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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摆时光》经典读后感有感

《摇摆时光》经典读后感有感

《摇摆时光》是一本由[英]扎迪·史密斯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5,页数:45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摇摆时光》读后感(一):写作,和舞蹈一样,是对所有人敞开的艺术形式之一

《格兰塔》“英国最佳青年小说家”扎迪·史密斯最新力作,“伦敦西北区三部曲”终章,《摇摆时光》讲述了两个同样出生在伦敦西北区的童年好友,长大后日益疏远,逐渐走上不同的人生轨迹的故事,也见证了两代女性在这世上寻求自我归属的不易旅程。

正如乔伊斯和都柏林之间的关系,扎迪·史密斯是一个属于伦敦的作家。自从移居纽约后,她以额外的细致笔触勾勒出这座城市的脉缕,写出了迄今为止以它为主题的最好的作品。

《摇摆时光》读后感(二):写给成年人的故事

在奔向不惑之年的路上,回想起自己的童年到中年,仿佛只是一瞬间,每一天都过得那么快。曾经觉得是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其实只在生命中留下了些微痕迹。带来悲伤、失落的记忆被大脑扔到了深处,渐渐淡忘;而愉快、激动的记忆恍若老照片,任岁月流逝,沾上薄灰,变得不再那么令人心潮澎湃。

这就是长大吧。

还有那些曾经出现过的人。不知不觉间,再也听不到他们的消息,无论有多爱,无论有多恨。渐渐的,面目也变得模糊,名字也被忘记了,如果再次相遇,彼此甚至认不出对方。而且,很奇怪的,和父母之间似乎也在不知不觉间和解了;在某个瞬间,惊觉自己变得越来越像父辈,神态、语气,也许还有心态。

这大概也是长大吧。

现实与过往的交织成了今天的我们,就像日与夜,光与影,就像《摇摆时光》里的童年伙伴特蕾西和顶头上司艾米。自小拥有舞蹈天赋的特蕾西是“我”最好的朋友,就算母亲反对也没有关系;多年之后,久未谋面的两人不仅友情不再,陌生如路人,观念和生活也出现了很大差异。童年时二人无比崇拜的偶像艾米,突然有一天闯入了“我”的生活,“我”成了她的助理,处理她的一切琐事;然而在协调艾米援助非洲各项事务的过程中,二人最终分道扬镳,“我”甚至还做出了挟私报复这种事。

我们以为自己的生活会一如既往地有条不紊,以为自己在困境面前会不忘初心,以为自己总是能排除万难勇往直前,在未来的一天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扎迪·史密斯让书中角色代替自己,评价道:“我们可以说艾米生活在泡沫里,你的朋友也是,你也是,可能每个人都是这样。无非是泡沫的大小不同,也许还有……泡沫的薄膜的厚度。”她让我们看到了那层薄膜破裂后的现实,光鲜亮丽的世界轰然倒塌,有人心灰意冷,有人暴跳如雷。

一无所有的“我”又回到出生地,去看望了即将告别人世的母亲。这位一生好强的女人历尽辛苦,在政界占据了一席天地。曾几何时,没有什么政治觉悟的“我”既是她的希望寄托,又是“她”生活中的累赘,“我”和母亲的关系一直都不亲密。然而,这一次“我”仿佛是与母亲和解,与过去的自己和解,“我”开始像母亲一样,决定做点什么,“也许可以提供别的东西,更简单、更有诚意的东西,虽然达不到我妈救困扶危的高度,但总好于什么也不做”。

“音乐一变,舞蹈也变”,时光匆匆如流水,这一次,“我”是真正长大了。

在《摇摆时光》中,扎迪·史密斯说道,“若想在这个世界有所建树,就需要那样思考问题”:“把自己当作陌生人看待,对自己保持独立的,不偏不倚的视角”。她反复地拖着读者在童年与成年之间往返,忙忙碌碌,就像身陷一个怪圈一样举步维艰。而身处文字之外的我们,正因此有了脱离当下的视角,回望过往,专注当下。

