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林网

找一篇我得哥哥作文

找一篇我得哥哥作文

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关于找一篇我得哥哥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找一篇我得哥哥作文篇1

家宛如是花园中的一抚和风,那是多么的惬意而又温馨呀!家好像是蓝天中的一朵白云,那是多么的美好而又和谐呀!

我眼中的妈妈非常漂亮,乌黑的头发中稍稍有些泛黄,发梢还有点卷。她那明亮的眼睛并不特别大,盖着长而微翘的睫毛。苗条的身材,修长的腿,看上去像才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妈妈待人热情,脸上常挂着亲切的微笑。但是因为工作繁忙,回家后还要陪姥姥聊天,帮我辅导功课,所以手上已经暴起了青筋,这正是她辛勤劳动的象征。

爸爸工作特别忙,但他坚持每天下班后回家烧晚饭,晚上总能让我们一家三口饱餐一顿,爸爸还是我和妈妈的英语老师,他几乎会读所有的英语单词,讲起英语来滔滔不绝,而且发音和美国人一模一样,真让人敬佩。

我是一个文静的女孩子,做事总是丢三落四。在家里,我是爸爸妈妈的开心果,经常能让他们哈哈大笑。

这就是我的家,一个和睦的家。

找一篇我得哥哥作文篇2

从困难中帮我解脱的人是谁?是老师。帮我摆脱伤心的困境中的人是谁?是老师。让我把不开心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是老师。她就是我们的班主任——叶老师。

别瞧叶老师课堂上骂过我们,其实他并不喜欢骂我们。看,叶老师和我们玩得多开心呀!是的,叶老师一下课就把上课的事忘了,一起开心的玩。之后我们学习更加努力,因为我们要报答叶老师对我们的宽容。这就是我们宽容的叶老师。

记得有一次,是叶老师带我们去踢足球。还没到操场男生就兴奋地大叫起来:“哈哈!太好了,男生踢足球绝对比女生好!绝对是男生赢!”我们刚到操场就听见一声哨声,紧接着听到:“开始。”大家你拥我挤,奋力的踢着“球”。突然所有的人都倒了,原来是因为太挤了,所以里面的人全都倒了。这是叶老师急匆匆的赶过来了,一个个看,一个个扶着去医疗室,自己亲自跑上跑下找医务人员,自己帮同学们一个一个擦,边擦边吹。有些同学忍不住了,说:“叶老师我来吧,我能行的。”“不,这是我犯下的错误,必须我自己做。”这就是我们温柔的叶老师。

虽然老师会骂我们,可他们是不得不骂。但每个老师都会有令你喜欢的一面,只不过你并没有发现。

找一篇我得哥哥作文篇3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从小到大,我从一上学就会遇到许多老师,这些老师各种各样,有温柔的,有严肃的,还有幽默的。

我最喜欢的是我们班的班主任——张林亚老师,从上五年级的时候,老师就陪伴着我们,张老师长得很漂亮,高高的个子,中等的身材,乌黑的长发,边上稍有一些卷起,有点黄,又是披肩,有时扎一个马尾辫,一双眉毛下长着一双大眼睛,时时闪烁着认真的神情。

张老师是一位温柔的老师。对我们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般,让我们不再感到畏惧,也让自己充满了自信。张老师讲起课来有声有色,娓娓动听,同学们上起课来仿佛身临其境,老师对待工作也一丝不苟、认真负责。每次学校里大小事件,她都认真对待,发现问题就立刻改正,有做到完美为止,才肯罢休。

记得有一次,张老师为了培养我们的大胆,便把备课给了刘勇志,让他帮我们上课,刚一上课,刘勇志就拿着备课,迈着“矫健”的步伐走上讲台,把书一放,便绘声绘色地讲了起来,同学们没有一个不认真听的,反而积极回答问题了。突然,刘勇志不讲话了,仿佛机器生锈了,卡住了一般,这时,张老师轻手轻脚地走过来,看了看备课,对刘勇志笑了笑:”你讲得正好,这个是这样讲的。”这一句细微的话语,顿时,刘勇志像吃了蜜一样甜,经过老师的指点,刘勇志成功地上完了整整一节课。这时,张老师为刘勇志竖起了大拇指。

张老师——我们的班主任,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的。辛苦了!张老师!

