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林网

想办作文辅导机构300字

想办作文辅导机构300字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作文的形式很常见,但是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想办作文辅导机构300字,欢迎大家分享。

第一篇

有个老婆婆,无论雨天、晴天,她都会愁眉不展,邻居就问她你为什么愁啊?老婆婆说:“我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卖伞,二女儿卖扇子,到下雨的时候,大女儿的生意非常红火,而二女儿的生意非常冷清,到天晴的时候,二女儿的扇子卖的非常好,而大女儿生意冷清,没有人来买伞,我想让天一直下雨,可二女儿不同意,我想让天一直晴着,可是大女儿也不愿意,时间长了,两个女儿都互相嫉妒,产生了仇恨,你说我怎么办?

邻居看到老婆婆这样忧愁,就劝她说:“你要这样想:“你可以这样,让她们合伙做生意,或者改变伞和扇子的功能。”

老婆婆听了,就把大女儿和二女儿叫来,租了一间大房子,都搬了进去,于是大女儿和二女儿就开始合伙做生意。

第一个月过的非常顺利,大女儿卖货,二女儿收钱,无论下雨天和晴天都能赚回来。可是到了月底分钱的时候,难题又来了,今年赚钱赚了885.1元钱,分钱的时候分不平,如果给这个女儿多给了,那个女儿不愿意,给这个女儿多给了,那个女儿也不愿意。

第一个方法不行,老婆婆就用了第二个办法,于是二女儿和大女儿都增多了扇子或者伞的功能,大女儿把伞改成了遮阳伞,又能遮雨,又能遮太阳非常实用,二女儿把扇子改装了好多好多功能,又能扇凉,还在里面还放了一种药,只要失眠的人一闻,就能很快入睡……

就这样,无论是下雨天和晴天都有人去买大女儿和二女儿的扇子和伞,大女儿和二女儿的生意很快兴隆起来了,钱赚的原来越多了,两个女儿都不再愁没有钱用了,也都不再为钱而争吵了。

大女儿和二女儿的矛盾化解了,以后,无论是晴天和雨天老婆婆都是眉开眼笑、开开心心的了。

第二篇

有一天,小兔宝宝和贝贝它们在路上相遇了。小兔宝宝说:“我发现了一个西瓜。”“真的?”贝贝说。它们俩跑到了小兔宝宝说的地方,贝贝惊呆了,说:“好大一个西瓜!”于是它们找来一根棒和一根绳子,它们把西瓜绑在棒上,高高兴兴地抬着。

它们走啊走,来到了小河边,小兔宝宝望着小河叹了一口气说:“这可怎么办啊,我们得有条船过河啊?”它们四处张望,也没有船的影子。这时贝贝一拍脑门说道:“我有办法了!”

贝贝找来一把刀和两把勺子,只见贝贝熟练地打开大西瓜,它把西瓜分成两半,一半给了宝宝,然后拿起勺子就开始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宝宝也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西瓜真大,它们又叫来了小伙伴一起分享。不一会儿,就把西瓜肉吃得干干净净。接着宝宝和贝贝乘上了它们的西瓜船。它们坐在“小船”上有说有笑地向河对岸划去。

第三篇

机构改革中非领导岗位双向选择和择优选用实施办法

为了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结构,减员增效,在完成各部门正、副职领导竞争上岗和择优选任后,对非领导岗位,在业务部门实行双向选择,综合部门实行择优选用。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群众参与、注重实绩的原则;

5、用人所长、优化结构的原则;

6、强化公安业务部门的原则;

7、组织需要与个人意愿相结合,服从组织决定的原则;

8、严格按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参加人员范围

全局中层以下干部

三、实施步骤

(一)全局中层以下干部每人填写《机关工作人员定岗意向表》,按规定的时间报机构改革办公室,机改办将情况汇总后,向各部门反馈。

(二)各部门根据反馈情况,研究提出择优选用、双向选择的方案和拟定人员,报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三)综合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个人的德才表现在全局范围内优先择优选择。业务部门原则上在本部门选择或在业务相近的部门人员中选择。

