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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提升写作能力,做到手到擒来,希望这篇文章对您的作文能力提升有帮助,希望以下这些《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能对您有帮助。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篇一

高尔基曾经说过quot;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括宽你的知识面。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26ltlt;冒险小虎队———太空陵墓%26gtgt;这本书主要写了;传说,密林深处有座太空林木,曾有外太空来客长眠与此,仲夏的夜晚,当一个园盘形的飞行物随风漂移着,降落在太空陵墓附近时,目击者们惊呼;ufo是想取回外星人尸骨,还是有别的更重要的任务?

这本书是32开的,大约200页,封面很让人感到惊奇:封面是一位冒险小虎队队员惊奇的看到太空陵墓打开了。目录中有25个小节,这本书包括:神秘的灯光信号、ufo降临、不宁静的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写了小虎队发现传说并探索事件真相的过程。其中,我最喜欢《奇异的墓碑》。这个小节主要写了小虎队的一位队员成功的找到了太空陵墓,但害怕极了。他看到了墓碑上面的碑文,并用无线电收发机联系其他的小虎队队员,告诉其他两位小队员,找到了太空陵墓的好消息,队友商量后决定马上赶到。我感受到小虎队队员们很勇敢,很有团结精神,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机智,有团队精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可以去新华书店买一本。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篇二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从这些名言中,我想到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笑猫日记》。

这本书最有趣的事是:笑猫会各种各样的笑:狞笑、狂笑、冷笑、微笑、大笑、苦笑、皮笑肉不笑……笑猫会在不同的心情表现出不一样的笑容。这本书还警告了一些忘记自己怎么样长大而以爱之名要求孩子、逼迫孩子的大人,不要让孩子毁在他们手上!

这本书给我的启示是:人在长长的寿命中,肯定会经历各种各样的困难,不管发生了什么事,都要勇敢地去面对,不要没信心。当然,我们还需要一些有情有义、有智慧的朋友。俗话说得好:“岁寒知松柏,患难见真情。”只有经历了生死离别,才能看出是不是真正的好朋友!

读了杨红樱写的这本书,我觉得杨红樱阿姨是最了解小孩子的,我好快乐!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篇三

最近喜欢读一本书,叫《羊脂球》。作者也是比较熟悉的了,莫泊桑。提到莫泊桑,我们都会想起他是短篇小说三巨匠之一,其他两位分别是契诃夫和欧亨利。说到这里,你可能也想到是他们都是写讽刺小说的。

在课本里,我们学过《我的叔叔于勒》和《项链》,我还记得那个时候,学起来还挺辛苦的。也是,被迫学习往往没有自己去发现其中的乐趣来的有趣,有时候,对于孩子,就是如此。

书的第一篇,就是《羊脂球》。就算长大了,我的耐心也没有多少,不过看长篇小说看多了,自然觉得看短篇轻松多了。在我看过的几篇里,篇幅算是长的。对于环境背景的描写,算多的,不过,却又觉得十分的精巧。好比,开头对一支军队的描绘,就有声有色,仿佛这溃不成军的一团,就在你面前似的。因为是小说,就是少不了那几个要素,而短篇小说,就是既不能缺了,又不能多了,所以能够写短篇的人,让我不由的就佩服了起来。

并且,每一篇似乎都是如此。羊脂球的身份似乎是卑贱的,但她却是爱着她的国家的,是纯洁的,善良的,有尊严的。与她比起来,同行的那些介于她的身份,不愿意与她交流的人,并不高贵,不但如此,他们更是会算计的,自私的,丑陋的。这些,都可以从故事的细节里,慢慢品读。

除了这一篇,还有很多篇都充满了讽刺意味,让人觉得既巧妙又有趣,但是更深意的一层,都是现实。好比《一家人》里的一场闹剧,让一个家的人的本性都显露出来,让人真实的不满,都有了共鸣。故事的每个人,都栩栩如生,仔细想一想,说不定哪个人物,就是我们自己。

我喜欢这本书,尽管我还没有读完,但是这一个个小故事,让我无聊的时光有了些事做,让我的大脑,有了几分思考。也许,遇上很多事情,我们都会理所应当的,有自己的看法。可是,这样短短的故事,让我不由得去想象,去理解,去明白,去喜欢或者讨厌,哪怕,那只是故事里的人物或者情节,都让我欲罢不能,因为,他们是那么的真实,又或者说,那就像是现实。

也许,处处都在说那个时代的事,可是,现在的时代,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哪些身份尊贵却丑陋的人,那些看似卑微却有气节的人,都存在着。我想,更多的是,别去做书里,嘲讽的那类丑陋的人,别在现实里,成为了那个向恶势力低头,甚至是助纣为虐的人。

