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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的基本知识》读后感摘抄

《翻译的基本知识》读后感摘抄

《翻译的基本知识》是一本由钱歌川著作,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9.80元,页数:14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翻译的基本知识》读后感(一):翻译的基本知识

这是一本翻译的入门书,今日读完,属于后补这一课。如今,会英语的人都觉得能做翻译,能改别人的译文。真心地想说,如果在你学校里学的不是翻译专业,又没在翻译公司里受过职业培训,请在入行前读读这本书,起码知道什么是翻译、“翻译”二字意味着什么,再动手去实践……

《翻译的基本知识》读后感(二):出版后记

钱歌川先生以两类著作闻名于世。

一类是散文,量多质优。据陈子善统计,他在大陆和海外总共出版了《詹詹集》、《流外集》、《偷闲絮语》、《北平夜话》、《巴山随笔》、《虫灯缠梦录》、《竹头木屑集》等散文集二十多本,其数量超过了林语堂和梁实秋,仅次于周作人;陈子善说他读钱氏的散文能“感受到一种修养,一种直率,一种亲切,一种人生的态度,就像他的笔名‘味橄’的含意那样,如嚼橄榄,深有余味,甘美无穷”, 有英国散文的味道,闲散,渊博,隽永。

另一类是英语教学资料,影响深远的就有《翻译的基本知识》、《翻译的技巧》、《英文疑难详解》、《英文疑难详解续篇》、《论翻译》、《简易英文文法》、《简易英文动词》、《美国日用英语》、《英语造句例解》等,都是基于他数十年的英语教学经验凝炼而成,有些被大学采用作为教材。与一般的英语教学资料相比,钱氏的英语教材富有浓厚的文学底蕴。作者在书中的举例,多出自欧美文豪作品与中国古典文学作品,这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提高字句锤炼及语言感受能力。

这本《翻译的基本知识》典型地体现了钱氏作品的特点,在不长的篇幅中,读者既能了解翻译的历史与理论知识,又能有足够的例句学习翻译的具体技巧,是不可多得翻译基础入门书。

在此要特别感谢张兆龙先生,是他不辞辛劳帮助我们联系远在美国纽约的钱歌川的女儿钱丽娜女士,我们才得到了钱先生著作的出版版权,使得这些优秀的著作得以在大陆出版。《翻译的技巧》、《英文疑难详解》、《英文疑难详解续篇》也会陆续与读者见面,敬请期待。

《翻译的基本知识》读后感(三):翻译是一种信达雅的美学

翻译时对原文要忠实,对译文要通顺,还要文雅。

中英文是不能完全对等翻译的,只能找到最准确的表达来代替。另外,佛经和诗歌是很难翻译的,古代为了翻译梵文的佛经也是大费周章,主译在大家面前一边翻译一边讲解,听众均可与主译进行辩论。“因纸墨以记其文外之言,借听众以集其成事之说。”隋唐后则设置了翻译馆和翻译博士来译经,概与隋唐时佛教为国教有关。

从事翻译的人,必需通晓两种文字,对外文的知识必需是critical,对本国文的知识必需是practical。

文章说道,只要真能了解愿意,又能用译语表达,是没有意译和直译之分的,但我觉得对于初出茅庐的译者来说,这真的是艰难又混乱的抉择。于是作者又补刀,译文一定要通达。

在着手翻译之前,必需彻底了解每一个字句的含义;也必须要知道一些字句以外的含义,譬如英国的西风和中国的东风是一样的含义,即温暖的风,而冷冽的风——中国的西风其实是英国的东风;英美文的典故一般来自于圣经或者莎士比亚的剧本,譬如call a spade a spade是“直言无隐”的意思;英美文在某些词句的用法上是完全不同的,这也是需要注意的,譬如美国报纸的second floor是二楼的意思,假若刊登在英国报纸上则是三楼的意思,因为英国人将楼下叫做ground floor。

中文,特别是古文有很多“之乎者也已焉哉”的虚词,翻译成英文的时候是可以不翻译的,但是有时太过简练的中文翻译时为了文法上的正确,必须加上when、if等虚词连接方可。

还有一些是不能翻译的,譬如中文的拆字回文,例如:

人曾为僧,人弗可以成佛。

女卑是婢,女又何妨成奴。

再例如:

黄绢幼妇外孙齐臼

黄娟色丝也,幼妇少女也,外孙女子也,齐臼受辛也。记为“绝妙好辞也”。

回文例如:

客上天然居,居然天上客。

英文的回文很少,代表作是拿破仑的:Able is I ere I saw Elba.(我在看到厄尔巴以前曾是强有力的)

