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林网

《学游泳》读后感100字

《学游泳》读后感100字

《学游泳》是一本由[英] 格雷厄姆·斯威夫特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页数:21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学游泳》读后感(一):最后一口氧气

《学游泳》是英国作家格雷厄姆·斯威夫特(Graham Swift)的短篇小说集。它和我们通常会遇见的故事集一样,满纸中产阶级现实生活的琐碎,男女主角之间打不完的心理仗。可它又有些古怪之处,十一个短篇,技法节奏始终在变,某一篇耗掉了读者的耐心,下一篇就发誓要补回来,不断地另起炉灶,秀出之前没有显露的本领。合起来看,竟然有点像写作坊的集体展,十一个不同的写作者,每个人的发力点都各自不同。

斯威夫特在英国颇有名气,他是主流文学杂志《格兰塔》的第一辑文学之星。《格拉塔》好比英国文学的黄埔军校,从1983年开始到2013年,十年一辑,已经出产了四批最一流的英语写作者。和黄埔军校一样,第一期的学员永远最闪耀。《格兰塔》第一辑中的好几位作家,成为当今英国文学的主心骨,比如萨曼·拉什迪,比如石黑一雄,比如朱利安·巴恩斯,再比如这几年在中国非常火的伊恩·麦克尤恩。

《学游泳》1982年出版,是斯威夫特学徒生涯的总结。很多年后,早已成名的他写了一篇悼文,叫《和阿兰一起喝尼格龙尼》。斯威夫特回忆1976年伦敦的肯辛顿,自己27岁,依然住在父母屋檐下,没有工作,一门心思写作。他一封接一封地收到退稿信,“抱歉”,“就差一点”,“已经很接近了”,这些含蓄的措辞大同小异,每一个都可能成为致命子弹,无情地结束一个人的写作。

在最贫困最卑微的时刻,斯威夫特遇见了《伦敦杂志》的编辑阿兰·若斯。若斯在酒吧约见了斯威夫特,一边和不相干的女孩调情,一边点了一杯尼格龙尼酒。那次会面,没有关于写作的指点,也没有甜蜜的鼓舞。斯威夫特的回忆却深情款款,他记住了那杯红色的,血一样浓稠的鸡尾酒,美得像玻璃杯里的日落。在许多杯尼格龙尼之后,斯威夫特的几则短故事在《伦敦杂志》上发表。这些后来收入《学游泳》的短篇,让斯威夫特初尝写作的甜头。

对于每个苦苦寻求出版的作家来说,写作都是炼狱,被锁进暗室关了禁闭,到氧气稀薄的最后关头,是被活埋一样的痛苦。尼格龙尼酒的背后,并不是一个伯乐发现千里马的故事。千里马常有,伯乐其实也常有。若斯之所以被怀念,血红的尼格龙尼之所以格外美,只因为他们来的恰巧。一把土眼看就要盖过鼻子,吸尽最后一口氧气,斯威夫特突然又有了活路。

《学游泳》之后,斯威夫特几乎再也不写短篇。他已经大致摸索出了一种合适的节奏,一种自如的姿态,可以供他在更长的文体里畅行无阻。作为斯威夫特写作的萌芽与起步,《学游泳》是文学研究者们可遇而不可求的文本,有取之不尽的话题。对于正在苦苦煎熬的写作者们来说,这部短篇小说集又尤其宝贵。它捕捉了一个作家求生时最绝望的姿态。

熬过去,留下来,就是胜利。

2015年1月11日《扬子晚报》

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学游泳》读后感(二):家族梦靥

这本短篇集整体基调压抑悲观,梳理一下不难看出,有一条人生的成长曲线,围绕着病态家族、弑父、苍白僵硬的两性关系延续下去。

同名小说《学游泳》,是这一切的开端。婚姻即将破裂的辛格尔顿夫妇,仍旧为抓住孩子死死地不放手。妻子想要儿子有艺术家的气质,别像他的父亲那样,甚至替代他父亲,永远在她臂弯下被庇佑,最好能回到她的子宫里;而丈夫只关心儿子有没有继承他的基因——打破无数次游泳纪录,丝毫不理会儿子对水的恐惧。他们对自己身上的骄傲之处,无一不用来在对方身上寻求鄙夷、厌恶,婚姻名存实亡,连性爱也只是做做样子。儿子正是在这种撕扯中不得好受,一会儿听母亲的,一会儿听父亲的,盲目又无所适从。结尾处,儿子学会了游泳,朝着父母、海岸蹬腿远离,可以理解为儿子成熟了;但我认为这不一定是喜剧结尾,此时恰恰是危险的,一个游泳初学者,极有可能暗示着:为了彻底摆脱束缚(父母施加的高压、期待),游向大海深处自杀。

