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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兰之歌读后感1000字

罗兰之歌读后感1000字

《罗兰之歌》是一本由[法] 佚名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205图书,本书定价:58.00,页数:2018-11-1,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罗兰之歌》读后感(一):流动的数字、冲击真实的程式语、历史性的听众

(从这里开始是一门法语文学课的报告存档,希望这种书评我也可以在下面评论,这样就能尽情——跨越时间——吐槽)

在本篇武功歌中,随处可见这样的计数法(3、7、9、28、29、75、114等)。对现代读者来说,这些“流动的数字”虽庞大夸张,但又十分精确,仿佛是用科学话语描述神话现象。于是数字描绘的对象成了矛盾的怪物:它们在话语层面被观测和确认,却并不指向实际的存在。然而,难以忽视的是,如此“数字的盛筵”在中世纪不仅属于说书人的口头传统,也属于文体上诙谐的惯例,后者将在拉伯雷的笔下找到最响亮的回声。

同样具有荒诞性质的是各种套路化的杀人法(65、69、70、73、74、87、105等)。杀人法伴随着细致的肉体描写,这些身体部位被详细地列举,对细节的强调似乎和武功歌全景式的叙事既格格不入,但二者在某种程度上达成了互补:正如叙述洪流般进行着,偶尔裸露的岩石凸显了水流的动态与真实,同样地,虽然战斗的场面遵循既定的格式,但不断出现的细部提醒着读者或听众战争的残酷与死亡的突现。

一些小节最后出现的“法兰西人说”往往是对情节的评议,宣告了一个诗节的终结,似乎破坏了连续的叙述。实际上,正如幕间唱诗班的点评,武功歌的评议也暗示了观众的在场,这合法化了故事的历史性:罗兰传奇不断在群众间传诵。

《罗兰之歌》读后感(二):骑士的赞歌

欧洲中世纪三大史诗之一,来源于法兰克王国的传说故事。讲述了查理大帝远征伊比利亚,围攻萨拉戈萨,城内的穆斯林想出诡计假投降诱骗查理撤军,继而追击殿后部队,打击法军精锐。

查理派去议和的贵族加纳隆和其侄子——军中第一勇将罗兰有仇,勾结穆斯林设下诡计,谋害罗兰。加纳隆诱骗查理班师并安排罗兰断后,罗兰果然遭到穆斯林大军的伏击,同伴劝其吹响号角呼叫增援,罗兰以骑士荣誉为理由断然拒绝,率军浴血奋战但最终全军覆没。

罗兰战死前吹响了号角,希望国王为其复仇,国王回师收拾诸英雄尸体,与伊斯兰军决战取胜,夺取萨拉戈萨。

查理回国审判加纳隆,由于众多贵族求情,采取了比武审判的方式,最终上帝站在正义一方,加纳隆被依法审判。

此一故事取材于历史事件,查理大帝曾于比利牛斯山脉遭遇伏击,有一位名叫罗兰的将领战死,但是冲突规模很小,伏击者也并非穆斯林势力,此时查理也尚未加冕为帝。后代为了彰显查理大帝抗击伊比利亚入侵穆斯林的功绩,大大夸大了此次战役的规模及意义。同时八世纪的法兰克,骑士制度尚未建立,军队也以步兵为主,与诗中描绘大相径庭。和《尼伯龙人之歌》一样,史诗用当时的观念讲述过去的故事。

史诗的主题包括基督教与异教战争,忠诚的骑士与奸佞的贵族,国王与臣子的权利义务。史诗中基督教骑士的勇力远超穆斯林人,同时兼备对国王的忠诚和对信仰的坚定,视死如归,敢于向远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挥剑。相反穆斯林骑士着墨很少,纷纷倒在基督骑士剑下,伊斯兰国王与大臣也少有应用形象,略略带过,与《伊利亚特》中对赫克托尔的着力刻画大为不同,也明显弱于《尼伯龙人之歌》中匈人英雄的形象。

