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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史》读后感1000字

《婚姻史》读后感1000字

《婚姻史》是一本由伊丽莎白•阿伯特著作,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80元,页数:36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婚姻史》读后感(一):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还是拦不住那些盗墓的

尽管这是一本关于婚姻史的书,但是一开头,作者伊丽莎白·阿伯特就想把我们的思绪从过去拉回现实,她刚参加完自己一对同性夫妻朋友的婚礼,是的,现在不少地方已经允许同性恋人结婚了。于是伊丽莎白忍不住就问,如果婚姻不是为了繁衍后代又是为了什么?

让我们细数一下婚姻的外延吧。

甲、家族。婚姻的本质是让家族得以延续,所以必须要结婚,才能使得自己的家族更庞大。

乙、财产。如果细数欧洲中世纪史,你会发现各国的战争更像是一场家族内斗,他是他的舅舅,他娶了他的侄女,一场婚姻,可能引发领土的纠纷。

丙、爱情。尽管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仍然有很多人假爱情之名成为夫妻。当然,如果从离婚率高企这点来说明现代人的不负责任就不太合适了,恰好,他们对自己都很负责,所以才让自己忠于爱情,死于婚姻。

当然,作为一个历史,婚姻所涵盖的还远非如此,比如中世纪臭名昭著的初夜权,是不是所有屌丝都会觉得这个权力太变态了?但实际上,领主或许也真的不想要什么初夜,要知道十个罗玉凤一个张柏芝,这种支配权更像是对婚姻的许可权。

还有一个涉及到的或许是关于种族的繁衍乃至人种的保留。在很长一段时间,黑人在美洲大陆是不允许跟白人结婚的,因为黑人是肮脏的,会破坏白人的基因的,但最终,现在竟然演变成一个成功的黑人总喜欢找一个白人老婆(尤其是体育明星),这算不算婚姻史上的另一桩奇谈呢?

还有,如我们所知,斯巴达的孩子是集中抚养的,那么这个时候的婚姻是不是更纯粹呢?难怪柏拉图之恋会发生在希腊。不过很可惜,尽管作者提到了三种模式,比如西欧的核心家族,东欧的大家族,但到底能反映出什么,作者好像只是简单的归拢。

这或许也是本书最大的一个缺憾吧,看完之后有很多想法,但总是没有一个脉络能说得清,难道真应了那句古话:清官难断家务事?

《婚姻史》读后感(二):女性买卖史?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社会将女人忠贞的前提作为婚姻持续下的先决条件是非常不人道的。

因为结婚后的我们大多会发现很多过去的梦想不过是幼稚的想法,有很多美好的希望都变成泡影,生活里的婆婆妈妈让人感觉厌烦。于是很多女人靠想着另外的男人,靠白日梦完成性事的快感和满足。

与其如此,倒不如OPEN MARRIAGE,事实上,我一直是开放婚姻的支持者,因为人对于爱人的激情最多只有19个月,但是我们却需要稳定的关系来抚养下一代。

因此婚姻可以承载亲情,而激情则由婚外的那一位来承担。

珍惜婚姻不等于女人不出轨。 当然,我这样剑走先锋的婚姻观即使在这个没有浸猪笼的时代也是要被骂上几句的。

但是,如果主角换下,变成男人,似乎大家就可以原谅,所以有风流才子一说,却没有风流女子一说,只有淫娃荡妇一词。

在这本《婚姻史》里,其实与其叫婚姻史,倒不如说是女性买卖史更为合适。在这本书中,作者伊丽莎白用非常详尽的数据资料做辅助论证,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以探寻的历史笔触向读者呈现了既脆弱又有韧性的婚姻制度的发展过程。

而这部婚姻史,其实也是一部经济史,文化史,因为婚姻的改变和经济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是息息相关的。

在生产力落后,也就是蒸汽机发明之前,女人几乎等同于被买卖的奴隶,只是大家没有把奴隶这个词摆上台面,但是心照不宣。而到了生产力发达,尤其是女人开始出来工作,甚至很多时候能代替男人的工作的时候,女人有了选择婚姻的权利。

