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林网

《四签名》读后感1000字

《四签名》读后感1000字

《四签名》是一本由(英)阿瑟·柯南·道尔 / (注)刘臻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22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四签名》读后感(一):噢,福尔摩斯

花时间重新梳理下《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故事发展顺序。这本已经有100多年历史的推理小说,又重新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想想自己最近一团糟的生活,实在很是羡慕逻辑清楚,思维缜密的福尔摩斯先生,虽然偶尔也会陷入无所事事的郁闷中,但是只要工作起来,那种全身心的投入,闪闪发亮的样子,还是让人止不住的艳羡。开始神经质的模仿华生医生模仿福尔摩斯的样子。常常盯住陌生人上下打量,看他的袖口,看他的手茧,看他的皮鞋,看他的饰品,企图看出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之类。但遗憾的是大多时候只是能看出一个姑娘长的是否可爱。

《福尔摩斯》系列的成功不仅仅是在推理小说这个类型上做到了巅峰,讲故事的手法给人极强的代入感,更加打动我的是一些作者柯南道尔的语言特征。不同于现在经常可以看见的段子吐槽,有一点点略带克制的诙谐幽默,经常会让人阅读过程中会心一笑。

《神探夏洛克》中的两个人物性格太强烈了,以至于总感觉原著小说中的福尔摩斯缺少了一些高冷傲娇的气质,那句著名的“整条街道的智商都被你拉低了”实在是笑尿。

总的来说,这一集的故事在我感觉比较平淡,推理破案水到渠成 ,没有第一集那种感觉很精妙的设计。

《四签名》读后感(二):《四签名》读书笔记豆瓣备份

凶手称为A,他的三个同伙称为B、C、D,野人称为a。A在农村度过童年,叛逆的他应征入伍去印度。印度民族大起义爆发,A逃到一个城堡去,结识了BCD,其中B认识一个土豪,土豪一半财产被E保管并派了F监视E。土王走后,E在B的邀请下去了城堡,B杀了E并夺走宝藏。F看到后起诉ABCD,ABCD被抓进监狱。监狱长摩斯坦和舒尔托被A告知有宝藏,ABCD愿意分赃,但摩斯坦和舒尔托需要让ABCD自由,于是他们制订了出逃计划。计划是ABCD画好藏宝图让舒尔托去偷宝藏,再让ABCD去,再让摩斯坦去。但舒尔托把宝藏拿走后消失了。A越狱追捕舒尔托,舒尔托犯重病并在A的惊吓下去世。舒尔托的大儿子得到了财产,于是A偷走(舒尔托住的樱沼别墅有个内应),但a误杀大儿子。A和a乘曙光号船只离开伦敦,途中被捕。 福尔摩斯:一个野人和一个装木腿的人是凶手。用木馏油的气味在一条狗的帮助下找到曙光号船只,摸清曙光号船只的去向后租船追捕。 琼斯:舒尔托的小儿子杀了大儿子并偷走宝藏。 舒尔托大儿子被杀当天:a身上绑着绳子通过暗门爬进舒尔托大儿子的化学实验室杀了舒尔托的大儿子,无意踩到木馏油的瓶子并打碎了。A沿着绳子爬进去并偷了宝物,留下带有ABCD签名的藏宝图,绳子另一端绑着宝箱扔下去,A和a先后沿着绳子爬下去。 线索:1.窗台有靴印,旁有木桩印(可见凶手装木腿 2.房间离地很高,墙没有可以攀爬的东西(有同谋,且很灵活能干 3.脚印很小,舒尔托大儿子头上的毒荆棘,类似锤子的镶石头的木棒(可见是个野人

《四签名》读后感(三):福尔摩斯登上世界舞台——《四签名》读后

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中诞生,真正走上世界舞台却是靠这部《四签名》。首先要感谢出版方,1889年8月,《Lippincott's Monthly Magazine》的编辑Joseph•M•Stoddart向作者约稿,5个月后《四签名》诞生,同时在伦敦和费城发售,由于这次要面向美国读者,爵士不好意思再把犯人写成西部流亡到欧洲的外来入侵者,而唯一的杀人者被设定为生番,我又不知道该夸作者聪明还是笑他投机了。