与罗兰的忠勇相对,加纳隆是反面形象,先是胆怯不敢出使穆斯林,后为了私仇与异教徒勾结,接受贿赂,谋害国家柱石,使国家承受了巨大损失,甚至再也无力远征穆斯林,大好局面毁于奸臣。

加纳隆回国受到审判时,其他贵族分为两派,一派坚定认为加纳隆需要为背叛付出代价,另一派以加纳隆的亲属为主却认为国王有错在先,双方僵持不下,即使国王一时之间也难以决断。这里很有趣,贵族显然是优先忠于家族,再忠于国王,国王对贵族的控制力似乎并没有那么强。

诗中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有些小节开头少量的景物描写,虽然有些稚嫩却有由外而内探索人物内心的冲动,十分动人。

《罗兰之歌》读后感(三):罗兰之歌:一个故事

一、王国始终

众所周知,自从哈德良堡战役(内迁哥特难民部落击败罗马皇帝)之后,罗马虽然奋力重建了北部防线,但诸蛮族的入侵已经无法断绝。相继跨过莱茵河的汪达尔人、阿兰人和苏维汇人洗劫高卢,翻过比利牛斯山,瓜分了西班牙。哥特人虽然赢得了一场战役,甚至杀掉了瓦伦斯皇帝,但罗马大军集结起来,哥特人也只能转而合作——既然西班牙行省已经崩溃(部分地也是由于莱茵河防线和西班牙军队被调来对付哥特人或填补其他空虚之处),那么就派哥特人去西班牙和这些蛮族狗咬狗罢了。于是哥特人在高卢和西班牙之间建国,一边对西南的西班牙三蛮族虎视眈眈,一边抵挡东边的法兰克人。几十年后的法兰克王国墨洛温王朝时期,哥特人终于坚持不住了,实在打不过法兰克人,只好全力攻略西班牙。最终结果是汪达尔人逃到北非(然后又回头咬了罗马一口),哥特人在西班牙的土地上建国,即西哥特王国。

西罗马帝国的命运无需多说(丢掉了富裕的高卢和西班牙当然是一个重创)。到了8世纪的时候,在一次王位竞争中,西哥特王国有继承人请求北非摩尔人的帮助。其时汪达尔人早已被(前来报复的东罗马帝国军队)消灭。摩尔人成分复杂,一般认为是当地原住民和阿拉伯人混合的结果,刚刚被伊斯兰教纳入麾下,正是战斗力最强的时候。果不其然,摩尔人渡过直布罗陀海峡便奋勇作战,历经数年,西哥特王国覆灭。之后当然是休养生息啦,大约十年之后,摩尔人尝试跨越比利牛斯山进攻法兰克王国,为“铁锤查理”率军挫败。这“铁锤查理”的儿子叫“矮子丕平”,“矮子丕平”的儿子就是查理曼大帝。

查理曼大帝东征西讨,几乎全取欧洲,但他在西班牙却未能竟全功。历经几代法兰克人和当地基督徒的进攻,西班牙境内的摩尔人大部只能龟缩在西南地区、靠近海峡的地方。萨拉戈萨乃是西班牙东北部重镇,护住了后方的摩尔人聚居区。查理曼大帝要吃下西班牙,必须首先攻克萨拉格斯。他率军来此鏖战数月,无果,史书多不载此事。查理曼大帝头一次出征西班牙,在比利牛斯山中跋涉的时候,路过一名为“龙塞沃”的地方。一伙当地人跳出来打劫,实质上也就是伏击了一波,几个宫廷贵族不慎死于此役,其中就有布列塔尼亚边区总督罗兰伯爵。不过,这次伏击既和摩尔人没有关系,也不是当地人想要反叛,不过是一次“单纯”的抢劫行动。

