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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改变了一个世界

一个人改变了一个世界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作文的形式很常见,但是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一个人改变了一个世界,欢迎大家分享。

第一篇

越来越依赖。

越来越喜欢和他们在一起。

喜欢躺在她的腿上一起看哭哭啼啼的电视剧,喜欢抱着她的身体睡觉,喜欢她用柔柔的声音叫我“臭丫儿”,喜欢,喜欢;喜欢靠在他的肩膀一起看紧张刺激的篮球赛,喜欢趴在他的背上撒娇,喜欢他在喝醉后不停的叫我“乖女儿”,喜欢,喜欢;喜欢周末放假牵着他们的手漫步在大学校园。喜欢在饭桌上假装相互争吵,喜欢三个人一起坐在床上闹地没大没小。

那么那么喜欢,只是因为,是他们,不可代替的他和她。爸爸,妈妈,我的。

他们一直说我很听话,会在妈妈不在的时候照顾爸爸,放学回家自己做饭,给应酬归来的爸爸泡好茶,放在床边;每次出去会记得点妈妈最爱的菜,陪着妈妈逛一整天的街。他们说,我很省心,我很好。可是你一定想不到,曾经的我,是怎样不可宽恕的因为自己的不懂事,狠狠地伤害过他们。

有那么几年,她在外面上学。

有一次,短暂休假的她又要离开,很早的飞机,她不忍吵醒我,只是在额头上轻轻印了一个吻遍离开,她不知道,因为害怕错过她离开的样子,我强迫着自己一夜不睡,偷偷地趴在窗台上看着她的身影一点点变小,终于克制不住自己,坐在冷冰冰的地板上放声大哭。

后来,性格开始变得叛逆,总是跟她反着来。明明很在乎,却假装不在意,没事找事地吵架,很心疼她的脆弱,却还是一如既往的任性着。总是抱怨自己要做的太多,太久才见一次面。那时太幼稚,总是觉得自己是最可怜的孩子,想像其他孩子们一样和妈妈吵架,却苦于找不到对象,于是发脾气,抗拒地不接电话,不理解,甚至说过“以后决不会丢下女儿那么失败”。直至有天听到了她跟爸爸哭诉,才猛然醒悟,原来,她才是最需要照顾的那个人,她才是,付出得无怨无悔的那个人。

妈妈,你说,我是个坏孩子吧?妈妈,对不起,妈妈,我爱你!

恰巧那几年,他有很多工作应酬。

那是一个冬天,很晚了,他还没有回来,心里越来越害怕,就披了件大衣站在楼道门口等。雪很大,风很冷,远远地看见他的身影,就急忙跑上楼去,泡茶,烧水。爸爸回到家拍拍我的额头,轻轻地抱了抱我。他不知道,我看见他因为胃痛折腾了很久却无能为力,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了很久。

后来,不喜欢一个人面对空空的家,经常放学很久才回家,很理解他的担心,却又不由自主地放纵自己。常常责怪他对我太严厉,我一句话没说对他就生气,莫名其妙地发火。那时太无知,总觉得爸爸根本不爱自己,于是顶撞,撒谎,也曾经大吵大闹。偶然的,在他打了我的一个晚上,睡眼朦胧的看见他坐在我的床边抽烟叹气,最后,竟然哽咽地说“对不起”!爸爸是那么骄傲的人,我却让他放下自己跟我道歉,才明白,原来,他才是最需要贴心的那个人,他才是,给与我无微不至的那个人。

爸爸,你说,我是个讨厌的孩子吧?爸爸,对不起!爸爸,我爱你!

又是一个人的晚上,却不再害怕,因为知道,不管发生什么,爸爸妈妈和我,我们就是一个世界。

想要,一直这样,依赖下去。

第二篇

有另一个世界

永远平和而明朗

有另一种快乐

即使是在风雨中

不要介意白昼的交替

不要介意时间的流逝

这里有座小城市

城市中永远欢乐

有更清澈的小溪

从没有垃圾污染

在它不停的流水中

我看见鱼儿欢快的游戏

第三篇

有另一片海洋

永远平静而湛蓝

有另一个世界

永远保持和平

不要参与无情的战争

不要点燃进攻的炮火

这里有座小城市

城里的人们团结友爱

有幸福的家庭

从没有妻离子散

在这完美的城市里

我看到二个字——和平

第四篇

走到家楼下的时候,我又看见那个卖甘蔗汁的老头儿了。

老头儿真的很老了,头发稀稀拉拉的,灰白交错,像落了尘的老秸秆,身上不是土黄的粗布褂子就是连颜色都看不出来的老式袄子,反正横竖看着不顺眼。不过他买的甘蔗汁,不像别人卖的那么贵,大杯的只要两块半。很多老主顾都来找他买,包括我。

一次问他,卖得这么便宜,就不怕亏本么?他刚开始没说什么,半晌,才乐呵呵地笑着,说人哪,只要踏实地走,就一定会有回报的。

我可不管什么踏实不踏实,只要有钱赚,日子过得下去,对他来说不就挺好了吗?

