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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我的同桌的作文500字

写我的同桌的作文500字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作文的形式很常见,但是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写我的同桌的作文500字,欢迎大家分享。

第一篇

在这人才济济的学校里,我是初一(2)班的学生,在这人才济济的班级里,我和胡炯成为同桌——这,就是同桌的缘份。经历了这么多天,我已和胡炯创造了三部曲,希望朋友们都来听听我们的创作。

友谊

当我知道老师让我和胡炯成为同桌时,我面对全班同学大哭了一场,心想:我怎么和男生成为同桌?为什么不能和女生做同桌呢?我的脑子里有许多疑问,但一直不敢去问老师。无奈,我只好收拾书包,朝胡炯奔去。“让开!”我大吼一声,他可能被我这一声吓着了,坐着看着我一动也没动。我更生气了,使出吃奶的劲儿将胡炯拽出,自己“独占鳌头”,昂着头坐在座位上,暗想:我一定不要和他说话。这样坚持了两天,第三天晨读后,胡炯突然对我说“你政治作业写错了。”我听了,急忙从组长那夺过政治作业本一看,哎呀!抄错题了,我即刻将作业订正了一遍,交给了组长。嘿!这小子人还不错!

火山爆发

不论是在小学,还是在中学,我总是被男生公认为“火山”,所以他们一般不敢碰我,生怕我这火山灰随时“喷火”。胡炯的座位靠墙角边,每当到了上课时间,他总是用一句口头禅“让一下”。“日转星移”,我越来越烦燥,常对他大吼:“一会儿进,一会儿出,你烦不烦哪!”他呢,总是站在一边耐心的等我站起,默不作声。有一天,我烦急了,竟然将他的笔袋扔在地上,他仍然什么也没说,并且自己捡起了笔袋。这一次,我对自己的举动有些后悔,下课时,我抱歉地说“炯炯,对不起!”他似乎有些生气地对我说:“算了,算了,但你千万别叫我‘炯炯’,你们女生脾气不好还爱叫我‘炯炯’。我听后,“扑哧”一声笑了。

通行证

虽说我道歉了,但我还是厌烦他的口头禅,最终,我决定办一个通行证:胡炯出去玩时要将我开给他的通行证带着,进座位时要将通行证还给我,否则,将不得入内。哈哈!现在胡炯的口头禅渐渐少了,我“喷发”的次数也少了,这还真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不过,大家不要学我哦!我过一段时间就会撤销这游戏的哦!

“12345671——”,同桌三部曲已经演奏结束,希望各位听众提提意见,使这首曲子更加动听谢谢!

第二篇

我的同桌作文500字 同桌的你

从一年级开始我换过了许多同桌,有文静同桌,搞笑同桌,学问同桌,可爱同桌,善良同桌……我现在的管理同桌可牛了!

他的性别跟我老爸一样,脸是肉包子型的,在“肉包子上”有一头乌黑的头发,时不时会翘起来几根,再下面是一双奇特的眼睛,怎么个奇特法呢?呵呵,就是因为它的眼睛有时是双眼皮,有时是单眼皮。他的鼻子可不是一般的大,而是超级的大,说实话可以跟猪的鼻子相比了。他的嘴巴外表是不大不小,但其实是很大的。这些外貌特征加起来就等于他:沃述扬。

他的特点是:管理能力超强,

沃述扬是我们班的副班长之一,可奇怪的是,我们都听他的。一次早读,徐老师还没来,同学们就唯恐天下不乱了。同学们都是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徐老师。班长胡晓燕拿着《巧夺100分》走上讲台,大声说:“安静,拿出巧夺!”可没人理她大家还是自管自讲话,胡晓燕连续叫了N变可还是无济于事。这时,沃述扬从座位走了出来,以1000000……。分贝的声音说:“安静,再讲话的人等下1000字检讨。”大家就跟说好了似的陆陆续续的安静了下来。我想胡晓燕也许会有些佩服他吧!当然了,有许多次早读都是他组织起来的,他总能把我们管的乖乖的。

他的成绩不说数一数二,但也能排在全班前10名,他的书法写的很好,曾获得了好几次奖。

这个管理同桌可真牛!

