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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经典读后感有感

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经典读后感有感

《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是一本由(美)劳伦斯·布洛克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00元,页数:26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读后感(一):标题党人

其实我是这样分类自己读过的老布作品的:

清晨起床神清气爽天地辽阔却又小心翼翼怕活不到天黑的是《骗子的游戏》之类;

上午没饭吃没药磕还要故作深沉有趣招揽生意的是杀手凯勒系列;

治愈饥饿的阳光午后假装正襟危坐的是雅贼系列

黑色午夜带来的灵感是马修•斯卡德系列;

梦中真我降临环游世界的是伊凡•谭纳系列。

可见伯尼承担了多么重要的任务,既要端庄地应付无聊地生活,又要使它摆脱贫困与平庸,当然只有偷。

然而偷之一道的制高点早被亚森•罗宾之类的前辈高人占据得七七八八,玄奇诡谲什么的自不必提,连“情盗”这种伎俩都被《天下无贼》之类看上去颇具出口转内销范儿的故事用滥,想要引人发噱真是难上加难。

于是伯尼“雅”了起来。

此贼之雅首先发乎己身。外观合用,至少谈不上猥琐,虽喜与蕾丝辈交游,但每集总有个把甘愿承露之美女出现,虽然总脱不了紧迫疑惑之纠结,但相较于007之流,倒也显得朴素而近人情。

此贼之雅半靠经营半靠手艺。白日端坐书店拿偷书小贼之腕,夜间不请自去解七窍玲珑之锁,此等雅致生活辈只要不光顾自家,倒颇具刺激性和杀伤力。

此贼之雅还在于猎物选择得当。虽从未把劫富济贫替天行道诸字刻诸头面,但手底恩客大抵均为“雅人”,亦是读者最肯玩味之上流社会或中产阶级,其私藏之古币珍邮、秘盒旧籍无不近墨染血,自比金库银行之巨储更具看点。

雅贼之雅成系列还靠巧遇。写贼之最尴尬也最富兴味之处不在偷盗过程而在其引发的结果,雅贼犯案时撞破秘密卷入大事件再绝境逢春是老布的惯常套路,再配上一系列不凡之名号,堪称集一代标题党人贼风之大成,倒也颇能诱发看官一窥究竟之欲望。

雅贼系列既归入侦探推理,则终究是场头脑游戏。主角伯尼良知不泯又玲珑世故,每每能够解套之余顺带清理几段积怨,虽有故作深沉搅乱世界表面安定之嫌,却最能令喜自幻念中救世之雅癖病患心动。

《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读后感(二):雅贼什么的,还是范点二才萌得起来

我没有被洗劫的经历,但是经常丢东西。知道失去贵重物品的感受,所以很讨厌“贼”这个字。不管是“怪盗”还是“神偷”,总之就是拿他人之物据为己有的一类。如果出发点不是为了谋生,那更加可恶。

所以如果不是因为被简奥斯汀读本系列的英式发音实在刺耳得耳膜发痒,我几乎不会留意到这本书的存在。

也许是因为没看过前作,或者是因为习惯了诸如“XX的夜晚如往常一样平静。忽然。。。”之类叙述,刚开始的对话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一时进不了状况。不过很快我就被作者字里行间的诙谐幽默所吸引。而且,从伯尼打骚扰电话给吉尔马丁家的时候我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无聊的家伙。而正如卡洛琳所说,他费劲力气好不容易抑制住自己想闯空门的想法却只因听到几句闲聊就轻而易举地溜进到另一户人家。这种脱线的行为轨迹实在是可爱极了。难怪他的律师要“蠢货蠢货”的叫个不停。

里边配角们不像是侦探剧情,倒更像是喜剧片中的演员一样,处处插科打诨,而且无时不在对主角的无厘头行径进行吐槽。其中最出色的的搭档当然要数伯尼和他的律师沃利,短短三次交锋,每每都能准确戳中我的笑点。比如沃利将被带入警局的伯尼保释出来,然后询问他前一天的行踪。伯尼解释自己的确没有去吉尔马丁家,但是溜进了别的公寓。

沃利:真希望你没跟我讲,我五岁的时候求我哥哥告诉我圣诞老人的真相,他不肯。我求了又求他讲了。他才讲完我就希望他从来没有说过。不过我也无能为力。我知道了世界上没有圣诞老人,而且一辈子都得知道。

伯尼:那你当时一定很难过?