——这一切都是那么令人害怕,而且,他没有任何武器。不过,他也许并不害怕他的母亲,也不害怕他的父亲,也不害怕水,而是另有所怕。——

在这里我的理解是,他害怕死亡,他想到了死亡。在青少年的成长叛逆期,新闻里自杀少年屡见不鲜,结尾用自杀处理并不显得夸张,甚至合理。怎么看,见仁见智。

在《加博尔》一文中,主人公反抗父亲的意识初现端倪,父亲是一名退役士兵,试图对一个外来寄宿的难民加博尔施加影响,把他改造为心目中的儿子。我一开始是愤怒的,因为别人分走了父亲的关爱。我暗自报复,用各种手段激起加博尔的战争游戏欲望,以此让父亲失望。父亲虽然厌恶战争,但也不相信和平,他已经完全被战争摧垮了,生命力萎缩。连加博尔也对他感到害怕,因为他死气沉沉,寡言少语,情绪失控。父亲对在我影响之下的加博尔感到失望愤怒,却又不敢在加博尔面前对我使用暴力,他内心深处还是想用老一套的办法,对现实无力,很明显爱的能力被剥夺了。而我兴致勃勃,生命力旺盛,父亲怎么可能抵得上我。

如果说《加博尔》是间接反抗的示例,那《化学》则是公然弑父了,虽然那是继父。不难理解,比杀死亲生父亲,杀死继父是容易的。《化学》中的继父是暴虐的,从另一个角度看,继父拉尔夫在分食我的母亲,勒着我的外公。我向外公学习化学,试图毒死继父,但是结局却不如愿,外公被母亲和继父悄悄合谋杀死了,法医鉴定是吞氢氰酸自杀。我和外公的力量太微弱了。“妈妈挂着一副如释重负的神情,仿佛是大病初愈”,“妈妈没哭”,最后继父穿着我父亲的旧毛衣。这在暗示着母亲对曾经的我们一家的背叛,以及继父成功上位。我的爸爸和外公彻底死了,但是我攥紧了不灭的复仇种子。

以上三篇小说中,仔细注意,会发现对女性的描述,有过多贬义和不满。要么是试图掌控我未来的母亲,要么隐形,要么是背叛我们(我,父亲,外公)的母亲。《霍夫梅尔羚羊》这一篇却是写尽了男性(舅舅)的丑恶、可悲,对年长女性(舅妈)表示赞美。“鼓眼泡,苍白的皮肤,一张老爱抽搐的嘴巴”——舅舅,“他的妻子,一个娇小羞怯、不乏风韵的女人,会局促不安地起身收拾盘子”——舅妈。通读全文,很显然,家里做事的是舅妈,而舅舅只负责研究霍夫梅尔羚羊,整天痴迷于这个快要濒临灭绝、不为世人所知的物种。而舅妈死了以后,舅舅会在半夜哭泣,奇怪的是,舅妈生前却没有得到这样的关照。就这样,舅舅的世界更加萎缩了,偏执狂附身,怀疑周围的人都想置霍夫梅尔羚羊于死地,宁愿与世隔绝。作者有意把两个意向重合了,在梦中,他梦见霍夫梅尔羚羊的脸是舅妈。有舅妈在的时候,舅舅还能有正常的生活支持,失去舅妈以后,他的生活秩序和精神稳定也不复存在了。最后舅舅跟霍夫梅尔羚羊一样消失了。移植到现实生活中,就是那些从来不考虑家庭只注重事业的男人。羚羊需要专业人员支持存活,舅舅需要舅妈支持,同样舅妈也需要舅舅支持,才能存活下去。

再来说这本书中最有青春活力和温暖的一篇,《隧道》。讲的是两个年轻人相爱,迫于家庭阻碍,反叛并逃离的故事。起因是我俩一起在家里做爱,被父母发现了,招致反对。我俩逃跑了,花着以往的积蓄,直到没钱开始工作。工作之前,还是阳光大海,工作之后每天愁苦不堪,沉默寡言,为琐事吵架,并否定之前的美好,什么狗屁诗作都是骗人的。后面用的又是隐喻,孩子在学校挖隧道,用意就是逃离,但孩子还是孩子,没有经济独立,所以隧道是又长又黑,望不到尽头。结尾是女孩继承了叔叔的遗产,而叔叔从来不与她父母同流合污,从不认同那些保守的道德传统。当然这不是一个令人信服的结局。

