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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读后感精选

《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读后感精选

《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是一本由彭剑斌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5.00,页数:248,特精心收集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读后感(一):中国南方语言的失败的胜利

我不得不说彭剑斌的文字与我对短篇小说的期望大相径庭:从这一点出发,我不认为我喜欢他的作品,但他的作品至少值的一些严肃的讨论。

先从语言开始。句子简洁、沉重,前者代表着克制,一个优秀写作者的必备品质。后者在书中体现为密集到炫耀、兼容诗性和生活质感的比喻和细节描写,在其他的书评当中已经例证甚多。作为语言的高手,作者努力在二者之间维持了脆弱而微妙的平衡。这种语言的底色其实是黯淡阴郁的,质感和毕赣的镜头语言有异曲同工之处,即作者希望追求的“中国南方语言”。我认可这种语言的迷人之处。

情节——按一篇书评的话说可能是“语言向叙事的进攻”。对我而言,这本集子里的小说以情节而言可以分为两类:短小的故事都停留在一个时间点/侧面上(如《继月》),而稍冗长的故事则是这些点/侧面靠句子的粘稠达成的粘合(如《钱德勒维尔》),或者甚至无机地拼贴在一起(如《弯曲》),读者和故事的主角一同被拽着穿梭在这些点/侧面之间,像匆匆往返的旅客(或许是作者的工作和个人经历选择了这种写法?)。极端来说,作者刻意地、尽可能地消灭了情节,消灭了叙事。

同样的问题存在于人物。故事当中,人物时而被刻意地扁平化,成为语言的所属物而非人物,成为景物和细节描写的一部分,时而被不真实地真实化,被突兀地给出一些信息或者故意地留白以反对情节:人物很少地成为人物,而成为了语言的附庸;作者并未消灭人物,但至少绑架了人物。必须要提到的是,这个过程中作者暴露了一些缺陷,即对生活中的人物的观察中,缺少第一人称的真实性,而未消解第三人称臆测中的一些刻板印象和脸谱化。

这样来看,作者刻意追求的效果便是:无论故事和人物,都在为语言服务,语言成为使命,成为力比多,成为时间截面中疯长的三个空间维度。语言要么向外爆炸,使叙述逐步超出原本所圈定的空间范围,延伸到另一个时间侧面(《弯曲》)或逼迫叙述空间范围生长(《在异乡》),要么向内蔓延,让叙述空间的精度逐步提升(《她还小》)。因此,恐怕很难讲这些短篇称为“小说”,因为故事和人物是不完整的,甚至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故事和人物:更恰当的称呼或许是侧写(考虑到语言很少有多镜头/对同一个人/物的视角切换,几乎完全是单个长镜头的调度,再考虑到好几个短片中叙述者超然于故事的存在),语言卡在停滞的时间当中,写心理活动、写梦、写想象。当然,完全可以说这样的写法、这样的语言反过来也或多或少地构建了情节(《爸爸》)、构建了人物形象(《钱德勒维尔》、《画条龙》),但首先避免这一点是彻头彻尾反小说的(如果真的做到了完全如此,则这些文字完全不能被称为小说)也是极其困难的,其次也并非作者刻意追求的文学效果的初衷。

所以这些作品,以作者原话,只能成为他“梦想中的中国南方语言的一次梦想中的胜利”,而这套南方语言的内核是失败,是那些闪耀的生活碎屑包裹着的鲜活的失败。同样地,这些作品或许成为了小说的失败,成为了故事性和真实性的失败,但至少成为了语言本身的胜利。

《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读后感(二):《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我来了,往事就发生了

像很多人的感觉一样,这是一部我觉得很好但又说不上来哪里好的小说集。

十四篇短篇小说,没有统一的题材和风格,“拼凑”成一部集子。但彭剑斌太会写了,随便翻一篇,仅用文字就能抓住眼睛,舍不得松开。

尤其写得最好的几篇,比如《角色》《爸爸》,比如《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在异乡将承受减少到无声》,都是第一人称,“我”既是观察世界的视角,也是铺陈悬念的方式,读者会随着“我”内心的波动经历焦灼迅疾的起伏。

《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讲述“我”在车站认识了一个售货员女孩,“我”知道一定“我”会和她上床,但不知何时,不知何地,“我”像是被安排进“她”的故事的男主角,被迫着走向期待已久的结局,就像是坐上了过山车,等待出发的时刻,身体只用了几秒钟,心灵却仿佛度过漫长岁月。

