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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哈小狗真有趣!的作文(精选10篇)

关于哈小狗真有趣!的作文(精选10篇)

提升写作能力,做到手到擒来,希望这篇文章对您的作文能力提升有帮助,特地精心编写的关于哈小狗真有趣!的作文(精选10篇)。

关于哈小狗真有趣!的作文(精选10篇)篇1

我家有只小狗,它可有趣了。不信?我带你去看一看。

我家的小狗名叫“小雪”,因为它长着一身雪白雪白的毛.它有一双透亮灵活的大眼睛,四条小短腿,别看它腿短,跑得那叫一个快!

它可喜欢玩球了,每次回家,看到小雪的时候,它总是在玩球,有时用两只前爪顶球,有时用嘴叼起球在房间里乱跑.等我写完了作业,它就粘着我,用两只前爪蹭蹭我的裤脚,两只黑溜溜的眼睛盯着我,好像在说:“主人,陪我下去玩球吧。”没办法,我只好拿着球陪它下楼玩。

来到草坪,我立刻把球抛了出去,小雪迅速地迈开四条有力的小短腿跑了出去,没等我反应过来,它就把球叼回来了。“不错,再来一次!”我把球再次抛了出去,小雪像箭一样地飞跑过去,把球咬到嘴里,跑了回来。我们越玩越开心,只到妈妈天黑我们才回家。

小狗给我的生活添加了许多乐趣,我非常喜欢它。

三(2)班 张宸熙

关于哈小狗真有趣!的作文(精选10篇)篇2

一个愉快的星期天,我出去玩。在路上看到了一只可爱的小狗,那小狗看到了我,便跟了上来。

这是一条皮毛黑白相间的狗,什么品种我也不知道,但它很可爱,虽然它一直跟在我后面,但我一点也不在乎它咬不咬人。

突然,这只小狗跑到我面前,挡住了我。我感觉它马上就要向我进攻,可它只是舔了舔舌头,好像要我给它什么?对了,我包里还有刚刚买的一根热狗,于是,我把热狗扔到地上,小狗一看热狗就欣喜地从地上把热狗叼起来吃掉了,我微笑地摸摸它的头,离开了。我才走几步,那只可爱的小狗又跟上来了,我只好把刚买的面包给它,它才没有再次跟上来。

真是一只有趣的跟屁虫小狗呀!

关于哈小狗真有趣!的作文(精选10篇)篇3

圆圆的两颗龙眼球泛着光,总是目不转睛的注视着我的手,看看我的手里有没有吃的。圆圆的大脑袋像一个白雪球,身子又圆鼓鼓的,一看就是只好吃懒做的家伙,因为它的全身都好圆,像颗球,所以把它取名叫圆球。但是它还有一个别名,是我帮它取的,由于它的鼻子有种巧克力的颜色,所以它又叫“巧克力鼻子”。它到底是只什么东西呢?不猜大家肯定也知道,它是一只小狗,我儿时最好的玩伴。

关于“巧克力鼻子”这个名字肯定会让人感到奇怪,这不像是狗的名字,但是因为它的与众不同,我好喜欢它陪在我的身边。

巧克力鼻子最喜欢的玩具就是毛线团,有一次,妈妈把衣柜里存放了一段时间的毛线放在一个篮子里,又把这个篮子放在沙发上就出去了,我在厨房里洗碗,只留下巧克力鼻子一狗在客厅,过了一会儿,我出来了,惊呆了!好好的毛线球被它弄的一团乱,它自己的身上也缠着许多毛线,一圈又一圈的,我想它肯定是觉得太冷了,想用毛线自己亲“手”织一件毛衣,但这技术也太烂了吧。然后它在地上打滚,我又想,它肯定想把毛线整理好,免得“挨”骂,不过这只会让它变成一个大大的毛线团,这巧克力鼻子可真狗“天才”的,太好玩、太有趣了,它这一闹可让我挨了一顿骂。

巧克力鼻子有时候会做出许多有趣的事,自己睡在我的大只毛绒玩具上,喜欢追着电动车跑等,但是它的“善解人意”有时比人还有感情。有一次,我做错事被爸爸妈妈骂了一顿,哭着坐在房间里,它默默的看着我,用脚摸摸我的腿,一直陪着我……可惜现在,我的巧克力鼻子不在了。在我八岁的那年,它不知道得了什么病,死掉了,这让我感到很难过,这就如同失去了自己最亲的人一样,我想念它,我儿时最好的玩伴。

