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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

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

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关于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篇

我喜欢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小说内容丰富多彩,人物生动形象,故事扣人心弦。要说我喜欢小说,可以从我的小时侯开始,那时的我虽不曾认真读过什么小说,但已略微懂得一些小说的名字,并开始了我对小说产生的极大的兴趣。到了中学时代,我已慢慢的去接触一些小说了,从《西游记》到《三国演义》,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虽然读的不多,但那是的我已经觉的得它将会成为我学习生活中的一部分了。只是为了忙于升学考不得已约束自己罢了。

进了大学,由于学校的图书馆藏书之多,我开始拼命的看小说,不论是中国名著,还是外国名著,只要是我对它有所兴趣,就会把它借来看。其中有钱钟书的《围城》、王实甫《西厢记》、老舍的《骆驼祥子》、小仲马的《茶花女》、司汤达的《红与黑》、托尔斯泰的《复活》等等。除了这些之外,要说我比较喜欢的那要属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它描写的是一个封建家庭的青年生因遭受封建礼教的约束的痛苦的生活,从而反映出这些年轻人的反抗精神。他们打破了旧礼教的束缚而去追求自由的理想生活,自由的婚姻在外国的名著中我最喜欢的哥伦比亚的作家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据说作者用了十八年的时间去酝酿这部小说,看过的人都知道这部小说可与中国的《红楼梦》相比,它的写作风格也是不同寻常的,他是将一百多年的事情在同一时间都写了出来,几乎是将时间和空间凝聚在了一起,读后令人回味无穷。希望大家有空都去读读。

第二篇

从小到大,我对电视剧就很着迷,尤其是小时候,常常为了看电视剧而故不上吃饭、睡觉,所以常被妈妈骂。有的时候,还为了看不到某一集电视剧,而伤心的躺在被窝里偷着哭。我认为,电视剧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它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在电视剧里面,我能感受到在我生活中所感受不到的事物。我看过的电视剧数不胜数,而而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我前一段时间看的《笑着活下去》,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部电视剧。女主人公的名字叫晏阳!。当5岁的晏阳被亲生母亲丢弃在福利院门口时,她的命便注定了苦难。当7岁的晏阳看到母亲早已忘记自己和别人组成家庭时,她告诉自己永远不要再哭泣。当长大后的晏阳终被母亲认回,得知原由竟是要她捐出一个肾给妹妹时,她的苦难便已非常人所及了。亲情变得渺茫,未来变得黯淡,老天和最亲的人都让一点光照耀到这个可怜女孩的身上但她是晏阳。她微笑着点燃了自己经受的苦难,照亮了周围的黑暗……

晏阳给将死的妹妹带来了生的美好,她把青梅竹马的许剑锋主动让给了妹妹。晏阳给将分裂的那一家人带来了家的温馨,因谎言和不可宽恕而分裂的一家人被晏阳教会了享受亲情与温暖。晏阳给丈夫杨文榜带来了爱的光芒,让这样一个五大三粗的壮汉体会到女人的柔情与牺牲……

每个人心中的怨都被晏阳带走了,人与人间的恨都因晏阳的到来化为无形。刚愎自用的丈夫最终原谅了欺骗自己二十年的妻子,自私的母亲最终为救晏阳甘愿牺牲自己的性命,胆怯清高的公子哥最终懂得为亲情奉献的意义而捐献了自己的肾脏,曾悲哀自己命苦的小妹妹含笑离开人世,只为给爱人和亲人留下美好的记忆……

苦难滋养了美丽的晏阳,她是阳光的化身,是我们每个人的微笑女神。晏阳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晏阳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从晏阳的身上,我学会了,怎样笑着活下去!看过这部影片后,我想告诉大家:生活中,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如果你觉得,当你的故事被演绎出来是一个悲剧的话,你应该知道,世上若无悲剧,何来喜剧,世上的悲剧不只你这一部,我们唯一能一能做的,是坦然面对,坚强走过。

第三篇

真正喜欢上小说,是高中一年级后。那时有了一定的阅读水平和理解能力,对人物的情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常常身陷人物的情感世界里无法自拨。

