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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粉末之谜读后感摘抄

法国粉末之谜读后感摘抄

《法国粉末之谜》是一本由[美]埃勒里·奎因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0.00元,页数:31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法国粉末之谜》读后感(一):读后感

倒并没有觉得枯燥,线索的堆叠在奎因的小说里是必要的。

大家说的丝巾问题在某一页中父子对话中埃勒里说了“丝巾绝对和案子无关。”大概这就是作者的解释吧,或者说给读者的提示(避免被误导),之后确实再没出现过丝巾了。

第六本书的解释确实前后矛盾了,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问题,还有从供货商拿烟的话一查不就直接锁凶了(虽然也不是直接证据吧)

《法国粉末之谜》读后感(二):法国粉末推理

继女的围巾没有交代理由,但奎因说了凶手试图伪造现场嫁祸他人,那么正好利用了继女落在公寓的围巾很好理解

相比于荷兰鞋之类的标题中物证是最能指出凶手的证据,这一作粉末对于推理其实并不算重要,个人认为关键是两点:1. 男人。2. 过去一段时间没进过公寓。第一点非常好推,在写发现帽子和鞋物证那里,用一段冗长到不正常的描述写了摆放方式不对。而第二点较难,需要推理出“为什么凶手要把发现尸体推迟到十二点”,只要能联想到书在其中的意义,结论就很明确了

《法国粉末之谜》读后感(三):都市侦探小说巅峰——浅谈《法国粉末之谜》

12点整,弗兰奇百货公司的展览橱窗像每天一样开始展示现代家具,当工作人员按下按钮,一张隐藏在墙的床稳稳落下时,一具女尸从床上滚了下来,死者是公司总经理的夫人,她是在头一天晚上来到公司楼上公寓中的。相较于前一部《罗马帽子之谜》,这一步作品贯彻着上一部的手法,将有关于“罪犯故事”几乎完美地抹除,继续提出一个谜题——罪犯为什么要移动尸体,而解答在挑战读者前就揭开了谜底。

(剧透警告)犯人企图使用出“假犯人”来误导侦探,捏造死者女儿卡莫迪是凶手,所谓的假线索推敲指向卡莫迪,证据链完整,完全将嫌疑从真凶克鲁泰身上排除。

可在解答篇,也就是挑战读者之前,就已经把这个伪推理给出,然后排除,最终读者跟着埃勒里的脚步查探“指纹采集粉”这条贯穿故事全局的线索,再到最后引出犯人是“搜查一方的某人”的反转诡计来惊愕读者,就像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让福尔摩斯说出雷斯垂德警探是犯人的推理,而兄弟二人也从上一部讲述“犯下重罪者的故事”变成了“执行艰难任务的商人经历磨难的故事”。罪犯奉行完成进行非法勾当的公司给出的“生意”,谋杀被害人,从事犯罪活动,而本作继续延续兄弟二人还是想写“侦探的故事”而不是在最后有罪犯独白讲述自己经历的“罪犯的故事”,在侦探推理指出犯人后便戛然而止,不把犯人单独拿出来描写,而是放在和其他人一起,这样既诱导读者纠结犯人究竟是谁,又推动了“侦探的故事”发展,而且即使罪犯的具体描写变多,读者心里想的还是如果是嫌疑人那么为什么作者不描写他的交际关系,社会关系等等,两兄弟的高明之处就在本案中的犯人是警方中的一员,即使外貌,动作描写再多,没有提到他的人际关系读者也不会怀疑,因为大多数小说中警方这边是协助侦探正义的一方,是不太会出现犯人的(这里是指这本书出来前年代),利用盲点和惯性思维给读者狠狠一击,有人把这本书称赞为“都市侦探小说的巅峰”,在案件中的推理一点没有指向拷问罪犯的内心,人性相关方面的抨击,仅仅使用逻辑推理解决案件,推出凶手。这是非常硬核前期奎因作品,但是不建议读者一开始就阅读,毕竟还是有些枯燥,需要更多的耐性去阅读。