关于哈小狗真有趣!的作文(精选10篇)篇4

我的邻居家养了一窝的小狗,一个个吃得绒球似,短短的绒毛,黑中透亮,用手摸上去,那真是又松又软,跟缎子没什么区别。

看上去这么可爱、萌萌哒的小狗,你一定认为它们很温柔吧。不,它们一个个像斗牛士,不仅爱打架,而且饭量一个比一个的大。尤其是食物很少时,他们就非比个高低不可,谁获得最后的胜利,食物往往就属于谁。

这不,我端来了一些美味的狗粮,刚倒进狗盆,小狗们便一拥而上,仅仅几秒钟,食物就已所剩无几。狗狗们的争夺战又开始上演了,他们争先恐后朝盆里上,你推我挤,场面一片混乱,有几个狗狗竟然直接“单挑”,那只高大威猛点的,被我们称为“狗王”的狗狗,尾巴翘着,直接扑在另一只狗狗身上,咬住另一只狗狗的嘴巴不松,而另一只被咬的小狗“嗷嗷”地叫着。斗红了眼的“狗王”,刚咬了这只,又对着它旁边的一只吼了起来,尾巴高高地翘起,不停地左右摇摆着,毛毛都竖了起来,那架势,好像在为自己助威,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可它哪里知道,它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要获得的“战利品”,已被另一只聪明的小狗衔走了,它已经趴在草丛里,借助草丛的掩护,暗地里正大口大口地吃着。你看,这只狗狗吃完后,还舔了舔嘴巴,好像意犹未尽呢!

等到“狗王”回过神来,去吃盆里的食时,盆已被舔得干干净净,而那只贪吃的聪明的小狗狗这时已经呼噜呼噜地睡着了。我不禁指着“狗王”喊道:“你真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啊!”而“狗王”呢,好像并不理会我的嘲笑,又和被它刚刚欺负过的狗狗们“嬉戏”起来。

邻居家的狗狗真有趣,我爱这些顽皮的小家伙们!

关于哈小狗真有趣!的作文(精选10篇)篇5

在国庆长假里,我去了河源的苏家围。苏家围是一个美丽的村庄,我在那里遇到了一群可爱的小狗。

最先出现的是一只胖乎乎的小狗,全身都是黑色的。它非常热情,一见到我,就咬着我的裤脚往它的家里拉。我跟进去一看,天呀!它也太多兄弟姐妹了吧?一只二只三只……足足有七只!虽然是兄弟姐妹,可是颜色并不相同,有的是白色的,有的是褐色的,有的是土黄色的……小狗们也不安分,叫啊跑啊,热闹极了。

我仔细地看着,眼睛应接不暇,看清楚了这只,又错过了那只,看见了那只,另一只又跑走了。房子里到处是狗声,到处是狗影。有的在打架,有的在嬉戏,还有的在爬门槛……

这时,狗妈妈走了出来。霎时,所有的小狗都向妈妈扑了过去,原来是吃奶的时间到了。小一点的狗才吃了一个半饱,就被挤出来了,等大一点的狗吃饱了,它们才又扑过去。狗妈妈趴在地上,让它的宝宝们尽情地用餐。过了好半天,狗妈妈有些不耐烦了,就站了起来。可还有两只小狗不依不饶嘴里叼着奶嘴不放,给狗妈妈拉着边走边喝,真滑稽呀!

小狗们吃饱了,又有精力玩耍了。那条黑色的小狗又找我玩了起来,它一会舔着我的手,一会又嗅嗅我的脚,一会叼着我的裤脚乱叫,我把手举高一点,它就站了起来,它的样子真逗!

我要走了,小狗一下子扑进了我的怀里,我抚摸着它想:“小狗真有趣呀!”

关于哈小狗真有趣!的作文(精选10篇)篇6

我们家的这只狗特别淘气,还很调皮,所以,我们都叫它皮皮。

有一次我给它喂饭,它那黑宝石似的小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骨头和米饭,我看着哭笑不得,当我刚把饭盆伸到它的跟前,它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就把饭都吃光了。哎,你看,皮皮可能吃得太急了,鼻子上粘了几粒米饭。它发现后,便伸出长长的舌头,想要把米饭吃掉。谁知,无论它是仰起头,奋力去舔,还是到处跑呀跳呀,米饭始终粘在它的鼻子上掉不下来,急得皮皮把头甩得像拨浪鼓一样。突然,从我身边闪过一个黑影,只见我们家的另外一条大黑狗飞速地窜到皮皮身边,伸出它的大舌头,“哧溜”一下把皮皮鼻子上的米饭吃掉了。嘿,没想到皮皮却不高兴了,竟然跟比它大了好几倍的大黑狗打架,毫无疑问,皮皮屡战屡败,但它还是要去。

