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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我的坚守作文

这就是我的坚守作文

提升写作能力,做到手到擒来,希望这篇文章对您的作文能力提升有帮助,特地精心编写的这就是我的坚守作文。

第一篇

这天,女同事白雪邀我参加晚上在她住处举行的生日Party,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但美女有约,我哪能不去呢?

信口跟女朋友撒了一个谎,我就买了一大束意义含糊的鲜花,赴白雪的宴会去了。

白雪住在东郊,但具体住在什么地方,我不太清楚。兴冲冲骑着单车赶到东郊,我掏出手机给白雪打电话:“白雪,我快到了,你在哪……”你说丧气不丧气,白雪还没来得及告诉我她住哪儿,手机没电啦!

还好,路边一个报摊上摆着一部电话。看报摊的是个两鬓苍苍戴眼镜的老头儿,我连忙扑过去:“大爷,我用一下电话!”谁知这老头儿把头一抬,拿了张报纸就把电话盖上了:“这儿没电话!”

这时,过来一位包着头巾的姑娘袅袅婷婷地走到老头儿跟前,娇声道:“大爷,我打个电话!”老头儿本来怒气冲冲的脸一下子像盛开的菊花,立马把报纸从话机上拿开,连声道:“好好,你打,你打。”说完,从桌边绕出来,还搬了个凳子给姑娘。那姑娘坐在桌边,拿起电话就聊天了:“喂,老公啊,今晚,我给你做红烧肉啊,我用小火给你慢慢地炖,炖到八成熟,我再给你放佐料,什么葱啊,姜啊,香菜啊,对了,你不愿吃太烂的,我早早给你盛出来,等你回来吃,你说好不好……”那姑娘打起电话没完没了,我在边上把肚子都气炸了,这叫什么事,明明有电话,不让我打,见了人家姑娘就眉开眼笑,还搬凳子给人家坐,这个老头儿是不是有点那个呀。

姑娘啰啰嗦嗦总算打完了,却还是坐在桌边不走,好像还有什么事情忘了说。我一个箭步上去就按住了电话:“大爷,您也别太那个了吧,你不能光让姑娘打,不让男人打呀!”老头儿腾地一下红了脸:“你个小子,你想到哪儿去了?好好,你打,你打!”我心下不由微微得意,不抓着你痛处今儿这电话肯定打不成了。我抓起电话,拨打白雪的手机,不通,连电流声都没有!一看,电话机根本就没有电话线!

“那这姑娘……”我结结巴巴地问老头儿,老头儿长叹了一口气:“你是问她为啥打电话吧?告诉你,她是个疯子!她每天都要到这儿来打电话,这部电话就是为她准备的!”

姑娘名叫郑静,丈夫是个消防战士,在一次救火中牺牲了。丈夫是在一次晚饭前接到命令的,那晚,郑静为丈夫做了他最爱吃的红烧肉,因为那天是丈夫的生日,可惜丈夫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受到刺激的郑静一下子神经失常了,原先这个地方的报摊确实有个公用电话,郑静的新家就离报摊不远,有时候郑静会在这里给丈夫打电话,自从丈夫走了,郑静几乎每天晚上都来这儿打电话,而且内容永远都是红烧肉……

老头儿抹抹眼角:“以后这报摊儿的主人也去干别的了,我就接了他的报摊,也安一部和原先一样的电话,为的就是这姑娘,只不过电话没线而已,我是害怕她再伤心……”我张大了嘴:“大爷,您是怎么知道她这些事的?”老爷子抽了一下鼻子,叹气道:“因为,因为我就是她公公!自从她疯了后,就不认识我了,这孩子,心重,丈夫那晚没有吃上红烧肉,她疯了,还惦记着……”

郑静仍然坐在桌边,神情怔怔地,只是用手指着我的车筐,我知道,她看到了车筐里的花,我把花捧了出来,递给了郑静。郑静突然满脸喜悦,口中不知喃喃说些什么……

这晚,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第二篇

清新淡雅的小溪,奋斗不息,坚守着奔流入海的理想;飘逸凌云的白云,浓墨重彩,坚守着点缀晴空的姿色;疏朗暗香的红梅,迎冬绽放,坚守着孤傲高洁的本真。

这世间有太多属于自己的东西要坚守,他可以是理想,可以是如宝石般亮丽的色彩,如白云般澄澈的你的优秀与自我肯定,亦可以是古罗马皇帝不变的善,梅坚毅的洁傲品行。

然而河道时窄时宽,天空时晴时雨,冬季不时有狂风肆虐,暴雪袭来。你的理想会因前路荆棘而被搁浅吗?你的优秀会因他人的否定轻慢或过度褒赞而不再吗?你的真善美又会因世事白云苍狗,人心叵测难懂而落入泥潭吗?

