海向东流,江向北流’,海就是东海,江是长江。”朱元璋眼不离书,点头称赞说:“施先生,有本事!”

刘伯温听了乐滋滋的,轻轻舒了一口气,抹下帽子放在桌上。朱元璋继续专心地看《封神》,一点不急,看样子是非把施耐庵等到不可。看着,看着,当看到哪咤与李靖闹翻,迫父,追父,要杀父时,他眉头皱了个大疙瘩,把书移推到一边。心想,施耐庵在唆使人犯上作乱,要照施耐庵的话去做,不是要形成‘子迫父,臣迫君’的局面了吗?那我姓朱的还能坐稳江山吗?想到这些 ,他伸了个懒腰,说:“军师,算了!我们队伍齐整 ,人手不缺。我不想请他了。”

刘伯温没有办法,朱元璋起身,他只好跟在后面,离开了施家。走出村子,刘伯温忽然说:“主公,你等一步,我的帽子忘了,我去拿来。”朱元璋答应了。刘伯温回到书房,提 笔在稿上写了十六个大字:“青山不倒,绿水长流,远遁江湖,诗酒自娱。”写罢拿起帽子,谁想帽底下,竟是一幅丹青。画面上是一条河,一个渔翁。正依着牡丹花钓鱼哩。刘伯温看渔翁怪面熟的,瞅了瞅,竟是自己。他恍然大悟,急忙收了画。原来,这是施耐庵用画点拨刘伯温。后来,明朝建国后,刘伯温果然失踪了。朱元璋火烧庆功楼,所有功臣都被烧死,惟独刘伯温幸免。

刘伯温赶上朱元璋,两人走到东海。朱元璋伫马看看,觉得一个小小的内湖,叫施耐庵写得那么浩渺美丽;想刘伯温说施耐庵有经天纬地之才,心里一怔:此人不请出,留下是祸根;不杀不得了,遂决心杀施耐庵。

施耐庵看到刘伯温留下的十六个字,就打算搬家。可他性子慢,加上园里那株牡丹,长得鲜活美丽,真叫他伤舍不得,又想不出移花的好点子,遂耽误了时间。

朱元璋这人心毒手狠,说干就干。他怕刘伯温是施耐庵同学,会做人情,因此杀施耐庵之事未让刘伯温知道,暗中派了一个大臣去执行。其实,在东海边朱元璋发愣,刘伯温心里已有数了。回南京后,他抢先一步,把戍边和任务交给苏北,十八岁至四十岁的全在内,一下就把施耐庵 抓到,遣着去戍边了。

刘伯温一生是三计难活一计,为啥为一计就活了呢?原来这是他先生教的。他与先生分手时,先生嘱咐他说:“常言说,是酱值钱,人犟不值钱。如果施耐庵敬酒不吃,你就让他吃罚酒吧!”

施耐庵临行时,把书稿捆捆,交给一妻妇,说:“我走了,牡丹还开花,你就烧稿嫁人。”妻子大把眼泪抓,哭哀哀地说:“你讲的啥话?”施耐庵说:“花荣人死,花枯人活。牡丹枯了,你就守着枯枝牡丹,看着书稿等我。”妻子泪眼模糊地说:“我晓得了。”施耐庵一走,她就除妆下地,守在家里。

原先,人们知道施家牡丹派场,短不了来看。谁知施耐庵一走,花出有灵,渐渐叶子瘦了,苞子消了,人们也不来看了。这时那带着杀人圣旨的大臣来抓施耐庵。人们说:“施耐庵去寻医牡丹的药了。”大臣抓不到人,一气之下,命令兵丁把牡丹打得七零八落。

大臣一走,妻子把打折的枝子扫堆在一起,哗哗的泪水洒到枝上。翌年牡丹又发芽了,长了几片叶子,花苞却再也不见了;逐年瘦小,到第九个年头竟枯了。妻子守着枯枝牡丹,看着书稿,一步不挪。

那时,戍边十年,期满放归。去时,施耐庵四十岁,归时五十岁了。妻子一见,喜出望外,激动的说:“你的话还真灵验啦!”两 人抱头大哭。哭后,妻子把书稿交给他,指着枯了的牡丹说:“先生,牡丹在,书稿在,人也在。有劲,你就攒吧!”施耐庵高兴地说:“花还要开,书还要写!”于是,整活了花圃,扫去败叶死枝。说也怪,第二年春上,牡丹发芽长叶,到五六月竟开出花来,万紫千红,盈盈艳艳,悄丽娇娆。施耐庵异常高兴,一则牡丹色彩这么奇丽,引人入胜,更重要的是她不畏强暴,反抗压迫,忠于主人的高贵品质,令人倾倒。他激动地说:“花如其主,花如其主!”就挥毫写了一首诗:

牡丹曾是亲手栽,十度春风九不开;

多少繁 华零尽, 一枝犹待主人来!

