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林网

《刺客正传Ⅰ·刺客学徒》读后感锦集

《刺客正传Ⅰ·刺客学徒》读后感锦集

《刺客正传Ⅰ·刺客学徒》是一本由[美] 罗宾·霍布著作,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80元,页数:2016-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刺客正传Ⅰ·刺客学徒》读后感(一):流浪入梦

我第一次看这部书的时候还是初中,当时图书馆里只有第一部,那本又厚又大的蓝色封面的书。当时看它,除了对刺客两字的好奇,还有对厚书的挑战欲。当我看完的时候,我很清楚地知道,我没看懂。真的不懂,这个全新世界的架构,我还没有能力去将它塑造在脑海里。但是,我很喜欢,喜欢那个幽暗的房间,白脸的弄臣和暖烘烘的马厩。没有读懂的语言,如同温温软软的风,沉浸其中,入梦一般。

后来,高中又看了一遍,只能说比上一次看时又多懂了一些。直到大学,把第二部、第三部也补齐了,那个斐兹的世界才真正看清楚。

之后看苹果姨的《魔法活船》,人物更多,世界更庞大复杂,人与人之间关系更加紧密联系更加多样,然而我依然会想到,那个流浪在荒野上的少年。

斐兹,一次又一次地孤身上路,从他进入城堡、为国王效命开始。书中并没有正面提及多少次的刺杀。尽管他确实是个不错的刺客,他为皇室效命,他知道如何配制毒药,知道如何偷偷潜入……他至少具备了一点,始终是孤独的。

在第一部中,斐兹是没有伙伴或者朋友的,他有师父、有这些那些似乎与他父亲有关的人。他有几个小朋友的伙伴,和动物伙计,然而我更多读到的,还是他一个人,一个人学习刺客的能力、一个人学会适应普通人和刺客的区别,一个人失去和他心灵相通的生灵……

或许可以这么说,我最初的无法读懂,除了世界的构架,还有我无法理解一个人怎么能在周围那么多人与他有关的情况下,还如此的孤独,像有一个圆圈,把他与世界隔绝。

斐兹是渴望温情的,最初他曾试图在每个人身上找寻依赖、信任和温暖。然而师傅粗暴的方式,刺客的特殊教育,还有私生子的身份,一点点地失去了机会。他曾在一只小狗身上找到过,彼此合一的存在,当然很快失去了。

第一部的最后,苹果姨手下留情,回暖了一下。那个暖暖的软软的狗鼻子,那个把斐兹拱出水池,救他一命的伙计,还是记得过去的。

《刺客正传Ⅰ·刺客学徒》读后感(二):吾家刺客初长成

欧美的奇幻小说女作家着实不少,最近大火的《分歧者》作者维罗妮卡、《饥饿游戏》的作者苏珊柯林斯,当然还包括大家熟悉的哈利波特之母JK罗琳等。本书的作者罗宾·霍布也是一位欧美著名的奇幻小说大师,创作了许多在全世界家喻户晓的奇幻经典,其中包括了《刺客正传》、《刺客后传》、《魔法活船》,以及《士兵之子》等系列,这些作品在国内也均有译本。

本书作为其创作生涯的处女作,也是整个刺客系列的开篇之作,一经出版就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也为后来的庞大故事架构搭建起牢靠的基础铺垫。

故事从一个皇室私生子菲兹说起,他在被迫与母亲分离,父亲拒而不见的情况下,在皇宫中过着并不光彩的生活。身边一直伴随着他的是宫廷中的黑暗和政治斗争的权术,幼小的他跟随着各类人物学习技能,也从中领悟获得内心的成长。逐渐长大的菲兹,在经历了几次凶险的刺杀和阴谋之后,一名合格的刺客终于慢慢长成了。

