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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见那个男人》经典读后感有感

《去见那个男人》经典读后感有感

《去见那个男人》是一本由[美]詹姆斯·鲍德温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元,页数:28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去见那个男人》读后感(一):义愤与美学:难得的平衡

这部小说集中的文字,既体现了黑人作家强硬的认知、不妥协的冷静,也达到了艺术上的收敛和细节的细腻。情感与认知并未冲垮作者的审美直觉,从而使这部小说集达到了一种难得的思想、美学的平衡。前者典型反映在白人警察让一个肤色偏白的黑人女子脱光衣服以做验证的羞辱场面,后者反映在男孩向女孩送上礼物或黑人租客被白人房主赶出屋子的心理波澜。《游子情》中扬名立万的黑人音乐家从欧洲返回美国的心路历程,成为作者对精神超脱与历史传统之间巨大隔阂的象征性叙事,它证明了和解的可疑性未来。没有“新世界”!

《去见那个男人》读后感(二):从文本看翻译的细节[书香闻过录43]

从文本看翻译的细节[书香闻过录43]

翻译文本的成败,决定于细节。试比较阅读同一节文本的两种不同翻译文字:

“你总是想着噩梦。”哈丽特告诉我。她穿着浴袍,脸上全是乳霜。她和我的姐姐路易莎打算出去举行女孩子之间的聚会。我猜她们有好多事情要谈——她们肯定会谈论我——所以她们不愿意我在场。同时也是要让我度过一个单身汉的夜晚。

——胡苏晓译詹姆斯·鲍德温短篇小说《游子情》,原载小说集《去见那个男人》。

“你老是做恶梦,”哈莉特对我说,她身披晨衣,脸上抹着冷霜。她打算和我的姐姐路易莎一起出去,谈谈娘儿们的体己话。我猜想她们有好多事情要谈——当然啰,也一定会谈起我——所以她们不愿我在场。今晚我就只能过单身汉的生活了。

——陈登颐译《今朝今夕如水流逝》,原载《世界小说一百篇》(上)。

同一节文字,两个人翻译,虽然风格还谈不上有什么大差异,但在诸多细节处,已经有了不同。“想”和“做”肯定不同,“举行女孩子之间的聚会”颇显庄重,“谈谈娘儿们的体己话”更显亲密随和,而“让我”与“只能”属于主动和被动的不同表达,给读者的心理感受差异更大。

语言随时代变迁而有不同程度的变化,翻译是一件特别严肃和辛苦的工作,大方面要求译者在两种文化之间搭上一座“信、达、雅”平衡的桥梁,小方面要求译者准确把握文本的细节,读懂在文本“冰山”下隐藏的丰富意义,并以相对应的风格生动准确地表达出来。胡译是最近的新译,可能是为了更符合今天已经后现代的生活节奏,在翻译上做减法,讲究简洁,没有陈译那么多层次丰富的细节感受,却也失去了文学中的婉转蕴藉的美感。“千个读者有千个哈姆雷特”,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阅读经验而已,或许不足挂齿,就此打住。

《去见那个男人》读后感(三):怎么才能将故事写得这般恶狠狠?

我当然先读《去见那个男人》,除了集子选择这个篇名作为书名外,“去见那个男人”是一个太有幻想空间的句子了,一个爱情故事?一个色情故事?一个复仇故事?一个复合的故事?然而,都不是。

杰西是个年过不惑的白人警官,晚上因为与妻子的性生活不能完成无以入睡,一些与黑人交集的往事如奔马一样闪过他的脑际:那些总也做不好事的黑鬼、那些被关在监狱里的黑鬼,那个被他揍得鲜血淋漓却不肯屈服的黑人孩子,那个在军队里胡作非为的黑人……回忆竟让杰西情绪复杂地将自己想象成一个黑鬼,竟然因此完成了睡前想要与妻子做的那件事——这样的故事,为什么题名“去见那个男人”?