数百年后,《罗兰之歌》开始在新建的法兰西王国中传唱起来。我们不太清楚“真实”的罗兰伯爵是个什么样的贵族,不过,重要的是作为象征的罗兰伯爵又是什么样。

罗兰最突出的表现在于,当好友——可靠而又长于谋略的战士奥里维五次要求罗兰吹响号角、召唤大军时,罗兰次次拒绝。据我们所知,罗兰乃是查理曼大帝麾下头号大将,辗转征战难以计数,按理说也不是刚上战场、一无所知的毛头小子。按我们现代人的观念,这么一个傻乎乎的家伙不仅在历次大战里活了下来,还是老奸巨猾的欧洲统治者手下的头号大将,这根本就不可能。不懂政治的良将我们见得多了,但不懂打仗的良将却实在是闻所未闻。

说罗兰“鲁莽”当然没错,但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加纳隆伯爵是罗兰的叔叔,又是罗兰的继父;查理曼大帝也是罗兰的叔叔。这么看来他们都是法兰克人王族。

萨拉戈萨的摩尔人国王马西勒王派了十位大臣前来(假装)投降。罗兰带头反对。马西勒王这人有前科,上一次也说投降,法兰克人派了两位将军前去议和,却被斩首。这次又来投降,当法兰克人是傻子?

麻烦的是,还真有人要做这个傻子。罗兰说完后加纳隆伯爵表示抗议:“ 若有谁主张置之不理,陛下,这是把我们的生命视同草芥。”打仗就要死人,这么些年打了那么多仗,自然有人不愿意再打下去了。忠勇的奈姆公爵也赞同议和。于是问题就成了,派谁去议和?奈姆公爵、罗兰公爵、兰斯的杜平大主教自告奋勇,却被查理曼大帝一一否决。否决完了问罗兰,你给我推荐一个人吧?罗兰说:“ 可派我的继父加纳隆。 他确能胜任。他不露锋芒,比谁都能见机行事。”加纳隆一听,直觉地感到这是恶心恶意,罗兰怕是要我去送死?

故事讲到这里,实在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正常来讲,谁主和,自然就派谁去议和;反过来也一样,谁主战,当然就派谁去打仗。可是这查理曼大帝一一回绝自愿前去的臣属,偏偏要问罗兰派谁去,这莫非是专门给罗兰一个得罪人的机会?加纳隆第一个提出议和,又精于智谋,当然是最好的人选,罗兰便这么说了。

对于加纳隆来说,若摩尔人真心想要议和,那使臣断不可能有危险。这明明和加纳隆的诉求及判断完全一致。可是加纳隆的第一反应是:“ 这样恶心恶意没有道理!谁都知道我是你的继父,你却提出让我去见马西勒!上帝若让我完成使命回来,我将使你受苦,一辈子没有好日子过。”

最后放下狠话:“ 我们之间已恩尽义绝。您让我得到不公平的委派。”当然,还得补充一句:“ 公正的皇帝,臣在此领旨,愿意完成使命。”

力主议和的人不敢前去议和;最有能力和意愿实现和平的人不敢去实现,乃至于咒骂提建议的人;委派是不公平的,而皇帝却是公正的。如果加纳隆真的有强烈的议和愿望,就算自己不想去,也该推荐个得力盟友去吧?否则要是让主战派去谈崩了岂不是自己愿望落空?加纳隆身为我们喜闻乐见的“奸佞”角色,自然不能是一个笨蛋,后来他的一系列操作也证明这人不笨。

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加纳隆一早就猜测摩尔人大概率是假投降。

加纳隆猜到了,查理曼大帝没这个本事吗?他当然猜到了。所以他拒绝了年老而忠心的奈姆公爵、军方主将罗兰以及代表教廷的杜平大主教。那派谁去呢?你加纳隆最想议和,当然是派你去了。但皇帝陛下先前开口问了“我们派谁去啊?”这时候不可能再自己跳出来点名,于是回头要罗兰举荐一个人,罗兰闻弦歌而知雅意,那就加纳隆吧。

对于查理曼大帝来说,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若是加纳隆议和成功,摩尔人真心来降,那皇帝也乐得省事。若加纳隆议和失败,被摩尔人砍了,那正好统一战和分歧干他到底。

