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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解语-盛世狂歌-卷六》读后感1000字

《花解语-盛世狂歌-卷六》是一本由合欢教主著作,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4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花解语-盛世狂歌-卷六》读后感(一):小花豹与大灰狼——任逍遥的泡妞技巧

旧文,写于20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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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承认我越来越无聊了。

本来想8凌雪烟的。我先要承认这部小说中我最喜欢的女性角色就是凌雪烟。受日漫影响,我本人喜欢傲娇属性的女孩子。但是雪烟作为二卷女主,二卷作为超脱作者控制的超长篇幅,导致雪烟的戏份比姐姐凌雨然多了至少一倍,她的剧情很难用一章概括,所以先偷个懒,这一篇主要分析逍遥与雪烟的互动。

上文提到,凌雨然曾有一次“杀”逍遥的机会但没下手,那是凌雨然的主动不下手,换做雪烟,那一刀定是刺出再说——后悔不后悔不好讲。凌雨然除了开头对逍遥有反抗,后期就是芳心暗许的“软化”了,直到失身于林枫,才算是自断念想。

雪烟不然。即便喜欢上了逍遥,一样地和逍遥针锋相对,不论何时都不给逍遥面子。后文中得知岑依依怀孕后,有过一次很精彩的吃干醋。但即便那个时候,也兀自不肯承认对逍遥的爱意。

这种心里喜欢但别别扭扭不承认,想方设法和对方对着干的性格,日漫里归类为傲娇。凌雪烟作为二卷女主,性子敢爱敢恨,算得是女中丈夫,唯独在感情上别扭犹豫,羞于表白,这也正是她这个角色真实可爱,讨人喜欢之处。

容我YY一下。有朝一日凌雨然嫁给林枫,逍遥若是再对她不恭敬,凌大一定说的是“任教主,请你自重”;雪烟如果嫁给了盛千帆,遇到类似情况,想必是“纤足一顿,面红道:‘你,你别胡说啦!谁……谁说人家还惦着你?’”

当然以逍遥的为人,至多也不过是口舌调笑,而没啥实质动作的。但若我是逍遥,面对这么一对姐妹这两种反应,多半还是觉得雪烟的反应更可人一些。

回到标题,看看逍遥是怎么赢得雪烟芳心的,男人们也可以学学,因为这一段简直可以不当武侠小说看,而可以当爱情攻略了。赞一下我一直称道的,作者对情感戏细腻的把握吧,一丝一毫不乱,却能于平易日常之处令人耳热心跳,这真正是大家风范了。

逍遥先是言语调笑,再假意要送马,再请客吃饭,吃饭时欺负,然后灌酒。接下来老天比较帮忙,让我们晚发育的凌大小姐来第一次月事,并误会逍遥,动手打他,最后逍遥为她化解疼痛。

看看这个顺序,一章之间起起伏伏,从矛盾到缓和到小融洽再到大矛盾再到化解再好感,层次变化很有条理。时常有泡妞高手说要引得女生注意,一味哄固然不成,但一直装冰山也不好,要是一直惹生气,那就是找死了。逍遥显然是天生的此道高手,把凌二小姐一颗芳心撩拨得起起落落忽喜忽怒,最终沦陷。

女孩子是人,既不能当做玉器般捧着不放,也不能像草一样丢着不理,节奏分寸是很重要的。对逍遥而言,凌雪烟这样的女孩毕竟也很珍贵,暗夜茶花的女孩显然不够有征服欲,梅轻清已死,梁诗诗相当于雪烟的傲而不娇倔强版,凌雨然未免又太平和寡淡了些,做妻子可以,做女友未免乏味。

所以对于逍遥而言,这整个一章罕见地没有做什么别的公务,可说真的是一心一意在攻略雪烟,这在本书里是难得的舒缓节奏。

回想梅轻清,月老牌那一次到了一半,逍遥就忙教务去了。比起雪烟来,真的是很不公平。

当然,你要是像盛千帆那样一直默默守护,这不是不可以。但这一类比较没有魅力。设想一下如果逍遥不是这风流性子,能对凌小姐再骄纵一点,自己再收敛一点,盛千帆有半分机会吗?又或者凌小姐不是剑神的女儿,只是一个草根女孩,那么逍遥肯要她,她也会自降身份,甘愿做个二房吧?

