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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问题》读后感精选

《爱情问题》读后感精选

《爱情问题》是一本由史铁生著作,凤凰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24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爱情问题》读后感(一):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

因为对语文课本中的文章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所以当时学到史铁生 我与地坛 这篇课文时只是单纯觉得好,当时没有多想,也没有再想读他的其他书。几年后,没有语文应试教育那种压力,不用再苦思冥想哪一句哪种修辞,再来读这本书,才感觉自己错过了这么珍贵的东西。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 这句话,由史铁生说出来,让我看进心里。最近总是听到,看到有些人如何如何,怎样怎样优秀,反看自己,只有长叹气。现在想想,嘿嘿,都是自己想要的太多。他说,生在穷乡僻壤,有孤陋寡闻之虞,不好;生在贵门名府,又有骄狂愚妄之险,不好。既饱尝人情友爱的美好,又深知世态炎凉的正常,看清了这个世界,然后爱它,这样最好。这样想想,自己真的很幸运,怎么还会把时间浪费在无端的苦恼与羡慕上。自己努力而不是平步青云。自己奋斗过的那些白天和夜晚是个美好的过程,是上帝的偏爱。相对于那些随便读读背背就能飞过太平洋的同龄人来说,我得到的反而更多。努力努力。

最喜欢这句话:既然是梦想就不防让它完美些吧,何必连梦想也那么拘谨那么谦虚呢?我便如醉如痴并且极端自私自利地梦想下去。

《爱情问题》读后感(二):平实的感动

几年前在书店无意间看到作家史铁生的《爱情问题》,随手看几页,突然受到某种朴实的、淡淡的却坚定的触动。他双腿残疾,这样的身份总会让人想到“励志”之类的词,就像海伦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样,这样的书总是有意无意地站在一个高度去激励我们这些正常人,因为跟他们比起来至少我们四肢健全。我很崇敬那些身残志坚的人,也非常愿意以他们为我的人生偶像,可是不得不说,有时却让我有些敬而远之,因为,我们平常人也有自己难以言说的痛苦,尽管这种痛苦跟他们的比起来是多么微不足道。不管这种想法是狭隘也好,自私也好,反正,我一直不是很爱看那种以自身缺陷来凸显自己伟大的书(当然,他们不是故意要凸显自己伟大,只是客观上看来是这样。)然而可是在史铁生的书里,我完全看不到这种“身残志坚者”对“正常人”的俯视,而完全写出了一个平常人在突遭不幸时的失意和悲哀。

【合欢树】

《合欢树》可以说是史铁生写给妈的,文中写到妈在他残疾之后的心情,害怕伤他自尊,不得不在他面前强颜欢笑,却忍不住背地里偷偷哭泣。为了鼓励他重新站起来,享受生活的乐趣,她在家里后院种上了合欢树,然而他却一次都不愿意去看,只因坐轮椅不便,或是自尊心作祟。然而,当他母亲突然过世后,他才鼓起勇气由邻居抬进后院看这棵合欢树,这时树已经长得很高了……仿佛一切都已太晚,这种忧伤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残疾后学习写作的他,第一次获奖想跟一直关心照顾他的妈妈分享,却来不及了……

【我与地坛】

《我与地坛》应该是史铁生最有名的文章了,还记得中学时课本里有节选。那时一直没看懂他想写什么,而我那小小心灵里也并未留下什么特别印象,现在的我才发现这篇文章为什么这么触动人心。简而言之,是写作者在残疾后不愿面对现实与人群,天天到家附近的地坛公园里呆着,数十年如一日,在这样长的光景里,让作者已经完全融入了这景色,甚至觉得这地坛仿佛已经等待了他几百年,就是为了今生与他相遇……他写到地坛的景、地坛的声音、地坛里的人,细致到每一棵树,每一寸土……最让我触动的一个情节是:有时候他去地坛时间太长,妈担心他出事,却又不敢打扰他,就到地坛里找寻他,但从不叫他名字,催他回家,只是远远看见他安全就行。也有时候,他明明看见妈妈迈着年老的步伐在焦急地找他,他却故意躲在树丛里,悄悄看着她不住地张望……直到妈走了,他才想起,这十几年来,他走过的路就是妈走过的路,有他身影的地方,就有他的妈妈……

在我眼里,史铁生算不上一个文笔绝佳的作家,但他胜在真实、细腻、感人。如果说有的感动如翻江倒海,他给人的感动就是涓涓细流;如果说有的感动是惊天地泣鬼神,他给人的感动就如细雨敲打心房,不激烈不做作,却句句掷地有声。