彭剑斌的小说里有两个“我”。一个“我”,身在局中,不知有局,《角色》里“我”被妹妹带到河边学游泳差点溺水,《爸爸》里“我”与一件凶杀案擦身而过。这些“我”,只有“我”,活在上帝的注视下。

另一个“我”,身在局中,当局者迷。《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一场在普通不过的悲伤的爱情,《在异乡将承受减少到无声》出租屋里的呐喊,《画条龙,画条龙!》瘫痪病人的奇幻心灵之旅。这些“我”身在局中,但又试图抽身出来,仿佛灵活脱壳,冷眼旁观着肉身踽踽独行。

我只是跟随他们站起来时突然发现我在那里。(《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节选)

我特别喜欢这个句子。

生活中偶尔会有这样的时刻,朦胧中,恍惚间,突然发觉,原来自己在别人的故事里。

因为是“我”,很多故事语焉不详,都可以做多重解读。在充满张力的形式下,掩藏着怎样的思想意图,其实不容易判断。但即使不愿意动脑筋琢磨故事,也可以被句子吸引。就像孙一圣说评价《在异乡将承受减少到无声》:“这一篇是语言描摹的集大成者,是句子对故事的反攻。”

作为一个五岁孩子的母亲,妹妹年轻、漂亮,性格刚毅,眼神温柔。或许她又是苦闷的,很轻,像某个人叹出的一口气。而我是她的全部,是这口气叹出的另一口气。(《角色》节选)

我的女朋友,非常忧郁。火车行进的样子,像是许多灾难来临的脚步。她看到村庄,有种流泪的欲望。她觉得爱情被人们说得不成样子了。(《祝君晚安》节选)

只在短暂的沉默中,两位新来者才会飞快地看我一眼,似乎我身上有什么东西能帮他们想到话题。但他们的话题都跟我毫无关系。他们聊了很多,这让我看到了一个常态的卢淑玲,比如她爱笑,她正吃着东西,两排门牙隐秘地切着某片食物,突然被他们的话逗笑了(并不是一个笑话,而是提到的某件事,或某个人;而且我猜测也并不是因为好笑才发笑),两片薄薄的嘴唇绽开,露出叼着食物的门牙来。我倒宁愿这样去认识她。(《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节选)

彭剑斌的小说突出地表现出句子、结构对小说的重要性,甚至可以超越故事。他经常在文字上大费周章,落脚点却是很小、很轻。《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的书写巨细无遗、愁肠百结、暗流恣肆,但其实不过写了平凡世界里一对平凡男女的相遇与分离。

那些河边的臆想,那些琐碎的生活,那些“年轻的爱”,都是再普通不过的主题,他经营得神采飞扬。

2021年第十七届滇池文学奖,彭剑斌的小说摘取年度大奖。他在答辞中说:

“一天深夜,我痛苦地在我的思绪里暴走,迎面遇上了我的渺小。难以置信,我们竟然阔别了这么久,而它激动地将我紧紧抱住,一瞬间便深蜇进我的心里。我再也摆脱不了我的渺小。

我想起我的书房,一整面墙的书柜,塞着满满的书,都是大师们的作品,竟然都属于我!它的庞大和我的渺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令人晕眩。我是怎样占有比我大的事物的?那难道不是一个稀里糊涂的奇迹吗?我继而想到登记在我名下的这整套房子,好几十平米,好几个房间,再乘以高度,啊,多达我数不清的立方——这个足以将我吞噬的大物,它竟然属于我,是任我处置的财产!何德何能?它比我大,比我硬,比我恒久。我站在它的虚空里,如同无物。如果我每天死去一次,我得死上多少年才能将尸体填满这些房间?可是它竟然属于我,怎样的反讽?我的渺小吓得一颤!我德不配位!我不如去抢!还有,我的车,庞大而威猛,我何德何能,奴役它,驱使它,使它属于我?它狂奔了几万公里,吞噬过多少立方空气?它已经庞大到无边,可是渺小如我,却视它为己物。

还有什么?(我的目光在房间里乱瞟……)我的打火机,哦,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它那么小,那么可爱,让我心里踏实了一点。我同时拥有很多打火机,放在屋里各个角落,但是这都没有问题,对于这一点,我的渺小还是有信心的。

而我最有把握的,是我手里正在写字的这支笔,它再怎么也不会吓倒我。”

这个答辞可以当做理解彭剑斌作品的钥匙。

他就是用“我”作探测器、扫描仪、放大镜,用眼耳口鼻心直接感受时间和空间,并将感受当做真实的世界,用文字证实“我”感受到的世界的存在。

有些人可能会想到卡夫卡?卡佛?福克纳?塞林格?

