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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蛰存短篇小说集经典读后感有感

施蛰存短篇小说集经典读后感有感

《施蛰存短篇小说集》是一本由施蛰存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5.90,页数:39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施蛰存短篇小说集》读后感(一):2022年第124本,施蛰存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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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

公司与店员的关系是一种企图双方繁荣的合作,一个店员应该常常想到公司营业,尽了自己的能力使它得到尽量的发展;公司方面,也当然会依照营业发展的速度和店员服务的效果,给店员以地位上和物质上的升耀。为了求得这样的合作的良好效果,所以一个店员对于主顾必须和气,诚实,而且显出商业上的殷勤态度来……

感悟:

《施蛰存短篇小说集》读后感(二):2022年第124本,施蛰存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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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

当下那年少热情的石秀,正如一个擅长着透视术的魔法师,穿过了闩闭着的房门,看出了外面秉着凤胫灯檠的穿着晚妆的潘巧云,正在跋着紫绢的拖鞋翻身闪进里面去,而且连她当跨过门的时候,因为拖鞋卸落在地上,回身将那只没有穿袜子的光致的脚去勾取拖鞋的那个特殊的娇艳的动作,也给他看见了。是的,这样素洁的,轮廓很圆浑的,肥而不胖的向后伸着的美脚,这样的一种身子向着前方,左手秉着灯檠,右手平伸着,以保重她的体重的平衡的教人代为担忧的特殊的姿势,正是最近在挑着柴担打一条小巷里经过的时候,一个美丽的小家女子所曾使石秀吃惊过的。但是,现在,石秀却仿佛这样的姿态和美脚是第一度才看见,而且是属于义兄杨雄的妻子,那个美丽的潘巧云的。对于石秀,这显然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奇迹。

感悟:

《施蛰存短篇小说集》读后感(三):“不言自明”的审美趣味

写在前面:小说《上元灯》的文本细读,欢迎评论、私信交流。

小说《上元灯》以第一人称限知视角叙述全篇,以时间为界将小说分割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述“我”与她约定元宵节后取走花灯,第二部分讲述她表兄将花灯取走,“我”只好失望而归,第三部分讲述她特意为“我”做了一个新的花灯,各部分相互关联,最终组成小说的完整情节。小说细致刻画了“我”和她两个人物形象,通过神态描写,含蓄地表达了两人之间朦胧的情感,侧面体现了小说含蓄委婉的叙述风格,使小说具有“不言自明”的审美趣味。同时,文本中以“袍子”和“花灯”为代表的意象象征着现实与理想的冲突,二者在文本中时隐时现,增强了小说的张力,提升了小说的艺术效果。

意象可以作为一种描述存在,也可以作为一种隐喻存在,通过直叙、暗示,或者明喻及隐喻的间接指称,使读者感受到事物之间的相似性特征。“袄子”在小说中多次出现,暗中反映了“我”因为没有精美昂贵的皮袄,而感到自卑,感到低人一等,在此意义上,“袄子”在小说中成为了暗示身份财产的外化象征物。

文中与“袍子”相关的描写无不反映了“我”的负面态度,妈叫我穿那件新袍子,而我却说“那件新袍子颜色浅得奇难看,谁肯穿着出去吃人讪笑!”“我”认为新袍子颜色难看,不会带给“我”正面的反应,别人看见只会嘲笑一番,可见,“我”对他人的评价十分关注,刻画了一个情感细腻,甚至敏感的人物形象。可是在母亲诚恳地劝说下,“我”最终“勉强披上了新袍子,趑趑趄趄的穿过了几条小巷——只因为我不敢走大街”。一个“勉强”就已说明了我的不情愿,外加一个“披”字给别人一种闲散随意、不事雕琢的感觉,实际却是刻意伪装下的勉强态度,而“我”只走小巷,不敢走大街的行为暗示了“我”的自卑心理,“趑趑趄趄”看似行动描写,实则是穿着新袍子去见她的忐忑心理,害怕她也会讪笑这件新袍子的外在表现。在新旧袄子的选择之间,“我”大多数时间穿旧袄子,去拜访她时穿新袄子,并且“我”并非自愿穿上新皮袄,实在是没有其他选择了才穿上这件颜色奇浅的皮袄。衣饰在这一段描写中揭示的不仅是“我”的家境不富,更多的是此种环境对“我”性格的影响,塑造了一个自卑敏感,对他人反应过度关注的人物形象。

当“我”与她约定好元宵节后取走花灯时,她瞥见了那件颜色奇浅的皮袄,并且说“你为甚穿着这件袍子,怪刺眼的?还是穿那件旧的好。”“我”对此只轻轻的叹了一声,沉静一刻儿,便离开了。“我”从进到她的书房,交谈了半天即将离开时,她才“瞥”见新皮袄,不难看出她对这件皮袄并没有多么特别关注,只是在无意中看到,虽然她说“怪刺眼的”,可是却并不是恶意的讪笑,只是对“我”服饰风格转变之大的惊讶。

十四日再次拜访,“我”穿着旧袍子得知“玉楼春”已经被她表哥拿去,“我为烦恼的神经所刺激,说:‘我只差了一项条件:我不像人家能穿着猞猁袍子博得许多方便。我这般衣着的人便连一架花灯的福分也没处消受!’”十五日拜访时,她为“我”特意制作了一盏花灯,“我走热闹的大街回家,提着青纱彩画的灯儿,很光荣的回家。在路上,我以为我已是一个受人欢颂的胜利者了。但是,低下头去,一眼看见了我这件旧衣服,又不觉的轻轻的太息。”

