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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读后感摘抄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读后感摘抄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是一本由刘半农 / 华斯比 整理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 元,页数:216,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读后感(一):《刘半农侦探小说集》

提起刘半农先生,第一印象自然是他是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人物。我曾浅浅了解过一些,在我看到的各种介绍之中,有很多他的趣闻轶事,却几乎没人提到他在侦探小说方面的贡献。第一次将他和侦探小说联系在一起,是因为偶然在豆瓣上看到了华斯比先生发的一篇日志,是整理的民国侦探推理小说《假发》。 当时很是吃惊,觉得这和印象中的刘半农先生很不相同,甚至在想这是不是只是同名而已。后来仔细想想倒也释然了,毕竟半农先生所学颇杂,无论是音乐、电影甚至是骂人都有研究,多个对侦探小说的研究也并不是全然无法理解。后来在看了这本《刘半农侦探小说集》之后,才发现他还和友人翻译过福尔摩斯,并在这本书的附录中见到了他为《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写的跋记。 这本《刘半农侦探小说集》中收录了一篇白话侦探小说《假发》,其余都是文言文侦探小说,有两篇捕快老王的《匕首》和《淡娥》,还有五篇《福尔摩斯大失败》的故事。读着最易上手的自然是《假发》,我个人觉得最有趣味的是捕快老王系列,但是我最想说一说的还是《福尔摩斯大失败》的故事。 作为一个算不上太正宗的福迷,我对福尔摩斯同人的接受度其实并不是很强,特别是这五篇故事已经可以看作是在黑福尔摩斯了。如果不将福尔摩斯看作福尔摩斯的话,其实还挺幽默有趣的,但是作为福迷来看心里还是五味杂陈的。 在整理了心情之后来看,其实半农先生并非不喜欢福尔摩斯。若是他不喜欢何必要费心翻译福尔摩斯的系列故事?若是他不喜欢有怎会在跋记中写出那样激昂振奋的文字?若是他不喜欢又怎么会对福尔摩斯的故事如数家珍?若是他不喜欢又如何会推崇细致的勘察,严谨的推理?若是他不喜欢又如何会写出那些福味十足的侦探故事?若是他不喜欢以他的性格大约早就耿直开骂了吧…… 我个人觉得,他对福尔摩斯的喜爱和推广都源自于“启发民智”,借侦探小说进行科普,毕竟这种方式更具趣味性也更容易被大众接受。而他对于福尔摩斯的黑,也同样源于“启发民智”,他希望的不是人们的盲目崇拜,也不是拿来就用,而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应用和借鉴,否则不了解当地的世情习俗,盲目以国外经验分析国内情况,即便是神如福尔摩斯,也是会遭遇“大失败”的。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读后感(二):半农小说很有影视感

看这本书时,会不时笑出声来,我觉得刘半农的小说很有影视感。

刘半农笔下的《假发》很像现代商业类型片。主角蒙难,需要寻得线索,追回贼赃。更难的是还要当众人赃并获,洗刷冤屈。这种写文思路让我想起了哈里森•福特的《亡命天涯》。虽然二者差异很大,但我也很奇怪自己为何会如此联想。

老王系列有趣的地方很多,很像狄仁杰一类的古装探案剧。

其一是江湖春典。

东北胡子是蘑菇溜哪路,什么价。老王则是捉贼问“贤良”。

其二是侦测技能。

老王识乡音、会春典、明地理、知风俗、懂讯问、辨足迹,连文房四宝也略知一二,这么有“阿克生脱”的人,如果不是长的像大师兄,穿上洋服,那也是个老克勒。

其三是幽默讽刺。

老王系列中官吏如狼,乡绅似虎,平头百姓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能不欠债、不缠官司,已经如居世外桃源了。

不学无术的士商子弟,被一小女子比做二师兄。

孝廉娘子在家道好时,被乡民称为“夫人”,家道中落就变成“老太婆”了。

“余”想跟老王学侦探,被乡民看做自甘堕落,不读圣贤书,去做奸滑小吏。

刘半农对渡船之臭的描写,让我想起钱钟书在围城里,对国人争先恐后挤公交的描写。二人都游学英法,擅长讽刺。法国人写的亚森•罗平里面,有一个故事就是福尔摩斯与亚森battle。二人互有胜负。这会不会启发了大刘呢?