菲兹作为刺客正传的主人公,其身世其实并不像世人所认知的那样悲惨,毕竟不是谁想生于帝王之家就能做到的,即使他只是一个私生子。而这份血统带给他的既是一份成长中不能回避的屈辱,也给了他去获得更大资源的保障。在皇宫中,虽然他无法过的锦衣玉食,但就像谋黠皇帝所言,他的身份给了他很多优势,而因为其私生子的关系,注定了要做一些黑暗角落的事,这里指的就是刺客。所以一出生菲兹的命运就跟刺客绑定了,他是政治斗争中非常奇特的武器,而这种武器又极其的稀少,这就是狡猾如謀黠也要看重他的原因。

如果一直在这种理念的环境下成长,菲兹最终也不过会变为一件皇室杀人的武器,而他自己也会变得没有了人性的情感。但幸运的是虽然处于权力斗争的漩涡之中,但他依然遇到了许多真正关心他引导他积极向上的人。

第一个就是他父亲的下属博瑞屈,他受骏骑王子的嘱托被留下来照顾菲兹,但这并不是一位武夫擅长的事情,不过这并不要紧。重要的是他那种正直不屈的人格,一直感染着菲兹,让他处于善恶崩溃的边缘的时候,可以拉他回来。也正是这个面冷心热的汉子给了菲兹缺少的父爱关怀,这当然也是他父亲骏骑在不敢认他之后,留给他的最好的财富。

而维真的存在,让他有了一个最正面的榜样可以参考。维真王子并不像他的父亲骏骑那样善用手腕,但却多了一份真诚。在尔虞我诈的王室之中,学习着各种暗杀技能的菲兹,虽然并不能时常见到自己的这位叔叔,但每次他开始迷失方向的时候,正是这位榜样的出现给了他明确的道路,也让他衷心的为自己的王国效忠。

最后出现的耐欣夫人,作为骏骑的正室,在骏骑被暗害后开始走进了菲兹的世界,并企图给与他亏欠的关爱。在整个菲兹的童年世界里,他终于开始有了母爱的关怀,而即使这种关爱还保有一些距离,但依然可以看到菲兹的内心的融化,正是这些才能让他开始接受细腻的情感。

所以整个第一卷,明着写的是菲兹在精技、学识、技能上的成长,而暗含的是他内心的成长。正是这些对他关爱的人的帮助,才奠定了他的品德的养成。也为之后的故事,做了一个完美的铺垫,期待后面的更宏大的故事情节的展开,以及在第一部中惊鸿一瞥出现的弄臣这个后传主角的表现。

《刺客正传Ⅰ·刺客学徒》读后感(三):刺客少年成长史

第一次读这本书还是初中,姐姐在她大学图书馆借的,暑假一直在看,很多情节都已经淡忘,不知怎么的其中一章“百里香夫人”的剧情却记得特别清楚,如今出新版了,还是一整套一起出,自然要收藏重温一遍。

凡是看过霍布阿姨奇幻小说的都知道,如果你是想在小说中看到气壮山河的爆棚男性荷尔蒙气息,那你还是绕道而行吧,尤其这本刺客系列,她的文字是细腻的,铺陈是缓慢的,氛围是低气压的,剧情是虐虐更健康的,如果你在阅读中对主角蜚滋投入太多的带入感,那你晚上就别想吃饭了,可以说蜚滋是史上最没有主角光环的主角也不为过。不是看网络小说一时的阅读快感,阅读的过程中更像是在啃一本文学著作,需要咂摸,可就是这深邃饱含感情的文字,才能散发出美杜莎一样的诱惑力,一旦开了头,随着剧情的推进,完全不可自拔,这是我以及我身边书友的共同感受!

