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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勃朗读后感精选

伦勃朗读后感精选

《伦勃朗》是一本由[芬]唐克雷德·博雷纽斯著作,后浪丨湖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99.00元,页数:17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伦勃朗》读后感(一):荷兰历史上最伟大的画家——伦勃朗

伦勃朗·哈尔曼松·凡·莱因(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n 1606年7月15日 - 1669年10月4日)是欧洲17世纪最伟大的画家之一,也是荷兰历史上最伟大的画家。台湾简称为林布兰特。伦勃朗画作体裁广泛,擅长肖像画、风景画、风俗画、宗教画、历史画等。 伦勃朗(也翻译成林布兰特)生于荷兰莱顿,伦勃朗14岁进莱顿大学;17岁去阿姆斯特丹向历史画家拉斯特曼学画;1627年21岁时已经基本掌握油画、素描和蚀刻画的技巧并发展了自己的风格,回家乡自己开画室招徒作画,期间画了许多自画像;1631年离开莱顿去阿姆斯特丹,30年代就成为阿姆斯特丹的主要肖像画家。他的肖像画风格人物安排具有戏剧性,深深打动人心,他以神话和宗教故事为题材的作品供不应求。他对戏剧很感兴趣,经常利用如同舞台高光的亮色描绘在阴暗背景下的人物。从1640年代开始,他经常到乡村漫步和作画,创作了许多反映大自然的素描和版画,风格质朴。 1640~1648年,个人生活的不幸和折磨,使他更深刻地去观察和理解社会,艺术创作也进入一个深化的阶段。1642年儿子去世使他悲痛万分,而《夜巡》(藏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的问世,一开始又不被人理解,这幅带有风俗画和历史画性质,可以使人回忆起往昔荷兰人民反抗异族统治斗争的史诗性杰作,因其进一步突破了传统画法,开始不被订画者接收,一度形成僵局。此时期他的其他作品,也像《夜巡》一样采用更加接近舞台效果的表现手法,含蓄地描绘画面上的主要人物,因而不像30年代那样受到上层社会人士的欢迎,以致生活越来越困难。1650年代后,他的画更为宽阔有力,利用迭色使画面更加有立体感。1661年是他作画最多的一年,1663年以后就作画较少,结交了许多中下阶层的市民,眼界更为开阔,技巧更为成熟,创造力达到顶峰。 伦勃朗一生留下600多幅油画,300多幅蚀版画和2000多幅素描,几乎画了100多幅自画像,而且几乎他所有的家人都在他的画中出现过。伦勃朗在绘画史——不独是荷兰的而是全欧的绘画史上所占的地位,是与意大利文艺复兴诸巨匠不相上下的。他所代表的是北欧的民族性与民族天才。造成伦勃朗的伟大的面目的,是表现他的特殊心魂的一种特殊技术。明暗法,这名词,一经用来谈到这位画家时,便具有一种特别的意义。换言之,伦勃朗的明暗和文艺复兴期意大利作家的明暗是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的。法国十九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Fromentin)称他为“夜光虫”。又有人说他以黑暗来绘成光明。 伦勃朗光线是一种普遍而善用的光线,用精确的三角立体光,勾勒出人物的轮廓线,让其余部分隐藏于光暗之中。给人以稳定庄重的感觉。伦勃朗的油画一贯采用“光暗”处理手法,即采用黑褐色或浅橄榄棕色为背景,将光线概括为一束束电筒光似的集中线,着重在画的主要部分。这种视觉效果,就好像画中人物是站在黑色舞台上,一束强光打在他的脸上。法国19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称伦勃朗为‘夜光虫’,还有人说他用黑暗绘就光明。伦勃朗对光的使用令人印象深刻,他独到地运用明暗,他灵活地处理复杂画面中的明暗光线,用光线强化画中的主要部分,也让暗部去弱化和消融次要因素。他这种魔术般的明暗处理构成了他的画风中强烈的戏剧性色彩,也形成了伦勃朗绘画的重要特色。 在伦勃朗的全部肖像画中,自画像要占很重要的地位,其数量之多在历史上所有油画家中,几乎找不到第二个。就现藏世界各地博物馆的他的自画像看,据不完全统计也有90幅左右,其中60幅是油画,20幅是铜版画,10幅是素描自画像。按其后来的遭遇以及他变卖家产等情况看,很可能还有散失在私人手里的自画像作品。有人计算,他每年平均画两幅自画像,那末,总数要在百来幅以上。他的自画像不仅数量多,艺术质量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提高。尤其在 伦勃朗自画像他的后半生,现实生活的磨砺使他能更深刻地认识自己。在60年代前后,他的自画像有鲜明的个性表现了。画家很注意脸部的内在气质,观者可以从中发现一种潜在内心语言。

《伦勃朗》读后感(二):他让你知道,用光的艺术,不只是摄影!