不重要,也没必要,彭剑斌已经是彭剑斌了。

对他来说,一件心事,一个眼神,就是一个故事的开始,也可能是一个故事的全部。

人生就像多米诺骨牌,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了舞会,往后的日子便一个接一个倒下。

《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读后感(三):日常性,及小说的叙事逻辑 by 孙一圣

日常性,及小说的叙事逻辑

撰文:孙一圣

关于彭剑斌的这本《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我看到有读者说不知道好在哪里,也不知道不好在哪里。有时候,一部作品你不知道好在哪里,也不知道坏在哪里,那么这个作者要么是平庸的,要么是极其优秀的,很显然彭剑斌属于后者。

作者写的是平时我们丢失或者忽略的东西,捡东西的能力叫人吃惊。当我们读到相似的场景被作者描述了出来,会感到惊喜。在这本书里,这样的描摹有很多,详细说起来会是长篇大论。这里主要简单说说作者在一些小说谋篇布局上的苦心孤诣。

在第一篇《角色》这个很短的故事里,有着隐秘叙事,因为这似乎是一个谋杀未遂的故事。但是,杀意却在小说的很远之外。这个小说是一篇直达目的的小说,尽管这个目的只藏在作者心里。

在《继月》里,写的是什么呢?其实什么也没有,只是写一个时刻。我也有过这样的时刻,那就是臆想。当你在做一件无聊的事情的时候,脑子里也许会胡思乱想。比如,我打电话联系不到某人的时候,我就会臆想,这个人是不是死了,出车祸了,或者种种意外。等到后面,我打通了这个电话,这个人正完好无损地与我说话,他不知道他已经在我的脑子里死过了好几次。《继月》里那个洗菜的女人臆想的是什么呢?是她的一家子的遭遇,害怕房子着火,害怕丈夫被胡乱的一枪打死。

《她还小》好像改写自琼瑶自传里的第一章、第二章。作者把这个既传奇又通俗的故事,写得非常严肃。这个故事触动作者写作的动机,我猜可能仅仅是巧合。为什么呢?可能因为作者找到了解决这个巧合的方法。巧合历来是各种电视剧的利器法门,用起来那叫一个得心应手,根本不考虑小说逻辑的合理性。同样,巧合也是严肃小说里需要极力避免的一个东西。这篇东西,恰恰相反,因为这篇小说的立意偏偏就是巧合。

作者利用漂亮无尽的句子把这个小说写得非常耐心。这个故事写的是一家人,爸爸妈妈和小女儿坐在难民火车上的遭遇,他们一路是伤心的,因为他们与女孩的两个弟弟走失了。在小说的结尾,作者是怎么样让那个知道弟弟消息的人巧遇爸爸的呢?

在伤兵认出爸爸之前,作者就开始铺垫了。他这么写:“爸爸现在是一个大花脸。”与女孩的两个弟弟走失之后,妈妈一直哭。女孩就认为爸爸也该哭一哭,这样就能洗干净脸了。最后爸爸禁不住也哭了,流出两行泪水。这时候奇迹发生了,伤兵认出了爸爸,问女孩的爸爸是不是陈先生。这时作者写:“小女孩就一个劲地观察着爸爸的脸。”紧接着,这部小说最重要的一句出现了:“她觉得爸爸的脸洗得真好,要不然谁认得他。”然后伤兵真就认出了爸爸,告诉他,他的两个儿子被他的曾连长找到了,就在桂林。在桂林。

这个事件是非常巧合的,我们在生活中也会常常遇到这样的巧合,比如公交车偶遇熟人,在现实里面我们可以随意巧合。写在小说里,就需要用小说家的智慧来解决这个巧合的难题,就是如何让这个巧合显得非常合理。找到这样的合理性非常困难。

