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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故乡的陌生人》读后感100字

《回到故乡的陌生人》读后感100字

《回到故乡的陌生人》是一本由[英] 莫欣·哈米德著作,文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页数:20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回到故乡的陌生人》精选点评:

●类似于通过个人回忆展开的一段个人史?很多地方看的不是很懂……

●柔软而尖锐的小说。莫欣·哈米德THE RELUCTANT FUNDAMENTALIST新译本,印刻版和译文版书名为《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回避不掉的后九一一时代的书写,回避不掉的二分对立,双子塔的倒塌让纽约变了一种模样,把资本主义的原教旨主义最丑陋的一面坦露出来。日常生活里的细微撕扯总会累积成压垮自己的最后一根稻草。希望小说里的尖锐依然能够被读到。我相信结局是有路可以走的。

●这种呓语读起来让人挺不舒服,尤其是与艾丽卡这段扭曲的感情,种族打压下潦倒的精神状态

●主人公到最后已经融入不了任何地方了,这让我想到自己来到大城市读大学却对这个地方很厌倦,回去却想到它的种种好处。艾丽卡的失踪像一根很细却坚不可摧的钢丝缓慢地却不容忽视地勒住了昌盖兹的脖子,民族主义和美国霸权主义让他在哪儿都感觉极度痛苦,不知归处,这一刻他和艾丽卡的心应该很近很近吧。

●此心安处

●很奇特的写作方式,读过哈米德的《穿过欲望之城》,很熟悉的语调,娓娓诉说着并不平凡的故事,年轻的异国人在美国求学工作及恋爱,在911后的反思,在苦苦挣扎中找到精神回家之路……现实与梦想,迷惘与清醒,反思现在的中美贸易战,美国霸权及自以为是何尝不是如此!

●无论你来到哪个地方,都不会摆脱故乡带给你的根深蒂固的影响。无论怀着怎样矛盾的心情,故乡它就在那里,在你皮肤的深深纹路里,在你的一举一动里,刻在你的心里。面对梦想和故乡,挣扎过,痛苦过,但最终还是要做出选择。无论追逐什么,都不能阻挡自己热爱自己的故乡

●有些像《继承失落的人》

●又是巴基斯坦作家,第一二人称搭讪一个神秘陌生人讲自己的故事。嘴炮,被杀了。

●读的时候脑子里都是《大病》里的男主,感觉如果这本如果拍成电影他可以来演,那个电影里谈的也是白人女友。

《回到故乡的陌生人》读后感(一):一个返乡的巴基斯坦青年

一个年轻的巴基斯坦精英青年,在普林斯顿读了大学,毕业又去了知名的咨询公司工作,爱上一个美国女孩......

女孩的心里住着青梅竹马长大,因肺癌死去的恋人,青年的心里住在自己在拉合尔的故乡......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牢笼,走不出来的终究是自己,昌盖兹与书中九一一之后的美国看似在对立的两端,内心却是同样的民族主义牢笼。

《回到故乡的陌生人》读后感(二):《回到故乡的陌生人》

本书讲述了一个破碎了的梦幻。

一个出身于没落中产阶层的巴基斯坦青年昌盖兹,踌躇满志,远赴美国留学寻梦。

正当他学成业就,意气奋发地游走于纽约的上流社会,事业正风光无限之际,突然发生了震惊世界的九一一恐佈事件。一夜之间美利坚民族主义情绪高涨,族群对立,人心㥬惶。对异族的怀疑、憎恨、排斥情绪充斥了整个社会。昌盖兹在种族歧视的矛盾冲突中痛苦挣扎,最后梦碎回国。

通过主人公昌盖兹叨叨絮絮的叙说,作者企图探讨国家、种族、宗教、阶层等各种重大社会问题,以及身份认同、独立人格、异乡爱情等人生话题。

作者通过主人公直斥美国的霸凌、虚伪、高高在上和双重标准。试听他怎么说:

“美国在世界上到处管闲事的行事方式,这是别国所不能容忍的。”(162页)

“没有一个国家象美国这样轻易地给其他国家的居民带来死亡……。”(185页)

义愤填膺的情绪跃然纸上。

凭什么呢,为了本国的绝对安全而对全世界任意武力征伐?

凭什么呢,因为本国平民受袭而对别国平民任意大开杀戒?

凭什么呢,美国人的生命天生比别国人民的生命更值钱吗?

我当然是与作者站在相同的立场上,但个人认为作者在本书中的探讨并不深刻,对错综复杂的国族、宗教问题的剖析流于简单化、极端化。

世界上的问题从来就不简单,每一重大事件或危机出现的成因,都缘自各种历史因素和现实条件的纵横交叉,涉事各方意识型态的根深蒂固与利益关系的盘根错节。将所有的罪责简单地归结为美国单方面的傲慢与偏见,本身其实也是另一个极端的傲慢与偏见,不是吗?