有人坚守着:数十载艰辛中,他一直用粗糙的双手与踏实的后背为上百名残疾儿童创造知识殿堂,稀少的经费、买主的嫌弃与炮轰都未曾讲将她打倒,她的理想她的善仍在坚守,她定能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他也坚守了,坚守着自己的诺言,坚守着他们对全村的关怀,他们月华皎洁,爱意升起,他们不因山路漫漫而放弃,他们在坚守。

有人却放弃了;英国化学家戴维年轻时刻苦钻研,在元素领域颇有建树,然而过多的褒赞使他丧失自我,沉溺于舞会、娱乐,散尽了它应有的光芒。

如果你坚守,理想会指引你去领略绝险攀登后绝美的人生;自我魅力会让你广交益友,步伐一直矫健铿锵;善良与爱意也会感染更多的人去传递爱,奉献爱。如果你放弃,沉沉的黑夜会吞噬你的内心,让你永日不见光明;昔盛今衰与自卑堕落将与你永随;恶的果必会使你良心受谴,孤弱无援。

这是一个被过度@的时代,我们关注他人几乎胜于自己,而坚守自己首先就是要寻找自己,倾听内心的声音。我们不必在意闲言碎语,走过平湖烟雨,岁月山河,所有的过程与结果都只会是你一个人在承受。刘心武曾说:“即使你的作为已接近至善至美,但他人仍会严酷的审视你哪怕是一丝的不妥、一毫的疏忽。”人心的碰撞难免,我们要敢于摆脱外界的干扰,做本真的自己,完善自己,真水无香,不必沽名钓誉。你的成功值得肯定,你的善良也值得坚守!

君,请拉黑自己,将手指向自己,关注自己,坚守自己!

第三篇

生活似乎很爱与人开玩笑,因为生活中总有一些让人猝不及防的事情发生。

那是开学不久的一个中午,同往常一样,我静静地坐在教室里遨游于题海之中。“跟我去教导处一趟!”一向温和的教导主任满脸怒气地出现在我的面前,厉声说道。在教导处,我被认定偷了别人的东西原来有人在我枕头边儿上发现了前天李锋同学丢失的手表。面对突如其来的事件,我百口莫辩,不知该如何应对。

走在校园的路上,我能感受到同学投来的异样的眼光。坐在教室里,觉得如芒在背,仿佛是一个身负重罪的囚犯。我感觉到没有人愿意和我同行,也没有人主动给我打招呼,我似乎陷入了众叛亲离的孤岛之上。难道就这样忍受不白之冤?就这样萎靡不振?我想到黄土地上的父母,他们可是对我寄予了很大的希望;我又想到老师和同学,他们平日里很赏识我,也给了我很多关爱,只是暂时……

人生路漫漫,怎能一帆风顺,不经历一点挫折?太阳纵然有被乌云遮住的时候,但乌云是不会永远遮住太阳的,总有一天会烟消云散,水落石出的。不能轻言放弃!我默默地对自己说。

那些日子,我把心思全都用在学习上,以此淡化痛苦。我的努力终于换来了小小的辉煌数月后,我获得了作文竞赛一等奖。表彰大会上,老校长本来要亲自为我颁奖,可有人提出:“他有过前科,谁知道作文是不是抄袭的?”于是我的一等奖资格最终被取消了。我被钉在了耻辱架上,似乎永世不得翻身。怎么办?我想起了司马迁,他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忍受奇耻大辱,几十年笔耕不辍,终于完成伟大的著作《史记》;我想到了苏东坡,他为了追求心灵的自由,笑看荣辱,富贵临之而不惊,罪过加之而不怒;我想到了林则徐,他因虎门销烟而名噪天下,后被贬到新疆,仍志向不泯,造福一方而青史垂名……

事情总会水落石出的,脚下的路还很长,决不轻言放弃!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我仍然一如既往,潜心学习。学期结束的时候,那件事情终于真相大白,原来手表是李锋的妈妈来校看他时随手放到我枕头下面的,妈错把我的铺当成他的铺了。教导主任向我道歉,老师夸我有涵养,同学夸我有度量。他们哪知我当时忍受的痛苦?不过,这次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正是它让我明白:人生漫漫,难免会遭遇挫折、磨难、委屈和不公,在风雨不期而至的时候,我们应当走好脚下的每一步,决不轻言放弃,这样才能走向成功。

