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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莫言的三个故事的作文

关于莫言的三个故事的作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作文的形式很常见,但是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关于莫言的三个故事的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第一篇

2012年10月11日,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一出来,就像是往平静的潭水中投入了一块巨石一样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关注狂潮。国人都因为这个消息而万分激动,振奋不已,莫言实现了全体中国人对于诺贝尔文学奖的梦想,说明了中国作家的实力,了却了国人的一桩心愿。

在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可能就只有文学界的人和我们这些学习文学的人知道他的存在。但在他获奖之后,这个信息化的时代彰显出了它的特色,莫言的头像被绘成漫画出现在了网站图标上,莫言的讲话、莫言的文章、莫言的视频图片以铺天盖地的姿态充斥在了网络上。看腾讯新闻,头条便是莫言;看空间动态,新的热门关注也是莫言;看小说网页,热门小说推荐里还是莫言。这让人不想关注也被迫关注了,于是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莫言获诺贝尔文学奖的消息。

说实在的,以这种高调的方式宣传这个消息让我个人有点反感。诺贝尔文学奖虽然是中国人期盼了很久的一个奖项,但它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它只是一个奖项而已,仅仅代表了莫言的《蛙》这个作品得到了评委的认同,在世界上有一定的知名度罢了,我们为此感到欣慰,但又何必过分激动呢?到目前为止,拿过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作品也有不少,可有哪个国家对此大做宣传,有哪个国家的人民如此激动,聒噪地不停谈论的呢?这个消息出现后,世界上其他国家几乎是没有声音,偏偏我们国家是人声鼎沸,掀起了“莫言热”的浪潮。这样巨大的差异,让我觉得很是羞愧,我们的国民素质与其他国家的还是有很大差距呀。国人就像饿了很久的人突然得到一个馒头一样,激动地把持不住了,可能这个比喻不是很恰当,但我还是很想知道国人什么时候才能做到宠辱不惊呢?

从2012年10月11日得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到18日在北京公开亮相,莫言经历了万众瞩目的八天。在这八天中,莫言多次谈到获奖感受。从最初“惊讶惶恐”,到“不能代表什么”、“对夺奖已麻木”、“一切都像过眼烟云”,莫言始终谦虚面对已获得的巨大荣誉。莫言这种平和实在的心态让我很是敬佩,激动了一会之后,便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这种淡泊名利,宠辱不惊正是我所喜欢的性子。莫言因为获奖从一位普通作家变成了一位倍受关注的公众人物,有的人真心佩服他的学识和文采,也有的人出于“羡慕嫉妒恨”的心态对他妄加诽谤,不遗余力地对他的人和作品进行“鸡蛋里挑骨头”的批判。舆论的压力是巨大的,但莫言并没有因此有什么改变,他自称仿佛经历了一场洗礼,这些对他的评价“如同一面镜子,让他看到人心,看到世道,也看到自己”。这应该算是一种特殊的体验,在社会的显微镜下,更加清晰地认识自己,这会让莫言受益终生。

这种豁达乐观的心态恐怕也就莫言这般真性情的作家才保有了吧,虽然我只是一名旁观者,却也从中窥见了世间百态,人与社会的关系是如此地微妙复杂。要想真正适应这个社会大熔炉,或许就应该像莫言这般,以旁观者的身份看待纷繁世界中的自己,豁达乐观,宠辱不惊,才能更客观地认清现实,了解自己,才能慢慢练就一颗足够强大的内心来承受现实中的各种打击。无论前方是荆棘沼泽,还是悬崖峭壁,只要我的心能够过去,那么我的脚也一定能够过去。

第二篇

莫言,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人,在外人眼中,这是多少作家梦寐以求的事,可他却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说了这么一段话:“这个奖项令我惊喜而又惶恐。惊,是没想到奖项会落到自己头上。喜,是果真颁给了自己;惶恐,是担心有了这层光环后,会不会有更多人盯着我找毛病,为难自己。”我想每一个获奖的人都会感到惊喜,但莫言是第一个敢说惶恐的人。

莫言的成功得益于读者对他作品的喜爱,而莫言的惶恐也恰恰来自于支持他的读者,因为他要对他头顶上那金光闪闪的光环负责。在他看来写更优秀的作品便是最好的负责。而一些“有心人”眼中,莫言的作品必须达到无可挑剔、天衣无缝的境界才叫配得上这个奖项,殊不知,就算莫言真写出那样完美的作品,也依然会有人在鸡蛋里挑骨头,做出一系列贬义评价,最后再高姿态地说这种错误不算严重,可以原谅之类的话.

