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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五·魔龙的狂舞(上)》经典读后感有感

《冰与火之歌·卷五·魔龙的狂舞(上)》经典读后感有感

《冰与火之歌·卷五·魔龙的狂舞(上)》是一本由[美]乔治·R. R. 马丁著作,重庆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元,页数:403,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冰与火之歌·卷五·魔龙的狂舞(上)》读后感(一):印象:魔龙的狂舞·上

“让我们踏上寻龙之旅吧!”这本书的结束语是对这本书最贴切的注脚,随着丹尼莉丝的崛起,觊觎已久的各方势力纷纷开始开展自己的计划,群鸦的盛宴中海怪家的维克塔里昂和多恩王子昆廷纷纷踏上征程,本卷中则有小恶魔提利昂和“死而复生”的少龙主伊耿一同前往,各方势力逐渐向龙之母靠拢使得不断展开的小说终于趋向饱和,接下来必将掀起一场伴随魔龙狂舞的血雨腥风。另一方面,琼恩雪诺担任守夜人总司令后也面临着内忧外患,为此他必须变得更加残忍,“杀死心中的男孩”是他章节目前的主旨。席恩就比较惨了……手指上的皮被剥得差不多了,心灵也被摧残地不成样子……不谈他了…另外君临清剿麻雀,史坦尼斯对阵卢斯伯顿也颇具看点,小说自与美剧两不相干之后,情节越来越引人入胜,我已经迫不及待翻开下一本了。

《冰与火之歌·卷五·魔龙的狂舞(上)》读后感(二):颠簸流离的狗血人生

颠簸流离的狗血人生和剧情,这本书营造的就是这种氛围,让大家深深地被带入了书中无法自拔,小恶魔到琼恩还有臭佬,这三个灵魂人物让我深深地无法自拔,小恶魔的的经历注定了他的所谓报仇我很期待他跟哥哥姐姐如何见面。琼恩肯定要被人背叛并杀害,他的真身份也会被慢慢发掘出来,期待他拯救全国。臭佬我很纠结的角色每次读到他的篇章我都有些不想看,悔恨当初呀。但是事情总会往前进的,人一当失去了尊严那就等于失去了所有。

说说最近刚刚换了工作,工作异常的忙从第一天到了开始,但是我觉得这是好事,年轻就要让自己过得充实些,你才能达到你自己的高度,如果男人不努力的话你以后还怎么养你的女人呢!你不想你的女人过得很差吧?那你就要努力! 妈蛋的!!!

还有一个月零五天就要结婚了,前不久做梦还梦到了自己结婚了很紧张,没事幸福的紧张这样也是一个好事情!

《冰与火之歌·卷五·魔龙的狂舞(上)》读后感(三):第13本

序幕:曼斯的手下六形人瓦拉米尔(可以易型成六种,狼、鹰、甚至进入别人体内)企图占据矛妇大蓟的身体,搏斗后死了,看到一行蓝眼幽灵行走。

提利昂:八爪蜘蛛将提利昂送去潘托斯的伊利里欧处,伊利里欧计划将他送去给丹妮莉斯。伊利里欧与提利昂一同坐车离开潘多斯,行了几日将提利昂交给哈尔顿(没有学士链的学士) 、达克(随从)、格里芬(前国王之手,琼恩。克林顿)、小格里芬(伊耿。坦格利安,丹妮莉斯的侄子)、修女莱摩尔,坐上“含羞少女号”,按计划前去寻找丹妮莉斯成婚。渡过梦想桥时和灰麟病人搏斗入水。(琼恩。克林顿疑似染上了灰麟病)。哈尔顿带提利昂上岸打听消息,提利昂在妓院遇到乔拉。莫尔蒙,被莫尔蒙带走。乔拉打算将其献给丹妮莉斯。

伊耿。坦格利安一行去收买黄金团,黄金团已知晓伊耿的身份,因丹妮莉斯树敌太多,不愿前往弥林。伊耿受船上提利昂启发后,宣布放弃原计划不去找丹妮莉斯,改为前往维斯特洛争夺铁王座,黄金团臣服。