这也让我联想到,中国现如今的剩女风潮,不过是因为男性人数大幅度高于女性,再加上女人在家庭中的生产价值被越发认识到,于是越来越多的女人不愿意结婚。为了避免男人娶不到老婆,所以社会才故意发放这种剩女消息。事实上,在当今的中国,很少有女人结婚后过得比婚前好的,即使嫁入豪门,也要受更多规矩,不如自己一个人自在,而那些嫁入普通人家的,则又有承担养家责任,又要从事家务。

《婚姻史》读后感(三):《婚姻史》:婚姻那些事

从作品本身来看,仅仅凭借其流畅性及史料的丰富性,便足以放入“值得一看的通俗历史作品”行列之中了。

这本书的作者伊丽莎白•阿伯特是一位加拿大作家、历史学家。目前是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历史学博士,1991年到2004年担任多伦多大学三一学院(Trinity College,University of Toronto)大学女生部主任。她对社会正义和女性问题、动物治疗、环境等领域有特殊兴趣但她最重要的作品还是其人类关系三部曲《婚姻史》《独身史》和《情妇史》。这三部作品深受好评,被翻译成16种语言出版。1991年获得国家杂志环境写作奖。除此之外,其著作《糖:苦甜参半的历史》获得2009年查尔斯•泰勒奖非小说类提名。阿伯特还是书评家和演说家。

尽管热衷于对婚姻之事“说三道四”,但她自己的家庭生活似乎还算圆满。她新近成为祖母。她是个流浪狗救援者,和三条狗、两只猫住在多伦多。

阿伯特大刀阔斧地将她要讲述的历史分为两部分,一是“历史上的婚姻”,二是“现在与未来的婚姻”。在每一部分,阿伯特都分别阐述了人们所关心的话题,譬如在第一部分,她关注了婚姻的礼仪、婚后关系的微妙变化、婚姻中的爱与性、婚姻与家居、婚姻中子女的地位以及离婚制度的演变。通过对历史的关注,阿伯特实际上也期望借由如此“人类社会局部细节刻画”,来透析人类社会的微妙、缓慢但深远的演进过程。

而在第二部分,阿伯特对现代人类关心的婚姻问题进行了讨论。从未婚者与时常单身者、同性婚姻、现代婚姻中的子女及其抚养到婚姻与金钱、种族、政策等外在因素的关系,试图勾勒现代人婚姻的特征速写,窥望未来婚姻领域发展的可能。叙事生动流畅,史料丰富、图文并茂,读来很是轻松。

婚姻的本质始终是作者关注的重要内容。在作者看来,这一课题经历了大幅度的演变,但这种演变似乎如万物一般正在践行轮回。从一开始的以生育为目的的本能,到人性解放后爱情被视为至高无上的信仰,再到现如今婚姻与后资本主义时代生活模式紧密关联,婚姻的本质是什么,其实也反映了每个时代不同的特征。

如此,婚姻的本质是什么倒也无从谈论了。但有一点不言自明,那就是对婚姻的选择,其实也同样可以折射出个人的精神特质。

这姑且可以看做是婚姻的又一个秘密吧。

《婚姻史》读后感(四):婚姻的前世今生

关于婚姻的种种说法中,也许最流行的一种说法是:“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来。”这种对婚姻的无奈的想法是当代人的对婚姻的一种感受。是不是婚姻向来如此?还是别有洞天。阅读了这本伊丽莎白•阿伯特笔下的《婚姻史》,可能你会有另外一种视野,来重新审视婚姻制度演进的多彩的历史画卷。

这位书的作者伊丽莎白•阿伯特是一位加拿大的女性历史学家。她对女性问题有特殊的研究兴趣。这本《婚姻史》已经是她一套三部曲作品的第三本书了,前两本书分别是《独身史》和《情妇史》,也是相关历史问题的研究。这本书探讨是婚姻的历史,当然少不了过去几百年中男男女女的故事。这些故事生动具体细腻,令人愉快。不过中国男男女女的故事基本上没有涉及,作者主要讨论北美地区和欧洲地区的祖先的情爱往事。在历史研究的基础上,作者分析了当今欧美社会的婚姻状况,并对跟欧美社会婚姻发展历程有关的重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探讨。可以说,这本《婚姻史》对婚姻制度的前世今生进行了细腻的介绍、分析和讨论。

