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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熟悉的那人那是日记200

我熟悉的那人那是日记200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作文的形式很常见,但是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熟悉的那人那是日记200,欢迎大家分享。

第一篇

从小,我便对球类运动有着不同于其他的爱好。四年级的暑假,我父亲第一次教了我打乒乓球,从此,我便与这个橘子大小的球结下不解之缘。爱上了拿着乒乓球拍与众不同的触感,爱上了听乒乒乓乓富有节奏感的声音,爱上了斗智斗勇的乒乓球比赛。

渐渐地,从喜欢,到了痴迷,甚至发展成了走火入魔。当别人在追剧的时候,我在看乒乓球视频;当别人搜娱乐八卦的时候,我在搜乒乓球文章;当别人三五成群出去玩耍,我在和球友切磋较量。如果一周不让我打球,我甚至饭都吃不下去,必须要与人酣畅淋漓一场方为痛快。我在家里,也对着墙打球,颠球,练动作。当我闲来无事时,也爱拿出乒乓球拍握在手里,享受檀木橡胶那舒适的手感,一股不可言状的情感涌上心头,那是我与球心的交流。

可是,过了小学五年级后,身边的球友竟一个个技术上超过了我,不甘落后的性格使我想方设法的琢磨,我差在哪里,徒劳无功,却不言放弃。这一琢磨,便是三年。到了初一暑假,我上了一个乒乓球辅导班,遇见了一个好教练,他告诉了我我的不足。我的姿势不够专业,并且由于错误的姿势,使得拉球时肩膀肌肉总是硬挺起来,如果老这样,我长大了甚至就会因为肩周炎打不了球了。现实无情的告诉我,我用这个错误的姿势打了四年球,想改成正规已经很晚了。那阵子,我万念俱灰,闷闷不乐,教练那句话仍响在耳边,念念不忘:“你现在这个样子,哪怕送到国家队进行最专业的训练,都不一定能达到省队的水平,但别在意,这只是一个爱好而已……”

但当你对一件事情投入了巨大的精力与热爱,你会发现,他已经在你心里种下了一颗信念的种子,无论风吹雨打,他都会破土而出,展现给你无语伦比的力量。是的,我确实输在了起跑线上,但是,在信念上,我不会输的。没事,我打不到省队打市里,打不了市里打县里,打不出去我就要做我这里最厉害的。我依然刻苦训练,并且比以前更正规,更勤奋,我们假期辅导班结束前会有一个比赛,我要为此努力。“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

那天,天显得格外高渺,路显得格外空旷,只是那个小小的球馆显得格外的挤。面对曾经比我强的朋友,不知道此战结果如何。这么多天勤学苦练,一个暑假对他们技战术的研究,还有对技术的自我改善全面发展,尽管因为紧张首场比赛开局不利,达到13平还是输掉一局,但还是扳了两局,二比一赢下首战。然后的五场战争,我再没有给他们太多机会,全是全胜。最后一场,对手与我一样,都是六胜。看来,一决雌雄的时候到了,鹿死谁手就是这一盘。我第一局发动较快,积极使用发球和各种技术的变化,多使用正手,11:3迅速结果。然而第二局,对方利用我反手的缺陷,加强了上手的质量,10:9领先。然而最后一球我心急了,把球搓飞了,也把宝贵的一局拱手相让。最后一局了,我多用加转的下旋控制对方的进攻,而对方也用不转的发球逼我上手,并且正反手改拉斜线为冲直线,使我无招架之力。开始他5:2领先,我又6:5反超,互相紧追不舍,到了10:9,我领先。关键的一球,只见对方发了一个不转,被我识破,我抢先上手,反手拨到他的正手位,他显然没有料到,用正手挡了回去,我抓住机会,正手爆冲他的正手大角。我把长久以来的憋屈发泄到这一球上,也换来了第一名的成绩。我呐喊一声,宣泄自己的兴奋与激情。