丹妮莉斯:弥林的百姓和丹妮的士兵连续受到鹰身女妖之子的杀戮。丹妮的龙在烧死很多牲口后烧死了一个孩子。丹妮将两条龙锁在坑洞内,卓耿飞去远方再没回来。西茨达拉整日请愿,要求重新开竞技场。丹妮莉斯一概不准。札罗从魁尔斯带来十三搜船献给丹妮,可护送她回维斯特洛。丹妮最终决定留在弥林,扣留下船只。魁尔斯向弥林宣战。丹妮莉斯同意如果九十天弥林没有横死之人,就与西茨达拉完婚,换来和平。丹妮莉斯心中爱慕佣兵暴鸦团长达里奥。

琼恩:杰诺斯。史林特不服琼恩调遣,被琼恩斩首。梅里珊卓当众烧死野人之王曼斯。雷德,其余大部分野人投靠长城。长城库存难以支撑众多人熬过冬天。史坦尼斯听取琼恩的建议,先攻占深林堡,再联合山地人。

布兰:布兰、玖键、梅拉、阿多跟着“冷手”游骑兵找到三眼乌鸦-歌颂大地之人-森林之子(人和树木缠绕在一起)。布兰学会用乌鸦的身体飞。

昆廷。马泰尔一行四人乔装打扮混入佣兵的队伍,阴差阳错被指派前往弥林。

戴佛斯:史坦尼斯派戴佛斯和海盗萨拉多。桑恩去白港招安威曼。曼德勒。结果萨拉多半途抛弃了戴佛斯,戴佛斯只身一人从姐妹岛辗转到白港。曼德勒家已经聚集了佛雷家的人,威曼曼德勒和佛雷家联姻(佛雷家在红色婚礼上杀了曼德勒的儿子),向乔佛里称臣。威曼宣布将戴佛斯关进地牢,剁掉脑袋和双手。

臭佬(席恩。葛雷乔伊):(臭佬的部分,我觉得写的不错。被屡次生不如死剥皮后的折磨后,贪生怕死、唯唯诺诺、不敢反抗、忘记自己是席恩,一心想做臭佬的心理描写的惟妙惟肖。时不时的四字押韵的内心独白也很亮眼。臭佬臭佬,处处讨饶……)席恩被拉姆斯。波顿(拉姆斯。雪诺,卢斯。波顿的私生子)在临冬城俘虏后,剥了几根手指和脚趾,关在地牢,饿到吃老鼠。拉姆斯派他去一同迎娶未婚妻——艾丽亚。史塔克。(实际是管家的女儿珍妮。普尔,早在君临和珊莎在一起,艾德史塔克被斩首后就消失了)

《冰与火之歌·卷五·魔龙的狂舞(上)》读后感(四):跟冰火有关的那些事儿—比武大会

最近被这部小说折磨的死去活来,痛不欲生……因为,它实在是太引人入胜,太过丰满和宏大,同时又太过精致和细腻了,轻而易举的摧毁了我所有的抵抗力,我成了阅读的奴隶,却又乐此不疲。那感觉就像在炎热的沙漠里喝着一杯冻柠茶,潜意识中的我无时无刻都在想着用尽力气把所有的甘甜和凉爽吸入口中,大脑中那个理智的我却又在担心着喝完最后一滴冻柠茶之后该怎么办,最后自己骂自己一句“日后再说吧”,于是继续每天吃完晚饭之后我所做的就是打开这部书,贪婪的吸吮着这部书中所有的故事和细节。

小说架构在完全虚构的空间和时间维度上。但是故事发生的主要场景—维斯特洛大陆的风貌和生活方式却基本上与欧洲中世纪封建社会形态非常相似。国王,伯爵,领主,骑士,城堡堆砌出一个充满质感的真实的世界。其中,马老爷子耗费大量笔墨,同时也引起我极大兴趣的就是对于比武大会的种种叙述。