玩摄影的朋友,特别是人像摄影的朋友肯定听过伦勃朗光,也叫伦勃朗式用光,是一种专门用于拍摄人像的特殊用光技术。拍摄时,被摄者脸部阴影一侧对着相机,灯光照亮脸部的四分之三。以这种用光方法拍摄的人像酷似伦勃朗的人物肖像绘画,因而得名。说到摄影,我们常常说到,摄影是一门用光的艺术,是的,没有光,也就没有摄影了。

但在几百年前,说到用光的艺术大佬,那就必须非伦勃朗莫属了。几年前在国内有一个欧洲绘画的巡展,叫做“从伦勃朗到莫奈:欧洲绘画五百年”,是从美国印第安纳波利斯艺术博物馆及克洛维斯收藏引进的最杰出欧洲大师画作国际巡展。展览精挑细选出来的60件作品,以其非凡的绘画技艺和重要的艺术价值展现了14到19世纪从意大利南部到荷兰和英国的概况,包括一些欧洲最著名大师的作品,如伦勃朗、提香、鲁本斯、戈雅、雷诺阿、透纳、高更、莫奈等。

当时粤博就是其中一站,他的展览海报就选自伦勃朗的自画像,该作品是伦勃朗23岁的自画像,巧妙地捕捉自己当时的自我意识与雄心勃勃。通过对细节的描绘、戏剧化的布光和阴影效果、华丽的服装,形成了独特的个人艺术风格。开始我还不知道是谁呢?以前对欧洲绘画还不是特别了解,后来看了展览才知道,原来是伦勃朗的自画像,这也说明,伦勃朗在欧洲绘画史上的地位。

看过许多欧洲画家的生平故事和作品,和大家的印象一样,欧洲的画家以简单的分成两类,一种是生前穷困潦倒、不怎么出名,但是死后过了一段时间,却备受推崇,例如我们知道的凡高就是如此。还有一种就是人生跌宕起伏,既有高光时刻,万人追捧,又有落破街头,潦倒余生,我想伦勃朗就是这样一位。在四十岁之前,他是风光无限的上流社会的肖像画家,成功迎娶白富美,简直就是人生赢家。但后半生的遭遇令人唏嘘,尤其是到了老年,两任妻子逝世,孩子夭折,他曾成功的职业画家到落魄潦倒,靠变卖家产为生。这个人生的分界点,可能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夜巡》,为什么会这样?引言中有详细写到。

画作《夜巡》

在本书唐克雷德·博雷纽斯写的引言当中,也有提到伦勃朗的生平。在他看来,伦勃朗全心倾注于艺术,其作充满启迪心灵的感染力;同时,也有着出自天真的好大喜功和炫耀的本性,以及某种程度的虚荣和卖弄。更为重要的是唐克雷德·博雷纽斯在需要当中研究的两个问题,对两个问题有充分的论证和阐述,个人觉得非常的精彩。

伦勃朗从目前有的证据来看,就跟维米尔一样,都没有离开过他们的祖国,荷兰。但是伦勃朗是否就像有的人认为那样,没有受到过其他艺术流派的影响?在唐克雷德·博雷纽斯看来伦勃朗有受到过他国艺术的影响,特别是那边的意大利艺术,在伦勃朗的很多作品当中都能看到吸取了很多意大利艺术的养分。例如从古典雕塑、意大利版画、油画和素描等等。并且强调,在所有的伟大艺术家中,伦勃朗或许是最突出的一个,我们可以从他的作品中找到最多借用其他艺术家的痕迹——主要是意大利艺术家。但是要说明的是,他并不是照搬全抄,而是通过自身的理解和转换,形成自己的艺术特征。