故事是精彩的,意味是深长的。读书,让人受益匪浅,真好,只是,愿自己在生活里,别做了个自己都无法原谅的坏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篇四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曾写过一本书《汤姆。索亚历险记》。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

这本书里一个小男孩叫汤姆。索亚。他是一个有趣而又调皮的孩子。他的妈妈和爸爸很早就去世了。现在与他相依为命的只有他的姨妈和弟弟。每当汤姆表现好的时候姨妈就会很开心的表扬他,但他要是敢犯错的话,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一次,她罚汤姆刷墙。对于别人来说刷墙就是一件普通的工作,但对于汤姆来说却让他烦透了。

于是,他就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对一个小男孩说,这刷墙可不是一个普通人想刷就刷的,只有个别人有资格刷这面墙。于是小男孩越听越有兴趣,说:“能让我刷一下吗?”“不行,除非你用什么东西来换。”于是这个小孩用苹果和他换刷墙的机会。后来越来越多的小孩用自己的宝贝换取了刷墙的机会。汤姆什么也没做,而那些小孩辛苦刷墙,却丝毫没有察觉到自己被汤姆骗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它不但有趣,而且还告诉我一些哲理。它让我明白了工作是被逼着做的事情,而玩是自由自在不会被逼着做的事。有时候这两种事,其实就是同一件事。比如,书中的刷墙这件事。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篇五

从一年级开始我就坚持每天读书,因为读书使我不仅增长了知识,开拓了眼界,更重要的是让我明白了一些事理,从中受到了启迪,感觉每天的生活都是那么充实、美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名叫《海蒂》。它是瑞士作家约翰娜·斯比丽创作的,也是我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爷爷极力推荐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海蒂是个单纯善良的女孩。五岁时,她被姨妈送到阿尔卑斯山上与性情古怪的爷爷一起生活。海蒂很快就爱上了这里的雪山、牧场、鲜花和田园式的生活。虽然中间与富家残疾小姐一起生活了几年,但最终还是回到山上与爷爷一起生活,一起创造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奇迹。我被海蒂纯真善良的品质所吸引,对这本书可以说是爱不释手。每隔一段时间我都会拿出来阅读一番,让自己的心也在雪山、牧场、鲜花中畅游,自由自在,那种快乐和惬意无法用语言表达,有时竟傻傻地幻想如果我就是书中的小海蒂该有多好!

一本好书就如同一座堡垒,抵御着世界的喧嚣,成为人们心灵宁静的港湾!一本好书如同一杯滋味甘醇的美酒,使你沉醉不已!一本好书就如同一轮太阳,读书能让我们长精神!让我们一起在书中畅游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篇六

从我出生到现在,读过很多书,它们犹如天空中一闪一闪的星星,在我的心中。但其中有一本书,就算过了很长时间,我都还清楚地记住书中的内容,到底是什么书令我记忆如此深刻呢?没错,它就是大名鼎鼎的《爷爷的爷爷哪里来?》

《爷爷的爷爷哪里来?》这本书我当时读的时候以为就是描写古时人们是如何生存的,但显然我错了,等我看完第一课时才知道这本书不仅讲了古时候人类、动物的穷苦生活,还讲了当时人们为了考古,去很深的地洞下探险寻找化石,这使我的眼界大大开阔了。

我看完了这本书,明白了但是人们为了考古,是多么的辛苦。文中有一个叫李会天的男人,他小时候家庭非常贫困,只能跟着爸爸、妈妈在家学习,不过他很刻苦努力成为了一名大学生。为了给家庭带来幸福,他去外面拼命努力打工赚钱,无意中看见了一份周口店考古工作,于是他就去实习工作了。

实习中,他认识了他的老师,一名80多岁的考古学家。李会天向老师虚心请教了很多考古问题,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正式考古工作人员。过了几年,他三十岁了职位也得到了提升,但是依旧没有发现化石,这让他信心大减。终于有一天,他想通了,决定带领考古人员去往南边的芒顿小镇去考古。通过询问当地人有没有挖到过化石,终于有了消息,得知不久前有人在一个小山坡挖到了一块头骨,他们立即展开了调查。

通过详细的勘查,得知在一百米的地层下有一块头盖骨,但是有一个危险地方,地下一百米的地方不远处有一条地下河,如果稍有不慎,就会挖穿地下河,引发洪水。这需要一个胆大心细的人去完成,李会天毫不犹豫的接过了任务。下到一百米深的地层后,他每一步都非常小心,生怕踩错了地方。发现那块头盖骨后担心会挖掘后引发洪水,李会天想到了个办法,小心翼翼取出头盖骨后,他拿了一块和头盖骨一般大小的石头堵住了缺口,地下水没有溺出来。李会天拿到古人类头盖骨的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我读到这里,心情也和他一样非常紧张。不久后这块头盖骨被放到了中国博物馆,这也让周口店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考古到远古人类头盖骨的地方。