找一篇我得哥哥作文篇4

一路走来,再回首,心窝里都是您注入的暖流;

一路走来,再回首,耳际里都是您深情的问候;

一路走来,再回首,视线里都是您闪亮的眼眸。

——题记

世上有一种感情叫做至死不渝,世上有一种关爱叫做无微不至,世上有一种永恒叫“母爱”!

天刚蒙蒙亮,有几只大雁在天空中肆掠的飞过,离开暖暖的梦乡,耳畔又想起了熟悉的脚步声和熟悉的话语:孩子,给起床了,别迟到,今天外面下雨,记得多加衣服……

这,就是母爱的声音!

年复一年,时间总是在飞逝,似乎从来没有停下来一秒。转眼间,我已变成了大女孩,已经可以按时起床了,并且自己做早餐、洗衣服、打扫……这些力所能及的事我都可以自己做。但我还是忘不了过去与母亲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我总是忘不了母亲怀抱的温暖,让你忘掉一切烦恼来享受这份温暖,这是我一生都不会忘记的。依偎在母亲的怀里,温暖四处洋溢。

这,就是母爱的温度!

如果有一天自己的母亲突然病倒,哪一位做儿女的能不心疼?母亲就像水,哪有人可以离开水?母亲就是白昼,哪有人可以永远在黑暗里生活?母亲就像翅膀,如果没有翅膀,哪有人可以飞上蓝天,实现梦想?

这,就是母爱的伟大!

如果说母亲是太阳,那么我就是小草,阳光永远给小草温暖。是母亲给了我生命,让我能珍惜来到这个世界的机会;是母亲给了我信念,让我在人生道路上勇往直前;是母亲给了我勇气,让我一次一次向失败挥手;是母亲明亮的双眼,照亮了我的人生之路;是母亲的笑容,驱散了我心中的阴影。

母亲是最爱我们的,尤其是在异地的儿女,为了远方的妈妈,我们必须时时刻刻牵挂着!

这时候,紧握着您的手,勋章会见证我的成就;

这时候,我会告诉您,您的血汗泪水没有白流;

这时候,您的脸上只有阳光与喜悦,不见悲伤与忧愁。

重新翻开清晰的记忆;我永远记得有一个叫妈妈的人在默默为我守候……

——后记

找一篇我得哥哥作文篇5

在我的记忆中,我的老家有一片翠色欲滴的森林。可现在,它已变成一座小村庄。几年前,还不到一米三个头的我曾来过这里寻找森林的痕迹。

秋天,我很想寻找一片森林,将感官投入到森林的足迹,我将获得对生活的憧憬。

浓浓的绿荫如同泼出去的水,将森林染成深绿。树上的树叶似乎承受不住,在一片,两片地挣脱母亲的怀抱。树木的故乡比人的想象更为辽阔。它们看似没有生命,可又如同富有生命力一般发芽,生长,枯萎。它们的人生单纯而又丰富。

我跟随微风,远远地望见那一抹绿。在平坦的路上,我瞧见了一颗大树。以坚定的心态,蓬勃向上。举着沉重的枝叶,艰难而挺拔的生长场面,就像建筑长城时,民工们迈着沉重行走的场面。大树它是茂密的,没有一年不生长,仿佛舍去枝叶,就会变得空虚。

这棵大树,在森林里生长千年,现在已是“子孙满堂”。就如火苗匆匆地散开,却不知回头,树到了秋天,叶子落得快,但它为夏天奉献了一抹绿。

我静静地观察落叶,不甘心就这样投入土地,在降落时,很慢很慢,在空中时还在左右摇摆,似在挣扎。

天空无尽高远,森林延伸到视线的尽头。正如朱自清所说,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游丝样的痕迹呢?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吧?

