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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裡的癡人》读后感1000字

《時間裡的癡人》读后感1000字

《時間裡的癡人》是一本由珍妮佛.伊根著作,時報文化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NT350,页数:360,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時間裡的癡人》读后感(一):life is all about story telling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小说。小说的人物很有趣,,小说的写法也很有趣,从没见过用PPT格式来写小说,但看到这些用PPT写的章节,也一点不觉得突兀。

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每一个章节以一个人物为中心,来讲述他或她的生命故事。每一个人物之间又互有牵连。这里有年少不羁,有青春叛逆,有中年从容,有老人迟暮,有时来运转,有生命骤逝,有黯然神伤,有东山再起。

每一个故事都不会让你觉得陌生,每一个故事有都不会让你觉得乏味。

故事从莎夏开始,又在莎夏曾经的住所结束。不过这时开启莎夏住所房门的是另一个年轻的女孩,这强烈暗示了生命的轮回。我们都曾经年轻过,疯狂过,都将会成熟,成家,最终年迈,老去。

Life is all about storytelling. What’s the story we are going to tell?

《時間裡的癡人》读后感(二):From A to B, and struggling to crawl back

还没有看完这本书,但是有一些徘徊在脑子里的话,就爬上来啰嗦几句。

最开始接触这本书的时候,说实话,看封面,我没有什么想看的欲望。(封面党是的)但是翻开之后,一直徘徊在看下去和不看下去之间。

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悲伤地故事。时间并不是一个很新颖的topic,尤其是在早些年的国内文学作品和近年的国产电影里,“青春”,“时间”等话题似乎变成了一个宠儿。每个人都年轻过,而那些活在年少轻狂的岁月里的孩子们,永远都不会知道日后的自己会因今日而惆怅忧伤。

每个人品味翻译(interpret)一本书的方式都不同,而我觉得Jennifer Egan的这本书里,在怀念70年代旧时光的时候,又添加进去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元素,比如说,励志。

就在我沉浸在开头三章的平稳节奏中时,第五章第六章给我的冲击是无可比拟的,简直令人窒息。

当Scotty站在绿色透明建筑前说着不在乎的时候,心里该是怎样的一种感受?

作者字里行间的讽刺简直可以称得上残酷。曾经那样风光的一个不羁少年,背上背的是承载梦想的吉他,怀里拥的是心仪的女生,手里甩的是无所畏惧的T恤——“啪”的一声,狠狠地把自己打回现实里,低头一看,摆在面前的,是一条用报纸包裹的整整齐齐的,尾端还在滴水,早已放弃挣扎的死鱼。

即使我们有权利再次翻回那一页,我们眼角爬满皱纹的少年少女们也都再也回不去了。在他们struggling to crawl back to A side的时候,B side也即将走到尽头,而在我还未逝去的A side里,我想认真的活下去。我要好好的对自己,负责的让自己的A side唱一曲自己的歌。至于passenger,让别人做去吧。

时间里的痴人啊,痴人。你们可都还好?

《時間裡的癡人》读后感(三):你拼命啊!你拼命啊!拼命啊。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一枝桃花。”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

“为了要活得幸福,我们应当相信幸福的可能性。”

—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

对于普通人的一生,没有比张爱玲更悲观、更刻薄的了,在她眼里,头破血流以及徒劳无功是你我这等普通人难以逃脱的宿命。相比于她,托尔斯泰对时代里的个人就慈悲许多,他在诸如《战争与和平》这样的巨著中,一再表达对个人幸福的理解与信仰。如果翻开托尔斯泰留下的名言,个人与幸福可说是最受着墨和坚信的。当然,遗憾的是,无论是张爱玲还是托尔斯泰,他们人生的最后,都很难用幸福二字来概括,或出于自己的选择、或出于万般的无奈,可怜和可悲都成为他们生命的余音。