首先奠定整部小说情感基调的就是主角蜚滋的身世(当然,这个身世在后两部中还有更深层层次的挖掘),本来身为王子的私生子,就过着爹不亲娘不爱其他人指指点点的屈辱生活,更悲惨的是,他的身上还蕴藏着“原智”的力量,就像火影中鸣人体内封印的九尾狐一般,这是被民众所排斥恐惧的力量,注定,主角最开始(一直到最后)都只能生活在黑暗中,无法成为普通人,沦为王族斗争的棋子,成为杀人机器——刺客。其实真是讽刺,“原智”的力量在我看来,远比刺客所练习的“精技”还有邪恶的“冶炼”要善良得多,只因不同,只因是与动物之间所搭建的心灵联系,就被人排挤,其实人呐,这种高等动物,远比小猫小狗要残忍得多。

虽然哈利·波特也有着悲惨的童年,可是他还有赫敏、罗宾,有邓布利多,还有看似坏人实际上一直在默默守护的斯内普教授,蜚滋拥有的就只有孤独,还有很多看似坏人实际上就是坏人的存在,比如盖伦、帝尊之流。而且就算获得了短暂的温情,也会马上被夺走。他有最开始教他精技的师父切德(我只承认切德,盖伦这种道貌岸然的小人就算了),切德其实不是不关心他,只是切德知道蜚滋从踏入城堡的那一刻起,这一生都无法摆脱和自己如出一辙的命运,他用自己严厉冰冷的态度向蜚滋传达一个讯息,永远不要奢求自己得不到的东西,此刻的自己对他人所寄托的爱与希望越大,也就会越绝望,就像和蜚滋通过“原智”心灵相通的小狗,就像让蜚滋第一次尝到爱情滋味的的莫莉,这一辈子都不曾拥有过,可能就麻木了,可一旦拥有过一刻,那种失去后的痛苦可是差点要了蜚滋的命。

成为刺客,就要学习“精技”,精技的设定也有着女性作家独有的细腻精巧,不是天马流星拳那种嚯嚯哈嘿的必杀技,而是人与人心灵的牵扯,使用者可以通过精技进入并控制他人的心灵,在蜚滋接受精技训练时,我们就在描写中看到了蜚滋在最开始接触这种力量是多么痛苦,在这里就体现出霍布阿姨笔力的高深了,那种感官描述让读者都有一种亲临感,自己的心灵被人入侵,灵魂无处躲藏,精技的展现形式也就象征着成为刺客要抛弃名为“自己”的心,心不再重要,心只是武器而已。其实,精技这种魔法总是让我想起动漫中的经典《EVA》,真嗣和初号机的灵魂同步,那种带给心灵与肉体的双重折磨的设定和精技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同样是被黑暗命运选中的少年,同样背负着自己根本不想背负的所谓责任,他们一样孤独,都失去了甚至可以说不曾拥有过反抗的念头,因为他们身边的一切都不允许。

百里香夫人那一章剧情真的很精彩,夫人身份的揭晓也是让人大跌眼镜,还有文中少见的诙谐,读到那一章的时候,你也一定会像我一样很多年都忘不掉,当然,绝望是主旋律,但在阅读中,那片刻温暖还是让人印象深刻,就像切德对蜚滋流露出的悲切目光,就像博瑞屈那如同亲父的期望与关怀,就像耐辛夫人说的你是骏骑的儿子,就要活得光明磊落,就像耗尽生命去拯救蜚滋的小狗,刺客少年从刺客学徒成长为刺客,还有更多的未知在等着蜚滋,开啃后两部!

《刺客正传Ⅰ·刺客学徒》读后感(四):如果道歉有用,还要刺客干什么

奇幻史诗类的美剧近几年大热,当然你们都知道我说的是《冰与火之歌》改编,HBO出品的那部《权力的游戏》,我们一边痛苦遵循着“喜欢谁,谁就死”定律,咒骂着马丁没有一点慈悲之心,同时又真心期盼他长命百岁,至少,活到把书写完。可以说,喜欢这部剧的人多少都有点抖M体质。感谢马丁,这部神剧带火了奇幻、史诗题材,其中不乏《维京传奇》、《梅林传奇》这种精品,也有《秘社》这种短命鬼,再往后看,《东区女巫》、《童话镇》等一大批新作正排着队等人入坑。虽然后面几个明显更偏于魔幻,但好在很多人也分不清楚。我们只需要,放弃思考,被动接受,看就是了。

