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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陪你到时光尽头》读后感100字

《我想陪你到时光尽头》读后感100字

《我想陪你到时光尽头》是一本由(美)德瑞·凯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9.80,页数:24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想陪你到时光尽头》读后感(一):《时光情书》

苍穹深邈旷远,但只有一片;明月清朗婉约,但只有一弯;就连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也只有一个,所以,单从这方面来说,大千世界,没有什么不是孤独的。行走于时光罅隙里的每个人皆为一座孤独的岛屿,机械地重复着不断寻觅,而后离开的无尽循环…… 于是,万能的造物主创造出轻巧舒卷的云朵之于苍穹,在深邈旷远中增一丝朦胧;创造出光芒璀璨的星辰之于明月,在清朗婉约里添一点温暖;创造出银河系,给水蓝色的小小星球加上好几位“兄弟”;花有叶,叶有枝,枝有树,树有土,土有水,水有鱼……一切仿佛都拥有了属于彼此之间的默契与联系。 当孤独的岛屿在辗转漂流时遇见另一座孤独的岛屿,会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呢? 荒凉的失却之地成为美妙的伊甸园,他们携手并肩种下心动的颗粒,融化蓄积千年的冰川,收获满满的爱之果实,直到死亡将两人分开为止。 生命有止境,思念无绝期。这是一场与时间争霸的游戏,这是一段绵长悠远的独家记忆。你的生命里,可否出现过一个挚爱不渝、一眼一生的人,浮华万千,只愿为你停留?你的生命里,可否出现过一只全身雪白、来去无踪的小狗,对其他人个个敬而远之,只肯在你的臂弯里卸下心防、尽情玩闹? 人生漫漫,有你无憾,因你无憾。即使风烛残年,即使与死亡的距离触手可及,依然秉持真挚将这份爱小心翼翼地撰写,惟愿时光可以代替我将你珍惜: 我的人生不算太坏,索性还有你的存在。 生命短暂掌控太难,只要有你便无遗憾。 不寐之夜病痛缠身,思及花颜泪中带笑。 奈何桥头情再难续,时光尽处执手天涯。

《我想陪你到时光尽头》读后感(二):陪伴到最后日子的白狗

我爱狗,这是我逢人必说的话,无论什么狗,我都喜欢。听说狗的一生只有十几年,它便会老去,它的一生可能除了吃饭睡觉,便是和主人一起玩耍。如果说狗的最大特点,我想说,忠诚吧。

德瑞·凯写的《我想陪你到时光尽头》便讲述了一位老人和一直流浪狗的故事。

山姆和克拉,相识于青葱的学生时代,他们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和感天动地的婚礼,走过了无数的青春后,他们彼此相伴,随遇而安。生老病死,难以逃避,克拉的离去对于山姆而言宛如晴天霹雳一般。曾经的陪伴变成了思念,曾经的美好变成了孤寂,其实老人山姆并不是孤独的,他是孤寂。山姆有孩子孙子,膝下子孙成群,他并不是孤独终老,悲悯天人,他只是无法对于曾经的爱人离去无法释怀。她走了,带着他们曾经的爱情和记忆,山姆思念,看着熟悉的床,熟悉的物,只能够铺捉到克拉曾经的气息。

一切都是在那只白狗出现发生了转机,也许是克拉在天堂看到了山姆的悲痛和思念,边幻化出一只流浪狗,没人知道它什么时候来的,好像天意一般,白狗闯入他的生活,他为它送去了食物和温暖,它给他带来了快乐和陪伴。陷入黑暗的老山姆需要这样一个温暖他的替代物,他把白狗当做他的亡妻,每天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说笑,白狗不会说话,却一直陪在他的身边。

老人自己在日记里写“我在日记里记录自己的喜怒哀乐,哪个孩子来看我,我都记下来,我从孩子的点滴中,看到了孩子妈妈的身影,我感激孩子为我做的一切,如果天天这样,有多好,可是孩子们有他们自己的生活啊。”这句话说的多么现实,即便是亲人的陪伴也是暂时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要忙,当初的结发之妻是任何人都无法替代也不可能替代的。