第三篇

雨后天空如洗,格外清澈明净,仿佛过滤掉世间所有的尘埃,连同悲伤与怀念也洗去。一只鸟飞过,我又想起了曾经同桌的你。

和你同桌的时光如云影掠过,平淡无奇,却又添上一抹惊喜。还记得那是你眸里全是新奇,上课趁老师不注意翻出窗外,然后我也从座位上消失,一起惊险的躲避巡视的老师,来到校园最大的梧桐树下。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洒在梧桐树上。你爬上梧桐树再拉起我,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成功登上梧桐树。在阳光下惬意的吃着零食看着漫画数过往的雁子。

那时候总是嫌日子过得太慢,毕业遥遥无期,现在才发现有多想念同桌的你。依旧想任性,做回最真实的自己,却又无奈的发现,有了放不下的东西。现在想起来,都是同桌的你。

第四篇

金菲:

我是你的同桌杨婷,在这里想给你提几个小建议:

第一,你心地善良,无论什么人你都会尽全力帮助。其他人只要没有带什么文具,都会第一时间想到你,到你这来拿,这很好,但是,如果等你长大了,到了社会,也会有一些像逢蒙那样奸诈贪婪的人,到时候你该怎么办,所以现在你就要学会保护自己。

第二,你有些胆小,虽然在我的帮助下,你已经开始改变了,但唯一让我担心的就是上体育课的时候,你总是不和大家一起玩。下课的时候,你从来都没有和大家一起玩过,总是在不停地写作业,这也使得你的视力渐渐下降。

第三,你十分喜欢写小说,我也不反对,因为可以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中午休息的时候,只要你一写完作业就开始编小说,但是,在光线不明亮的情况下你还在继续编,这就会非常影响你的视力。比如,你快睡觉的时候,躲在被窝里拿着手电筒写,这是肯定要改的。

这就是我对你的几点建议,为了你自己,希望你能及时改正。

你的同桌 杨婷

2015年11月8日

第五篇

曾记否小学时

你我互不认识

却成了同桌

你不言我不语

真的好尴尬

岁月让我俩成朋友

转眼间时光又让

我俩天各一方

相处时的点点滴滴

又像春雨淅淅沥沥

我不会你教我

我困难你帮我

我生气你哄我

春夏秋冬会循环

期望大学又同桌

第六篇

一说到他——张德志,我的话可就要滔滔不绝了。他是我的同桌,他长着一个圆溜溜的脑袋,淡淡的眉毛下面有一双明亮的小眼睛,鼻子像一个很小很小的蒜瓣,嘴巴像饺子。他性格开朗,活泼调皮,有时还带着一点儿傻气。

他是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男孩。记得有一次,在上数学课时,我的直尺找不到了。“这可怎么办?竖式计算是要用直尺的呀!”我心里很着急,这时,张德志看出了我的心思,他马上把自己的尺子递给我:“我这有尺子,你拿去用吧。”“直的?”|我喜出望外,急忙接过尺子用了起来。那天还真多亏了他,我才完成了作业。

当然,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张德志也一样,在一次语文默写时,我总觉得有人在看我,于是,我扭头一看,发现张德志那双小小的眼睛直盯着我的默写本,一动不动的看着,他看到我扭头转了过来,立刻把目光移到自己的本子上。我为了防止他不再偷看我的,我就用一本书盖着,我真希望他能改掉这个偷看别人的毛病。

我的同桌还会唱歌、吹小号,只要在练习的时候,他就会吹出一首首好曲子,令人陶醉。

这就是我的同桌,你们喜欢他吗?

第七篇

十年前的你在哪里在做什么周围的人是怎样样的呢?是无忧无虑带着天真的眼睛看世界,还是步入少年的时代充满憧憬,甚至已踏入社会迎风向上?

林一,也就是故事中的男主角,十年前的某一天他遇见了那个将来十年都在他生命中徘徊的女生,她是周小栀。

一段感情的开始原因之一就是避免不了的眼缘,直白的我们称之为:一见钟情。

而校园中避免不了的是幼稚的欺负,但它似乎隐隐促成了故事的开始。

她被欺负,他为她出头,一次又一次,脸上越加明显的伤痕在我们当时看来有些搞笑,却正好反映了那时青涩的感情。喜欢你,就帮你打架。

感情是互相的。

在电影中,林一为了周小栀打架哪怕被打的头破血流,演奏同桌的你用唯一会使的乐器转班到她的班级哪怕他的文科加起来不到60,好好学习从最底层而考到厦大,军训时拿到标兵……周小栀为了林一放下北大,放下去美国的机会,做人流而大出血……

那时的他们才十几二十,那时的他们不懂什么是职责,那时的他们只是用一腔热血义无反顾的向往感情。

每个人的青春时代,除了轰轰烈烈纯洁的感情,还有不可替代珍贵的友情。

友情是怎样样的呢,有那种相见如初的soulmate,亦有不打不相识的死对头……但最后的最后经过时间的流逝,等再遇见脸上依旧洋溢以前最熟悉的笑容,无关身份无关利益,而是完美的、珍贵的、透明的友情。