从他的文字里我们看到一个小人物遭遇突然而来的变故,人生从此改变,不得不“学习写作”来作为一生事业,他绝望、暴躁、厌世……然而,经历了如炼狱般的痛苦,他如凤凰涅槃般重生,人生观得以扭转,重拾对生活的信心,成为了一名成功的作家。也许,这才叫真正的励志。当然,他并不是刻意要励志,只是真实地表达了自己的所思所感,让读者自然而然感受到他精神的升华,并潜移默化受其影响。

史铁生的文字平实动人,感情真挚细腻,让我觉得那书仿佛有一种魔力,想看,却又不敢看。想看是因为这文字必能引起我的共鸣,不敢看是害怕它触及心灵里最柔软的地方,让深埋在心里的感觉如流水倾泻般一发不可收拾。

《爱情问题》读后感(三):爱情是孤独的证明,而心是孤独的猎手。

好的作品不在于客观反应了什么,而在于主观发现了什么。看过一句话这样说的:能改变人的,有2样,第一是你读过的书,第二个就是你遇到的人。

而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你深爱的那个人。

1.

“在真爱面前,每个人都没那么自信”,这句话是几年前一个感情专家姐姐说过的,那时候我浮浅且错误的理解为“真爱可能会让自己自惭形秽,因为觉得对方是完美的”。

后来,我问一个人,他说“真爱是纯粹完美的,可是作为人却无法完美,所以总想让自己变得更好,为ta做更多的事情”。

这是我听过的最美好的答案。

2.

---“你为什么爱ta?”

---“因为……因为我在ta面前没有自卑感,很轻松自在,放臭屁挖鼻屎弹ta……无论我做什么,ta都不会离开我”

这是个真实的对话,英文有句俗语,类似的:“I love you not because who you are, but because who I am with you.”

3.

《幸福之路》关于“情爱”的那一章中这样写道:

“人类的天性是对最不要求情爱的人才最乐于给予的情爱,产生安全感的是“受到的情爱”。一个人给予的情爱有2种,一种能表现出人生的兴致,一种却有恐惧。最好的情爱相当于一个人坐船安全时候的感觉,而不安全的产物是更自我,太强的自我则是一座牢狱。接受和给予两种温情是平等存在时候,才有最大的功能,在一切的堤防中,爱情的堤防最可怕。”

一个幸福的人,生活是客观的,而且有着自由的情爱。

4.

“当你爱一个人的时候就应该讲出来,生命只是时间中的一个停顿,一切的意义都只发生在那一刻。不要等,不要在以后讲”

--貌似是杜拉斯说过的。

5.

“每个人都很孤独,在我们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希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

---廖一梅《像我这样笨拙的生活》

6.

西班牙语中的“我爱你”的意思是“我需要你”。我们会去爱是因为有需求,心里有个洞要人或者事来填补,所有的外在追求都无法填补,要带着理解和爱去承认、观察和安慰,保证你会陪着内心的那个小孩子。这是心理学的层面对爱的一种理解。

7.

“爱情就是与另外一个人发生共鸣,身体和灵魂的共鸣,而且只能和ta。冥冥之中,你爱的与爱你的人身上,有相似的根茎,那样的迷恋无从解释,只能珍惜。而珍惜最好的办法是克制,身体尤甚。假如,我们足够幸运遇到那个人。”

--安德烈·高兹 《致D》

8.

“我总能感觉到你的力量,同时,我也能感觉到你深藏的脆弱。我喜欢你那种被克服的脆弱,欣赏你脆弱的力量。我们都是在不稳定和冲突中长大的孩子。我们注定要彼此保护。我们需要借助彼此,共同创造一个这个世界原本拒绝给予我们的位置。但是,为了这个,我们的爱情必须也是生活的契约。”

--安德烈·高兹 《致D》

9.

爱情不是永恒的,追逐爱情是永恒的。像永远没受过伤害那样去爱吧,打开你的心,这是世界上最浪漫的事情。

10.

爱着对的人的时候,是会发光的,仰视他又能与他平等的相处,是最信赖的好朋友,也是精神肉体相互吸引的知心爱人。

我理解的最理想的亲密关系。

11.

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我们有一个good timing。

12.

“什么是残疾,正如人被辟成两半一样,一半是男人,一半是女人,而每一半都有残疾。但如果每一半都不仅渴望另一半而且能舍生忘死的去追求另一半,残疾便 给我们一个实现美满的机会。像断臂的维纳斯那样。但倘若我们渴望,而我们又不敢去追寻,那么我们就不止于断臂的残疾,而又迎来失魂落魄的残疾。所以我想,我们不要害怕写出我们的真实感受,不要害怕梦想的屡屡破碎,尤其不要萎谢我们梦想的能力,不要禁锢于孤独。”

--史铁生《爱情问题》P191

13.

即使有了真爱,生活中的烦恼与痛苦也依然会出现,只是,不再会孤单,不再会害怕。

不是十分想起,却又无处不在。

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14.