无论如何,九一一事件改变了世界的政治格局,已没有返回原点的可能,世事只有变化是永恒的。在变革的浪潮中,人们必须学会接受不断变化着的现实,在变革中重新找到自己的角色位置。

年轻气盛的昌盖兹在不适合自己的位置上迷惘、反思、探索、寻觅良久,终于离开了光艳奢华的美国上层精英社会,返回故乡巴基斯坦,回到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族群,成为一个《回到故乡的陌生人》。

昌盖兹完成他心灵回归的历程,也许能给一些同样寻求身份认同的读者些许有益的启示。

书中以不少笔墨描写了昌盖兹的异乡爱情,我很欣赏这样东方式的爱情描写。这是一段失败的爱情,一段不煽情不催泪的理智爱情。这个理智,绝不是对现实势利的妥协,绝不是自私自利的斤斤计较,而是对感情的理智分析。我也喜欢那种若即若离的距离感,这种爱情,充满了优雅含蓄的气质,一个细小不经意的动作就表达了深深的爱意,这是一种东方君子之爱。

但可惜这段恋爱情节全然孤立脱节于本书的重大主题,倒像是作者为了给小说添加爱情元素而硬插上去的。这段恋情的之所以失败告终,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女方个人的心理障碍引起的,与本书种族、身份认同这个中心矛盾冲突并无直接关系。我个人认为如果作者将这个恋爱过程和恋爱失败的原因与种族、阶层等身份认同重大问题联系起来,是否能让本书的矛盾冲突更具张力,使中心思想更加突出?

总的来说这是一本好书,我评它三个半星,扣掉的半个星是它的写作手法,整本小说在主人公对一个外国客人单方面的念念叨叨中完成,是不是有点别扭?

2019-09-23

《回到故乡的陌生人》读后感(三):《回到故乡的陌生人》| 人间不值得,但人间很美

小时候, 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 我在这头,母亲在那头……,这是余光中《乡愁》最开头一段,也是最为熟悉感同的一段,这首诗更深的寓意旨在台湾跟大陆割舍不断的血脉关系。经典的诗句表达了无数远方的游子对故乡的向往与眷恋,牵挂、思念,还有坚强中透着回不去的无奈。

《乡愁》中的人们因为战争远离故乡,《回到故乡的陌生人》同样是讲述远游他方的外乡人,但主人翁最终却因为战争回到故乡。

全书从踌躇满志的学子本着扎根美国的黄金梦开始,前程似锦、情爱初开之时,却止于一场突如其来的灾难。

梦想一旦被渲染政治因素、国家利害,必定让人举步维艰。

作者莫欣·哈米德,英国作家,文坛鬼才,生于1971年。他的作品两度入围布克奖,入选和荣获多达30个文学奖项多次登上畅销榜单,已被译成超过35种语言。

主人公昌盖兹,一位想要出人头地,巴基斯坦没落中资产家庭青年,通过自身努力与聪颖天赋,留学美国。依靠全额奖学金和勤工俭学,完成普林斯顿大学学业。又凭着全优的成绩,在上百名普林斯顿毕业生中脱颖而出,成为一家全美顶尖评估公司的雇员。

得到一份人人羡艳的高薪,加入顶尖精英的团队,这都让他深感骄傲并以此为荣。不仅让他摆脱了贫困,也让远在故乡的家人倍感自豪。

昌盖兹以为他已经融入了这个陌生国度,肤色不算最黑、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以美国人特有的方式行事,接受美国人开放的性思想。那时的他,并不曾把自己当成一个巴基斯坦人,一个穆斯林教徒,而是全球顶尖公司的实习生。是的,跟家乡杂乱无章、卫生堪忧的城市相比,纽约的高楼林立、金碧辉煌让他在这一巨大差距中,深感羞愧。

毕业旅行中相识的美国女孩艾丽卡,气质高雅,家境优越,走到哪里都是焦点,同样也吸引着昌盖兹,他竭尽所能地靠近心仪的姑娘。在她的带领下,他努力去融进新社会的世界,迎合着各种场合的新环境。

书中有一段讲到,我觉得自己正在进入纽约的上流阶层,我的家庭却逐渐退出拉合尔的上流阶层,也许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释,新的环境为什么会使我心满意足。

幸福感来自于对璀璨未来的期许,对美好爱情的憧憬。

跨越地域界限、文化差异、宗教信仰,走向爱河。然而,随着和艾丽卡的交往,昌盖兹发现她自始至终没能忘记死去的前男友,一直生活在思念故人的自我封闭的世界里,无力走出。无论家人男主怎么努力,美丽的女孩日渐孤僻憔悴,最终禁锢在虚幻的记忆中。直至结尾,失踪后的艾丽卡也不曾出现。