生命将会老去,那些在孤独寂寞里徘徊而没有方向的老人,终于在生命大限时刻找到了寄托感情的载体。白狗一度隐藏在子女的视野中,他们无法相信父亲沉浸在与狗的交流中,猜测和怀疑更让父亲感到欣喜,与狗为伴。老人的日记、梦境仿佛如狂风一般,不断穿插在小说的叙事中,这样的安排是为了让读者更加贴切的感受老人的心理活动,已迎合在叙事中的种种行为。

老人终于患病而将死,白狗也在此刻消失,山姆一直坚信,这只白狗是他的爱妻变的,是为了陪伴他这最后一程。我知道这样的想法不合理,当这样的写法很合适。面对垂老的山姆,子女的照顾反而显得那么茫然。山姆在思念亡妻的焦虑和将死之时的从容,对比的那么强烈,陪伴了他最后日子的白狗真的犹如克拉的幻化一样,在你需要的时候到来,在你将要离别之际消失。

生死的辩论,从来都没有正确的答案,忙碌了一生的人,面对死亡的沉静,反而显得难得可贵。一位老人,一只白狗,在庄严墓地的沙滩上,一排排脚印,犹如空气一般转瞬即逝。岁月往矣,夕阳普照,忠贞的白狗和那位老人步履蹒跚,不曾回头,一直往前走去。

《我想陪你到时光尽头》读后感(三):一曲唱响暮年的歌

人生是一条河,

我们爱的那些人已渡河,

停留在堤岸边。

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在心痛突袭的时候,在孤独寂寞的时候,在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都会向河的对岸张望,父亲他孑孓、孤苦、倔强地站在那儿,一如书中的老山姆。

相陪57年的妻子溘然长逝,老山姆走在通往死亡的道路上迎来了自己最大的丧失。面对儿女们的好意与孝心,老山姆更想一个人呆着。外界的喧嚣他已充耳不闻,也已无力关心。在一个人的世界里,他点燃回忆取暖。

这时候,超自然的奇迹发生了。一只白狗像幽灵般地来到了他的身边,填充了他缺失的一角,带给他最后的慰藉,甚至两度挽救了他的生命。

这只白狗是否真的存在已不重要,重要的是老山姆觉得它存在,因为它的存在,让老山姆在风烛残年之际重新激发了生命的热情,他会伸出拐杖让白狗扶着拐杖跟它一起跳华尔兹,一人一狗一世界。

老山姆甚至带着这只白狗逃脱儿女们的“监控”,一个人开着那辆老旧的破卡车去麦迪逊参加60周年的同学聚会。他差点把命葬送在路上,历经艰难准时赶到学校,却没进去跟老同学用餐,一个人带着白狗来到与妻子相遇、接吻、求婚的小溪边,六十年了,溪边的苔藓味还散发着一样的芬芳。这是老山姆一个人的寻梦之旅,也是与亡妻的灵魂重聚之旅。

在麦迪逊农业学校,老山姆跟回来取文件的当年同学们心中的女神玛莎相遇,玛莎告诉他,自己是多么羡慕他的亡妻,他是自己当年心中“不一般”的帅小伙。她这些年一直读有关他的文章,自己的院子里种着他培育的山核桃树,而最遗憾的是她没能有自己的孩子。

老山姆面对这迟来的“告白”,不知说什么好,只能避开不看她的脸。

在老山姆心中,玛莎是自己触不到的“女神”,家世、样貌、才能样样了得,嫁给了上流人,过着上流人的人生。

在人生的暮年,世俗意义上的成功与幸福完全颠倒了个个儿。

老山姆回到家,开始允许儿孙们开车载他去所有需要去的地方,比如去参加同辈人的葬礼,他安静地送别那些过去认识的人,安静地接受命运的安排,尝试着做以前不常做的事,跟孩子们谈论自己孩提时代的往事。跟自己最小的儿子詹姆斯共享自己得了癌症的秘密。