《 一百荷兰盾的版画》

唐克雷德·博雷纽斯从诸多方面一一来论证,伦勃朗与意大利艺术之间的关系,在引言中着墨颇多,我这里就不再赘述,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翻看。另外一个问题,他对伦勃朗的用光的手法,进行了探究,也是跟意大利艺术有关系。他认为伦勃朗处理光影的办法,最早可以追溯到丁托列托。丁托列托较之他人的卓越艺术才华在于他对光和阴影的处理方法;在彼此映衬中突显,形成交替连续的剪影效果。华丽的线条处理,旋风式急促的动感,极佳的和谐韵律,对于颜色、氛围和笔触的完美控制——丁托列托这些处理光影的方法,都如同是赋予画作生命的触摸。另外卡拉瓦乔给人印象深刻的自然主义无疑来源于丁托列托,而他处理光影的手法同样如此,虽然两人有着很重要的区别,虽然不是则主要采用的是穿过阴影的反射光的效果来实现,但是唐克雷德·博雷纽斯还是认为伦勃朗从卡拉瓦乔那里获益颇丰。

在引言当中经常提到的另外一个画家就是鲁本斯,虽然伦勃朗比他年龄小一轮,但是唐克雷德·博雷纽斯非常喜欢将伦勃朗与之对比。鲁本斯与伦勃朗同为17世纪尼德兰画派的代表画家,并且都擅于驾驭色彩,他们一南一北,各领风骚。正如作者在引言开始交代的背景那样,由于两人所处的地区政治宗教以及社会结构的不一样,导致所需要的艺术风格也是不一样的。在鲁本斯所在的地区,主要是为贵族阶层的宫殿和城堡创作有关历史题材和神话题材的装饰性绘画、大尺幅的狩猎场景画和静物画等。而在伦勃朗所在地区,画家们主要为中产阶级略输富丽的住所绘制作品,作品通常在尺幅上较有节制,内容涵盖明显具有家庭特征的肖像画、过去时光的场景画、风景画、静物画等。其实这个特点,在同样为荷兰画家的维米尔的画作题材当中,可见一斑。

关于伦勃朗的画作我这里就不一一解读了,在引言部分和图版目录部分都有大量的解读。本画册甄选120幅伦勃朗代表作品——从广为人知的《夜巡》和大量自画像到各类宗教画、肖像画和素描,完整回顾艺术家创作生涯。作为一本画册,肯定要谈到其质量,本书设计独到,细节考究,接近原作的高质量全彩图片画幅可观,是读者的收藏之选。唐克雷德·博雷纽斯为本画册撰写的引言文章,非常值得一读。

《伦勃朗》读后感(三):用费顿经典致敬伦勃朗

我第一次见到伦勃朗的真迹,是在2013年中国国家博物馆举办的“道法自然——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精品展”上,那一次送来展出的有《芙洛拉》(本书图版70,下同)。不过,那天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不是这幅画,而是一位欣赏这幅画的观众——一位青年艺术家,从我进入展厅到我看完整个展览离开,在这两个多小时里,他像一尊雕塑似的,一直站在《芙洛拉》面前反复揣摩着每一处细节,未曾离开。这样一次邂逅,让我间接感受到了伦勃朗的伟大。

Flora, c. 1654,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 New York

没想到几个月之后,我就直接被伦勃朗给俘获了。那是2014年初在香港苏富比艺术空间举办的一次小型展售会,领衔的是伦勃朗的《双手叉腰男子像》(现藏于加拿大皇后大学艺术中心)。本来拍卖行对展品的陈设和打光效果就比博物馆更讲究,而那次展售会更是将展厅光线调到非常暗,唯有一束恰到好处的光打到这幅画上,这种处理方式真是完美贴合了伦勃朗所运用的明暗对比法。当我看到画的那一刻整个人就定住了,周围的一切都感觉暂停了,我仿佛与画中人身处同一个时空里,阅读着他表情背后丰富的人生经历,他则好像随时可能会从画中走出来,与我畅谈人生。我盯着这幅画看了许久,如果不是担心被保安当成艺术品毛贼,我定是要看上两个小时的。这样奇妙而又深刻的审美体验,此生怕是难有第二回。

Portrait of a Man with Arms Akimbo, 1658, Agnes Etherington Art Centre, Kingston

我就是在那样一个时刻喜欢上伦勃朗的。等后来去了美国,伦勃朗的真迹见得多了(美国公私机构收藏的伦勃朗油画真迹总数占到其存世真迹的近1/4,为各国之翘楚),从他18岁做学徒时的小试牛刀之作《五感》(其中有三幅属于美国卡普兰夫妇创立的莱顿收藏)到他惨淡人生最后几年的肖像佳作(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收藏有多幅),可谓是跟着他的作品读完了他的一生,也让我越来越多地了解到他的风格与经历。当我翻开后浪最新出版的《伦勃朗》画册重温故梦时,我注意到了一个并非巧合的事实:我最喜爱的伦勃朗作品,与让我喜欢上伦勃朗的那幅《双手叉腰男子像》一样,均为1660年前后创作的。