《时间里的痴人》是美国女作家珍妮佛-依根的作品,获得2011年的普利兹小说奖。这部写作方式极为特别的小说其主旨在于呈现当代人们,或该说是当代美国人,的生命轨迹。对于个人的生命,珍妮佛-依根抱持的态度介于张爱玲与托尔斯泰之间,这点可以从小说原文书名略窥一二:《A Visit From The Goon Squad》,意指“时间恶棍”,传递的意涵是,时间是个恶棍,充满恶意且不讲道理,不管某一瞬间看来是成功还是失败,置身在大时代的浪潮里,每个人终究是可悲的蝼蚁,必须用尽全力、拼命滑动双手,才能躲过沉沦没顶的命运。

一直以来,普利兹文学奖都是国际主要文学奖中比较不受期待的奖项,这点或许可以从瑞典皇家学院常务秘书霍尔斯-恩达尔对美国记者说的那句话窥见一斑,他说:“整个文学的重心一直还在欧洲而不在美国”。当然,霍尔斯-恩达尔虽然对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审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但他的观点不必然就正确。但至少在我个人来说,确实对美国文学的喜爱少些。

美国社会有着为人称羡的奔放开明氛围,鼓励人们积极追求自由、释放自我色彩,然而或许是因为这种追求自由和自我的意识形态过于强大,结果却形成相对单一的创作意旨。包括美国电影和美国文学作品,都存在一种被称为“主流”的表现形式,反复传诵“努力就有收获”、“积极追求终能找到真爱和生命真谛”、或是“自由至上”、“邪不胜正”等美好却未必真实的价值观。且不论这些价值观的对与错、真与假,但这一再重复的创作意旨本身,便足以让人感到乏味和厌倦。索尔仁尼琴曾说过一句批判西方人的话:“生活的复杂与重担,使俄国人产生强健而具有内涵的性格,远非安逸下生长的西方人所能相比。”这句话用来解释美国电影和文学里头那种美好而单一的创作意旨,其实也非常贴切。

尽管美国当代文学经常是“很傻、很天真”,获得普利兹文学奖的作品更常是立意端正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但《时间里的痴人》这部获得普利兹小说奖的作品,却予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无论是传递的主旨还是写作的手法,都不同于所谓的美国主流。

■ 摇滚乐与黑胶唱片

--1979这年,班尼、艾莉丝、嘉丝琳、蕾雅、史考提都才十七岁,他们共组了一个摇滚乐团,给这个乐团取了个装模作样的的名字:<燃烧的假阳具>,然后就浩浩荡荡地向梦想飞奔。尽管这群年轻的少男、少女们彼此间说不上心灵契合,但确实也都对未来都怀抱着憧憬,觉得有着无限的可能性在前头等着自己。不过,他们要等到很多、很多年之后才会明白,这憧憬、这梦想、这无限可能性,都是的扯淡,时间是个恶棍,纵使不是今天、也会是明天,猛不丁地给生命来上二、三脚,踹得人晕头转向、迷失沉沦。狄更斯说你是自己生命的英雄?在时间面前,人人都是孙子!

《时间里的痴人》讲述着美国二战后婴儿潮出生的这世代人的故事,借由一群热爱摇滚乐的年轻人的故事,传递出美国这代人的生命困局:我的生活不贫困,但我却不快乐;我的人生迷失了,而我却不知道为什么。平心而论,这样的主旨、这样的切入点,尽管特别,但还称不上不凡,然而作者却透过别树一格的写作方式,将时代的无情无理与生命的无奈无助,凸显得让人为之一惊。

不同于传统书写方式,《时间里的痴人》并非以线性叙事法一个一个地带出主人公们的生命历程,而是将13个可以独立存在的短篇小说集结成书。这13个短篇小说各有各的主角,也各有各的书写方式,分别采用第一人称视角、第二人称视角、第三人称视角、全知视角、甚至PPT简报形式。每个短篇小说的时间点也不相同,有的发生在80年代,有的发生在90年代,有的发生在本世纪初,各自散落在1979年到2020年之间。

最为出彩的是,这13个短篇小说虽然都是完整的故事,可以独立存在,但之间却相互穿插、彼此串联,一个故事里正值十七岁的主角,在另一个故事里摇身变为三十五岁的配角。因此,分别阅读这13个故事,可以得知主角们在某个生命时点上的生命故事,看到他们的不快乐、看到他们的迷失与挣扎。但将这13个短篇小说串联起来,却能拼凑出主角们的生命历程,得以知道和理解他们从何而来、去向何处,看到整个美国婴儿潮世代在时间浪潮里的起起落落。