《摇摆时光》读后感(三):女人

特蕾西是这样的女孩,她耀眼、狂野、身上披挂着时髦的东西,她很漂亮,像是黑皮肤的秀兰邓波,她说一不二,我在她的身边习惯了也乐于服从,她决定玩什么游戏,听哪首歌 ,看哪个录影带,她是被大人叮嘱离她远点的小孩,是那种和男生嬉笑打骂的姑娘,大人说,她走的路不了太远,因为她破碎的家庭,失败的父母,一切都是明摆着的。

特蕾西有天赋,我看得一清二楚,她七岁、十岁、十五岁的样子,我见证过,她每个细胞都会舞蹈,她有梦想,牛皮吹的很大,在她有关想象力的游戏里,她构建了许许多多吸引人的故事。

不管承认与否,孩子的世界等级分明,他们根据肤色、种族、财富、街区……分成了一个个小团体,有的人太过普通不被注意,而特蕾西是被孤立的,被所有白人、黑人、混血姑娘孤立,她用不屑的神情和放肆的嬉笑回击,她总能在一片混乱中直击要害,或许她知道,这些小孩的义正言辞都是虚伪透顶的把戏。

二十二岁的特蕾西让男人着迷,剧组里有权势的男人像狗一样匍匐在她脚下,听她不耐烦的训斥,她永远是盛装打扮,性感迷人,好像一生都会如此。

还是孩子时的特蕾西,对于父亲回家时打砸吵骂的可怕声响充耳不闻,她低头玩吃人豆豆的游戏,始终不曾抬起过头,在特蕾西的描述中,爸爸是迈克尔杰克逊的伴舞,随着他到世界各地巡演,她的爸爸为她建了最美的房子,她最终会离开这个街区,这个鬼地方。

那天,蹲了七个月的班房的特蕾西爸爸出来了,他在街道上呼唤特蕾西,我们两个小女孩被他牵着手一起走在主干道上,她爸爸衣着时髦,身体自带着律动和节奏,特蕾西容光焕发,他爸爸一口气给我们买了好几张唱片,看到她爸爸,我忽然想,特蕾西关于他父亲的说辞,虽然我明明知道是假的,但我也坚信是真的,给迈克尔伴舞,周游世界,美丽的房子,完全可能,完全可以。

我的妈妈热爱学习,生活上却不行,她每天想着的是能有时间读书、进步。我的爸爸关心我,他为我包扎伤口,做午餐,照顾我、陪伴我,他是个胸无大志的人,最终,他俩分道扬镳,他似乎始终爱着她,她最后说他是个好人。

特蕾西在成年后,描述自己的早年生活,说自己成长在单亲家庭,这是她小时候从未承认的,她的妈妈让她都选商店彩页上的玩具,给她买最新式的芭蕾舞鞋和纱裙,她的房间漂亮极了,窗帘有打褶的装饰,大部分时间,那里有纯女性家庭的安静气息,她的父亲或许始终就住在离家不远的地方,和许多非婚生的孩子和朋克的妻子在一起。

到底谁该为特蕾西的人生负责,开始时,我的妈妈断言特蕾西的人生悲剧,后来证明她说得如此准确,但当时,幼小的我觉得那种忘乎所以的断言如此刺痛,在我的妈妈生命的最后时刻,是什么让她负疚不已,可能是特蕾西一封封控诉的邮件,她说当时我们应该帮助她,我说谁知道她到底是否需要帮助,她对谁都不说。

即便对谁都没有说,但大人们知道她的人生,他们没有帮助她不是吗,她活在编织的谎言里,荒废了自己的才华,没人指导,没人依靠。

作为女人,婚姻生活有很大可能是可悲的,孩子牵扯着你,把你困在世界的一隅,虽然长大后,他们与你的话题所剩寥寥。

童年的友谊,有命运的成分,这在于我参与了她的人生,也在于对她后来的悲喜,我内心中永远存有柔情。

《摇摆时光》读后感(四):人生总得有点不一样

读《摇摆时光》,一下子就爱上了主人公的母亲——尽管以第一人称口述的主人公像所有青春期的孩子一样,止不住对母亲或明或暗地吐槽:她独立有主见,可在主人公眼里,自己做什么都不能令母亲满意;她争分夺秒地追求自己的理想,可能并不能给主人公巨细靡遗的慈母式关爱;她生怕女儿走错道,才时刻提防着女儿与不“合适”的人为伍。但抛开母亲的身份——其实这点很困难——她会在等候女儿上课时刷完半本书,在忙碌的育儿同时以“读X页书”来衡量时间的长度,会乐此不疲地学习那些与生存无关的“不必要的技能”。她是如此鲜活,即便是不认可她的女儿,也承认她跟其他的父母不一样。一面是愈演愈烈的争吵,一面是主人公记录下的五味杂陈的时光,她哪里只是讨厌母亲呢?

