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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的玫瑰》经典读后感有感

《撒哈拉的玫瑰》经典读后感有感

《撒哈拉的玫瑰》是一本由[英] 莎拉•查利斯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80元,页数:314,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撒哈拉的玫瑰》读后感(一):永恒

故事从三个人视角进行叙述,这三个人带着不同的目的、心态、价值观,人生便大有不同。 爱情,旅行。所以说是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一切的不可能都在未知中给你神秘的惊喜。爱撒哈拉的人,爱生活的的人。如此壮阔的沙漠。 那一夜,我见到了永恒, 像一轮纯洁、无尽的光环, 辉煌,而宁静; 在它下面,

在众星的追赶下,

时间化成一天天、一年年,

像一大片移动的影子;

而世界,及其所有的一切,

都陨落其中。

《撒哈拉的玫瑰》读后感(二):大漠玫瑰

“穿越六十年沧桑的不渝深情,永恒如沙漠玫瑰的痴情绝恋”

本书以三个不同的人物视角来叙述的,脾气古怪的玛丽叔婆去世后,留下了一份遗嘱,并指定她的两个侄孙女为遗嘱的执行人。遗嘱的内容是:把她的骨灰安葬在撒哈拉沙漠深处一个叫蒂马贾拉伦的地方,她们向叔婆唯一的好友蒂米斯寻求帮助无果后,带着玛丽叔婆的骨灰和满腹疑惑踏上了前往撒哈拉沙漠的旅程。在那里,她们终于明白了玛丽叔婆的心之所系,她在心中隐藏了六十年的秘密,原来如此沉痛。

如若不是为了将玛丽叔婆的骨灰带到大漠,或许他们永远不会知道脾气古怪的玛丽叔婆年轻时竟是那么勇敢坚强,她将自己的爱留在了大漠,却背负着“欺骗”离开了大漠。但依然心心念念的想回到那片大漠,回到那片拥有她喜欢的地方和人的大漠。所以直至死前依旧想让自己的骨灰回到那儿,这种执念是时间隔断不掉的,时隔整整六十年,她依旧想着那儿,或许只有深深记到了心底,才能直至今日还念念不忘,或许对我们来说这很奇怪,但又敢问,对于我们,又有谁能如此?克莱米或许是玛丽叔婆爱情的传承者,为了自己心爱的人,留在了那片大漠,让勇敢的痴情绝恋传诵于浩瀚的大漠中。

这本书大部分是描写两个女孩在旅途不断成长的内心,却极少涉及大漠的美丽,这或许是其不足,但幸好,结局是美丽的。玛丽苏婆完成了她的心愿,葬在了大漠,成为人人心中的大漠玫瑰,成为人人传唱的大漠爱情传奇。而两个女孩也得到了历练,成长了,也同样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撒哈拉的玫瑰》读后感(三):沙滩之旅

首先被图书封面吸引住了,很优美的图片,在茫茫的沙漠之上,隐约隐藏着个女人的头像。只是表情暗淡,有些悲伤,是否表明沙滩之旅不同寻常。

沙滩之旅的幕后背景到底如何?正如图书开头用了很多篇幅所描写出的,在玛丽叔婆去世之后,通过侄孙女与她的唯一好友蒂米斯的对话,慢慢体验出沙漠之行的不同一般,自然也从故事的讲述中,感觉出玛丽叔婆的生活很不平常。

玛丽叔婆留下的遗嘱中,只是希望自己的侄孙女去帮助她完成自己的夙愿,就是让她们把自己的骨灰葬在沙漠上,而且是远离自己居住地的沙漠,为啥?

而且玛丽叔婆将所有的沙漠之旅全部安排妥当,自己不由在暗想:会不会哪儿埋藏了很多财产。当然不能让遗产轻易的分出,必须要经过努力才能得到这份高昂的费用。会是这样么!