这里的巧合,作者是怎么解决的呢?就一句,“爸爸的脸洗得真好”。只有洗得真好,洗得干净,才能让伤兵看清楚爸爸的脸,认出爸爸。好像不是因为伤兵熟悉爸爸才认出爸爸,而是因为爸爸的脸洗得干净才认出爸爸,认不认识无所谓。如果缺少了这一句,可以说这篇小说将是失败的小说。

《弯曲》是一个很奇怪的小说,他写着写着就忘了前一半的人物,着手去写一个半路偶遇的另外的毫不相关的人物,也许这也是这篇文章标题的来源,跟小说《角色》题目的来源有相似性。

就阅读感受来说,《爸爸》和《弯曲》有着相似的写法和构成,《爸爸》相对意外来得更完善。尽管《爸爸》是一则以不写杀人为准则写出来的一件杀人案,也就是所谓的全部都是侧面描写,没有正面攻击故事,这样的好处,是非常完整地写出了这个案件以外的日常性。日常性,这也是作者准确抓住的小说要义。起码是我认为的一种小说要义。

就此,多说一句。我们很多人写小说,好像没有案件就不会写小说了,好像没有冲突就不会写小说了,好像没有故事就不会写小说了,其实就现代性的小说来说,这些才是次要的,不能说是次要,是基本的,就像认字写字一样是基础。日常和平铺才有机会抓住小说需要展现的另一面的一鳞半爪。

《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最为成熟完整,有很多作者写出的各种小心思,以及句子的语气,特别好看。也是在这一篇,作者充分展示了他是如何捕捉生活灵感的。这篇小说里,故事完全不重要,句子的走向决定了故事的走向。整篇没有泄气的地方,很多句子对事物的描述也堪称一绝。

我想他的描述也许是从卡夫卡那里偷师来的。别人学习卡夫卡学习的都是卡夫卡那里显而易见的异化,或者变形。作者学习的则是卡夫卡自己都不想显露的肌理,因为在卡夫卡看来那是文章本身的一种基础。很多人则看不到。

《在异乡将承受减少到无声》这一篇是语言描摹的集大成者,是句子对故事的反攻。

就《画条龙,画条龙!》这一篇而言显然是小说逻辑的集大成。在这里可能因为作者与年少时候的写作时间相隔许久,没有这么大精力去集中精力进攻句子了,反倒成就了这个故事里的叙事逻辑。

小说讲一个瘫痪的人躺在床上的故事。而且只有这个人,没有外人,这样一个故事能讲出什么内容来呢?很显然,作者在意的并非世俗意义上好看的故事,而是小说本身能够延展出来的逻辑。小说的全部内容是,这个瘫痪的人费了半天劲,翻一本杂志,看到了一个笑话。笑话的内容是:

如此妙计

有一天,一个驼背、一个盲人和一个瘸子碰到一起,他们打算从热闹的集市上经过,可又不想让人看出他们的残疾来,于是哥仨商量出一条妙计来。经过集市的时候,他们三人排好队,瞎子走在最前面,用棍子在地上探路,嘴里说:“画条龙,画条龙!”驼背跟在瞎子身后,眼睛贴着地面说:“我看看,我看看!”最后面走过来的是瘸子,拖着那条瘸腿,一瘸一拐地说:“擦掉它,擦掉它!”

还有就是想象自己是个双腿完好的人,去外面走走,这个美好的想象没有多久,他就又回到了瘫痪的身体里面,然后,后面发生的事就是睡觉,他做了一个梦。

这么简单的事,想象自己如何出门,其实是后面这个梦的铺垫。因为,在梦里,他也有完好无损的双腿,跑动起来很快。他在梦里遇到了一群人。这群人很激动,好像在审判老年的他,因为老年的他坐在轮椅里,很显然也是双腿瘫痪的。当人们发现他,说他就是老年的他的时候,他辩解说自己不是老年的他,因为他能跑能跳,双腿健全。这时候令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人们说,“那就打残他!打残他!”于是,他们一哄而上把他打残了。他就这样惊醒了。小说结束。

这个小说厉害的地方在于,这个瘫痪的人瘫痪的原因。在现实生活中也许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是在这篇小说里,这个人之所以瘫痪,原因就是因为他做了个梦,在梦里他被人打断了腿。

