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林网

《胡塞尔现象学》读后感锦集

《胡塞尔现象学》读后感锦集

《胡塞尔现象学》是一本由丹·扎哈维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5.00,页数:22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胡塞尔现象学》读后感(一):本质变更/本质还原是什么?

简单来说,我现在的理解是这样: 1 通过本质变更/本质还原,找到本质属性,找到本质属性就意味着本质属性和偶然属性有了区分; 2 本质变更/本质还原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就是不停变更属性,以期望找到本质属性的过程。在变更属性的同时就等于在画视域的范围; 3 当变更过程被完成,也就是本质属性找到的时候,视域的范围也就被准确的划出了,被确定了下来; 4 这个被确定下来的视域范围,就是本质直观。

你在变更之前,你其实就是想要对本质属性进行变更,因为这就是你的目的,就是要找到本质属性。 但至于最后到底是本质属性还是偶然属性,只有你完成了变更这个过程之后,你才能够说原先你想要变更的那个属性(你以为它是本质属性,或者你在变更之前,你希望它是本质属性)到底是本质属性还是偶然属性。

虽然我们不知道一开始变更的到底是偶性还是本质属性,但我们其实原本心里是想要通过对本质属性进行变更才开始变更这个活动的。 因为我们最后的目的是找到本质属性,那当我们要开始本质变更这个过程,也就是一开始的时候,我们肯定是想象一个跟原先对象完全不同的一个对象。这样才能找到本质属性

《胡塞尔现象学》读后感(二):p18页 角度问题的 理解

我觉得只要从时间中来理解,和从空间中来理解一个东西就好。在时间中,才有因果性,在时间中看到的东西,由于人的经验的关系,人看到的这个东西,人总是已经把这个东西预设为一个实在的(真实存在于客观世界中的东西),在时间中,可以看到这个东西的各个不同的方面。比如小明的性格里的各个不同的面,比如,一个时间点A看到小明的害怕,一个时间点B看到小明的勇敢,所以,即使是在时间中看到一个事物的各个不同的面,我们总是预设了这个东西是一个人小明。而在空间中,看到一个东西,从一个角度A看这个东西,我们发现它是一个人;从另一个角度B看这个东西,发现它是一个动物。所以,虽然时间中看有各个角度,空间中看也有各种角度,但2个角度根本不一样。

心理主义(主观主义)是这样:A{A1,A2,A3……},在时间中看对象A,总是预设了A就是A,在时间里由于因果性的关系,你看到的总是A的各个不同的面,但A还是A,苹果还是苹果。

胡赛尔是这样:A{B,C,D……},就是在空间中看,不同的角度看到B、看到C、看到D,BCD都不是同一个东西,但它们都和对象A有联系。

《胡塞尔现象学》读后感(三):丹·扎哈维:《胡塞尔现象学》(部分小记)

丹·扎哈维:《胡塞尔现象学》一、早期胡塞尔:逻辑、认识论和意向性(一)胡塞尔对心理主义的批判

《逻辑研究》的“纯粹逻辑导论”是对心理主义的批判。

胡塞尔认为知识论的核心问题:确立知识何以可能。

胡塞尔不考察意识是否和如何能够获得关于独立于心灵的实在的知识;胡塞尔不致力于特定的形而上学,无论是唯心论还是实在论。

心理主义:认识论关注的感知、信念、判断和认识的认知本性都是心智现象,研究它们结构是心理学的任务。科学和逻辑的推理也是心智现象,故逻辑学也要看作心理学的一部分。逻辑规则要被看作“心理—逻辑规则”。心理学要为逻辑学提供理论基础。(还原主义)