对女性的忽视,缺乏同理心,关爱;反倒是处处充斥怀疑,计算利益,推脱责任,在本书之中随处可见。我不得不把这些联想到——偏执,妄想(很可能来源于家族遗传),还有迷恋化学,医疗技术(仅仅是迷恋,不是为了病人着想),霍夫梅尔羚羊,神表。《苏丹后宫》,《疑病症患者》,《克利夫埃奇》,均是冷漠无情,精于算计的写照。老婆怀孕了流产了,关我屁事,被人骚扰了,也是为了做做样子,而且内心戏特别多,以为老婆在搞手段。弟弟没人养,住院了,我也放之任之,如同弃物,等到弟弟死了我感到解脱了,释放了内心的嫉妒和怨恨。

“有些夫妇是出于感情而结婚,有些夫妇结婚恰恰是为了掩饰其感情。我和玛丽就一直属于后者。”

“她流产,我怪她。我毫无道理地认为这是一种极端和不公正的报复手段。但这只是表面的。我之所以怪罪她,是因为我知道,在无缘无故地经受了痛苦之后,她想要别人为此责怪她。这点我心知肚明。”

他声称对病人M,对妻子的情况了如指掌,他有方法解决这一切困境。但是从来没见过他表示过真正的同情,理解,永远是在边缘试探、挑衅,就好比拿着直尺测量别人。这是没办法帮助他人的。因为已经不能说是爱了,而是自我ego的全面投射。

有好几个故事,都是以死亡为结尾的,男性多是邪恶的携带者。但我觉得死亡并不会把内心的恶魔——来自家族的梦靥——消除。

《学游泳》读后感(三):永生与时间的谜

斯威夫特在《神表》中探讨的永生主题并不新颖,但通读一过却令读者生发力透纸背的敬意和感喟。往往这类迹近经典题材的写作最不好写——因为题旨本身并不担保作品质量,这就要求他既避开以往的套路写出新意,又能在同一个问题上发掘出深度——但也最能检验一个作家的成色。《学游泳》作为斯威夫特迄今惟一一本短篇小说集,至少在《神表》这一篇中能看到他抵临了他尤其衷意的作家福克纳的高度,而且不仅如此,更为难得的是这篇小说在我看来正是对后者《喧哗与骚动》第二章的主题性续写。

小说围绕一个波兰裔的钟表世家的祖孙四代展开,小说叙述者的曾祖父斯坦尼斯瓦夫在一次偶然中制造出了一只“神表”,故事就此开始。在这个无需上发条便可永远运转的钟表诞生一周年后,斯坦尼斯瓦夫于日记中预示性地写道:“我们将永生”。他的儿子,也就是“我”的祖父菲利克斯后来继承了这只表,并且如同自己父亲那样简单划一地生活。因为永生,这个家族不再热衷于生儿育女,“不再热衷于其他人用于延长生命的方法”。

我们知道,时间感——对于时间的领会——赋予人们一种看待时间的紧迫眼光,但这一点在永生的语境里全然失效。非止于此,在此之后,永生这一事实又倒转回来,使得克雷普斯基家族看待时间的视野变得浑浊。面对时间,他们不再强取豪夺,而是心满意足;不再躁动不安,而是茫然失神。小说叙述者看透了这一点:“我先辈们寿命越长,他们就越没有生机。他们越沉醉于时间,就越在行动上陷入了机械单调的刻板生活之中,他们的人生就像这块滴答作响的神表一样也在滴答声中虚耗殆尽。”这就是永生的代价,阿乙在《虫蛀的外乡人》中对此同样做过精当的描述。

既然存在只能是时间性的存在,永生是否意味着在时间之外存在?——关于这个见解所能给出的直接肯定或否定都毫无意义。但如果将永生理解为“生存限度的无限延长”,那么同样可以反过来将其规定为“对时间性的废除”。更为合理的看法毋宁说是:自永生一刻起,从未存在。永生抹杀了时间感。《存在与时间》中有过这样一个论断:“时间性造成了此在之在的原初意义”,因为这个道理——时间也许并非真理,但一定关涉现实;也许并非现实性的受缚,但一定是现实性的前提——我们甚至不能用“沉沦”来形容永生之人。