于是,施耐庵对着艳丽的牡丹花,日夜写书终于写出了《水浒》,传于后世!

(黎邦农)

第五篇

1、这么多的牡丹,一朵有一朵的娇艳,看看这朵,非常艳丽;看看那花,也非常艳丽。要是可以变成一幅画,永远停留在画纸上该多好啊!

第六篇

在云面省大理的洱海边,有座美 丽的山,名叫点苍山。在这深山之中,生长着一种世界著名的金黄牡丹,不仅色如黄金,而且形似元宝,非常惹人喜欢。据当地白族兄弟讲,它是由金子变成的。这里有一段动人的故事。

元朝末年,山中常闹土匪。一位当地的白族老汉以卖 柴为生,一天进山砍柴遭土匪绑架,并放出风来,限其家人三日之内,带上黄金百两 ,进山来赎,期限一过性命难保。

老汉家中只有一个相依为命的独生女阿青,她闻讯后十分伤心。家中寒如洗,哪有金银?异常聪慧的她转念一想,有了主意。第三天,她只身带了一袋染了金色的石块和一把利剑上山。土匪们见是一年青貌美的柔弱女子,眼都看直了,哪曾防备?她把金色的石块抛在地上,土匪们蜂拥来抢,她乘机一剑杀了土匪头目,其余人顿散作鸟兽状。阿青救出了父亲,两人下山不题。后来,就在她抛“金”之地,长出了金黄牡丹。

(引自刘翔、许晓帆《牡丹大典》)

第七篇

说起梅花,大家就会想到一身傲骨;说起青竹,大家就会想到坚定不移;说起牡丹,恐怕大家就只能想到富贵华丽之类的词来形容。也许觉得富贵太俗,所以还会对牡丹有不好的印象,甚至有人觉得它根本不配“百花王”和“国花”的美誉。在这我想替牡丹平反。

其实牡丹是深根植物,根系发达,并不想有些人想的那样娇嫩。它适应力较强,除重盐碱地及低洼池之外,一般土质都适合它生长。不仅如此,牡丹的用途也很大。牡丹根加工制成“丹皮”是名贵的中草药,《本草纲目》就有记载。它有清血、和血等功能,还有降血压、抗菌消炎等作用。久服可益身延寿。还有许多好处。

除此之外,牡丹的精神也异常可贵。

传说,当年武则天令百花连夜速发以待她名朝游玩上苑,百花慑于皇威,纷纷开放,唯牡丹不从,宁可被发配洛阳。难道这不是一身傲骨?不畏强权,实在难得!于是牡丹就被武则天一怒之下逐出京城,贬去洛阳。却不料牡丹那在洛阳长得更好,那叫一个“竞夸天下无双艳,独立人间第一香”啊!每年四月中旬的日子,街巷园林千株万株牡丹那竞放,话团锦簇香云缭绕——好一座五彩缤纷的牡丹城,看!牡丹被逐出一国之都后并没有一蹶不振,反而生长得更好,多么宝贵的精神!真不愧“惟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啊!

第八篇

观赏牡丹的作文400字篇一_观牡丹花

狮子山的牡丹花三月中旬便开始含苞待放了,我是随父母在今年的清明节入山赏花的。

牡丹花紧挨狮子山正续禅寺的右侧,不知是寺庙的禅香还是不断敲击木鱼的渲染,只要走进牡丹园,那一簇簇,一片片的牡丹总会让你为之一振。随风摇曳的美丽身姿和层层叠叠簇拥在一起的花瓣,或抬头向往,或平视大地,或仰天怒放,或相互窃窃私语。

