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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我们永远在一起读后感100字

我不要我们永远在一起读后感100字

《我不要我们永远在一起》是一本由[英]亚历山德拉•波特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5.00 元,页数:2014-4-1,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不要我们永远在一起》读后感(一):真爱的破解咒语的良方

真命天子和极品前任只差一步。生活中总有那些人,那些事让人念念不忘,无法释怀。红尘中的你我,总梦想着寻找自己的灵魂伴侣,但是,所谓的灵魂伴侣在一起又会真的幸福么?若生活给予机会,再遇到那个人,你又该如何?时间可以改变一切,时间亦可给出答案。往前走,别回头。为了更好的自己而努力,为了遇到更好的人不断向前。假如生活欺骗了你,假如生活绑定了那些意外,don't care,真爱是破解咒语的良方,未来就在不远处等着你~

《我不要我们永远在一起》读后感(二):不过是一件白马王子的外套

在威尼斯有一个传说,如果情侣在夕阳下乘着贡多拉从叹息桥下驶过,并在教堂钟声响起的时候接吻,他们将会永不分离。

露西又走神了,虽然她已经接受她跟纳特已经不可能在一起的事实,是啊,他已经结婚了。但是,为什么这十年来,他在她心目中的分量却越来越重,她认定纳特就是自己一生的灵魂伴侣,她想过无数次他们在街上不期而遇的场景,但却没想到结局。

漫无章法、神经大条的露西,在十年之后终于和自己的初恋不期而遇,两人都欣喜若狂,双双坠入爱河。不料随着而来的便是各种吵架,两人突然发现,对方都不是过去深爱的那个人。十年光阴,我们都再也回不到过去。于是两人分道扬镳,无奈两人像是中了“魔咒”一般,根本分不了手。在寿司店相遇、在健身馆他害她摔下跑步机、手机自动互拨电话、拿错换洗衣物、搭乘同一趟航班而且居然被旅馆分配到同一个房间,他买了她在易趣网上拍卖的百老汇门票,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女主困惑不已,她想摆脱这一切,因为她有了所爱的人,那个能让她找回自己的人。

然而“魔咒”又一次掺乎了一脚,她被他所爱的人误解,他被他的妻子误会。两人的生活陷入一团乱,终于他们再次决定回到“案发现场”,回到威尼斯,那个他们在钟声响起时,他们驶过的叹息桥。而露西也在叹息桥下“意外”的碰到了她所爱的那个人,他们在钟声响起的时候,驶过叹息桥下,并且接吻,这一次,他们将永不分离。

无法想象将一个人,一个已婚的初恋,埋藏在心里十年并且认定他就是自己的灵魂伴侣是何种滋味,也许是因为越得不到所以越怀念?其实怀念的不过是那一段年少的时光,那段时光中幸福、快乐的自己,但是我们已经无法回到过去,所以只能缅怀。但是,回忆里的人是不能去见的,回忆里的事也不要再去做,因为你再去见的已不是回忆里的那个人,再去做的也不是回忆里的那件事。所以露西和纳特十年之后的重逢,才会因对方与自己格格不入而分道扬镳。他们喜欢的,不过是十年的那个对方。

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缺乏这样的傻女子?“我忘不了他,他给了我任何人都无法给予的幸福”,“我再也找不到比他对我更好的人了”。姑娘们,你们怀念的到底真的是那个他,还是只是你印象中的那个他,回忆里的那个他,那个被你重构过的他。你将你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外套披在了他身上,然后你以为他就是你的白马王子,对他念念不忘。也许我们都曾这样迷失过自己。

但是真正的爱情不是这样的,真正的爱情应像流转的四季,每一个微妙的变化都充满喜悦。真正的他,该是那个能让你找到自我并对自己充满自信,而不是像那个“极品前任”那样批评女主的大腿、头发颜色还有她的理想。

所以,深陷在前任的泥沼里不可自拔的姑娘们,赶紧睁大眼睛看清楚,你们爱上的,到底是不是一件白马王子的外套?