在这本书中,作者把婚姻放到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下,到透视婚姻的真相、核心价值和意义。配偶是什么?一定要是异性吗?这在历史上也是一个问题,同性可以结合吗?历史上有很多同性恋案例。多大可以结婚?这个初婚年龄问题,特别是女性的初婚年龄其实是一个很值得关注的问题,这个初婚年龄其实是一个关乎某个群体的整体人口繁育能力的重要的因素,所有与人口繁育有关的社会习俗和惯例都会受到影响。换句话说,这个问题跟母亲与孩子的关系、夫妻关系、财产的继承都有一定关系。作者也探讨了婚姻模式。作者把欧洲地区的婚姻模式分外三种:西欧、东欧和地中海模式。而这些模式都与婚姻双方的初婚年龄有密切关系。西欧模式,婚姻双方的结婚年龄都相对较晚,而且夫妻的年龄差距也不大,他们组成的往往是所谓的“核心家庭”(一般指只有父母和孩子两代的家庭)。东欧模式一般男女双方年龄很小就结婚了,而这种家庭往往是大家庭,通过新娘加入新郎家来实现。地中海模式的特点是“老牛吃嫩草”,年长的男人娶一个比较年轻的女人。

历史照亮现实。通过历史的回顾,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现实的婚姻,更好的认清婚姻的本质,更好地理性地对待婚姻中出现的争论问题。

《婚姻史》读后感(五):社会史家眼中的姻缘

不论在哪,婚姻都是一个耳熟能详的词汇。现实生活中的每个人都是婚姻问题专家。有人类的时候就有婚姻,这话也并不能说是过分。但是婚姻问题真正进入研究者的视野也不过近几十年多则一个世纪的事情。因此婚姻史作为社会史的一个分支,也可算是一个新兴的研究领域。

没有任何一方水土像新大陆这样典型。也没有任何一地的婚姻问题像新大陆这样引人入胜,充满着各种悖论、文明与野蛮。黑人、白人、原住民、克里奥尔人,不同肤色,不同族群在新大陆组成了一个人种博物馆。就是说新大陆的婚姻史研究有着很大程度上的普遍意义,尤其当新大陆目前是经济发展程度最高的地方的时候。

在谈及伊丽莎白·阿伯特的《婚姻史》的时候,不妨来追忆一下“三千余年古国古”。孔子厘定《诗经》,后人得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并演绎为最浪漫的事。其实对国人婚姻影响最大最深远的莫过于周礼中的“三书六礼”。

“三书”,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六礼”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六礼”即六个礼法,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在婚姻史中,我们也能看到“三书六礼”的影子。作为一本讲述近现代婚姻史的书,书中的“三书六礼”自然带有当代特色。比如女方在婚前动用私家侦探调查男方的资产情况。

从三书六礼引申出来,便是国家政策对于婚姻的影响。作为晚婚族的噩梦,春秋越王勾践有令曰,“女子十七不嫁,男子二十不娶,父母有罪”。而在新法兰西,政策更多的是促成婚姻。国家甚至都给提供嫁妆。当然最初的政策更多的说是白人的政策,黑人、土著不在政策之列。

时代在发展,政策也在不断的进步,变的更加人性化。法律开始承认黑人、土著的权利,对跨种族的通婚予以保护,直至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可以说一部婚姻史就是一部反映社会变迁的进步史。

作为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婚姻的一部分,丈夫、妻子、孩子之间的互动关系也是全书的一个重要方面。

1777年,有人曾经送给女儿一句著名的忠告:“在女人的一生中,婚姻是最重要的转折点,使得她在余生中要么么比任何人都幸福, 要么比任何人都不幸。”这话对于男人来讲也是同样的适用。

在婚姻制度的早期,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无论是新大陆还旧大陆,丈夫在婚姻中的地位是毋庸置疑的。妻子、孩子则是附属品。作为家长制的副产品,家庭暴力则无疑给婚姻蒙上阴影。在妇女的帮助下,二战获得了胜利。战争使得女性的作用得到了极大的重视。女权运动的兴起,妇女顶起了半边天。而离婚则最终“通过家长制削弱了家长制”。如今的现状,或许有些让人心酸。“每出现一个禁止父亲探视的案子,就会出现十个父亲不使用探视权的情况。”“半数以上的没有监护权的父亲最后与孩子失去了联系。”所以在这个时候,作者主张孩子的利益是至高无上的。

结末,作者再一次审视婚姻史,研究婚姻制度的关键是两个人的适当配对问题;“离婚不一定是失败,他也许是中解决方案或者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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