“喵!”“汪!”这是怎么了?我连忙跟去。看到后我真是又好气又好笑,原来皮皮和我们家的小猫在打架呀。只见选手皮皮一个左勾拳把小猫打倒在地,小猫也毫不示弱,一个右勾拳把皮皮也打倒在地。只见它们屏息凝视一动不动,皮皮露出锋利的牙齿,小猫伸出锋利的爪子,突然,小猫抬拳打在皮皮的鼻子上,皮皮输了。皮皮赶紧跑过来跟我撒娇,我说:“叫你别去玩猫,你偏不听,我才不理你喔。”

有一次,我和皮皮玩扔小球的游戏,我丢出去,它就会飞速跑去,叼着小球跑到我跟前,我会奖励它一粒狗粮,它就会不停地蹭我的腿。这回我又丢出去,本以为它也会像以往一样,迅速地跑过去叼小球。可谁也没想到,皮皮跑着跑着,跑到了一个有水的地方,只见它脚一滑,身子一倾,“扑通”一声摔倒在地。我赶忙跑去看,它一脸无辜的看着我,好像在说:“地板欺负我,帮我罚它的站。”看得我哈哈大笑。

这只小狗真淘气。

关于哈小狗真有趣!的作文(精选10篇)篇7

有些人的一生是一段非凡的经历,他们拥有一段不平凡的人生。许多人都认为平凡的生活没有太多的乐趣,他们向往一段非同凡响的生活。其实在我看来平凡也是一种乐趣,不平凡的人他们承受了太多,也失去更多,比如乐趣。

记得陶渊明游玩于山林之间,他没有当官,有的更多的是平凡人的生活。看旭日东升,看夕阳西下,听泉水叮咚,听虫鸣鸟叫,闻花香怡人,闻山野之息。每天的生活都不会是乏味的,感受的更多的是山林之间无穷无尽的乐趣。闲暇之时作一两首诗,如“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这样的千古名句,岂不趣哉?在陶渊明的身上我看到的是一个人平凡的山水之趣。

明时久负盛名的才子唐伯虎,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堪称人中龙凤。可后来科举失利,他失去了那一个个耀眼的光环。但那又能怎样?唐伯虎在平凡的生活里不也活得妙趣横哉,逍遥快活。他到处游玩,感受着平凡的乐趣。就如那一句“不见武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他看破一切,归于平淡,其实锄田种花在唐伯虎眼里也是一趣。

很多人向往朱元璋,李世民等人的千古帝业,但谁知他们失去了多少乐趣!亲情,友情,爱情的乐趣他们能够享受多少?日理万机在一个皇帝身上有着充分的体现,他们没有太多的时间享受生活的乐趣,因为他们承担的一个国家,千万子民。

平凡其实也是一种乐趣,关键在于你的心里是否能够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关于哈小狗真有趣!的作文(精选10篇)篇8

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的世界里,生活很吝啬总是让我们绝望,生活又慷慨总是在绝望之后给予我们拯救

这就是生活,极端的如同黑夜与白昼,南半球与北半球的距离,且又衔接的严丝合缝,堪比金字塔。

00。:00分,我们在休息,也许是也许不是,但是如果是这样,不出意外的话会延续到凌晨6:00,那么这段光阴死于梦中与闭上双眼均匀有力的呼吸间。

急促的闹钟催促,它的伟大不在于主宰时间(某一种程度上)而是在于能让我们有时间观念,悲摧的说,是在提醒我们该做什么事了。时间这样的东西是只能让我们感慨光阴,然后在感慨与忏悔中继续打磨时间。

6:30分—7:00分,生命是被上了发条的,急促荡漾随后散开个个涟漪,摧毁着神经中枢,这时候让脑袋死机,毫无疑问,你已经不是愚蠢了,是愚昧。但是它也在告诉我,真庆幸,这一分秒间,我存在,某一种意义的活着。

7:00分—7:45分,知道吗?上课,早读,声音从腹腔到咽喉再通过嘴巴发出,死命的为了念书而读书,有时会忽的念得很大声很大声,想要的,应该是什么……。

如果第一节课是语文课,没错,幸运到了。这种幸运是必须要被珍重的,因为可爱的语文老师会让你的咽喉平静的呼吸,接着一节节接受各位尊师的知识熏陶。

又在下课时时间思考人生问题,例如:为什么头上的风扇还不砸死我?事实证明,这风扇相当结实,所以导致我的想法极其的不显示。又例如:为什么椅子上没有502,我却可以在上面待几个小时?是不是太坚强了?