不过就整个故事的设定来看,这样的设定至少有两个好处。一是把整个故事的舞台延展到世界,从伦敦到阿格拉到安达曼,配合作者写实的笔触,营造出身临其境的实感,二是配合两个罪犯古怪的外形和奇特的技能,让整部小说的情节都更接近惊险小说,也就是说——更通俗了。在让整本书畅销的同时,更多的读者也就接受了主人公的形象,这对我们的大侦探之后的传奇道路至关重要。

除此之外,相对于前作对宗教的批判,本书与复仇搭配的主题也更加讨巧,那就是贪婪,这也是世界性的人性的弱点。作为所谓人的“原罪”之一,这个俗主题在打开市场方面显然更加讨巧。需要注意的是,在对福尔摩斯的性格刻画方面,作者走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那就是把他描绘成一个超然物外的形象,对于现实的利益他无欲无求,显然他追求的是一些形而上的东西。这么一个伸张正义的闲云野鹤形象理所当然受到全世界群众的欢迎,而在这么一部以人性贪婪为主题的小说中把这么一个形象树立起来又正好恰逢其时。

从本作中,我们可以继续看到作者把这个系列写成巨著的野心,在前作演绎法加证据链的基础上,引进了警犬作为工具,并为主人公增加了化妆术和射击术两大技能,都为后续的故事作出铺垫——无论从设定、故事还是人物刻画,作者都已经准备好把我们的大侦探推上世界舞台了!

《四签名》读后感(四):福尔摩斯探案②:《四签名》书评

话不多说,直接开始,进入假装华生模式。

福尔摩斯打量了自己已经有许多针眼的胳膊一会儿,便把针尖扎入丰满的肌肉,推动着小小的针筒,然后靠在绒面安乐椅里,舒心的长长叹了一口气。他每天都要这样注射三次,... “今天,这东西,”我问他,“是吗啡,还是可卡因?” “可卡因”,他说,“浓度百分之七十。你要试试吗?” “我可一点也不想。”我没好气的冲他说。 Wait!?福尔摩斯在吸毒!!? 华生快管管他!(ノ=Д=)ノ┻━┻

华生的回合:@#$$%&* 福尔摩斯不以为然:“我的大脑不能停止思考,没得刺激不行呀。这就是我选择这种特殊职业的原因,或者说,我创造了这种职业,因为我是世界上唯一从事这种职业的人。” “唯一的私人侦探吗?”我抬眼问道。 “唯一的私人咨询侦探,”他回答说,“你不是也领略过我在杰弗逊·霍普案中所采用的工作方法吗?” “的确如此,”我诚恳地说,“那是我平生印象最深的事件。我已把它写成了一本小册子,取了个新颖的题目:《血字的研究》。”(⁄ ⁄•⁄ω⁄•⁄ ⁄) “我粗略看了一遍,”他说,“照实说,不敢恭维。侦探是一门精确的科学,你却写了太多推理之外的东西,显得太过浪漫和情绪化。”

我的作品是专为讨他的欢心而写的,他的批评使我大为不快。(ಡωಡ) 我华生不理你了(ー_ー) 福尔摩斯紧接着表示自己的业务扩展到了欧洲,给我展示给法国的某某给他写的赞美信,写过一些论文:诸如《论各种(140多)烟灰的辨别》。 “你具有区别细节的非凡才智,”我评价道。(又忍不住赞赏他了|ω・) “我十分注重细节。我写了一篇关于脚印跟踪的专论,里面谈及用熟石膏保存脚印的方法。这里还有一篇新奇的小论文,谈及职业对手形的影响,并配有石匠、水手、木刻工、排字工、纺织工和磨钻石的工人的手形插图。这对于科学的侦察有很大的实用价值,特别是在无人认领的死尸案中和显示犯人原有经历时有用。我的爱好让你乏味了吧。” “一点不乏味,”我恳切地答道。“我对此极有兴趣,特别是能有机会亲眼目睹你对它的实际应用。你刚才说到观察与演绎。当然,在某种程度上,两者是相互关联的。”(真香)

“啊,不一样,”他回答说,舒舒服服地靠在扶手椅里,从烟斗里吐出一股浓浓的蓝色烟圈。“举个例说,根据观察,我知道你今天早上去了韦格摩尔街邮局,但根据演绎,我才知道你在那里发了一份电报。” “对了!”我说。“两点都对了!真弄不明白你是怎么知道的。我一时心血来潮发了一份电报,从没对任何人说起过。” “这个太简单了,”他说道,对我的惊奇暗自一笑。“简单得没必要解释,...”(ノ=Д=)ノ┻━┻ “此事确实如此,”我略加思索,回答说。“这事儿,如你所说,太简单了。如果我让你这套理论接受一个更严峻的考验,你会不会认为我无礼呢?

