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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蒲松龄经典读后感有感

学习蒲松龄经典读后感有感

《学习蒲松龄》是一本由莫言著作,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3.00元,页数:30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学习蒲松龄》读后感(一):标题党

老实说,我买此书只和它名字有关,当时在书城看到,都是没拆封的,不能打开看看目录内容是否自己喜欢的那种,只能买来看了。前几个故事还可以,有点现代聊斋的意思,后面就没什么意思了,无非是大西北那种没开化的感觉,没看过莫言什么书,就知道檀香刑挺有名的,印象中他的书都是大西北一带的故事。那个大晚上捞螃蟹的故事给我印象比较深,其他的看完就没留下什么了

《学习蒲松龄》读后感(二):蒲老先生的真传

这部书是莫言众多小说中风格十分独特的一部,说其独特,是因为这本书中所收的大部分作品都是莫言根据他幼年时期所听到的民间故事改写而成的,既不再是纯粹的民间故事,也不同于他的其他现实感很强的小说。如果勉强命名,不妨借用一个新的说法——神怪现实主义。

其中的很多篇目确实颇具《聊斋》的神韵,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充分显示了莫言讲故事的出色能力。像《木匠与狗》,是书中最精彩的一篇,在叙事上出人意料,极具创造性。

与鲁迅的《故事新编》可以相提并论。比卡尔维诺的《意大利童话》要更具当代意识。比香港老作家刘以鬯的现代式精怪小说也要更精彩。

这本书可以让人们更深入地理解莫言与民间文学、与中国传统叙事艺术的血肉联系,不可不读。

《学习蒲松龄》读后感(三):筆記

- 才知道, 和小說對話, 比和散文, 和歷史書, 要難。可能理性那一部份變得很弱很弱, 都是情感, 意像, 場景。要麼就搞點理論, 做做文本分析, 要麼就乾脆說句喜歡還是不喜歡。

- 莫言的故事, 我是喜歡的, 總體來說。我記得《豐乳肥臀》, 我記得《生死疲勞》, 在那暗黑的廣州的閣樓裏。後來的《蛙》也記得, 不過好像沒有那麼迷幻了, 不知是因為作家變了, 還是我變了, 還是場景變了。

- 這本小說結集, 據說是"作家與故鄉"系列, 包括我之前因為看了莫言的《我的高密》(應該是同一個系列吧), 在看是會連想到作者談家鄉的事, 會在猜那些角色, 是不是就是莫言提到的那些鄉親父老。

- 有一些文章, 意象很難理解, 又或本地話用得很多, 我沒有花很大力氣出看懂看通, 這是我的問題。有幾篇我挺喜歡的, 像《奇遇》、《良醫》、《大風》等。

- 阿城贊莫言寫鬼故、鄉間傳說, 除了莫言真是個天才之外, 我們生活缺乏這種東西, 也許也讓我們更喜歡去聽去看些故事吧。

《学习蒲松龄》读后感(四):莫言蒲松龄,莫言故乡

我一直在想写点东西给莫言,但是真的不知道从何下笔。

我相信很多人拿到这本书和这本书的名字《学习蒲松龄》有很大的关系。我一直在假想莫言把当年蒲老先生的那股生猛劲拿出来,深入民间去听故事,写故事,然后集结。

前几篇《奇遇》、《夜渔》还真有那个味道,但是从《天才》开始,就又回到莫言的那种“怀乡”、“怨乡”的情结上来,并且凭借着他一惯的带点虚幻与虐待的手法继续勾勒山东大地上那一帮朴实的人民。很多篇故事说句实话,未见其新意,到《翱翔》时,前面和中间大段的铺陈,以及对于燕燕飞翔的描述让我对故事充满期待,可是我和洪喜一样,充满着无数的等待,但是结尾突然中止,某一时刻我甚至怀疑是不是印刷有问题,少印了几页。

莫言对山东高密的“不离不弃”使其作品充满泥土的芳香,但是他作品里的山东高密是被他妖魔化了地方,正如贾平凹笔下的商州一样,狼行当道,人性低劣。我不太懂这一批作家在下笔时究竟用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在写那片可爱的土地。

老家在河南豫北的一个普通乡村,可以说是民风淳朴、田间陌上,欢声一片,家长里短,一片喧闹。夜阑人静,点点灯火。纵使离家多年,去乡甚远,但每每忆起,片片甜蜜。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小乡村,我也不敢对她对任何不敬之想法。不敢随便提起,一旦提起,也是小心呵护,怕伤了那里的三姑四姨,伤了陇上的黄土溪间的慢流。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有作者最深的情感在内。迟子建对于大东北的那份热爱,即使在鼠疫横行的百年前,她也是小心地刻模傅家甸人可笑可爱可畏可敬的每一面。