凡在一个部门连续工作时间较长的,原则上应轮岗。

各部门在择优、双向选择时,应空出一定岗位,具体名额由机改领导小组确定。

(四)经第一轮择优、双向选择后,如仍有空缺岗位,可再进行第二轮择优、双向选择。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人员进行适当调配。

(五)机改领导小组根据个人意见、部门选用意见和调配意见提出选用、定岗意见报党组审定,向全局公布政治部办理有关选用、定岗调转手续。

(六)对于落选人员,按照《机构改革中落岗人员分流实施办法》执行。

四、有关事项

(一)在确定人员时,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编制人数进行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超选。

(二)病休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次择优、双向选择,在本部门待岗,待本次择优、双向选择工作结束后,视情况依照相关政策酌情解决。

(三)符合分流条件的,按照《机构改革中人员分流实施办法》执行。

在百度搜索:机构改革中非领导岗位双向选择和择优选用实施办法

第四篇

高中人物素材:2017感动中国候选人田惠萍创办童孤独症机构事

儿童孤独症机构创办人田惠萍

田惠萍,中国第一家自闭症服务机构——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的创始人。

1988年,田惠萍流血归来,发现自己的孩子患有儿童自闭症,从此开始了走了上了研究和治疗自闭症儿童的道路。1993年,田惠萍在北京创办了中国第一所服务自闭症儿童的专业机构——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

23年来,田惠萍坚持以正确的理念推动自闭症议题在中国社会得到广泛关注;她和她的机构,帮助了6000多个自闭症家庭,让这些父母逐渐掌握与自己孩子相处的方式方法。著名导演薛晓璐根据她的故事制作了电影《海洋天堂》,2013年她登上央视《开讲啦》栏目,向国内公众

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创办人理事长

1982年毕业于四川外语学院德语系,曾与86-88年赴联邦德国(前西德)学习公共行政管理,回国后任教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工程系。因儿子杨弢被诊断患有幼儿孤独症,1993年到北京,创办了中国第一家从事孤独症儿童早期教育及家庭训练指导的专业机构——“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也是中国最早的草根NGO之一),2005年倡导并启动了孤独症服务领域的学习网络“心盟孤独症网络”。2008年从所长的位置推出,将“星星雨”的管理顺利移交至年轻的一代。1997、98年赴美国、加拿大参加NGO领导人培训,并多次在美国、日本、德国、香港、越南等地报告中国孤独症/残障人社会服务状况。田惠萍

田惠平是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的创办人及所长。1989年,她不满4岁的儿子被确诊为“孤独症”。由于当时在我国约有50万此类患儿,而却无专门为此类儿童设立的学校。于是,1993年,她辞去重庆大学的教职,创办了中国第一家专业从事孤独症儿童早期教育、学前训练及家庭指导的社会服务和研究机构“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

与其他类似机构主要针对孤独症人提供培训不同,“星星雨”的主要培训对象是家长,培训内容包括情绪及指令的运用、强化物的选择与运用、语言训练等。普及自闭症知识。

个人履历

工作简历:

1982—1985四川外语学院教师

1986—1992重庆建筑工程学院教师

1993.3创办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并任所长至今

学习、培训及考察经历:

1978—1982四川外语学院德语系,德语语言文学专业本科

1986—1987在联邦德国西柏林行政管理学院学习,人事管理专业

1996.2—1996.3应德国外交部及德国联邦孤独症协会的邀请,到德国考察,专题:德国孤独症人的社会康复体系

1997.3—1997.5参加美国ELM培训,主题:“社会服务领域的非营利组织管理及孤独症儿童的早期干预与康复”

1998.6—1998.7应加拿大使馆邀请,赴加拿大参加非营利组织的管理培训

2000.11—2000.12应美国国务院邀请,参加“国际访问者计划”赴美考察,主题:孤独症人的训练及社会服务体系社会殊荣

1994被美国《读者文摘》(亚洲版)评为“今日英雄”

1995获中国国际交流协会及中国青少年基金会颁发的“展望奖”