现在,我这里有一只新近得到的手表。你能否告诉我这表原来的主人的性格和习惯吗?” 福尔摩斯接受了挑战。 我递过表去,心中暗自欣喜,因为我知道这种考验是行不通的,算是给他平时那种武断腔调的一个教训吧。他咂摸着手中的表,细审过表壳,又打开后盖,先是用肉眼,继而又用高倍放大镜察看机件。他合上后盖,把表递给了我,看到他那张沮丧的脸,我差点笑出声来。 “几乎找不到痕迹,”他说。“这表刚清洗过,把最有启发性的痕迹洗掉了。” “不错,”我答道。“我拿到之前就清洗过了。”我暗自责备我的朋友竟用这种站不住脚的借口来掩盖自己的失败。即便是一只没有清洗过的手表,他又能找到什么痕迹呢? “尽管不令人满意,但我的观察并非毫无结果。”他说道,茫然无神的眼睛盯着天花板。“如有不对,请你指正。我断定这只表是你哥哥的,是你父亲传给他的。他是个不修边幅的人——非常不爱整洁而且粗心。他本来有着美好的前程,但他放弃了所有的机会,有段时间生活潦倒,偶尔也有境况好的时候,最后因嗜酒而死。”

我从椅子里跳了起来,心烦意乱地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极度的酸痛涌上心头。 “你这就不对了,福尔摩斯,”我说。“我真不敢相信你竟会转而说出这个。你已调查过我不幸的长兄的履历,此时假装用玄妙的方法推断出这些事实。你坏蛋,你骗子!”(ノ=Д=)ノ┻━┻ “我亲爱的医生,”他和蔼地说。“请接受我的道歉!我把这件事当成了一个理论上的问题,没想到它会触痛你的隐私。但我保证,在你把表递给我之前,我绝不知道你还有一个哥哥。”

“那你究竟是怎样推断出这些事实的呢?每一点都绝对正确。” “你感到奇怪,只因为你没跟上我的思路,也没注意到重大事件是靠某些细小的事实推断出来的。比方说,我一开始说你哥哥很粗心。看看这块表,不仅下面的边缘上有两处凹痕,整个表面尽是伤痕,这是因为他习惯把硬币、钥匙之类的硬物和表一起放在同一个口袋里。这么随随便便地对待价值五十金镑的手表,说他是个粗心的人,不算过分吧。一个继承了如此贵重之物的人,说他在其他方面亦所获甚丰,不算牵强附会吧。” 我点头表示领会他的推断。(๑˙ー˙๑) “在英国,当铺老板的惯常做法是,用针尖在表壳内刻上当票的号码。这比贴标签更为方便,号码既不会遗失,也不会混淆。我用放大镜看过,表壳内这类号码不少于四个。结论是:你哥哥时常拮据困顿。另一个结论是:他有时境况不错,否则就不会赎回自己的典当品。最后,请你看看上弦的钥匙孔,孔的四周有无数印痕,那是插入钥匙时留下的痕迹。头脑清醒的人上弦怎么会留下这些痕迹呢?但醉汉的表没有不留下这种痕迹的。他夜间上弦,因而留下了手腕颤抖的痕迹。这有什么玄妙的?” 牛逼,抱歉,一直以为你在装逼。|ω・)最近有接手什么新案子吗? “目前没有,所以我才注射卡可因。只要不动脑子我的日子就非常无聊。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呢?” 案子终究还是来了,这一天,我们迎来了莫斯坦小姐(注意这个妹子和我华生的态度)。