《我不要我们永远在一起》读后感(三):命运,不该成为你无视当下的借口

在威尼斯当地,传说日落时分圣马可大教堂的钟声响起之时,倘若一对情侣乘着贡多拉穿过叹息桥下缠绵一吻,他们就可以拥有永恒不渝的爱情,永远不会分离。他们会天长地久,直到地老天荒。

露西和纳特因缘际会得遇在威尼斯,短暂的相处之后彼此爱慕,并于叹息桥下,日落时分热吻,继而分离。之后他们维持着异地恋的状态,直到一日露西接到纳特的电话,告知他爱上别人,这段爱情才戛然而止。

分手之后的十年里,露西有过一夜情,也陆陆续续的交往过几个男朋友,但是再也没能从别人的身上得到当初和纳特一起的那种怦然心动和激情澎湃。她从来不曾忘记过他,除了他没有人再如此近距离的贴着她的心,所以她认为他是自己的真命天子,是自己的灵魂伴侣。

即使她知道他已然结婚,却还是无数次的期望与他再次不期而遇,她千百次的幻想过再次重逢她该说什么,该穿什么,场景又该是怎样的?

“如果他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我在找他之前不会放弃。因为我知道,我在找灵魂伴侣的同时,他也在我不知道的地方寻找着我。”也许正如《秘密》里说的那样“有时真的不由你不信。相信天意,相信正能量,相信吸引定律。”天意也好,叹息桥传说的神秘力量也罢,总之他们最终相遇了。

此时纳特已经和妻子分居正打算离婚,更重要的,他亦如她般期待着彼此的重逢。他告诉她失去她是他一生中最大的错误,他从未停止过后悔。

他们倾诉着对彼此的思念,而在这倾诉里才发现原来分离的十年里,他们曾经同一时间在同一个城市里,看到同样的焰火在同一片天空---而他们毫不知情。他们曾经出现在同一场演唱会里却擦肩而过。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兜兜转转,同一时间到同一地点,却总是缘悭一面。

彼时重逢,本该是你侬我侬,情深意切,幸福愉悦。可是事实却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

所谓相爱容易相处难。更可况还是十年前的相爱。相处之后,矛盾日渐滋生。

露西发现,纳特不再是那个长发披肩,吞云吐雾又平易近人的纳特了。现在的这个人敏感易怒,沉迷于锻炼,让工作占据了全部生活。她清晰的认识到她爱的只是她记忆中的他,曾经的他。而他也意识到自己爱上的只是爱情本身,还有与初恋重逢的感觉。

两个人从重逢的喜悦到彼此的厌恶,时间之短让人瞠目结舌。

以吵架作为分手的尾曲,以为再也不用相见。却发现叹息桥的传说里那股神秘的力量总是将两个人拉近。不管多么不可思议,却最终让他们不得不承认,他们被注定了在一起。

面对这样的命运,该如何是好?

命运总喜欢把自己塑造成和蔼可亲的形象,良师益友也好,守护天使也行,总会让你在失意时有所依靠。不知道该怎么办?没关系,交给命运决定吧。人生狼狈不堪?让命运为你指点迷津----他知道什么才是最好的。

当露西爱上亚当,她想要去努力打破这个传说,凭借一己之力去抗争命运。“在爱情这件事上,命运最好管好自己的事,别多管闲事。”露西尽着自己的一切努力去割断与纳特的那些逼不得已的相遇,却最终只是让自己与亚当越走越远面临分手的结局。露西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压着纳特再次回到了威尼斯,而这一次,她爱的亚当,也正好因为工作关系出差到威尼斯,此时,在叹息桥下缠绵相吻的成了露西和亚当。