是的,不轻言放弃,最终才能拥有坚守的美丽……

第四篇

妈妈的坚守与美丽_高中生写人作文900字篇一

时光静静地流淌,当路边的路灯换了一拨又一拨,当梧桐叶儿绿了又黄,黄了又绿;当周围的诸多小店变身超市网吧,当手推单车的学生换了一帮又一帮。街角,妈妈还是默默守着她那方不大不小的店面,守着一本本各有人爱的书,守着书本后一个个或年轻或苍老的笑脸……

实话说,卖书的地方就是个交易场所,谈不上什么素雅旳书香。书的利润微薄,有时或许几本书才赚上一块钱。当别人好言相劝说她改行卖卖衣服,文具什么时,她总是一边持着鸡毛掸抹着书上的灰尘一边笑着摇摇头说:“拉倒吧,做惯书这一行了,况且许多都是老主顾,怎好让人家半途买不到书了呢?”这么长时间,妈妈的书店依旧是白天开晚上关,与隔壁旳那家很老的理发店“并肩作战”古旧的门面撑着一批批新书的气息,索绕着妈妈细心周到的心意。

妈妈时不时还炫耀一下:“看我的书店,离姜中不远,又靠着人民医院,离住宅区也近,方便了一大圈子的人!”当面庞稚嫩朝气蓬勃的少男少女进来兜两转儿时,妈妈便笑盈盈地推出几款思维、智慧类的书,供他们学习之余开拓视野、放松心情;当稚气初脱而青涩未褪的青年工作者前来挑选书刊时,妈妈总会奉上最新的潮流时尚杂志,让他们在刚从学校解放出来的头两年,痴狂一回,享受生命的年轻与美好;当工作稳定、事业有成的商业人士闲暇之余开着小跑车光顾时,妈妈已挑好他们爱看的书以备别人工作之余让疲倦的心灵摆脱金钱的纠缠;当老头骑着老旧的“文物脚踏车”啍嗤摇来时,妈妈早为挑剔的他们抹平了报纸的皱角……当初的少儿已步入了高中的课堂,高三届的学生已经毕业啦!当初的青年已初为人父人母,依稀健壮的老人已两鬓白霜!妈妈依旧坚守在她不大不小的书店中,乐呵呵地为各个年龄层的人服务,真诚热心地为每位读者带来便利与实惠。

小时候,妈妈就因为要打理书店而无暇过多照看我。现在,每逢放假,我还得去她的店里写作业。即便我很少有机会在节假日同父母一起游历名胜,但我庆幸我可以伸手揽住一本本内涵丰富的好书,手指轻轻抚过书光滑的页面,瞬间,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连在一期一期的刊物后鲜明地呈现出来。妈妈的坚守,让我感受到她内心的美丽。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她用自身诠释着一种默默的坚守……

日月当空,踽踽独行_高中生写人作文1200字篇二

祖母出生在一个小镇的望族。三代同堂,零零总总算起来的十几口人住在一个沿河的宅子里。

高祖父是个很威严的老人。他信奉着封建礼教余留下来的事物,每年除夕夜守岁的时候都会把全家人召集在正厅里。他和高祖母在供奉着观音像的桌旁正襟危坐。等待儿女子孙们挨个儿上前行三叩九拜的大礼。

身为曾孙的祖母每次都是最后行礼的。不及膝高的她被大人领到软垫前,跪下,磕头,起身,再跪下。如是循环。

“那是孝道。”躺在藤椅上的祖母似叹非叹地对我说。她眯眼望着太阳,像是在回忆着那些陈年往事。

三叩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动,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曰肃拜。

无论如何,这都是件严肃的事情。每每过年,祖母记住的不是朱漆大门上凶神恶煞的年画,不是满桌的美味年菜,也不是新添的绢绸外衣。记得最深的,是那叩了再叩、拜了又拜的动作。

行完礼后小辈都要念一段祝词。

一来讨个过年的好彩头,二来好的祝词是可以换来奖赏的。但相对的,若是说错了话。表面上旁的长辈过来打个哈哈糊弄过去,实则当晚回房休息之后是要受到父母责罚的。

祖母大概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次,她背错了祝词,明明的吉祥话硬是犯了忌讳。四下噤声时她才停下,但为时已晚。