胡塞尔:逻辑学根本区别于心理学。

逻辑学规律具有观念性、确然性、先天性,与事实上存在的对象不相干,不是经验科学。而心理学则是研究意识的事实性的经验科学,具有含混性和概然性。

心理主义的错误在于没有区别:知识的对象和认知行为。观念性的逻辑规律不能还原为实在的心智行为。

胡塞尔被认为是柏拉图主义,但他并不承认在分离的超自然领域存在观念对象。换言之,他是逻辑的而非本体论的柏拉图主义。

知识成为可能的条件:客观条件(逻辑的)和主观条件(意向行为的)。

悖论:客观真理是在认识的主观行为中被认识的。由此,就必须确定认识的主体是如何使得观念物正当化、有效化的。因此,研究就必须关注客观性、主观性两个方面:事物正是在意识中显现的。

v 关键:此处的主观条件并不是就心理学意义上说的,而是从主体的认知能力角度说的。对意向行为的关注不是对心理—生理的构造及经验意识的研究。而关注内在的、原则上对于知觉、判断、感觉等等的刻画。

第五、六研究关注的核心问题:“有意识”是什么意思?

现象学的“无前提性”:现象学应该是对所显现之物恰到好处的忠实描述,且应该避免形而上学的和科学的预设和玄思。

意向性:对象—指向性。所有形式的意识都意向着某些对象:知觉、思想、判断、幻象、怀疑、期待、回忆等等,不考虑意识的相关物就无法正确地分析意识。

1. 意向性的“客观解释”是错误的:当且仅当对象因果性地影响意识状态之时,意识状态才指向对象。因为,人们经常可以意识不在场的、不存在的、未来的、观念的、不可能的对象。

2. 意向性的“主观解释”是错误的:意向对象是内在于意识的对象。这会导致对象和行为之间绝对区分的否定。但如对批评心理主义的部分所呈现的,意识对象不能和意识行为混淆。意向对象不是心灵内容。

意向对象的被给予的方式始终是“有角度”的:对象总是不能被单个的被给予性穷尽,而总是要超越它;这个对象是从联系所有不同现相(persectivalappearance)的同一性意义上说的。如果对象完全内在于心灵,它将具有非角度的被给予性。

3. 知觉表象论的错误:存在两个不同的实体——对象、对对象的心灵表象。这一理论的问题:需要解释为什么心灵表象在定义上与对象不同,却可以将我们引向对象。心灵表象是一个解释不了任何事情的纯粹假设。

表象关系:相似性不能使得一者成为另一者的表象。X要表象Y,X就需要被解释为Y的表象。比如,一个人的一幅肖像画只有通过解释,它才能指射并表象这个人。因此,被解释为表象的对象必须首先被感知。由此,知觉的表象理论必须被反对:它主张知觉本身只有通过表象才可能。

总结两点:

(1)意向性是所有意识的特征:对实际存在对象的意识,幻象、预测、回忆的特征。

(2)被意向的对象本身不是意识的一部分,不被意识包含在内。

举例:对一棵树的知觉和对独角兽的幻象。两种情况下,我们所意向、指向的都是超越的、外在于心灵的对象。区别只在于前者存在,后者不存在。

意向性是意识的内在特征,是意识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它不预设意识和对象的存在,其发生所需要的条件是:具有对象—指向性这一合理内在结构的经验的存在。

胡塞尔的意向性分析表明:存在因其自身的本性而指向超越的对象的意识行为。这个证明足以克服传统认识论的问题:主客体如何相互关联。这不成为一个问题:因为,主体自身就是自我超越的,指向与自身不同的东西。并且,其指向的就是对象自身。意向对象就是对象自身,而不是通达实在的、独立于心灵的对象的中介。

关于意向内容的两个不同,但不可分离的环节。

意向性质性:意向经验的具体类型,如希望、欲望、回忆、肯定等等。

意向性质料:意向经验是关于某物的,如猫、狗、数学对象等等。

胡塞尔也称行为的质料为行为的观念性意义。

质料更加基础:质料给行为提供了朝向对象的指向性,规定了对象是作为什么被理解和设想的。

行为:意谓某物的过程。 意义:行为的质料。 对象:存在的或不存在的。

在《逻辑研究》中,胡塞尔将观念性的意义(可以被我和其他人重复或共享,又不失去同一性的意义)和具体的意谓行为(意向某物的主观过程)之间的关系理解为观念性和它的具体实例之间的关系。

感觉不是心灵的对象,也不是知觉性对象。准确说,胡塞尔主张存在非意向性的经验性元素,它们是组成知觉行为的部分的经验行为的要素。

一种不对称性:包含在行为里的并非我们所意向的,而我们所意向的也不包含在行为里。换言之,感觉不是意向对象,而只是非意向性的经验元素;意向对象并不内在于心灵,而就是对象本身。

问题:什么使得知觉到同一的和稳定的对象成为可能?