莫斯坦的父亲是监管安达曼群岛监狱的军官,十年前失踪了,他父亲好友舒尔托上校也不知其踪,六年前在报纸上有人寻找莫斯坦小姐,莫斯坦小姐回应地址后,每年会收到一颗美丽的大珍珠。就在今天,其收到一封信说要为其主持公道,请携带二友同来,不要告知警察。福尔摩斯和我表示晚上会一同前往。 “多么迷人的女郎!”我转身对朋友说。 他又点燃了烟斗,合上双眼靠在椅子里,懒洋洋地说,“是吗?我没注意。” “你真是一台机器,”我嚷道。“有时简直没点儿人性。” 他温和地笑了,大声说道:“最重要的是,不要让你的判断力受到个人特质的影响。对我来说,委托人仅仅是一个单位,一个问题里的一个因素。情感的特质有损于清醒的理智。我认识的最迷人的女人,为了保险金毒死了三个小孩,结果被绞死。我认识的最不讨人喜欢的男人,是个慈善家,他捐了近25 万镑给伦敦的贫民。”

我华生不和你一般见识(ー_ー)

当晚,莫斯坦小姐有带来他父亲的一份遗物,一张神秘的纸条。有个地方用红墨水画了十字,十字上方用铅笔模糊地写着‘左3. 37’。左角处有一个神秘的符号,像左右相连的四个十字。符号旁潦潦草草地写着四人签名——乔纳森·斯茂、默哈米特·辛格、阿巴杜拉·克汉、多斯特·阿克巴。 我们去了指定地点,又被等待的人让马车带着前往另一个地点。这次旅行会带给我们重大的结论。摩斯坦小姐的态度仍像以前一样坚决而镇定。我极力鼓励和逗乐她,讲些我在阿富汗经历的冒险故事;说实话,我自己对我们的处境感到惴惴不安,对我们的命运感到前景未卜,致使我的故事讲得乱七八糟。至今她还拿我讲的一个故事取笑我:深夜一头滑膛枪钻进我们的帐篷,我拿起双管小老虎开火。(ー_ー)!! 在我看来,朦胧黯淡的灯光照在络绎的人群的脸上,显现出荒诞和怪异:有人忧郁有人欣喜,有人憔悴有人快乐。所有的人正从黑暗走向光明,又从光明走向黑暗。(这段描写蛮有趣) 所邀之人为舒尔托上校的小儿子,表示六年前,少校临终时,表示曾经和莫斯坦爹得到一笔财宝,但在争吵分配时候心脏病复发一头撞死在桌角(○ Д ○)ノ,舒尔托为了防止财宝暴露,当时隐瞒了这个事实,与仆人处理了你爹的尸体,你爹就失踪了这么久。这批财宝价值50万英镑,理应有一半属于你。 听到这笔巨大的数目,我们全都瞪大眼睛看着对方。如果我们确保摩斯坦小姐得到她应有的那一份,她将由一个贫穷的家庭教师变成英国最富有的继承人。当然,一个忠实的朋友会为这种消息感到高兴,但羞愧地说,自私占据了我的心灵,我的心变得铅一般沉重。我吞吞吐吐地说了几句祝贺的话,然后垂头丧气地坐在那儿,耷拉着脑袋,连我们的新朋友说了些什么也全没听见。(这就是你偷懒不好好写故事的理由?눈_눈)

鉴于华生情绪惆怅,我们加快剧情。由于财宝在樱塘别墅,也就是哥哥住的地方,当我们赶到哪里时,他哥哥已经被杀害了。在密室中坐着死去的,死于灌入头顶的一根毒刺。福尔摩斯发现一张纸条,上面潦草的写着“四签名”字样。而且弟弟发现财宝不见了,他慌的一匹,“他们肯定会怀疑是我干的。哦,会的,会被怀疑的。先生们,你们不这样想吧?你们肯定不会认为是我干的吧?如果是我害了他,还会带你们来吗?哦,天啊!哦,天啊!我会发疯的!” 他的手狂乱地抽搐,不停地跺脚。 “舒尔托先生,你没有害怕的理由,”福尔摩斯拍着他的肩膀温和地说,“听我的话,驾车去警察局报案。答应全力协助他们,我们在这里等你回来。” 矮个子茫然地听从了福尔摩斯的话,我们听到他摸着黑跌跌撞撞地下了楼梯。 在这段期间,福尔摩斯发现凶手有两人,其中一人脚踩到了房顶阁楼的木馏油漆。 警察到来之后,武断的琼斯警探断定案情已经明了,抓走了弟弟和哥哥家所有仆人。 “琼斯先生,我不仅要洗清他的罪名,而且还要告诉你昨晚来这房间的两名凶手中的一个的姓名和模样。他的姓名——我有充分的理由断定——是乔纳森·斯茂。他文化程度低,个子矮小,人很机灵,右腿断了,装有一条木腿,但木腿的内侧已磨损坏了。左脚靴子的底呈方形而且粗糙,鞋跟钉有铁掌。他是个中年人,皮肤晒得黝黑,曾是个囚犯。这些特征以及他手掌脱落了很多皮的事实可能对你有用。另一个人嘛——” 然后就是一系列的追踪罪犯的过程,一开始是通过木馏油的气味,让一只叫托比的狗追踪,然而结果却不尽人意。