这一章的有趣之处很多。例如雪烟在百味斋点菜,不但侧面引出了雪烟的博学多识、生活优越,许多菜蔬写实描写也令人食色大动,颇有黄蓉与郭靖初见时那段点菜的气魄。“二河三蒸”一道菜暗合全书大背景,大主旨,与不经意间融合美食、史实、升华主题,堪称生花妙笔。

须知凌雪烟点的“二河三蒸”,干系到一位犯忌讳的人,那就是本朝太祖的劲敌陈友谅……陈夫人用鱼藕青菜拌大米粉末,蒸成饭菜,令病者康复。后陈友谅与太祖皇帝决战鄱阳湖,兵败身亡,天下归明………倒是陈夫人的“二河三蒸”成了湖广名菜。然而一些奸佞之辈却将它附上反意,以求上位。

这惊心动魄一段写来,却夹杂在男女主角抢龙鱼玉坠的轻松气氛之中,似是闲笔,又是妙笔,很快就带了过去。之后写米酒的入口不醉,写喝醉后女子发酒疯,写逍遥一路赔砸坏的东西,无不情景交融,令人会心而笑。撇开逍遥做的许多错事不谈,他真心实意对一个人的时候,真的是很有男子魅力。

不数段,雪烟醉倒,逍遥把她衣服除去,放在暖烘烘的被子里,一整段都是暖意熏人。之后的月事一笔虽显突兀,却细腻真实,温馨烂漫。小小一件事用在这里,自然加深了两人感情,最有想象力的是逍遥用内力为雪烟疏通经脉,缓解疼痛,虽是二人同床共枕,但逍遥丝毫没有逾礼之处,是最旖旎温馨的段落。

我不知道作者写这一段时,是以怎样的心情,但没经历月事的男子,或也不能理解疼痛的时候,有一个人以内力陪伴自己,以臂膀拥抱自己的感觉吧?

这个人虽不是家人,更也算不得朋友爱侣,只是心里不讨厌,却又有些在意的人。

这便是全章给我的一些温馨体验,没有什么重大主题血海深仇,作者的江湖偶尔也可风清云谈,闭目生花。遗憾的是,在这一章之后,逍遥与雪烟似乎就渐行渐远了。逍遥曾有一段回忆轻清,心想在地下是不是还有一个人对她好?

这也算是此情可待成追忆。但逍遥既不能为了雪烟放弃整片森林,又不能再如轻清在时那样,谈一场肆无忌惮的恋爱,这时的他已开始沉重,已开始有了背负。偏生雪烟又不是一个愿意低头的女孩。两个人都不迁就对方,结局自然是渐渐疏离,最终雪烟有一直陪她的千帆哥哥,逍遥于她也不过是朦胧朦胧,初恋都算不上的一个追忆。

在我而言,或是因为这一章的艺术感染力,令我更喜欢雪烟与逍遥相配一些,但这世上毕竟还是千帆那样平凡内敛,却愿接纳你所有的男子更多些。

作者保留了雪烟的贞操,也将雨然的身子给了林枫。我们的初次真是给一生的相守吗?多半不是,在这个角度上说,我们不如书中人多了。

《花解语-盛世狂歌-卷六》读后感(二):少女无计悔多情——沈珞晴

旧文,写于20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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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粗粗交代沈大小姐出场到现在短暂而又光辉的事迹。

最早由丁向成引出威雷堡与陆家庄姻亲对抗任逍遥的事,有一句提到了威雷堡大小姐叫“沈珞晴”,肯定不是闲笔了(喂逍遥,这又是你惹出来的事,不然沈大小姐的人生该不至于悲剧)。