自此,小说便是我唯一阅读的文学作品了。我喜欢读言情小说励志小说和科幻小说,是因为这些小说里面有曲折的故事情节,还有主人翁自强不息,奋斗终身的坚强意志。比如金庸、卫斯理、池莉、西德尼·谢尔登等都是我喜欢的作家。读他们的作品就是一种享受。尤其是在午后的树阴下,捧一部他们的作品,伴一杯香郁的茶,那简直就是身在天堂了。

最喜欢的作品有西德尼·谢尔登的《女强人》。主人公凯特与《乱世佳人》里的斯佳丽一样,好强也坚强、奋斗而且永不言弃。为了事业,她们可以不择手段,并且在任何危难时刻都不退缩,不轻言放弃;对于爱情她们忠贞不二。作品对纽约企业竞争的残酷来了一个大暴露,对资本主义人性的刻划深刻而自然,种族仇杀,骨肉倾轧,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红楼梦》也是我喜爱的一部小说。记得第一次读《红楼梦》时的时候,正值青春萌动。最初完全是着迷于作者笔下缠绵的男情女爱,对“贾雨村”之类的“荒唐言”、“辛酸泪”,并无太多感觉。

第四篇

爸爸一直希望我成为一个文化人,从他的文章中我才知道原因。原来他只是希望我将来可以生活在较高阶层,这和我的想法完全不同。不过,我可以理解他,做父母的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可以有好的生活!

只是我却不愿意单纯为了美好的生活。也许是因为我热爱艺术和性格方面的缘故,我喜爱写比较抒情的文章。我觉得写作也是一种发泄心情的方式,当我看到适合我的品味,很精彩的文章时,我总有一种想要创作的冲动,或者,会把一些很有抒情意味,很美好的语句摘抄下来,反复品读,多么渴望我也可以写出这样好的文章。

有时候,在上学或放学的路上,回忆从前发生的事,在心里默默地想,默默地把它用精美的语言描述出来,那种感觉真的很美妙!不单单是要写出来,有时候一些人、一件事都会激发我创作的灵感,即使有时候来不及写,我还是会在心里“写”出文章。我并不喜欢那种“文章一定要写出来”或“一定要大肆宣扬一番”的思想,我所热爱的文学正如我所热爱的音乐艺术一样,开心或者伤心的时候,会情不自禁地哼唱歌曲,不需要别人来欣赏,可以唱给自己听,那是属于自己的歌声,是自己的生活。文学也是同样,不管是一篇文章,一个片段,甚至是一句话也好,只要自己可以想到,可以因为创作而感受到快乐,可以感受到文学艺术的魅力,可以感受到生活的美好,这就是目的,这就是我热衷于文学的初衷,也是我一直以来把文学融入我的生活的源泉。

我也想成为一个文化人,读着那些大家的作品真的是一种享受,甚至都会惊叹他们的才华。让别人品读自己的文章,如果他们能够读出我的心境,互相交流,也未尝不是人生一大快事。都说猫走直线,其实有时候在外界的作用下,它也会拐弯儿。

我对文学的感情有些是无法用文字表达的,只能在心里默默地体会。

不过,我会坚持我对文学一如既往的热爱,不忘初心地坚持!

第五篇

生活处处皆文学,对于“文学”大家都很熟悉。有的人为文学所陶醉,而有的人却为文学所烦恼。我当然是属于前者,不然怎么可能喜欢文学呢?文学的核心是文章。一篇篇文章中,蕴涵着一个个广为人知的道理。文章也是人们抒发情感的场所。读着一个个文学作品,领略着一番番风味,尔后思绪万千……

以前,我还是一个不懂世事的小娃娃。就在我刚刚会认字的时候,父母便拿一些文学书籍给我看。开始,我有许多字不认识,就一个一个查;有许多道理不明白,就一个一个问……久而久之,我认得了很多字,也懂得了很多道理。一本书,可以读通顺了,一个道理可以弄明白了。

上四年级的时候,在父母的鼓励下,我开始了学写作。过了一些日子,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向日报社投出了我的一篇“处女作”。接下来,便是焦急而漫长地等待。一个星期过去了,两个星期过去了……我终于盼来了我的第一张汇款单和一本刊登着我的作文的报纸。我第一次尝到了成功的滋味!有了这好开端,我便更加发奋学写作了。就这样,读了,写,写了,读……我的文笔越练越好,文章越写越畅,自己也有了一个小小的“金库”。这一切的一些,以及许许多多的第一次,都是文学所给予的!