现在的我,没有了当初那份痴迷。乒乓球见证了我人生第一次追梦,也许放下那份执念,那份好胜,我会更加享受打球的乐趣。

第二篇

天桥下

飘雨的季节

还是那身清纯的衣裳

每一次看见

微笑都挂在你的脸上

低低的雨伞

也阻止不了我的视线

很想走近

再轻轻的称呼:您好

认识您很高兴

只怕冒昧的一句打扰

比低低的雨伞更显得惆怅

第三篇

暑假里的那一天,我无法忘怀,也无法抹去心中的那份愧疚,更无法弥补,关于那只鸟。

那一天上午,天气晴朗,阳光暖暖的,我从屋里出来,就看见了一只停在东屋窗口的一只鸟,它显然受伤了,翅膀、腿处还有斑斑血迹,羽毛也有些杂乱,像经历了一场搏斗,我快速的走了过去,把它捧在手心里,灰褐色的眼和嘴,它和普通的麻雀没什么两样,也许是我的小心翼翼,它安心的站在我的手心上,似乎不害怕我会伤害它。

帮它处理了伤口后,过了一小会儿,它能走动了。姐姐说我们家里有猫,是不能养鸟的。我估计它的伤应该轻了一点,就轻轻的捧起它,往高处抛去,它扇动着翅膀,像降落伞一样慢慢的越飞越低,飞到西屋的窗口上去了,旁边葡萄架上的猫正虎视眈眈的望着它。

我知道它伤还没好,不能飞,但怕它被猫吃掉,我还是走了过去,捧起它,再一次抛向高空。

如果我早知道结果的话,我绝对不会这样做。

这一次,它飞着飞着,翅膀的扇动幅度越来越小,它撞上了屋脊的一角,然后像一个已没有用途的火箭外壳,没有生命力的,残破的坠地,我一惊,跑了过去,它的头部的羽毛,被血浸了一大片。它闭着眼,剧烈的喘息着,像一个残破的木偶,突然,它猛地睁开眼,双翅大幅度的扇动,发出了一声凄惨的叫声。然后,它死了,它的眼睛睁的大大的,仿佛在与死神说:“我不会屈服。”

我明白,那是它临死前最后的挣扎,与死神的抗争!我愧疚急了,把它埋在了我们门前的一片树林里。愿鸟儿,愿你在天堂里能安息.

第四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熟悉的人,我最熟悉的人就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中等身材,不胖不瘦,额头上有几丝浅浅的皱纹,脸上常常挂着微笑。她那乌黑发亮的长发总是梳理得整整齐齐,浓浓的眉毛下面藏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看起来可精神了!

妈妈在四季青服装市场上班,每天早上五点就要去开门。一年365天,没有休息天。记得去年快过年时,妈妈在自己摊位门口的地上捡到一只钱包,钱包里有身份证、银行卡、还有一张五万元的存折。妈妈紧皱着眉头自言自语:哎呀,怎们办?那个人肯定很着急。我一脸疑惑地说:“我们该怎么办呢?”妈妈仔细地看了看包里的身份证说:我们可以按身份证上的地址把它寄回去呀!”我连连点头说:“好的!”过了几天我们家收到了一封感谢信。

妈妈为人善良,她从小就教导我做人要诚实,待人要宽厚,从小就来陪养我好的品德,我真想对妈妈说:“妈妈,我爱你!”

第五篇

故乡的歌是一只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故乡的面貌是一种模糊的怅惘仿佛雾里的挥手别离,别离后的乡愁是一颗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

——席慕容

姥爷家有三间房子和一个院子,院子里种着一棵已有不少年头的桃树,姥爷很喜欢那棵树。

每次回家看姥爷,姥爷总是会坐在院子里望着那棵大大的桃树出神,偶尔会呢喃两句:“丫头,又能吃桃子了,呵呵。”那桃枝上又粗又深的纹路,像极了姥爷额头上的皱纹,小时候,天真的我还曾向妈妈借过电熨斗,扬言要把姥爷额额头上的“道道”熨平,熨不平,就尝试着帮姥爷抚平,哪知道这个叫“时光”的小丫头倔强的带着那里仍旧是一动不动,非要留下个印记,我问姥爷:“为什么抚不平?是不是因为老爷对他太好了,它也舍不得离开姥爷了?”姥爷开心的笑了:“傻丫头,是啊,姥爷爱它。它也赖着姥爷不走了。呵呵。”“呵呵,我也是,我也是,我也爱姥爷,我也要赖着姥爷不走。”说完,姥爷开心的抱着我去吃饭。我还清晰地记得,但凡有一点儿好吃的东西,姥爷总是先夹到我碗里,并说:”丫头,多吃点儿。“我对姥爷笑笑,然后把那块香喷喷的肉塞到嘴里,姥爷看我吃的香,露出了满脸的幸福和满足。

