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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郁金香》读后感1000字

《黑郁金香》读后感1000字

《黑郁金香》是一本由[法] 大仲马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0.00元,页数:185,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黑郁金香》读后感(一):大仲马确实很会讲故事

这是个完全属于故事的世界,故事化的情节,故事化的人物。所以大仲马的作品会被认为是通俗小说吧。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才引人入胜。这本书情节其实简单的很,给人印象最深刻的反倒是出场不多的奥兰治亲王,他不动声色的冷酷与宽赦。倒不必过多的扯人性,这样的人才玩的起政治,政治掺糊不起过多的仁义道德。

《黑郁金香》读后感(二):我的大仲马情节

考试之后我又开始乱读书了,其实每年我都会读一部分闲书。我这个人,不正经的时候占多数。如果我是武打书里的人,肯定是游戏人生那种类型的。

于是在家里淘了本《黑郁金香》。当今,去看一本浪漫主义作家的小说真是非常out。只是我感觉,自学了专业课之后读书与之前读书已经不一样。现在读书都会下意识地分析一番,说得好听叫“职业病”(这词有些抬举我啦)。比如我知道这是大仲马的书,于是断定,又是写奇人奇事,历史背景是“墙壁上的钉子”的通俗小说。或者说,和一大群人一起吃饭,席间你说一句他说一句,多声部在发言。我条件反射的感想就是——哦,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复调”就是这个样子。

我有大仲马情节,因为我入门的外国名著就是他的《基督山伯爵》。14岁放假在家复习,上面是作业本,下面是小说书。一套4本,蒋学模翻译。3天就读完了。很感叹那时侯的求知欲,非常纯粹,后来又读了3遍。以后我就不断地说:啊,写得真棒。

后来我没有再读过,想来现在读肯定不是这个想法。14岁的思维和体验太简单,轻易就被复杂离奇的情节吸引,不会有更深的艺术思考。

老人家当时肯定就是位畅销书作家,一生靠写书赚够了钱和名誉,属于作家中命比较好的类型。后来的后来,看文学史,他的名字就那么匆匆走了个过场。对于他作品的介绍还不如他私生儿子多。于是我郁闷起来,我14岁阅读作品的激动影响了我的欣赏能力。

但是,还是不会妨碍我继续看他的书呀。

依旧写奇人奇事,依旧是个无辜被贪婪的人陷害入狱的善良有才华的青年,大部分生活场景又发生在监狱。简直就是爱德蒙·邓蒂斯又要策划一次越狱并且复仇了——呵呵,当然不是了。书那么薄,哗啦哗啦就翻过去了。

郁金香的故事自然发生在荷兰。只是这个被打入监狱的青年在监狱里还能谈恋爱,真的忒浪漫主义了。结局——肯定的:黑郁金香一定是他培育成功的,他会出狱,会和故事里最美丽的姑娘结婚。当然这过程肯定是曲折的充满冲突、节外生枝,跟八点档的连续剧一样,充满悬念一直到结尾。有一点总要相信:主人公肯定不会死的,就算刀架在脖子上了,下一秒,刀肯定不会落下去。

其实按照这千古流传下来的模式,谁都知道,作家写什么样的书在当时会赚钱,立刻得到收益。现在的作家也是一样,就看这个作家忠于什么——是利益,还是内心。

一直以来,我对一部作品的欣赏标准总是:它能不能打动人心。我比较喜欢那种直指人心的文本。通俗地说,我喜欢那种把复杂的事情说得简单的文本。有些文章,可能艺术性很高的吧,可是它一会把我带到东一会带到西,跟走九曲桥一样。铺叙了一大段并不知道最终要说的是什么,我就很不喜欢——它把简单的东西说复杂了。

可是,在学习的过程中,我看到别人说:判断一部好作品的标准决不是简单明了。还有说:文科就是把简单的东西复杂化了。

——所以,这是我在欣赏作品时候最大的疑问。文学文本成为经典,必定是被大多数人接受,打动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但势必文本的叙述该是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了,让他们能够理解。

……扯远了扯远了,这段疑问跟大仲马没有任何关系。

还是说回那本书吧,其实挺无聊的,不推荐人们去看它,消遣也许挺好的。

书的最后一句话非常喜欢。尤记得当年我也拿《基督山伯爵》的最后一句“人生就是不断的等待和希望”当作座右铭的。

——但是,这本书的话,该有了体会之后才会喜欢的。

这么写:“有时候一个人受的痛苦太多,使他有权利永远不说:我太幸福了。”

这样的话,很久很久以前的索福克勒斯在他的《俄底浦斯王》里写过:“在一个凡人没有结束他生命以前,永远不要说:他是幸福的。”

《黑郁金香》读后感(三):是的,嫉妒使人丑陋!

小说的开头是十七世纪在海牙发生的一场政治暴乱,本以为会是一部有历史厚重感的小说,没想到作者话锋一转引出了一场:“只要心存善良,即使身陷囹圄也能遇见幸福” 的爱情故事。

鉴于故事的老套,我就不费笔墨去写男女主人公是如何历经艰难险阻在一起,我只想从反派的性格特点来谈谈我的看法。

书中的男主人公叫高乃里于斯,反派叫博克斯戴尔,两人是邻居,共同的爱好是培植郁金香,共同的目标是培植出黑郁金香赢得十万弗罗林的奖金。

有人爱花,有人怕输,名利之间,输赢便成了竞兽场。

自从博克斯戴尔知道自己的邻居研究出不少优秀的郁金香声名大噪之后,他就妒火中烧,无心再去研究郁金香,买了一个望远镜整天对着隔壁偷窥,他的观察力惊人,通过偷窥发现了邻居收藏了政治犯的书信,也发现邻居培植出了三个黑郁金香的球茎。

为了拿到球茎,博克斯戴尔举报了邻居收藏政治犯的书信,高乃里于斯因此入狱险些丧命。

我其实有点理解博克斯戴尔的嫉妒心理,高乃里于斯不仅拥有四十万弗罗林的遗产,每年还有一万弗罗林的收入,培植郁金香不过是他的消遣,他却玩出了名堂,名气还盖过博克斯戴尔,这让依靠苦心和耐性才勉强培养出珍贵品种的博克斯戴尔如何不嫉妒?而且这个人还近在咫尺。

博克斯戴尔当坏人运气也是挺背的,都把高乃里于斯送上了断头台结果没死成被判终身监禁,还让他在监狱遇上了真爱罗莎,坏事做尽愣是没拿到黑郁金香的球茎,还间接做了高乃里于斯和罗莎的月老,想想也是可悲又好笑。

故事快到结尾时博克斯戴尔终于偷到了高乃里于斯这对小情侣偷偷摸摸种出的黑郁金香去领奖,奖金没领到还亲眼目睹了高乃里于斯无罪释放,奖金归这对小情侣所有,博克斯戴尔深受刺激中风身亡。

我挺佩服博克斯戴尔的,嫉妒让他日复一日地偷窥,费尽心机的陷害,一路颠簸的尾随,毅力实在惊人,他如果将这些小心思用于研究郁金香,我想黑郁金香早就开了,何至于觊觎对手的球茎。

有人的地方就有竞争,有竞争的地方就会有输赢,我们一生将面对无数场竞争,即使奋力拼搏也不能保证场场都不会垫底,我们会嫉妒、羡慕获得胜利的人,但那不该成为我们使坏的原因,而应该成为我们加倍努力的方向!

图丨Ujin

本文首发公众号:伊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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