电影中一群“狐朋狗友”的再重逢,是在女主角的订婚宴上,而新郎却不是男主角。当中的曲曲折折再提是伤,男主角从美国回来,一步一步走向那个刻在自己骨子里而将要属于别人的女人,他努力面带笑容,却见她红了眼眶……

把伤感稍放在一旁,这时候吵气氛的自然是那些兄弟,友情似乎总能治愈心中的伤痕。

最后重点,放在女主角的婚礼上,她以前说,想要在教堂中举办这一生只有一次的仪式,男主角答应了,可此刻站在她身边的却不是他。

他坐在下面,西装革履。

在新娘即将回答“我愿意”时,却响起熟悉的旋律,是那时口风琴独奏的“同桌的你”。

突兀的音乐在教堂中回响,机器在岁月流逝中老化,带着嘈杂的作响。

啊——抢婚!

当时的我这样想着,不出意料,林一带着周小栀奔跑,有一段插曲是5分钟,21分钟,13分钟,14分钟。代表了5211314,女主角特意留下的布局最后男主角道出。

而当中更让我感动的是一旁的大学伙伴在林一大喊声“兄弟们”后蜂拥而上,为自己的兄弟的感情铺路。

有点羡慕,这样的友情。我想我没机会上大学,而是直接踏入社会,这样的友情我是不是能体会到呢。

但是还好,那天晚上,还有四个人不顾形象的和我一齐卖疯。

回到电影,画面一切,出现了及其反差的一幕,林一并没有抢婚,他听着周小栀缓缓说出我愿意却没有任何动作。

这样的落差让我愣住,不停抱怨这反转太大无以理解。

其实原以为,《同桌的你》会是叙述男男女女在校园中一段青葱岁月。却没想到它浓缩的是一代人的青春回忆。

回忆总是比现实完美,而我们却输给了现实,我们谁也不欠谁。

第八篇

我怀着光冲冲的心情急急忙忙冲进了教室,坐到了我那熟悉的座位上。我猛地一抬头,目光接触到前面刚刚扭过来的脸庞;嘴角弯弯地牵扯着笑容。眼中浓浓的是一种笑意,传给我一股般温暖的感觉。我也禁不住笑了。就这样,两年前我接受了新来的朋友——张人梦。

我没有想到她那样一个外表文静、秀气的女孩,薄薄的嘴唇却很是能说会道,加上我也能说,我俩就天天在教室里海阔天空地吹了开来。她是从肇东来的,我爷爷家也是在肇东,聊起来就更带劲了。她谈着她的老师、同学。谈以后、将来,眼睛忽闪忽闪着一丝光芒,黑黑的长发在空中飘啊飘,带动着我也不禁兴奋起来。那时候,我就发现她是一个外柔内刚、活泼开朗的女孩。

而那以后,她不时地给我出乎意料的感觉,这感觉在日后的朝夕相处中,使我越发地感到她的可爱。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从朋友那吸收到一些自己缺少的东西。她是个非常认真细致的人,看她对待一切都小心仔细的神情,每每使我羡慕和佩服。我总是对待事物不认真,每当我不认真时,总会想起她对待事物认真的样子,我渐渐地也细心起来。

她外表给人以林黛玉型和弱不禁风的感觉,没想到她参加起体育比赛来却干劲十足。我压根没想到她会参加学校的运动会,没想到她却一本正经地指着报名表上的项目说:“这个,这个!”她的样子让我感到了那跃跃欲试的感觉。她那身体里还蕴含着巨大的能量呢!上吧,凭着她那劲头,“铁杵也能磨成绣花针”呢!

她还是个讲原则的人,每天中午已成了同学们的作业时间,可她,无论旁边的事物怎样变化,她仍旧每天一笔一划地练习着钢笔字。几个星期下来,无气派的字,早已变成了另一副模样。看她捧着被我表扬的字嘻嘻笑的时候,我不禁觉得,她是一朵发出淡淡清香的花。

这两年的相处里,有一句话安在她身上正合适:“人不因美丽而可爱,而因可爱而美丽!”