由上述可知,一个人成功之前,他要付出的只是自己不为人知的汗水和努力,而一旦成功了,那付出的却是被大家时刻关注者的更多的努力.我想莫言惶恐的并不是要付出加倍努力,他惶恐的是人们是否真的会将他的努力放在眼里,而不是因为一些微小的或根本不存在的错误将他所有的努力全盘否定.想来那的确是最可悲的了!

在我看来,得奖有好有坏.好处自然不必多说.而坏处,则可以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说明:同样的试卷,考80分的和考100分的,自然是80分的难过,但他也是幸运的.因为80分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只稍作努力就可进步.而100分所面临的是下次还要考的100分,否则就要受到责怪.这样一来,得奖后要付出的努力就不言而喻了!

所以,对于成功这个东西,未得到的梦寐以求,得到的却敬而远之.看似复杂,实际上其中道理只有一个:努力做好自己该做的!

第三篇

当我读了《莫言的童年和少年》这篇文章后,相比莫言,我感到无比羞愧,同时也对他产生无限的敬仰与崇拜。这个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拥有者到底比我们多了什么?

本文主要讲了莫言小时候没钱买书看,借遍了十几个村庄的书,最后实在没书看,夜以继日的背起了新华字典,那个字在哪一页,词性,用法,造句,他都能一一道来。最好字典背完了,书也看完了,他又听村里的爷爷奶奶讲故事,顺便也借一些旧报纸,旧杂志回家看,总之,小莫言一天没事看,一天没听故事,小莫言就无法生活。

莫言小时候没书看,我们现在书城里到处是书,莫言没书背字典,我们尽情上网玩游戏;莫言小时候不看书不行,我们恨不得没有书……相比莫言,我们的条件比他好了多少倍啊!可他就是比我们更出色,不但如此,莫言的儿时是非常悲剧的,一天到晚连饭也吃不上,为此,他啃过树皮,挖过树根,甚至吃过煤块,比起现在的白馒头,白米饭,大鱼大肉,那是的日子简直不堪回首,在那中条件下他都能成为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拥有者,相比我们,他究竟多了我们什么?

我还了解到莫言的写作因读的书多而非常优美。三年级时他和他的同学写了一篇关于运动会的文章,其他同学只是把场面流水账般一掠而过,他却花了大流量笔墨写打篮球,这篇文章被送去中学当范文……同他一样的还有林肯他同样家境贫穷,父亲只是个鞋匠,但他仍当上了总统;娱乐圈天王刘德华小时候4、5起来帮父母买炒面,到晚上十点才写作业……他们无一例外比我们贫穷,但无一例外比我们有更大的成就,无一例外都是响当当的大人物,为什么?

其实他们并不比我们多了什么,也不比我们富有,他们只是比我们多付出了一点努力!

指导老师:张春梅

第四篇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平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齐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能够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向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明白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述,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第五篇

其实我也不知道想说的,是什么样的故事,而这个故事会是什么样的结局。我也不知道想要的,又会是什么样的明天。我不知道。也许故事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长长的电影,或者是一部长长的小说,也许这个故事,就是未完待续的。

塞北的夏天,不会太热。但对我这样苦*的上班族来说,骑车在柏油路里穿梭,即使在这样凉快的夏天,也还是有炎热的风吹在脸上,挡不住的汗一点一点浸湿速干衣。

骑车上班不是因为没有钱坐车,公司的班车总是很准时地从西城出发。骑车是因为自己觉得身体需要锻炼,需要在骑车的过程中将一天中所有不好的情绪踩走。于是,总是飞快地蹬着踏板,无所谓路两旁的杨柳和穿梭的人流和车流。初夏那时候,风吹过的街道上会飞扬起朵朵的杨花,每当这时候,我总是会忍不住伸出手,试图去抓住一些飞舞着的纯净。路过垂下的柳树,也会不管不顾地将双手放开车把,好触摸心动的绿绦。

我喜欢纯净的白,喜欢醉人的绿,也欢空明的蓝。我认为这几种色彩,真的就是我内心天真的写照。喜欢看的,都是没有任何杂质的白,是一山连一山的绿,还有就是一整片一整片的蓝天和大海。而骑车的时候,正好有蓝天,有白云,有绿柳。都是喜欢的色彩。