不过我好奇的是清末、民国卫生之糟糕。老王多次提到臭虫,鲁迅也在日记里写过北京居所的臭虫逼得他睡桌子。这一下子还联动上了。

老王虽然是公家人,但是通常以自己的方式结案。因为我大清自有国情在,连这都不懂,福尔摩斯来了也白给。于是大刘可是实打实的在仿写故事里给福尔摩斯发一枚一等蠢才大奖章。

仿写故事特别像无厘头喜剧。里面结婚照,女方怎么有点像表情包啊?一下让我想起如花了。。。要是让福尔摩斯迷知道。。。我记得名侦探柯南里面类似案件可是不少啊。。。

不过最可贵的是刘半农在序里面写了自己对福尔摩斯的分析与认识,人家是吃透了啊。

写的不错!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读后感(三):清末明初的侦探小说探索

刘半农(1891—1934),原名寿彭,是近现代史上中国的著名文学家、语言学家和教育家。后旅欧留学,获法国国家文学博士学位。回国后,任北京大学教授。文学生涯早期,曾参与翻译中华书局文言版《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后参与《新青年》杂志的编辑工作,积极投身文学革命。

本书收录了刘半农创作的“捕快老王”系列文言短篇侦探小说《匕首》《淡娥》,侦探小说《假发》,以及《福尔摩斯大失败》,展现了清末民初时期中国侦探小说的特色。本书为文言文侦探小说,读起来会比较累,但是也不会是完全读不懂的状态,需要一点一点慢慢钻研品读,语言种可以品读出上海的特色。

本书的最后有一篇《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跋,所谓跋就是置于书后的后记,与冠于书前的序相对应的,也叫后序,后记,题跋,跋尾等。通常写在跋中的文字大多是作者的一些感想和对于书籍的看法,而一本书的写作目的,意义等则是写在序言中。

《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跋则是作者对于福尔摩斯故事集的看法,他认为这些故事是有套路的,案件发生后第一步就是一个“索”字,就是对于案件的复盘,调查整个案件发生的前因后果,事无巨细。在此过程中,福尔摩斯会注意其他人都注意不到的小细节。第二步工夫是一个“剔”字,何谓“剔”?剔就是根据前一步所获得的所有线索进行整理,抽剔除与案件相关的线索,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如果侦探没有这个能力的话,就只能疲于奔命,事情就很难有进展。最后一步则是“结”,者则是最后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想办法布局抓获凶手。

这一部分是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是我侦探推理小说的启蒙作品,初读就很喜欢,现在可以看到译者对于这些故事的总结和感想是很难的,虽然刘半农先生对于这本书吐槽的成分比较多,从他书中的《福尔摩斯大失败》的五篇故事就可以看出,在他的笔下福尔摩斯更像是一个小丑,笑料百出,但是这也可以说是作者对于当时社会的不满和吐槽。译者自己吐槽读起来是很过瘾的,就有一种父母吐槽自己家孩子的感觉,我认为翻译一本书和下一本书的辛苦程度不相上下,只有对一本书心中有爱才可以翻译的贴切雅致。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读后感(四):福尔摩斯的失败和老王的胜利

福尔摩斯大约是很多推理读者心中的第一侦探。一提到推理小说,选择福尔摩斯的系列作为入门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很多人也是因为被福尔摩斯神乎其技所惊艳,从而喜欢上推理小说。而创作推理小说,选择以福尔摩斯为榜样的作者也不在少数。出于这份对福尔摩斯的喜爱,以他为原型的作品层出不穷。然而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一百年前,在上海,也有这么一位不太灵光的“福尔摩斯”。

这个“福尔摩斯”和原版之间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呢?他善于推理、精于演绎,喜欢从细节观察来访者,再恶作剧一样地抛出令人惊讶的精准判断。他会易容、懂追踪,身边有心有灵犀的挚友华生和心思缜密的哥哥,看上去确实是那个正牌的大侦探。可是如今,他生活在上海,娶了彪悍的上海媳妇、雇了狡诈的书记员“密司脱赵”,还在上海吃了不少亏,却又是另一幅有趣的光景了。