在冰与火之歌的世界中,比武大会是一项重要的社交活动,平民,佣兵,骑士,领主,甚至是国王都在这一群众性体育运动中收获着最原始的欢乐和无上的荣耀。无数情节伴随着比武大会展开,同时也把像我这样的读者带入进中世纪的文化氛围之中。其实,这种比武双方手执长矛,驾着骏马,快速相向冲击,并用长矛戳刺对方身体的比武方式在其他的影视和文学作品中我也多次见到过,但是这种比武方式总是给我一种雷人的感觉,我也在怀疑历史上是否真的存在过这种比武方式,亦或是文艺作品刻意为之。于是,我Google之,Wiki之,百度之,希望还原出历时上真实存在过的比武大会的原型。下面来看看我的成果吧。

【起源和历史】

在中世纪(Middle Ages)和文艺复兴时期(Renaissance),比武大会(Tournament)是一项流行的骑士之间的比赛,起初是骑士们在作战之余的一种战斗演练,之后逐渐发展成一项吸引大量观众的大型活动,当然在比武大会中取得胜利也是英勇卓越的证明。比如在《冰火》卷二中,兰礼•拜拉席恩称王之后,布蕾妮就因在行军路上,苦桥附近的116名骑士参加的团体比武中取得了优胜,并因此成为兰礼的彩虹护卫。

历史上有据可查的第一次比武1095年在弗兰德尔举行,列文的伯爵亨利三世因此殒命。然而到了1130年,教皇首次颁布了禁止比武令,不过民间对此阳奉阴违。

法兰西比武的鼎盛时期在12世纪七八十年代。期间涌现了骑士比武的楷模式人物——威廉•马歇尔。此君是一男爵幼子,没有封地,全凭在比武场上浴血拼杀,闯出了自己的一番天地。他于1167年行剑礼后就频繁参与比武,成为了当时最富盛名的骑士英雄。1170年,英王亨利二世甚至委托他对自己的儿子进行骑士教育。马歇尔凭借比武还获得了一门好姻缘——他与英国最富有的女继承人结婚,成为了彭布罗克的伯爵,甚至在1216-1219年当上了英格兰摄政王。他的传记中提到他共参加12次比武。同样是他的传记记载,在法兰西北部,平均14天就有一场比武。

法兰西是骑士比武的故乡。而12世纪的英国,大部分时间是禁止比武的,于是导致相当一批英国骑士,涌入法国,在比武场上建功立业。直到1194年,狮心王理查才允许英国举行比武,但要对参赛者征税。据说一个重要原因是“不能再让法兰西人骂英格兰骑士既不机敏又缺少比武经验。” 而法兰西式比武在德意志发展缓慢,以至于德意志骑士因为骑术不佳,长期受到法兰西骑士的嘲讽。

【规则】

邀请:正式的比武必须提前3至6周发出邀请。比武时间多选在星期一。人们派出使者,发出信件,甚至贴出告示公布比赛的信息,有时也会向某个特定对手发出挑战。比赛胜利者往往会获得某种奖品。例如,1215年一些英格兰的男爵向阿尔比内托的威廉发出了比武邀请:“我们通知你,也敦促你,为了自己的名声,请备好马匹与武器,前来参加比武。谁要是获得优胜,就将获得某位女士为比武准备的一只熊。”而在1280年马格德堡圣杯节,比武的彩头是一名妓女。

队伍分组:比武开始前,骑士们会共同商议规则。多数情况下,分为两组,并确定身份最高者为双方首领。同时要精心分配,使两组人数大致相当。1124年举行弗利萨赫比武时,一方是奥地利公爵为首领,旗下有8位诸侯的骑士,另一方是伊斯特利亚的诸侯,也是8位领主提供人数不等的骑士,而双方总数恰好是各300人。有些骑士比武的规模惊人,比如1184年在美因茨为国王的两个儿子举行行剑礼后的比武大赛,据说参赛者竟有2万人之多。

