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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瘟疫年纪事》读后感摘抄

《瘟疫年纪事》读后感摘抄

《瘟疫年纪事》是一本由(英)丹尼尔·笛福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9.00,页数:39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瘟疫年纪事》读后感(一):灾难之中见友善

《瘟疫年纪事》写的大瘟疫发生在17世纪60年代的英国伦敦。笛福用纪实的手法,全书没有主角,也没情节,读起来不像小说(在我看来很像报告文学)全景记录了那场瘟疫中伦敦城的恐惧和死亡:贵族和有钱人都逃之夭夭,江湖骗子粉墨登场,平民百姓无处可逃,只能在死亡线上挣扎、死去……笛福对那场瘟疫写得相当详尽,让人产生错觉,以为作者经历了那场灾难,其实作者当时只有5岁。

笛福栩栩如生的描绘,让人们记住了伦敦那场大瘟疫,那的确是一段黑暗恐怖的历史;让人真切地感觉到生命在灾难面前的渺小和卑微,脆弱和无奈;人性的友爱和善念,愚昧和卑劣。难怪吴尔夫和马尔克斯都对这部作品赞赏不已。

《瘟疫年纪事》读后感(二):读书笔记1952:瘟疫年纪事

不伦不类的一部书,虚拟的自述小说,报告文学不像,小说也不是,没有情节,没有结构,毫无章法,脚踩西瓜皮的感觉。

但是自从19年以来,大家感同身受,书中所写虽然年代久远,大部分东西几乎一模一样,健康证明变成健康码,富人先跑,穷人哪里也去不了,只能认命。隔离制度,场所的控制等等。穷人还要关心吃饭问题,有没有工作等等,所以现在读这部书,有点百感交集,又感叹人类社会发展几百年,进步也不是很大。

书整体质量一般,没有什么阅读的享受,纯粹是感同身受,如果不是这次状况,怕依然淹没在书海里了。

《瘟疫年纪事》读后感(三):不是回忆录,胜似回忆录

无主角无情节,《瘟疫年纪事》这篇并不像小说,更像是HF这个鞍具商清教徒亲历伦敦1665年“黑死病”疫情写的回忆录,死亡记录表、官方小册子、175处以上的伦敦街道都是佐证。 然而,这是笛福玩的一个小把戏,这是他出版于1772年的“介于长篇小说、死亡警告书以及自助读物之间的杂交类型”。笛福以新闻记者的敏感,追求史实、没有主角没有情节、东拉西扯讲故事的方式,大大降低了这本书的可读性。 笛福的小说由叙事者重复而混乱的回忆和观察组成,没有动人的情节,内容驳杂繁复,几乎没有结构可言。然而重叠凌乱的虚构历史叙述却密密织就了一幅瘟疫之下的人间图景,部分故事如三人行的故事、吹笛人醉酒被当成尸体运走的故事、一个患上瘟疫逃出家门跳下河游泳因此洗去瘟疫的荒诞,还是非常精彩的。 真作假时假亦真,笛福打破了虚拟和真实的界限,用虚构的故事来陈述历史事实,创造了别样的“真实性小说书写”风格。 难怪马尔克斯对他推崇备至,在多次访谈中提到“丹尼尔.笛福”,更表示《瘟疫年纪事》是他最喜爱的作品,并且直接启发了《霍乱时期的爱情》。

《瘟疫年纪事》读后感(四):瘟疫年纪事

太阳底下的众生相。

一星扣给翻译,整本书读下来很机翻,影响了阅读体验,如“邻居的某个人”而不是简单的译成“某个邻居”更让人易懂;同时译者又会在常人本可以理解的词语处秀一发自己的词汇量,如“难以索解”我想翻译成“难以理解”也没什么问题。

当然作者写的也比较散,我想中间那段三兄贵的旅程如果不收住,怕是会写出《鲁滨逊漂流记》的续作了,这段故事写得很精彩的。时移世易,现在的人们对疫情的理解和应对都有了进步,但一些防疫的做法在当时就有了雏形。比如政府会发布一些《廉价医疗指南》和每周的死亡人数统计(在那个时代实际死亡人数也是远大于死于瘟疫人数的,作者说“这些人的灭亡并不是由于传染病本身,而是由于它所带来的结果”),会将感染者的房屋关闭,道路设卡,并且开辟了专门的隔离场所等等。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防疫系统也更加专业全面和复杂化,但一些职能角色,包括受疫情影响的所有人以及人心,只是置换一下罢了,自古至今并没有什么不同。