这个与众不同的福尔摩斯,出自刘半农笔下。刘半农何许人也?一提起他,大抵会想到中国新文化运动先驱、文学斗士,一本正经的语言学家,或者是个写下“教我如何不想他”的浪漫诗人。谁能想到,在他的文学生涯里,还翻译、创作过推理小说呢。看他在写作中纯熟的运用起各种旧文老梗,把福尔摩斯各种特质技巧信手拈来化用在文章之中,堪称“福学”研究专家。不由得感叹,这也许就是推理小说迷人的魅力吧。

不过此福终究还是不如彼福,面对大上海纷繁复杂的人情世故,这个福尔摩斯显然不太适应,闹出了不少笑话。这种时候,我们要破案,非得依靠另一位大侦探“老王”不可。让我们来看看刘半农笔下诞生的这个本土的“大侦探”,他其貌不扬,甚至有些好笑,可思索力极强、头脑极细,对人情事故的洞察也是一等一的好手。他有两个头脑欠佳的徒弟,也有自己的“华生”,是个活生生的“中国侦探”。《淡娥》一篇,是老王的高光时刻。这案件个中缘由曲折复杂,老王可谓大显身手。若是换成别人,缺少了对当时社会的认知和理解,还真的不一定能解开其中奥秘。

而今我们总是说,华文推理还在路上。也感谢这些可爱的先驱们,蹒跚学步般的为华文推理探索着、实践着。也许这尝试只是浅尝辄止,只留下了两篇属于老王的探案故事。但也不妨碍我们记住这个可爱的侦探,记住在那个年代从这片东方大地上长出的人和故事。

《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读后感(五):以侦探小说痛陈社会弊病

虽然同属“中国近现代侦探小说拾遗”四部系列作品之一,但由国内著名推理人华斯比策划的、刘半农写就的《刘半农侦探小说集》还是放到了最后来读,原因无他,只是书中除了一篇白话小说《假发》外,其余皆为文言文呈现。用文言文写成的侦探小说,近现代也唯有刘半农了。

对于看惯了用白话写成的侦探小说的读者来说,阅读文言文的观感并不十分友好,但对于民国特有的文学形式,从晚晴到民初的过度时期,文言文的版面还是占据相当大的一部分比例,关键在于华斯比挖掘近现代中国侦探小说的这种执着的精神令人敬佩。

《假发》是本书唯一白话表现形式的短篇小说,一个非常简短且运气爆棚的、略带推理的小说。

《匕首》和《淡娥》这两篇的主角结尾老王,类似于古代衙门捕头的角色,常年活跃在犯罪、抓捕的一线工作,因此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推理推断能力俱佳。用文言文来叙事通常是没有问题的,并且以小见大的功效显著,寥寥数语,就可以引申出远远超越字数本身所带来的含义。在当时那个年代,故事的内容非常具有吸引力,推理过程中,匕首的去向、地上的脚印,各种对话之间逐渐梳理出案情的走向。并且,最为关键的是,借助于推理小说,刘半农表达了针砭时弊的情怀,通过文学作品表达思想和意识,揭露社会现实是文人擅长的创作行为,时值社会动荡、民不聊生、鱼龙混杂的时代,刘半农通过他的小说让世人表达他对于当世的一些看法,批判那些丑恶的社会行为,令人印象深刻。

《福尔摩斯大失败》系列的五篇极短小说就觉得非常诡异了,对西方文学中的侦探福尔摩斯极尽讽刺之能事,质疑和反驳福尔摩斯的推理,内容令人惊讶,简直匪夷所思。这个系列完全颠覆了福尔摩斯的经典形象,完全变成了一个欺世盗名的愚蠢之人。但是回想那个时期的年代背景,倒也不是不能理解,呈阴暗面的整个社会弊病、社会矛盾已经达到了鼎盛的态势,人们无处发泄,真是莫大的讽刺。

刘半农(1891—1934),原名寿彭,后名复,初字半侬,后改半农,号曲庵,江苏江阴人。他曾参与翻译中华书局文言版《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的部分作品(也因此比较熟悉福尔摩斯的一些推理手法和思维论断,这也许就是《福尔摩斯大失败》的创作基础),并创作了以“捕快老王”系列为主的文言短篇侦探小说《匕首》《淡娥》。刘半农是中国新文化运动先驱,文学家、语言学家和教育家,他的思想影响非常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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