沈珞晴第一次出场是在小白卖马戏——个人认为将来本书拍成电视剧,演姜小白的演员如果要得金鸡百花奖,就是凭借这个精彩段落的演出,这一段以后8小白时再8。大小姐做了通俗小说大小姐最肉脚的一件事:女扮男装,被姜小白轻易看破。话说小白好好卖马就是了,但就是嘴欠,说什么有胸部?让你说胸部!让你说胸部!沈大小姐一鞭子挥过来,带走了烈焰驹,好吧,惊风。

接下来姜小白失去翠翠的苦情戏,然后在破庙里再遇到大小姐,莫名其妙对决蝙蝠,莫名其妙升级开挂狗熊救美,沈大小姐芳心暗许,奈何小白心中有人不加理会,两人一路别扭着到了威雷堡。姜小白心里有点感动,说不出是小暧昧还是真的喜欢,不久后沈大小姐要结婚了,婚礼现场发觉掉了包,此后下落不明,很明显被小日本带走了。

据剧透是,这位大小姐的结局不是太好,具体如何,大家看下去就是了。

其实我很同情这位沈大小姐,她的性格人设还有蕙质兰心很符合传统YY小说的套路。作为男人,我很喜欢英雄救美后得到美女的桥段,所以对于沈大小姐,我纯粹是抱着挺欣赏的眼光去看的,因为她符合一切男性向YY小说女主或女配的要素,出身也高贵,还有点萌元素的傲娇属性。

从这个意义上说,其实沈珞晴和凌雪烟是有相似之处的,区别是雪烟不管是不是真的被逍遥攻略了,至少还是和逍遥针锋相对互不相让的;而沈大小姐则对小白再三忍让,关怀到无微不至的地步,虽说面子上不脱小姐脾气。

当然如果是这样,沈珞晴也没资格被我来8这么一段了。前文说我很欣赏沈大小姐,之所以用这样吐槽不负责任的语气纯粹是表达自己对作者的不满。一个迟早要悲剧的人物,我也就不投入多少感情了。

好吧,主故事线与第一轮吐槽大致结束,说说沈大小姐的几个看点。

之前说她与小白的互动不脱YY小说俗点要素,的确,救美、升级、喜欢上这大三元素都有,沈大小姐确实也喜欢上了小白,但这里有一个大前提是——沈大小姐是有婚约的人。

与一个她根本不喜欢的陆志杰,典型的政治式联姻加封建式婚姻。如何?加上了这个大前提,沈珞晴与小白的故事是不是多了一丝悲哀与不确定性?看上去是不是多一点波澜?别急,还有下文。

如果说陆志杰喜欢沈大小姐那也就罢了,问题这位陆公子爱上的也是别人,喂,这是整一出的茶几!逍遥看看你做的好事,这整个是一出梁祝乘以二啊!好了,前文说到威雷堡与陆家庄的结亲很有必要,现在的情况就是沈大小姐与陆公子无论愿不愿意,他们都要结婚。而小白?他的态度很不明确,他心里深爱的是翠翠,问题是……我不说了原文如下:

至于沈珞晴,他只能默默说对不起了。

他又不是木头,怎么可能不明白沈珞晴的情意,想当初,他为翠翠做过的事、赔过的笑脸又何止这些。可是这份情意他不敢要,也要不起。

云翠翠是妓女,是飞贼,他都觉得自己配不上她,更养不起她,何况是家境殷实、声名赫赫的威雷堡大小姐。何况,她已与陆家公子定亲了,而自己,生死都还要看老天脸色。

即使这些沈珞晴都不在意,他心里还有一抹绿色的影子,如何抹得去?

各位看官明白了吧?男人对美女是没有抵抗力的,所以就算小白再怎么爱翠翠,但当一个千娇百媚又满足自己大男子主义虚荣心的大小姐猝然出现,小白还是会动心的。

当然,此刻的小白没心情想这些。他要是反过头来追求沈珞晴,沈大小姐估计又不会鸟他了,为什么呢?因为人都是犯……不对,应该说沈珞晴被姜小白打动,就是因为他对翠翠的深情,还有他最早那落魄伤心的模样,那确实很激发女性的母性情怀。如果小白能轻易忘情,沈大小姐估计也要看不起他。

悲剧吧?