财政条件:比武前需要澄清财务方面的问题。一般会规定双方各拿出一笔“赎金”,失利后付给胜利者,或者以自己全套骑士装备为赌注。

安全区:比武的每一方会设定一个安全区。可以在那里安置俘虏,并保证己方不受攻击。这个区域称作fride(篱笆区),有时也称作hamit、litze。13世纪后,划定比武区的做法越来越流行。一般一个保护区在城外,一个在城内,于是比赛双方自然就分为了内方与外方。内方一般是“主场”的贵族,而外方多是远道而来的客人。

比武方式:12世纪比武的骑士队伍总是以完整队形进行正式较量。最重要的是发动攻击时要保持紧密队形,集体冲锋打乱敌人,如果第一次冲锋得手,一般会杀个回马枪,从敌人背后发起第二轮冲锋。具体的比武技巧中,一般提到有五种刺法(长矛),依次为zem puneiz,ze triviers,zentmuoten,ze rehter tjost,zer volge。具体指什么一直未有定论,不过一般认为依次是集体正面进攻,侧面冲锋,单兵举矛攻击,原地举矛攻击,从后方举矛攻击。冲锋之后往往陷入混战,此时的目标是尽可能多地将敌人打下马来,使之丧失战斗力或被俘。抓俘虏一般由两种方法,一是用武器顶住敌人,迫使他认输并交出抵押品,二是强行将敌人拖到己方安全区,后者难度很大,因为往往是要将敌人连人带马一起拽走,而且还要抵挡敌人友军的干涉,但此种方式被认为功勋卓著。

打手:比武中,主人能够获得手下骑士学徒或仆人的支持。这些人以棍棒为武器,被称作“打手”。他们穿着铠甲,戴着头盔,手持钉满了铁箍的棒子。贵族们虽然对他们不屑一顾,但这些人又可谓重任在肩,尤其是抓俘虏的时候。维尔茨堡在《恩格尔哈德》中记载,里乌岑的国王被俘虏时,一方面被敌方骑士生拉硬拽拖向安全区,一方面身边围拢了多名打手用大棒痛击国王的胳膊和腿。有时候因为打手过于凶神恶煞,有辱斯文,骑士比武前也会商定均不带打手。

钝兵器与锐兵器:12世纪的比武所用武器往往与实战相同,因此死伤甚多。之后比武开始逐步使用钝兵器以减少伤亡,一般是将矛尖弄钝并磨去剑锋。13世纪末期钝兵器基本在比武中取代锐兵器(当然偶尔也有意外事故),传统的危险的集体比武从此寿终正寝。

【马上长矛比武】

马上长矛比武(Jousting)是比武大会的重要项目之一,但从未成为比武大会的主角。《冰火》卷一中,在君临举行的首相比武大会上,“百花骑士”和“魔山”进行的就是这项比赛。参赛的骑士一般都备有三种武器:长枪、单手剑和一种匕首(Rondel)。比赛时把对方打下马的骑士为该局的胜利者。若两名参赛者同时下马,该局视为和局,比赛则会由比剑决定胜负。若两人均未被击倒,胜利则归于长枪损毁较严重的一方,因为那是较重的一击,或与对手有较长接触的迹象。马上比武通常采用三局两胜制。

【赌注】

比赛中的获胜者可以获得失败者的马或者铠甲。

兴之所致,查了这些内容,其实是为了把自己内心的冰火世界构筑的更加真实。就像马老爷子讲的“最好的奇幻是用梦的语言写作的。它鲜活如同梦的鲜活,它真实超越现实的真实……至少在一瞬间……我们醒来前那漫长而奇妙的一刻。”

我沉醉在这梦中,请不要叫醒我,至少,请不要用挖坑这种残酷的方式叫醒我。在这里以旧神之名祈祷,坑已然越挖越大,祝愿马老爷子在把坑填平之前,身体健康,一饭三遗矢。也祝所有的读者筑梦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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