最让人心动的是牡丹花的颜色了,红的似火——妖艳;白的似云——纯洁;紫的似缎——华丽;绿的似玉——晶莹。特别是雨后太阳光的照射下,颗颗水珠在花瓣中,在叶面上不停地滚动着,水珠折射的光把花瓣衬托得更加美丽,动人。游离在花丛中的人们犹如在陶渊明的世外桃源享受这大自然赋予的仙境一般。他们有的站在那,静静地等待花的,有的放低身子细细品尝花的香气,还有的抗着摄影器材小心翼翼一遍又一遍地咔嚓着手中的相机。没有太多的喧哗声,人们的注意力都放在这片山上,被牡丹花陶醉着。

难怪中国人把牡丹花比作花中之王,古代诗人一次又一次的用文字记载它的美丽。那种大气,富贵和瑞丽市其他话无法比拟的。

通过这次赏花,我更加热爱大自然,热爱我们的国家。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走进大自然中去吧!

观赏牡丹的作文400字篇二_牡丹赞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惟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牡丹花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花。

春天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季节。它让春风吹醒大地上所有的花草树木唤发出光彩。牡丹花也一样唤发出了光彩,五颜六色的牡丹花有红的、有白的、有粉红的、有紫的等等。人们观赏的方式各种各样:有的人用照像机把牡丹花拍下来,有的人用眼睛观赏牡丹花,有的人用画笔把牡丹花画下来。

他们舒展着身子,不知不觉中,他们都已经换上了一身绿装。他们与小鸟做伴,伴着清风那支优美的曲调,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牡丹阿牡丹,你永远是我的最爱;像牡丹的人儿啊,你们永远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牡丹花象征和平、幸福、繁荣、昌盛、富贵 牡丹花十分浓艳,从唐朝起就成为富贵人家的宠物。牡丹的价钱很贵,但富贵人竞相购之。

牡丹,是中国固有的特产花卉,有数千年的自然生长和两千多年的人工栽培历史。其花大、形美、色艳、香浓,为历代人们所称颂,具有很高的观赏和药用价值,自秦汉时以药植物载入《神农本草经》始,散于历代各种古籍者,不乏其文。

观赏牡丹的作文400字篇三_洛阳牡丹

经常听大家说起洛阳,因为洛阳是有名的九朝古都,更是因为那令人心动的国花---牡丹花!

今天,我和妈妈去洛阳花园赏牡丹花,真是很难的啊!那是因为牡丹花的花期很短,只有十几天的花期。一进大门我就闻到了浓郁的花香,我放眼望去,看见一朵朵数不胜数,品种繁多的牡丹花,一朵有一朵的姿态,一朵有一朵的特点。它们好像在争奇斗艳比美。

春风吹醒大地上所有的花草树木焕发出光彩。牡丹花更是焕发出它的光彩。“国色天香,花中之王。”这些优美的词语都是来赞扬“甲天下”的洛阳牡丹。今天,我就要为大家介绍一下洛阳的牡丹。

洛阳牡丹的经又细又短,老干可达3米,枝叶特别茂盛。它的叶子又扁又短,绿得好像到底下来似的,每当到了百花盛开的四月份,洛阳就成了花的海洋。那里的花颜色各异,花朵硕大,花瓣肥厚,花蕊也非常多。有红色的、有黄的、粉色的、白色的……红的似火,黄的似金,粉的似霞,白的是玉……一阵微风吹风,阵阵清香便扑鼻而来,让人心旷神怡。最绿的牡丹是“豆绿” ,它的颜色进似叶绿;最黑的牡丹是“冠世黑玉”它的颜色是深紫发黑;花瓣最多的牡丹要数“魏紫”,约有六七十片花瓣;最红的牡丹是“火炼金丹”,它的颜色近似国旗红;最蓝的牡丹是“蓝田玉”,是粉里透蓝;最佳的间色牡丹是“二乔”,它一朵花上两种颜色。它们形大鲜美、仪态万方,色香俱全、冠绝群芳、国色天香、并且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

这么美的牡丹花怎么不让人心动呢?人们有的用照相机把牡丹花给拍下来,有的用眼睛观赏牡丹花,有的用画笔把牡丹花画下来,我用铅笔写下了这篇观赏牡丹花的作文。牡丹花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画。因此,我们要爱护它。我祝愿牡丹花一年比一年盛。我更祝愿我们的国家繁荣昌盛。

观赏牡丹的作文400字篇四_最爱牡丹

我第一次认识牡丹花,是在2008年,洛阳牡丹花会入选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物遗产名录。