看我分析一下。就小白而言,选翠翠,追不到;选沈珞晴,上文说了他没有立场。就沈珞晴来说,选小白,一来小白不爱她,二来自己有婚约有责任有家庭;选陆志杰,陆某人心里有别人。陆志杰的立场和沈珞晴差不多……

这里的悲剧就在于,不论你怎么选,貌似都没有喜剧。

于是我节选沈大小姐的段落,也并非说这个人物真的有什么可8之处,而纯粹是借此一段,引出本书逻辑的现实性与严密性,进而揭示它的批判特点。

作者写男女感情时,有一种类似梁羽生老人家的倾向,即拉郎配——年轻一辈只要是帅哥美女多半一对一谈一段,金庸式的多女追一男式YY桥段比较少见。别和我扯逍遥,以凌家姐妹为例,凌雨然被林枫破身,主角的女人被抢这个在通俗小说里是大忌;凌雪烟貌似与盛千帆很有发展可能,将来很有可能离开逍遥;梅轻清不说了,女主死也是一忌。

也就是说,即便纵横天下的逍遥,在感情路上也未见得多么胜利。尽管肉体上攻城拔寨,但除了暗夜茶花的几个女孩,其实逍遥没做什么坏事。所以逍遥作为种马男主,我要为他抱不平的,其实他在这问题上很无辜啊。更别说是至今单身的冷少、追一个都追满头包的白、林、盛杯具三人组了。

回到沈珞晴的例子上来。陆志杰不属于她,因为陆志杰被配给了尉迟素璇,姜小白不属于她,因为小白有另一个真命天女。事实是,作者在充分展示现实严酷性的同时,又在感情之路上,为小说中的人物们保留了相当干净的一片完整净土——其实按照作者原本的构想,真实的江湖哪来的这么公平的一对一男女配?

但我却喜欢这份感情上的纯真。尽管无数人诟病梁羽生老人家的拉郎配,但那就是梁公纯粹的江湖。也是,已有了诸多腥风血雨,又何妨一片风平浪静?对于作者而言,或者口中不认,而在心中,仍是抱有一番对感情的憧憬吧。

杯具的是,沈大小姐似乎就死在了这种理想里,两个男子都有了所属,夹缝中的她又何以独生?当理想照进现实,总有几个落水的不幸之人,哪怕你是威雷堡的大小姐,哪怕是什么富二代。

姜小白是任逍遥的朋友,一定可以帮上威雷堡的忙,至少合欢教在行动时会有所顾忌。更深一层的原因却是,她一点也不讨厌姜小白,甚至狂热地想要了解姜小白的一切。

女孩子一旦有了这种想法,往往会变得很温柔,温柔到明明受气还不自知。

她把惊风还给姜小白,姜小白就把三千两银票也还给她。

她要他慢些走,免得毒性发作。姜小白就偏要跑上一段。

她要他把旧衣服扔掉,好好洗个澡,清理一下伤口,再换一身新衣服,这样不但很舒服,而且伤也会好得快些。姜小白只肯擦擦伤口,如果沈珞晴多说几句,他就干脆到地上打个滚。

有一次,她无意中问起云翠翠的事情,姜小白的脸色立刻很难看。沈珞晴没察觉,还自顾自地说这样的女人下贱可耻、会遭报应云云,谁知姜小白竟然将一桌饭菜掀翻,大吼着叫她闭嘴,弄得整座酒楼的人都像看怪物似的看沈珞晴。

但沈珞晴一直没有发火,因为她越来越了解姜小白。她已经可以底气十足地说,姜小白是个又脏又臭、又粗俗又嘴馋、又懒惰又卑微的叫花子,可也是个又倔又硬、又善良又狡猾、又聪明又高傲的男子汉。与这些了解比起来,受点委屈简直不算什么。