典故不能翻译,俗语也不能翻译。

任何一种语言都有其历史性、民族性和地域性,乃至生活习惯和文化背景的影响,譬如“红杏出墙”,英文中就没有同类型的表现手法;英文中也有与文化遗产有关的中国语文无法表达的说法。

在动手翻译中文为英文之前,必须了解一些语言文法上的知识,白话文主要是一些方言俗语和新字译名,而文言文则要了解很多知识才行,音可能转换、语义可能变迁、语法也有改易、字体也可能发生差异。

然后,一个意思,有好几种不同的说法,翻译时要看说话的对象,用合适的词语才可以。

英译中的五种方法:

一:省译法,“用五个字就可表达的思想,用十个字来表达,即是浪费。”

二:增译法,有些英文语句如果照字面翻译,意念是不完全的,必得加上一些字眼来补充说明。

三:倒译法,中文的副词常放在句首,英文的副词则多置于句尾。

四:改译法,英文喜欢用passive voice,则中文宜改成active voice

五:简译法,英文较法、德、俄文为简洁,而中文更较英文为简洁。中国文字无字形变化之累,无定形文法之弊,其简洁自不待言。

英文长句翻译时,可选择在关系代名词、关系副词、副词、动词或者名词处切断。

《翻译的基本知识》读后感(四):汉语的简洁和铺张

钱老师这本书常说汉语是简洁的,然而由于近来帮人做汉译英,反而觉得此说有可商榷之处。我的主张是:从语言上说,汉语确实在大体上比英语简洁,然而从言语上分析,回答却是相反的。

汉语汉语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每一次战乱造成的人口大迁徙都会带来语音的大迁徙,操着当时所谓“雅音”的京畿人士为躲避战乱向着南方大逃亡,于是“雅音”和当地少数民族或汉人的语音混血形成一种方言,而原来的京畿则被北来民族占据,又是一番语音混血,形成新的“雅言”,原来的“雅音”不再是雅音,而成了镶嵌在现代语言地层中的古音活化石。汉语就这样送走了周秦上古音、唐宋中古音,最终走向了现代的普通话。正是这数千年的语音迁徙和演变,造成了今天复杂的方言地图。所以,如果仅从语音来说,中国人的发音方式是极多的,音域也是极广的,所以北方人因为有卷舌音所以说英语比南方人好,而南方方言多保留了促音所以学日语和意大利语又较北方人占优势,等等。关于上古音,相当多的学人认为那时的先民是发双辅音的,网上也有热心人按着这套方案重新给《封神演义》配了音,听来怪怪的,不符合对汉语的一般印象。然而,或许在某个我从来没有去过的方言区里,从牙齿还没长全的小孩儿到牙齿渐渐松动的老大娘,从田间地头的随意寒暄到政府开会的煌煌大言,也许双辅音在阳光下噼里啪啦地爆响着,没有一时片刻停歇安静过。那该是多美的一个场景。

说到表意,汉语几乎每个字都有自己的完整含义(例外也有,如“逶迤”之类不可拆分),而每个字都只发一个音。在很短的一段时期内中国人也使用过发两个音的单字,例如“吋”,读作“英寸”,搞得像日语里的训读。然而,中国人似乎终归是不习惯一个字发两个音,所以,今天还是普遍地将“吋”写成“英寸”,宁愿多写一个字。汉语的语法又简单得几乎不成体统,一个“了”字忽而是直陈过去时(“昨天他嗝屁了”),忽而又是虚拟将来时(“我希望明天看到他嗝屁了”),以至于小日本在明治全盘西化时竟然也敢嘲笑“中国话有什么语法”,急得中国的语法学家硬要照着欧洲语言的语法框架套出一个汉语语法。又据说今天在中国传教的人中加拿大的摩门教徒最多,而他们多半在加拿大学汉语半年就能掌握一般会话能力,只是每一个汉字都像一幅画,学起来太难了。这便又涉及到汉语的外观——汉字。

所以,但从表意上来说,单字的完整含义和单音拼读相结合,构成了汉语语言意义上表意的简洁性,但是正因了语言意义上的简洁,造成了言语意义上的铺张乃至于浪费。举个例子,胡适要在学生里搞白话文运动,于是出题给学生做,说让学生打电报辞职,电报越短越好。学生们绞尽脑汁写,据说最短的写到了八个字,但因为不脱于文言文的窠臼,不能再短了。最后,胡适给出了四个字的答案:我不干了。胡适的“我不干了”,可以说一下子回到了汉语的赤子状态,因为要是让上古先民来单纯地表达辞职的意思,三个字就够了:吾去矣。当然要是不打电报,当面说,白话文三个字也够了:不干了!