走上前去,老头儿接过我手中的纸币,掀开布帘取出一根新鲜甘蔗,塞进搅拌口中。一边榨,一边问我,最近学习怎么样?

我捏了捏书包带,想起里面的那张分数不光彩的试卷,惨淡地摇摇头。

老头儿往塑料袋里翻找一次性杯子,将甘蔗汁盛好给我,高耸的颧骨上方那温和的眼睛,似乎是想要表达什么。

我捧着那杯黄绿色的甘蔗汁,向老头儿告别。脑中浮现出那些偷懒不做的作业,不知哪来的酸悠悠的感觉占据了我的意识。老头儿曾经对我说过的话就在不断缠绕,挥之不去。像巨大的齿轮,搅着我的心。

或许……他说的……是对的?

我将手中的甘蔗汁一饮而尽,快步跑上楼梯,飞速地翻出书柜底的练习册,提笔就开始写。唉,真是不写不知道,一写吓一跳!我还真有很多不懂的,其中就有几题是考试时错的。冷不丁,我又想起老头儿饱经风霜的脸,以及他说话时皱纹一抖一抖的模样。

踏实地走,一定会有回报的。

老头儿改变了我。

我开始奋发学习。老头儿渐渐地,很少来我家楼下,最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他。或许是搬家了罢,抑或是别的什么原因,等想起来时,已不见那个老实憨厚的身影。可我总能从手中愈发进步的成绩单上看出他的影子。是他改变了我,让我不再偷懒。这种改变,会跟随我一辈子吧。

踏实地走,一定会有回报的。

我轻轻地笑着,踩着霞光朝家里走去。

第五篇

当一个人失去了阅读的习惯,就会变得麻木、变得如同行尸走肉。当一个地方的人都陷入这种绝望中,心中没有希望,那个地方就是地狱。安迪进入这件地狱中,看到了悲哀。他不愿变成这般,所以他想救赎自己,更救赎这件地狱,让监狱中甘于堕落的心重新看到希望。

安迪用了六年时间向政府写了几百封信。在这六年中,他被欺负,被打得满脸青肿,但他只是掸掸身上的灰尘,继续写他的信;这六年中,他得到了典狱长的赞赏,得到了与其它囚犯不同的待遇,但他并不满足,他只轻轻一笑便继续写他的信。六年的写信最终换来一座图书馆。他想了想这六年的生活,看了看眼前的图书馆,笑一笑就开始整理书籍。六年时间,他不仅换来图书馆,更让这间地狱充满笑声,曾经的粗蛮被文明取代,曾经的绝望孤独被希望与欢乐取代,曾经被束缚的心灵现在充满对自由的欢愉。这里,从地狱变成了天堂。

一座图书馆使他们得到救赎?不,是读书使他们救赎。安迪读的书比其他囚犯多,所以他不愿安于现状,变得麻木,而是选择了困难的救赎道路。囚犯们学会读书,在读书中不断升华自己,他们变得不再麻木,变得有了活力。他们在书中汲取能量与希望,所以他们变得无所畏惧,他们在读书中救赎自身。他们的的肉体仍在监狱,但精神已经自由。

读一本书就能通过不一样的眼睛看这个世界,看得多了,思维也就广阔了,就不易被世间的尘土蒙蔽了心神。“腹有诗书气自华”读多书才能充实自身。如《机器管家》中的安德鲁,在读书中进行精神探索,在现实世界中找寻自己的梦想,证明自己的梦想并非虚幻。而他的梦想竟是“身为人类而死,也不要身为机器人而生”。他在读书中认识到了作为人的意义,他的心属于人类。一个机器人况且如此,更何况我们人呢。

但是,我们现在生活的环境十分优越,读书并不是难事,但正是这优越的环境,使我们难以察觉读书的好处。我们就像生活在一间追名逐利,浮躁动荡“大监狱”中,这样的环境正在使我们变得麻木,唯一救赎我们的方法就是读书。

囚犯读书是为了自由,我们读书的目的是什么?每个人的目的都有所不同。每个人的目的都会随着读书变多而层次变深,但最终都是在体悟人生。正如笛卡尔所说的“我思故我在”,只有思考才能明白自己的存在意义,而读书正是为了思考。

然而还是有许多人对于读书不屑一顾,认为成为圣人不如成为一个富人。其实不然。“只有书籍才能把辽阔的时间浇灌给你,能把一切高贵生命早已飘散的精神信号传递给你,能把无数智慧与美好对比着愚昧与丑陋一起呈现给你。才能让人这区区五尺之身短短、几十年光阴,驰骋古今,经天纬地,这种成就,归功于阅读”。阅读是成功的关键,失去了阅读,在这个社会只会难以立足,失去了阅读就会变得狭隘。那样的人生,即使事先拥有一切,最终也只能泯然众人甚至不如众人。我们没办法决定我们的起点,但我们可以通过读书来改变我们生命的轨迹与终点;我们没办法决定生命的长度,但我们能通过阅读增加生命的厚度与宽度;我们没办法躲避生命历程中的艰辛与困苦,但我们能通过阅读做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