而露西和亚当是否会成为露西和纳特的悲剧重演呢?那只有天知道,小说在这里就结束了。

这是个带有传奇色彩的故事,不过从这个故事里,我体悟最深的一点便是,珍惜当下。

太多的人因为忙着等待所谓的真命天子出现而错失了真爱。他们等待着那个想象中的人来完满他们的生命。而那个人可能甚至都不存在。可是他们依然全心全意地等待着灵魂伴侣的出现,而让身边深爱他们的人黯然神伤。

书中作者借用露西的姐夫杰夫的突然被诊断身患癌症,姐姐凯特顿悟生活之真谛而告诉我们:人生可能瞬息之间面目全非。你所拥有的就是当下。所以不要去等待那个可能永远不会出现的人而无视身边的人,爱不要拖延。

命运,不该成为你无视当下的借口!所以,活在当下,珍惜当下。不要为了所谓的明天来辜负今天的快乐,因为明天可能永远不会到来。

《我不要我们永远在一起》读后感(四):你忘不了的那个人,或许只是一场错觉

这是次非常愉悦的阅读体验,最近实在是有些忙,只能在每日上下班的途中,挤地铁的时候掏出这本书来。于是,如果你同我一起坐4号线转9号线的话,或许,你就能看到,一个姑娘捧着本桃红色的小说,一边被周围的人挤得东倒西歪,一边咧着嘴傻乐。

作为一本青春爱情小说,作者的故事足够吸引人,小说语言足够幽默有趣,不时在故事中埋伏几个笑点让人乐出来,那么,无疑,这部小说,已经成功了一大半了。

故事开始于1999年的威尼斯,两个年轻男女相遇进而相爱,对一对热恋中的男女来说,最大的愿望或许就是可以永远在一起不再分开。他们在街头遇见了个出售银币项链的老头,老头告诉了他们叹息桥的传说:若是如果在夕阳下乘着贡多拉从叹息桥下驶过,在教堂的钟声想起来的时候,那么,他们便永远在一起。

他们照做了,即使他们一个是美国人,一个是英国人,他们之间隔着整整一个大西洋。在短暂的停留之后,他们依靠电话和邮件维持了一年的爱情。

对一段跨国恋爱来说,这已经算是足够长久了,这场恋爱结束于某天纳特的一个电话:他要结婚了。随后的日子,露西看到了他深爱的男人和另一个女人整版的结婚广告。

故事的男主角已经结婚了,然而女主角并没有忘记他。

在此后的整整十年里,她依旧对纳特怀念不已。即使她谈过那么几次恋爱,即使她尝试着往前走开始新的感情和生活,可是,她依旧没有办法让任何人走进她的内心,她深信,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纳特才是她的灵魂伴侣,只有纳特才能给予她那种触电般的心跳和激动。

十年后的露西,有了一个从英国来到纽约工作的机会,她毫不犹豫地飞到了美国。

她开始了新的生活,或许,正是因为有纳特在美国,她才会不顾一切地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家开始新的工作。

她的心里有那么一丝期待,终于,她的美梦竟然成真。

她与纳特在曼哈顿不期而遇,而且,这十年里,纳特并没有忘记露西。

他们很快再次陷入爱河,从身体到内心无不沉浸在爱情的美妙中。

露西觉得自己简直快要被幸福淹没,她想了十年的那个人,爱了十年的那个人,再一次出现在自己面前,并且,她重新拾回了属于他们之间的爱情。

还有什么事情,比这个还要美好呢?

露西以为,没有了地域分隔的他们,会永远在一起,会一起相伴到老,会成为彼此终身的唯一。

可是,再浓烈的感情,也经不起生活细节的摧残。

十年前的纳特,同露西一样,是简单而热忱的孩子,除了爱情什么都不在乎。

而十年后的纳特,永远在工作,永远在健身,不吃任何垃圾食品,不做任何没有格调缺乏品味的事儿。

在纳特的眼中,露西是个不上档次的人。

而在露西的眼中,纳特莫名其妙,古板,无趣。

他们为彼此在心底保留了十年的位置,毁于纳特的菠萝内裤和露西溅了满厨房的蔬菜汁中。

分手后的露西和纳特,却因为各种各样莫名其妙的原因各种纠缠在一起,各种偶遇,各种碰见,吃饭在一起,坐飞机在一起,会拨错对方号码,会拿错对方衣服,还因为系统错误被安排到一家旅馆的同一间房间……