The Operation (Touch), c. 1624, Leiden Collection, New York

受1652-54年第一次英荷战争战败的影响,荷兰经济陷入困顿,加上荷兰社会的审美品味转向了由法国输入的古典主义风尚,伦勃朗在晚年的营生是不太如意的,连当年结婚时分期付款买的房子都被迫出售。即便如此,自傲的伦勃朗从不为时尚所扰,他不仅坚持了自己一贯的写实风格,还进一步地发展了这种风格。晚年的伦勃朗,不再追求年轻时炫技般的细腻笔触,而是采取更为粗放的手法,画中人也不再拗出各种造型,而是静静地站在观众面前。这样的处理,非但没有让画面显得凌乱和死板,恰恰相反,它带给观众的是一种无形的张力和永恒的生命力。关于这一点,在他创作于同期的几幅自画像中最能得到体现:1658年的坚毅(图版104)、1659年的深邃(封面)、1660年的彷徨(图版96)还有1661年的泰然(图1),每一幅都选取不同的视角,让观众从他的眼色和嘴角中,品读出无尽的人生百味,无怪乎我们会把他毕生的几十幅自画像称作一部自传。

Self-portrait, 1658, Frick Collection, New York

不得不提的还有同样创作于这一时期的《男孩肖像》(图版94),我已经忘了自己前后去过多少次诺顿·西蒙博物馆观摩这幅未完成作品。1965年,博物馆的创始人西蒙先生在佳士得拍卖行拍下它的那一幕令人印象深刻——由于拍卖师未能注意到西蒙先生事先跟他约定好的竞拍手势而提前落槌,将这件作品拍给了他人,愤怒写在脸上的西蒙先生当场要求拍卖师重开拍卖。他和这件作品也因此而登上了《时代》周刊封面。他太爱这幅画了,我也一样。尽管这是一件未完成作品(考虑到伦勃朗当时的经济状况),但面部处理已几近完成,特别是男孩的双眸,刻画得极其精致,也是这幅画直击人心的奥妙所在。这样一件未完成作品,正好让我们发现了伦勃朗创作时的具体策略,实乃不可多得的佳作。正如画册主编博雷纽斯在引言最后写道:“伦勃朗阐释同情的能力和诗意的想象力是如此伟大,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与伦勃朗笔下人物和艺术理念的神交,几近可以变成一种宗教行为。”我没有宗教信仰,但毫无疑问,当我一次又一次返回博物馆去看这幅画的时候,我是在从画中男孩的目光里寻求一种纯粹与坦诚,一种精神的力量让人鼓起勇气前行,这正是艺术的伟大魅力。

Unfinished Portrait of a Boy, c. 1656, Norton Simon Museum, Pasadena

介绍完了我最爱的部分,余下的“大半个”伦勃朗仍然鲜活,有太多可圈可点之处。他26岁自立门户时创作的群像画《尼古拉斯·杜普医生的解剖课》(图版14),大概是除《夜巡》之外最被世人熟知的作品。根据学者研究,这是伦勃朗第一次在画布上署下自己的名字“伦勃朗”,在此之前,他一直试探和变换着各种署名方式(比如字母缩写,这幅画中尸体的肚脐眼被画成了R形,就是他试探的痕迹)。注意,他署的是自己的“名”,这暗示着他把自己纳入了追随拉斐尔、提香(他们都只署名字而不含姓氏)等文艺复兴大师的行列中,至今我们也这样称呼他们以示尊敬。而几年之后,他创作的两幅自画像里(图版40和41),更是让自己穿上了跟文艺复兴大师丢勒所穿款式相近的华丽服装,眉宇间露出满满的自信,反映出他作为年轻艺术家的意气风发。

The Anatomy Lesson of Dr. Tulp, 1632, Mauritshuis, The Hague

《解剖课》虽是名作,却非杰作。它的有名一定程度上源自它与科学史的关系,其中精细刻画的尸体手臂皮下肌肉结构,至今还是一些医学专家津津乐道的议题。但就技术而言,这幅画还是比较保守的,不仅用光太过均匀,导致每个画中人看上去同样突出,而且构图也很拘谨,人的姿势和表情都不自然。到十年之后伦勃朗创作出代表作《夜巡》(图版46)时,他的技巧已经炉火纯青,构图上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尤其要考虑到这幅画后来经过了不恰当裁剪)。关于这幅名作实在没有必要再做介绍,我仅指出一点,长期以来有一种迷思,说《夜巡》因其大胆创意而没能得到雇主的认可,他们拒绝买下这幅画,由此导致了伦勃朗接下来的财务危机和名声受损(包括当初的画册主编也持此观点)。然而,这种说法是没有证据支持的,事实上,不仅雇主们买下了这幅画,时人对它也是称赞有加。再到晚年,56岁的伦勃朗创作出人生最后一幅重要群像画《阿姆斯特丹纺织行会抽样官群像》(图版102)时,和其他晚年作品一样,他已经达到了我们中国人常说的神形兼备、气韵生动的理想境界。

