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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灯塔去读后感1000字

到灯塔去读后感1000字

《到灯塔去》是一本由[英]弗吉尼亚·伍尔夫著作,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9.8,页数:272,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到灯塔去》读后感(一):请照亮所有的孤独和自我

每个人一生中至少有那么一瞬间,会非常非常想做某件事。甚至有时这种强烈的冲动,还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然后某一天你忽然意识到,它不见了,它消解了。它不知何时何地因为什么消解的,接着那个念头成为了一个遥远的标志物,或者,一座灯塔。

或许最想要的到达是无法到达,最想追求的结果是不再追求,人生路漫漫,不要让遗憾吞噬自己

《到灯塔去》读后感(二):个人总结(愿此生学会看意识流小说)

文章分为三个章节: C1:以拉姆塞一家关于翌日天气影响是否能去灯塔的讨论开始,伍尔夫以意识流的形式展开了对这个家庭及周围的人的描写。每个人表面看似或平静或自恰,实则内心活动暗潮汹涌。以拉姆塞夫人为核心人物,字里行间刻画了这样一个传统、善良、努力把身边人都推向圆满的成熟女性,却不免时常思虑、内心孤独的形象。 C2:夫人去世后,这个家庭发生的变故。作为旁观者,我们只看到轻描淡写的某个人的人生结局,可具体到当事人及其家庭本身,他们是一天24小时一分一秒经历着生活的,或小或大的事情发生在他们身上,他们的体验是什么样的呢? C3:时隔十年,旧人们相聚在小岛上。这一次,当初不支持灯塔之行的拉姆塞先生,终于带着一儿一女去了灯塔。以莉丽的思绪展开对拉姆塞夫人的回忆。从前琐碎的日常、无聊的聚会、违心的交谈,似乎也都成了回忆里小小的光亮。

《到灯塔去》读后感(三):孤勇者

这本书看完有几天了,但一直不知道该写些什么评价。因为看完之后,感情复杂难言,既有对生活被琐事缠绕的一种厌倦无力,但又从这种繁琐倦怠中得到了力量。故事的讲述如光在雾中漫漶,漂浮的,四散的,隐约不清的,但那光,却又坚实地穿过了海雾,抵达了生活的此岸。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内容,一是对聚会的描写,在多人视角的呈现中,塑造了拉姆塞夫人的“孤勇者”形象。流畅的剪辑展示着她的厌倦与激情,厌倦是她明知“日子就在一件件琐事之中飞速流逝,最后一切不过就像是转瞬即逝的彩虹。”而她却依旧不得不在这些琐事中周旋;激情则来自于对他人的同情,对现实的接纳与掌控。她献身俗世,以她的存在让人感受莫大虚空中的值得一过。那些痛苦迷茫的灵魂,因为她而得以触地、联结,不致在风暴中吹散飘零。这样的拉姆塞夫人,因隐藏了真实的自我而令人感到悲哀,但更多的,你会对她产生崇敬。佩索阿在《惶然录》中写道 “当虚无不能向人们授予崇高,也不能向人们授予低贱,而且不容许这种比较的时候,我能得到一种什么样的尊敬?”我们能得到一种什么样的尊敬呢?或许拉姆塞夫人可以给我们答案。二是对时间的描画,简直美丽,被书写的时间就在心间缓缓流动。时间是地板上游走的光线,是屋内摸索的空气,是卷心菜田里一朵镶边的康乃馨。时间的风尘滚过,留下的再归来。生活是分裂,是融合,是画布中心位置上的那条线。

《到灯塔去》读后感(四):悲伤的理想

意识流小说,像极了一部文艺电影,可能没有太多独白,又可能因为独白太多,从而使得清淡的剧情有不同的色彩。

如同PS不同的图层叠加,每一段回忆,每一段感慨,每一次遗憾或者生死离别相关的情绪,都叠加在同一个画布上。就如同文中描写的那般,因为不同的信息来源,从而左右着读者的情绪,从而补完这故事背后的情感思绪。

意识流小说之所以难读,或许正是因为直线剧情之下,我们如何去叠加不同视角下的记忆本身。

喜爱“灯塔”这个意象,与“方向”紧密相连的同时,也与“温暖”“安宁”关联。有点像是“理想”的具象化,既是一种渴望,又是一种追逐,而在伍尔夫略带悲伤的文笔之下,又呈现无常之中的平静。

或许因为传记性质本身,书写与绘画在结尾处达成了统一,对于我而言,到灯塔去这一主题,也是作者内心对自身关于父母回忆的落幕。往事存在一段到灯塔去的旅程之中,父母存在的意义,兄弟姐妹存在的意义,都融于海面弥漫的雾气之中。

关于家庭、爱情、事业、爱好以及一些年轻时的幻想。阅读过程让我也想到了康拉德《黑暗的心》与艾略特《荒原》,也想起在《to the moon》中那种悲伤的情绪。

喜欢这种风格,推荐。

《到灯塔去》读后感(五):人与人之间如果要互相谅解和同情,就必须要牺牲自我吗?

拉姆塞夫人想要到灯塔去,但是风浪太大了,加上拉姆塞先生“先知”一般、不容置疑的语气:“不能去”,她没有到灯塔去。在灯塔温柔的光里,她顾影自怜,很想做回自己,那个聪慧、美丽、对人事物极敏感的自己。但是丈夫的权威一直在挑战她,最终屈从了。拉姆塞先生一直在寻求她的同情,她说服自己认同丈夫比自己优秀,也给予同情。只是她最后丢失了自己,跟所有屈从于夫权的家庭妇女那样。

在一个欢聚一堂的夜里,拉姆塞夫人去世了。她最终没有到灯塔去。

后来有一年,垂垂老矣的拉姆塞先生带着儿女去灯塔。拉姆塞先生在儿女心中的样子:一个刽子手。他在家里竖起的权威,在孩子们看来是非常压抑的,他的话就是圣旨,在菜里吃到虫子可以连盘丢出窗外,没有商量的余地,他都已经在家里高高在上了,却还要装作低头要求认同。这样的父亲形象其实非常常见,如果把父权拿捏得当,会子孙同乐,但万一过火了,是很难收场弥补的。

书里还有一个人,我感觉像伍尔夫用她的故事写自己——莉丽。她用女性眼光看待身边这些男人时,和拉姆塞夫人完全不一样,没有一个是可爱的。她觉得拉姆塞先生可悲,因为他苦苦乞求同情,只会索取,却没发现自己早已得到这一切,还得意洋洋、自以为是;她觉得奥古斯都·卡迈克尔可敬(拉姆塞夫人觉得他可怜),因为他超脱于世事之外,不坚持与他人为伍;他觉得班克斯可恨,因为他真的在很刻意地表示“女人不会画画,女人不会写作,女人不会……”,他出于某种原因,真切地希望这一切是真的。

莉丽身处于男权的世界,但从来没有牺牲自己的个性,这在男性们眼里,是忤逆的行为。

可是,人与人之间如果要互相谅解和同情,就必须要牺牲自我吗?我不理解,但如果表达同情的前提是要牺牲掉我的个性特征,那我宁愿故步自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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