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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唱的白骨》读后感摘抄

《歌唱的白骨》读后感摘抄

《歌唱的白骨》是一本由[英] R. 奥斯汀·弗里曼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00元,页数:479,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歌唱的白骨》读后感(一):乏力的文笔,生硬的医学知识大串烧

刚开始翻这本书的时候,很期待,反过来先交代怎么实施犯罪的写作手法也令人耳目一新,但是读了两三个故事之后感到前所未有的雷同与疲劳……

感到了作者医学知识的过硬与文笔上的乏力,剧情是平淡的叙述,没有什么精彩可言,主人公也没什么个性,基本上剧情就是:1罪犯犯罪 2警方赶到,桑代克由于各种原因前来协助 3桑代克根据案发现场的证物和嫌疑人的疏漏,毫不例外的从医学角度

出发,如同吃了巴豆然后坐在马桶上般的顺畅地揪出了凶手。让人不禁怀疑,我是在看推理小说还是在看医学知识大串烧?

我上一次读一本书的时候也有这种感觉,那本书叫红楼梦……一星给这种叙述方式吧。

还是看神探伽利略吧。

《歌唱的白骨》读后感(二):如果拍成美剧,应该还不错

通读下来没有一篇让我留下深刻印象,一个个案件始终是在报流水账,而每个细微的证据都能被桑代克奇迹般的找到(不论有多么微小哪怕需要用放大镜看),这种类型的片子还是拍成美剧吧,嚼嚼爆米花喝喝饮料随着剧情的推进一步步看到结局,而没有思维上的波动。

不过这部作为反推理的先驱,让我不得不想到日本的古田任三郎(虽然年代差那么多比起来不够公平,但一码归一码),古田是我非常喜欢看的片子,而吸引我的正是古田通过一些矛盾或奇怪之处,确定嫌疑人,并且与嫌疑人对话来找到破绽从而抓到证据,这种侦探与凶手的激烈碰撞在本书中却从未体现,让人看起来十分乏味。

说来也巧,刚看过的《高尔夫球场命案》中,波洛就说一个非常卖力的警察扮演的只是猎犬的角色,而自己扮演的是猎人的角色。在本书中,桑代克观察入微的表现让我把他与猎犬的形象重叠起来,到底一个优秀的侦探该扮演哪个角色?两个作者的答案真是大相径庭。

《歌唱的白骨》读后感(三):尸体会说话 白骨会唱歌

终于读完——传说中会“唱歌的白骨精”!O(∩_∩)O哈哈~

前6个故事在叙述上运用了所谓“反叙述性侦探小说”的手法,这几个故事的前半部分均为描述凶手赤裸裸的行凶过程和曲折的心理活动,后半部分便是运用勘察现场、痕迹检验、解剖尸体等科学手段剥丝抽茧、分析案情,从而推理出真相,开头便交代了凶手的身份及作案手法,足可见作者对运用科学方法探案的精通和充分的自信。这种“反叙述性”叙述手法让我想起了经典日剧《古火田任三郎》,原来弗里曼笔下的桑代克博士正是此类鼻祖,当真大开眼界!

与前几个案件强调“科学性”与“反叙述性”不同的是,后几个故事则更加强调其“故事性”:如《蓝色亮片》就显示了作者充分的想象力;而《中国富商的珍珠》则如同同时代的“福尔摩斯”式的冒险传奇——刻画了一个惟妙惟肖的“中国富商的冤魂”复仇的把戏;《铝柄匕首》的犯罪手法则会令你豁然开朗、啧啧称奇!