1996被中国妇女报评选为“十大女性新闻人物”之一

1998代表“星星雨”赴卢森堡参加“世界孤独症组织”成立大会,并作为创始成员签字。

第五篇

一、主要目标

节能目标完成的最后一年,全市公共机构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以年为基数,实现节电5%节水5%节油5%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5%二是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三是制定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能耗信息化管理平台。各单位要制订详细的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合理分解节能指标,确保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实现。

二、抓好重点用能系统和设备节能

(一)加强照明系统和办公设备节能管理。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尽快完成非节能灯(包括T8T12直管型荧光灯和白炽灯)更换工作;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要加装自动控制开关,办公室、会议室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有效调节电梯运行时间,鼓励工作人员三楼以下(含三楼)往返不乘电梯;合理设置电子显示屏和景观灯的开启时间;加强用电管理,下班后自觉关闭照明设备和各类电器电源。

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各单位要加强设备管理人员节能培训。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使用网络传递资料,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降低文印耗材消耗;合理调节办公设备的运行时间,减少待机消耗,逐步淘汰高能耗的办公设备。办公大楼内的合适位置要设置节约用电标识和室温控制标识。各单位对内部供电设施、设备要加强检查和维护,定期进行保养,减少电力损耗,确保用电安全。

(二)控制空调系统开启温度。市直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控制的标准。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室温在10℃—30℃不得开启空调,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做到室内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三)搞好供水系统节能维护管理。加强对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新建和改造项目应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建设中建立水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用水区域应设置节约用水标识;集中办公区可按使用单位分装单元水表,按单位人员数分配用水指标,超额部分,实行单独计量和付费。

三、强化公务车辆节能管理

除特殊情况外,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配备小汽车定编标准和用车标准的通知》鄂办发[]59号)核定各单位车辆编制数。年底前不再审批购置新车,已审批但还未购买的也不得购买,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建立公务车辆年报制度,控制车辆规模。将公务用车纳入政府节能采购,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车辆和清洁能源车辆,新购置小汽车必须达到国IV排放标准,严格控制高油耗车辆的购置。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提倡乘坐公交车出行,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除特殊公务车外,提倡每周少开一天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建立公务车辆资产档案和技术档案。一车一卡、专卡专用。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努力降低油耗和维修费用。

四、推进公共建筑节能

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开展建设项目合理用能评价,所有新建、改扩建和装修改造的住宅和办公楼项目。从规划、设计、评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节能监督管理。新建、改建项目应优先使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扩大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范围,充分考虑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低能耗绿色建筑。

五、推行政府节能采购

市政府采购部门要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完善政府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有关规定。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涉及到基本建设、设施设备、大宗办公用品等方面的购置,要进行以节约为主题的评估,并首先调查机关现有设备利用情况,避免重复购建。对空调、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优先采购改为强制采购高效节能环保产品。

完善节能产品、技术、服务征集机制,市政府采购部门要加强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建立跟踪、监测和优选淘汰机制,提高政府节能产品采购的透明度。

六、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节能降耗的政策规定,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教育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一张纸、一分钱。利用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节能宣传教育,强化机关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普及节能知识,建设崇尚节俭、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营造节能浓厚氛围。发挥党政机关的表率作用,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消费理念,培育节约型机关的文化风尚。年我市“节能宣传周”为“绿色出行日”倡导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能源紧缺体验日”各单位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空调停开一天,停止公共场所照明一天,办公楼电梯停开一天。

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研究部署部署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市政府汇报市直机关节能工作情况。

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力求取得明显成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能耗统计制度。核定用电、用水、用油、办公耗材等分项指标。定期向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提交能耗报告。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在市政府政务信息网及办公楼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各单位能耗情况。各单位要完成能耗分项计量,建立市直机关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信息平台和能耗信息数据库。

能源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存在主要问题,推行能源审计。能源审计主要包括各单位用能基本情况、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能源管理情况。改进意见和建议等内容。主管部门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全市公共机构进行节能审计,形成能源审计报告,督促各单位对超标耗能问题进行整改。

结合能源资源的消耗情况,强化机关节能目标责任管理。各单位要将节能工作目标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将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管理部门或工作岗位,并建立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结果,将作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目标以一定权重计入考核总分。机关事务管理局将采取网络直报、实地抽查、定期考核等方式检查分析各单位节能情况,定期通报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创建一批节能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示范单位。