《权利的游戏》的成功是必然的,它具备了一切成功的条件——改编所须的群众基础、很好的播放时段、老马丁亲自操刀编剧、波澜壮阔的世界和同样波澜壮阔的果体,论场面,“私生子之战”不输《指环王》,论剧情,几大家族勾心斗角不输《甄嬛传》。光环背后,也有隐忧,那便是它是不是定义死了奇幻。奇幻史诗是不是一定要有剑与魔法,龙与巨兽?罗宾·霍布给了我们不同的答案。

罗宾·霍布是美国当代最著名的奇幻小说家,也是提名过雨果奖星云奖的主儿,仅是三本一套的小说,就出版过四套,重点是还都完结了!单凭这种身为作家的职业道德,就比马丁高了不知几个境界。马丁赞其作品是“一堆锆石中真正的钻石。”可这话我听着倒是很酸,毕竟钻石和锆石“看起来都差不太多。”与自幼深宅至今从美漫中汲取灵感的胖马丁不同,罗宾从小就喜欢原野和森林,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给予她知识和灵感,大自然是她写作的导师,引导她走上“绿色奇幻”之路。

《刺客正传:刺客学徒》便是这种“绿色奇幻”式的作品,亦有人将这套《刺客正传》称为女版的《冰与火之歌》。通读之后表示不服,觉得叫和谐版《冰与火之歌》更合适些。可能是系列第一部的原因,书中重点着墨在搭建世界和世界观上,刚提到罗宾·霍布长年对自然观察获得的素材和知识,在这部作品中彰显,使她创造的一草一木都鲜活动人。作为以刺客为主人公的作品,书中关于杀人的章节和描述甚少,即便杀人,正面刚的血腥描述也基本没有,手段多是下毒。主人公蜚滋也绝不是《刺客信条》、《甲贺忍法帖》中那种身怀绝技飞檐走壁的高手,他只是一个孩子,这本《刺客学徒》就是他的成长日记。蜚滋从出生起位置便很尴尬,皇室血统与平民血脉结合,在旁人的眼中就是个笑话,起初他甚至没有名字,只被称为“小子”或干脆就叫“杂种”,蜚滋这名字本身也含着一股恶意,是给像他这样的私生子专用的蔑称。同样,他的皇室血统注定也不能让他过平民的生活,少年时代,马厩和狗窝便是他的家。马厩总管博瑞屈担任起了父亲和老师的角色,从博瑞屈身上,蜚滋不只学会了如何照顾马匹和猎狗,更受用的是树立三观。三观正心则正,心正则身正,身正则言正,言正则行正(这也是赵国干部最宝贵的品质),这为他博来了好人缘,直到国王再注意他,想他是否可以为国效力。与国王的会面改变了蜚滋的人生,让他没有选择的走上刺客这条路……

至于故事,我只讲这么多,无非是想借蜚滋的身世来让诸位体会书中主要冲突——皇室血脉给了蜚滋原智的天分和学习精技的机会,却没有给他应有的地位,只让他活在阴影之下,作为国王的匕首,随时准备为国牺牲。平民生活使得他更具人情味儿,能够体恤民生疾苦,遍尝世间百态,却处处遭到排斥,被不公对待。是的,全书都是这个调调,罗宾从蜚滋视角以“我”的口吻将一切痛苦、挣扎、无措与歧视娓娓道来。同时,在面临抉择时,又给予满满的正能量,让人面对困难仍能不忘初心,勇敢面对。

书的最后一部分我读得很慢,虽然这是最精彩紧张的几个章节,我不想就此与它别过,我迷上了罗宾笔下六大公国的世界,想亲眼见下群山王国的树屋大厅,或是徜徉在公鹿堡的窄巷。待到合上书的时候,蜚滋已经是长大成人,更像他的父亲,明智、忠诚和善良,并且有了自己的纹饰。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都是一个个不停选择的结果。不变的是蜚滋依旧只是一个人,但他并不孤单,他的老师们和心中的国王惟真就在他的身边,维持适合的距离,在适当的时机,给予他指引或是箴言。他也不在自怨自艾,毕竟有些事“道歉已经来不及了,我已经原谅你了”,而另一些事,是需要以刺客身份去解决的。