图书看完了,还沉浸在阅读的回味之中。

为克莱米找到真爱而祝福,虽说沙哈拉沙漠之主图阿雷格人的生活比较艰苦,然为了爱情陷入爱河,难道不值得为其高兴么?只是非常巧合的是,竟然与玛丽叔婆的做法相似。都是为了爱情,不顾一切。

当然玛丽叔婆的爱情比较悲惨,她的父亲不顾一切要把爱情打碎,就是是有了她的孩子。而且编造着谎言,说她的孩子已经死去,说她的爱人重新另外找到了一个女儿,而把她遗忘。克莱米会怎样?为其祝福。

小说使用了两条线索进行故事的描述,一个是好友蒂米斯的描述,只是有些担心有些害怕。因为是蒂米斯将其好友玛丽叔婆的孩子抛弃,让她产生犯罪感。另一个则是侄孙女的沙漠之旅,情节在愉快的心情中展开,最终克莱米陷入的爱情漩涡之中。而埃米莉把真相带回了自己的家庭,并且为蒂米斯解开了心结。

真是一个让人感动的故事。

《撒哈拉的玫瑰》读后感(四):在路上

买来看了很久才看完 都是因为开头给绊住 开头对玛丽婆婆葬礼的冗长的描写真的有点看不下去 直到一次终于坚持看下去后便欲罢不能 或许是因为自己本身对旅行 对撒哈拉的向往 越看越有精神 废寝忘食

客观讲故事算不上是多经典 但是可能因为撒哈拉的感觉在里面突然变的更能吸引人 故事从三个人视角分述 主人公埃米莉 克莱米 还有玛丽婆婆的朋友蒂米斯小姐。埃米莉克莱米两个女孩为完成玛丽婆婆的遗愿而踏上了去往撒哈拉沙漠的路 一路上遇到各种各样的人 各种各样的事 在最后终于到了玛丽婆婆指定的地方遇到了她提到的人的子孙才明白了几十年前的秘密 这一路虽然环境艰苦 但到最后从埃米莉的描述中也能看出来 她觉得这是值得的 在这一路她们还是获得了很多的

故事本身调子淡淡的 有温暖和悲伤 都是很淡的情绪在里面 没有过于激动起伏的什么 很适合有阳光的午后抱着杯热饮坐在软椅中看 上大学后看的小说比高中少太多 曾在想 是不是自己已经不再喜欢抱着书看的感觉了 看完这本又开始不停看小说 自己始终还是喜欢看书的感觉

想看更大的世界 更广阔的的地方 更多的人 更多的故事 然而现实生活中可能并不能一直如愿四处走 所以可以不停的看书 书里有各种各样的地方 看着一本本的小说 不止中国 连撒哈拉都已经走过两次了 我多幸福。

《撒哈拉的玫瑰》读后感(五):遇见更好的自己

封面设计得很有吸引力,“引千万读者深情传唱的大漠爱情传奇”“这孤独的人生因为曾有你才值得过下过下去。”

整个故事有些拖沓,总觉得作者一直在铺垫,会在某个不经意间给读者注入一剂强心剂,只是铺垫太长了才发现故事就是正正常常发展下来的,看到开头就猜得到结尾,没有感受到所谓的“大漠传奇”,也能轻松预测作者最想要表达的东西,不会有惊心动魄的转折出现。另外,作者以三个人的视角同时来叙述这个故事,可能是写作手法上的特色,但让人看得很费解,总是会跳出故事去辨别作者正在叙述谁的故事。

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它像探险游记一般的叙述,骑着骆驼到撒哈拉沙漠做未知的探险,这一定位本身就具有莫大的吸引力,书中描写了很多我们没有见到过也没有经历过的东西,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份远行的冲动和渴望,但更多的人依然被束缚在日复一日单调而平淡的生活中。我们也希望像两个女孩儿一样去经历一场冒险,一场足以改变我们整个人生的冒险,克莱米在这场旅行中找到了永恒的爱情,埃米莉终于走出了失恋的阴影,开启了新的生活,蒂米斯也因为他们的这场旅行走出了负罪漩涡,得到了心灵的平静。这才是远行的意义,走出日常生活的死胡同,在旅行中了解自己,发现自己,然后用崭新的姿态重新回到自己的生活中。不过现实并没有给我们太多用心体验的机会,我们总是在追赶时间,我们的旅行也是在急匆匆的步伐中完成的,简单的拍照留念就要赶到下一个目的地,来不及品味异域风情带给我们心灵上的冲击,所以我们只能在书中畅游,跟着主人公在点滴间悄然改变。

希望我们心中永存改变的勇气和动力,不管在怎样的境遇中,都要耐心等待,厚积薄发,永远不要放弃努力去探寻更好的世界,去遇见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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