谁知道加纳隆去了萨拉戈萨,跟摩尔人一合计,想出来个馊主意。就是设法让罗兰率法兰克精兵殿后,然后大军压上打掉罗兰所部。西班牙人倒很高兴,毕竟罗兰征伐四方,在西班牙把城池“夷为平地”,“从今百年内难有生机”,能把罗兰杀掉也是好事一桩。对于加纳隆来说呢,不仅报了这个仇,还稳定了主和派的地位,看起来也没什么损失。

问题在于,加纳隆需要确保两件事:第一,罗兰在殿后部队中;第二,查理曼国王没有率军回援。

聪明如加纳隆自然早有准备:

计划不可谓不周密,完全把握住了罗兰的性格。在加纳隆的假想中,第一波十万人上来,罗兰一看才十万人,好勇斗狠的毛病发作,必定率军冲锋。两军缠斗中再派上十万军队,罗兰就算想掉头逃跑也很困难。马匹、战士都消耗了体力,又有人在附近游斗拖延,那时罗兰就插翅难飞了。

于是一切依计展开,皇帝麾下大军撤退,从满目疮痍的西班牙返回美丽富饶的家乡法兰克。罗兰带着两万人驻扎山口龙塞沃,阻挡可能的追兵。追兵如约而至,区区十万摩尔人。奥里维见西班牙人旌旗、甲胄如火,劝罗兰吹响号角呼唤大军回返。罗兰一再拒绝,前面只说西班牙人来就是送死,我们一定砍到他们人仰马翻云云。直到奥里维最后一次劝告,才说道:“ 法兰西绝不因我的过失而失去荣誉!我宁死也不愿受辱。我们骁勇善战才受皇帝器重。 ”

罗兰有什么过失?在前面的八十个小节里,罗兰实际上只做了一件事,推荐加纳隆出使萨拉戈萨。

第八十节尝云:

对于这件事,罗兰的认识似乎存在一个变化。毫无疑问,加纳隆认为罗兰的推荐是出于恶意。在加纳隆看来,罗兰(和他自己一样)猜测摩尔人极有可能是诈降,所以使节是有可能被杀掉的。对于罗兰来说,身为主战派,兼久攻萨拉戈萨不下,怀疑诈降也合乎情理。对于推荐加纳隆为使者,罗兰也问心无愧:“ 这样傲慢才没有道理!谁都知道我不怕威胁。足智多谋的人才能充当信使,若国王同意,我乐于代您效劳。 ”那么过失在哪里呢?

在于法兰克的荣誉。加纳隆本身并没有叛变或者投降摩尔人的意愿,毕竟他的家庭、亲族都是法兰克人,活得好好的。他唯一的危险来自于出使萨拉戈萨这件事。为了活命,加纳隆和摩尔人合作,准备坑死两万法兰克儿郎。在罗兰看来,正是他自己造成了继父、法兰克王族加纳隆伯爵对法兰克人的背叛,这就成了法兰克王国和罗兰个人的双重耻辱。因此,罗兰必须先赢下战斗,

罗兰作为大将,战是必定要战的,问题在于,怎么战?何时召唤大军回援?

马西勒王的大军不是二十万,而是四十万。当马西勒王亲自率领最后十万人到来,法兰克人已经所剩无几了。轮番恶战之下,亲密战友逐渐阵亡,战况急转直下,大军已经来不及赶到。这里同样意味深长。局面已经无可挽回,罗兰忽然说我们吹号角吧。奥里维显然懵逼了,开战你不吹,现在法兰克儿郎们都快死光了,你吹号角大军也来不及支援,你现在吹号角不是反而变成不敢战死的怯懦了吗?大主教杜平说,我们也不指望生还了,但是好歹叫他们来收个尸吧!罗兰一听,你这个理由好,我吹。