幸福时光停留在12:00分—2:15分这个站,理由很强大,这段时光是拿来吃饭午休的。

再然后呢? 延续上午的历程。

直到那一曲《回家》如期而至。

公交车上,免不了夹心饼干的命运。只是感恩自己不是真的夹心饼干,理由很简单,会碎,碎成渣。

之后的之后是属于黑夜的,我发现自己疯狂的喜欢黑夜里躲在床上开着台灯,既不想睡,有害怕明天起来晚了,有点做贼心虚的感觉

在之后,22:30分,沉沉的去寻觅昨个没完成的梦。

说不上激动人心,谈不上缤纷多彩,没办法,这就是我的有趣的24个小时,并不是每时每刻,但总体上是有趣的 ,在很久很久很久以后,我知道,我会怀念。

别问我为什么不写周六周日,我也不知道,在怎样,我还是这样,热爱上了关于学校的每一个24个小时。在这个极端的世界里,我与极端为邻,伴着有趣的24小时,活着。在世界某一个阳光可以长驱而入的光明角落。

关于哈小狗真有趣!的作文(精选10篇)篇9

童年的时光已经悄悄的溜走,那些幼时的记忆,已经开始模糊了。但小时候做的游戏,玩耍时的快乐却仍然历历在目。

相信,当大家回忆儿时做的游戏,大都是玩过家家,扮演卡通人物,捉迷藏,警察捉小偷……当然最不可缺少的便是“老鹰捉小鸡”了。在幼儿园里,男老师常扮成老鹰,女老师扮成母鸡,而我们则在老师的臂膀下逃窜。

今年寒假,我与父亲一起去了一家孤儿院,那儿都是一些可爱的孩子,他们没有了家,都是一些孤儿,我和爸爸带了水果和礼物前去看望他们,他们十分的开心,每当有人去看望,就会让他们感觉到人间的温情,因为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有人记得他们的存在。当时正是大年初三,孤儿院的老师们正在集体包着饺子,而我呢?则带着他们玩起了我小时候玩的游戏——老鹰捉小鸡。在这群孩子中,小的有五、六岁的,大的也有十三、四岁的。而我在他们当中年龄最大,所以我扮成老鹰,他们中一位年龄与我相差不多的女生当母鸡,一场大战,就在这小庭院中拉开了序幕。我左跑右跑,捉了一个,又捉了另一个,“哈哈,我真是太厉害了!”当时我便是这样想的。一个上午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可这一个上午,庭院内到处都是天真的声音,都是真诚的笑声,将过年的气氛发挥的淋淋尽致。回头想想,从小到大玩“老鹰捉小鸡”这个游戏不知玩了多少次,而这次,我却是笑得最开心,最高兴的。我也祝福他们能天天都这么开心,快乐。

这次孤儿院之行,这次的游戏又更让我加深了对“老鹰捉小鸡”的喜爱,因为在这个游戏中,我感受到了他们的温暖,感受到了他们的热情。“老鹰捉小鸡”——真有趣!

关于哈小狗真有趣!的作文(精选10篇)篇10

我的世界很小,小到除了书就是我。我的世界很大,大到除了我全部都是书。

——题记

闲暇之余,沏一盏清茗,漫步窗边,捧一本闲书,品味书魂,甘之若饴。

一直都相信每一次阅读,便是一次灵魂的对话——

静步大观园,闲读红楼梦中人。隐约望见黛玉蹁跹着衣裙,静立池边。几茎枯荷寒瘦一塘秋水。一曲《葬花呤》葬去的竟是无尽的怨与泪:黛玉最终也未盼到梦中的相濡以沫。对话红楼魂,我听到的是无尽的悲。有对当时尘世的喧嚣不解,有对命运曲折的无言以对。

伫立史之长河,闲读千古万家事。汹涌的波涛直漫至天。千年时光匆匆,一瞬,英雄万古流芳,都依仗这几纸斑驳墨迹。对话司马迁,我读到的是忍辱过后的辛酸泪,我读到的是千古绝唱的坚定与无悔。

身临渊明居,闲读心远地自偏。那份“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恍若天上人间。对话陶渊明,更多地触摸到的是纯净的心,远离世俗的静。脑中浮现出儿时诵读《陶渊明诗集》时的情景——尽管爱菊后人鲜有闻,有一种干净透明的心境却正在轮回传递。

读书以修身养性。合上书页时,夕阳早已一点一点侵蚀了人间。手边的茶似乎也已见底。

起身,回房。带走一本好书,留下一地书香与不再倦怠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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