沈大小姐的一切都是个平平凡凡的配角,但以上这一段感动到了我,那非止是一个怀春少女初恋的梦境,或也因为她给了小白自尊,给了我们一个“小白真命天女”的幻觉,这一份幻想虽说短暂,毕竟也温馨美好,一如我们的初恋。

其实,真正看得起小白的,现在为止,或许只有沈大小姐一人吧?在她心里,小白虽是个“又脏又臭、又粗俗又嘴馋、又懒惰又卑微的叫花子,可也是个又倔又硬、又善良又狡猾、又聪明又高傲的男子汉”。

初恋时,我们每一个男孩子,都是又穷又笨又卑微,但在每一个女孩子心里,都是挺好、挺好的。那么小白,当你再见到沈大小姐的时候,还是这般又倔又硬、死不低头的模样么?

对于沈珞晴,我唯一的希冀与云翠翠一般,就是希望她能有尊严地活下去,尽管她真的很无辜、很可爱。

《花解语-盛世狂歌-卷六》读后感(三):无量个天尊的——普祥真人

旧文,写于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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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人的身份是武当派现任掌门的师父,也就是太上掌门,出场的篇幅,自二十九章起,至三十四章终,据可靠消息透露,以后也没有出场的机会,原因与《倚天屠龙记》中张真人不太出场的原因差不多。武功天下无敌,属于全书bug级杀器,经常出现容易破坏小说系统平衡。

以下引几段原文,形容真人的武学修为和书中地位:

习武之人皆知,武功若是练到最高境界,便脱出了武学的藩篱,而至大道修真。所谓大道修真,便是炼骨洗髓,使周身气血运行流畅不衰,遍身毛孔虚疏无碍,身体内没有任何污浊,过百岁而不衰,与天地、道法、自然合而为一,无欲无求,乘风饮露,逍遥四极……他忽然伸手一引,桌子上的云灵剑铮地一声出鞘半尺,白玉般的剑光熠熠生辉。他看了两眼,信手一挥,剑身退回,不但无声,剑鞘竟也未动半分。隔空取物在绝顶高手看来算不得什么,然而隔空拔剑还剑,又不震动剑鞘分毫,这样精纯的内力,这种劲道的拿捏,十个绝顶高手中也未必有一个做到。

每一部武侠小说都有这种角色。这样的配角限于篇幅不易着墨,在小说尤其是武侠小说中,地摊小说中常被塑造成“慈祥和蔼,指点主角路径武功,将毕生功力或武学传授后离去或者仙去”,要么就是当反派和主角死磕。

这类角色出场的方式一般是主角被某高手轰得半死不活后,一声大喝“孽畜休得无礼”,白光一闪,一位白胡子老公公踏剑而落。

本书有些不同,作为绝顶级数的高手,真人的出场是这样的:

只见一个满头银发、精神矍铄的蓝袍道人施施然而来。他身材中等,慈眉善目,一团和气,眼中甚至还带了些许孩子般的调皮笑意。身边跟着两个十四五岁的小道士。左边的唇红齿白,面庞清秀。右边的浓眉大眼,骨骼粗壮。两人背上各背着七八柄剑,饶是冬天,也走得汗水涔涔。

这道人又自言自语道:“咱们该到襄阳西门,怎地绕到南门来?你们两个小牛鼻子绕得道爷头晕,当心回去挨你们师父的板子。”

清秀小道抹了把汗,嘀咕道:“太师父自己非要走岔路,却怪我们引错了路。”

道人一瞪眼,刚要说什么,浓眉小道赶忙道:“太师父,反正都已错了,咱们先喝口茶歇歇腿吧。”道人拍拍他的肩膀,扭头对那清秀小道士一瞪眼:“看看,看看,还是你这师兄会说话。你也别总抱怨师父们不疼你。回去把兰亭序好好临了我看。”

浓眉小道听了,喜笑颜开,一叠声称是。清秀小道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地道:“太师父亲自教导师兄临字,可要保重身体。”