要呈现二十世纪下半页的色彩,摇滚乐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媒介,在《时间里的痴人》里头,每个主角若非摇滚乐手,就是从事与摇滚乐相关的工作,当代著名的摇滚乐团和乐曲的名称充斥其间。事实上,小说的书写方式,也是模仿黑胶唱片的录制模式,每个故事就是一首乐曲,有着自己的旋律、词曲与主题,但每个乐曲串联起来,又成为一个完整的叙事篇章,将各个时期的摇滚乐风格尽显无遗的同时,共同彰显摇滚乐特有的颓废、迷幻、抗争精神。

■ 笨蛋,问题在幸福!

普通人的一生,究竟再好也是桃花扇,还是如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所表达的,是决定时代前进的力量,是值得努力、可能完满的历程?无可讳言,张爱玲和托尔斯泰生活在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时代,对生命与生活自然有着不同的理解与感悟。那么对于生长在这个时代的你和我来说,这人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生活究竟注定徒劳无功还是终能抵达幸福的彼岸?要我说,幸福是可能的,但不幸福始终是常态,不管愿意或不愿意,挣扎与困顿已经成为我们的时代标志,是我们这代未曾经历过战争的人,令人羞赧却又真实的叹息。

如果说不幸福是这个时代的通常状态,难免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嫌疑,但这样的观点却可以从<热力学>和<幸福学>里找到缘由和支持。<热力学>中说道,自然的规律里,在没有外力干扰的情况下,万事万物总是趋向最大乱度。因此,厚实的建筑注定要倒塌,华美的艺术终究会消散,幸福的家庭、和乐的人生,也必然会成为如风往事。除非我们不断地努力、一再人为地去力挽狂澜,以人斗天的方式,让建筑始终屹立,让艺术持续流传,让家庭和人生维系它们的完整面貌。只是,<幸福学>说,这样的努力付出,或可以帮助人们躲避失去所带来的痛苦,但却无法为人们带来持续的幸福。

<幸福学>中说道,幸福是欲望得到满足时的一种感受,但这种幸福感受是暂时的,人们必须不断地追求欲望,才能一再获得幸福感受。然而,这样的幸福感又是递减的,当同样的欲望一次又一次地被满足,这欲望的强度就越低,它所能带来的幸福感就越少,终至人们彻底失去这份欲望,也再也无法从这欲望的满足中感受到幸福。因此,得到过幸福越多的人,越难感到幸福,反倒是越少幸福的人,越容易感受到简单的幸福。甚至可说,有不幸福的昨天,才有欲望满满的今天;有欲望满满的今天,才有幸福的明天!

从实证上来说,专家研究发现,从1950年以来,美国的各项经济指标都呈现增长的态势,无论是国家的经济规模还是国民的平均所得,都比1950年以前要高出许多,然而,人们所体会到的幸福感却是不增反减,虽说没钱是万万不能,但钱还真不是万能。此外,近年来有越来越多国家提出以“幸福指数”来取代“经济增长指数”,体现的正是物质生活的好坏与精神生活的品质之间缺少关联性的事实。当各个国家拼命地追求财富时,人们却在财富累积的过程中失去幸福的感受。

作为当代人,我们既因为拥有太少而不幸福,却也因为拥有太多而不幸福。孤单、寂寞,挣扎、挫折,更常是伴随你我的状态。1992年时,克林顿在总统竞选中喊出:“笨蛋,问题在经济!”,结果这句口号风靡世界,一举将克林顿送进白宫。如今,人们纷纷改弦易辙,喊出:“笨蛋,问题在幸福!”固然,恒久的幸福无可期待,经常的幸福只是奢望,但我想,如果对生命、对幸福的要求不是太高,陈忠实在《白鹿原》里的一句话,为大家传递了一份与《时间里的痴人》相似的温暖:

“活着就要记住,人生最痛苦最绝望的那一刻是最难熬的一刻,但不是生命结束的最后一刻;熬过去挣过去就会开体验呼唤未来的生活,有一种对生活的无限热情和渴望。”

