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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在找陌生人读后感精选

对不起,我在找陌生人读后感精选

《对不起,我在找陌生人》是一本由[英]缪丽尔·斯帕克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元,页数:10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对不起,我在找陌生人》读后感(一):名为拒绝的控制

主角莉丝的控制欲由一种拒绝的姿态表现出来:

售货员A推荐防污裙子——“我拒绝这样的羞辱!”

售货员B不推荐衣服搭配——“这两件搭配在一起毫无问题”

白发女人要买淡颜色的书——莉丝立马买下颜色鲜艳的书

比尔认为他们俩很对路——不,我们不对路

大块头老板要跟她发生关系——我们绝不可能发生关系

以上有些拒绝是合理的,但有些拒绝纯粹表现为一种掌控事物的姿态。一旦出现脱离莉丝控制的场面,她会立刻流泪痛哭:在单位里失控般地大笑时,病态男人拒绝了她的请求时,天色渐晚而没有找到目标对象时。

表面上看她是被害者,但其实是一种被动性控制。正如SM实践中的同意性受虐原则,我并非单纯喜欢受虐,而是喜欢让允许的人以允许的方式虐待我,本质上仍是被束缚的我在掌控一切,我是他人欲望的对象,我化身为客体小A。

如果本书的结局不是死亡,而是一场捆绑+鞭笞游戏的话,莉丝的故事便可以改写成游荡在都市的M努力寻找同频S的故事。

我曾经构想过与之类似的女性M形象,但又经常质疑这真不是男凝幻想的产物吗?

缪丽尔·斯帕克告诉我说,不,不全是。

《对不起,我在找陌生人》读后感(二):谁是陌生人?

这本97页的小书在99短经典精选中。

缪丽尔,斯帕克著,腰封上推荐语:形而上学的惊悚小说。1970年的经典小说,自我实现的谋杀案。

事情开始于服装店,售货员介绍料子新颖,不留渍痕引起顾客勃然大怒,猛扯领口扣子裙子拉链,这是个年轻的女性,挑中M是绿紫相间的格子图案,很扎眼的配色。

只因为这多嘴的介绍,顾客质问售货员“你认为我平时住身上溅东西,我看着不象规规矩矩吃饭的人?”拂袖而去。

看这几页瞠目结舌,求售货员的心理阴影。

顾客挑选了柠檬黄上身,V字形图案裙身,橘黄淡紫天蓝三色相间,搭配红白窄条相间的外套白领子。售货员还解释“这么看看不出外套效果。”我还担心售货员卖不出去呢,这次没有,爽快地买了,穿上走了。

莉丝,就是这名顾客,她辞去工作乘飞机去旅行。命中注定一般她在飞机上寻找,去旅馆去公园去大饭店寻找,她在寻找她的宿命,寻找杀死她的人。

初读之下,似乎是个宿命的故事,命中注定躲不开,死神就在那里。

只是再看一下,似乎又可以理解为她故意地张扬去寻找那个凶手,奋不顾身,让逃脱制裁的凶手证据确凿落入法网,逃无可逃。她也犹疑了几次才找到那个凶手,让其逃无可逃。对她的谋杀是她对他的了解,她对他的控制。她策划了他对她的谋杀。陌生人是他,也是她。

在众人回忆的口中,她是年轻女性,在二十九和三十六之间。

《对不起,我在找陌生人》读后感(三):寻找陌生人,熟悉的故事。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短经典,来自英国女作家缪丽尔·斯帕克。其实之前对她并不了解,经过一番搜索,才知道她其实是英国非常著名的作家,并且她的作品多被改编成舞台剧。在她的作品中,“毁灭”总是一个关键词,不管是她最出名的作品《布罗迪小姐的青春》还是这本《对不起,我在找陌生人》,主题都是深入到女性的内心深处,触碰到某一些柔软的但是黑暗的角落,是关于希望的泯灭,是关于看不到的结局。

这本小说主要讲的是一个女子远赴异国他乡“寻死”的故事。故事本身并不复杂,从全书的厚度便能看出,并且故事的结局在一开始便已明确告知,在这里我也无需担心剧透,因为这个女子就是为了寻死而出现在这故事中的,只是,作为读者我们总归带着一个寻究到底的心情去阅读,但是我们想要的答案书中究竟有没有呢?这里我就卖个关子。