露西十年来一直坚信,没有人会比纳特更让她心动,她一直认为,只有纳特,才是她唯一的灵魂伴侣,那么多偶然的靠近和相遇,都是她心目中不可化解的缘分。

可是,到最后,她才懂得,对相爱的人来说,各种偶遇时浪漫与唯美,对于不爱的人来说,这只是折磨。

这十年里的纳特,一直活在露西的想象中,她回忆里的纳特,还和以前一样美好。

而事实上,十年后的纳特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热爱艺术,同她惺惺相惜,他甚至从未为露西感到骄傲,他不认可露西的价值,而露西,却始终还是那个热爱画画的少女,对未来心怀期待,充满遐想。

而这一切,早已经失去纯真,丢掉梦想,只是一个工作狂,只知道享受奢侈生活的纳特,再也无法满足她。

露西到最后才知道,她一直爱着的,只是自己回忆里的那个男人,而这个男人随着时间的变化,早就已经丢掉了她曾经爱上他的原因。

原来,你以为你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那个人,不过是被自己美化了的幻想而已切,一切的一切不过是一场错觉而已。

既然如此,不如放过那个忘不掉的人吧,去开始往前走,去寻找新的生活,新的爱情,总会有那个真正的MR.RIGHT 在前面等着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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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我们永远在一起》读后感(五):我们不必永远在一起

我一直想为他写点儿什么,一直不知道从何说起。感谢这本书启发。

我以为我爱过某人十年。

第十年时,为在梦里喜欢上别人欢欣雀跃——这是代表走出某人阴影了吧?

偶尔特别忧愁。

与长辈级别的朋友聊到他,我说,以后大概再不会这样去爱一个人十年。

长辈说,你会,你未来老公就是。

很久很久以前,大约在痴迷某人3、4年时,我许了个愿,祝有一天面对他,能表现得云淡风轻。

如今,十五年过去了。

十五年前我十五岁。

十五年里我做了很多试图表现出跟他有关联的事。

有时很蠢,居然告诉别的男人关于他的存在,虽然我理直气壮,觉得上过床的是眼前人而不是他,那么这个别人就没有立场吃他的醋。我在写下这句时忽然意识到,没上过却那么喜欢,才更有杀伤力吧,哈?

何况和这个别人分手后,虽然是两年后,但我终究和他好了。

有时我又聪明伶俐讨人喜欢。不然他也不会在我喜欢他的第八年,居然就从了。

此后人生里好多次让我想要软弱时,就会告诉自己,坚持就是胜利,你连他都能追到手,还有什么做不到呢。(不过在第十二年时,我减肥30斤后,前一个案例就有点儿不算什么了。真的,减肥比得到一个人要难。哈哈。不信试试?)

我们在一起很短。

我喜欢给人太多诱惑,比如,放你自由,或者给你我当时能力所及所有的钱。

然后看人家会不会溜达一圈后回来,或者把钱用过了再还给我。

这不是不相信人性。

其实我悲观。所以偶尔故作天真。

触底是应该的,反弹就得感恩戴德。

放他自由。

送他走那天,我在火车站哭成傻逼,人群和自己都飘忽起来,我们在列车员检票后悬空的手边无所顾忌的亲吻。后来养猫,猫们没事喜欢亲我,就会检讨,他在时,我在矜持个屁啊。

他走后很久,我持续梦到他,或者他新任女友。这样的状态让我逐渐耻于记梦。记梦那么好的习惯,坚持许多年都觉得是值得炫耀的事,到他这里,我为了显得自己不至于神经病,一改之前每每醒来都会开心悲伤焦灼的说一句“又梦到你了”以示威逼或利诱,最终变成给梦境里出现的他起不同名字,ABCDEFGH,其实全是他。记下来,不再诉说。