道人斜了他一眼,道:“你这小牛鼻子,想什么别以为道爷我不知道。你也把兰亭序临来我看,你也就不担心道爷我累不累得死了。”

是的,一个有点邋遢的老道士形象出来,有点像未开创武当派的张邋遢。一上来就迷路还死不承认,和两个徒孙辈的道童拌嘴,是不是没那么不食人间烟火了?人物塑造上属于不明显的欲扬先抑,许多名家写高手都这么写。例如洪七公出场,就是一个贪嘴的,抢鸡屁股的老乞丐。

这类写法极能抓人眼球。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一种预期期待,期待这个看似平凡普通的老人会做出些什么非同凡响之事。尤其是当这个角色被赋予喜剧意味的时候,反差更加巨大。

本书中的真人出场就是和几个后辈主角拉家常,平易近人没有架子,但因为之前铺垫的分量够足,所以虽没激动人心的打戏,一样能牢牢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本书写到第二卷时,行文已不仅走古派路线,用词遣句大而化之,简约为主,但骨子里是与古龙一样,并没什么尊老的习惯,所以真人这个重头角色一抑再抑,其后威雷堡三章跳过,几乎连真人在哪都忘了。

当时读者多半心想,或许塑造这个角色,并不打算让他出手的,因为本书男二号之一姜小白中毒了,需要真人的独门《六式洗髓金经》来解,心想或者又要走传统小说老路,真人纯粹就是出场来救小白一命的。

但之后的情节就有些出乎意料。真人非但出手,还是先斗小白!救人的和被救的先来一战,这一战“真武荡魔剑阵”大战“九五天方阵”,是笔者认为全书最精彩的打斗段落之一。

比较精彩的还有真人对武学的理念阐述,更加突出了他一代宗师不拘门户之见的气度。寥寥数笔,普祥真人这个角色便极鲜活,请看:

普祥真人不理他们,转而对松竹、松石道:“你们记着,正派武学的内力修为不光是武功修为,还是对天道人心的参悟。武当太乙五行拳讲究以静制动,以柔克刚,以短胜长,以慢击快,以意运气,以气运身,这内息修炼断不能少。像这种重外不重内的调调,你们可要断了。”

两个小道士听得唯唯诺诺,姜小白却撇撇嘴道:“说不过我就扯别的,哼哼,杭州城里的小混子也是这样的。”

普祥真人瞪了他一眼:“道爷还没说完!”一顿,又对两个徒孙道,“但这种修炼途径,本身也没错。只是大多数人走这一途,都不会有什么出路。只有根骨奇佳、天资聪颖的武学奇才才能体悟。不过话说回来,武学奇才,奇才,奇才嘛,总是有本事、有资格骄傲的,所以为人往往狂放不羁,难于被世俗接受。那些练了一辈子也难赶上人家的平庸之辈,又羡慕、又嫉妒,便给他们扣上邪派的帽子。道爷说了这么多,你们两个小牛鼻子听出什么门道来没有?”

松竹抢着道:“听出了听出了。太师父是要我们好好练内功。”

松石想了想才道:“太师父的意思是不是,武道并无正邪之分,只有适合不适合。要是武学奇才用了前一种,反倒是拖累。但像我们这样的,就该老老实实,半分投机取巧不得?”

普祥真人点了点头,又问:“还有别的么?”

松石又想了想,道:“大概万事万物都是此理,因势利导,量才施用,才能把每种功夫、每个人的潜质发挥到极致。”说完,他突然“呀”了一声,喜道,“太师父,我总算知道,为何师父、师伯和师叔们的武功个个都不同啦!”