《時間裡的癡人》读后感(四):你拼命啊!你拼命啊!拼命啊。

《时间里的痴人》你拼命啊!你拼命啊!拼命啊。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一枝桃花。”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

“为了要活得幸福,我们应当相信幸福的可能性。”

—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

对于普通人的一生,没有比张爱玲更悲观、更刻薄的了,在她眼里,头破血流以及徒劳无功是你我这等普通人难以逃脱的宿命。相比于她,托尔斯泰对时代里的个人就慈悲许多,他在诸如《战争与和平》这样的巨著中,一再表达对个人幸福的理解与信仰。如果翻开托尔斯泰留下的名言,个人与幸福可说是最受着墨和坚信的。当然,遗憾的是,无论是张爱玲还是托尔斯泰,他们人生的最后,都很难用幸福二字来概括,或出于自己的选择、或出于万般的无奈,可怜和可悲都成为他们生命的余音。

《时间里的痴人》是美国女作家珍妮佛-依根的作品,获得2011年的普利兹小说奖。这部写作方式极为特别的小说其主旨在于呈现当代人们,或该说是当代美国人,的生命轨迹。对于个人的生命,珍妮佛-依根抱持的态度介于张爱玲与托尔斯泰之间,这点可以从小说原文书名略窥一二:《A Visit From The Goon Squad》,意指“时间恶棍”,传递的意涵是,时间是个恶棍,充满恶意且不讲道理,不管某一瞬间看来是成功还是失败,置身在大时代的浪潮里,每个人终究是可悲的蝼蚁,必须用尽全力、拼命滑动双手,才能躲过沉沦没顶的命运。

一直以来,普利兹文学奖都是国际主要文学奖中比较不受期待的奖项,这点或许可以从瑞典皇家学院常务秘书霍尔斯-恩达尔对美国记者说的那句话窥见一斑,他说:“整个文学的重心一直还在欧洲而不在美国”。当然,霍尔斯-恩达尔虽然对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审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但他的观点不必然就正确。但至少在我个人来说,确实对美国文学的喜爱少些。

美国社会有着为人称羡的奔放开明氛围,鼓励人们积极追求自由、释放自我色彩,然而或许是因为这种追求自由和自我的意识形态过于强大,结果却形成相对单一的创作意旨。包括美国电影和美国文学作品,都存在一种被称为“主流”的表现形式,反复传诵“努力就有收获”、“积极追求终能找到真爱和生命真谛”、或是“自由至上”、“邪不胜正”等美好却未必真实的价值观。且不论这些价值观的对与错、真与假,但这一再重复的创作意旨本身,便足以让人感到乏味和厌倦。索尔仁尼琴曾说过一句批判西方人的话:“生活的复杂与重担,使俄国人产生强健而具有内涵的性格,远非安逸下生长的西方人所能相比。”这句话用来解释美国电影和文学里头那种美好而单一的创作意旨,其实也非常贴切。

尽管美国当代文学经常是“很傻、很天真”,获得普利兹文学奖的作品更常是立意端正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但《时间里的痴人》这部获得普利兹小说奖的作品,却予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无论是传递的主旨还是写作的手法,都不同于所谓的美国主流。

■ 摇滚乐与黑胶唱片

--1979这年,班尼、艾莉丝、嘉丝琳、蕾雅、史考提都才十七岁,他们共组了一个摇滚乐团,给这个乐团取了个装模作样的的名字:<燃烧的假阳具>,然后就浩浩荡荡地向梦想飞奔。尽管这群年轻的少男、少女们彼此间说不上心灵契合,但确实也都对未来怀抱着憧憬,觉得有着无限的可能性在前头等着自己。不过,他们要等到很多、很多年之后才会明白,这憧憬、这梦想、这无限可能性,都是的扯淡,时间是个恶棍,纵使不是今天、也会是明天,猛不丁地给生命来上二、三脚,踹得人晕头转向、迷失沉沦。狄更斯说你是自己生命的英雄?在时间面前,人人都是孙子!