沃利:没错。

伯尼:所以我看你不会想听尸体的事。

沃利:尸体?天啊!你还是说说吧。

。。。

人果然是自找罪受的矛盾体。

撇开几个解不开理不清的无厘头设定,这是一部非常适合茶余饭后床前车上用来消遣娱乐的好作品。如果被密室、诡计、不在场证明之类的搞得疲惫的话,不妨换换口味看看窃贼界的邦德,伯尼和他的助手拉菲兹之间的互动。

《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读后感(三):上东区的楚留香

我们热爱的永远都是那些彬彬有礼的混蛋。他们温文尔雅衣着得体,站在路灯下绝不显山露水,笑起来却莫测高深。他们会在街头彬彬有礼地用法语问好,在沙龙上熟练地用拉丁语谈论神学,对红酒的年份和斯宾诺莎的意见同样了如指掌,他们不但能在酒吧的钢琴上来一段即兴独奏,还会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你钱包里掏走最后一枚硬币。

这些家伙就像一团包在纸里的火,苍白的脸色和干净的手指都不能隐藏掉他们散发出来的危险味道。每个有追求的小说家都应该在自己的人物谱系里为这样的角色预留一个位置,并且我可以肯定这种设定会让小说家文思如洪峰般汹涌。可惜所谓的“严肃文学”作家眼高于顶,想象力却乏善可陈,苍白得如同一只袜子。所以这份工作就要交给通俗小说家来完成。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 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 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这是古龙《血海飘香》里的一段话,来自盗帅楚留香。一个高明的盗贼所拥有的气度和风致在这短短的几句话里体现得淋漓尽致。这是好在古龙贡献了楚先生这个人物,让我们在面对“雅贼”伯尼·巴登罗尔的时候不至于目眩神迷,如同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没有什么比在纽约街头开一家旧书店更风雅的事儿了,我是说,如果不考虑那漫天要价的房租的话。想想吧,身处那些繁华和金粉之间,七点钟的阳光划过大西洋的水面在长岛登陆,再透过橱窗打在鲜花和1842年出版的诗集上;体面的老绅士踱进店里,一脸严肃地跟你讨论如果没有低地荷兰人那么地理大发现会怎样;一只懒散的大公猫蹑手蹑脚地穿行在莎士比亚和黑格尔之间,偶尔揪住女顾客的裤脚卖卖萌;中年单身的书店老板在夕阳西下的时候找个小酒吧和朋友喝上一杯……本来,已经不再做闯空门的勾当的伯尼·巴登罗尔过的,就是这样一个融所有美好于一身的生活,直到房东通知他房租要涨到一个“和这个位置相匹配”的价位的时候。

经过一整个晚上的纠结和自我折磨,伯尼还是忍不住重操旧业踢开了一个陌生人的家门,并且在一个封闭的密室里发现了一具赤裸的男尸。故事从此展开,狡猾而漂亮的女人、贪婪而无能的警察、道貌岸然色厉内荏的大商人逐一登场,却被巴尼玩弄与股掌之间。看上去无害的小人物露出锋利的牙齿,让大人物们花容失色的戏码最是吸引人了。但是比起这个来,最吸引人的其实是作者劳伦斯·布洛克在小说中所描写的那种“纽约式”的生活。

纽约是这样一座城市,既有富贵奢靡的第五大道,也有穷艺术家聚居的下东区;中国人、越南人、意大利人和墨西哥人为这座城市贡献了语言、美食和犯罪;哲学家和股票经纪人擦肩而过,警察和小偷私下达成交易;街角的小咖啡馆里写出的作品,可能可堪传世,博物馆里收集的是全世界最好的艺术品。这座城市永远都充满混乱的活力而城里的人则学会了随时享受阳光、美酒和女人。