或许,生活不必去追寻那些意义,像叶子一样,生命短暂,但留了些痕迹在世上。感谢这棵大树,搅碎了我一个秋天的忧伤之梦,并让我感受到时间飞逝。

找一篇我得哥哥作文篇6

多少次,多少次梦见自己化为一只乌篷小船,荡进那充满诗意的水墨江南……

第一次听说鲁迅,是在初二的语文课堂上。初读他文章便被深深吸引,总是努力想象那碧绿的菜荚,光滑的石井栏,长成人形的何首乌,那赤练美女蛇……心中暗下决心,一定要去寻找这美丽的风景。从此我便与鲁迅结下不解之缘。多少次我与他一起去看社戏,一起去和闰土捕鸟,一起去看望祥林嫂,一起去抢孔乙己的茴香豆……随着我对鲁迅的日渐了解,终于发现他不仅有一颗善良美丽的童心,更有一颗不畏强

暴、坚毅的心。他告诉我,“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于是,每当我遇到挫折,我便会想起他的谆谆教诲,他的精神宛如一盏照亮我人生之路的明灯。

今年春天,终于梦想成真,带着欣赏与激动来到百草堂,来到三味书屋,来寻找心中的那盏明灯。在百草堂的矮墙下,虽然没有寻到那一按脊背便从后翘喷出烟雾的斑蝥,虽然没有找到成人形的何首乌,可我深切感受到鲁迅的气息,仿佛昨天他还在这儿玩耍呢。走在绍兴的老街上,不知不觉来到了咸亨酒店,要了一碟茴香豆,温了一壶绍兴米酒,在江南这草长莺飞杂花生树的三月,我的心开始陶醉。这里到处是鲁迅的身影,微熏中想起鲁迅的一篇篇文章,想起他的愤世嫉俗,想起他在心爱的学生被杀后那痛彻心扉的呼喊……

我没有找到鲁迅,可我分明已经找到了鲁迅的精神。那是一种“横眉冷对千夫指”、“血沃中原肥劲草”的精神。面对黑暗的统治,面对残酷的暗杀,他没有屈服,奋起反抗,用鲜血去唤醒麻木的国人。既然鲁迅面对如此困难都没有低头,那么我们在面对挫折时又有何理由退缩呢?面对一座山,还没有爬就败了,而且败得很惨,这不是一个勇敢的人应该做的事,真正的强者应用鲜血诠释坚毅,在明灯的指引下大步向前。

迷离中,我仿佛看见咸亨酒店的柜台后有一温酒的少年正对着我笑。

找一篇我得哥哥作文篇7

one曾经不明白每天为何醒来,学习吃饭发呆这样算愉不愉快?

曾经,我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人。仿佛世间的一切都和我没有关系。

甚至,我动过死亡的念头。

不过,也只是念头,而已。

真的是不知道为什么,为什么自己会存在?

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而活?

为了金钱?

不,我对那玩意没兴趣。

为了爱情?

不,我现在还小。

为了学历?

不,我对那看得很淡。

每天醒来不知道为什么而奋斗,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

给我找个理由,找个让我能够生存下去的理由。

two现在明白,生命必定先要空白,不然哪能被你来排山倒海

喜欢动漫,因为它美好。

但是,这种美好永远无法得到的。

那种永远无法触及的痛。

我又一次封闭了自己。

把自己关在自己的世界里。

直到那一天。

我看到了舞台上的他们。

活力四射。

让我的心灵感到了一丝阳光。

我就这样,循着阳光,循着它。

我看到了太阳,看到了方向。

three幸福奢侈到不应该

我循着喜欢动漫的方式喜欢着他们。

可是,却发现。

他们,是真实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

是我无法通过幻想而实现的。

我,迷茫了。。。

four为你存在才有未来

他们那么美好,可是我却那么渺小。

在认识他们之前,我似乎浪费掉了好多。

浪费了青春,浪费了泪水,浪费了汗水。

可是我的生命还是一片空白。

渐渐地,我循着自己的想法找去。

才发现,我的生命缺少最重要的东西——梦想。

没有梦想就没有未来。

我一直这样认为着。

我需要一个梦想,一个可以让我不惜一切却奋斗的梦想。

five每件事都值得去期待

我不断地思考着,不断地寻找着。

属于我的梦想。

找一篇我得哥哥作文篇8

寻找一个静谧的世界

我寻找着,寻找着一个静谧的世界。

很多人喜欢繁华的城市,喜欢车水马龙,喜欢霓虹闪烁。但我,却恰恰相反。我讨厌这喧嚣的环境,浮躁的心情,还有所谓的“热闹”。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的心静不下来。