每天晚上,我都会在下班后,6点到9点,到一个不怎么有名的Times咖啡馆里驻唱。每次到这,我就会换上一件蓝色的短袖运动上衣,宽松的可以遮住半条大腿,不像上班时候的衬衫那么紧凑,压抑。头发也永远是那么错乱,像是一个流浪歌手一样。但即使这样,我却感觉很开心,在这唱着自己愿意唱的歌,轻柔的小调响起的时候,好像每一个音符都能够走入我的心一样。所以每个人看到我唱的时候,我的脸上总是会带着一抹阳光,微笑地望着墙面上暗暗的灯光。

她在一家国企上班,我总是看到她独自来到这个不怎么出名的咖啡馆,安静地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她总是穿着一身蓝色的裙子,一头烫过的大波浪长发,黑发染带些深金色,弯月般细腻的眉毛,黑珍珠样的灿烂的眼睛,小小的嘴唇紧抿着,暗暗的灯光照在她脸上,映着她的蓝,略显得有些忧伤。

有一天,她说,她喜欢我唱的轻柔的小曲,喜欢我穿着的简单的蓝。而我,喜欢她的安静,喜欢她跟我聊天的自然。偶尔有些天,她不来这,我就会觉得心有些不安,不知道她那里出了什么样的状况。有时候她来得晚了,或是走得晚了,我都会等着,看着,悄悄地目送她回到她的家。

我喜欢她的安静,喜欢她的自然,喜欢她的神情中透露出的快乐。喜欢,变得无可救药。但我却知道她并不会喜欢我这样的浮躁,她是那么的安静,那么的沉稳,那么地快乐。所以我只好在心里默默地喜欢着。一直到那天晚上。

那天晚上,店里的线路有些问题,不用去驻唱了,闲下来,反而不知道做些什么,就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闲逛。风轻轻地吹着我的脸,不知不觉地,就把我带到了她家的楼下,很巧,居然就碰到了她。

“正想你呢,你就来了。”她开玩笑地说。

我心里咯噔一下,突然有点不知所措,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看到喜欢的人突然出现在你面前和你说着俏皮的话,确实不知道怎么办。

“干嘛呢?”她见我待着不动也不说话。

“没什么事,到处走走。”我答道。

“今天不用去唱歌吗?”她问道。

“不用的,线路出了些问题,这几天放假。”我说。

“那,吃饭了吗?没吃的话,我请你吃饭吧。”她说道。

我没考虑就答应了。我只是觉得自己突然有一些惆怅,想喝酒罢了。而她是一个沉稳的不怎么说话的女孩,但却有大的气度和耐性。我有些招架不住,所以我选择逃避。她喜欢自己喜欢的不喜欢自己不喜欢的。像我这样的,原本就不是她世界里的人,所以我从开始就知道如果我告诉她我的想法会是什么样的结果,所以我一直沉默,悄悄地做着自己想做的事。而今天突然单独地相处,真的是不知所措了。

在她家楼下的一个饭馆,我们找了个地。酒过三询,我多了,她似乎也喝的多了。桌的一边,满是我们的战果,一排啤酒安静地站着。我开始胡言乱语,她则是双手撑着自己的脸颊,低垂着双眼看着桌,听我胡言乱语。我不知道我怎么回去的,但是我知道我楼着她,送她回到她的住所。我糊涂地什么都说了,而自己丑陋的状态也完全地呈现在她的眼中。

第二天,线路故障仍然没有排除,依然闲着。夜晚,霓虹灯的光映起城市的亮光,家里也停电了,此时的黑,只有我自己去品尝,什么也做不了,也不知道做什么,浮现的,是一片的空白。挺希望身边有这么一个,能伴着我的,走过这样没有边际的寂寞。我回到了咖啡馆,没有人在那,她也没有来。然后我接到川子的电话,去了麻辣鸭脖,喝酒小聚。

川子他们还想喝酒玩乐,于是他们换了个地方,去了印象KTV。我有些喝的多了,不想再去疯了,所以就一个人先推着车走了。从麻辣鸭脖出来,突然有点怅然,不想回家,于是一个人骑车漫无目的地行走在平城的街道上。当骑到一个十字路口等红绿灯时,我看到了斜对面的街灯下一个熟悉的影子,她正与另一个男人牵手等待着。她穿那衣服的背影我看了不知道多少次,粉白格相间的T恤衫,蓝色泛白的牛仔裤。我想走近仔细看,却鼓不起这样的勇气。于是只好看着她和他的背影,越走越远。我呆呆地停了好久好久,无数辆车穿流而过,无数个行人投来异样的眼神,我都感觉不到。我不断地告诉我自己,一定是我看错了,可是无论我怎么说,所想的只有她和他牵手的影子和远去的背影,我心中的城堡,那个幸福的城堡似乎在一瞬间崩塌。我知道,我的心是在这个时候狠狠地被刺痛了,而那个完整的城堡,似乎怎么修也修不好了。可是,这些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不过是她身边的过客。心疼的感觉止不住了。我抓起电话就给川子打过去,问好了房间就直奔而去。