这个梦境让我想起《西游记》里面的一段故事。就是泾河龙王犯了天条,需要斩首。斩这条龙的人是谁呢?一个凡人魏征,因为他刚正不阿,具有斩龙的资格。但是魏征又是凡人,杀不了龙这样的神话形象。那么,这个小说是怎么让魏征斩杀的这条龙的呢?是让魏征做梦,在梦中斩龙。这就解决了魏征是凡人而不能杀神的条件。这样逻辑就通顺了。

这是作者在写小说的时候,具备的一种叙事逻辑意识,而不是现实逻辑意识。写故事,非常简单。写逻辑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因为好的叙事逻辑和细部,能够让一个通俗故事的硬伤变做关键细节,《她还小》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另外,我还有这样一个想法,不一定对。在《画条龙,画条龙!》里,同样也存在着反逻辑。先是腿瘸了,然后才打折。调换了一下因果关系。就像但丁那一句著名的“箭中靶心,箭离弦”。那是句子的速度,这里是叙事的速度。)

在这个小说里,主人公进入梦境以后,在挨打之前,作者让主人公在梦中看见了一条龙,这条龙可能与白天主人公看到的那则笑话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一个印象的形象化。但是,在描写这条龙的时候,作者应该是真做过这个梦的,因为在作者 2014 年的日记里曾经写过这条龙。这则日记的名字就叫《我梦见了一条龙》。小说里的情节,应该是对这则日记的改写。

附:

彭剑斌:我梦见了一条龙

我梦见了一条龙,在教室外面危险地遨游。这条龙是用烧着的香火的红焰做成的,这些灼人的红点之间没有连线,但所有这些星星点点拼凑在一块就是一条鲜活的龙的形象。它带着令我不寒而栗的危险性。但是有人对它产生好感,而且几乎是全部人。在欢呼。它环绕着我们的教室,用自己的身子围成了一个圈,在玻璃窗外游翔。当它来到我们中间时,就变成了一个老头,和谒可亲,秃顶。他的近身物——我差点要说吉祥物了——是一条很小的狗。它是他的武器,将毁了我们大家。我无比清楚这一点,所以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在故意装作上厕所的时候,引诱这条狗跟了进来。我迅速地关上了厕所门,而这时,在门缝外,和谒的老头正在跟他们讲解某个东西,气氛融洽。他到底失算了。狗当然没有老头那么糊涂,它甚至知道我上厕所的目的,知道我为何引诱它前来,而它也装着自己的阴险目的。现在就看谁先下手为强了。厕所门一关上,它就朝我脸上扑了上来,我抓住了它,它那么小,在我抓住它的时候,它甚至又变小了。经过一番较量,或者说经过它顽固得叫人吃惊的挣扎,我凭着差点就崩溃掉的意志杀死了它。也许这个迟钝的梦一下子想不出宣告它死亡的好法子,所以才让这个糊模的过程持续了那么久。

我记得,最后是这样的:(梦终于想到了最好的最有说服力的描述,也是最文学性的)——我扯住了它的利齿,把这些雪白的牙齿像撕纸片一样地撕得粉碎,这样,毫无疑问,它被我消灭了。我把它的尸体冲进了厕所里,它打着旋涡连尾巴也慢慢地不见了。这时,龙又在窗外盘桓了,老头发现了自己的惨败,带着无比的悔恨现形为一条银河似的红点闪烁的龙,似乎在离去时仍在说着:我还会回来的!我的恐惧好像从此刻才开始——虽然它早已滋生。我无比的恐惧始于我这得意的胜利。我发现一个人简直没有办法安心地打一场胜仗,胜利会因为对手的失败而使得自己的处境更危险,更耸人听闻。灾难般的等待,等待着报仇者来临。红点点由远而近,它来了!它绕着地球在转,就像之前绕着我们的教室一样。

老头置身我们中间,带着一种失意而造成的被动的和谒。他带来了新的吉祥物,也是新的武器:一个像天使般可爱的婴儿,一个刚学会说话的皮肤嫩得骇人的小家伙。他/她(实在分不清婴儿是男是女)的眼睛是清晨的眼睛,他/她的声音是电子声音。用胖嘟嘟的两手逐件向我们展示他/她的小玩具和收集的小画片。我被吸引了,几乎无法集中精力去注意老头的动静。我希望有人大喊我一声。

《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读后感(四):不知道好在哪也不知道坏在哪的作品,不是平庸就是杰作