我爱吃姥爷种的桃子,又大又香,不因为别的,只是因为那里面包含了姥爷对我的浓浓爱意,但我却讨厌桃子外面那层茸毛,每次我要吃,姥爷都是仔仔细细的洗去外面的茸毛,看我吃的满嘴蜜汁似的桃汁,又是幸福的微笑,我想这是应该没人会比他现在更幸福、更高兴、更满足吧。

随着清晨的第一声鸡鸣,第一缕炊烟升上天空,第一缕阳光射进老屋里,满是温馨。爸妈曾多次提出要帮姥爷收拾下老屋,却每次被姥爷拒绝:“收拾干吗,这屋住了一辈子了,还是老屋舒服,咱这屋冬天多暖和,不像那些新盖的屋子,一到冬天冷的跟冰窖似的,冻死人哩,不乱花钱,这屋挺好。”

就这样,姥爷坚持住这那排陪伴他和姥姥一辈子的老屋,现在的我学习也越来越忙,越来越没空回家看姥爷了,可每当想起小时候那段时光,总会有这么几句话回响在我耳边:丫头,回来了,看咱这一大树的桃子,可人不?今年你又能大饱口福了;丫头,常来姥爷家,姥爷家有桃子哈,呵呵。小时候的我不懂回报只是知道一味地肆意挥霍姥爷对我的爱,这么多年过去了,姥爷的腿脚也不怎么利索了,却还是十年如一日的待桃子熟后送来给我尝鲜。

我还是想再说一句,我依旧爱您,爱那棵曾让我大饱口福的桃树,那排充斥着姥爷对我各种爱的老屋!

第六篇

《那山那人那狗》是一部电影,讲述了一位青年重返故乡寻找父亲的故事。我的童年也是在大山里度过的。

那座大山,阻断了城市与农村,它清静幽青。山那边,青葱翠绿,生活着天真无邪的大山的孩子。我的童年在奶奶家度过。在我的记忆里,奶奶是孤独的,陪伴她的只有一只忠实的大黄狗,直到两岁的我的到来,才给奶奶带去快乐。

奶奶常说:“大山里的孩子丢不了。”她也总是由我乱跑乱窜,但在我的身后总有那只狗。奶奶家的周围是奇妙的,不必说那翠绿的草地,也不必说那紫红的桑葚,单是那屋子里田野里到处乱跑的小昆虫,也可以带给我无限的乐趣。当我每次玩得迷路时,大狗总会很快地找到我,带我回家,那时的他又是多么忠实!它是我儿时的玩伴,我们一起追蝴蝶,一起自由奔跑在草地上。在它的身上,我感受到了忠诚与责任!

那五年时间,奶奶总是慈祥的对待我。每次烦恼,奶奶总能化解,还有那每个孤独的夜晚,奶奶总是能安慰我这个年幼无知却思念父母的孩子,但我知道,奶奶的心中又何曾没有思念?这让我不禁想起了“对影成三人”的孤独月夜。奶奶却是无奈,自己的儿子出门在外,却忙得连看望孩子都没时间,她也只能默默安慰我这个留守儿童。

渐渐地,我长大了,五年的光阴就这样逝去,我也该上学了。我被父母接到了城市里,仅仅和这里隔着一座大山的那一头。离别的那一天,奶奶满是伤感,连平日里那只听话温顺的大黄狗也疯狂地叫了起来。我蓦然回首,只有那座高山,那个更加孤独的老人和那只大狗罢了……

这一别,就是一年。随着学业的逐渐增加,我好不容易回到了家乡,翻越了那座大山。久别重逢,奶奶很是激动,那只生命走到尽头奄奄一息的大狗竟然奇迹般地从地上跃了起来,它也认出是我。我重返了故乡,故乡的小溪依然那么清澈,而城市里早已全是浑浊的小溪。我深吸一口气,有思念,有自由,也有熟悉的稻香。我感受到了乡村的淳朴与放松,与城市里的紧张截然不同。

仅仅两天,又离别了,我一回头,一切都变老了。奶奶白发苍苍,大狗也老的倒在了地上,一切都变了!