普祥真人瞧着松竹,嘴里啧啧有声:“看看,看看,还是你这师兄悟得深。”

松竹脸上一红,辩道:“可说到弟子们练功上,还不都是一个意思。”

普祥真人摇摇头道:“人早晚都要死,为何有人活得逍遥自在,有人活得郁郁寡欢,就是悟不透三个字。”

有没觉得看着熟?张三丰与张翠山有一番对话说的是,不要以为武当就是名门正派,天鹰教就是邪派。所谓一代宗师,不论是张三丰那样带点仙气的,还是真人这样粗口不断的,都要有胸襟能容、能量。

但普祥真人与张三丰又不同,张三丰那个年代元末明初天下乱世,江湖群豪自可以呼风唤雨,张三丰更是作为武林反元势力的精神领袖存在。到了本书中的年代,武当派则是国教,受明朝廷敕封,家大业大,是与江湖要划清界限了:

须知太祖皇帝所创军户制,一人为军,全家俱可领俸。俸禄虽不多,却足可温饱。在百废待兴的靖难之后、永乐之初,这简直是天大的诱惑!天下习武之人几乎全都拜入九大派门下,以期入得勇武堂管事的法眼。其他门派也都望风倚靠九大派以求发展。可以说,永乐皇帝朱棣不费一兵一卒,不但化解了江湖与朝廷间的危机,甚至借九大派之手,把大半个江湖收为己用,将明军战力提高数倍。一时间朝野安定,民心深孚。

后来勇武堂深感走遍九大派费时费力,索性在九大派设立分堂,将举荐权力下放给九派。朱棣借此时机,力崇武当道教,于永乐十一年、十二年两度御驾亲临武当太和宫祭拜。又命工部调集三十万民夫,依经书所载真武大帝修仙掌故,在武当山大兴土木,十三年后功成,朱棣的人望达到了顶端,武当派也成为天下道教正统,俨为国教。

因此同是一代宗师,普祥真人这个后辈在旷达之中,也是有一丝无奈,一丝不自由的因素存在。或者也是因为这个缘故,他国教太上掌门的身份,才会带着两个孩童游戏人间,四海浪迹吧?

以上这一段引文看似闲笔,但若看了下去,就会发现这哪里是闲笔?这分明是全书提纲挈领的关键所在。

普祥真人大战姜小白一战之后,又与全书男主逍遥一场大战。所谓正邪不两力,普祥真人非但没有痛下杀手,甚至还借荡魔剑阵化解男主体内戾气,促成了男主的升级。在众人一番闻讯之下,普祥真人点破了贯穿之前60余万字的疑点所在,真正主题全面展开:

二十年前,九大派领导江湖正道四百余人进攻快意城,只有四十一个人活着回来。武当派去了七人,两生五死。死得最惨的一个,便是武功最高、被普祥真人寄予厚望的大弟子吕剑飞。

他若不是武功最高,便不会与任独血战到底,便不会在身上留下七十七道刀痕,血尽而亡。江湖传闻,当年普祥真人见了吕剑飞的尸身,整整六天六夜不眠不休,滴水未进。武当弟子在太和殿外跪了六天六夜,就等他一声令下,便去追击任独,为大师兄报仇雪恨。谁知普祥真人最后只淡淡说了一句:

“不必找任独报仇了,让他自生自灭罢。”

当时没有人能理解这句话,此刻众人才明白,普祥真人已从吕剑飞的尸身上悟到血影刀法戾气反噬之强。任独杀吕剑飞出了七十七刀,定已被戾气所伤。至于伤到什么程度,那只有他自己知道。

引出昔年的江湖恩怨,进而引出文章主旨,这才是塑造普祥真人这样一个人物的关键所在。但是若直接说出口来,未免铺垫不够,如果真人真是一个仙风道骨的前辈模样,这又未免落入俗套,因此作者给真人安排了路痴、暴躁易怒、喜欢粗口等种种诙谐表面,只为了令他在郑重其事的时候,更有说服力罢了。

所以看到普祥真人与小白、逍遥大战之后,如果还觉得不够给力,不要觉得诧异,这种杀器人物出来不只是为了叙旧或者给主角练级的,他的真正意义正是引出中心。所以笔者将对普祥真人的介绍放在列位主角之前。