在扎迪·史密斯笔下,“摇摆”的不光是对母亲的看法,不光是敏感的少女时期,还有无数的选择、无数过客和无数的一体两面。在多样化的世界里,人生就像一次次的站队,曾经接近的会变得疏离,曾经遥不可及的会变得接近,意想不到的改悄悄酝酿,每一步都难以衡量得失。

小说开头,讲述了主人公和闺蜜特蕾西的少女时光。乍看之下,她们没什么两样:一样的形容、一样的肤色、出双入对、一起学习舞蹈。可她们又很不一样,特蕾西早早表现出了舞蹈天赋,“我”却平平无奇;同一街区的其他少女或都难逃早婚早育的宿命,“我”却在母亲的影响下走上了“学霸”之路;旁人眼里的不同更像是一种成见,失窃时无端被怀疑的是单亲家庭的特蕾西,而不是“高知”家庭的我。形影不离的两人,是不可能互换身份的,玩着同一个游戏、跳着同一支张扬的舞蹈,舞不进彼此的人生。

未来让姑娘们惊讶,意外重逢时,特蕾西的确还在跳舞,不过她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配角,“我”才是更接近巨星的那个人,成为了两人少女时代偶像的助理。但这亦只是表象:一个艰难地在讨生活;一人在别人精心粉饰的面具下窥刺,方可探知一星半点真心。所谓能量、所谓责任、所谓慈善,皆不如坦诚相对思无邪。正因如此,我才认识到自己与特蕾西始终不断的羁绊,就算被伤害也觉珍贵的情感,就像双胞胎里先松手的那一个:“无论她做什么,我知道都是对我的评判。我曾是她的姐妹,我对她有神圣的责任。即使天下只有她和我知道、承认,也算真理。”

彼时,她们虽还不知肤色意味着什么(“我”着迷于黑人与音乐的联系),不懂母亲竭力铺平怎样的道路,不在乎学校里的条条框框,又何尝不是在用力摸索,在幻想的舞台上勾勒未来!特蕾西想象中那个在替迈克尔·杰克逊伴舞的父亲;很少被关心、被书写,却历历有人传承的舞步;尚未企及的暗示性舞蹈;“隐秘莫测的才能的交换、力量的交换”;分开后反而越来越强烈、不断回响的预示的旋律……生活是且编且跳的舞蹈,万一乱了节奏,也要巧妙补救,与合拍的人共舞,亦未尽雷同,何况其他!

小说中的“我”没有名字,她是母亲想要逃离一种生活的寄托,是闺蜜憧憬一种不可能图景的力量,是习惯了世俗游戏规则的人失落却熟悉的回忆,是在失衡的社会中弱者企图与强者调和的渴望。没有什么生而注定的命运,时光之轮快速飞转的时候,必须很努力才能挣脱既定的轨道,摇摆向不同的人生,未卜它是否更好,却更忠于内心。主人公很早便总结出,“天生就会的东西”无法取悦母亲,那不能叫做才华。我们自己做主,自己前行,人生总得有点不一样。

——扎迪·史密斯《摇摆时光》

《摇摆时光》读后感(五):摇晃的脚尖

其实很明显能够体会到主人公与童年好友特雷西之间的关系,你会知道“我”始终嫉妒特雷西,但是当面临成人世界,面临分道扬镳的命运,天各一方的时候,也在全书走到中段,我突然像主人公一样开始怀念与期待见到特雷西,渴望多一点她的叙述。 两段分开的叙述,第二段仿佛是穿普拉达的女王的小跟班最后终于做到了艾米的顶级助理,然而助理仅仅是助理,相互依赖却又始终听命于人的生活并不是“我想要的”,大家都很清楚。艾米是一个能折腾的女人,生活中总是有一个你羡慕却又不能成为的女人,比你年纪大,能够做你想做的一切,甚至养个年轻的小奶狗,因为金钱的力量所向披靡,然而小奶狗拉明喜欢的是哈瓦,哈瓦不能理解拉明的背弃,选择了和别人结婚,而我莫名其妙和拉明纠缠在一起,费恩又对我抱有好感,这一段的错综复杂自然让我喜欢,叙述又很流畅。你仿佛知道事情就该怎么走,它会那么走。当然主人公辞职也就毫不意外,拉明离开也是,和费恩聊天和解也是。