比如当时的巫师、巫婆和江湖骗子,“那些人喂给他们恐惧,让他们始终保持惊慌,保持警醒,故意哄骗他们然后掏他们的钱包”;比如当时的教区,与疫情之下的社区职能类似,并且根据疫情(具体到个人是从感染到死亡的一套流程)配套了一系列人力物力资源,比如封闭房屋在外看守的“检查员”;而负责为强制或自我隔离的住户们采购日常物资的各户“仆人”则更像现代的物流小哥。

而人们面临危难所反应出的人心变动,数百年来更是没有什么变化,从惊慌到呆滞,再到小心翼翼和逐渐摆烂,最后由于低估了疫情的反复而受到再次伤害。

作者更侧重于描写疫情之下各式人们的故事,局限于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还有作者本身的立场,作者言必称上帝及行政长官的善行,可谓觉悟极高。作为反对英国国教的人,在书中作者还表达了他的“美好愿景”,“另一个瘟疫年会将这些分歧全都调和起来,这个时候排解了争端,允许那些反对英国国教者对他们布道”,也算是一点私货了。

《瘟疫年纪事》读后感(五):六个

1

看过之后,就知道为什么马尔克斯最喜欢的笛福作品是这一本,而不是那本举世闻名的《鲁滨逊》了。在这本书里,笛福的一些段落简直是用马尔克斯的手写出来的。那个小伙计去讨债,债主得了瘟疫,告诉小伙计说,去让教堂为我敲钟吧。一个时辰后,债主的尸体被人抬了出来。还有那个吹笛人的故事,他喝醉酒,和一具尸体一样被人抬到运尸的车上。快要被倾倒坑里时,他突然醒来,大喊一声:“我还活着,是吧?”

死亡就这么轻巧地和欢乐联系在一起。

2

这种不处理情节的书,现在看来不像小说,很容易被人苛责为偏离主线。但换一种心态看,反倒津津有味。据说笛福是第一位真正的小说家。既然是第一位,他总会写出一种非小说的东西。而现在我们熟悉的那些,具体的情节,不要偏离主线以免影响阅读快感,在笛福那里是不需要考虑的。他定义这一切。而且,正是离题的叙述,使这本书真的像是一个纪实。密集的讨论和偶尔点缀的轶事,像星河一样描绘出瘟疫下的伦敦,那时的死亡更多体现为一个统计数字。

3

最近讨论过猫和狗的权利问题,在网上,好像这种关爱小动物的风气也越来越盛。在这本书里,笛福只有几个段落处理了伦敦的猫和狗。那是确立瘟疫已经流传之后的最初几天,市长下令,三天时间杀死了伦敦的四万条狗。似乎,在人类的生命面前,猫和狗只能获得一种虚幻的安全。

4

最喜欢里面二十页的小木匠的故事。那里面有流浪,逃生,探险,和一段装腔作势的空城计,调子温暖又有一丝清凉,里面出现的人物都持有基督教立场,在灾难面前不停地抉择着自己的信仰和自我保全。这都太妙了。好像,在现代,再也找不到好的流浪小说了。人们坐上火车来来去去,只像是在自己后花园里逛了两趟。

5

在最后,这本书的叙述人说道:伦敦死了十万人,我却活了下来。口气里的洋洋自得一点也不使人生厌。他的存活好像应该归因于好运气或者上帝的庇佑。但他是否真的活下来了呢?前面几页里说,叙述者葬在一块曾埋葬他姐姐的墓地里。这是在说,叙述者是过早地估计了自己的幸运吗?在瘟疫快要消退时,他自得于自己的存活。但瘟疫仍然找了过来,带走了他。如果不是那么骄傲地面对死神,叙述者能活得更久吗?

6

马尔克斯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面关于霍乱的章节倒不太多,关注点都在爱情上面了。但如果真的像笛福一样写一本霍乱纪事的话,还会有爱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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