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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园读后感摘抄

乐园读后感摘抄

《乐园》是一本由[美] 斯蒂芬•金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页数:28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乐园》读后感(一):小男人的蜕变从夏天开始

我喜欢两个斯蒂芬•金。一个是惊悚恐怖的金,就是写下《一号书迷》《死光》《克里斯汀》的金;另一个是感性细腻的金,写下过《亚特兰蒂斯之心》《绿里》《尸体》《布莱泽》。这两个斯蒂芬•金就像《黑暗的另一半》里的兄弟一样在我的书单上交替出现,在小二十年的时间里,我几乎已经读遍了金所有出过中文版的作品,甚至连早年的那几本托名伪书也没有放过。

最近新出的中文版《乐园》是斯蒂芬•金两三年前的作品,是那个感性细腻的金所著。虽然是长篇小说,但对于动辄就写个五六百页、七八百页的金来说,《乐园》的篇幅更像是金的一部“中篇”。对于一个代表作超多的畅销书作家,和一个已被读者肯定的严肃小说家来说,《乐园》只像是金的“练笔作”,但就是这样一部小说,把我一下子带到了过去阅读他老小说的时光里。那是寒冷冬夜的晚上,在暖气旁的沙发上,窗户玻璃已经满是哈气,窗外西北风呼啸,没有工作压力,也不好好学习,那段阅读金的时光真美好啊。

《乐园》以主人公今时今日的视角完整地交待了一个发生在过去的奇妙故事。这个“过去”,是金最擅长的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也是我最爱的外国小说时代——没有手机和互联网的时代。主人公处男大学生被平庸的初恋女友飞甩,心痛之余利用暑假到游乐园去打工赚学费。小男人的失恋是最痛苦的,重体力工作也不能让他暂时忘却初恋女友,哪怕她是一个平庸至极的闷骚绿茶婊。当然不论是小男人还是大男人,只要是过来人都明白,想要从伤痛中走出来的方法(才不是时间)只有爱上另外一个姑娘。我们的主人公就遇上了一位可爱的少妇,比他大十多岁,还带着一个拥有预知能力却快要死去的儿子。

透露小说的情节很可耻,不过却可以薛微吐出一点儿来:这本里有游乐园的女性冤魂、小孩子的预知能力、连环杀手的隐匿、性感少妇的安慰,所以这些都让这个因失恋而痛心疾首的小男人一夜长大。

《乐园》读后感(二):游乐园中的成长

史蒂芬‧金的大名,常与恐怖小说、惊悚大师连在一起。读过小说《绿里奇迹》《头号书迷》、看过电影《肖申克的救赎》后,让我对他印象最深刻的却并非情节的惊悚恐怖,而是各个故事中暗藏深意之处,如社会制度濒临崩溃之际人性间的善恶对立,以及法律制度的弊病与刑释人员回到社会的适应问题等,而《乐园》给我的感觉亦如此。

故事由一位大学生戴文•琼斯到游乐园打工开始说起。原本想要忘记让他心碎的女孩,并补贴生活开支,没想到在逐渐融入乐园的工作环境后,他觅得情伤的解药,甚至还进一步的寻找到自己的价值。不过这座游乐园的角落里也埋藏着黑暗,过去的一桩谋杀案至今仍未侦破……

《乐园》的核心是史蒂芬金一向擅长的成长、爱及恐惧。不过好像这是第一次成长的主角是大学生,因此触及到的层面感觉更为成熟,也更贴近进社会的现实面。大家常说职场就是社会的缩影,诚然如此。乐园的工作经历让主人公接触到生老病死的洗礼,也由此从大男孩蜕变为男人。

作者花了绝大部分的篇幅描写游乐园的运作及工作人员的大情小事,也有极多的细节描绘。不过史蒂芬•金就是有办法让如许琐碎细节不显得枯燥,反而营造出零距离的真实感,让读者完全融入故事情境之中,沉醉于光鲜亮丽的欢乐世界,还有那幕后的工作人员在岗位上的辛勤劳动。例如主人公初次穿上布偶装扮成乐园吉祥物表演给小朋友看的那段情节,实在太令人印象深刻,下次看见这样的吉祥物表演真的要对在布偶装内辛劳的工作人员致上敬意!另外像是临场反应救回发生意外的小女孩的桥段,也叙述的极为生动。

大约在进入全书中段时,戴文•琼斯认识了一名寡妇及其患有肌肉萎缩症的儿子,此时作者加入了些许的超现实元素,气氛也逐渐转为悬疑。主人公带病童夜游乐园的情节极为动人,不过这却是剧情急转直下的前奏。到了最后,陈年的谋杀悬案之真相终于揭露时,读者才惊叹原来线索一直就在眼前!这便是史蒂芬•金的大师魅力。