在老山姆病重后,他告诉大女儿,“是时候打人陪侍我了”。这时候,白狗将脸贴近他的手,在他打开厨房的门后跑了出去,再也没有回来。它完成了对他最后的陪伴。

在最后的幻觉中,老山姆对詹姆斯说:“那只白狗是你们的妈妈。”

阖上书页,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字里行间,书里书外,老山姆的形像与我的老父亲几乎合二为一。

在父亲六十岁那一年,他驾驶着一辆农用三轮车冲下山坡时连车带人跌进沟里,从此,健康每况愈下。

北北一岁那年,我回到家吃惊地发现父亲满脸是泪,我问他怎么了?他哭着说他抱着北北的时候跌倒了。我看到父亲和女儿都还好,于是说:“又没磕着,有什么好哭的?”他哭着说:“我不中用了,连个孩子都抱不动了。”我很生硬地说:“抱不动就不抱呗。”但父亲还是流泪。

如果我能早点看到《我想陪你到时光尽头》这本书,也许我能早点更深地理解父亲,当他流着泪对我说:“不中用了。”我不至于面对父亲对年老体弱的恐惧无从着手无从安慰。看到老山姆的儿女们对父亲的爱与关心总是给不到他的内心深处,隔靴搔痒的痛楚让我感同身受。父亲对于自己仿佛突然而至的暮年是充满了恐惶的,而我当时对此一无所知。

等北北上了幼儿园,完全不再需要人看护后,我的父亲跟我提出回老家生活。我很是不理解,问他:“你觉得自己还能有多少年?”他伸出两根指头,说:“两年吧。”我愤怒了:“那为什么不肯跟我们一起生活?”但他执意不肯。

在看完这本书,我也终于理解了父亲当年的决定,不仅仅是不想给女儿添麻烦,而是老家的那方宅院是他的一方精神家院,在那儿,他感觉到惬意安慰。就像老山姆在热得要命的天气仍旧要去给他的老山核桃树除草。

人生是一条河,

终有一天,

我们也要穿过河流,

与我们爱的那些人拥抱在河的彼岸。

在过河之前,让我们读读这样一本书吧。它能让我们更深切地理解我们的父辈,理解他们的倔强与孤独,理解他们的精神家园,理解他们的爱与依恋。它亦能帮助我们更好地建设好自己,从容地面对自己的人生暮年。

在漫长孤寂的人生中,谁能陪我们到时光的尽头?

是自己,是回忆,是爱。

《我想陪你到时光尽头》读后感(四):20180117书评~老人 白狗 妻子~我想陪你到时光尽头

我真的陪你到时光尽头。

德瑞 凯写的《我想陪你到时光尽头》是本小说,让我看得了泪眼朦胧。

一位老人,一只狗,一份思念,一个事。

一位失去妻子的老人,一只失去主人的流浪狗,一份浓浓的思念,一个相爱与相守的故事。

一位思念妻子到天荒地老的老人,一只以陪伴形式来到身边的狗,老人把白狗看做自己的妻子,与白狗一起说话,一起吃饭,一起跳舞,一起上路,用自己病魔之身躯,用自己的方式陪伴自己心爱的妻子,到时光尽头。

与其说,白狗陪伴了老人生命的最后一段时光,让老人焕发了生命的希望与勇气。不如说白狗是老人生命中的妻子幻身,是老人与妻子的再次相守。

这不仅仅是人与动物的故事,更是爱的相守的感动,也让人思考老人关怀的故事。

相濡以沫的妻子,在一起生活了57年后,突然离开了老人。

这份突然让老人无所适从,生命中与妻子有无数美好的时光,一时间都千里路云和月,幻化成了你在天堂那方,而老人在人间这边的孤寂与苍老。

这种无奈与孤寂,没有人可以排解,儿子、朋友,都没有用。

直到,小说中的白狗出现。

黑暗

老人心语:

我从来不孤独,因为我的身边一直有某个人的存在,陪伴着我,那个人只要在家里,我会感受到她的一呼一吸,我就会精力旺盛,我就会强壮如牛。那个人,就是你们的妈妈呀!