他说:“你是我的维纳斯。”

我问:“为什么? ”

他说:“Venus是爱和美的神,灵感的源泉, 同时又是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

我笑了,又问:“那为什么不是纳爱斯呢?”

为什么呢?

推荐看傅真写给铭基的生日文----《贺寿》,很感动。http://fz0512.com/archives/291

贺寿

Posted on December 15, 2007 by 真

长着一张足以欺骗群众的幼稚脸的铭基同学今天三十大寿了。几个星期以前我们几个朋友在上班时间发无聊邮件时提到这件惊天动地的大事,他微弱地表示抗议:“不要这样嘛……大家都是奔三的人……”我赶紧和他划清界线:“可是你奔得太快了,我们赶不上啊!”

其实奔得太快的只是时间本身而已。我总觉得我们在内心深处并没有长大。没有,至少在遇见对方之后,就再也没有。

在二十出头的年纪就结婚,这在西方国家绝对不多见。因此我的同事们总是好奇地打探我和铭基同学的爱情故事。他们问得多了,我便开始不耐烦起来,只是用“在西藏认识的”一句话简单带过。可是我低估了英国人那炽热的八卦之心,公司里渐渐地就有谣言传出――

“听说她老公是西藏人呢……”

“西藏人会说中文吗?”

“……也可能他们用英文交流吧……”

“西藏人会说英文吗?”

……

我也常常回忆我们在西藏最初的遇见。那年铭基同学二十五岁,沉默寡言的年轻人,一张高中生的脸,背着大包走在路上,生活于他本来可以有无限种可能。他本来可以遇见一个更美更聪明更温良贤淑更善解人意的女生。但是他不幸地在中途遇见了我。老傅我横空出世,一手遮天,像个女土匪似地把他人生中那些更美好的可能性统统抹煞了。

从此以后,并肩走天涯,看尽长安花。从雅鲁藏布江到泰晤士河,岸上星移斗转,水里流光偷换。一不留神,轻舟已过万重山。

我们结婚一年之后,好友老王特地来伦敦看我。我陪他在城里四处闲逛。泰晤士河的游船上,他忽然若有所思地看着我:“结了婚的人不是应该变化挺大的么?我说你怎么好像一点变化都没有呢?”

我楞在原地,许久说不出话。头上烈日当空,心内却是暗潮汹涌。直到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所经历的是怎样的一种爱情。从认识铭基开始,他永远给我足够的个人空间,也从来没有试图改变过我。他所爱的就是我这个人本身,以至于以一种爱屋及乌的态度,默默包容了我身上所有的坏毛病。从在西藏时那个神情冷漠一身棱角的叛逆女生,到现在这个无厘头的原发性话痨,他看到了我性格中隐藏的每一面,可是仍然无条件地爱着。我想所有爱过的人都知道,这绝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

可能是从小看了太多的故事,即使是在青涩幼稚的少女时期,我也几乎从没对 “白马王子”有过任何的幻想,因为知道白色可能是染的,毛发也可能烫过。我也不相信这世上有“大众情人”这种东西,既然每个人都独一无二,那么和你最合适的那个人也必然是甲之熊掌乙之砒霜。村上春树写过《遇见百分之百的女孩》,我觉得这个说法才比较靠谱,那个人不见得最最完美,可是他对于你来说就是只属于你一个人的百分之百。从认识铭基同学以来,很多人问过我为什么喜欢他,是不是第一次遇见便已看到他在人群中发出金光。拜托,铭基同学又不是金刚钻。花花世界人山人海,他一点也不耀眼,扔进人堆里可能就找不着了,可是那一束温柔的光,刚好就是我最想要的。就像大热天里人人都躲在空调房间,这时我走出门去,遇见一阵穿堂风,这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偶遇和惊喜,所以有无限感激。

在老王见到铭基之前,他曾经让我描述一下铭基同学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当时我想了很久,最后也只能写下 “谦谦君子”这个我认为最贴切的词。铭基是一个非常纯粹的人,并不是简单如一杯白开水,而是把很多东西慢慢减掉之后剩下的那种澄净。他有一种清新的心思,是彻头彻尾的自由派,决不会为生活的小恩小惠所收买。这真是深得我心,因为我本人便是宁做在烂泥塘中自由地摇头摆尾的乌龟,也不愿做风光无限却受人束缚的千里马。

我常常想知道,铭基同学的心里到底是有怎样的一个神奇角落,才可以使得他这样温和谦虚而悠然自得。我疑心他根本不知道“嫉妒”是什么样的感觉,因为他好像完全没有嫉妒心。金钱权力美貌在他看来都不是特别吸引人的东西,如果要说羡慕的话,他只羡慕《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记者,可以游山玩水,寓工作于娱乐。在对待我的态度方面,他几乎是放任自由从不干涉,尊重我的一切隐私,也完全没有大男子主义作风。我觉得他有自己一个独立而完整的精神世界,里面饮酒落花,风和日丽。牛羊无事,百姓下棋。