Portrait of the Syndics of the Amsterdam Clothmakers’ Guild, 1662, Rijksmuseum

从伦勃朗的同时代人到今天的我们,一直把他视为艺术上的天才人物,这一赞誉可谓当之无愧。记得我曾在哈佛艺术博物馆看过一幅跟《解剖课》创作于同一年的《老人肖像》习作,如果不是贴在墙上的说明文字说它是一幅用来练手的习作,我根本无法相信,其纤毫毕现的程度甚至超过其他画家的正式作品,在伦勃朗标志性的戏剧性光影运用上也一点没打折扣。另外,根据当代艺术大师David Hockney的研究,在那个光学工具被画家们秘密地广泛用于辅助作画的时代里(比如维米尔就肯定用过暗箱等设备),伦勃朗是少数几位完全徒手作画的古典大师,他竟然还能画得如此之好,当之无愧的天才!

Portrait of an Old Man, 1632, Harvard Art Museums, Cambridge

但天才也离不开勤奋和努力。终其一生,伦勃朗一直以各种模特为对象,产出高完成度的习作(如图版57和75),尽管其中有些会被顾客买走,但这些作品并不以售卖为目的,主要是画家用于自我技艺提升的产物。不仅如此,他还不断通过学习前辈大师的技法来发展自己的风格。早年他有学习卡拉瓦乔对光影的营造(如图版4和5),而在历史和宗教画方面,佛兰德斯画派的代表人物鲁本斯更是他仔细揣摩的对象(如图版25),他也试图从中走出自己的路子。《下十字架》(图版24)这幅画会让经验丰富的观众联想起鲁本斯创作于1612-14年间的同名作品(现藏于比利时安特卫普圣母大教堂),但与鲁本斯庄重的史诗风格不同,伦勃朗的版本明显采取了写实风格,让观众对耶稣的遭遇更加感同身受。

The Descent from the Cross, 1634, Hermitage Museum, Saint Petersburg

从两幅仿达芬奇《最后的晚餐》的草稿中(图版28和61),我们不难发现伦勃朗对达芬奇的借鉴与创新,他希望找到一种更生动的群像构图方式,《参孙在婚宴上出谜》(图版39)即为他在探索中交出的一份属于自己的答卷。更不消说他长期受到提香的影响(如图版9),特别是从提香后期作品中学来的厚涂法,让他在风格上有了一次重大转型,奠定了伦勃朗人生最后二十年的独特个人风格,也成就了艺术上最伟大的伦勃朗,正如本文开篇介绍的那些作品所示。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伦勃朗的作品中,越来越多地出现了对红色的运用,不同饱和度的红色,恰到好处地出现在画面中,也成为伦勃朗后期作品的标志性元素(如图版54、91和111)。

The Wedding of Samson, 1638, Staatliche Kunstsammlungen Dresden

借着这本画册回顾完伦勃朗的创作生涯,最后来评价一下画册本身。如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策展人利特克在序言中所介绍的,这本画册的初版是在1942年。于是我们注意到,七十多年后的新版画册,在装帧上采用了复古的手法来向初版致敬,不仅封皮是布面的,而且书中多幅插图是手工贴片的,这本是早年印刷技术比较落后时为了保证插图印刷效果而采取的折衷方式,在技术发达的今天还选择这样费劲的做法,就真的是在传承“匠心”了。这本画册印刷的精美和保真程度不必赘言,在具体作品的选取上,也合理涵盖了伦勃朗各个时期的创作,编排顺序上也用了心思。此外,它的作品来源非常广泛(来自12个国家、45间收藏机构的120幅作品),涵盖了伦勃朗的主要精品。对我来说,这本画册是属于那种无论经历多少次搬家和迁徙的淘洗,最终仍然会留在书架上的精品之作。就像序言里说的:“这样的书存在于一个广阔的时间跨度中,它回顾了三百年来的文化珍品,它放在一个人的书架上,又将是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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