什么样的小说才称得上是好小说?这好像是个很难给出让所有人信服的答案的问题。评论家有自己的文学坐标,普通读者则有自己的喜好,那小说写作者们又是如何看待彼此作品的呢?此前,单读发表过彭剑斌和金特的互写、班宇和陈春成的往来,比起“文人相轻”,他们都更关注对方是如何写作的,在切磋技艺的过程中互相支持。

今天,我们分享孙一圣读完彭剑斌短篇小说集《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后的感想。这本书出版于去年 11 月,如果你已经读过它,欢迎你继续往下读,看看孙一圣的分析是否符合你的理解。同为写作者,孙一圣以具体篇目为例,细细琢磨了彭剑斌的小说技法。他这样评价道,彭剑斌擅长捕捉细微的生活灵感,精于进攻语言和叙事逻辑,他抓住了小说的日常性,懂得如何展现小说的肌理。

彭剑斌:日常性,及小说的叙事逻辑

撰文:孙一圣

关于彭剑斌的这本《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我看到有读者说不知道好在哪里,也不知道不好在哪里。有时候,一部作品你不知道好在哪里,也不知道坏在哪里,那么这个作者要么是平庸的,要么是极其优秀的,很显然彭剑斌属于后者。

作者写的是平时我们丢失或者忽略的东西,捡东西的能力叫人吃惊。当我们读到相似的场景被作者描述了出来,会感到惊喜。在这本书里,这样的描摹有很多,详细说起来会是长篇大论。这里主要简单说说作者在一些小说谋篇布局上的苦心孤诣。

在第一篇《角色》这个很短的故事里,有着隐秘叙事,因为这似乎是一个谋杀未遂的故事。但是,杀意却在小说的很远之外。这个小说是一篇直达目的的小说,尽管这个目的只藏在作者心里。

在《继月》里,写的是什么呢?其实什么也没有,只是写一个时刻。我也有过这样的时刻,那就是臆想。当你在做一件无聊的事情的时候,脑子里也许会胡思乱想。比如,我打电话联系不到某人的时候,我就会臆想,这个人是不是死了,出车祸了,或者种种意外。等到后面,我打通了这个电话,这个人正完好无损地与我说话,他不知道他已经在我的脑子里死过了好几次。《继月》里那个洗衣服的女人臆想的是什么呢?是她的一家子的遭遇,害怕房子着火,害怕丈夫被胡乱的一枪打死。

《她还小》好像改写自琼瑶自传里的第一章、第二章。作者把这个既传奇又通俗的故事,写得非常严肃。这个故事触动作者写作的动机,我猜可能仅仅是巧合。

为什么呢?可能因为作者找到了解决这个巧合的方法。巧合历来是各种电视剧的利器法门,用起来那叫一个得心应手,根本不考虑小说逻辑的合理性。同样,巧合也是严肃小说里需要极力避免的一个东西。这篇东西,恰恰相反,因为这篇小说的立意偏偏就是巧合。 作者利用漂亮无尽的句子把这个小说写得非常耐心。这个故事写的是一家人,爸爸妈妈和小女儿坐在难民火车上的遭遇,他们一路是伤心的,因为他们与女孩的两个弟弟走失了。在小说的结尾,作者是怎么样让那个知道弟弟消息的人巧遇爸爸的呢?

在伤兵认出爸爸之前,作者就开始铺垫了。他这么写:“爸爸现在是一个大花脸。”与女孩的两个弟弟走失之后,妈妈一直哭。女孩就认为爸爸也该哭一哭,这样就能洗干净脸了。最后爸爸禁不住也哭了,流出两行泪水。这时候奇迹发生了,伤兵认出了爸爸,问女孩的爸爸是不是陈先生。这时作者写:“小女孩就一个劲地观察着爸爸的脸。”紧接着,这部小说最重要的一句出现了:“她觉得爸爸的脸洗得真好,要不然谁认得他。”然后伤兵真就认出了爸爸,告诉他,他的两个儿子被他的曾连长找到了,就在桂林。在桂林。

这个事件是非常巧合的,我们在生活中也会常常遇到这样的巧合,比如公交车偶遇熟人,在现实里面我们可以随意巧合。写在小说里,就需要用小说家的智慧来解决这个巧合的难题,就是如何让这个巧合显得非常合理。找到这样的合理性非常困难。