因为有过被某任男友吃他醋的惨痛经历(关键是那时跟他真没啥,越想越觉得划不来。对不?),后来我在别人面前避免提他,但现在我已经想不起何时就对认识他并保持联系这件事坦荡了。

十年啊,怎么也得有那么一点比这部小说更像小说的情节。

比如他电话来说和别人分手了,我接着说,我也是,也分手了,也是和别人。

再比如我们分开后成了彼此情感道路上的称职顾问。如果一开始还控制不住醋意或诅咒之类的别扭情绪,再往后,两人都修炼得越加有职业道德,只互提建议,从不干涉破坏。我们把扮演鼓励对方勇敢去爱别人的圣母角色表现得淋漓尽致。在被甩或甩人后,我们也毫不掩饰幸灾乐祸之情。

他也必须的有过那么一些瞬间,想要娶我。也许我再也不会有那么迷糊的被求婚了吧?(是求婚么?重要么。)

有天午睡后,他说,你是我历任里最想娶的人。

我说,哦。

当时脑子里有屎,不知道为啥就听成了他在说想结婚的那个人不是我是别人。

等回过神来,真的惊呆了。我想等他再说一次,十五年里,他没再说过。

后来,我会在逛街洗碗喂猫谈笑的无数个他不在场的瞬间突然就问自己,如果那一刻跟上了他的步伐,故事会不会不一样。

故事不会不一样。

结婚你以为是件浪漫的、只需穷追不舍一句话,就能定终生的事吗?

实践越来越多的在宣告,的结婚哪有这么简单啊猪头。

也许是我接受度太高,或者认知出了问题,总之每当看见什么“男女存在纯洁友情吗”“能和前任保持联系吗”这类大众恨不得上升成法律的话题时,我总是那个点头的人。

因为他真实并且一直存在着。活生生的,不愿意否认的,懒得假装不认识的。

我们的联系越来越坦荡,十五年前的暧昧调戏多单薄,有本事就来挑战一场这样清白温润的漫长相处。

人生是有很多十五年,我要活九十多岁,十五年算个屁。

但,就像很难再咬牙减肥30斤,再来一次这种痴迷,我做不到。

我曾深爱他,就算他死了(对不起啊,但也有无数个时间我想你死了就好了,这才是唯一“你不再是我的”的正当理由),我也无法删除他。

他是一条脉络,深埋于我成长的轨迹里。指不定什么时候,我的某句言谈某个迷死人的笑容,就跟他有扯不开的关联。

要隔断么,要抽离么,除非我魂飞魄散。

就算魂飞魄散,谁来清空这些字呢。

他被我的某任男友偷偷上我QQ刷黑过。

他已经习惯了我的无数次刷黑和加回来。于是某天他翻以前聊天记录,轻易就找到了我的号,随随便便加了回来。我们寒暄,只像是多日不见,打个招呼。

现在,我们逐渐沉默进各自的生活(确切的是工作吧?生活它,有点儿乏善可陈啊,三个月或半年后再问彼此过得怎样,依然一样是活蹦乱跳死不了啊)。

但十五年太久。

很多话,很多问题,面对别人我们不知道从何说起,而对方,了如指掌。

我们没有在什么桥下吻过,但也有点像被什么不可知的玩意儿祝福过。

有点不知道怎么收尾,因为走神想了一下他看到这一篇会不会哭泣。

这不是我写过最煽情的东西。

不过,哭吧。

哈哈,快点哭。

在这里写这些,只是想说,小说相比现实,真的温柔太多。鲁迅爷爷不是说了么,悲剧比喜剧好写。

都来努力活成喜剧吧,即使从一开始到最后,我们每个人其实都只能单枪匹马闯天涯。

谁都不能和谁永远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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