对了,他有了自己的名字,叫做蜚滋俊骑·瞻远。

那是继承了父亲与家族的名字。

《刺客正传Ⅰ·刺客学徒》读后感(五):奇幻小说已经走到尽头

标题本来用的是奇幻文学,但想了想大多数这些通俗读物是达不到文学这个标准。严格来说这不是一篇对刺客正传的书评,因为看完后也没什么好评价的,只能说写的不错,这篇更像是我对当今奇幻小说的一种消极看法。当然奇幻小说究竟完蛋没有不是我能定论的,即使马丁写完了冰火对世界宣布“我宣布从今日起奇幻已完“,这一类的小说依然会有市场。只是目前看不出会再有一位惊为天人的奇幻大师诞生的可能。也就是说现象级的作品不会再有,全世界都知道魔戒冰火哈利波特,但说起阿拉桑的雄狮,别人可能以为是一部伊斯兰古代诗集,说到刺客正传可能以为在讲荆轲。

这一题材的小说从高中就一直有关注,大学这几年更不知读了多少。但这次不得不承认它对我的吸引力已经完全失却了。写下这篇东西完全出于我对那个世界的热爱以及自己曾经做出的一点努力。从最初被魔戒深深吸引,到对自己构思的「暗黑战争」失去热情,再到阅读其他作品时找不回那种喜悦,我的确是放弃阅读它了。

我反复不能下笔的原因有两条,写作比较差,而且许多情节与其他小说甚至漫画雷同,这也和我本身缺乏创意有关。但从大一开始,我的确动过不少脑筋去完善故事大纲和世界设定。那时我就认为靠情节取胜的奇幻小说今后会越来越少,因为各种桥段已被反复用过,或是用不同方式演绎出来。终是脱离不了战争,宫廷权谋,爱恨情仇。几年前我自己构想过黑龙的滔天烈焰把矮人的长城要塞摧毁后,黑暗大军大举南侵这个我认为比较惊艳的想法,在权游第七季结尾就被用过了。我设计出来的时间旅行理论,在漫画里也是很常见。当时我还很自豪,看来我也是想得出一些编剧才想得到的好点子的,但让我产生了即使写也没什么意义的念头。再加上有几座大山在前,我也不想再浪费时间去堆一个小土丘了。

论剧情的复杂性,马胖是站在别人难以企及的顶峰,论文学性和创造世界的能力,托尔金又是另一座顶峰,还有一座小一点的山峰是JK罗琳,没有人能像她一样能让魔法设定全程为剧情服务,当然她庞大的粉丝数量也帮她成功登顶。有作家避开前两座高峰另寻出路,盖伊.凯把历史与奇幻相结合,法国,西班牙,意大利,中国的历史都拿来用。布兰登.桑德森则是不停地玩世界观设定,高产得吓人。以前可能觉得读起来好刺激,但回想起初读魔戒时的震撼,便觉得这些作品不成大器。

这些年读过的奇幻小说,全是通过情节博人眼球,已经没有人能像托尔金那样写成文学史诗,他的语言文字都是大师级的水准,需要很深的功底,没几个人能做到。既然几条路都被卡死了,还有什么路?我在写关于奥特加对于小说方面想法的论文时,产生的想法就是对奇幻世界开拓更细腻的描写才是今后的方向。上世纪二十年代,追忆似水年华奠定了现代文学的走向,之前有司汤达,陀思妥耶夫斯基,到普鲁斯特,再到乔伊斯,他们的小说都有一个特点:moroso,直译过来是拖拉的,其实意思是无限放慢时间的流逝直至凝固不动,关注人在那一刻的所思所想以及周遭的一切。将这一点发挥到极致的是尤利西斯,整本书就是讲一个都柏林小市民一天的生活。写论文那时,这种想法一直缠绕在我脑海里。当时文学的变革不正是奇幻小说如今面临的局面吗?那我们不必要求那么高,不必把奇幻写出意识流那种没几个人懂的,只需把关注点从波澜壮阔的故事情节转移到人身上,到他生活的环境里。