关于书中的细节,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作者对女子购买的一套(应该是)色彩搭配非常怪异且抢眼的衣服的花色花纹的描写极其细致,并且全书过程中重复了三四遍,但相反的是对这个女子本身的描述是那么含糊,讲到她是一个怎样的人的时候,仅仅只是说“她身高大概五英尺六。头发浅棕色,也没准染过…岁数不过二十九,老不过三十六…”,意思就是这个人本身是怎样的还没有一件衣服重要。

在一个人潮汹涌的世界中,谁重要呢?可能我们只是一个符号而已。

作者故意想要弱化这个人物本身,想让她没有那么多的个人属性、特性,这对我们来说,会有更好的代入感。所以我们逐渐发现,她的背景、过往、人际关系、家庭环境,一概都变得没有那么重要了,她只是行走在一个异国街头,一心决意寻死的普通人。哦不,她除了寻死,还想寻一个陌生人。陌生人是谁呢?也许谁都可以,也许并不是。

故事的中间,她遇见了一个老太太,老太太的先生已经逝去,俩人结伴在街头购物、闲逛。她们的人生在偶然间产生了交集,但事实上,即使是同坐在一个桌子上的交集,事实上她们仍然各自思考,各自讲话,我们能够明确感受到,她们在思想上并没有任何真正的交流,她们只是形同虚设的坐在一起。所以我们在生活中,究竟跟多少人是真正有交流,究竟跟多少人只是形同虚设地坐在一起?

为什么我经常会把书中的事情代入到自己身上呢?因为在书中描述的那些场景中,最常见的给人的感觉是,周遭非常喧闹,人群、汽车、喇叭、大马路甚至是游行示威。这些混乱和嘈杂令人过于熟悉了,因为这就是我每天生活在城市中最真实的状态,于是那个女子的许多思考和想法,我总习惯性代入自己,那个走在喧闹的马路上总容易出神的自己,那个在人群中总会不小心放空的自己,那个面对别人的滔滔不绝总是会灵魂出窍的自己。

所以到故事的最后,我不敢相信,这是一部写于1970年的作品,因为那种感觉好像很贴近我们如今的生活。

《对不起,我在找陌生人》读后感(四):一部让人浮想联翩的小说

这本《对不起,我在找陌生人》是英国女作家缪丽尔•斯帕克的第一部作品,它也是让人十分惊艳的一本书。作者斯帕克是一位出生于英国苏格兰的女作家,她也是和伍尔夫一样是20世纪现代女性主义的代表作家,值得一提的是在斯帕克出生的1918这一年,伍尔夫也正创作出了其极富盛名的意识流经典《墙上的斑点》,也许是冥冥之中的某种天意,在20世纪的英国文坛斯帕克也正以伍尔夫的继任者身份积蓄力量,厚积待发。也正是1961年,斯帕克43岁的不惑之年,她终于以一部《布劳迪小姐的青春》横空出世,一举奠定其在世界美文坛的地位。

阅读斯帕克的作品,是一种独特别致的体验和享受,她的小说既有畅销犯罪小说的惊奇,更有纯文学领域的创造,可以说是集通俗性和艺术性于一身,这是她的小说最大的魅力所在。在《对不起,我在找陌生人》中,斯帕克延续了《布劳迪小姐的青春》中很多创作气质和风格,甚至相较前作更为突出和精彩,小说为我们讲述了一起别致又匪夷所思的自杀的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莉丝从事会计工作已有16年之久,平静如水或者说是死死沉沉的环境让她极度的压抑和不安,她整个人的精神状态就宛如卡夫卡《变形记》里对于周遭场景的描述。她也由此踏上了一天放飞自我的旅行,我们读到这里还以为莉丝的出行只是简单的释放压力和接触新鲜空气。

倘若按照这条线中规中矩的发展下去,小说所呈现的也只是很多小说中常见场景和事件,但直到后来我们才发现被整个故事忽悠了,斯帕克注定不是一味按部就班、步人后尘的平庸作家,莉丝出门之前为自己购置了一系列物品就是作者提前构造的伏笔,原来她大张旗鼓的张罗一切为了一个骇人听闻的行动做准备,她即将踏上了一条自我了结、不可回头的旅程。在登机前夕,她焦灼不安的等待着一个神秘人,自导自演的无助让人感觉这完全是她个人精神不正常的行为艺术,她这一异常举动就还好像贝克特在《等待戈多》中描绘的那样不切实际和荒诞。然而,出人意料的是,这样“一个人”还真叫她等到了,并且严格按照莉丝的指令完完整整结束了她自己的生命。这个故事荒诞吗?荒诞。真实吗?未知。可是,在读完整个故事之后,我不禁料想到了日本作家三岛由纪夫“自导自演”自杀这一无比真实的事件,我不禁想起西方哲人说过的话:“存在即是合理”“现实远比戏剧更荒诞”!