《法国粉末之谜》读后感(四):不够完美,但让我十分满意

本书的内容还是扣人心弦,引人入胜。在决胜篇揭示案情的时候,所用到的线索真的就是吧从调查开始所有接触到的线索都梳理总结并以之推理了一遍,每一个得到的结论的确让人惊呼都有来源,这是我觉得本书最爽的地方,相当于我们也重新跟着埃勒里走了一遍调查过程,就像老师对数学题抽丝剥茧一般兴奋。

不过本书在推理流程中虽然基本都是严格符合逻辑,并且所有得出的结论都是根据呈现给读者的线索给出的,但还是有些地方没有得到作者的说明,有些疑点如果细究的话甚至会完全改变调查方向(当然有些可能就是书的bug吧)。

比如具体的,凶手在将尸体转移到楼下橱窗的时候,如何让途径之路没有留下明显的血迹?被枪杀后不管采用什么高超的包扎技术(特别是在当时没有良好医疗环境的情况下,就更不可能)都应该无法保证在运输过程中没有血迹滴下,如果有滴下,在当时的黑暗环境中怎么可能做到完全擦掉所有血迹。

凶手在寓所杀人时,两枪所导致的被害人喷出的血迹难道只有书档下的毛毡是难以处理只能完全替换的吗?难道不会喷在别的地方导致难以消除的吗?(还有一个疑问,《法国粉末之谜》在1930年出版,而根据百度,鲁米诺反应在1928年就被化学家发现了,在出版时间之前,而且根据《血字的研究》,即便没有鲁米诺反应应该也有类似的可以查验血迹的手法才对,但本文却完全没有用到,是作者没考虑到还是本书为了提升可读性所故意忽略的呢?)

在“不在场证明”篇章中,卡莫迪的部分最后的文字说卡莫迪突然一跃而起抓起帽子飞奔出门沿街狂奔而去,我以为他是突然想起什么重要的事,但最后也没有解释,感觉是作者疏漏了。

更不用说玛丽昂的围巾为什么围在了死者的脖子上,虽然文中说已经调查出来了,但没有写出来。

关于第六本书,文中韦弗的解释是“他重复完那套动作吼就离开了”,然后他取走了原书,重复的动作应该就是在作者名字下做标记,写上地址日期等,然后应该将复本重新放回了书架上,但最后揭秘时埃勒里却说是凶手发现了第六本书不见了所以惊觉该密码方式可能被发现,从而有了后面的搬运尸体和紧急撤离,这里显然前后矛盾。

还有自己感觉上的一些误差,比如我读本书总有一种约翰·加里(送书档的人)和本案有什么重要关联,毕竟他在案发后和塞勒斯走得很近,而且书档也是关键证物(虽然和送书档的动作没关系),但没想到他和本案真的一点关系都没有,而且各董事都和本案没有关系。

总结:不能以绝对的严密来要求悬疑小说的内容,毕竟小说的刻画要照顾到所有心理和事实上的准确还是有很高的难度的,但不得不说本书的调查和揭秘描写的确让人直呼过瘾,各方面都环环相扣,除去诸多似乎不合理的地方其实不细想读者已经可以领会到本书的乐趣,当然细究肯定还有别的似乎不合理的地方,比如中间应该还有一些各个人物的神态细节描写(但我不记得了)似乎暗示其内心隐瞒了什么事,但后面也没有做更多的解读。所以我仍然给本书打五星,作为一本推理小说它让我领会到了长久以来没有体会到的纯推理的乐趣,不亚于《控方证人》、《东方快车谋杀案》等作品。

最后,在最后一句话揭露凶手名字,戏剧效果直接拉满!