1. 感觉的杂多。

2. 感觉是带着具体意义而被解释和理解的。由于对感觉的把握和解释,知觉对象才得以显现。由于这一客观化的解释,我们才超越感觉,指向对象。

换言之,由于感觉和解释的相互作用,才构成对象的现相。看见一支笔就意味着,把握一个带着客观化的、综合化解释的感觉杂多。

总结

1. 感觉是非意向性的,因此可以被以不同的方式解释。

2. 通过解释,感觉得到意向性指称,从而获得指向对象的知觉。

意向性的核心是:将某物作为某物解释。

意向行为的意向性本质:意向性经验都有质性、质料两个部分组成。

两种行为的区分:

1. 使得对象的指向性成为可能;(意向性本质)

2. 决定对象是如何被给予的。(直观的或是空洞的:我说“我的电脑是蓝色的”这句话时,前者电脑就在我的眼前,那么它就是被亲身、直观地被给予了;后者没有出现在我眼前。)

对象可以或多或少的“在场”。

(1)偶然的表象:语言符号。

(2)相似性表象:图画。

(3)知觉性表象、直观的给予:对象直接的在场,活生生地完全给予我们的意向。

前两者不如最后一种本源和根本,它们都是奠基于后者的。

v 奠基关系的解释

X奠基于Y意味着X以Y为条件,并且不能独立于Y而存在。(第37页)

举例:语言是奠基在前语言的认知的基础上的。

v 意向的空洞和充实

如果我在寻找我的笔记本,忽然找到了。原来我纯粹的意指意向现在就被一个知觉性的被给予的笔记本充实和满足了。

原本空洞的意向被活生生的、直观的被给予的知觉填充了。

v 意向对象的缺席和在场

意向对象在知觉中亲身在场、直观地在场。

v 现象学的“存在”

“存在”不是客观的属性,比如蓝色、重量,也不是康德所言“物自体”(经验的未知原因),而是被胡塞尔等同于充实意指意向的东西,被现象学地解释为一种特殊的被给予的方式:在知觉中直观、亲身在场的、活生生的被给予。

“意指意向”和“直观”虽有相同的意向性本质,后者更进一步有对象的直观的充实性。它在直观行为中在场,在意指行为中缺席。

信念+辩护=知识。

信念:意指意向。辩护:直观充实。

知识:意向之物和被给予之物之间的认同与综合。

真理就是意谓者与被给予者的同一。

Ø 注意:这里的同一是两个意向行为中的意向对象的重合,不是意识和独立于心灵的对象的重合。

其次,胡塞尔实际上并不关心事实性的真理,正如之前所言,不论是否有人类的世界,数学真理都一直是真理。在这里,他关心的实际上是能够被充实的意指意向。

v 明证性不是伴随着信念的确定性的感觉。

而是指:充实的完美综合的理念。在其中,一个意指的存在-设定的意向被相应的知觉充分地充实,并由此给我们提供对象的自身-被给予性。换言之,也就是本原的被给予性。

对象的区分:

1. 实在的、知觉的对象:一棵树、大厦

2. 观念的、范畴性对象:正义、数字3、蓝色

从感性范围超越到范畴性范围的过程。

以椅子的蓝色为例,举例:最开始我以知觉的方式指向一个对象,它带有所有的规定性:颜色、大小、形式、物质构成等等,但其中并没有任何一个属性受到特别的关注。然后,我开始关注一个属性,并将它作为对象整体的部分而意向。进而,以判断的形式将之表达出来:“这把椅子是蓝色的。”这个谓述表达就是一个范畴运作(categorial performance)。

问题:范畴性的意向如何被充实?