小说里的时间原本是永生之人的奴仆,至少小说叙述者的祖父与曾祖父均如此看待,可正如黑格尔主奴关系理论所示,在某个界点之后,两者之间将发生本质的倒转,“我们知道,在爷爷的马甲口袋里无休无止地滴滴答答的神表——那被征服了的时间的象征——已成了我们的主人。”故事的具体界点是小说叙述者与与他的妻子黛博拉分手,他回到家中与爷爷彻夜长谈了一次。可以看出,他们的确没有遗忘时间:在神表的见证下,克雷普斯基家族早已与时间缔结了死盟。遗忘与他们无关,这个家族只是在背负着时间的重负前行。

抑许小说叙述者的父亲斯蒂芬的诞生即预示着那个界点出现。他的反叛精神要求自己摧毁这个家族永生的象征。十五岁那年,斯蒂芬开始了在海洋冒险的生活,历经上海、横滨以及瓦尔帕莱索。三年之后,斯蒂芬回到家中,迎娶了小说叙述者的母亲——在家族看来,是一位品行可疑的女人——随后他们将小说叙述者带到世上。可是一年之后爆发了那场世界大战,斯蒂芬再次奔向海洋为国效力,但这一次则因为日德兰海战中的某颗德国炮弹,他永远地留在了海底。

具体界点的发生显然源自某个与时间相关联的东西,但不是时间本身。这便是时间-记忆问题。人们惟有意识到自己在回忆的时候,才能意识到时间的存在。尽管如此,时间与时间之中的记忆并不完全等同。记忆是个可怕的东西,有如地表之下暗藏的骚动岩浆。人们一旦将其释放出来,记忆的力度与热度必定令时间的地表迅速迸裂,而小说中人的宁静生活也就此终结。

在小说叙述者与妻子分离三十年后,他听到了楼下传来阵阵喊叫,忖度道:“我明白它们发自时间所无法驾驭的地方。”于是动了恻隐之心,敲开楼下的房门。原来那个女子将要分娩,而他这个克雷普斯基家族的后裔迫不得已要为其接生。这两重身份是多么阴差阳错且充满悖论:一方面,如今他早已是由时间看护的仆人,是从时间的坐标系中逃逸(因此)不会终结的最后一代,另一方面,此时此刻他却在为一个初生的婴儿做着见证。这个婴儿势必只是终有一死的凡人,是有限时光暂存的器皿。既是原初意义的开端,也预示着漫长年岁之后的结束的婴儿,指引着小说叙述者从时间的表面进入到时间之中,进入到“时间循环的河流”(阿乙语),进入到记忆:

“就在我们相互瞪眼对视之际,奇事发生了。在她那露出被头的半张小鹅蛋脸中,我似乎看到了她那家乡亚洲的广阔腹地和她那不计其数的祖先们栗色的脸孔,仿佛她的眼中装有某种非凡的超光镜。与此同时,在我的心中排列着一队队我那克雷普斯基的男性祖先,他们从遥远的波兰边疆汇聚而来。”

斯威夫特之于这个玛撒卢家族女性分娩的细致描写,读来有一种玛利亚的神性光辉。她的神情、声音以及周身的举止,皆仿如既是受难,也是恩典,同时无可置疑地令小说叙述者战栗:“我习惯于把人生视为一件可以跨越几百年的、悠然从容的淡墨山水——却根本不知道它的真谛。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无数凝结的时间,一年年,一代代,世纪复世纪所积累起来的巨大抗力,都化成悬而未决,或彼或此的时刻。”他开始祈祷,为眼前目睹的景象,这景象教诲他意识到时间的真谛并不在于知晓时间是什么不是什么,而恰恰在于知晓——人是什么?他说,人是时间的蒸馏物,是此前一切时间累积相加的总和。

一个极富象征意味的画面随之出现:他将神表在婴儿的小手指间来回摇晃,紧接着这个初生的孩童握住了它,并且,小说叙述者感觉到他分明是拽了一下,停住了神表的走针。一百多年来从未上过发条的它,以及禁锢其中的那些巨大的时间,被婴儿鸿毛之力的手指召回了。

在我看来,这正是斯威夫特向福克纳笔下昆丁一章的致敬:在那个故事里,对时间极为敏感的昆丁置身哈佛的某间寝室。他一面忍受着钟表的嘀嗒声音,一面回想起父亲康普生先生的话:耶稣不是在十字架上被钉死的,他是被钟表齿轮那永恒而细碎的声响折磨死的。于是片刻之后,昆丁将这一祖传的钟表砸碎,把表针也扭下来扔掉了。他渴望以此杀死时间。然而声音并未终止,也就是说,未曾终止的声音再一次提醒他时间并未被杀死。克雷普斯基家族相信时钟乃时间的起因,说来昆丁又何尝不是如此。