《法国粉末之谜》读后感(五):鸡蛋里面挑骨头

法国粉末之谜是艾勒里奎因国名系列的第二部 喜爱侦探推理小说的读者都知道他的经典地位。

但经典归经典,只要是故事就不可能没有值得商榷之处。

这里举出几处这个故事中有些说不太通的部分,权当娱乐。

第一,凶手为什么要用手枪。

故事中,凶手心思缜密,手段毒辣,狡猾异常,他可以制定出很周密的计划去实施谋杀,然后在出现变故时又能够冷静地想出应变之策。但在最关键的谋杀手法上他却选用了最危险的枪击。

首先,是声音。凶手细致到能消除掉任何一处指纹,小心翼翼到极点。但枪击的巨大声响无疑更加致命。即使寓所非常隔音,也不能保证值班员一点声响都听不到。

其次,处心积虑的栽赃不攻自破。凶手制造了各种假象去栽赃有吸毒瘾的姑娘。可是却选用了很不好把握的手枪,虽然点三八式柯尔特手枪并不沉重和难于操作,但两枪精准地打在了心脏和心前区。这显然是一个作为门外汉的富家女孩儿能够做到的。

由此也引出了最后一点,射击的技术和子弹的威力难于控制和预料。当然。凶手的设定中暗示着有军队之类的背景,因此射击水平高超也许说的过去。但考虑到凶手不是个头脑简单的莽汉,他应该能预料到谋杀地点是狭窄的室内,而且对象也对自己有一定的防备,那么这时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就参杂了进来。难以一枪毙命,使对方有逃跑的机会惊动守卫;或者威力过大,开枪的距离过近,导致子弹穿过身体,集中室内的墙壁或者家具。而事实上,死者被击中时,身后就是玻璃窗,很难说子弹不会穿过身体打碎玻璃,这也太冒险了。

如果是这样,以凶手的个性,倒不如首选刀具之类的冷兵器,在成功率和栽赃效果上无疑更胜一筹。

第二,血液的喷溅量和轨迹。

故事中强调了心前区的血液喷溅会很严重,而事实上,在凶案的第一现场,也是由于血液的喷溅,导致凶手不得不处理了沾血的书挡底座,从而留下了最严重的破绽。可是,死者的血严重浸透了毛毡,流上了桌面,那靠在书挡边,放在桌面上的五本书为什么一点血迹都没有沾上呢,其他如地面,窗帘,墙壁,连一滴血点都没有吗?人体其实有点像盛满了水的气球,一瞬间的爆发,结果可想而知,那种现场,不是擦一擦就能够解决的。

接着,凶手还扛着尸体一直下到了一层,藏在墙上的床里,期间,一滴血点都不曾掉到路上或者留在凶手的身上,只能解释是凶手做了很不错的止血处理。想想的话,也太有技术性了。

最后还得一提,凶手其实在寓所杀死受害者,看到那五本书之前,压根就没有想掩饰后来第一现场的痕迹。在看到书后做出给报信留出时间的决定时,他才应该庆幸没有留下弹孔之类根本没有办法隐藏的细节。这一点上他的运气也太好了,几率就好像蒙着眼在麦田里跑了一圈,回头一看,踩倒的都是杂草,没有一支麦子。

第三,更快捷的破案点。

如果侦探早已经怀疑烟头不是女孩吸的,而这种烟又是为女孩单独特制的牌子。而文中也表明了,凶手实际上向女孩的香烟制作商购买了同样的牌子的香烟。那常规的想法就是,死抓住这一点线索拼命追查就够了。毕竟,这种突兀地购买别人私人定制的香烟的行为一定会引起香烟制作者和侦探加警方最严重的怀疑。也许警方没有太天才的推理头脑,可顺藤摸瓜加人海战术一直是实际侦破中最常用也最有效的手法。

虽然这里指出了文中有些说不通的地方,但初衷只是娱乐一把。毕竟侦探小说也是纯娱乐文学,分析它的不合理处就像分析孙悟空的筋斗云有多不符合牛顿定律一样没有太多的意义。

侦探小说最有魅力的地方就是层层相扣的推理,我们在抽丝剥茧的阅读中得到满足就够了,至于指责一下作者是不是秃头,长相有失水准之类的也就是个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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