中产阶级的书店老板和小富即安的盗贼,两者奇妙地混杂在伯尼身上。他厌恶一切暴力,甚至认为兜里放把枪都会有一吨重,伯尼崇尚的是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洒脱,偶尔也会发些无关宏旨的抱怨。跟传统侦探小说关注的重点放在诡秘的破解上不同,“雅贼”系列最吸引人的是那些随处闪光的小唠叨和小幽默。伯尼会对每件事发些议论,从养猫的经验到警察的腐败,但是永远点到为止。他就像一个导游,破门进入纽约上东区某个豪宅的同时,也不忘让我们体会下大都会里市井小民的烦恼。

最后介绍一下“泰勒·威廉姆斯”其人。他是一个不太出名的棒球手,所谓“交易泰勒·威廉姆斯”是指交易以他为主题的棒球卡。在以棒球为国球的美国,“棒球卡”是一种以棒球球员为主角的卡片,会有各种系列和很多不同的主题。收藏和买卖棒球卡已经成了一门稳定大生意,个别罕见的棒球卡可以卖到几百万美元,甚至还出现了专门做棒球卡生意的大公司如TOPPS。有钱的地方,就会出现“雅贼”伯尼·巴登罗尔的身影。

《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读后感(四):如果愿望是马

忘记是雅贼系列之前的哪一本书(《喜欢引用吉卜林的贼》还是《衣柜里的贼》?),伯尼曾经提过,“如果愿望是马,贼就会骑上去绝尘而去”。可惜就他滴情况看,即使愿望真是匹马,那也只能是海马,不仅不能绝尘而去,还会带具尸体踏浪而来(警察就别说了)。

这肯定是传说中滴RPWT啊!

溜门撬锁,妙手空空,潇洒,但如果您有RPWT。。。还是考虑另一条出路比较实际。伯尼摇身一变,成了巴尼嘉书店的老板,小日子过地逐渐滋润,似乎到了从窃贼业退役滴时候了,纽约八百万奉公守法好公民滴幸福生活开始向他招手。。。如果您没有RPWT的话。。。

重操旧业,再作冯妇滴日子到了,伯尼略做挣扎(好吧,他其实狠狠滴挣扎了一番,大概30几页),便放弃了抵抗。再一次破门而入,证明伯尼这方面的天赋丝毫没有退步,毕竟,天赋就是天赋,RPWT就是RPWT。。。猜猜罗登巴尔先生这次找到了什么?回答正确,一具尸体(密室裸尸)!

接下来,就是毫无悬念的警察上门啦啦啦。然后伯尼就得再一次为了清白而努力揪出凶手啦啦啦。。。慢!不无聊咩?凶手关我啥子事体?对于罗登巴尔先生来说,头等大事可是保住书店,而他也这么做了~当然。。。手段嘛,大家懂的。。。最终的结果,自然再一次滴皆大欢喜啦啦啦~

要问为什么罗登巴尔先生的RPWT突然就好了?因为,在那么多年过去后,我们的罗登巴尔先生终于学乖了。“如果愿望是马的话,贼就会骑上去。只可惜它们不是,所以我们不骑。”(http://book.douban.com/annotation/21444444/)

所谓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要想骑上愿望这匹烈马(特别是这愿望不太合法时)。。。雅贼系列中不乏被摔的鼻青脸肿的朋友。但在本作中,除了挺尸的那位,其他仁兄即使不能称心如意,最后依然和监狱有缘无分。呃。。。伯尼有主角光环加持也就罢了,其他几位又是咋回事?这是不是宣布了该系列节操的彻底沦丧?但我们却更喜欢这样的结局了,这又是怎么了!?喂!节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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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犯法一边维护正义的贼探,代不乏人。他们身手矫健,思维缜密,风度翩翩,神秘而富有魅力。曾经让一切大侦探为之失色。然而,这类特殊侦探最后依然会以传统的惩恶扬善为结局。看得多了,似乎也不过尔尔。雅贼系列的前几部也未能脱此窠臼。虽然伯尼的RPWT和后来的旧书店老板身份给予了此系列足够的特色,但要想鹤立鸡群,还是不够。只有彻底扭转犯罪—破案—惩罚的侦探小说铁律才能带来新的阅读乐趣。要知道,侦探小说的读者是被侦探小说制造出来的,打破他们对结局的固有期待肯定是件很爽快的事情啊!正如伯尼在本书中说的:“我是个天生的贼”。他不会停止偷窃,读者们也不会允许他金盆洗手。所以。。。为什么只有他能摆脱法律的惩罚呢?既然大家都不过是追着愿望想骑上去而已。。。公平才是硬道理嘛~你们觉得呢?(请无视挺尸的那位。)

说到底,每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心里,都曾有过犯法而不受惩罚的愿望,只是我们不骑罢了。当看到别人骑的时候,你真的会希望他摔下来吗?