我喜欢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文学作品是色彩缤纷的花园,让人流连忘返;文学作品是浪花飞溅的大河,让人心潮澎湃。文学作品是韵味无穷的景色,让人心旷神怡;文学作品是荡气回肠的音乐,让人心旷神怡……。文学作品是我的最爱。

第六篇

昨天,妈妈给我买了一个漂亮的布娃娃。这个布娃娃的头发是黄色的,可能她染过头发吧。一双眼睛水灵灵的,再加上翘起来的睫毛,眨几下,那可迷人极了。圆圆的鼻子,就像一颗珍珠嵌在脸的中间。樱桃似的嘴巴微微一笑,那么可爱!布娃娃还提着一个小提包,它还带着一串闪闪发亮的项链,穿着淡紫色的公主裙,配上红色的鞋子,真让人觉得像仙女下凡。

这个布娃娃不仅漂亮,而且作用很大!一天,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我孤独极了。这时,我看见床上放着一位“姑娘”,哎呀,那不是我的布娃娃吗?我连忙抱起她,拿出一本故事书,讲给布娃娃听。布娃娃听得聚精会神,好像在说:“小主人,你真棒!”晚上,当我害怕的时候,我就会紧紧地抱住它,布娃娃好像在说:“不要害怕,不要怕,我在你身旁,你可以把我当你的妈妈呀。”我应了一声。不过一会儿,我就睡着了。每当我考100分或有什么好事时,我第一个要告诉的人是——布娃娃,因为我高兴时,它会夸我几句,但不是用嘴,而是用眼睛表示。

怎么样,我的布娃娃可爱不可爱?可爱的话,你们就大声叫:“喜欢你,布娃娃!”

第七篇

瞧!这个文具盒多美、多精致呀!看着我就爱不释手。

上面画着:在一个晴朗的天气,两只可爱的小熊吃着新鲜美味的竹子大餐呢!他们吃得津津有味的。这个文具盒共有三层,一层是用来放橡皮擦的,一层是用来装笔的,还有一层用来放修正贴等。它是我学习上的好帮手。

我喜欢这个文具盒。

锦园路小学三(1)班路遥

第八篇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700字 我喜爱的一本书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尽管是这样。可是,这本书必须是你喜欢的才行。我有很多本自己喜欢的书,可是我对《红瓦黑瓦》情有独钟。

这是一本以一个叫“林冰”的男孩为主人公的一本小说。他认识了许多好友,默默无闻的刘汉林、大汗淋漓的谢百三、慷慨大方的马水清、淘气的夏莲香、文静的陶卉…。。。就是这些人演绎了这一场场美妙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说了一个叫乔桉的故事、马水清家中的柿子、节日带来的快乐、夏莲香和杨文富的事儿、染坊之子赵一亮、“丑人”艾雯老师、讨厌的乌鸦、柿子树的衰落。一篇篇都那么美丽,却总显得带着许些凄惨。

作者把赵一亮家庭从一开始的简陋到辉煌再到衰落写地淋漓尽致。手法细腻,把每一件事写到了细节当中去。甚至连一些小事都写进去了。如:“每个星期,我都和马水清下一次馆子,吃一顿猪头肉。钱当然是他掏。他有钱,我没钱。他有时叫上刘汉林,有时叫上谢百三,有时叫上姚三船,有时将他们一起叫上,但,每一次都必然叫上我。”作者连马水清请林冰去外面吃猪头肉都写的很仔细,还有每一次都请他吃猪头肉。怎么能说他不仔细呢?

当然,这本书的魅力也完全不可能只有这么点。否则,我就是瞎了我的眼睛。这本书含有着许多有趣的地方。刚开始我蹲在沙发上读这本书时,刚读到了第十页时。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书中写着这样的一段话:“他在吹笛子时,总要发出一种让人感到不愉快的‘噗噗’声,像割断了气管似的”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马水清,尽管他家很富,可是他没有把钱全都给自己用掉。而是选择了与自己的同学一起分享。所以,他的同学和他相处得很好。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之间的友谊也只会加深,不会减少。

我最讨厌的人物就是那个乔桉,他太记仇了。和林冰还有马水清发生了点摩擦,就在挖泥时,给了林冰和马水清火油桶一样大的土让他们俩挑。

在这本书中我获得了许多连我这个从农村孩子都不知的其他农村孩子的生活。和他们的美妙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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