托比兴奋得发狂似的,从侧门跑进了锯木工已经上班的木场。它穿过锯屑和刨花向前奔跑,绕着两堆木头之间的过道跑到一条小路上,最后得意地叫了一声,跳到了仍放在手推车上的一只大木桶上。透比伸着舌头,眨着眼睛站在木桶上,想从我们这儿得到赞赏。桶板和车轮上沾满了黑色的液体,空气中散发着浓厚的木馏油气味。 福尔摩斯和我面面相觑,禁不住同时哈哈大笑。 随后,打听到凶手坐最快的船曙光号离开了,又叫贝克街小分队(第一册里面找马车的小乞丐们)打探船的消息,最后不得不亲自去下游寻找。 期间,警方那边已经证明所抓的人都无罪了,琼斯无可奈何的来找福尔摩斯,紧接着就是一场水上追凶。 “它跑得太快了,我们恐怕赶不上。”他说。

“必须追上!”福尔摩斯咬着牙说。“船工,加煤!竭尽全力赶上去!即便把船烧了,也要抓住他们!” 我们紧随其后。锅炉火势凶猛,强劲的引擎呼哧呼哧,铿锵作响,如同一个巨大的金属心脏。船头如利剑划破平静的河水,在我们的左右两侧激起滚滚浪花。随着引擎的每一次悸动,我们如同一个生命体一起跃进,震颤。

在追到财宝之后,鉴于帮助警方之前和琼斯的约定,让华生独自先带着财宝先去莫斯坦小姐那里,归还理应属于她的一半,但是到了那里,打开发现宝箱是空的。 “感谢上帝!”我情不自禁地喊道。 她飞快地看我一眼,疑惑地一笑。 “此话怎讲?”她问道。

“因为你不再可望不可即了,”我拉住她的手说,她并没有缩回去。“玛丽,我爱你,就像任何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那样真诚。是财宝、财富让我难以启齿。现在财宝不见了,我可以告诉你我有多爱你了。所以我才说:‘感谢上帝。’ ”我把她揽在身边,她轻声说道:“我也应该说‘感谢上帝’。” 不管谁丢失了财宝,那天晚上我得到了一个宝物。|・ω・`) 凶手大胆的承认自己将财宝撒在一路追踪的河道里,而杀人的原因确同是蛇鼠一道,四个军人与一起失踪财宝和被杀财主代表案件牵连,被军事法庭判处无期徒刑,由于财宝被他们藏了,在忍受无尽牢狱之灾后,扛不住了,企图和两位军官平分财宝并获取自由,然而被摆了一道,财去人空。有理由的恶徒,久恨必及恶果,这里就不展开细节的复仇和寻宝过程了。

福尔摩斯探案的有趣之处并不在于多么复杂而处心积虑的杀人手法。往往更多的是人物性格的描写,命案并不随意而为,或热血上涌或意外杀害都有其后因果。而且断案过程并不仅仅是推理完,凶手就大彻大悟或坐以待毙,然后就结束了。反而追凶这一过程才是实质性的结案行动,即所谓的推理和实践结合,才是破案。 同第一册一样,结案后功劳全是琼斯警探的了。 “分配似乎极不公平,”我说。“你办理了全案。我从中得到了妻子(눈_눈),琼斯得到了荣誉,留给你自己的是什么呢?”(๑˙ー˙๑)

“我吗?”歇洛克·福尔摩斯说。“留给我的是那只可卡因瓶子。”说着伸出白皙修长的手去拿瓶子。(泪目)

本文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或网友转载),绿林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未经作者许可,不可转载。
点击查看全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