曾经的我没感觉到读书的重要,上了高中渐渐觉得知识的匮乏。开始时读了余秋雨的《千年一叹》《行者无疆》《文化苦旅》,渐渐的喜欢上这种在文化的世界中探索的感觉,自身如同是个小小的人行走在广阔的原野上,心境变得平静深邃。至今日,我读的书虽不算多也不精,但我已变得与之前的我完全不同,读书使我改变。

读书使人改变。只有读书才能打开被尘封已久的心灵。

第六篇

我是一个近视的女孩,特别喜欢看书和看电视,视力一度下降得比较厉害。

小区里有一位盲人爷爷,他整天都在小区里带着一只导盲犬到处散步。刚开始,我也没太在意,可是时间一长,我就忍不住摸摸自己的眼睛,看看它是否有什么变化。那位盲人爷爷拿着根拐杖,走得很慢,走一步就要往前摸索一下,眼睛睁得很大,仿佛要把什么都看穿似的。这种生活时时刻刻都处在危险的边缘上,因为导盲犬和拐杖并不是万能的,它们并不能完全地帮助一个盲人,给予他们自由安全的生活,只有健康正常的眼睛才能够避免悲剧的发生。被石头绊倒、遭遇车祸,盲人爷爷一次又一次用他的经历无声地告诉我:要珍惜自己的眼睛。

慢慢的,我变了,我不再长时间看电视了,看书时也让书本与眼睛保持一定距离,如果要上网课,我一定会在休息时做眼保健操或在下课时眺望远方,好让眼睛放松一下。眼药水更是我每晚睡觉前的必用物品。下课时间,我也不再沉迷于写作业,而是将更多的时间用来看绿色风景。如果我不珍惜双眼,不幸成了盲人,我该怎么办?该怎么生活呢?这个大千世界这么美好,这世上还有许多东西等待我去探索、欣赏,我必须要保护好自己的双眼。

由珍惜爱护眼睛,我学会慢慢珍惜生活中的每件事,因为生活很无常,一个不留神,美好就可能逝去,再不回来,让人倍觉惋惜。只有我失去了某样东西后,我才懂得了珍惜它,懂得它的宝贵,我不想抱有遗憾,所以我要好好地珍惜眼前的一切,感恩已拥有的东西。把握好它们。即便是一场运动会或一个小小的答题机会,我也要好好珍惜,也许错过我就有可能后悔一生。

那个盲人爷爷还是照常在小区里散步,我却因他改变了,我开始珍惜眼前的事物,我感谢他给我生命带来的启示。

第七篇

没有志向的青年,如同断线的风筝,只会随风摇曳,最后必然丧失前程。没有理想的青年,如同失桨的轮船,没有坚定的方向,最后必然沉陷。

因为上坡的艰辛,造就了下坡的轻快。知识是书的源头,因为获得知识,我们才没有被岁月的筛子筛的流离失所。

因为读书,为我们奠定基础,书如同对手一样,我们克服了,便胜利了,我们应该感谢对手。从点滴的痕迹中,我们在不断的改变,然而书也是垂青于有准备的人。

将第一个黎明看作是书灵魂的开始,把每一个黄昏看作书根髓的小结,短短的九年求学生涯,便作为我们向成熟迈进,让我们得到心灵的实质。让我们有勇气主宰自己的命运。然而知识便是命运的金线,从开始就不曾丢失。

读书,使人改变。让我们懂得“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让我们懂得“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也让我们懂得“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也让我明白“那真正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明白“海阔任鱼跃,天高任鸟飞”也明白“鸟美在羽翼,人美的学识。”

郑成功曾说:“养心莫善欲寡,至乐无如读书”勤学如春起之苗,不见其增,日有所长,辍学如磨刀之石,不见其损,日有所亏。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在未知的学问面前,谁都是师父。汗水是滋润灵魂的甘露,双手是理想飞翔的翅膀,因为双手的实践,让我们开启知识宝库。

“智慧是穿不破的衣裳,知识是取之不尽的宝藏”因为读书我们才不被岁月的筛子筛的流离失所!

所以,青春是有限的,智慧是无穷的,趁短短青春,塑造我们的人格与精神,去学无穷的智慧。

第八篇

这个世界还相当有秩序……

水蒸发升上天空变成云,

就可以看到更多的美景。

水只要不停的流动,

就可以汇集成汪洋大海。

种子从泥土里发芽,

就可以长成参天大树。

花朵盛开,

就可以给人们带来芬芳和美丽。

小毛虫制造茧屋,

就可以变成美丽的蝴蝶……

只要万物都做它最容易做的事,

这个世界就很有秩序了。

第九篇

你留意到嗎?

世界已經變了;

家人的笑容不見了。

朋友的天真消失了;

連我也迷失了。

就像在迷宮一樣;

完全迷路了;

永遠也走不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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