可是,她去世了,我呼唤她,她不再答应。我看到她躺在地上,我感受不到她的呼吸,我坐下,托起她的脖颈,拨开她的嘴,我用舌头试探她,没有了温暖,没有了生命的迹象。那一刻,我只会说:“别这样,别丢下我。”

可是她还是走了。我的生命陷入了黑暗。

阅读书语:

生命里来了去了,无常本是人间常态。可是如作者文笔一样如此细腻能写出人之将死时,另一半的痛与楚的,还真的不多见,无怪本书能成为美国南方文学的经典,能被全世界持续编译,还被改编为电影《白狗与华尔兹》。喜欢里面的文字描写。

相识

老人心语:

孤寂的日子里,我写日记,我在日记里记录自己的喜怒哀乐,哪个孩子来看我,我都记下来,我从孩子的点滴中,看到了孩子妈妈的身影,我感激孩子为我做的一切,如果天天这样,有多好,可是孩子们有他们自己的生活啊。

你这个小白狗,就这样出现在我的面前。你与妻子以前养过的小白狗颜色一样,你陪伴了第一个两小时,我给你吃。你很瘦弱,可是我喜欢,因这我只喜欢一个能陪伴我的狗。你从此就是我的小白狗了。

妻子说他想参加同学聚会,60年的同学聚会,可是她去世了,你说我去不去。去吧。我只带你,和妻子的照片。

阅读心语:

青草的芬芳,泥土的气味和鲜花的甜香混合在一起。令夜晚的天空沁人心脾。他特意吸了口气,慢慢感受空气的香味。8月本身就是一朵向阳盛开的鲜花,万物欣欣向荣,空气中满是大地的芬芳。开着一辆大卡车。她和她的大白狗踏上了65年没有去过的校园之行。

刮了胡子,穿衣打扮了一番。去趟银行如此讲究只因为带妻子前行。

现金、地图、车子、西服、衬衫、领带,熨烫得整整齐齐,剃须刀、剃须泡、须后水和药放在一只大袜子里,最后他最没有没有忘记自己妻子的照片,1916年的妻子在照片里笑着,那时候妻子有邻家女孩的羞涩与喜悦,背后是学校的大楼,他要带着她回到校园。触摸着照片上妻子的脸。给狗狗准备的一床旧被子。水,干粮,150美元。他轻松上路了,不通知7任何孩子,因为有她和它的相守。

有狗狗相守,有妻子相守,老人就这样与爱一起上路了,一辆破卡车,一个瘸腿,一床旧被子,一只狗,一张照片,上路了!

相守

老人心语:

路上,遇到搭车的孩子,在路边大便车,而自己的儿子就是因为搭便车是在别人的卡车里。我看到了目光恳切,笑容讨好的孩子。但是我没有停下车,因为我不愿意拿别的孩子生命冒险,也不愿意接触别人的身体,让孩子的灵魂与他同行。

我找了一路,狗狗陪了我一路。没有你,我与妻子的照片走不到聚会地点。你相守着我,我相守着她。哦。其实,你就是她呀。

可是到了聚会地点,我并没有进去,因为没有妻子,一切都失去意义。我只想带着你来看一看。两个小时过去了,沧海桑田,可以让他们畅谈,却仅仅两个小时结束了,让人感觉所有的人不是为了他自己60年的人生经历,只是寻找不负存在的东西,空荡荡的房间,我带你一一走过。

阅读心语:

老人忍受着身体的疼痛,和潮水般不断袭来的巨大恐慌。他梦见自己与妻子一起散步,梦见对妻子求婚的场景。梦里的克拉眼睛宛如巧克色的宝石一般合出半透明的光芒。现实的大爷,因为疼痛而发抖。呼啸寒冷侵蚀着他。狗狗把脸埋进他的胸膛,他从狗的眼睛中看到了妻子的眼睛---浅褐色的宝石。他将狗狗揽在怀中,一如抱着自己的妻子。