作为史上第一位手持显微镜的神探,作者为我们塑造的桑代克博士这一法医形象,向我们展示了在实验室里运用科学仪器和方法采集指纹、化验血迹、检验痕迹来破案的先进手段,这也是csi等科学探案题材的鼻祖,可见小说影响之深远及在侦探小说史上之重要。应当说从探案手法的科学性和现实性方面而言,这本小说远远超过了同时期的《福尔摩斯探案》故事,运用物证来说话而不是仅仅靠侦探的推理和想象,破案手法更为科学和现代化,创作手法也更加新颖。

另外在小说的十四篇故事中,包含了谋杀、偷窃、诈骗、诱拐等多种案件,基本上从各种案件上体现了早期科学探案的重要作用。

早在十多年前便听闻这部小说——歌唱的白骨——一个充满诗意却又诡异神秘、令人悚动的名字,读罢发现内容却又是如此的充满严谨的科学精神,体现了科学与艺术的融合。

若果说福尔摩斯是手持放大镜的史上第一神探,那么桑代克博士无疑就是手持显微镜的史上第一神探!

《歌唱的白骨》读后感(四):倒叙推理的先驱

作为推理小说史上的名家,英国推理小说家R. 奥斯汀·弗里曼以其新颖独特的科学探案模式深入人心.其长篇代表作《红拇指印》更是被美国侦探小说家协会列为必读百大经典之一,而有趣的是,这本书在1907年出版时并没有为人所关注,反到是1908年陆续刊登在皮尔森杂志上的桑代克医师短篇探案小说获得了成功,并于次年以桑代克医师探案集为名整理出版.

1862年出生于英国伦敦的R. 奥斯汀·弗里曼,出身于裁缝匠家庭,却没有子承父业,立志从医的他1887年毕业于米德尔塞克斯医学院,旋即获得行医资格,并于同年结婚.婚后前往位于非洲黄金海岸的英国殖民地工作长达7年,职务为驻扎在黄金海岸阿克拉英国军队的一名助理军医.关于这段时光的经历,他曾经在出版于1898年的游记作品《在阿散提和加满的旅行和生活》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是好景不长,由于身染疾病后他不得不辞去这一职务返回英国.而长期在外的他在英国本土却求职不顺,为了生计,他不得不在行医的同时提起笔,开始文学创作.值得一提的是,与友人皮肯恩(J.J.Pitcairn)共同以克里福德·阿什当为笔名创作了一系列罗姆尼·普林格(Romney Pringle)的犯罪小说,但是不知是什么原因,他一直否认此事,因此当时并不为人所知,直到R. 奥斯汀·弗里曼去世之后才被披露出来.不过经过初期的合作,至少他掌握了创作小说的套路,为日后成名打下坚实的基础.当短篇形式的桑代克探案系列受到热捧之后,便乘热打铁,前后写下29本桑代克医师系列小说.

桑代克医师小说之所以获得成功,第一是作品本身所具有的现实意义.从某种程度来看,他很显然汲取了柯南道尔的经验,在福尔摩斯小说里,利用科学分析探案可谓是一道独特的风景.身为医师的R. 奥斯汀·弗里曼自然也就轻车熟路了,甚至在自己家里还构建了一座小实验室.第二则是他开创了倒叙的推理小说模式,首创于名篇《歌唱的白骨》一书.作为全新的叙述模式,在当时可谓惊艳丽,即将小说分成两个部分,前半部为叙述案件的发生过程,让读者清楚了解包括时间地点以及罪犯在内的所有细节,第二部分以桑代克医师助手口述方式推桑代克医师登上舞台,利用科学知识从事件的反面加以分析破解.很显然,读者被吸引的就是关键的第二部分,因为人类特有的好奇心促使读者想要了解作为侦探形象出现的桑代克如何拨开迷雾获得真相,层层推理的分析与细致的实践与还原过程是最让人赏心悦目的高潮.

小说本身塑造的人物形象,即桑代克医师是推理小说史上最为人熟悉的名侦探,尽管他本身的职业只是法医.前面说过柯南道尔对于弗里曼的影响甚大,因此在小说的写作形式上,也是以侦探+助手的方式展开.同时,利用侦探人物所拥有的敏锐观察力与判断力配合科学手段以及理性的态度去分析案情是作品本身格调的体现.具有现实意义的科学探案小说与古典黄金时期那种纯粹的诡计解迷小说是有很大的区别,无疑是该系列获得成功的原因之一,与此同时,小说中关于罪犯的心理刻画以及延伸出的人性关怀也同为亮点,毕竟,刻意的谋杀也好,无心的过失也好,都是由人来实施的.因此当案件真相大白之际,罪犯的结局处理回味悠长,并非传统意义上非白则黑的简单二元化的处理.