坐在高高的红木椅上的高祖父放下了笑容,脸色铁青。但脸色最为难看的应该是她的父亲,这让仓皇转头的祖母收回了原本求助的目光。

那一晚,竹板敲在掌心的感觉直到很久以后也挥之不去。这大概算是一个孩子心头的阴霾。

“那是孝道啊。”这一次我听清了,祖母的确是在叹息,“百善孝为先,这是注定的。”

百善孝为先,长者定为尊。孩提时代日日成诵的《三字经》里都强调再三。

后来,年月蹁跹,小小的女孩渐渐长大,最后变得亭亭玉立。但,前提是除却脑后那一块狰狞的疤痕。

祖母幼时贪玩,在厨房嬉闹撞倒了煤炉。炉上的水壶滚落,滚烫的开水飞溅到了她的背后……

从那以后,祖母失去了她那一头浓密的长发。

可惜了这么好的一个姑娘,身上竟然有这样一道难看的疤。几乎人人都会这么说。

因为那道永远的伤疤,原本的定下娃娃亲的人家毁了约。假情假意地说了一堆的好话,铺垫良久才说出正题。高祖父气得摔碎了茶盏,对方一个劲地陪着笑脸,最后连收回礼金的事情都不敢再提。

上门提亲的人再没有了。十六七岁是女孩子的花季,过了这年岁想要嫁出去便是一件难事了。那时的长辈们都坚信这一点。

于是,祖母十七岁的那一年下嫁给了未曾谋面的祖父。婚礼即便简单,仪式礼数还是样样周全的。拜天拜地拜父母,但最重要的还是向高祖父磕头。

一如小时候,三叩九拜。只是这一次不用再念拗口难记的祝词,不用因为短手短脚而在磕头时失了平衡。

喜秤挑起大红喜帕前,祖父和祖母谁都没有见过谁。真不知道祖母在喜帕被揭开的那刻是什么样的心情。会不会向上天祈祷着自己即将相伴一生的人至少要长得眉眼端正?

大概揭盖头的祖父也怀着同样的心情吧。

他们之间脸面都没有见过,何况那所谓的感情?

没有感情的两个人怎么可以在一起呢?

“因为那是长辈们安排的婚事,父命难为。”祖母闭上了眼睛慢慢地说。

此时的祖父祖母都已经老得只剩下回忆了。甚至,年老了的祖父会同自己的玄孙争抢一个包子。他没有高祖父的威严,自然,也不会讲究那三叩九拜的礼节。

“乖,让着太公。他是长辈。”我哄着年幼的小侄儿,将那个包子递给了祖父。转眼间,祖父喜笑颜开的模样像是个孩子一样幸福。

瞬间的恍惚,我突然回想起了小时候朗朗上口的三字诗文。

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玄曾,乃九族……

代代传承,高祖至玄孙……

第五篇

人性的光辉照耀着大地,天地间一片壮阔,莺歌燕舞,桃红柳绿,其中,那一束最亮最美的光,叫做“坚守”。

时间流转到多年前,那时的妈妈,还是一个美丽柔弱的女人。每当我翻开那时的旧照片,照片中的妈妈总是透露出一股高贵典雅之气。而待妈妈为人妻,为人母之后,爸爸由于常年在外地工作,于是,妈妈便挑起生活的重担,坚守起对一个家庭的责任。

还记得我五岁那年,妈妈第一次杀鱼。那只洁白的手摁着鱼,鱼拼死地挣扎着,可妈妈那另一只拿着刀的手却迟迟不敢下落。当闪着寒光的刀刃划开鱼肚,殷红的鲜血顿时涌出来。面对着这鲜红的鱼血与那阵阵鱼腥味,妈妈手足无措,竟惊慌得哭起来。如今回想起来,我只恨我那时的年幼无知,不能理解妈妈的酸楚,不能为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而现在的妈妈,不仅能很快收拾干净一条活鱼,且烧鱼也是拿手一绝,成为我最爱的美食之一。我知道这背后是妈妈多少次割破了手,忍着满屋的油烟蒸炸烹调换来的。

如今临近中考冲刺,高负荷的学习任务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当夜深人静埋头学习时,我常常昏昏欲睡,但台灯的光芒照在一旁默默为我抄着英语错题集的妈妈身上,我脑子里的睡意顿时烟飞云散,重燃的斗志又注入手中飞舞的笔尖中。