当我赶到的时候,桌上已经一片狼藉,满地的毛豆壳和花生壳,一排啤酒瓶如同操场上排队的战士一样,整齐地放在地上。桌上还有一些没喝完的,扎啤杯里也有半杯。看到我来了,川子很不客气地说,迟到了,罚一杯。于是我就拿着酒杯,一口气倒了下去。旁边还传来“不带换气”的声音。然后整个世界就变得安静了好多。

喝完后快10点了,从KTV出来,我不觉地又直到了她家的楼下。狂踩着单车去的,然后居然又一次地碰到了她。我还是一身运动装,黄黑相间的上衣,黑色的短裤,汗水浸湿了后背,但依然干净不让人讨厌。只是头发略有些凌乱,虽然是短发,也有些错乱的感觉,脸上带着无奈和忧伤。她却是在那安静地站着,正如她一贯的风格,不怎么说话,默默地看着。她的脸色有一些红润,眼神中透露出一些坚毅。表情却是有些憔悴,好像是什么事情正烦扰着她。

“有事吗?”又是她先开口说的话。

“没事。刚和朋友唱歌回来。”我说道。

“没事的话,陪我喝点吧。”她的话让我有些吃惊,但我依然毫不犹豫地就跟着她走了。我本来就已经多了,所以就不管不顾地看着她。然后她不经意地把眼神转向我,我们的目光自然而然的就交汇在一起。我看到了她眼神中的迷茫变成了沉稳,不似昨晚那样的温柔和娇羞。于是,我轻轻地走上前,搂住她娇弱的身子,这时候,我又闻到了她身上淡淡的**香味。

“对不起,我不应该那样。”我有些惭愧地说。

“没关系,反正都过去了。”她似乎并不在意。

“以后不会这样了,希望你原谅,真的。”看她不在乎的样子,我忍不住补充道。

她没有说话。但我心里却知道,我已经被她隔离在她的心门之外了。一阵阵的风吹过,在这样热的天,像是要舒服地赶走了一天的疲惫。我就坐在她旁边的位置上,让我想起那天的这个时候,夜的灯光也是这么柔和地洒在我们的身上,我的影子,正搂着她娇小的肩膀。

她依然每天都会去我驻唱的那个咖啡馆,只不过,不再是一个人。有时候是自己来,然后总是会有另一个在不长的时候后跟着就到了。我看着她和她一起谈笑风生,心里酸酸的不是滋味。我看着她们一起走的时候,还是会放弃手上的工作,跟着她走。不再是目送着她回家,而是在远处,陪着她逛了好多她想去的地方。

城市里,好多人都行色匆匆,我也是其中的一个。但在陪着她的时候,却总是茫然不知所措。我看不到完整的天空,看不到来来往往的人群,在我的眼中,只有远处快乐的她。每次这样的回到家,我都止不住心里的痛。我爱的人,她不爱我。我的爱情,自己无法掌控,像是被吹起的蒲公英,永远不知道自己往哪里飞,更也看不清未来是什么模样。

我有时候也在想,为什么不卸下肩上的累?为何要这么辛苦的爱着?没有人告诉我答案。而这个故事,似乎也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结局。而写到现在,只不过是有些悲怆。

第六篇

我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朋友,小明,和妈妈吵架了,于是便独自一人跑了出去。到了傍晚时分,小明肚子饿了,想要回去找妈妈,可是觉得又没有面子。他路过了一个小贩的摊位,摊主是一位上了年纪,和蔼的老婆婆,他想要一碗吃的,可是欲言又止。老婆婆看见了他,问他要吃的吗?他说:“我没有钱。”老婆婆说:“没事,我请你吃。”说完便端来一碗扁食,小明见老婆婆的好意,觉得长大后要报答她。老婆婆却说:“我给你吃的只是一碗扁食,可是你的妈妈呢?生你养你,供你吃穿,多不容易啊。”小明听完后,留下了泪水,他把剩下的扁食吃了,便跑回去找妈妈。到了家门口,只见妈妈怀着一副着急的心情在四处徘徊,见了小明,妈妈说道:“孩子,块来吃饭,我已经把饭煮好了。”小明的泪水又一次的留下了……

听完这个故事,我陷入了沉思:我是否对妈妈发过脾气呢?想想这事是有的。比如说那次,我看上了一双鞋,要求妈妈买下来,妈妈说发了工资再买,我却不干了,便大闹了一场。事后,妈妈还跟我主动道歉啊,想想这事真的太不应该了。

父母生我们养我们,还供我们吃穿,我们还这样对待父母,现在想想自己以前干的那些事,真有些后悔。

同学们,“百善孝为先”,让我们少让父母操心,为父母敬一份孝心吧!