第九篇

我的同桌是王紫昭,她爱说爱笑,但太爱说爱笑也不太好。

她经常生气,只要我干了一点小动作,她就会生气,比如:我没表扬她,她就生气,我碰了一下她,她就生气……。她上课的时候经常打扰我上课,语文课说与上课无关的东西;数学课就给林老师取外好,一直叫“林大妈,林大妈”真是吵死了,英语课自己老说话,只有加分的时候才做好,这就是爱说爱笑也不太好。

现在她已经转到其他组去了,我希望新同桌会认真听讲,我的新同桌是贾宇轩,他平常也经常说话,看来不能如愿以偿了,但我发现他还比较好,他自己讲话,但不会把我也拉进去,我就可一认真听讲了。

这就是我的两个同桌,你觉得那个比较好,我是两个都不喜欢。

第十篇

电影“同桌的你”讲了“青梅竹马”的一男一女从初中的情愫暗生到大学相许终身,而后却因不明所以的原因天各一方,千百人去看这部电影会有千百种感受,而同一的是对自己以前那份青春的追忆。电影的宣传语是同苦,同笑,同青春,这是一个很好的总结。每个人的青春都有笑有泪,有乐有苦,有欢声有笑语,有悲伤有后悔,但站在追忆过去的节点,我们终究只能低叹一声,俱往矣。电影最后播放着《同桌的你》,那熟悉的旋律,引起了多少人思忆去拿过的他/她和那似水年华。

林更新和周冬雨还是蛮适合的演员,带着羞涩的脸庞演绎青春的舞曲。在周小栀的婚宴上,林一要求要按分别的时间来定酒的杯数,()两人觥筹交错间,泪流满面,我突然很庆幸我不曾有过异国恋,一段从学校出来的纯真却终结于各种理由的异国恋爱,否则看到那片段,想起以往种种,或者电影中泪会决堤,无法控制。那些以前有过一个信誓旦旦的等候,却终究敌但是遥远时空距离的异国恋,若置身电影情节,内心该是怎样的汹涌澎湃。吴奇隆最近的新歌叫《如果缘只到遇见》,就算明白这份缘只到遇见,我们还是会期望遇见,如果没有他/她,青春就不完整了。只是记忆中的那个人,是不能再去见了,就让一切都存在记忆里,因为在记忆里的彼此才是最完美的,不用泪流满面的对着彼此安慰着说我们都输给了现实。现实是彼此都输给了彼此,输给了不够深爱的彼此!

电影的最后,所有的青春终结于女主角于教堂的一句“我愿意”。作为一个女生,对于这样的结尾我是不认同的,周小栀说她的愿望是在教堂办一场独一无二的婚礼,在与林一的长达数十年的纠缠中,就算迫于现实最终要嫁了,我想一个女生也不会再选取以前想和最爱的他举行的婚礼,因为那是为他专属。以前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如果不是那个他,那一切都不重要了!所以教堂的婚礼不会再是周小栀想要的,那个在梦里已经完成过无数次的梦想中的婚礼已然不重要了,因为新郎不是他!我不明白编剧是怎样度量这一场戏的,或许仅仅只是为了引出那后面的抢婚事件,而后拉出10年前的那场青春的逃奔,然后切回现实,告诉我们一切都回不去了!只是这少了对女生心理的拿捏,当然是小节。而最后在未知抢婚的情节只是想象时,我是感动的!而回到现实后,却是嗟叹的,哀,哀,哀,罢,罢,罢!

每个人的青春中总有一个他/她牵动着你的思绪,可能不是感情,可能只是悄悄的藏于心底,可能是不明白为何就结束了的一段感情,可能是少不更事时不懂珍惜的失去,可能着一切的可能都已悄然远去,却是心里最深的存在,只要想起,嘴角终会扬起,不管是嗟叹还是欣慰。

回到这部电影,单从电影来说,也就是一部完美青春,清纯初恋的回忆录。个人感觉情感十足,架构却欠缺。不管是为何最后深爱的二人没有在一齐的原因,还是男主角到美国的心路历程,再到女主角最终的选取都交代得不清楚,或许电影受限于篇幅。但正是由于电影的前面用了较大的篇幅去渲染那深爱的二人过去种种,以致于到了最后却没有时间去交代这些细节,个人觉得是不就应的!因为若最后结束种种交代得不清楚,那二人过去种种如胶似漆,非君不嫁,非君不娶的情谊,最后何?止于何?确是令人无法理解的。

不管怎样,我们还是能从电影得到些许慰籍。透过电影回忆起往事中的那个他/她,从心底荡开一层涟漪,对青葱岁月的依恋终究是人的软肋。看完电影其实已经蛮多天了,最后才写完这篇文章,仅作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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