因为做的是投资银行这个行当,身边的同事大多是各大名校的一等荣誉毕业生,个个聪明醒目,但是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铭基同学才是我见过最聪明的人。我还记得我刚进公司培训那会儿,有一次小组活动是按照说明折纸船。听起来挺容易,可实际情况是直到第四十分钟才有第一个人找到窍门。周末回家时我把这事告诉他,结果就在等红绿灯的时候,他一边看那张说明纸一边就顺手把纸船给折出来了。整个过程只用了一分钟都不到!……直到现在,我在工作上遇到想不明白的问题,也还是常常带回家来和他讨论。他是工科生,对金融全无了解,可是脑子实在好使,我简单解释几句他便明白。正因如此,我常感慨真正的聪明人其实全都埋没在民间。而平庸之辈如我,只不过是仗着一张漂亮成绩单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

第一次见到铭基同学,我便觉得他是一个可以永远走在路上的人。这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气质。即使在城市里,他也随身携带指南针,好像随时期待着一场时间旅行,可以流落到撒哈拉沙漠里大派用场。他是不折不扣的地图狂人,维基百科推出地图功能的时候,我问他:“开心吧?”他背对着我,用一种炽热的语气喃喃自语:“你都不知道我现在有多兴奋……”我一回头,只见他整个人简直是扑在电脑上,口水差点流了一键盘。

他也是我遇见的第一个想去非洲做志愿者的人。这正是我一直以来的愿望,因此最初听到的时候真有心有戚戚的惊喜。不像一些人只是说说而已,铭基同学会真的去到具体的网站上查询,当得知人家不要土木工程师的时候,他的失望之情简直溢于言表。说真的,我确实非常感动。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人都忙着寻觅财路,力争上游,他这一腔痴愿多么难能可贵。我们已经决定过几年回国后先去农村支教,说不上是回报社会,只是想为国家的未来尽一点绵薄之力。

结婚三年来,除了有过一次关于汤包到底是什么形状的争论之外,我和铭基同学几乎从来没有红过脸。当然我对他也有不满意的地方,比如他总是把脏衣服到处乱扔,比如他一拿起《红楼梦》就能在三分钟之内睡着还打呼噜。铭基同学对读书这件事不如我积极,以前我总觉得是个小小遗憾,因为原本可以获得和他一起探讨书中细节和哲理的乐趣,也可以更了解他的思维与情感。然而后来我渐渐发觉,他与这个世界的交流是从其它方面实现的。从他拍摄的照片上,同样可以看到美和微小的细节。不擅长口头表达的铭基同学,把他的心灵与感受透过相机的镜头传递出来。当我看到那些令人震慑的细节之美,也同时看到了镜头后面他饱蕴情感的目光,这情感静默内敛,却同样强大深沉。

电视节目中,但凡采访情侣,总有一个问题是怎么也少不了的――他/她曾经做过最让你感动的事情是什么?这问题对我来说不容易回答,因为可供选择的答案实在太多了。这短短几年好似浓缩的人生,回首来时路,山无数,水无数,情无数。我会想起当年珠峰脚下的半碗方便面,也会想到大理车站前无言对视的目光。我仍然记得那清贫岁月中的情人节,从超市买来的一小束花,也记得伦敦地铁爆炸时我的颤栗和恐惧的泪水。我看得见你说“我们结婚吧”时眼底的那抹温柔,我听得出你在婚礼上说“Yes I do”时声音的那一丝颤抖。我记得你在我找工作最艰难低落的时候对我说“他们不要你是他们的损失”,我还记得我在纽约那短短半年你一共飞来了七次……

我怀念我们一起走过的路,一起看过的日落,一起流过的泪水,一起做过的梦。

一个朋友曾经问我:“你到底有多爱他?”

我说:“怎么衡量呢?总不能精确到长宽高吧?”

她说:“如果要你为他挡子弹呢?”

我几乎毫不犹豫地回答:“一句话。”

说完以后我自己也忽然吓了一跳。不是都说人最爱的只是自己而已么?爱情到底是什么东西,能让我们爱着爱着就忘记了自己?

一直以来,无数女性作家都以“过来人”的经验告诉所有的女生,被爱比爱人幸福。我曾经一度也认为这是爱情中最理想的归宿。可是现在的我却觉得,持有这种观点的人,或者已经不相信爱情,或者并没有真正爱过。爱是人类独有的精神现象,也是人类最高贵的情感。只是被爱而不去爱人,快乐也许,幸福未必。

电影《卧虎藏龙》里的那场竹林戏,大侠李慕白说:“握紧拳头,里面什么也没有。张开双手,你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爱情亦是如此。

宇宙洪荒,天地辽阔,人各取舍,我在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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