不过,这段解谜的情节仅是故事中的一段小插曲。《乐园》真正散发魅力之处,乃是主角在游乐园工作的种种,伴随着的成长与转变,以及对生命的态度。到了最后,并没有幸福圆满的完美结局,但也和悲剧沾不上边。淡淡的怅然感史蒂芬•金写得非常美,又不忘留下几丝希望与几段美好回忆。也许,这正是最贴近现实的人生样貌吧。

《乐园》读后感(三):【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即便无力,也要努力】

人是一种好奇的动物,尤其是在面对诸如死亡、命运、新生等重大命题时,便会激发出强烈的好奇心,并且试图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揭开真相,扭转命运。

然而,在面对命运时,我们可以靠着努力,也可以靠着幸运,但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会给我们一个希望的结局,更不是在每一个紧要关头时都能靠着幸运而争取到活命的机会。

美国惊悚小说家史蒂芬·金,在其代表作品《乐园》中就为我们讲述一个有关生命真相的故事。总体来说,这个故事尽管沉重如铅块,但却也夹带着薄荷糖的清新。这就好比我们的生活,每天都有一些麻烦,隔三差五地还会遭遇一些挫折,但我们依然能感受到生命中的快乐。“乐园”里不一定保证所有人每天都活出了高潮,可生活的实相原本也是如此:有光明有黑暗,有痛苦有快乐。

故事里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戴文·琼斯的年轻人,他在暑期打工期间来到一家老牌游乐园,与那些拼命挣钱的同龄人不同的是,戴文如此卖力地工作不仅是为了攒钱继续完成学业,更是为了忘记那个无情抛弃他的女友。

在乐园里,戴文结识了一些新朋友,这让他的生活中涌动着一丝快乐的空气,而“命运女神”罗琪给他的一些预言和忠告却彻底激发起他对一桩命案以及有关鬼魂出没之事的好奇心。戴文对生命和人性的认知以及此后的生命轨迹,也正是由此开始发生了改变。

当戴文不顾好友劝阻而执意要看到琳达·格雷的鬼魂时,便意味着他已经从昔日那个青涩而略带胆怯的男孩即将成为一个要直面生命的真相并承担起黑暗人性的男子汉了。而在这之前的经历,无非都是为了此后的生活所做的磨练。从这个层面来说,这部泛着惊悚气息的小说又与个人成长相关,而不单纯是以恐怖惊悚来抓取读者的眼球。

这个成长的过程,不仅体现在抗压力等个人品质上的磨砺,更重要的是触及到对于人性的深刻理解,而后者则是一种简单且纯净的力量。戴文开始有意识地从他接触到的那些人中汲取这种力量,这也是他努力生活的一个证明,尽管在许多事情面前,戴文是无力改变的,但能够尽全力去生活着,未尝不是一种幸福、一种成功。虽然,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许多事无力改变只能承受,但即便如此,这也是生命的一种安排。

史蒂芬·金的文字里流露出一丝感伤情绪,但更多时候,他描绘的是普通人之间的仁慈与温暖。这种写作手法很容易把读者带入到这个充满灵魅色彩的故事里:有预言能力的重症孩子、一身吉普赛女巫装扮的占卜者、在乐园里被割喉而死却久久不散的阴魂,还有一桩桩悬而未解的命案。然而,这些只是故事氛围的烘托和陪衬,史蒂芬·金想要表达的是,生命的真相并不在于最终找到了什么、得到了什么,而在于这个寻找的过程。就像故事的主人公戴文,无论最终他对得到的结果是否满意,至少从一开始他是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做事了,这就没有白活,并且也算活得很值了。

反观那些对生活中的阴暗面采取刻意回避态度的人,虽不能说他们软弱,却也是并没有真正勇敢地活过。真正的生活的勇者,应该是像坐轮椅的重症男孩迈克那样,明知所剩时日无多,依然要遵从自己的本心去做事。而人,只有遵从自己的心意去生活,才能活得像他自己,比如戴文。在故事结尾,他充满激情地放飞那个带有耶稣画像的风筝的画面,无疑的是对他未来人生的一种暗示:尽量放手去飞,看看能飞多高。也许,风筝禁不住雨打风吹,会坠落掉下,可是,只要努力地放飞过它,只要风筝挣扎着接近天空,这一切便都是值得了。

有些事情,即便努力了也无法改变,但是,即便无力改变,也还是会用心去做。这才是真实地活着。也是最勇敢的一种活法。通过对这些细碎真实的日常生活的描画,史蒂芬·金让我们看到的是一群对生活充满欲望的人。别说什么无欲无求才身心清净。无欲无求是一种病,这病得治,尤其是在面对生活的真相时,这样的欲望更是不可缺少。