《对不起,我在找陌生人》读后感(五):令人毛骨悚然的自毁

《对不起,我在找陌生人》是近期以来看到最让我不知所措的作品。在1974年还被改编成了由伊丽莎白·泰勒和安迪·沃霍尔合作主演的剧情电影《全体一致》。

作者缪丽尔·斯帕克出生在苏格兰爱丁堡,并于本世纪五十年代跻身世界文坛的英国著名女作家。自1951年她的第一部文学评论获奖,她便从此开始了文学创作的道路。随着她的影响力越来愈大,她逐渐成为了“在同时代的苏格兰作家中享有最高国际声望的作家”。

2008年,缪丽尔·斯帕克被评为“1945年以来50位伟大英国作家”之一,同时她也是英国爵级司令勋章获得者。

《对不起,我在找陌生人》这部作品是缪丽尔•斯帕克标志性的中篇小说,但是初读这本小说,并不令人愉悦。就如推荐语中所说,文中充斥着令人难以忍受的冷静和疏离的笔法。

故事以女主人公莉丝和上司的争吵开始,而莉丝的个人形象在整部小说中就是那么莫名其妙、充满攻击性。或许是十六年日复一日的工作让她压抑到极致,让她在这一刻突然爆发,我们无从得知,这一切也不重要。

无论如何,她在为自己购置了一身艳丽却又怪异的衣服之后,就踏上了赴死的旅程。而她正在为自己的死亡物色一个合适的凶手,一个和她“对路”的人。

自从一开始登上飞机,她就发现了那个和她“对路”的男人,而他就坐在她的身旁。但那个男人看见她就浑身僵硬,十分慌张,急忙站起来换了一个座位。她死死地盯着他,却被身边想要和她交往地男人打扰,被迫听他说着一些“阴”“阳”“食疗”的话。不得已,她只能放弃了纠缠那个“对路”人的想法。

下了飞机之后,她依旧一直在寻找下一个“对路”的人,缺寻而不得,仿佛这个世界只有他一人才是她的“命定之人”。

奇怪的是,她在下飞机之后遇到了一个老太太,两个陌生人之间相处地异常亲密,但细看她们的聊天内容却又驴唇不对马嘴,她们两人都沉浸在各自的世界里。有趣的是,这个老太太是那位“对路”人的亲属。

最后,命运兜兜转转又让她和“对路”之人碰到了一起,她欣喜若狂,驱车带他到了公园的垃圾桶旁,并向他下达了“杀死她”的指令。

不同于以往的犯罪小说,缪丽尔·斯帕克弱化了这段故事中的作案动机、作案手法,甚至连凶手都被弱化了,只专注于这个带着自毁人格的莉丝和她的天马行空。

刚开始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我曾经想尝试理解莉丝的行为,但是我后来觉得这是一种错误的读法。

整篇小说读来的感觉更像是一种体验,就像是对推荐语中所说的“以宗教般的狂热阐释人类固有的‘罪恶意识’、‘亵渎意识’、‘厌世意识’”的体验。相对于“Why”,这篇文章似乎更注重于“How”。

我们每个人或许都有像莉丝一样的瞬间,想要“罪恶”、“亵渎”、“厌世”,这些状态每个人都会有,但大部分人只会持续很短的一段时间。作者将这些内容提取了出来,并将之放大,放在莉丝的身上,让她变成了一个不可理喻的疯子。

作者似乎有天主教背景,也难怪于她对这种“Passion”的描述信手拈来。“Passion”是一种带有坚定方向的热情,这种热情并不会很外放,甚至会非常内敛。在外人看来,带着这种passion的人会有一种奇特的吸引力,但又会觉得他们不可理喻,因为他们坚持的东西和普通人追求的完全不同,这种追求很多情况下还伴随着自我牺牲。

但是作者将这种passion与“自毁”结合,着实让人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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