《时间里的痴人》讲述着美国二战后婴儿潮出生的这世代人的故事,借由一群热爱摇滚乐的年轻人的故事,传递出美国这代人的生命困局:我的生活不贫困,但我却不快乐;我的人生迷失了,而我却不知道为什么。平心而论,这样的主旨、这样的切入点,尽管特别,但还称不上不凡,然而作者却透过别树一格的写作方式,将时代的无情无理与生命的无奈无助,凸显得让人为之一惊。

不同于传统书写方式,《时间里的痴人》并非以线性叙事法一个一个地带出主人公们的生命历程,而是将13个可以独立存在的短篇小说集结成书。这13个短篇小说各有各的主角,也各有各的书写方式,分别采用第一人称视角、第二人称视角、第三人称视角、全知视角、甚至PPT简报形式。每个短篇小说的时间点也不相同,有的发生在80年代,有的发生在90年代,有的发生在本世纪初,各自散落在1979年到2020年之间。

最为出彩的是,这13个短篇小说虽然都是完整的故事,可以独立存在,但之间却相互穿插、彼此串联,一个故事里正值十七岁的主角,在另一个故事里摇身变为三十五岁的配角。因此,分别阅读这13个故事,可以得知主角们在某个生命时点上的生命故事,看到他们的不快乐、看到他们的迷失与挣扎。但将这13个短篇小说串联起来,却能拼凑出主角们的生命历程,得以知道和理解他们从何而来、去向何处,看到整个美国婴儿潮世代在时间浪潮里的起起落落。

这样的写作手法同时兼具破碎性/连贯性和主观性/客观性。如果跟随个别主角的故事线,会发现这个人物的生命只是飘零在时间长河里的一片落叶,忽焉在东、忽焉在西,人们只能在它偶然浮上水面的那一瞬间,瞥到时而清浅、时而深重的美丽与哀愁。由于主角被置于凝视视角的正中央,其遭遇让人尤其唏嘘,但对于这片落叶为何会在不同的时间与空间里,有着不同的色彩与样貌,为何它会突然从A跨越到B,从意气昂扬骤变为落寞低沉,却因为当中那长长的停顿而难有洞见。于是人物生命的碎裂骤变,激发起人们对生命无常与无奈的感叹。但在串联起所有的故事后,一个完整的时代图像和相应的宏观感受便浮突而出。

每个人在自己的故事里,都是世界的中心,是太阳升起落下的理由,置身于自己故事当中,用主观视角凝视自我生命之时,难免被降临在身上的失意挫折所惊吓,为发生在他人的顺遂成就而愤恨。然而,当我们将凝视的眼神移到他人身上,只用眼角的客观余光一瞥前个故事里的主角,单是这主-配角地位的转换以及凝视视角的移动,便足以赋予所谓的失意挫折和顺遂成就以全然不同的重量。原本看似重如泰山的主角,当即幻化为轻如鸿毛的配角,本是难以承受的失意挫折,而今只是轻飘飘的花絮,而那令人嫉恨的顺遂成就背后竟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心酸。

除此之外,在13个独立故事所共同构筑而成的时代图像里,个人命运莫测、境遇多变的本质是何其相似,当下的悲喜成败又是如何短暂。上一刻,还沉浸于志得意满或焦躁于彷徨无助,下一刻便见到一个莫名的浪头毫无征兆地打来,将整个世界彻底翻转。说到底,在时间与空间所交织成的大海里,人和人并没有太多的不同,每个人都是载浮载沉的落叶,都必须承受浪潮的淘洗和翻搅。但无论是起是伏,置身于时间恶棍的股掌间,面对着这辛苦无常的人生,只能、更必须:你拼命啊!你拼命啊!拼命啊。

要呈现二十世纪下半页的色彩,摇滚乐无疑是一个很好的媒介,在《时间里的痴人》里头,每个主角若非摇滚乐手,就是从事与摇滚乐相关的工作,当代著名的摇滚乐团和乐曲的名称充斥其间。事实上,小说的书写方式,也是模仿黑胶唱片的录制模式,每个故事就是一首乐曲,有着自己的旋律、词曲与主题,但每个乐曲串联起来,又成为一个完整的叙事篇章,将各个时期的摇滚乐风格尽显无遗的同时,共同彰显摇滚乐特有的颓废、迷幻、以及抗争精神。