有段时间,我很害怕碰到写质朴民风的如同莫言类的作家,我怕触击内心对乡土最深的情感,我怕伤了那片青山绿水,伤了心中那炊烟袅袅的青菜饭香。

《学习蒲松龄》读后感(五):值得一看

莫言的书,这是我正式读的第一本。他得了诺贝尔奖之后,小说大卖,路边小书摊上的各类盗版《丰乳肥臀》《蛙》《檀香刑》等等摊得到处都是,简直如同洪水泛滥。可我不太想读。我是个对畅销书稍微反感的人,当人们手捧一本畅销书为之喜为之悲的时候,当人们口口声声里全是一味的崇拜一味的批评其实根本空洞无物的时候,我只是淡淡的,我只说一句:是么,我没看。如今,莫言成了一名“畅销作家”,谁让他得了诺贝尔奖呢?注定就要被群众追随着,要读了他才算跟得上时代潮流啊!

在二零一三年将近年末的时候,我也终于追赶上了这股潮流。那天,我在图书馆中随意浏览,在书架之间、书籍之间穿梭。无意中,发现了这本《学习蒲松龄》,书脊上赫然两个字“莫言”。原来是莫言的书呀,我多少还是有些好奇的。我抽出一本,土黄色的粗糙封面,没有装饰,只有题目、作家和出版社;书内纸页微黄,映入眼睛很舒服,崭新无一丝折痕,还没有人看过。我决定带这本书回家。

这本是莫言的短篇小说集,共19篇。不全好,但有几篇颇有大家风范。虽然标题是说要学习蒲松龄老先生,但我没有把它当成《聊斋志异》似的故事去看。

《天才》,这一篇之前的几篇除了聊斋味儿,没别的味道,所以此篇一出真是惊人哪,大大挽回了我的信心。故事结尾尤为精彩,在这里,莫言将文字就如同小丑手中那三个彩球一样抛起抛落,使人头晕目眩又兴奋不已。天才是什么?天才是普通人无法理解的“疯子”,所以我认为蒋大志最后就是个疯子,因为我就是一普通人。他只是“格物”一样盯着西瓜瞧,既没有实证研究,又没有数据分析,让我怎么能相信他的言论呢?那不是疯子又是什么?由此可见,能被同时代人广泛接受的天才是不好当的。

《铁孩》,这篇也还算好。讲述大炼钢铁时候的故事,我对那个年代有种莫名的喜爱。带有一种孩童样儿的天真。

《翱翔》,不知为何,这篇总给我一种唯美的感觉。虽然其中满是血淋淋的事实——换亲,但脱离了大地而轻盈飞翔的燕燕,我有多么羡慕她,能够一度卸掉尘世重负,像鸟儿一样在麦地里、在树林间,让那些无知的人们仰望、干着急、乱哄哄。

《木匠与狗》,这篇呢,让我彻底糊涂了,看了两遍也没看出个端底,上网看高手解释,却还是稀里糊涂。大家都钻入了圈里,估计莫言在偷偷笑。

《枯河》,故事情节简单,但我认为是最好的一篇,是莫言语言功力最深厚的一篇。这个故事就像一件毛衣,用不同颜色的毛线织成,却没有一针乱了针脚。然而,这件毛衣不是为了保暖,它刚刚从冷水里捞出来,又被寒风一吹,硬邦邦结了冰,再逼你穿上,让这寒、冷,穿透你的皮肤,深入你的骨髓,握住你的心脏。而那个小孩子却在冷笑,因为你也是冷眼旁观的一员。

《白狗秋千架》,“白狗”“秋千”,还有那个叫“暖”的姑娘(这个名字不平常),各种初恋、青梅竹马的元素集合。然而,在多年后,当“我”穿着牛仔裤(令农村人唾弃的象征)回来时,一切都变了。时光多么残酷,它将一段美丽的初恋酿成苦酒,“我”的愧疚,暖的粗鲁和渴望,哑巴丈夫的粗野和真诚,一一毕现。“我”想,暖过得可能没那么苦,然而,每个人的苦都不是表面看来的那样。最后,暖在高粱地里等来了“我”,倾吐了那么多苦之后,我是否会如她所愿(哑巴应该也是这个意思吧)?反正,假如我是一个男人,我会吓得调头就跑,不是嫌弃——她戴上假眼怕“我”嫌弃已经使我深受感动——而是由于更大的愧疚。她已经是个安于命运的女人,然而,终究还是有些不屈服的品性,这敬佩使我愧疚,这命运使我愧疚。莫言留出了空白,让我想象——假如我是一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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