妈妈,当别的女人在商场的试衣镜前得意的展示自己迷人的风姿时,您则在菜市场的小摊前为自己的宝贝儿子准备着晚餐;当别的女人成天流连于美容院,谈论着如何保养皮肤时,妈妈您则与学校老师一起,认真地交流我的学习情况、思想动态。当妈妈与多年不见的老友重逢聚会时,大家都不禁惊讶于妈妈这辛劳的生活。而妈妈则莞尔一笑,那内心的幸福与美丽不言而喻。

岁月是一张砂纸,它打磨平了妈妈那时的娇嫩与细腻,也磨出了妈妈对这个家庭的坚守。如今向我走来的,是一位成熟稳重、但风姿不减当年的妈妈。

妈妈将她的青春无偿给予了这个让她为之坚守的家庭,失去了做公主的幻想,却也让她收获了一个优秀的丈夫、懂事的儿子。哦,她内心的天空是如此充实而美丽。

第六篇

初秋的风掠过原野,也掠过田边那栋老屋,它以一种向上的姿态迎接那风,那光,那淡淡水一样流淌的白云,脚下的秋菊正在绽放,一只蚂蚁在草的密林中孤独地跋涉。外婆坐在门前,与老屋一起坚守心中那份不灭的爱。

犹记得十多年前,小小的我总是爱缠着外公外婆,跌跌撞撞地随他们走到田垄上,看着他们锄草种地,清晨的阳光暖暖的,甜甜的,我眯起眼,傻傻地看着他们相持的背影,是那么温馨,那么和谐,我坚信外婆是一块残缺的玉,而外公正是唯一的能与之完美对接的另一块残玉,拼起来,就是整个生命的圆。

原以为,他们会相濡以沫地一直走下去,直到2008年的夏天,外公被检查出胃癌晚期,苦苦支撑了三个多月,还是离开了我们,原本开朗的外婆一下子变得沉默寡言,总对着外公的遗像喃喃自语,暗暗流泪,那晶莹的泪一滴一滴砸进我的心里,生疼生疼的。

时间从指尖滑过,一点一点抚平外婆心中的伤痕,“外婆,搬来和我们一起住吧!”我轻轻摇着外婆的手,外婆却只是笑笑,不回答些什么,多次劝说,她总是拒绝,宁愿独自呆在乡下的那栋老屋里。种着和外公一起种过的田,哼着外公爱听的小调,拜访外公生前的朋友,做着曾和外公一起做过的事,似乎外公从未离开过。

我知道,外婆深爱着外公,她对外公的思念从未消散,她坚守着与外公的山盟海誓,纵使物是人非,世事变迁。

门前的青石板是外公亲手铺上去的沉沉的,凝聚着外公对家的坚守,外婆每天迎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清扫石板,“沙沙”声似流韵开成的音乐奏响了一首不灭的爱之歌。她的眉宇在此刻舒展,温暖的阳光透过瞳孔直射到心里,望着阳光中金黄的外婆,心中溢满太多太多的感动。

阳光灿烂,微风静静地流淌在老屋间,用优雅的姿态,诠释老屋,用不变的姿态诉说着外婆的坚守,所谓百年好合,是经不起岁月蹉跎的,任何人也无法逃避死亡,但人们所能承载的爱永远不会被历史存封。有了爱的坚守,短暂也是永恒。

外婆的坚守,是对爱的坚守,是对心中不灭的爱的坚守!

第七篇

我的名字叫做李意桐,我是一个乐观向上的小女孩。我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一头乌黑的长发,样子很美丽。

我的爱好有跑步、画画、游泳,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看书。平时只要一有空,就捧起书,大口大口地吸取书中丰富的营养。

记得有一次,我还因为看书误了大事。那是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六,我做完了英语作业,便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不一会儿,奶奶就提醒我说:“桐桐,别再看了,再看漫画书就要迟到了。”“哦……”我答应了一声,“再看十分钟吧。”我心里这么想着就继续看下去了。不知不觉已经九点半了,奶奶发现我还在看书,着急地大声对我吼道:“李意桐,已经九点半了,再不出门,你就准备迟到吧!”我听了,赶紧合***,急匆匆地穿上鞋子,拎起袋子,向画室狂奔而去。去到画室已经九点四十分了,我迟到了十分钟。吴老师对我说:“李意桐,你怎么啦?平时,你从来都不会迟到的,今天你怎么搞的?”我支支吾吾地对吴老师说:“吴……老师,今天因为我……我去看书了,所以忘记了时间。”吴老师说:“看来,你还真是个小书迷呢!算了,这次我原谅你,下次可不要再迟到了呀!”“知道了!”我对吴老师说。“知道了就快去画画吧!”吴老师微笑着回答道。“嗯!”