如果说诸位主角是入世的,那么真人就是出世的,看透世情的,真正在高处俯视,无善恶是非的角色。

武当是国教,如果朝廷一声令下,纵然真人有诸多不忍,纵然他天下无敌,也不得不出手,与逍遥小白他们为敌吧?因此这一段后真人淡出,这样的角色无论结局如何,都已无法左右整个剧情的发展,只因在数十年前,他就已淡出了江湖。

当你身在高位,当你肩负着门下千百人的性命时,你就注定已不是主角。

不知为何,看到下面这一段后,我对这位武当太上掌门充满了同情之意:

普祥真人望着冷无言,缓缓道:“我此番来威雷堡,一是看看任逍遥的心性,二是讲明这些往事,望你无论对朝廷、对江湖、还是对那位宁海王世子,行事都可心中有数。但是,这些事情,你心里知道就好,不要再对任何人说起。”

冷无言肃然道:“是,晚辈明白。”一顿,又道,“抗倭之事,晚辈会向表兄解释,不令少林、武当诸派为难。”

普祥真人眉头一舒,忽然又笑了笑:“不想还遇到个称心如意的弟子。”

冷无言一怔。

普祥真人指着姜小白的屋子,掩嘴悄声道:“那小子还以为道爷我只教了六式洗髓金经呢!哈哈,道爷将能教的都教了,若非这小子不识字,道爷还要教他二十四字拳哩。”

他的神情就像偷着了糖果的小孩子,冷无言不觉笑了,可这笑,多少有些苦涩。

谁愿意自断绝学!

普祥真人不肯将技击武学传给武当弟子,不过是不希望武当再历劫难罢了。

全真派武学,怕也是因此失传的。

其他门派呢?

武学之外,百家之言、阴阳五行、兵法奇技、医学药道呢?

这世上的奇学绝技,断绝的永远比流传下来的多。

真人将这一段话告诉了冷无言,读者都知道冷无言的身份。因此在最后,冷少是必定要将这一番话再说与某人听的。

在我看来,普祥真人最后的这一番言语该是交接的意思。“无量个天尊的”粗俗之后,才蕴含了这位武林高人对后辈的拳拳关切。

长辈们要我们别做这个,别做那个,怕我们惹麻烦,多半也是一种爱护。

说实话,普祥真人这个角色没有神马可以展开去说的剧情,他老人家非但没有爱情戏友情戏,连亲情戏也就只有与徒弟的那些互动,本人又是天下无敌没有升级余地,可以说是配角到极限的配角。

唯一的感情戏是与师兄吃喝真人的,当年吃喝真人作为武学天才被逐出师门,作为武当正统接班人,普祥真人并不能明着帮助师兄。但他却在几十年后,以武当掌门的身份,在许多高手面前肯定了吃喝真人没有做错,并阐述了他自己对于武学的看法,这是普祥真人的大度与胸襟,也是他这个看淡世情老人最后的一点执着与情感。

这样一个人物打动我的,是那份走到顶点之后的寂寞与无奈,他虽说喜欢爆粗口,动不动要打要杀,和师兄吃喝真人之间关系也不好,但一派掌门的责任感与气概风度却能隐隐透出来。在武林他已能纵横无敌,但一旦身后拖上了弟子门派,他又是不自由的。

不论他自称“道爷”是何等粗俗,说多少句“无两个天尊的”,化不开的,始终是浓浓的牵挂,对于武当也好,对于师兄也好。为了武当,他已舍弃了太多,将来朝廷对于逍遥的围剿,他必也难以置身事外。

但是,作者说不会让他出场,我心中揣测,或许作者也不忍心看着这位老人再无奈一次吧?

只是武学正统容易分辨,这世上的是非善恶,怕就没这么容易理清了吧?真人可以以武林至尊的身份,一句话洗清吃喝真人自创武学并非歪门邪道,但是逍遥等人乱臣贼子的身份,却不是真人所能洗清的。是以普祥真人已不必再出场,因为《盛世狂歌》的江湖里,武功能起到的作用实在太小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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