汉语的发展史其实就是一个从“我不干了”到“愿乞骸骨,卸甲归田,含饴弄孙,以尽残年”的过程,就是“挣钱糊口”到“做稻粱之谋”的过程,就是一个仗着简洁而逐渐铺张乃至浪费的过程。所以,中国人在文学上可以说占了别个民族的便宜,渐渐地发展出了格律整齐的各种古代诗歌,发展出了繁复瑰丽的骈体文,发展出了数不胜数的典故,最重要的是,这些典故不仅用在文学作品里,而且不动声色地化为人们的日常用语而令其不自知。而多音节语言却几乎天生就有这个障碍,中国人用四字典故,发的是四个音,文字占用的空间是四个格,但一个四字典故表意构成的曲折程度却非任何多音节单词所能比。多音节语言如果想要具有同样的表意构成,就得像一个德语复合单词一样长了。所以几乎是天生地,西方的诗歌无法做到像汉语古诗歌一样将格律笼罩到每一个发音。多音节语言也可以很简洁,甚至就外观的表意最小单位来说比汉语还少,例如拉丁语就能够通过词尾的屈折变化,用一个词完整地表达人称和时态,但是,就发音的时间、书写所占用的空间而论,它仍然不及汉语简洁。

所以可以说,正是汉语理想形态的简洁造成了汉语实际形态的铺张,而西方语言在实际形态上却表现出了汉语所不及的简洁,在中国工作多年的美国人平卡姆就写了一本《中式英语之鉴》来教中国人如何写出标准的英语句子,在作者看来,中国人最常犯的错误之一就是不必要的成分过多。作者应该知道的,这些在英语里多余的成分,在中国人的现代语言里却是必须的,而中国人也并不觉得累赘。要是让现代西方人来逐字直译“愿乞骸骨,卸甲归田,含饴弄孙,以尽残年”,他们估计要疯掉,西方诗歌里倒也不乏这种极尽铺张之能事的句子和段落,然而中国的古人连公文都是满篇典故和韵律的骈体文,简直叫西方人徒唤奈何吧。

中国人的这种对语言的铺张和浪费到明清大概是达到了顶峰,标志就是奏章公文都用骈体文。发展到顶峰之后,就有人要用简洁的白话文来取代它。白话文一开始还似乎没那么多负担,能够轻装简装地服务于交流。岂料中国人有着“流毒无穷的聪明”、几千年语言的沉淀以及最要命的铺张浪费的恶习,白话文运动才一个世纪不到,现代汉语又变得繁复了起来,然而未见得有多美。

《翻译的基本知识》读后感(五):《翻译的基本知识》笔记摘要

一.岂有此理必有误

钱先生爱举例,不爱讲大道理。一百来页的文章全是案例干货。

比如先生讲逻辑对于翻译的重要性时举例,《水浒》第七回说:"土炕上却有两个椰瓢,取一个下来倾那瓮油来吃了一会,剩了一半。

赛珍珠译:"on the brick bed were two cocoanut shells.He took one and dipped up the wine with it and drank half of it."

钱先生评析赛珍珠译文逻辑硬伤之处

二.批评的和实用的

从事翻译的人,必须通晓两种文字,他对外文必须是批评的,而对本国文的知识,就必须是实用的。

钱先生又来举例,"use zip code numbers"如何翻译?

我们知道zip一字为用拉链拉紧或拉开,如果按这样翻译上述句子便是"采用拉链的暗号电码"。从批评的眼光看,实在是不够明白。

先生后查资料获悉此处的zip为zone improvement program的缩写

好好利用当代网络资源,抱着怀疑的态度去翻译。

三.首先要了解原文

1.在着手翻译之前,必须彻底了解每一字句的含义。

先生对于细节的把控令我敬佩,此处以"landed"一个动词举例。

钱先生讲如何彻底读懂句子

2.字句以外的含义

有些英文句子,我们就算都知道每个词的含义,但有时候也不能决定它的意思。这是因为英文是种含糊的语文,要想真正了解单靠语文知识是不够的,必须加以理智的判断。有些像语文中的歧义句。

例如:

They were entertaining women.

a.他们在款待女客。

b.她们是女招待。

I found him out.

a.我找出他来了。

b.我发现他不在家。

根据上下文语境判断~

3.找出典故的来历

英文中常用的典故一般来自圣经和莎士比亚的剧本。

钱先生又来举例,一位大学教授在课堂即将结束时还讲得意犹未尽,看着学生们准备收拾收拾走了,先生说了句"wait just one minute,gentleman.i have a few more pearls to eat."嗯?是要再向学生进几句珠玉之言吗?但教授此时应该说句气话才合乎常理。

此处典故出自圣经。马太福音第七章第六节

原来教授是在委婉地骂学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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