十三日的那次拜访,只是暗示“袄子”与身份财富的存在联系,而十四日的拜访则明确交代了“袄子”所蕴含的意义,穿着猞猁袍子的表哥可以轻而易举地夺人所爱,穿着脱了线的旧袍子的“我”,因为家里没有精巧的灯可以和“玉楼春”挂在一起欣赏,因此错过了时机。在精美的猞猁袍子和破旧的袍子的对比中,服饰已超出了它最基本的穿着功能,它成为了身份地位和贫富差距的具体显现。即使她为“我”制作了新的花灯,可当“我”看见身上的旧袄子还是觉得低人一等。

除了“袄子”这个意象之外,小说中的“花灯”也是一个重要的意象,以花灯“玉楼春”的赠送为主要线索,其后引起的故事符合结构主义理论家对叙事性文学作品的概括,他们认为叙事性作品可以看作是一个陈述句的展开,也可以理解为一个主题从平衡开始,突然间出现了不平衡,经过诸多波折,再到平衡的过程,作品的寓意就蕴含在这些转换之中。小说最初由“我”和她达成一致,之后表兄拿走花灯,破坏了二人的约定,造成主题的不平衡,为恢复平衡状态,她制作了一个比“玉楼春”还要精致的花灯送“我”,小说最终在平衡中结束。在故事发展过程中,花灯不仅有功能性作用,更重要的是暗示“我”与她二人之间朦胧情感的象征性作用。

“我”去拜访她时,她向“我”展示书房中最精致的花灯“玉楼春”,“我”毫不犹豫地认为这盏花灯是她特为“我”扎的,“这架灯要不是该送给我的,为什么你将它扎得这样精致?”在“我”的认知中,她制作的精美物件就是为“我”准备的,她也的确乐意将“玉楼春”送给“我”,两人的亲密关系从此可见不一般。

次日,表兄将她答应给“我”的花灯拿走,而“我只觉得有些懊恼,默默地坐在椅子上,也不打话。我暗自沉思,愈想愈觉得不自在。”表兄的出现打破了平稳的故事,两人之间的约定遭到第三人的破坏,此处的花灯绝不只是供人在节日的观赏的物品,它包含了两人之间朦胧的情感,敏感自卑的性格使得“我”对此过分关注,花灯被表兄拿走,就意味着表兄对这段情感的干预,“我”与她的情感受到威胁,因此“我”产生了负面情绪。小说的最后一节,写她将一个比“玉楼春”还要精美的花灯送给“我”。提着那盏花灯,“我”很光荣地回家,并且自认为是一个胜利者。这即反映出“我”认为花灯的精美程度与人物情感的关系成正比,“我”得着了比“玉楼春”还精美的花灯,因此“我”觉得“我”与她的关系比她与表兄的关系更深,为此“我”产生了积极的情绪反应。

“花灯”在文本中不只有表层的含义,它包含的深层意蕴即“我”与她之间朦胧的情感关系,正如小说中“我”离开时最后所说“即使这个灯儿全坏了,我也不可惜,因为今天我得到的真的太多了。”即使“花灯”坏了,它蕴含的情感依然存在,无法抹灭。

小说的整体审美风格深得古典文论中的“含蓄”韵味,传统节日氛围的渲染和古典诗词的引用,配合意象的暗示,在揭示小说主题的同时,加深了文章含蓄蕴藉的叙述风格。小说主要通过人物的神态描写表现文章的含蓄风格,在对神态描写的文字中还可细分为两类,一类从正面表现人物神态,却不直露地反映人物内心,增强文章的含蓄意味,另一类则以坚决的态度表现人物的神态和内心,与含蓄的风格形成对比,使人物塑造更加生动立体,也从侧面烘托了文章的含蓄意味。

小说中正面描写人物神态的笔墨众多,在这些神态之中,叙述者虽未明确其中蕴含的情感态度,但读者在阅读时能够通过神态描写,轻松把握人物的内心情感变化。比如,“我”问她这架精美的花灯是不是送给“我”的,“害她脸上薄薄的飞上了一阵红霞”;“她抬头将她的多情的眼波又瞟了我一次,忽然脸上又升满了红霞。她又垂着头,只是一则不声。”通过眼神的变化,脸颊颜色的变化,暗示了她对“我”的好感,却羞于表达,以神态的细微变动刻画了人物的内心波动,话虽未说出口,依然使“我”感受到她的心意,以胜利者的姿态回家。对于“我”的神态描写,更多的反映出“我”自卑敏感的性格特点,无处不在的叹息声,时时刻刻提醒读者“我”的生存烦恼。

除了含蓄表达情感的神态描写,小说中还有明确发泄情感状态的刻画。表兄与她闲谈,而她却说“多讨厌,噜噜嗦嗦地强要人与他谈天!怪不耐烦的!”她对待表兄的态度与对待“我”的态度截然相反,正突出了她对“我”的好感,对表兄的讨厌。在文章整体的含蓄风格之中,仅此一段另辟蹊径采用显露地方式,直接表现了人物的内心情感,在叙述风格的对立之中,使得文章含蓄的风格更加突出。

小说在含蓄地表达之中,反映了男女主人公之间朦胧的情感状态,借助“袍子”和“花灯”两个意象,暗示两人在追求稳定关系时,面对的现实与理想的冲突,使读者在感受到“不言自明”的审美趣味的同时,还能把握到文本中蕴含的内在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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