(三)投入保障措施到位。市财政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年度预算中安排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必需的专项经费,用于节能工作的相关支出,确保节能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提高聘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外国文教专家工作试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外籍专业人员”是指应聘在我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工作的外国专家、外籍教师及教学和项目管理人员。

第四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工作是我国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的组成部分,其管理工作纳入国家对聘用外国文教专家(即在我境内从事教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的管理系统,实施统一和归口管理。

第五条公立高等学校聘用外籍专业人员仍按照《高等学校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的规定》实施管理,未尽事宜执行本办法。

第六条国家教育委员会是全国各级各类教育的业务主管部门,国家外国专家局是全国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原则

第七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要有利于贯彻我国的教育方针,有利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应遵循按需聘请,保证质量,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八条实施学前教育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原则上不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因特殊情况(如外语学校、执行友好城市协议的学校、担任教学改革实验任务的学校等)确需聘用外籍专业人员担任外语口语教学的,可个案申报,从严审批。

第九条实施高中教育、高中后教育以及相应程度的职业、成人教育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确有需要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聘用外籍专业人员。职业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可用于加强语言教学、专业理论教学、专业技能培训以及课程和教材的研究开发,注意学习国际上先进的职业教育理论、教学模式和方法。成人教育聘用外籍专业人员主要用于岗位培训和在职培训。

第十条严禁以聘有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为招牌,高额收费招生,牟取暴利。

第十一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数量应与本单位中方人员的数量保持适当的比例。

第十二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聘用外籍专业人员担任各级主要行政领导职务。

第三章聘用外籍专业人员单位的条件

第十三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用外籍专业人员须达到《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格认可标准》:

一、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状况

1.聘用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协调本单位聘用外籍专业人员的工作。

2.有固定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工作,涉及其它职能部门的工作也有明确的分工,有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

第七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教育机构)的办学秩序,加强对教育机构清退学生费用的管理,维护教育机构及学生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民办教育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我省民办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办教育机构的退费,是指教育机构在办学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退还学生费用的活动。

第三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并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教育机构招收的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自学考试和非学历培训的学生退费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教育机构退费的管理和监督,督促教育机构严格执行有关退费管理的政策规定。

第二章退费办法和手续

第五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机构必须退回全部费用及其利息并承担其他合理费用:

(一)筹办期招生的;

(二)处以停止招生的行政处罚期间招生的;

(三)超出办学许可证规定范围招生的;

(四)超出收费许可证规定范围、标准收费的;

(五)教育机构刊登、散发虚假广告(简章)的;

(六)教育机构未按约定向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

(七)因学校要求学生转学或转专业而造成学生退学的;

(八)由于教育机构违背诺言,教学管理混乱,致使教学质量不保,或使学生不能正常学习的;

(九)教育机构跨学年收费的;

(十)因教育机构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或校方造成的其他原因。

第六条学生登记注册后有正当理由要求退学,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机构必须按规定退费:

(一)中途死亡的;因意外伤害或严重疾病,经身体健康检查确实不适宜继续学习的(需持县级以上的医疗单位的证明);

(二)学生应征服兵役的(出具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

(三)因不可抗拒力造成学生家庭特殊困难(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举家搬迁或调往外地工作的(凭家长单位或街道居委会出证明);

(五)学生经教育机构及有关部门依照规定批准转学的;

(六)被列入国家计划的高等院校录取(出具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

(七)学生出国留学或出国定居的(出具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或签证)。

属以上情形,按学期收费或学制不足半年的教育机构退费办法如下:

(一)开课前申请退费的,退回收取的全部学费、住宿费。

(二)完成1/5学时及以下的,核退70%学费、住宿费;完成1/5--2/5(含2/5学时)学时的,核退60%学费、住宿费;完成2/5—3/5(含3/5学时)学时退学的,核退40%的学费、住宿费;完成3/5以上学时退学的,不退学费、住宿费。

本文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或网友转载),绿林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未经作者许可,不可转载。
点击查看全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