这里的巧合,作者是怎么解决的呢?就一句,“爸爸的脸洗得真好”。只有洗得真好,洗得干净,才能让伤兵看清楚爸爸的脸,认出爸爸。好像不是因为伤兵熟悉爸爸才认出爸爸,而是因为爸爸的脸洗得干净才认出爸爸,认不认识无所谓。如果缺少了这一句,可以说这篇小说将是失败的小说。

《弯曲》是一个很奇怪的小说,他写着写着就忘了前一半的人物,着手去写一个半路偶遇的另外的毫不相关的人物,也许这也是这篇文章标题的来源,跟小说《角色》题目的来源有相似性。

就阅读感受来说,《爸爸》和《弯曲》有着相似的写法和构成,《爸爸》相对意外来得更完善。尽管《爸爸》是一则以不写杀人为准则写出来的一件杀人案,也就是所谓的全部都是侧面描写,没有正面攻击故事,这样的好处,是非常完整地写出了这个案件以外的日常性。日常性,这也是作者准确抓住的小说要义。起码是我认为的一种小说要义。

就此,多说一句。我们很多人写小说,好像没有案件就不会写小说了,好像没有冲突就不会写小说了,好像没有故事就不会写小说了,其实就现代性的小说来说,这些才是次要的,不能说是次要,是基本的,就像认字写字一样是基础。日常和平铺才有机会抓住小说需要展现的另一面的一鳞半爪。

《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最为成熟完整,有很多作者写出的各种小心思,以及句子的语气,特别好看。也是在这一篇,作者充分展示了他是如何捕捉生活灵感的。这篇小说里,故事完全不重要,句子的走向决定了故事的走向。整篇没有泄气的地方,很多句子对事物的描述也堪称一绝。

我想他的描述也许是从卡夫卡那里偷师来的。别人学习卡夫卡学习的都是卡夫卡那里显而易见的异化,或者变形。作者学习的则是卡夫卡自己都不想显露的肌理,因为在卡夫卡看来那是文章本身的一种基础。很多人则看不到。

《在异乡将承受减少到无声》这一篇是语言描摹的集大成者,是句子对故事的反攻。

就《画条龙,画条龙!》这一篇而言显然是小说逻辑的集大成。在这里可能因为作者与年少时候的写作时间相隔许久,没有这么大精力去集中精力进攻句子了,反倒成就了这个故事里的叙事逻辑。

小说讲一个瘫痪的人躺在床上的故事。而且只有这个人,没有外人,这样一个故事能讲出什么内容来呢?很显然,作者在意的并非世俗意义上好看的故事,而是小说本身能够延展出来的逻辑。小说的全部内容是,这个瘫痪的人费了半天劲,翻一本杂志,看到了一个笑话。笑话的内容是:

如此妙计

有一天,一个驼背、一个盲人和一个瘸子碰到一起,他们打算从热闹的集市上经过,可又不想让人看出他们的残疾来,于是哥仨商量出一条妙计来。经过集市的时候,他们三人排好队,瞎子走在最前面,用棍子在地上探路,嘴里说:“画条龙,画条龙!”驼背跟在瞎子身后,眼睛贴着地面说:“我看看,我看看!”最后面走过来的是瘸子,拖着那条瘸腿,一瘸一拐地说:“擦掉它,擦掉它!”

还有就是想象自己是个双腿完好的人,去外面走走,这个美好的想象没有多久,他就又回到了瘫痪的身体里面,然后,后面发生的事就是睡觉,他做了一个梦。

这么简单的事,想象自己如何出门,其实是后面这个梦的铺垫。因为,在梦里,他也有完好无损的双腿,跑动起来很快。他在梦里遇到了一群人。这群人很激动,好像在审判老年的他,因为老年的他坐在轮椅里,很显然也是双腿瘫痪的。当人们发现他,说他就是老年的他的时候,他辩解说自己不是老年的他,因为他能跑能跳,双腿健全。这时候令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人们说,“那就打残他!打残他!”于是,他们一哄而上把他打残了。他就这样惊醒了。小说结束。

这个小说厉害的地方在于,这个瘫痪的人瘫痪的原因。在现实生活中也许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是在这篇小说里,这个人之所以瘫痪,原因就是因为他做了个梦,在梦里他被人打断了腿。