试想一下,如果当魔戒里皮聘初到刚铎王城,托尔金用整整几章去描写从高处的宫殿俯瞰米纳斯提利斯,结合它上千年的历史,地理景观,风土人情,会有什么样的效果呢?就凭托尔金那十二卷历史卷轴的详尽设定,我认为他是完全可以做到。就好像雨果在巴黎圣母院写了长长的一篇鸟瞰巴黎。将奇幻设定作为点缀,本质上是展现那个世界不同人物的一生,那奇幻文学能否脱离通俗小说走向经典?所有人在关注瑟曦赤裸被游街的时候,有没人想过去写君临城的居民生活?这的确是个不错的设想。

我年轻时曾想描绘像威尼斯水城一样的魔法,艺术与音乐之城,像君士坦丁堡一样东西方文明交汇的暗夜精灵首都,庄严神圣却腐败滋生的教廷。一开始我构想出这些城市,是因为受了不同作品影响,想汲取它们最好的一面放在自己的小说里,本来没必要加上教廷的剧情,但是看过圣魔之血后,非要加上去不可。后来则是发现对我而言这些城市的本身要比整段故事经历更有吸引力。比如想象卡缪年幼时在精灵公主的陪伴下游览整个森林国度,互生情愫,要比他长大以后投身于各种狗屎战争要有趣的多。尤其在欧洲各地旅游期间,那些古建筑,河流,群山,我眼中满是曾经构想过的城市的雏形,于是推翻了以前写的框架,又有了新想法。去威尼斯住个几年,观察一下那里各种人每天是怎么生活的,再想象一下有几个女巫骑着扫帚在运河上飞来飞去,几个长胡子老巫师在小石桥上讨论魔药的问题,广场上的商铺里矮人在制作玻璃工艺品,到了晚上,我和几个魔法学院的学生在酒馆里听水手讲一些远方大海的战事。然后一部富有奇幻色彩的散文集就写成了。那时也是有许多天真的想法。首先这样写,你的写作水平要很高,连游记都写得像流水账一样的人就别想了。再说既然有能力写一本优美的见闻札记,又何必多手多脚添上这些掉价的奇幻元素呢?

这种设想是难以实现的,当读者翻开一本奇幻小说时,发现通篇在讲一个在维斯特洛北境做皮毛生意的商人如何贪婪吝嗇地敛财,处理家人关系,他很可能没什么耐心去读。因为多数翻开这种书的人,他阅读的高度非常有限,对这种冗长的叙述没有多少耐受力,而有学识的人根本不屑于看一眼它们的书名。它若是这样写,其实高不成低不就,两边都无法满足,什么都不是。再说你要如何去构想一个人在奇幻世界里的所思所想?不同于科幻小说,你可以在许多学科著作上找到未来人类的影子,况且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有太多类型的故事可以写。但奇幻文中的主人公作为一个人是没有多少参考标准,因为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很虚幻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当你设定的世界是有魔法,有精灵有矮人的,那里面的人的价值观,思维方式跟我们现实世界的人有什么差异?要如何表现他们不仅仅只是一个设定,而是对你生活真正产生影响的存在。

早些年在我开始大量购入奇幻小说时,我爸就预言:等你看完我书房里的两三本书后,你就会偷偷摸摸把你那些破书扔掉,因为你会怕别人看到你曾经看的是这些丢人的东西。很不幸他完全是对的,把这些书当废纸一样贱卖出去那天我心有点痛。

总之等马丁把他那些该死的坑填完后,我就彻底告别Fantasy Novel。

本文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或网友转载),绿林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未经作者许可,不可转载。
点击查看全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