在斯威夫特笔下,小说叙述者与祖父后来离开伦敦,登上了苏赛克斯草原的高地,“我们慢慢地缓过气来。我们默默无语。我们之间的沉默宛如我那徒劳希望的墓志铭:放弃这一注定失败的伎俩吧。”——放弃什么?毋宁说,放弃对时间永久奴役的渴慕,放弃凭赖永生从而战胜时间的妄想,放弃对遗忘之神前来拯救的抵抗,这又岂非康普生先生向昆丁提出的那段著名告诫?——

“这只表是一切希望与欲望的陵墓,我现在把它交给你;你靠了它,很容易掌握证明所有人类经验都是荒谬的reducto absurdum(按:拉丁文reductio ad absurdum的讹用,意为归谬法)……我把表给你,不是要让你记住时间,而是让你可以偶尔忘掉时间,不把心力全部用在征服时间上面。因为时间反正是征服不了的,他说。甚至根本没有人跟时间较量过。这个战场不过向人显示了他自己的愚蠢与失望,而胜利,也仅仅是哲人与傻子的一种幻想而已。”

小说叙述者的祖父菲利克斯后来冲入到狂风暴雨中,他的父亲斯蒂芬更是在十五岁之后就两次奔向大海。对后者来说,他之所以被家族添附了一种罪孽意味,乃是因为他离经叛道地寻求一种智胜时间的手段,而不满足于被神表赠予的永恒年岁。令他的祖父大惑不解的也正在于此:一个克雷普斯基家族的人怎么能相信时间可以自我照应?简而言之,怎么能不将时间看作这个家族的仆人,而恰恰当作敌手对待呢?然而,尽管后者被视为耻辱,两者却是殊途同归的命运。

对前者来说,理论上他能够在时间中永远存在,“正如钟面所示……时间是循环的。你的寿命越长,你就越渴望回到过去”,但时间中永远存在的东西(记忆)首当其冲就压垮了永生本身:不妨以尼采为例:如我们所知,1889年1月,这个伟大的天才抱着马脖子疯了,按照萨弗兰斯基的说法,他是被同情征服了。但我一直以来认为,驱使尼采走到那一步的只是此一完成了形而上学的哲人承受不了自己的永恒复返思想,承受不了那作为记忆最可怖形式的同一性的永恒轮回。

昆丁憎恶钟表,憎恶声音,憎恶时间。准确地说:憎恶钟表的声音提醒他在时间中的位置。他不惜一切甚至自陨也要毁灭的憎恶归根结底乃是出于走针的嘀嗒与齿轮的咔嗒声响令他回想起过去,而过去(统统指向了妹妹凯蒂失贞这一问题的核心)恰恰是他所不愿意面对的。《神表》中也提到了“记忆之为时间之中”这一点:“沉寂,那令人痛苦的沉寂(对某些沉寂的记忆是会压垮你的)只有被时钟的滴答声不时打破。”

因此,昆丁急切地想要从现实中解脱出来,却又总是被无所不在的钟声驱赶回现实的母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昆丁的自杀根源于此,根源于他忘却了父亲的忠告。那么斯威夫特的这篇小说呢?它完全是一次反向叙述:在时间之外被放逐了一百多年的克雷普斯基家族,因为那个婴儿轻微到可以忽略不计的拉拽,重又进入到时间之中。时间摧毁一切然后失落,但人们所能拥有的也仅只是这个摧毁一切的既抽象又相对的时间,以及由它转换而成的时间,立体且绝对的后者属于时间的再生,属于回忆本身。

在这篇小说最后,神表失却了效力,但时间却不可逆地开始了,时间活过来了。小说叙述者躺在焐热的被子下面,注视着医生冷漠而一筹莫展的脸,仿佛是T.S.艾略特在《J.阿尔弗雷德·普罗弗洛克的情歌》中写下的那些诗句:“我已经看到我的伟大的时刻在忽隐忽现地闪烁/我也看到了那永恒的男仆拿着我的上衣在暗暗窃笑/总之一句话,我害怕。”

2015年7月30日写成

7月31日改好

(《文艺报》2015年11月9日)

本文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或网友转载),绿林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未经作者许可,不可转载。
点击查看全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