哎,这就是我,一个爱看书的我。同学们,你们有什么好办法能帮我改掉“看书看到忘记了时间”这个坏毛病呢?有的话就赶紧告诉我吧!

第八篇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还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这是作者海明威对小说的评价。海是蓝色的,它可以平抑如镜,也可以掀起滔天巨浪让生活在他怀里的“勇士”与人一比高下。精神是无形的,它可以潜藏在人的内心世界里一动不动,也可以一触即发,用它难以形容的威力与恶势力作斗争。一位老人,一片大海,就算是一个正值壮年的男子在大海面前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何况一位老人?那又是什么促使老人与几十条鲨鱼作战呢?是精神!不屈的精神!“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不可以被打败!”这是《老人与海》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老人精疲力竭地回到岸上,什么都没得到,相反,连鱼网、鱼叉都没有了。是的,他输了,可同时他也赢了,因为他战胜自己。每个人都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战胜它而不屈从它时,无论他最终是输是赢,他都是一个胜利者,他是自己勇气、不屈的胜利者,因为这种精神是世上唯一无法战胜的。我不禁联想到一个二战时的真实故事——一名为自由而战的美国大兵,在被处死前,向众人竖起了两个手指,那是代表胜利的“victory”的字头,以此来表达那句:“正义战胜一切!”刽子手见状,残酷地砍下了他的手指,然而那位大兵又举起了双臂——一个巨大的V字,它仿佛不断向空中延伸……它有着怎样的震憾力啊!即便一无所获,仍然执着地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奋斗,这不正是作者想要给我们的启示吗?或许那些所谓的胜利者会赢得某些人的掌声,其实在他们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在说:“你的胜利是所有胜利中最可悲的一类!”为什么刽子手会砍下美国大兵的手指?为什么在刑场上敌不不敢正视我们战士的双眼?因为人类不可磨灭的是精神,无法战胜的是正义!臧克家有句名言: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我们应该歌颂古今中外所有具备这种精神的人,因为“一个人可以被消灭,但不可以被打败!”现代人普遍缺“钙”,《老人与海》是一剂良药。更可贵的是作者不仅能感悟名著的魅力,而且点评游刃有余,直指灵魂。(高冠华点评)

第九篇

当硕果飘香的时候

我带着无限憧憬走进这里

蓦然回首

一股书香扑面而来

我知道

我将在这里开始新的征程

踏上这片炽土

我寻着你的足迹

任凭狂风呼啸,雨打脊梁

也决不停下求知的脚步

我知道

在前方还有重重险阻等待我闯

但那又怎样

就算有人说没有明天

我也要微笑着做梦

做一个关于黎明的梦

我小心翼翼种下梦的芽

让它在你的细心呵护下长大

我尽情挥洒生命的汗水

愿它幻化作希望的点缀

我知道

你就是我的根

我炽热灵魂不朽的根

当红日挂高空的时候

我又要依依不舍的离开这里

曾几何时

朗朗书声重响耳畔

我知道

我曾来过这里

并拥有最珍贵的回忆

第十篇

我是一个自信的男孩,又黑又密的头发下面长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别看我嘴巴小,读起书来可是声情并茂。我常常穿着一件红中透黑的运动服,再配上一双红色运动鞋那就更酷了。

我是个乐天派。经常会说一些搞笑的语言逗被人笑,还时常开个冷冷的玩笑,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所以到现在,这个毛病还没有改掉呢!

我也是个“小书迷”。我经常打开这扇通向心灵的窗户,去寻找知识,发现快乐。我总会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如果你问我写完作业的第一件事是干什么?那我就会不假思索地回答你:“看书。”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这项高雅的爱好哦!

我还是个“大话家”。有时说坏话,有时说好话,有时说大话,有时说悄悄话......总之我的话比天上的星星还多,这可这是个让人哭笑不得的毛病。

一个说起话来喋喋不休的我,一个看起书来忘却所有的我,再加上天生乐天派的我,合成了一个真实、快乐的我,欢迎你来和我交朋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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