9·11给骄傲的美国人带来的冲击是不可估量的,它最终演变成一场全人类的灾难,战火连天的阿富汗、热锅上的亚洲各国、流离失所的人们。

9.11时刻刺痛美国人的神经,世贸中心的残骸,也时刻提醒着生活在美国的异乡人,他们已经越来越被周遭隔离、怀疑、仇视。

在世界多个地方的主要冲突与对峙中,美国一直在充当主导者,即充当援助者,也充当制裁者,它在全世界管闲事的处事方式让人无法忍受又无法摆脱。

昌盖兹或许从外表上与故乡格格不入,但内心深处从未停止对故乡的渴望。胡安·包蒂斯塔帮助他拉开了帘子,让他看到美国后面掩饰的东西,让他陷入更深的自省。他不想挣扎于是否继续效忠于一个正在摧毁自己国家的国家,不想变成当代的苏丹禁卫军,不想成为美利坚的仆役。与其将家人置于战火的威胁下而倍感煎熬,还不如放弃金光闪闪的履历。徘徊纠结,最终带着对杳无音信爱人的念念不忘,回到了拉合尔。

本以为的灿烂梦想与美好爱情,最终却成为政治的牺牲品。

疾病,让人类软弱无措;战争,让人类残酷无情。被抑郁折磨而消失的女友,反恐斗争中被害的同事,在生存与信仰困惑中挣扎后,就算怎么悲伤和痛恨,回到家乡后的昌盖兹,如茧化蝶。

拉合尔,巴基斯坦第二大城市,主人翁并没有告诉我们它到底美不美。但是我想,无需再掩饰的民族主义、放下冲突所带来的身份焦虑,义无反顾的归属感,故乡,在他心中,无处可比。

我们一生会走过很多地方,但只有一个地方叫故乡。故乡在,我们就有一个时常想奔向的地方。

走走寻寻、停停看看,那个叫故乡的地方一直都在。

战争,让人间不值得。

但人间很美,故乡更美。

《回到故乡的陌生人》读后感(四):感同身受的陌生人

有谁在地铁站受过安检,请说; 有谁没有烦过,请说。 明天早起,又要赶地铁,接受日渐习以为常的例行安检。在感恩增加工作机会之余,我想不起来,第一次在地铁站要安检是什么时候。在上海,似乎是2010年世博会之后就沿用至今;在北京,似乎是2008年奥运会之后就沿用至今。再往前追,是什么原因?为了每个人的人身安全,为了防止九一一事件、伦敦地铁爆炸之类的恐怖袭击的发生。 当年在看迈克尔·摩尔《华氏911》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多年后九一一事件竟然会波及到我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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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说,世界在2001年进入了另一个时代。

苹果公司发布了第一代iPod,mp3格式改变了听音乐的方式;

纽约的双子塔遭袭,九一一事件造成近3000人死亡或失踪,安全警戒全面升级,改变了美国,改变了全世界。

莫欣·哈米德在2001年完成了小说《回到故乡的陌生人》的第一稿,他敏锐地捕捉到了这种变化——爆炸性的中断,那是纽约世贸中心的倒塌,是美国梦的破碎,也是一个人与自己撕裂的改变。

六年之后的2007年,六易其稿的《回到故乡的陌生人》入围布克奖决选,在美国掀起了疯狂的讨论。

如今,废墟变成纪念碑,疯狂与震惊的紧张神经大都慢慢安静下来,不再霸占世界另一端的新闻头条,只留下地铁站里越来越严格的安全检查。可那一切宛如寓言,提示着,存在着某个类似美国梦破碎的爆炸性时刻,等待着撕扯日常生活里自得其乐或浑浑噩噩的人,让TA变成另一个人。

2004年前后,美国开始出现书写这场集体创伤的作品。唐·德里罗的《坠落的人》写一个幸存者和他的家庭如何生活在阴影之中;乔纳森·萨福兰·弗尔的《特别响,非常近》写一个小男孩在父亲因恐怖袭击而丧生后,如何面对生活;约翰·厄普代客的《恐怖分子》写一个高中生如何变成一个恐怖分子;保罗·奥斯特的《黑暗中的人》写一个老人如何想象一个九一一事件没有发生的世界;劳伦斯·布洛克的《小城》写九一一事件阴影里的罪恶与人性……

莫欣·哈米德的《回到故乡的陌生人》则没有把思绪集中在恐怖袭击的受害者身上,当主人公看到两座塔楼接连在电视屏幕中倒塌,他为这一幕的象征意义而露出微笑——“有人竟然在全世界面前让美国低头弯腰”,直接刺向美国自身的痛处。小说用独白式的写作从头到尾设置了最大的悬念,一步一步地把主人公推向极端的处境。