这个梦境让我想起《西游记》里面的一段故事。就是泾河龙王犯了天条,需要斩首。斩这条龙的人是谁呢?一个凡人魏征,因为他刚正不阿,具有斩龙的资格。但是魏征又是凡人,杀不了龙这样的神话形象。那么,这个小说是怎么让魏征斩杀的这条龙的呢?是让魏征做梦,在梦中斩龙。这就解决了魏征是凡人而不能杀神的条件。这样逻辑就通顺了。

这是作者在写小说的时候,具备的一种叙事逻辑意识,而不是现实逻辑意识。写故事,非常简单。写逻辑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因为好的叙事逻辑和细部,能够让一个通俗故事的硬伤变做关键细节,《她还小》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另外,我还有这样一个想法,不一定对。在《画条龙,画条龙!》里,同样也存在着反逻辑。先是腿瘸了,然后才打折。调换了一下因果关系。就像但丁那一句著名的“箭中靶心,箭离弦”。那是句子的速度,这里是叙事的速度。)

在这个小说里,主人公进入梦境以后,在挨打之前,作者让主人公在梦中看见了一条龙,这条龙可能与白天主人公看到的那则笑话没有什么关系,只是一个印象的形象化。但是,在描写这条龙的时候,作者应该是真做过这个梦的,因为在作者 2014 年的日记里曾经写过这条龙。这则日记的名字就叫《我梦见了一条龙》。小说里的情节,应该是对这则日记的改写。

附:

彭剑斌:我梦见了一条龙

我梦见了一条龙,在教室外面危险地遨游。这条龙是用烧着的香火的红焰做成的,这些灼人的红点之间没有连线,但所有这些星星点点拼凑在一块就是一条鲜活的龙的形象。它带着令我不寒而栗的危险性。但是有人对它产生好感,而且几乎是全部人。在欢呼。它环绕着我们的教室,用自己的身子围成了一个圈,在玻璃窗外游翔。当它来到我们中间时,就变成了一个老头,和谒可亲,秃顶。他的近身物——我差点要说吉祥物了——是一条很小的狗。它是他的武器,将毁了我们大家。我无比清楚这一点,所以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在故意装作上厕所的时候,引诱这条狗跟了进来。我迅速地关上了厕所门,而这时,在门缝外,和谒的老头正在跟他们讲解某个东西,气氛融洽。他到底失算了。狗当然没有老头那么糊涂,它甚至知道我上厕所的目的,知道我为何引诱它前来,而它也装着自己的阴险目的。现在就看谁先下手为强了。厕所门一关上,它就朝我脸上扑了上来,我抓住了它,它那么小,在我抓住它的时候,它甚至又变小了。经过一番较量,或者说经过它顽固得叫人吃惊的挣扎,我凭着差点就崩溃掉的意志杀死了它。也许这个迟钝的梦一下子想不出宣告它死亡的好法子,所以才让这个糊模的过程持续了那么久。

我记得,最后是这样的:(梦终于想到了最好的最有说服力的描述,也是最文学性的)——我扯住了它的利齿,把这些雪白的牙齿像撕纸片一样地撕得粉碎,这样,毫无疑问,它被我消灭了。我把它的尸体冲进了厕所里,它打着旋涡连尾巴也慢慢地不见了。这时,龙又在窗外盘桓了,老头发现了自己的惨败,带着无比的悔恨现形为一条银河似的红点闪烁的龙,似乎在离去时仍在说着:我还会回来的!我的恐惧好像从此刻才开始——虽然它早已滋生。我无比的恐惧始于我这得意的胜利。我发现一个人简直没有办法安心地打一场胜仗,胜利会因为对手的失败而使得自己的处境更危险,更耸人听闻。灾难般的等待,等待着报仇者来临。红点点由远而近,它来了!它绕着地球在转,就像之前绕着我们的教室一样。

老头置身我们中间,带着一种失意而造成的被动的和谒。他带来了新的吉祥物,也是新的武器:一个像天使般可爱的婴儿,一个刚学会说话的皮肤嫩得骇人的小家伙。他/她(实在分不清婴儿是男是女)的眼睛是清晨的眼睛,他/她的声音是电子声音。用胖嘟嘟的两手逐件向我们展示他/她的小玩具和收集的小画片。我被吸引了,几乎无法集中精力去注意老头的动静。我希望有人大喊我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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