当所有的同学都在重聚午餐的时候,让老人却拿出日记本,放在衬衫,小心的走到阴凉处,找到一块曾经和克拉一起走过的地方,因为在这里,他可以看见水花四溅在这里,他可以看到一群,正是他感觉到溪水的芳香和60年前一样清甜,他感觉到太阳的味道,60年一样舒服,他支气管长把长腿伸直打开。拿出妻子的照片。开始颤抖的写日记:“白狗在丛林之中奔跑,像我一样喜欢这个地方。”

后记:

在老人孩子开始陪伴老人的一刻,老人的白狗不见了,所以老人说“抱狗是你们的妈妈变的,她是回来照看我的。”

终归,是一个与狗相识相守的故事,终归,是一个与人相识相爱相守的故事。终归,是一场想要陪到时光尽头的爱的盛宴。

《我想陪你到时光尽头》读后感(五):读《我想陪你到时光尽头》畅想

从看到书名那一刻起就对它念念不忘,没想到后来竟真有幸拜读。实在是幸中之幸。

本书曾入选《纽约时报书评》评选出的“1980年后美国小说50强”,名副其实!这是一部让我们在坚硬世界变得内心柔软的心灵小说!也难怪它能耐连续27年稳踞美国畅销榜,被千万读者口碑传颂。

我是一个爱狗之人,属于那种平日里在路边走着都会有狗狗来蹭的类型,经常会被朋友们嘲笑最招吃屎的动物待见。呵!他们又怎么会懂狗狗在我的生命中扮演过什么角色。就如那位孤独的老人和那条白色的狗狗,他们又怎么是主人与宠物的故事呢?我看到的分明是两颗依偎取暖,不分尊卑的能化解寒冰的赤子之心!

其实第一眼看到书时,我的脑子中就窜进了一个白色的小东西,它向我摇尾摆首,目光如炬。翻完书后,它的影子更加的清晰起来。我有好几年没有见过它了,但一直认为它还活着。自它之后,我家再不养狗,只看到狗,父母都想到它,哀声叹息。我家养过的狗太多了,那时年幼,家家户户都养狗看门,并不是每条都有记忆。但我清楚地记得我为两条狗哭过。

我八九岁那边,大黄进了门,它是我邻村的舅爷家养的,不知道什么原因送给了我家。大黄到我家时已经两三岁了,非常懂事,大概知道是主人不要它了,它在我家的时候被拴在停在院子里的三轮车上,不吃不喝,每天恹恹地趴着,发出呜呜呜的叫声,年幼的我觉得它可怜,但又不舍得放走这个玩伴,就每天变着法子在它面前刷存在感。一个月后它已俨然成为我家一份子,每天跟着母亲下地,母亲干活它就趴在低地头等着,就地里也知道避着庄稼走。我小时候在外地上学,两周回一次家,母亲做完农活有时候会徒步走两个小时去学校看我和姐姐,大黄就会陪着母亲,母亲总说,每次天黑出门,大黄都特别聪明地跟着她,从不撒欢乱跑。

大黄是病死的,它死的时候我就在旁边,口中流着白沫,倒在地上,口中依然发出呜呜呜的声音,像是在对我们告别。大黄死前病了两个星期,我那时候并不懂事,只记得母亲打了平常都不舍得给我们吃的鸡蛋,眼眶红红的伴了糖稀一筷子一筷子的喂大黄吃了。大黄后来想舔舔我的,但它头都抬不起来了。

大黄死后连向来严肃的父亲都红了眼睛,他连夜扛着大黄的尸体背着锄头去了村头的坡上,说要埋深一点以免被别人打扰到清净。

大黄没了两三周后我们姐妹四个都情绪不高,还经常半夜躲被窝里流泪。后来父母一合计,不知道从哪里又要了一只小狗回来,叫赛虎吧,虎不拉几的小土狗,圆滚滚的可爱极了,养了一年左右也死了,我们几个又难过了好久。自此,我家再也没去逮过小狗养。