我爱牡丹花,是因为它的颜色很吸引我,我从小就喜欢白色。有一次,我偶然地发现了牡丹花,是因为它的花瓣的色彩十分独特。它不像菊花那样火红;不像梅花那样粉红;不像茉莉那样雪白,而是白里透粉,粉里透红,颜色十分独特。从花瓣的尖到花瓣的根,从粉红到雪白,怎么看都是那么高雅,那么清秀,那么美丽。

我爱牡丹花,是因为它花朵硕大,漂亮。有的花骨朵,粉嫩可爱,有似尚未绽开的玫瑰;有的刚刚开放,好似害羞的小姑娘,始终不肯伸伸懒腰,害怕毁了她的“淑女”形象;有的早已开放,硕大的花朵,亭亭玉立,有如美若天仙的少女在翩翩起舞。

我爱牡丹花,是因为它舍己为人,不求回报。牡丹花,一朵小小的花,平凡又出众,普通又鲜艳。但它却以那小小的身躯,装点着大自然,使大自然充满了生机,充满了活跃的气氛。它从不图回报,却舍己为人的在那儿美化环境。它是繁荣昌盛,和平幸福,富贵吉祥的象征。它被中外游客誉为“国色天香”,“花中之王”。

我爱牡丹花,是因为它的香气迷人,轻轻一闻便能把你“熏”醉。

我爱牡丹花的颜色各异,形态万千;我爱它的亭亭玉立,婀娜多姿;我爱它的无私奉献,从不索取;我爱它的香飘十里;我更爱牡丹花给我带来的无限快乐与欢笑!

牡丹花,名副其实,不愧为“花中之王”!

观赏牡丹的作文400字篇五_我喜欢的花---牡丹花

我特别的喜欢牡丹花,因为她的花朵娇艳饱满,富贵吉祥,仪态大方。我喜欢牡丹花的另一个原因是牡丹花是我国的国花。

牡丹花的花瓣儿数量比较多,花瓣重重叠叠,花色更是数不胜数,有黄色的、粉色的、红色的、白色的和肉色的。我们家就有一盆牡丹花,一进门就看见最显眼儿的那一大盆牡丹。爸爸和我每天都为她浇水施肥,精心呵护她。她长得非常漂亮花枝细而长,那翠绿的颜色使人感觉清爽怡人。她的叶子犹如一个个小巴掌,像小朋友一样欢快地拍着小手欢迎远方客人的到来!一阵阵微风吹过,飘来阵阵的花香。我们家的牡丹花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全展开了,露出微笑的面孔;有的还是一个花骨朵儿,看起来饱胀的马上要破裂似的,难道是她想看看外边的世界到底是什么样的吗?

我非常地喜欢牡丹花,她可以给家里带来吉祥和好运气。我爱牡丹,爱她的娇媚,也爱她的高贵,爱她的典雅,也爱她的艳丽,更爱她的热情。

第九篇

我,是蒲公英的孩子“小伞兵”,白雁大伯、蜜蜂弟弟和花儿都被城市的环境污染给熏跑了,而我呢?变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孩儿。老天啊!我该飘向何方?哪里才会是我的家?

正当我一筹莫展之时,风儿姐姐转着圈儿向我走来,高兴地说:“太好了!你有新的归宿了!”

“哪儿有我的落脚之处啊!大马路旁,满是黑黑的汽车尾气,住在那儿会让我喘不过气来;我想住在小河边吧,河里堆着人类扔的生活垃圾,使我感到恶心;住在大山里总行了吧,可人类在大山建造了化工厂,那红的蓝的废水随地乱泼,我一旦沾上了那东西,即使不死也会半身不遂。你说,我住哪儿呢?”

“你跟我来吧。”

风儿姐姐拉着我的手来到了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原来,今天是使全中国人民沸腾的日子,神舟七号航天载人飞船,今日就要飞天了。风儿姐姐是想让我乘着飞船飞向太空,任意去哪个星球扎根呢。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五,四,三,二,一,起飞!”

望着离我越来越远的城市,望着风儿姐姐那挥动的手,望着生我养我的土地,尽管我对地球还有许多的不舍,但是想到我的幸福生活马上就要开始了,我又抑制不住一阵兴奋。

我瞄准了一颗绿色星球,打开为自己准备的小小舱门,轻飘飘地降落了。突然,我感到地面猛烈地震动,然后,我就失去了知觉。

我缓缓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双无比温暖还散发出沁人心脾的香味的小手里。

“小伞兵,你醒了?”