这本书读完后,我收获很大,明白了做任何一件事都要仔细、认真,也请大家记住北京周口店这个地方,更要记住那些勇敢辛勤的考古学家。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篇七

今天,爸爸和妈妈去江南书城给我买了一本《经典品德故事大全》。我很喜欢看这本书,很多天才看完。

书的内容是青蛙王子,一个小公主和一只青蛙的故事。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他有很多经典的故事。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篇八

我很喜欢《舒克贝塔传》这本书,因为作者把动物拟成人,经历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事。

这本书讲了一只叫舒克的小老鼠从降生起,就和妈妈一起偷东西吃。舒克从蓝鹦鹉和绿鹦鹉那里知道,老鼠有个坏名声,舒克恨透了名声这个东西。于是他就化了妆,穿上了飞行服,他看到了一架直升机,在一天晚上,舒克驾驶直升机飞了出去。舒克出来碰上一只被小男孩用气枪打伤了翅膀的小麻雀,舒克救了小麻雀,然后又救了掉进了水里的蚂蚁、帮蜜蜂送密,最后三位国王宴请了他,这时,一只小花猫说舒克是老鼠,蜜蜂、蚂蚁和麻雀都为舒克求情,舒克吃了降生以来最好吃的一顿饭。

贝塔也是一只小老鼠,也是降生起就被一个影子整天追着,它就是咪丽,咪丽是一只猫。因此,贝塔想出了一个绝纱的主意:用布袋装香味,最后,他忍不住了,也出来找吃的,可还是被盯上了,一天晚上,贝塔看了一部塔克的纪录片,让他想起了床底下的坦克。他开着坦克走了出去,不小心用石头子弹打伤了小麻雀,他们去找舒克帮忙。舒克和小麻雀建议,把坦克吊起来。吊的时候,舒克的直升机坏了,降落在一坐猫城里。猫城的国王跟他是同胞,名叫白路,传说他会放电,但舒克贝塔不怕电。最后,他们把白路送到了发电厂。

后来,他们认识了皮皮兽,建造了一坐航空公司,最后转手交给别人,因为他们喜欢去冒险,不喜欢知道明天要发生的事。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还用了许多动作和神态描写,我还喜欢舒克那种不耻下问,追求进取的精神,又喜欢贝塔身上那种信任别人,理解别人的精神。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你想来看吗?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篇九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喜欢看书,曾读过许多书,如:《根鸟》、《水浒传》、《狼王梦》、《十万个为什么》等,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要数《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险,孤身一人流落到一座荒岛上。为了生存,他想尽一切办法与大自然作斗争,凭借着自己的惊人毅力,战胜了重重困难,生存了下来。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后,他终于得救,回到了故乡。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明白了鲁滨逊是靠什么活下去的,也十分叹服他的智慧——在困难面前,鲁滨逊懂得将自己面临的好处与坏处对照,使自己从中得到一些安慰。我特别欣赏他在绝境中那远超常人的乐观与毅力。

从鲁滨逊身上,我汲取了不少的精神力量。记得有一次,语文小测之后,老师要求成绩不理想的同学每天都要抄一篇作文,我的名字也在那个“封神榜”之中。我心里不断地抱怨着:“作业都这么多了,为什么还要布置这个任务?”但我只能接受这个令人头疼的事实。我从抽屉拿出久违的《鲁滨逊漂流记》,心想:“既然鲁滨逊可以做到焉知非福,那么我也可以。”我不断激励自己,果断接受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更加努力地学习,后来我的语文成绩渐渐提高了。

从这件事之后,再遇到一些令人难以接受的事,我就会想起《鲁滨逊漂流记》,它总是在我遇到困难的时候,给我以启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与乐趣。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直陪伴着我,使我在困境中得以保持乐观的心态,让我明白了许许多多的道理。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篇十

我看过的书有很多:《追心记》《花瓣饭》《中华上下五千年》……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白狼》。

《白狼》的作者是沈石溪,他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作品讲述了关于乌鸦、老鼠、蛇等多种动物的故事。

故事内容曲折离奇,作者曾经跟乌鸦做邻居。有一次,作者在院子里缝衬衣纽扣,忘了拿剪刀,就回到房间去拿。当作者回来时,看见一只乌鸦在偷自己那一大串纽扣,作者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小偷,于是快速地掷出手中的剪刀。当我看到这,我为作者感到担心,乌鸦很不吉利,和它们做邻居自然不好。那只乌鸦虽然没刺中,但为了躲开那把剪刀,从高空中摔下来,其它的乌鸦救了它。三天后,作者出门散步,那群乌鸦再次出现,朝着作者拉大便。

这本书展现了动物世界的善与恶、美与丑,揭示了动物们丰富的不为人知的情感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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