据说正因为R. 奥斯汀·弗里曼所创造的科学探案模式,影响了美国警察科学勘查体制的诞生,从这一角度而言,桑代克医师推理小说已经超越了一般同时期同类型作品的高度,对于现代刑侦的影响力可见一斑.此次由新星出版的桑代克医师探案集以经典名篇《歌唱的白骨》为名,想必也是考虑到这篇创建倒叙式名作的深远影响力吧?在这本新版的小说集中被改名为《海上喋血的回声》,值得关注.顺便再提一点,此书是将台湾脸谱出版的《微物神探宋戴克》与台湾远流出版的《宋戴克医师名案集》两书合为一辑而出,是属于国内目前最为全面的桑代克医师探案小说集.(此前我一直以为少两篇,在此谢谢小五的提醒)

这样一本推理小说发展史上的佳作真的不容错过.

《歌唱的白骨》读后感(五):开创性“反叙推理”的极致呈现

福尔摩斯以来,同时代的侦探小说家们一直试图模仿并进而超越他,但是真正第一位做到颠覆“福尔摩斯模式”的,我认为是奥斯汀·弗里曼,他颠覆了那个时代对于推理小说的认知,从另一个角度重新解构了这种文学类型。

拿《布罗茨基命案》举例,我们一开始就见证了案件里塞拉斯杀害布罗茨基的全过程,那么谜题消失了;随后出现的破案人员是医师桑戴克,这个时候侦探消失了;破案的经过竟然是通过科学证明而不是推理,这样情理上的推理又消失了,侦探小说的三大元素同时消失,这简直是颠覆了我对于侦探小说的认知,而这这种侦探小说创作方式被称为“反叙推理”,其直接展示所有真相,像解方程一样向我们纯粹展示证物推理的步骤,这为侦探小说开启了一个新的角度,也为今后警方的鉴证科学设立提供了很好的理论基础。

《预谋杀人》依然是反叙述,先真相,再推理,讲述了被勒索的彭伯利设计杀死勒索人并陷害他人的案件,彭伯利的香水诱导计划虽然仓促但是十分有效,而且准确利用了警犬的特性。桑戴克的物证推理依然是缜密,不过技术性上似乎不算高,看脚印、闻香味、对时间,这次倒是很像福尔摩斯。本篇最有趣的是对警犬搜索的严重否定,作者认为警犬不能用在未知罪犯身份的侦破中,只能用在已知身份的寻找下落过程中,这对后世警方训练警犬提供了宝贵的意见。

《海上喋血的回声》讲述了两个杀人犯罗克和托德意外碰面,托德摔死,罗克伪造海难结果被桑戴克识破的故事。这篇的侧重点是英国海滩港务工作的描绘和桑戴克对于海员烟斗使用习惯的分析,对于通过烟斗分析性格的论述十分精彩。其他亮点不多,刀子插入船体和停止的钟表两样证物有些太过巧合,不算很好的设计。

《浪子恋曲》是一桩有趣的情史,当年的查特夫人懵懂而罗兰上尉意气风发,如今查特夫人显贵无比,罗兰上尉却落魄潦倒,为了珠宝罗兰动了手,但是他又因为悔恨没有偷窃,于是有了最后的宽恕的好戏。桑戴克的粉尘推理很精彩,一件看似没有任何线索的外套,到了桑代克的手中却发现了如此多的线索,这给后世的鉴证科学提供了非常珍贵的思路。