我开始了寻找。

起初,小区是我的首选目标。我以为,这个坐落在郊区的小区,会比市区来的更为宁静。可我错了,不顾别人的大声叫嚷,汽车疯狂的喇叭声让我明白,这不是我所要的“静谧”。

第二次,我选择了离家不远的“生态园”。

生态园?我以为,那是一个最理想的地方。苍郁的树木,潺潺的河水,我幻想的都是那么美好。可现实再次与我的想象相违背。对岸是一片工地,机器嘈杂的声音,怎可叫做“静谧”呢?更让我难以置信的是,我幻想中“潺潺的河水”竟是一片臭水沟!这,都是人为造成的。我不禁感叹,他们想创造一个繁华的大都市,殊不知,这破坏了多少清澈的河流和肥沃的土壤啊!

我沮丧了,在这个现代化的工业城市,哪里会有我的“静谧世界”呢?我心想。可,我只想找一片安静的地方,这也有错吗?

偶然的机会,我来到了乡村。

从没觉得乡村有多宁静过,或许是从来没有注意过吧!古朴的房屋,秀丽的山峰,静谧的田野……这不是幻想,而是真实的。坐在屋前的石椅上,我确确实实得感受到了静谧的存在。男耕女织,简单朴实的工作,淳朴好客的人们,让我爱上了乡村。放眼望去,田野里的麦苗随风摇摆,是在为牧童悠扬的笛声伴舞吗?听着这优美的旋律,我的心灵,慢慢洗涤着。烦恼,竞争,勾心斗角……不美好的一切全被抛之脑后。取代的,便是无边的静。它能给一切增加深度。

我寻找到了,那一片宁静的世界……

找一篇我得哥哥作文篇9

为了找一个人_抒情诗歌300字

为了找一个人

我巴不得看遍每一辆来往的车

看看有没有他

为了找一个人

我巴不得看遍每一座大小的房

看看有没有他

为了找一个人

我巴不得看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看看有没有他

曾经有人问我

为什么你的目光总是漂浮不定

我笑了,什么也没说

曾经有人劝我

你企图看遍所有却可知非礼勿视

我哭了,什么也没说

小时候

他在我的记忆里是模糊的

长大点

他在我的记忆里是阳光的

可他眼里透着的那股宠溺

却总是对我遥不可及

再后来

他在我的记忆里是体贴的

可他手里藏着的那股炙热

却不曾温暖我的掌心

为了找一个人

我不惧倾尽所有

却怕到头还是一场梦

那个人啊,你可知

在每个繁星满天的夜晚

我一直翘首以盼

只望流星突然出现

将你带回我身边

找一篇我得哥哥作文篇10

1

那个时候,是青春期,正上高二。

翟小如微胖,个子矮,长相规矩,因为是市井的孩子,也就不觉突兀。谭三也是调皮捣蛋的主儿,上房揭瓦,下河摸鱼,整日里上跳下窜。

草长莺飞的季节,整个世界在翟小如的眼里,都是清澈的蓝。

后来,沈文安出现了。他是坐着黑色轿车来的,白衬衣,卡其色的裤子,眉眼温和,笑容阳光。翟小如正从那里经过,步子就踩乱了,心跳得厉害。

很快就传开了,沈文安是从北京来的。爷爷是军区大院的将军,他来这里是度暑假。

翟小如嘴里就嘟囔了一句:难怪呢。谭三拿手在她面前晃:难怪什么?她白他一眼:难怪他带着北京那样高贵的气息。

小城的孩子,对首都,对从首都来的沈文安充满了好奇。他经过的时候,院子里的小孩都如鸟兽散去,觉得不敢亲近,有着很远的距离。

翟小如提了一只蝈蝈,在沈文安经过的时候捧到他手里:送你。她直直地说完,声音有些抖。

沈文安并不难相处,他们很快就相熟起来,她带他上山打枣,趟河摸蟹,捉萤火虫,偷吃蜂蜜,用桔梗编蝈蝈笼……都是和谭三常玩的游戏,但对沈文安来说,是新鲜与稀奇的。

翟小如用了她所能想到的所有玩耍方法讨好沈文安,即使她从树上摔下来,即使她被蜜蜂蛰了一头包,即使她流汗流血,也在所不惜。看见他笑,她的心里就是高昂的自豪,那是最最美好的事了。