《华盛顿邮报》评论这部小说是“极端的时代需要极端的反应、极端的写作。哈米德在这部小说中做了一些不同寻常的事。”

《泰晤士报》盛赞这是“一部无与伦比的杰作!经过了深思熟虑,文笔克制,带着令人愉快的平静和智慧。”

《星期日先驱报》更不吝惜溢美之词:“这是迄今为止有关九一一事件及其影响的最敏锐、最精妙的见解。”

在梁文道的《开卷八分钟》里,他说莫欣·哈米德“比厄普代克写得更成功”。

《回到故乡的陌生人》已经被翻译成25种语言,入选众多大学新生必读书单,改编的电影《拉合尔茶馆的陌生人》是威尼斯电影节的开幕电影,不久前改编的话剧也颇受好评。

莫欣·哈米德出生于巴基斯坦第二大城市拉合尔,在普林斯顿大学主修公共与国际事务,后又获得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之后在美国纽约从事财务管理顾问工作,现居伦敦。

作为在美国生活过的异乡人,他观察到,九一一后,人们生活在一个极度简化的世界:“我们对抗他们。”似乎一切都应当对半切开、泾渭分明,不是朋友便是敌人,美国的包容和多元逐渐瓦解,不再敞开怀抱接受各种可能性、给予各种机会、孕育各种梦想。《回到故乡的陌生》书写了这种不只是发生在美国的梦想的终结。

这是一个年轻人追寻梦想,然后破碎的故事。

刚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的昌盖兹,就入职一家享有盛名的咨询公司,前途无限,不久又与一位美国上流女孩艾丽卡相恋,职场和情场都十分得意,一切都似乎是完美的“美国梦”的实现。

然而,突如其来的九一一事件把“美国梦”的梦幻全部撕碎,微妙而敏感的政治局势让他的家乡与美国的关系变得紧张,艾丽卡和他也忽远忽近。这让昌盖兹感受到,作为一个异乡人身在美国的种种隔膜。

他不确定自己究竟属于纽约还是拉合尔,或者同时属于这两个城市,又或者是两者都不属于。他开始重新审视这种曾经心向往之的美国式生活,体面的事业、可观的收入、念念不忘的繁忙都市、激动人心的挑战、没有止境的欲望……在反复犹豫之后,他选择回到家乡拉合尔,变得和以前完全不同,而那些放弃的东西既是那么重要,又是那么无关紧要。

多年后,在家乡拉合尔的一家茶馆里,昌盖兹向一位神秘的陌生人讲述这一切。而他们的命运,不知不觉缠绕在一起。

美国变了。劳伦斯·布洛克说纽约不再是以前的纽约,“大苹果”变成了“小城”;而莫欣·哈米德则捕捉到了个人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变化时的自我挣扎,昌盖兹也变了:

“过去我总认为美国是个向前看的国家,这是我第一次因为它的向后看而感到惊讶。……像我这样的人又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我发现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它并没有变,变的是我自己,我在用外国人的眼光看待我自己,而且还是那种自命不凡、冷漠无情的美国人。”

“原来我如此缺少主见,在别的地方住过一阵之后,就能轻易受到那里人的影响。”

小说在昌盖兹的滔滔不绝与一个神秘美国人的沉默凝视中开场并终结,击碎了“美国梦”巨大的幻象,尖锐地刺中了当今焦虑不安的神经,暗示着两种文化的沟通与碰撞,或者是一个人两种选择的纠结,又或者是自我的对话,终局的留白则是对每个人的提问。

《卫报》把《回到故乡的陌生人》列入了“定义了十年来的世界”书单,当然不仅仅是因为小说书写了九一一事件后的世界,更因为这与当下在城市独自面对生活的年轻人们的境况非常相似——

“仰望城市中心的那些高楼,我很想知道这样的宏伟城堡中会走出怎样的主人。”

世贸中心双子塔的倒塌、纽约的面目全非,才让昌盖兹后知后觉地质疑他周围的世界;而在我们的生活里,一间没有阳光的公寓、一次没有回音的面试、一场没有结果的恋爱,就可能成为压垮内心的最后一根稻草,让我们怀疑自己的选择。可仍然有无数人坚持在世界各地仰望自己心中的“梦想之城”,就像宫崎骏的魔女都要找到一座自己的城市,也像所有那些“曾经离家的年轻人”对家的感觉一样“那是后来我逃出的地方,也是我现在眼泪归去的方向”。

我们一生会走过很多地方,但只有一个地方叫故乡。

***

在林宥嘉在《感同身受》里唱:

我永远都不知道,下一根像双子塔摧毁纽约一样,让我自己奔溃的稻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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