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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家族读后感锦集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锦集

《红高粱家族》是一本由莫言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347图书,本书定价:26.00元,页数:2007-1,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一):莫言真能编

莫言的想象力真是丰富,小说的画面感极强,对场景的描写让人身临其境不觉假,能强烈的感到很有生活。虽然有生活原型,但还是佩服莫言的“胡编”功力,狗把一个睾丸咬掉了……其中有些血腥的情节,也构思的震惊。这是看过的莫言的第一部小说,期待《檀香刑》、《蛙》。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二):《红高粱》的噱头在哪里??

千万不要相信书封上的宣传!!(所有书都适用)

在最开始的时候,我觉得这个跟《活着》有的一拼,因为那种冷漠的现实,渐渐地我觉得也不是那么回事,加入了很多的描写,场面的刻画,尤其是当看到九儿死的时候,我觉得完了,这是一本是一本歌颂个人英雄主义的政治立场完全正确的书,但知道我抱着这种心态看到最后,我才发现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没有半句为共产党与八路军美颜的地方。

抗日,这是绕不过的话题,但是这本书很少有笔墨正面地描述与日本人的对抗,那些惨烈的战斗,不过是死亡的盛宴,不过是人性血腥的狂欢,所以,在这本书里,抗日是个伪命题。

说实话,这本书有些段落不那么好读,为什么呢,因为渲染过多,太多无关情节的描写反而使主干模糊,既不能让人感动,也不能让人悲伤,我想,这里作者需要一个取舍问题。当然,另一方面来说,这种语言也是本书的特色所在,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莫言那种天马行空的语言天赋,这足以让本书跻身中文作品名流。

有人说这本书有《百年孤独》的影子,我完全赞同,因为只要除掉上面列出来的那些描写,这本书就和《百年孤独》很相似了。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我还是很多年前看过的马尔克斯,而莫言的作品又是第一次阅读,但在文本中自然而然流露出来了那种魔幻的味道。当然“魔幻”这个词也不一定那么确切,但夸张与想象任然是本书的艺术魅力所在。

对于故事叙述的编排确实有一点乱,跟《群山回唱》有的一拼,读起来还算容易把握主题,但却影响流畅性。

说到底,三五句话也总结不出本书的主旨来,毕竟,作者所要表达的就是关于这片土地的人,毕竟,人是复杂的,尤其在那个年代!!

《红高粱家族》读后感(三):魔怔的乡土传奇

读莫言的第二本小说,陡然发现,莫言作品都是围绕着山东高密县地区人物风土故事发生的。看来作家都有些故乡情结,毕竟自己生长地方写起来总要真实自然,得心应手得多,但也许是写作技巧、小说架构、语言控制、以及作者本身的人生阅历、学识积淀不同,同是着眼故乡,这和王安忆也局限在上海不同,一个透着粗犷豪爽,一个显得小家子气。当然,一个是男性作家,作品是东北狂放之乡,一个是女性作家,小说主攻里弄家常。虽然都不是我喜欢欣赏的题材和风格,但前者的格局跨度,故事戏剧性(不错,真是戏剧性)显然与后者不是一个段位的。

莫言的文字似有一种魔怔的力量(对有些喜欢此类风格的可以称之为魅力),由于他作品多是旧中国时代下的乡土农民、乡官县管为主角,地域在东北这种气候极端、物质匮乏的地区,主要存在的是农业社会的经济形态和意识形态,不必的江南或帝都有充分活泼的政治和商业生活可供一一呈现,这不仅加大了多部作品始终挖掘同一类地区群体故事的难度,而且也考验着只有不多的同类生活场景可供表现角色的区分度,作品中对高粱田地、对土围子、房屋器皿这些画面的描述,几乎没有重复乏味的感觉,对男人、女人、小孩、老人面容身材形态和行动的描写也从未有似曾相识之感,而作为此类作品中人物情感衬托的血肉情节,比如性爱、干架、审判、杀戮、刑罚,都几乎可以作为典型文学案例均均位列其中,这要归功于莫言极富想象力的创作和表达能力,相同的人物器官、相似的情景人物反应,怎么就都能使用上完全不同的词汇和比喻,乃至夸张手法塑造得那么与众不同,每一次干柴烈火,野蛮英勇都是那么惊天地,泣鬼神,轰动而传奇。是的,在那么贫瘠(原谅我这个生长在城市里,不缺乏琳琅多彩商品、干净水源以及娱乐消遣的都市人心存的商量的同情心理,即使与当时中国同期的繁华些的大城镇对比,相比较而言产生的悲悯和叹息)的地区,莫言能够把乡土人民为数不多的消遣——民间哭腔,枯燥而不稳定的生存方式如打狗、猎雁、打狐狸、捡狗粪描绘得这么傲娇、欢乐,这一方面说明了作家的实力,一方面也体现着北方人民天生的乐观心态,总能在艰苦环境中找到自娱自乐的嗨点,并且也从不自觉于苦,这不是逃避的被迫心态,而是一种进化出的主动心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他们守着仅有高粱大葱、牛羊猪狗的生活而不觉乏味吧。性与爱,在村落里虽然有道德的基本朴素的深入中国每一平民心理的儒家传统约束,但活在其中的人物,无论是穷家陋舍的,还是富家大户的,又或是土匪当家的、又或是县官老爷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丑姑美妇,俊少富爷,都爱得那么性情,做得那么大胆,那种直接,那种不避讳,放在大城镇稍有秩序的商业文明中就显得俗不可耐,但放在这样的农业文明中,透露着原始的野性,自由奔放(瞧,同样的行为在不同文明里,格调就被赋予了不同的层次概念,这滑稽吗?),有着一种人类天性释放解放的快感,原来,人,可以这么活!

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这本小说里,是我第一次看到莫言对抗日、国共合作、土八路干革命的一些大局历史性记录的展示,这里面国民党冷支队纵然狡诈,但土八路的形象也不怎么高大正义,围绕全书的几方势力对枪支弹药武器的偷盗、抢夺、明取,让我目瞪口呆,怎么为了抢武器,这些官的、民的、匪的队伍就可以中国人自己打自己人,真是死人的打啊,这是把生命当作什么?而且,抢来枪弹又使用的那么随意廉价,居然还有用来人狗大战,死伤惨烈,完全无法理解,这似乎只是一种农业文明里对暴力的崇拜。在近期阅读的许多乡土题材小说中,我没有看到农民对国共的清晰认识,甚至对于国仇民族的大义追逐,其实,他们能够感知的只有家恨和村庄氏族的沦陷,激发抗争主要是基于个人和家庭、家族的社会单位,缺乏民族、国家、政党的观念。所以,他们并不关心朝代变换,管理阶级乃至民族,谁当皇帝谁当家,只要一样的交粮交税,还不是一样的安心做平民百姓,只要能有自家小日子,老婆孩子热炕头就成了,只有动了自己这最后的底线,女人和孩子,小日子没法过了,才能激起压抑在内心的耻辱和愤怒,捡狗粪的成麻子人生轨迹的变化不就是这么转变的吗?待到家仇得报,精神气也就没了,加入土八路打日本鬼子的勇猛出谋划策的领头人找一棵树就上吊自杀了。奴性了太久,并没有多大的追求。因此,挺意外,早年国共两党是靠着怎样的战术组织起来抗日和内战的力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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