《帕西瓦尔·布兰德的分身》这篇侧重点是骨骼验尸。布兰德的计划其实很简单,伪造一具尸体骗取保金,于是他用了骨骼、牛肉和兔皮。桑戴克的破案不费吹灰之力,因为他了解人体构造,很清楚火灾后烧焦人体的应有构成,所以布兰德那具似是而非的尸体也就被彻底看穿。这个故事就像作者说的,对于验尸官工作是个警钟,只是相当然或者看表象,没有经过科学的医学分析是无法做好验尸工作的。

《失踪的受押人》这篇跟上一篇一样是伪造身份案,但是是临时起意,所以准备并不充分。桑戴克的调查没有很高的科学成分,技术含量不高。戈登助手海姆斯的不安和慌张让人费解,而埃尔顿的结局有些老好人得好报的感觉,总体来看是比较平庸的一篇。

《钉了鞋钉的鞋子》这篇把焦点放在了作案现场的脚印上,德拉佩因为脚印被怀疑,桑戴克也是利用脚印拨开了所有的迷雾。故事一开始桑戴克对于海滩两行脚印的描述很惊艳,特别是结合涨落潮、深浅、步距等进行了明确说明,很具有科学性。故事很简单,但是推理却不容易,桑戴克用了复制和翻模的方式利用脚印破了案,这也让福尔摩斯传统的简单观察脚印模式上升到了一个十分精密的科学高度,很具有前瞻性和启发性。

《陌生人的钥匙》这篇讲述了桑戴克寻找失踪男孩弗雷迪的过程,重点在于通过细微痕迹来判断分析凶犯特征,因为是瘸子,所以多了有趣的拐杖和假肢分析,很有趣。故事很紧凑,哈定一家的遗产权问题设计很讨巧,是一个虽然短但是足够有料的故事。

《人类学的运用》讲述了桑戴克根据一顶帽子追回一批赃物的故事。本篇侧重从日常使用物来推断主人特征和习性,桑戴克利用科学还原了帽子主人的多项特征,但是关于失窃物品是日本物品的推断个人感觉有些武断,不够严谨。

《蓝色亮片》这篇也是从细节发现尸体伤口的问题,并进而锁定凶犯。我个人还是觉得桑戴克的故事两段式比较精彩,即一开始交代凶案过程,这样就跟其他推理小说区别开了,有种得知比赛结果心安理得看过程的感觉,可惜这样的篇目不多。这篇的标题让人觉得有些随意,虽然蓝色亮片是个线索,但感觉不是决定性的。另外本篇有个问题,哈洛德怎么得到小坠子的?莫非动用了暴力?那么是否有其强行制造了牛角穿刺的事故呢?这些都是疑点。

《摩押文密码》本篇看似有密码破译成分,其实使用的是日常的小技巧,没什么新意。故事的叙事似乎非常散乱,几名窃贼的出场显得太过于仓促而且交代语焉不详,比较失败的一篇作品。

《中国富商的珍珠》本篇讲述富绅因为相信迷信故事被吓坏并继而被暗害的故事。本篇没有用到物证科学手段,类似于福尔摩斯的侦破故事,案情本身骇人听闻,但是实际上都是小花招,基本上不用推理也能猜出凶手身份,毫无新意的一篇。

《铝制匕首》这篇讲述了桑戴克通过对现场物证细心观察证明哈特里奇密室被杀案真相的故事。该案现场是个半封闭的密室案件,门紧闭,窗户开,所以破案难度不高,关键在于证明。桑戴克通过匕首和信件的多处痕迹确定了凶犯和犯罪手法,十分尊重科学精神,是典型的物证推理的办案作品。

《深海来的信息》这篇讲述桑戴克通过对细砂和红发等细节分析推断出一起嫁祸杀人案的经过。这篇侧重点仍然是物证分析,对于细砂来源的判断、红发状态的判断以及蜡烛使用的判断都体现了桑戴克物证主义的严谨和细致,是典型的物证推理代表作之一。故事简单但是核心集中,调查工作一丝不苟而且交代详尽,是一篇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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