《乐园》读后感(四):致斯蒂芬·金终将逝去的青春

我们熟悉的斯蒂芬·金,在《闪灵》里制造出了大雪封门、与世隔绝的困境,在《宠物公墓》中让已被埋葬的妻子的手搭上了主人公的肩膀,在《头号书迷》中让疯护士砍断了作家的一只脚,在《穹顶之下》中用丙烷炸飞了整个小镇。我们熟悉《肖申克》的坚韧和希望,《绿里》的神迹和因果,《迷雾》的逼仄和绝望,《黑暗塔》中孤独的探索。我们习惯了金书中营造的紧张气氛、纤毫毕现的细节描写、跌宕复杂的情节发展和偶尔为之的血腥场面。作为斯蒂芬·金为兰登书屋旗下“硬派犯罪小说”(HARD CASE CRIME)品牌创作的第二本书,《乐园》无疑具备以上所有元素,但它仍让人感到些许陌生。相对于大部分作品的“重口”,《乐园》可以说是金创作谱系的一丝清流。

把《乐园》当作犯罪小说来读当然没有问题,不过,它给我的感觉却更像是一部成长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戴文是个大学生,用他自己的话来描述,就是:“我是个怀揣文学梦的二十一岁童男子,拥有三条牛仔、四条内裤、一辆破福特、偶尔冒出来的自杀念头和一颗破碎的心。”他家境普通,要依靠助学贷款才能完成学业;女朋友把他甩了,找了个各方面都让他自愧不如的新恋人,所以,当他冒着三十六度的高温穿着道具服、扮成乐园的吉祥物时,才会酸溜溜地想:“她的新男友在达特茅斯上学,会打长曲棍球,而她的旧男友却在一个三流游乐场里打暑期工,在那里扮演一条狗。”这样的自卑和自嘲,我们十几二十岁的时候似乎都经常有。无法看清自己的能力,不能接受自己的局限,容易受外界影响,时而俾睨群雄,时而妄自菲薄,情绪忽高忽低,经常冰火两重天。敏感、轻信、纯真,容易被鼓舞,容易被挫败,这恰恰就是年轻的特征;心如止水、喜怒不形于色,固然可以说是心智成熟,其实也是某种程度的心灵衰老。

从少年到成人的情感分界,往往就是一场失败的恋爱。因为亲子之爱随血缘而来,不讲条件,不计回报,男女之爱却没有这么必然,要讲条件,讲机缘。与亲子之爱的自然拥有不同,恋情往往要去“求”,而且经常“求而不得”。它甚至不如友谊保险,朋友间付出真心总是对等,恋爱却有时追求越猛,越被嫌弃。接受“求而不得”的结果,接受生活中的“无可奈何”,接受自己的“做不到”,可能就是成长的第一步。戴文对于失恋的认识是:“平生第一次,我被真正地、毫无疑问地拒绝了……朋友们当时和那整个夏天都没有意识到我脚下的土地经历了怎样的震荡,以及我心中有多么失落。”把《乐园》当作一部成长小说,而不是单纯的犯罪小说,就更能理解为什么斯蒂芬·金会用大量的篇幅来描写主人公初恋和失恋的情绪。

戴文脚下震荡的土地是怎样重新稳固的呢?是他的注意力越来越被引向发生在乐园里的那场谋杀案时,也是他在乐园里找到自己的位置时。他凭借急救常识和迅速反应的能力,两次在工作中救了人,上了当地报纸,成了小镇英雄,至此,小说一开始内向羞涩的年轻人展现了他性格中善良、果敢、勇于担当的特质,完成了人物角色由“男孩”到“男人”的成长。借书中另一个人物的话来说,其他暑期工重新回到了孩子们肆意玩耍的梦幻岛,留下来继续工作的戴文却变得与他们都不同了。再往后,斯蒂芬·金把更多的笔墨投注到潜伏在乐园里多年的邪恶阴影和身患绝症、生命已被定下期限的无辜孩童身上,似乎也在暗示,善恶正邪、生死存亡,都是比无果的恋情沉重得多的话题。甚至在结尾,戴文完成了性的启蒙,又有了新的女友,这些也都代表了成长。这部小说,以旧恋情的结束开始,以新恋情的开始结束,画了一个圆,形成了完满的呼应。

有意思的是,这部以年轻人为主角的小说,却始终是一种“回看”的角度,叙述的口吻也是回忆性的。这种回溯“当时当地”而非描写“此时此地”的叙述方式,在不暴露关键线索、影响悬念设置的前提下,不仅提供了一种全能视角,也带来了相对舒缓的气氛。毕竟,知道主人公终究会幸存下来讲他的故事,就算凶手再残暴,真相再离奇,读者也不会揪心地紧张到底。这样舒缓而从容的笔调,在金这两年的创作中还是挺明显的。《乐园》是一例,还有他最新的短篇集《噩梦集》。在这两部作品中,直观血腥的场面都很少,更多的是关于人生永恒主题的一些思考,读来也就特别有意思。一路读下来,在他近年的作品中,能感觉到当年那个锋芒毕露的作家,随着年岁渐长,文字愈发宽厚细腻,具有了新的文学气质和魅力。

The King is getting old, in a good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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