当然,整个摇滚乐风潮就像一张黑胶唱片,每个摇滚乐团则像里头的单只歌曲,各有各登台展现风华的瞬间,也不免有退场、沉寂的一刻。在单只歌曲之内,时有高亢的音符回荡,时有低沉的嗓音飘略,更偶有嘎然的停顿呈现。这全都映照出人们在时代里起伏的样貌。尤为真实而伤感的是,无论一张唱片的内容如何精彩动人,终究有播放结束的时候,同样的,无论一个时代如何辉煌闪耀,始终逃不开走进历史的最终宿命。摇滚乐风潮如此,婴儿潮世代如此,属于你我的时代亦是如此。

■ 笨蛋,问题在幸福!

普通人的一生,究竟再好也是桃花扇,还是如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所表达的,是决定时代前进的力量,是值得努力、可能完满的历程?无可讳言,张爱玲和托尔斯泰生活在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时代,对生命与生活自然有着不同的理解与感悟。那么对于生长在这个时代的你和我来说,这人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这生活究竟注定徒劳无功还是终能抵达幸福的彼岸?要我说,幸福是可能的,但不幸福始终是常态,不管愿意或不愿意,挣扎与困顿已经成为我们的时代标志,是我们这代未曾经历过战争的人,令人羞赧却又真实的叹息。

如果说不幸福是这个时代的通常状态,难免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嫌疑,但这样的观点却可以从<热力学>和<幸福学>里找到缘由和支持。<热力学>中说道,自然的规律里,在没有外力干扰的情况下,万事万物总是趋向最大乱度。因此,厚实的建筑注定要倒塌,华美的艺术终究会消散,幸福的家庭、和乐的人生,也必然会成为如风往事。除非我们不断地努力、一再人为地去力挽狂澜,以人斗天的方式,让建筑始终屹立,让艺术持续流传,让家庭和人生维系它们的完整面貌。只是,<幸福学>说,这样的努力付出,或可以帮助人们躲避失去所带来的痛苦,但却无法为人们带来持续的幸福。

<幸福学>中说道,幸福是欲望得到满足时的一种感受,但这种幸福感受是暂时的,人们必须不断地追求欲望,才能一再获得幸福感受。然而,这样的幸福感又是递减的,当同样的欲望一次又一次地被满足,这欲望的强度就越低,它所能带来的幸福感就越少,终至人们彻底失去这份欲望,也再也无法从这欲望的满足中感受到幸福。因此,得到过幸福越多的人,越难感到幸福,反倒是越少幸福的人,越容易感受到简单的幸福。甚至可说,有不幸福的昨天,才有欲望满满的今天;有欲望满满的今天,才有幸福的明天!

从实证上来说,专家研究发现,从1950年以来,美国的各项经济指标都呈现增长的态势,无论是国家的经济规模还是国民的平均所得,都比1950年以前要高出许多,然而,人们所体会到的幸福感却是不增反减,虽说没钱是万万不能,但钱还真不是万能。此外,近年来有越来越多国家提出以“幸福指数”来取代“经济增长指数”,体现的正是物质生活的好坏与精神生活的品质之间缺少关联性的事实。当各个国家拼命地追求财富时,人们却在财富累积的过程中失去幸福的感受。

作为当代人,我们既因为拥有太少而不幸福,却也因为拥有太多而不幸福。孤单、寂寞,挣扎、挫折,更常是伴随你我的状态。1992年时,克林顿在总统竞选中喊出:“笨蛋,问题在经济!”,结果这句口号风靡世界,一举将克林顿送进白宫。如今,人们纷纷改弦易辙,喊出:“笨蛋,问题在幸福!”固然,恒久的幸福无可期待,经常的幸福只是奢望,但我想,如果对生命、对幸福的要求不是太高,陈忠实在《白鹿原》里的一句话,可以为大家传递一份与《时间里的痴人》相似的温暖:

“活着就要记住,人生最痛苦最绝望的那一刻是最难熬的一刻,但不是生命结束的最后一刻;熬过去挣过去就会开始体验呼唤未来的生活,有一种对生活的无限热情和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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