一切都变了,这还是那个熟悉的故乡吗?希望所有事物不要变化,仍像山一般坚固。

我一回头,仍见那山那人那狗……

第七篇

“啊——”

刚一下楼,就听到一声尖叫,原来是一位阿姨,一手提着香碰碰的肉,一手拿着棍子指着她身后的一条流浪狗,厉声说道:“疯狗,别跟着我,走开再不走开小心我打死你。”

我看了眼那只流浪狗,一只眼睛瞎了,一只耳朵也耷拉着,身上的毛有一块没一块的,腿也好像受伤了,肚子瘪瘪的,显然是饿了好几天了,眼睛贪婪的看着阿姨手里的肉。流浪狗一遍走上前,一遍用鼻子嗅了嗅,这时阿姨生气极了,用手里的棍子使劲的敲了一下狗腿,狗疼的“噢”的叫了一声,往后退了一步,阿姨大声说:“离我远一点,不然就不是把你扔了,而是把你杀了,都成这样了还想赖在家里啊,赶紧滚,又瘸又难看,还指望进家门,早就不想要你了。”说着阿姨又在狗腿上敲了一棍子。狗狗大叫了一声往后退了好几步,我当时吓的不知如何是好,这时一阵声音传来:“阿姨别打了,狗狗虽然受了车祸样子难看了点,可是它还是很可爱的,再说它也是饿坏了。”我顺着声音看去,一个漂亮的大姐姐从楼道走了上来,走到狗狗跟前,给狗狗给了一根火腿肠,一遍抚摸着狗狗一遍说:“走吧狗狗我们下楼去,这里已经没有你的家里,以后我照顾你。”狗狗温顺的跟着大姐姐下楼去了,阿姨看着这一切,哼了一声上楼去了,仿佛这一切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坐在楼梯口想了很久很久……

作者:王子瑜

第八篇

我的爷爷今年五十九岁了,是个退休老师,他坚强乐观,对我可关心了,我很喜欢跟他在一起玩。

今年暑假,爷爷身患重病,不及时治疗就会有生命危险。我们全家人都心急如焚,可爷爷心里却很平静。爷爷写了一首诗:“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未圆奥运梦。此去泉台暗助阵,遥祝双奥俱成功。”

过了几天,爷爷从句容人民医院转到了南京肿瘤医院。做了进一步的检查,医生说:“这种病要尽快动手术,手术风险很大,手术时间在五个小时左右。”我们全家人的心情都很紧张。

7月23日是爷爷动手术的日子,一大早,我们就赶到了医院。手术前医生拿来一根又长又细的管子,从爷爷的鼻子里插进去,经过喉咙一直插到胃里,看上去很可怕,爷爷很难受。为了不让我们担心,爷爷拉着我的手亲切地对我说:“我的好阳阳,爷爷成了长鼻子大象了。”他把我们都有逗笑了。爷爷进了手术室,我们在门外焦急地等了五个多小时,爷爷终于出来了。他静静地躺在手术车上,一动不动,手上挂着水,身上插了好几根管子,满脸痛苦。过了几分钟,爷爷终于醒了,他痛苦地呻吟着。奶奶看到爷爷痛苦的样子,忍不住让妈妈去叫医生,给爷爷打止痛针。爷爷坚定地说“我不打,打了伤口好得慢,我会变笨的……”爷爷咬紧牙关坚持着,忍受着病痛的折磨,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了。

经过半个多月的治疗,爷爷终于出院了。他坐在电视机前观看北京奥运会比赛节目,又欣然写了一首诗:“感谢神医建奇功,起死回生圆我梦。电视频前观奥运,如在赛场挺激动。”

爷爷用顽强的毅力和乐观的精神战胜了病魔。这件事给我的印象太深了,它让我永远也忘不了。因为它使我受到教育,懂得了一个道理:在疾病和困难面前要勇敢面对,要学会坚强!