PS:顺便提一下,有人居然说泰德·威廉姆斯是不出名的棒球选手。。。乃看过这本书咩?要知道,他可是在1999年被The Sporting News选为史上百大杰出棒球球员第八位的超级巨星。话说,泰德·威廉姆斯效力的波士顿红袜队,可是邪恶帝国——纽约扬基队的死敌。布洛克到底是何居心嘛?

台湾棒球维基馆的相关页面http://twbsball.dils.tku.edu.tw/wiki/index.php/Ted_Williams

《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读后感(五):【完全泄底揭秘】凶案只是点缀,挣钱才是正事儿

一方面是评论,一方面也是以免时间一久自己记不清看的是什么,所以聊以记录。然而DB的这个评论预览功能还真是有点小BUG,我开篇直接把剧情一写,即使不点开的话,这人民群众还是能够一眼就看到我的剧透呀……

为了不至于说一条广播直接鞋底,让人防不胜防。也不至于不小心瞄到,哪怕不打开也被透的净净光光,看来在每篇评论前面加一段垃圾声明还是很有必要的。

严正警告:本评论毫无任何营养,开篇第一句话直接鞋底,重要剧情精炼曝光,读后感想极其主观,评论文笔庸俗不堪,语言文字幼稚可笑,甚至可能出现错字、别字、漏字、误导、遗漏、乃至通过联想猜测等方式鞋底其他作品一大堆的不良后果。

经阅读以上严正警告,表明阅读本评论的您已经知晓一切风险,并自愿承担因阅读本评论所带来的的一切后果,对因此所带来的损失和不爽,本烤不承担任何责任。

至此,您还准备继续往下读的话,您也真是蛮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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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幅上相较前5本更长了。这次,我们的伯尼算是比较幸运,没有被栽赃陷害倒霉陷入到直截了当的指控中,被请去警局待了一晚也就顺利回家开开心心了。泰德·威廉姆斯是个棒球球星,这里指的是泰德的球星卡。球星卡是美国人民喜闻乐见的一种东西,就跟咱们小浣熊水浒人物卡、三国人物卡啥的是一个东西,只是人家球星卡人物更多、普及度更广、收藏性更高、二级市场的流通性和价格更好而已。这次的故事核心是围绕球星卡的被盗、没被盗和到底有没有被盗的烧脑故事,虽说依然发生了个凶案,不过这次凶案反倒像是个点缀,或者说为了后面能有个大揭秘环节而设置的。

人物:凶手有钱人(没错,就这么指代吧,反正本来就是个泄底记录的书评)、画家老婆(就是凶手有钱人的老婆)、模特死人、集卡有钱人、房东有钱人(集卡有钱人的小舅子,伯尼书店所在那栋楼的房东,后来不是了)、演员妹子

时间线故事大揭秘:

集卡有钱人有很多球星卡,值钱,但是他投资不好,穷了。不能让别人发现,于是开始暗中卖掉自己值钱的球星卡,用便宜的球星卡充数放在家里,这样别人就不知道他变穷了。不过只有一套泰德·威廉姆斯的他没卖,因为那套很少,流到市场上,小舅子房东有钱人一定会买回去,并且发现是集卡有钱人卖的,这样集卡有钱人变卖球星卡的事情就会被发现。

房东有钱人是个奸商,也喜欢球星卡。演员妹子是他的姘头,不过妹子只是逢场作戏。

演员妹子从房东有钱人口中得知集卡有钱人有之前的球星卡,想偷了卖钱。(但是包括她和房东有钱人都不知道,其实集卡有钱人已经把大部分值钱的都卖了,只有泰德的一套还值点钱)