《去见那个男人》是詹姆斯·鲍德温短篇小说集《去见那个男人》的最后一篇。而之前的篇什,《岩石堆》,一个继父不能善待黑人少年的故事;《郊游》,一次砸了锅的教会组织的郊游;《传宗接代》,一个黑孩子被和睦相处的邻居扭断了脖子;《命中注定》,一个黑皮肤青年在生活中无以着落的故事;《桑尼的蓝调》,一个只有在音乐和毒品中灵魂才能得以安宁的故事;《游子请》,一个漂泊欧洲12年的黑人音乐家试图回美国以解思乡之情的故事;《来自荒野》,一个来自荒野的黑人姑娘在纽约没着没落的故事;然后,就是《去见那个男人》。仿佛,詹姆斯·鲍德温在前面7个故事中积聚起来的情绪,痛恨美国社会对非洲裔美国人极端歧视的情绪,到了《去见那个男人》之前已经忍无可忍,作家必须让前面7个故事里被歧视被唾弃甚至被殴打的黑人们,变成了杰西的梦魇。此刻,杰西已成为让非洲裔美国人屡遭迫害、屡遭打击的那个男人,他们去见这个男人,就是为了发出自己的怒吼:他们的祖先迁徙到美国已经数百年,他们何以依然没有自己的家园?

自己也是非洲裔,詹姆斯·鲍德温看来也被无家可归的困苦磨损得负面情绪涨满了胸臆,于是,我试图概述《去见那个男人》中的每一个故事来完成这篇读后感时,惊恐地发现,这竟然是很难完成的一件事, 我将原因归咎于詹姆斯·鲍德温在叙事和宣泄之间更注重后者,像《传宗接代》,作家怎么能虚构出这么阴毒的故事?看不得邻居家有了可以传宗接代的男孩,杰米居然假装和善骗取艾力克的信任后再拧断了他的脖子。杰米得感受着什么样的生活压力才会做出这么丧尽天良的事情?尤其念及杰米也是一个非洲裔,美国到底对黑人做了什么才让原本应该惺惺相惜的同胞,转而成为相杀的敌手?

一个读完回味都能让人不寒而栗的故事,詹姆斯·鲍德温写得够狠。如果你以为《传宗接代》是《去见那个男人》中最狠毒的故事的话,接下来,你该怎么去形容《桑尼的蓝调》?

不到20岁的桑尼因为藏有毒品被警察抓了去,《桑尼的蓝调》的起始句在美国小说中太司空见惯了,这篇小说为什么会被许多高校选入文学课指南的短篇小说?它将黑人在美国无以立身的宿命,写到了极致。这是一个由桑尼哥哥的视角讲的叫人凉彻心肺的故事,倒不是因为哥哥对桑尼的爱有多深、失望有多大、怜惜有多粘滞,而是,詹姆斯·鲍德温说,他们父亲的弟弟在美国也是死于非命。也就是说,这一家的弟弟总是命运多舛,那么,如果放大对弟弟这一任务的想象,谁在美国过不上好日子?于是,蓝调成了已经命中注定必然在美国活不下去的桑尼的救命稻草,浮出水面时我们看到了桑尼的正面下沉到水底时我们看到的,是桑尼的背面,此刻,唯有毒品是桑尼的解药,真的是桑尼再怎么挣扎也是美国社会里的一个失败者,原因唯一:黑人。

故事依然悲凉,詹姆斯·鲍德温的一支笔能将这种悲凉超出百分之一百地传递给读者,这也许是其被选入文学课指南的更主要的原因?将蓝调与毒品调和成一种甜蜜让其如水银泻地一样渗透进桑尼的身心,詹姆斯·鲍德温是怎么做到的?

“我对音乐的全部了解,就是从来没有很多人在真正地聆听音乐。在极罕见的情况下,内心的某个地方被打开了,音乐流进去,即便是在那个时候,我们主要听到的,或者正听到的,也是属于个人的‘私密的、正在消逝的召唤。但是创作音乐的人倾听的是其他东西,他在克制因寂寞空虚而发出的吼叫,并在音乐飞上空中时强加以秩序。而在他内心唤起的杂事另一种秩序,更加令人敬畏,因为它没有语言,也更加得意洋洋。“

且不说詹姆斯·鲍德温赋予“音乐”一词或者本意以什么样的引申义,我只想说,他明明可以写得温软可人,却在《去见那个男人》中篇篇暗藏杀气,如若不是切身的体验,又怎么能将他人的故事写得那般恶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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