第七篇

从前,在一个村庄里居住着一位体弱多病的老人和他的三个儿子。

老人在快死的时候把三个儿子叫到自己面前对他们说:“我亲爱的孩子,我把它留给你们,但遗产并不能使你们发财致富。因此我要留给你们三个忠告,它们要比金钱、和财富更为珍贵。你们记住这些忠告一生都会富裕的。

下面就是我的忠告,你们可要记住。第一:不要首先向任何人弯腰,只能让别人向你们弯腰。第二:吃任何食物都要加上蜜。第三:要永远睡在羽绒褥子上。”

说完,老人便与世长辞了。可儿子们把父亲的忠告忘得一干二净,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游手好闲,吃喝玩乐,无所不为。头一年就挥霍光了父亲的金钱;第二年卖光了全部家畜;第三年家里一切器物全部卖光了。他们没吃没喝了。

大哥说道:“除了遗产之外,父亲不是还给我们留下三个忠告吗?他说,靠这三个忠告,我们就可以生活得富足。”

小弟弟笑着说道:“我记得这些忠告,可又有什么用处呢?父亲说:‘首先不要向任何人弯腰,而要让别人向你们弯腰。’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成为富人。可在周围地区,现在没有比我们更贫穷的人了。

他还说:‘吃任何食物都要加上蜜。’你听,还加上蜜!我们现在连黑麦饼也吃不上,还谈什么蜜!

他又说:‘要永远睡在羽绒褥子上。’睡在羽绒褥子上当然好!可我们家里空空如洗,连一片破毛毡也没剩下。’”

大哥反复思考了很久,然后说道:“小弟,当时我们没有理解父亲教诲的含意。原来,他的话里充满了智慧。他的意思是让我们在天刚亮的时候就比别人先下地干活,当别人下地干活从我们旁边经过时,他们定会首先向我们问候。我们劳动一整天后到家又累又饿,这时吃上一块黑麦饼也比吃蜜还要甜。在这种情况下,躺在任何褥子上你都会感到舒服、惬意,因此就像睡在在羽绒褥子上一样,十分香甜。”

第二天天刚亮,弟兄三人便下地了,他们到得比别人都早。晚来的人便首先向他们问候,预祝他们白天好,活干得好。

弟兄三人干了一整天活,连腰都没直。晚上回到家里,就着茶水吃黑麦饼,觉得比吃蜜还甜。吃饱喝足,他们便躺在地上睡着了,仿佛睡在羽绒褥子上一样舒服。

他们每天都这样干着,秋后获得了丰收,他们又富裕起来了,邻里们又向他们投去尊敬的目光。

从那以后,他们一直牢记父亲的三个忠告,过着富裕的生活。

第八篇

张家界不仅仅只有国家森林公园令我难忘,三个“天下第一”也令我难以忘怀。这三个“第一”是:天下第一桥、天下第一梯,还有天下第一索道。

先说“天下第一桥”吧!那是一条由岩石自然形成的桥梁,将两山天然相连,太神奇了!后来,为了便于游客安全欣赏,就在桥面上加注了一层铁,还装上了支撑的铁柱。我走在桥上一点也不觉得可怕,但妈妈却觉得害怕。哈哈!

张家界的“天下第一梯”创造了史上电梯最高纪录,高度为326层,却只需1分08秒就能到顶,真是太不可思议啦!我们走进电梯,电梯嗖嗖的上升,很平稳,但只一转眼的功夫,我们的眼前就一片辽阔了,因为我们已经到达了山顶,1000多米高的山顶哦!

张家界还有“天下第一索道”,它在天门山。称它天下第一,是因为整条索道太长了,分为两部分,有个中转站,一共需要40分钟左右才能到达山顶。我觉得刚刚从下站上去时特别刺激,只听:咣,咣,咣……

怎么样?听完我的介绍,大家是不是也心动了呢?赶紧去游一游吧。忘了告诉你们,听说冬天去更好,还能看雪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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