实质上,号角非在这时候吹响不可——罗兰达到了他的双重目的。第一,罗兰战死已成必然,个人的耻辱将被洗刷。骑士英勇战死而得上帝宽恕,其过失也得到原谅,必能升入天堂。第二,大军听到号角赶来,必定与摩尔人开战,捍卫法兰克的荣光。原本连奈姆公爵那样忠诚勇敢的臣属都萌生退意,只想回法兰西享福去了。这下两万人由于“卑劣的偷袭”战死于此,为了法兰克的荣誉,大军必定死战到底。

实际上,这也是罗兰伯爵和查理曼大帝没说出口的默契。也是查理曼大帝数次听闻号角而不理会,偏偏已经来不及救人了却毅然率军返回的唯一可能原因。

打爆了摩尔人以及渡海而来的摩尔援军之后,诗篇并没有完结。

这一点在罗兰之死的高潮部分倒是早有预告。罗兰杀退马西勒王,和奥里维、杜平主教一道清理了战场。两位伙伴先后升天,罗兰也知道自己将要回到上帝的怀抱,正在生死之间浑浑噩噩。此时一个装死的摩尔人逃兵想来偷走罗兰的宝剑“朵兰剑”(Durandal,杜兰德尔圣剑)。罗兰不愿宝剑为如此逃兵、宵小和异教徒所得,用号角把此人头颅敲碎。之后用尽剩余力量用剑劈砍大石,连劈三个小节也未能把剑斩断。这是由于宝剑天赐,使命未成绝不损毁。

这未竟的使命当然是讨伐异教徒。不过,也同样指向一桩要紧事——正义。

按照日耳曼诸民族的习惯,皇帝召集了各地法官、贵族和教士,来到首都审判加纳隆。皇帝的指控是:加纳隆为了金银财物出卖法兰克人,造成两万战士战死,其中还有皇帝的侄子、勇敢的将军。加纳隆的辩护是:罗兰给加纳隆造成了金银财产的损失,所以他报复以灾难和死亡,这是私人仇恨而非背叛法兰克人。关于罗兰造成加纳隆损失金银财产的指控本身倒不甚重要,重要的是现在人尽皆知两人有仇,加纳隆为了报仇而行事。

加纳隆拥有亲族的支持,法官和法兰克人们都说这事可以讨论,许许多多法兰克人麾下的民族都反对处死加纳隆。他们说,罗兰死去已经无法挽回,不如让加纳隆好好为帝国效力。没有人支持查理曼大帝的诉求,幸好,有一位骑士站出来提出通过决斗来请上帝作出裁决。两位同样英勇、忠诚的骑士展开决斗,支持罗兰的骑士宿命般地杀死强敌,证明加纳隆有罪。连带为加纳隆作保的30个亲族也一并被处死。

这一审判所具有的意味,大约在于法律的神约论在日耳曼民族中被确立。《十诫》颁布,并不能约束埃及人。日耳曼诸民族虽然诡异基督,却并未放弃本民族流传已久的习惯。查理曼大帝面对习惯的力量无能为力,这一传统并不能由某一具体个人来改变。相反,通过骑士提出神明裁决,法的效力从习惯、部族议会的多元复杂那里被夺走了,只有独一、绝对、确定、至高无上的裁决方能贯彻正义的落实。

在多大程度上,神的法通过自然法借尸还魂,而习惯的法又经由实证法得到重生?

1.第一部分为史实。《罗兰之歌》并非史实,本文主要内容仅根据罗兰之歌的内容衍生完整故事和人物考量。

2.由于《罗兰之歌》是在法兰克王国分裂,法兰西王国成立之后完成,书中许多地方不区分法兰西、法兰克。本文中我主要使用法兰克、法兰克王国、法兰克人,涉及法兰西王国和作为地名时才使用法兰西,但引文不做改动。 3.杨宪益的翻译许多地方太模糊了,似乎并非对照原文翻译,而是意译修订。这造成很多地方读起来过于抽象、缩略,风格上和史诗不符。马振聘翻译读起来味道更好些,粗糙、狂野、直接。原文押半韵,马译也没有苛求押韵,基本在押临韵、同声母的两可之间,也并不是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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