他会为她拉琴,巴哈的《小步舞曲》。他说以后要做音乐家,全世界巡回表演。

她的嘴里就啧啧出声。

谭三穿着背心来找她玩,她看他的眼神就多了嫌弃:衣不称身,粗糙不堪,指甲缝里还有黑污。她就对他说。没空。谭三拿小石头砸她,狠狠地骂了句:叛徒。

她不在乎。

只是,夏天过后,沈文安要走了。她问他要地址,咧着嘴笑:我给你写信吧。

他拿了纸笔,给她写了串字,末了,写上,沈文安收。

大人们发现翟小如一夜间长大了,她不再疯耍,成天抱着书本看,眼睛一下看成近视,带着黑框的眼镜,脸也瘦出了尖下巴。

她写了很多的信。沈文安回的很少,寥寥几句,总是忙,忙考试,忙比赛,忙练琴,还忙北京的一帮子朋友。翟小如只带给他一个愉悦的假期,时光荏苒,他慢慢地把她挤出了记忆。

他没有信再寄来。她,越来越沉默。

是补习了一年才考去了北京。站在北京的街头,翟小如扬起头来时,眼泪就滑了下来。

沈文安并不知道,他的一次出现会改变一个女孩的命运。

到了北京后,她去过他家。但地址已经不对,北京变得太快了。

学校里排《灰姑娘》,招募公告里写着:灰姑娘的扮演者,需要160cm以上……林林总总的条件好几排。

翟小如的心就疼成了一口井,呼吸不得。原来,做个灰姑娘还是需要条件的,而她不够格,第一条就被刷了下去,她只有158cm。

眼泪。哗啦、哗啦地,落下来。

2

大学毕业,翟小如留在了北京,在一家小公司做文案,拿不高的工资。在北京生存并不如想象中容易,这里有大把的人才,她能有一份看似不错的工资已经不易。除去房租,水电,生活费,交通费,她过得灰头土脸。穿廉价的衫,用A版的包,和很多20岁出头的女孩一样,各安天命。

谭三也来北京了,他是在山西读的大学,很冷的专业,工作不好找。他偏偏想到北京来发展,他在北京西站给翟小如打电话,身上就剩100块钱了。

他惨兮兮的声音,让翟小如动了恻隐之心。他们是同乡,又曾是很好的朋友,她收留了他。她住的是那种单间,厕所和厨房公用。谭三睡地铺,说好了拿到工资就搬出去。

十月的北京已经很冷,地板又潮又凉。翟小如看着逼仄的房间,看着房间里两个穷困的人,心里很灰。

谭三没有做本专业,找了一家公司卖打印机,天天抱着打印机满北京地跑。半个月下来,一台也没有卖出去。

翟小如比他还急,每天他一回来就问:卖了吗?他摇头,但信心百倍地说:明天,明天一定会卖出一台的。他亦会说,翟小如,等我有钱了,我请你吃龙虾,再买两杯酸奶,喝一杯,倒一杯。翟小如苦涩地笑,不置可否。

在北京这段艰难的日子,因着有谭三的陪伴,她渐渐地安了些心。他们一起去市场买蔬菜,支着小锅炒,烟熏火燎的,谭三的额上会有些细细的汗。吃菜的时候,谭三总是笑着把大片的肉夹到她的碗里:吃,吃。

跟着领导去开行业研讨会,百无聊赖的时候,有个年轻的男子上台发言。她一眼就认出来了:不是沈文安又会是谁?