小白是我上小六时养的,也是土狗,但长的分外合我眼缘。短毛竖耳,通体雪白,唯有鼻头一点黑色像雪花中的碳点一般,看起来分外精神。它原本是我二姨家不知从哪里逮来的小狗,被我看上了,死乞白赖赖在素不亲厚的二姨家软磨硬泡弄回家的,二姨家与我同村,小白刚到我家市时经常偷偷跑回去,逮它的时候正好是放暑假,那个暑假的日常就是白天抱着小白不离手,晚上睡觉把屋门关好,水道口堵好以免它“逃跑”。

我用了两个周让小白黏我。我带它去田间沟壑里疯跑,还捉蚂蚱给它吃,每次它与村中的狗狗有分歧时我都在旁边很自豪的看着,我们家小白长的那么漂亮,才不会输给这些小丑狗哩!事实证明,最后全村都知道我们家有一只很凶的狗。

小白还是条小狗的时候我最喜欢捉弄它,有一次它在睡觉的时候我与姐姐偷偷摘了一个竹筐,将它抱起来放进去后挂到房顶上的钩子上,它睡醒后哇哇大叫,竟然从近两米高的空中跳了下来!那次高空跳它崴到了脚,叽叽歪歪了大半个月才好,因为这事母亲还把我教训了一番。我也心疼了好久,那段时间所有好吃的我都与小白平分了吃的。所幸是并未留下后遗症。

小白很聪明,有一年三伏天收麦日,全家总动员时它也跟去了,它最喜欢在刚收割过的土地上撒欢打滚儿,我们也没多在意他,镰刀霍霍在金黄得波浪中劳作,中午时小白叼着一只没比它小多少的野兔正趴在拖拉机前撒欢呢!还有一次家里闹老鼠,鸡蛋老丢,最后也是小白叼出来的。每次母亲往外扔什么垃圾,也都是它一样一样往回拉。着实让人哭笑不得。

小白生过三窝小狗,陆陆续续都送给了乡邻。自己家留了一只灰黑色的,一只没送出去就自己养了。取名叫旺旺。后来也生病死了。

小白丢过三次。第一次是路上吃了狗贩子给的食物,被我妈在路边捡着后送到医院洗胃吊水才救回来的,救的时候母亲跟我说话声音都是哽咽的,家里很穷,那时候去看兽医是多么奢侈的事情呀!所幸并无大碍,小白此后也不再吃路人给的东西,见到收狗抓狗的就咬,后来十里八村收狗的人都不过来我家门口。第二次是我弟弟生日,家中姐弟共4人,父母为求一子遭了不少罪,最后在老家附近一座据说很灵的金星庙旁边的一棵大柏树给他认了个干爹,每年生日都要去祭拜。动物一般都怕噪声,小白也不例外,点了炮仗以后就撒腿跑了,父母祭拜完找到天黑没找到,以为丢了就悻悻地折返回家了。三天以后的半夜在门口听到狗吠声,父亲衣服都没穿好赶紧出门,月光下白色的狗儿正摇首摆尾神奇着呢!

第三次是大姨家儿子结婚。父母去参加婚宴,回来以后狗不在家,村子里也没找到。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它了。

它在我家待了五年左右。我最后一次见到它应该是在14年。我们都没哭,现在看到路边的狗也总是想到它。前次回家我问母亲要不要养只狗在家,免得无聊。母亲拒绝,只说它总也活不过你,没了的时候还得再难过一场。

后来我工作也养过一段时间狗,租房时的邻居家的,十一长假时把狗扔了说不要了。那小狗通体雪白,是折耳狗。我抱回去养了一个月。后来主人回了,小狗自己又回去了。不了了之。

也许就如书中所言:“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遇见这样的一只白狗,它会默默陪伴你度过悲痛孤独的漫长岁月,直到走出阴影。”

请珍惜眼前的每一个人,珍惜每一朵尚未凋零的花,珍惜每一个清风明月的日子——无论生命中有多美好的时光,它们都会一一过去。

老规矩,不喜欢剧透。更多的是自己读书时第一时间想到的东西。而我,想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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