第九篇

那人那事那情

有一些人,回个(会给)你留下难以忘怀的记忆;有一些事,会令你永生难忘;有一些情,让你铭记于心,珍藏于心。——题记

那可爱的人

小时在上幼儿园时,有一位打扮超级可爱的小女孩走进我的心田。

她扎着一头小麻花辫,模样很萌,头上的小麻花辫还用五颜六色的皮筋扎着,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几个小麻花辫扎在一起,统一梳在脑后,斜刘海用一枚可爱的草莓发夹夹起来。

她身上出的是一件淡粉色的洋装,淡粉色的蓬蓬百皱裙,有一双小小的泡泡袖,很可爱。下身穿了一双同样是淡粉色的凉鞋,微笑着看着我。(人物外貌描写细致具体。)

那美好的事

那时的你,将小小的肉嘟嘟的手伸在正在发呆的我面前,说想要和我交朋友。

那时的你,那抹纯真,南无直爽,让自卑的我不禁脸一红,想要惹(和)你一样直爽、率真。

当时的我很害羞很自卑,红着脸向你点点头,将左手小小心翼翼的伸了出来,在你白嫩的手心上轻轻点了一下就迅速的收回去了,很害羞的找你绽开了笑颜。

那温暖的情

你在那时给我传递的是你的直爽和率真,让我十分羡慕。

因为以前的我,太害羞太自卑了,不敢去交朋友,但是,直到我遇见了你,我才发现有很多开心我未曾体会过,是你教会了我怎样去交朋友,怎样去克服自卑与害羞,让我在与人接触时显得落落大方。谢谢呐,小时候戴着草莓夹子的伙伴。

虽然现在已经好久未曾见面了,但是,还是要和你说声谢谢呀!

有一些人,会让你觉得羡慕,不自觉地想要去靠近,想要去了解,想要和她的性格一样;有一些事,会令你是时刻刻想起她;有一些情,让你重拾信心,改变你的一生。

第十篇

那辆自行车已经被卖了。我和他已经两年没见了,听他叔叔说,他去了广州,在那里上学,很少回来了。

那是发生在我初二时候的事。那时,我每天都是骑自行车上学。因为家里离学校较远,每次骑车要走半个小时。

有一天,邻居的王叔叔来到我家找我,要我给他帮个忙,每天把他的侄儿带到学校去。他的侄儿与我在一所学校,他读初一。因为父母离异,要在这里待上一年。王叔叔说完,拿出200元钱,要给我“辛苦费”。这个忙我是答应帮了,但这钱我怎么能收呢?从小就要做一个乐于助人为乐的人,如今不正又是表现的时候吗?

答应帮忙后,开始几天,我都主动到他家去叫他,然后带他一同上学去。其实,骑自行行车上学又不安全,又费力,可是,我总是不断地鼓励自己要乐于助人。一次,我打开门,准备去叫他,结果发现,他已经站在我家的门口等我了,弄得我都不好意思。自此之后,几乎每天都是他来我家等我。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两个月。一天早晨,一起床我就感觉到头晕,全身乏力,但我依然像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带他上学。可是半路上,我骑不动了,于是我就叫他下来走,我推车。就这样我们走了几分钟后,他对我说:“哥哥,你坐在车上,我来推你。”我说:“你不行啊。”他请求说:“哥哥,让我试试吧!”无奈之下,我答应了他。后来,他费了好大的劲,终于赶在上课前,把我推到了学校。

晚上,王叔叔来到我家,说他侄儿的脚后跟破了皮,问我是怎么一回事。那是推车弄坏的,可他当时总说没事,回家还向他的叔父保密。这让我很感动。

那辆自行车陪我们度过了一个学期。寒假时我们在一起玩。新的学期里仍在一起。一次,我们骑着车回家,中途车坏了。那时是冬天,天黑得早,又冷。他带着我,我叫停了。然后,我叫一个同学将他带回去,。可是他却说:“我要和哥哥在一起!天黑了,我要陪他一起回去。”

听了他的话,我心里一酸,泪水不由自主地涌了出来。他坚持不肯先走,于是,我们一起慢慢将车推回到家。

那辆车,让我与他结下了一段友情。回想那辆车,心里总有一种温馨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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