如“这个本绿色的书正躺在这棵树之下”的事态中,“是(现在时)”“在……之下”等,它们并没有知觉相关物。直观的对象很大一部分都不能被经验到。包括观念性对象:正义、2的平方根、万有引力定律等等。

胡塞尔认为,我们不仅能够意向“这个本绿色的书正躺在这棵树之下”的事态,而且在对这些对象的知觉的基础上,依靠更高阶的行为,才能够意向超越这些对象的东西,即它们的关系和统一。换言之,范畴性的意向也能够获得范畴直观的充实。

Ø 直观:非意指的

就形式说,直观就是一个将对象本身亲身带给我们的行为,而且这个行为通常要求复杂的知性运作。

直观不必然地是感性的、素朴的、或者非推理的,而仅只是非意指的。

Ø 两种范畴行为

1. 综合性行为:如“书在桌子上”要以书和桌子这样的奠基性元素为前提。

2. 观念性(本质性)行为:以具体的和个别的对象为出发点,从其中把握普遍者。

Ø 本体论的区分

1. 形式的本体论:研究对于任何对象都无条件正确的东西。在对质料、属性、整体、部分、同一性等范畴的说明中,做的是形式本体论的工作。

2. 质料的本体论:研究某个给定区域内,或某类对象的本质结构。比如数学、化学、物理学、生物学都是相对独立的本体论区域,都有各自的本质特征。

Ø 两种心灵行为

1. 意向单个对象的心灵行为。

2. 意向普遍和观念性东西的心灵行为:通过本质变更或本质还原实现。

本质还原、本质变更是一种概念分析。它能够帮助我们区分对象的本质属性和偶然属性。通过本质变更,能够获得一个使对象在其中改变而又不失掉其类型的同一性,由此就获得了本质洞见,即本质直观。

再次强调,胡塞尔说的“意向对象”只是意向的真实对象。没有任何的形而上学的预设:唯心或唯物。而只是一种描述性的刻画:这个对象在其亲身在场中被直观地给予。

问题:这种形而上学的悬置或限制,是否会威胁现象学,使其化约为某种描述心理学?

三种态度:

1. 传统形而上学问题是纠缠哲学家的伪问题,因此,现象学对于形而上学问题的拒斥是一个解放。

2. 现象学承认自身是一个描述性的事业,它与形而上学之间有区分,它必须对它不能言说的保持沉默。

3. 形而上学是真实的哲学问题,现象学应该在这方面做出贡献,胡塞尔现象学在这里保持的中立性是自我强加的不必要的紧身衣。

其中的一些意见是可取的:有些形上学问题是可以被明智地抛弃的伪问题,有些是真实的问题,现象学能够或不能够处理的都有。

从描述现象学到先验现象学。

现象学的任务:将关于存在和实在的本性的哲学核心问题主题化并阐释清楚。

Ø 自然态度

对独立于心灵、经验和理论的实在之存在的暗含信念。

它是被实证科学和日常生活接受的,基础而又根深蒂固的实在论设定。

胡塞尔认为对自然态度应当保持警惕和批判的态度。

反思展开的方式是:“我们应该集中将研究的注意力转向实在的被给予性或现相,也就是说,应该集中关注实在在经验中被给予我们的方式。”“我们应该让原初给予的直观作为全部知识的来源,这个来源不容许任何权威(甚至现代科学)的质疑。”(第57页)

换言之,被给予的内容是本源的、第一性的、最为关键的,一切展开的基础。它才构成真正的标准。

Ø 悬搁自然态度

悬搁意味着中性化某种对实在的教条的态度,以便于集中于现象学的被给予者,而不是为了排斥、怀疑的目的。

在这一语境下,实在的意义(sense)并不意味着实在的存在(being),真实的世界被排除在研究领域之外。

Ø 还原

表示我们对主体和世界之间的相关性进行主题化的术语。这是引领我们从自然领域回到其先验基础的漫长而困难的分析过程。

悬搁是还原的前提。两者的目的,是为了将我们从一种自然主义的教条中解放出来,使我们意识到自身构成性的(认知的、赋予意义的)作用。

本文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或网友转载),绿林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未经作者许可,不可转载。
点击查看全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