怎样也忘不了的脸,温润的气质,干净的眼神。他没有做音乐家,开了一家软件公司,在业界小有名气。

有硬硬的风。一路杀到翟小如心里,生疼。

那天夜里,谭三买了鲜花回来。他终于卖出打印机了,不是一台。是足足40台。

一家大型跨国公司要更换设备,他去得正是时候。这是奇迹,意味着他一年的业绩都有保证了。

他把玫瑰放到翟小如面前,她没收。要是没有看到沈文安,她也许会收下的。

谭三和翟小如是有共鸣的人,知根知底,家世单薄,都得靠自己打拼。但是,沈文安在翟小如的青春期走进了她的心里,带着一种宿命的悲凉。

她不能收谭三的花,花有花债,何况是他的感情?她不想欠下他的债。

翟小如辞了职,那时候离研究生考试已经不到三个月。她使劲地学,把自己瘦成了一枚果核。谭三做了她的邻居,住隔壁的单问。

3

翟小如考上了北京大学的研究生,还拿到了三等奖学金。有了奖学金,学费就有了着落。帮着导师做点私活,也就有了生活费。

很苦的两年。但一切都是值得的。

谭三还是卖打印机,业务时好时坏,总的来说情况还是大为改善。但是要想在北京买房,那恐怕是N年后的事了吧。

他还是会下厨给翟小如做饭,夏天的时候,两个单间的门都开着。看见谭三在烟熏火燎里的背影,她的鼻头有些酸。

他们这样僵持好些年了,她明里暗里地让他放弃她,可他就是不放手,继续做她的老乡,邻居,把大片的肉往她碗里堆。吃,吃,他依然笑着说。

她想起了他们的青春年少,那个时候,他们是真正的快乐呀。但如王子一样的沈文安出现了。他的出现改变的不仅是她的人生。还让谭三受了连累。

她想要自己优秀起来,可优秀真的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很多的努力,很多的艰辛,年年摔打,带血带泪。

翟小如应聘进了沈文安的公司,她也知道他们之间的距离不是山,不是海,是天,是地。但她还是不知死活一头撞了进去。

他对她的资料很满意,他已经认不出她来了。她坐在他十公分远的距离,看他越发英俊的脸。他更加成熟和内敛,带着一种天生的王者风范。

她留在他的身边,做软件开发。项目都是团体合作,她却自己搞了几个软件,一出手就锋芒毕露。这样的高调,终是引得了沈文安的注意。

薪水高了许多,她终于可以用名牌来装扮自己了。穿PRADA的衫,用GUCCI的包,香水是顶级的好。她袅娜地穿行在办公室,引得一群男同事霍霍的眼神。

送花的人很多,追求的方式各有千秋。但她的心就是冷,冷得波澜不惊。

她只有在遇上沈文安的时候,心里才会惊慌失措。他的眼神。他的语句,他的一个动作,都让她的心,被风席卷过。她沉迷于与他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她急切地嗅着空气,想要把那一刻统统地吸进去。有时候,她会来不及收回自己柔情似水的眼神,与他的目光碰上,她就垂下了眼。

她想,她只要再美一些,再好一些,再出众一些,他就能排开众人看见她了。他会说,呀,翟小如,原来我们老早就认识了。

公司的周年庆,她喝了些酒。沈文安在发言时表扬了她,还发了很丰厚的红包给她。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苦尽甘来。

她有些踉跄地走出会场,风凉嗖嗖的,她抱抱手臂的时候,一辆黑色轿车悄无声息地滑到了她面前,窗户落下,是沈文安。

她上了车,她的身体欢喜地要哭出声来。他终于看到她的存在了,而她,用了很多的努力终于为自己打造了一双水晶鞋。

他很沉默,然后车子缓缓地停到了一家酒店的面前。他一边熄火,一边说:我先去开房,然后打电话给你,你等10分钟上来。

翟小如的欢喜,变成了一块玻璃,轰然碎裂。原来,他终于注意到了她,却用这样的方式凌迟了她,他把她当成了想傍老板的女人。

翟小如没有用鞋子砸他,虽然有一瞬间她很想那样做。她只是默默地下了车,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开。她很疲惫,很累。高跟鞋累赘,她抬起脚来,抛了它。

她想,这些年,她在忙碌些什么。不停地冲,超负荷地跑,只为了能来到他的身边。即使现在她终于拥有了做灰姑娘的条件,王子却依然不爱她。

有汩汨的辛酸,在她心里,辗转。

电话适时响了起来,是谭三。

她说:我累了,来接我吧。

他随意地套着T恤,在夜色里跑得飞快。她看了看腕上的表,已经过了零点,她的公主梦真的该醒了。

她趴在他的背上,安稳地睡着了。睡着前,她想,也许找一个爱自己的青蛙,比找一个不爱自己的王子,来得更幸福吧。

夜色在他们的身后沉了下去,那些过往的青春里,有眼泪轻轻地,轻轻地,被晒干了。

本文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或网友转载),绿林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未经作者许可,不可转载。
点击查看全文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