演员妹子成功了,偷到了集卡有钱人的卡,但是怕被警察上门发现,于是把装着球星卡的公文包寄放在模特死人家里,告诉他就是点文件。没错,模特死人和演员妹子认识,但是关系也就一般般。

集卡有钱人发现不怎么之前的球星卡都被盗了,声称值很多钱,保过险,让保险公司赔钱,自己又能挣一笔。

伯尼正好之前得知集卡有钱人家里有钱,但是他不像让自己再去偷了,于是有一天晚上一直打电话,打到集卡有钱人回到家,伯尼才安心,确保自己没机会去偷人家了。

集卡有钱人接到伯尼的电话,正好知道伯尼这个人,毕竟是自己小舅子的租客还是个贼还是个姓很少见的贼,于是雷警官又来抓伯尼,但是伯尼啥都没干,也没证据,于是第二天伯尼就回家了。

支线:模特死人死在了凶手有钱人家里,导致演员妹子一直没办法去拿回自己偷来的球星卡。(凶案后面单独说,因为基本和盗窃案没啥关系)

演员妹子也从房东有钱人口中知道了伯尼这个人(房东有钱人还挺嘴碎的),于是一天晚上蹲伯尼,假装偶遇,想利用伯尼去模特死人家帮忙偷回自己的球星卡。

她跟伯尼一起往家走(其实是模特死人和凶手有钱人的家,没错,这俩住一栋楼),然后提了一嘴说凶手有钱人家里最近没人。

伯尼晚上分手后,去凶手有钱人家里偷,发现在浴室里的模特死人,已经死人,密室,现场没有凶器。伯尼回家了。

经过一些列的发展,伯尼知道模特死人就是画家老婆的模特,也知道演员妹子说模特死人是她BF是撒谎。

伯尼先去模特死人家偷了,发现了装着球星卡的公文包,拿回家。(这里有个小问题,哪怕知道模特死人的身份已经住在同一栋楼,但好像没交代伯尼是怎么知道模特死人具体住几零几哎。可能提了一嘴我么看到吧,随意)

然后演员妹子跟伯尼去模特死人家偷,没找到公文包(因为伯尼已经提前拿掉了)。

伯尼回家,一看公文包里,都没啥值钱的吗,就知道集卡有钱人在骗保。跟集卡有钱人交易。集卡有钱人有很多有钱人朋友不有钱了,伯尼去偷,假装破坏的一塌糊涂,然后他们可以去骗保,伯尼也挣了一大笔钱。

伯尼用挣的钱,绕了一堆空壳公司,从房东有钱人手里,买下了自己这栋楼!!!我直接好家伙,没想到第3本盘了家书店,第6本就成了资产阶级了!!!

盗窃故事到此结束。

支线,凶杀案:

画家老婆找模特死人来当模特,画画,模特死人还是个小的毒贩,俩人一块儿吸毒,吸嗨了,脱得精光,不过也没干啥。

凶手有钱人回到家,一看这情况,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模特死人没穿衣服躲在浴室不敢出来,门从里面反锁了,凶手有钱人从墙上开关的洞里拿枪伸进去,打死了模特死人。

然后带着画家老婆第二天就出门避难了,画家老婆不知道老公杀了人。

所以这里其实没什么密室,没什么不可能犯罪,凶杀案反而是简单的不能更简单了。

案件梗概如上。本作复杂度依然延续了蒙德里安,不过一来没死那么多人,二来虽然也有真真假假球星卡、演员妹子骗来骗去的,不过故事的叙述发展倒是更加的清晰明了,还融入了一些倒叙的表现手法。虽然有些小bug,不过总体来说十分顺畅。伯尼和卡洛琳和雷三大主人公依然延续了文豪的风骨,引经据典、出口成章、学识渊博、文采飞扬。伯尼也没再卷入凶杀案中,没有依靠打一堆电话来查出真相,毕竟这次弱化了凶案的成分,本身也比较简单。加分项在于我们的伯尼也养了一只猫!冲着拉菲兹,以及伯尼所谓的拉菲兹同志只是店里的一名员工,这本书我就必须推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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