特雷西也是,一个童年好友,你知道你们会分别,你知道她有着她的独特,她的与众不同在你心中所占有的那份神圣就是无法打破。她说什么你都会信,她说自己的父亲像舞王那样会太空步,猫王根本不算个什么你也信了,甚至你亲眼看到她父亲有另外许多个家庭却不敢对她说,直到她亲自告诉你你还会觉得惊讶。分开之后,你们很久不联系——八年,看起来更像陌生人,但是你自己知道,你们曾经有多亲密,你有时候希望她能够跨越自己的家庭,成为更好的人,上帝啊当然是最好最好的那一种,有时候,你又会有些不服气,她不就是应该成为那种最普通生很多很多孩子的女人吗——毕竟曾经所有人都这样认为,有尤其是你自己的母亲,然后你会站在她的面前为这一切感到抱歉。当然,如果真的发生这一幕,你会觉得无地自容,无比羞愧。

还有好强的母亲,她一切都很优秀,可只有一点,她不像个母亲,她可以为了一切公共事务奔走呼号,但却不会为了你的事情而过分热情,一丁点儿也别想有,她在亲人面前仿佛就是那么没有人情味,所以还是父亲更好。可是,父亲,他爱着一个永远不可能理解的女人。毫无疑问,他爱她,爱这个家庭,愿意为之付出一切,哪怕就是跟着忙于公益的母亲身后搬搬桌椅也是好的。然而,母亲忍受不了父亲的乏味。男人的世界没有了女人,只剩下无聊的周六下午无聊的电视节目和午夜的不堪。

一开始被亲切又可爱的比喻吸引。但是感觉这本小说的力度可能止于一些细节琐事。种族嘛,大家都在讲,在扎迪的笔下,不可能再出现那么纯粹的黑人,或者说黑人问题本来就错综复杂。他们离开了故土,外出打拼,像特雷西一样,辉煌,诱人,或许有一点点缺陷——唱歌不好听,但是瑕不掩瑜,“谁的也别想阻挠我女儿的前程”特雷西的母亲也许会这样讲。可是他们还是回到了故土,还带来了一堆的孩子,他们个个调皮活泼又可爱,但是总归有着不同的父亲,代表着累赘,也许有爱吧,也许。又如艾米的慈善活动,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她对拉明的兴趣远远大于慈善本身。再比如哈瓦对拉明说,“你们这些人,终究会离开”,离开了,那些课程,那些孩子,政府已经一团糟。就连一直做代表的“我”母亲,晚年也开始被特雷西的怨恨搞得奔溃,你真的代表黑人的利益吗,也许你从头到尾都只是白人的一个工具。是啊,别忘了哈姆雷特复兴运动就是因为一些徒有其名的黑人政策,其实压迫反而更大了。母亲内疚,发现自己根本做不了什么,别说全球范围了,就是一个特雷西,就是自己女儿的朋友,她都帮不了。

我特别喜欢“我”大学的那一段时间,哥特式的社团,一个稀奇古怪的男友,不出名的学校,自由的延展,与母亲似有若无的联系,总感觉和自己的经历有几分相似。

喜欢扎迪的自然流露,也喜欢摇摆时光的结尾,“我”终于决定为特雷西做些什么,去她家的时候,看见她领着一堆孩子在跳舞,脚尖一直转啊,转啊,仿佛看见女主一直卸下来不喜欢的工作,坦诚了自己对于艾米的反感,和母亲诀别,也许和费恩在一起,和特雷西和解……孤独是吞没性的,然而读完这本书,他们之间的种种时光晃晃悠悠的在歌剧,舞蹈,爵士乐中像咖啡上方的蒸汽一样慢慢宕延开来,心情豁然开朗,因为女主似乎没有了压抑,没有了沉重,时间细水长流,对于自己坦诚,放下了枷锁,终于自由,终于可以坦然面对过去现在与未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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