小伞兵,是叫我吗?我转过脸去,面前竟是一个俊俏的小姑娘。

“我这是在哪?”

“你在米拉米亚王国,我叫拉拉,是国王的女儿。小伞兵,现在你醒了,我带你出去走走好吗?”

我点点头。

走出房间,屋外竟是一个大花园,像月季花、玫瑰花、牡丹花、牵牛花等等,凡是我见过的花这里统统都有,还有我许多不知名的,它们一个比一个开得旺盛,引来了许许多多的蝴蝶和蜜蜂。大花园的后面有个百鸟林。一进去就知道是个鸟的天堂,鸟儿的吵闹声、歌唱声没有停过,时时刻刻都在叫。但是你却看不见鸟儿的身影,因为这里种了许多青翠的树木,鸟儿们和花草树木融为了一体,这给小鸟增添了几分神秘。穿过百鸟林,我放眼望去,远处是延绵的群山。拉拉姐姐告诉我,米拉米亚王国规定大山里不许建工厂,所以这里只能听得见鸟叫声和山泉流动的声音。

可以想象,那些大山里一定是更大的百鸟林、百兽园。

拉拉姐姐还告诉我,米拉米亚王国也有繁华的街道,但绝对闻不到汽车的尾气味,因为这里最多只能骑单车,交通事故也就大大地减少了。

回到房间,拉拉姐姐准备给我做一个舒适的窝。不一会儿,我的新窝做好了。哟,真漂亮呀!拉拉姐姐把我捧在手心,小心翼翼地把我安顿好,此时此刻,我感受到了妈妈般的温暖。

拉拉姐姐每天都给我浇水、施肥。在这么精心地培育下,我慢慢的长大了,还做妈妈了。拉拉姐姐轻轻一吹,孩子们都各走各的路了。它们是会返回地球,还是会去其它星球生根发芽?一切都是问号。

现在我天天生活得非常快乐,但我仍然想念我在地球上的亲人,我无数次在梦中梦见地球也变得像米拉米亚王国一样的美丽、舒适。不知什么时候神八又会经过绿色星球,到那时,我将送我的孩子回到地球老家去看一看。

第十篇

我的遭遇

我是一棵树,老家住在森林里。

我长得枝叶茂盛,每年春天头顶开着成千上万可爱的小花儿;秋天都可以结出许多甜美的果子。无数小鸟在我浓密的头发里安家立业,生儿育女。每天晚上,鸟儿们悦耳的歌声伴我入睡;每天清晨,鸟儿们美妙的舞姿令我陶醉。有时,我的身上起了寄生虫,小鸟们常常为我啄下那些讨厌的寄生虫。在小鸟“护士”的呵护下,我健康的成长着。鸟儿们已经是我生活中一群不可缺少的伙伴。可是,森林的树木越来越少,最后连我也被砍倒了。小鸟们为这事哭了一天一夜,都飞走了。

我被大卡车拉到了城市,送进一家工厂,在这里,我发现了我的许多伙伴。有些伙伴的样子惨不忍睹,头发都被剃掉了,胳膊和腿都被砍掉了。我被抬上一架怪模怪样的机器,机器发出“嘟嘟”声,一会儿,我就变成了一张桌子。又被人们抬进了学校。我的小主人是一个小姑娘,她常常拿笔在我的脸上乱画,还拿刀子划我。我陪伴小主人度过了一个学期,又被送进一间油漆房,油漆工人为我涂上油漆。我变得崭新崭新的了。就这样,我一次又一次地被加工,最后被小朋友们摇得站不住了,零件也不牢了。有过了一些日子,我散架了,人们把我拉进加工房,我被加工成一张张洁白如雪的纸,送进千家万户。

小朋友们都不爱惜我,有些男孩子甚至把我叠成纸飞机,到处乱飞。有些女孩子把我撕成一条一条的,到处乱扔。想想小时候跟小鸟们做伴,我心里真难过:“小朋友们,没有我们,风魔、水魔、沙魔、雨魔、雹魔就会破坏你们的家园;没有我们,噪音就消失不了,它们会伤害你们的身体;没有我们,世界将变成一片沙漠。”

小朋友们,用你们的实际行动来爱护我们吧!”

本文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或网友转载),绿林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未经作者许可,不可转载。
点击查看全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